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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农-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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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起航
    唉,真会装逼!我心下感概了一翻,躬身作聆听状。WWw。
    林觅仙满意地点了点头,眼神忽然悠远起来,“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有人说,那是灵魂的重量。”
    我应声道:“嗯,这是一群著名的无聊科学家研究数年得出的结果。”
    “别打差,用心听。”林觅仙恼怒地瞪了一眼。
    我陪笑道:“嗯嗯,您继续。”
    林觅仙道:“那缺失的二十一克,说是灵魂到也无非不可,不过我们遗魂师则把它们当作修炼的营养,因为那是生命的精华所在。”
    “生命精华?”
    “没错,人在死亡前短短的零点几秒钟内,能回忆起一生所有重要的事情,依仗的就是这二十一克的生命精华,也就是所谓的灵魂。但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种高凝聚的能量。”
    “能量?”
    林觅仙点头道:“嗯,它们皆是‘灵’的凝聚体。”
    “灵?”我有点迷糊了。
    林觅仙道:“一种组成生命最原始的本源力量。”
    见我仍然不懂,林觅仙又道:“打个比方吧,”她伸出手掌,“在所有生命系统中,如果把手指的大拇指看作植物系统,其余四根手指看作动物系统,那么,人类这等高级生命,就处在离心脏最远的中指前端位置。
    沿着手指往下,生物的等级也就越低。但实际上,手中的血管是交织在一起的,他们属于同宗同源。
    穿过手心,下廷到手腕处,那里代表了菌类和微生物。然而,那里并不是终点,下面还有更多极奇微小的生物,手碗之后还有手臂,还有肩膀。最后……居住在心脏部位的物质,便就是组成生命最原始的力量,我们把它称之为‘灵’。”
    我有点明白了,所谓‘灵’,就是天地间最原始、最本源的力量,生命皆由其组成。不同物种间的区别,也不过是因为组合方式不同。当生命消亡后,由‘灵’凝聚出来的生命精华,也就是灵魂,便会飘散出来。
    想到这,我脱口问道:“那所谓的遗魂师,就是控制并修炼这股生命精华的人了?”
    林觅仙掩不住脸上的惊讶表情,道:“你竟然真的懂了,呃,不过,确切的说并不是这样。”
    她缓了缓,道:“生命消亡时,遗散出来的生命精华,会夹杂一些生前记忆。这样的本源力量便不再纯粹,虽然浓度很高,但却不适合遗魂师修炼。所以我们修炼,一般是从天地间缓缓吸聚得到。”
    “就像那天晚上你在海里一样。”我补充了一句。
    “没错。”
    难怪上回她修炼一晚,第二天精神就那么好,原来是补充了构建生命最本源的力量。
    “那前两次你围着尸体又是在干什么?”我说出藏在心内许久的疑问。
    “寻找星之记忆的线索,”林觅仙道:“生命消亡时,遗散出来的生命精华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之后便会消散在天地间,等待新的组合。而与人类一样,地球拥有近四十五亿年的寿命,其记忆能量庞大的令人无法想象,若是找到这股力量,便可从中得知星球从诞生到毁灭的记忆,而星之记忆便是寻找这股能量的钥匙。”
    说到这,林觅仙轻叹了一声,“可惜,到现在都还没人知道,星之记忆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是人是物?还是类似精神能量……”
    林觅仙后面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脑海只有一句话在反复翻腾:生命消亡时,遗散出来的生命精华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之后便会消散在天地间,等待新的组合。
    ……可我不会啊!我在心中呐喊,我的灵魂永远也不会消散啊!!!
    豁然间,我内心首次认定,林觅仙的突然出现,绝对是我无尽轮回的转折点。
    “那,遗魂师是否就是研究这些的?”我忍住激动,尽量显得平静地问道。
    “不是,”林觅仙摇头道:“遗魂师是通过魂器操纵‘灵’并加以施用的人。而那类‘灵’的凝聚体,也就是所谓的灵魂,有一些专门从事理论的长者在考究。”
    “带我见他们。”我脱口叫道。
    林觅仙怔了怔,狐疑地望着我道:“你怎么了?”
