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妖爹当家-第6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小筑老四走之后,接下去就是叶小芽跟飞镜打算走人了,叶小芽反正也是没有什么好准备,刚刚失恋中,这里也没有什么想要告别的人,至于沅矣小正太,叶小芽跟飞镜的意见出奇的统一,还是不要告诉他的好,不然依照这人性格,丫的,估计会哭死。
而飞镜他只是去跟君宵舞交待了下,当然不可能明说,咱怕你猜忌,只是借口师门还有一段恩怨没有了,所以咱要走了,不想送的就别送了。然后再把自个平时比较要好的兄弟聚集起来,也不说什么事,直接就是喝酒吃肉闹到天亮,每个人都是醉醺醺的。
但是等人家都走了之后,按照叶小芽的描述,飞镜居然露出了弃妇一样哀怨寂寞的神色,害的叶小芽一阵的鸡皮疙瘩,推推飞镜表示,为了人民大众的心理健康,请不要露出那种被抛弃的表情,总觉得你们一家人的像是在还债一样,跟君宵舞一点都不亲近。
还债啊,飞镜喃喃地念了一声,或许自个还真的是为了还债而生的吧。
对于飞镜爹娘来说,飞镜是属于那种老来子,飞镜娘在生他的时候都三十好几了,这在女孩子一般十四五岁就结婚的古代已经算是很高龄很高龄的产妇了,所以是难产了好几天,才总算是把飞镜给生了出来,但是飞镜娘却是因为这个之后的身体一直很差。
飞镜跟君宵舞整整差了十五岁,已经是好几个代沟了,所以兄弟之间的感情并不算是太好,不过也不算是太差,就是不大亲近而已。
这样的日子本来应该是挺幸福的,但是作为州牧,飞镜爹坐在那个位置上,有多少双眼睛盯着瞧,总是想着生些事端出来热闹热闹的。
那个时候飞镜三岁,按照飞镜师父以后的描述,那就是他体内的五行之气相当的充沛,虽然对于道术学习是十分良好的先天条件,但是这样的小孩一般都是很难长大的,因为小孩子的控制力比较弱,容易引发气息混乱。
那个时候飞镜学道术的良好天赋还没有表现出来,但他却是表现出了一个相当聪慧机敏的天才幼儿的趋势,学的快,会的快,一丁点大的人就很有点小大人的模样了。
而当时作为州牧继承人在被培养的君宵舞,倒是表现平平,很是中规中矩,虽然挑不出啥错来,但是更找不到什么好处来,相对来说,飞镜虽然年纪小,但是表现不俗,他才是更好的下任州牧人选,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飞镜才是嫡子,他更有继承的资格。
值得说明的是,飞镜跟君宵舞并不是同个娘亲生的,飞镜娘是正室,但是却是多年没有生育,君宵舞的娘是小妾,但是几乎是在飞镜爹纳她的第二年就生了君宵舞,所以还是相当受宠的。其他零七零八的小妾侍女还有很多,但是飞镜那个当州牧的爹,却一直是子嗣困难,他下面就只有了这么两个宝贝儿子,所以其他的小妾侍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对于这个提议,虽然当时并没有说,但是飞镜老爹估计还是有一点动心的,一来飞镜确实是聪明可爱,二来,飞镜娘,也是他的大老婆,娘家势力更大一点,这样飞镜的地位会更牢固一点。
但是对于君宵舞,飞镜爹又有点舍不得,毕竟这个可是被他当成独子宠了十五年,捧了十五年,培养了十五娘的儿子,又没犯啥错误就这么废了,实在是有点不忍心。
飞镜爹当时的犹豫估计是表现地太明显了,渐渐的,让飞镜那个势力强大的外公家也起了一点小心思,咱家的飞镜才是更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凭啥要让给那个妾生子?