    查觉到自己的失态,我深吸口气,冲她轻轻地笑了笑,倏地转身走开。
    不久之后,小岛深处的某个地方,响起一阵阵野兽嘶嚎,长久不停……
    ※※※
    日子开始忙碌起来。
    那天之后,林觅仙慢慢给我讲了些遗魂师的事。并说,等取回她的魂器手镯,便教我一些遗魂师入门的功法。
    我发现,林觅仙并不是不爱说话,就像许多高贵的公主,对外人时的那股冷漠高傲,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一种手段,在面对她们的婢女时,很少是整天绷着脸的。
    尤其是林觅仙失去手镯后,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这种骨子里自认清高的人,在失去长久以来依赖的东西时,那种空虚感非常可怕。
    而这个时候,我这个坚强男人的胸膛便显得格外耀眼。尽管,我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给她造成了这种印象。
    在林觅仙的叙说中,我隐隐发觉,遗魂师的世界并不像我起初想的那样,是一个狭隘的、阴暗的、不可爆露在太阳底下的邪教组织。
    他们是一群极为优秀的人,有着极强的组织性与尊卑观念,俨然就像人类社会的另一种发展方向。
    至于他们都在哪里生活,林觅仙怎样都不肯说,非得让我见过她的长辈,得到正式认同后,才能带我去。
    不过我现在也明白到,那群考究理论的长者们在遗魂界的地位是多么崇高了,真不是谁都能轻易见的,这事急不来。
    现在要做的,便是早点离开小岛,取回手镯,然后她便把我带回农神堡,正式归入门下。
    很久没有这种为了某件事而努力地充实感了,那个缠绕在我身上近千年的恶梦,终于有了醒过来的迹象。
    一时间,我的生活仿佛充满了意义。为了赴死而奋斗,很有意义么?
    没错,相当有意义。
    时光飞逝,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一条简易的竹伐在海滩上慢慢成形。
    说来简单,造这条竹伐花了我相当多的精力。
    首先是竹子,坚硬中又带几分柔韧,砍起来非常吃力。不过活了近百次轮回的我,在这些事上很有心得。
    我先是用小刀在竹子根部挖了一个小洞,接着,在林觅仙目瞪口呆中,我把一些干湿交杂的树叶摆了过去,用火点着后,滚滚浓烟顿时冒起,直往竹子内里灌去。
    随着吱吖一声,不到三分钟,一根竹杆搞定。
    绳索方面,香蕉树里全是纤维,耐磨又耐泡,非常好用。
    花时间的是扎竹排。
    要在海中航行,包扎的手法是个关键,而这一切林觅仙都插不上手。我一个人三天搞定,已经是最快速度了。
    就这样,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与林觅仙并肩而立,迎着朝阳,我大手一挥,“起航!”
    今天再次PS:呵呵,上了新人榜啦,要求达到啦。。。特加更一章。
第二十章:魂仆(第一集完)
    悠悠海天浪,袅袅彩霞升。Www;
    浪漫的诗句显然对我与林觅仙并不适合。
    快船航行了一个小时的行程,我俩搭着竹伐却在海上飘流了快两天,其中历经了好几次致命危险,但最后总算都平安渡过。
    见到陆地时,我俩都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着陆的地方是个小县城,离市区三十公里路程。
    “有钱么?”
    林觅仙回应我的是一阵白眼。
    “嗯,没钱不要紧,有朋友就行。”我找到一家小店,播通了高胖子家的电话。
    嘟……嘟……嘟……
    电话响了好几声,最后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响起:“找谁?”
    我迟疑了一会,问道:“是高升平家么?”
    电话那头停顿了很久,忽然大叫道:“成哥?你是成哥?”
    这语调,是我熟悉的高胖子。
    “嗯,是我,现在有空么?”
    “成哥,你跑哪去了?”高胖子吼道。
    “嗯,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你现在方便的话就过来一趟,我在……”
    “好的,成哥,我这就过来。哦,对了,没事千万别乱走,你被通缉了。”
    “呃?”
    听到这话我有点错愕,被通缉了?
    “成哥?”高胖子见我久久不答叫道。
    “嗯,我没事,你先过来吧,我们见面谈。注意,一个人过来。”
    放下电话,我跟老板说等朋友过来付钱,便和林觅仙站在旁边等候,没过多久,高胖子便开车到了。
    下车时的他一脸憔悴,眼中满是血丝,仿佛好多天都没睡好的样子。跟他一同下车的,还有王富军。
    我微微一楞,正要说话,王富军上前一步道:“成哥,是我硬跟着要来的,唉,我怕高胖子想不开……”
    原以为高胖子是在为我的事担心,现在看来另有隐情,顿了顿,我道:“先找地方泡个澡吃点东西再说。嗯,胖子,把电话费交了。”
    在美香基饱饱地吃了一顿,然后开了两间房,舒服地洗了个澡。
    最后,我们四人在宾馆喝着茶,王富军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大概地说了一遍。根据他的叙说,我才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整体的了解。
    我俩消失之后,发生了很多事。
    首先是学校里闹的沸沸扬扬,新来的美女班主任愁的头发都白了。
    无奈下,学校到警局报了警,接到案子的唐超装模做样地调查了一翻,最后得出结论:由于美色诱惑,我把林觅仙绑架了。
    在唐超的有心推动下,很快我便成了通辑榜上的一员,错有错着地把我当成嫌疑人后,他们开始形式上的例行盘查,最后,令唐超跌破眼镜的是,在我家查封的物品当中,竟发现了那套少了把剔骨刀的组合刀具。
    而丢失的那把剔骨刀造成的伤口,与解剖得到的结果极为吻合。
    最终,唐超得出结论,我就是剌杀虎哥五人的凶手。
    这一切,相当有戏剧性。
    在唐超看来,我已经死了,肯定是找不到人的。声称绑架林觅仙只是借口,如今有了更真实的借口,我俩失踪的事,基本上来说已经解决了。
    “王富军,胖子家出了什么事?”被通缉的情况已经了解,我转声问道。
    高胖子插话道:“还是我自己来说吧。嗯,我老爸被关了,也跟唐超有关。”
    国有资产重组是这几年国内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大清理的同时,一批隐藏在幕后的交易也逐渐被一些有心人盯住,于是,一大批政府要员被关押,无奈的是高胖子的父亲也是落马者之一。
    高胖子叹道:“老爸的那些事我也知道点,虽然贪过些钱,可在这无官不贪的环境里算不得什么。他之所以被关,是因为有人窥视他副市长的位置。”
    “嗯,”我点了点头,缓缓闭上眼,沉思起来。
    一时间房内的气氛变的有些怪异,没有人出声,高胖子经此一事成熟了不少,见到林觅仙也没再盯着看,三人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
    缄默良久,我忽地睁开眼,目光平和地在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微笑道:“其实,这些事并不难解决。”
    顿了顿,我道:“通缉的事好办,他们没有证据,只凭一把刀是定不了我罪的。至于高胖子的父亲,摆平起来也不难,只要把唐超他们花心力收集起来的罪证销毁,然后再让唐超死了拉你父亲下台的决心,平安渡过不是问题,这种事没有哪方是正义的。嗯,到是林觅仙的手镯麻烦些。不过,只要摆平了唐超,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
    我笃定地侃侃而谈,油然而升的,一股从容不迫的气息瞬间感染了三人,高胖子呆怔了一下,忽问道:“成哥,你怎么了?”
    我微微一楞,反道:“我怎么了?”
    “不是,成哥,我突然间觉得,你好像变了个人。”高胖子一脸迷茫地道:“王富军,你说呢?”
    王富军忙不迭地点头道:“嗯嗯嗯,成哥给人的感觉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了,有种,呃,怎么说呢,觉得跟着你很塌实,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你办不成的。”
    高胖子叫道:“没错,是自信感。而且不是像古代枭雄的那种霸气,从你身上散发的气息就像一瓶沉年美酒,浓郁而浑厚,不锋芒,却恒久。”
    最后,高胖子两人异口同声道:“成哥,这些天你们究竟跑哪去了,不会是有啥奇遇了吧?”
    呃……
    我明白他俩的感受,以前我是没目标,显得有些浑浑噩噩,如今突然有了目标,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自然不同。那长年累月股磨练出来的沉着与冷静、睿智而不长扬,自然衬托出气质不凡。
    沉呤了几秒,我轻笑道:“两个蠢蛋,想哪去了,我一直都是这样,你俩不知道而已。”见两人还要追问,我摆了摆手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等把事情解决了,我让你俩问个够。”
    “成哥,”高胖子忽然一声大叫,“只要能救出我爹,我这身肥肉就卖给你了。”
    “嗯,我也是。”王富军跟着点头。
    “神经,我又不是当老鸨的,谁稀罕你们身体。”我哂笑着捶了他俩一拳。
    其实我明白高胖子现在的心情,与丢失手镯后的林觅仙一样,一直被他当做心灵依靠的父亲忽入牢笼,让他的优越感突然没了,那种空洞与无助的感觉令他非常脆弱。
    怎么说,他也只是个高中生而已。
    要对付敌人首先得了解敌人,对于唐超,我并没有多少印象,收集情报方面便落到高胖子身上,最近他家里为了找关系救他爸出来,托了不少人,对唐超比较了解。
    舒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我们起程而回。由于我不方便到处露面,最后决定先不回家,去林觅仙那比较安全。
    南华街,市内高级住宅区集散地。
    “昨天你真的很特别。”高胖子两人离开后,林觅仙望着我淡淡地道。
    “是吧,呵呵,每天一个变化,给生活新鲜感嘛。嗯,你房子不错,漂亮。”我打着哈哈。
    林觅仙冷冷一笑,沉声道:“别忘了,我是你主人,你是我的魂仆。”
    “是主人,”我恭敬一礼,认真地道:“根据科学家们的研究,人体细胞的存活时间各有不同,每时每刻都会有细胞死去,新的细胞诞生,从某种意义上说,每天一个变化非常合理。”
    见到我认真而又无赖的模样,林觅仙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进屋吧!”
    从门前的鞋垫中找出备用锁钥,开门而入,迎面而来的是一间宽敞的大厅,洁白的大理石裁切精细地铺在地板上,显出一抹高贵气息。
    我随在林觅仙身后走进客厅,正想找个沙发坐下,心中忽然一动,霎时间警觉起来。我发现,十多天没人坐的沙发,竟然干净的没有一丝灰尘。
    有心观察之后,更多的蛛丝马迹显露出来。屋内空气干爽,没有一丝沉闷湿腐的味道。洗手的水池边,亮晃晃地闪着水迹的反光。甚至在角落的垃圾桶里,还有几颗苹果残核。
    总总迹象表明,此屋被人潜入了,而且还不止停留了一会。暗叫一声大意,我正欲提醒林觅仙小心。
    就在这时,一声严厉中夹杂一丝阴冷的喝斥忽然响起:“觅仙,你到哪去了?”
    PS:写到这里,第一集故事完了,交待了一点点魂师的东西。当然,第一卷还没完。。。大家收藏给票的太少了些呀。。。唉。
第二十一章:情敌,敌情。
    “谁?”
    我第一时间把林觅仙护在身后,失去了手镯的她,比普通女人强不了多少。wWw。
    寻声望去,通往二楼的楼梯转角处走下四人。正中间是位金发碧眼的外国青年,年纪不大,大概二十来岁,长像秀气,身材挺拔,本算得上是英俊潇洒令人喜欢的帅哥,可脸上挂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看着很不舒服。
    此时,他正搂着一位身材曼妙、娇艳无比的美女,满脸贵族气息地从楼上走下。
    在他身旁还有一位**岁,眼睛大大的小女孩。戴着副黑眶眼镜,望向人时总会甜甜一笑,显得很可爱。
    走在最后面的是个小老头,精瘦矮小,很不起眼。
    “你又是谁?”金发男子说的是纯正的中文,冷漠的目光朝我上下打量。
    “你认识?”我扭头朝身后的林觅仙问道。
    林觅仙脸色变的极为怪异,略微颔首道:“拜见巡查使大人,不知大人到访,未能远迎,请恕罪。”
    听到这话,我楞了楞,之前到是知道林觅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看来这次消失这么久,把同伴引来了。
    金发男子冷傲地从鼻腔内哼了一声,瞥着我道:“怎么不回答我的问话?”说话的语气神态,像极了之前的林觅仙,不过他给人的感觉却很不舒服。
    美女高傲点那叫个性,男的没事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干嘛。
    有病呀!
    见我不吱声,林觅仙赶紧道:“回巡查使大人,他叫方成,是我新收的魂仆。”
    “什么?你收魂仆?”金发男子脸上明显的露出惊讶神色,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斥道:“你有什么本事?”
    呃……我顿了顿,揖手道:“回大人话,小的无啥特殊本领,有幸被主人看中,做一些斟茶倒水的粗活。”
    早听林觅仙说过,遗魂界最重尊卑,他既然是什么大人,为了减少麻烦还是礼貌点好。
    “哦?是吗?”金发男子疑声一哼,目光越过我,朝身后的林觅仙望去,“做为主人,你怎能让魂仆站在你前面,嗯?”
    最后一声‘嗯’哼得很不可一世,我闻声赶紧装作恭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大呼道:“都是小的不懂礼数,请大人见谅。”
    金发男子却不领情,冷声道:“我有跟你说话么?掌嘴。”
    啥?我心中一楞,这家伙……
    林觅仙也怔住了,望了望一脸傲色地巡查使,又看了看我,满脸为难。
    “小的知错了,请主人责罚。”对于诸如面子之类的东西,我根本就不在乎,见到这副情景,我扬着脸道。
    林觅仙看着我呆住了,没想到我会这么听话,怔了好一会儿,她忽地跪下道:“巡查使大人,此仆乃属下初收,许多礼数还未教导,还请大人原谅他这次初犯。”
    查觉到林觅仙的异样,金发男子皱了皱眉,心下有了一丝领悟,这位新收的魂仆与林觅仙并非一般主仆关系那么简单。他不再追问,摆了摆手道:“起来吧,下次不得再犯。”眼光中却藏有一丝阴冷。
    我起身道:“谢巡查使大人恕罪。”
    金发男子再没看我,冲林觅仙招了招手道:“坐下说话,这段时间发生什么事了?”
    说罢他往沙发边走去,这时,那位恭身在他身后从头到尾头也没抬起过的瘦小老头忽然往旁边跨了一步,一道轻如薄纱般的白芒从他双手间窜起,飞快地罩上沙发,有如流水一般从沙发上滚了一遍。
    霎时间,一尘不染的真皮沙发亮起一丝光芒,宛如新生婴儿的肌肤般光滑明亮。而就在这时,金发男子正好走到沙发边,坐了下来。
    我的眼眸猛然一紧,遗师魂的高底层次怎样划分我不清楚,但从动作与时间的配合上看,此人比林觅仙强了不止一筹。
    看来我到是小瞧他了。
    林觅仙跟着坐下,并未有丝毫惊讶表情,显然这画面她不止一次见过。
    妖艳女子妩媚地依喂在金发男子身旁,那位小女孩也跟着坐在一旁,只有那位精瘦老头静静地站在金发男子身后没动。
    客套几句后,林觅仙从那晚被抓开始,一直讲到在孤岛上生活和收我为魂仆等等。
    其中在说到孤岛上一些生活时,那位眼镜大大的可爱小女孩忽然冲我甜甜一笑,“哥哥,哥哥,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的呀。以前去那玩过么?嘻嘻,以后可以带我去玩不?”
    她笑起来嘴角微微上翘,好似天真无暇的样子,事实上我并没从她的眼睛与脸上表情看出些什么异样,不过我总觉得这小女孩不简单。
    或许是直觉吧,活了近千年的直觉。
    听见问话,我学乖了,只是谦逊地微笑,目光朝向林觅仙,寻求她的意见。
    林觅仙又把目光转向那金发男子,问道:“巡查使大人,这位小姐是……?”
    金发男子摆了摆手道:“这个你无需过问,让他回话吧。”
    “是。”
    接收到林觅仙允许的目光,我恭声道:“回小姐话,小的从未去过类似孤岛的地方,那些知识都是从杂书上看到的。很多都是第一次实践,没把主人照顾好,以后属下定当改正。”
    “嘻嘻,原来是这样呀,不过,你也很厉害啦!以后回去我也要多读书。”小女孩冲着我灿烂而笑。
    可与她目光一触,我那假装出来的谦卑眼光猛然一缩,我知道哪里不对了,这笑容,这眼光,仿佛能剥去你外表下的伪装,洞察内心深处。
    略微低下头,我仍然是那种卑微眼神,呵呵,尽管她很有股识人特质,可我的百世轮回也不是白过的。
    简单的一翻寻问过后,金发男子道:“丢失的魂器你打算怎样取回?”
    林觅仙看了我一眼,道:“回大人话,属下魂仆从小在本市长大,此事已交由他处理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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