因为飞镜爹下了不了决心,所以飞镜外公就决定了,这个决心就由咱来帮州牧大人下了。
至于方式,很是简单粗暴,刺杀。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首先由飞镜娘出面,跟着君宵舞娘说,妹子啊,咱在生飞镜之前在玄女娘娘那里祈福过,现在得偿所愿了,总应该去娘娘面前告知一声,但是咱生了飞镜之后,身体一直不好,要不,妹子你就帮咱跑一趟。
叶小芽的造反生活 第一百四十三章:三年之约啊
第一百四十三章:三年之约啊
跟飞镜外公预料的一样。君宵舞娘挺干脆地答应了这个事情,果然很孝顺的君宵舞就专门陪着他娘亲一起出门,然后就在城外遭遇到了飞镜外公事先埋伏的杀手。
但是刺杀并没有成功,首先是君宵舞的实力比平常表现出来的要厉害一点点,杀手们好不容易才解决了侍卫,打败了君宵舞,但是君宵舞娘却是突然爆发了超人的力量,用指甲抠,用牙齿咬,用尽了一个女人所能想到的一切武器,就是为了保护儿子的安全。
据后来及时赶到救援的士兵说,君宵舞娘的死状十分的骇人,身上有二十多处伤口,背上都可以被砍到看到白骨了,她还牢牢地把君宵舞护在胸前,尸体都僵硬了,最后是把君宵舞双手都折断了,才把君宵舞给拉了出来。
对于飞镜娘究竟知不知道飞镜外公的刺杀计划,这个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在当时刺杀事件的消息传来的时候,飞镜娘正在给飞镜缝个肚兜。针一抖就把自个的手指头给刺出了血。
毫不知情的飞镜还很天真地帮着他娘吮吮手指头,说不痛不痛,飞镜娘慈爱地摸了摸飞镜的头顶,说了一句,欠他们的娘来还。
之后就走到里面的房间了,飞镜本来觉得奇怪,但是他娘告诉他,飞镜要乖乖睡觉,于是很好孩子的飞镜就乖乖地脱了外衣,钻进了被窝。
没睡多久,飞镜外公就冲了进来,穿着盔甲带着刀,焦急地喊着败露了,事情败露了!
也不等飞镜爬起来穿好衣服,随手就把被子一卷,连同飞镜一块卷了,拿绳子一扎,牢牢地把飞镜捆在了胸前。
问了飞镜娘在哪,就往内室冲,然后飞镜就看到了,一双很漂亮的绣花鞋吊在空中,随着没关严的窗户吹进来的风一摆一摆的。
飞镜娘上吊自杀了,她试图以自个的性命来赔偿君宵舞娘亲的性命。
飞镜傻了,飞镜外公也傻了,而在这个时候由飞镜爹带领的士兵冲了进来,直接就宣判了飞镜外公的死罪,是飞镜爹亲手挥的刀。把飞镜外公的头颅给砍了下来,那刀就贴着飞镜的头顶掠过。
娘上吊了,外公砍头了,无论飞镜爹之后宣布了什么叛逆杀人罪名,但是那都是飞镜的亲人,血脉相连,亲近亲切的亲人。
飞镜傻了,当飞镜外公倒下去的时候,背捆的绳子松动了一点,飞镜从被子里面爬出来,光着脚丫踩着鲜血,跑过去把外公滚落在一边的头颅给抱了回来,很费心费力往脖子上安,似乎这样就能看到外公重新站起来。
“外公,起来别睡,娘,下来上面冷……飞镜好怕。”
在小孩子面前杀了人,飞镜爹似乎是有些后悔,尽量和颜悦色地对着飞镜招手,然后说到爹这里来。
只是他忘记了,自个手上还沾着飞镜外公的鲜血。于是飞镜只是看了一眼,就直接昏死过去了。
飞镜生病了,从那天开始一直昏迷不醒,后来有见识光一点的大夫告诉飞镜爹,飞镜体内的气息很紊乱,再拖延下去肯定会死,要请道士帮忙救助了。
飞镜就是在这样的半死不活的状态之下被上玉隐山的,当时飞镜爹很黯然地表示,以后君家再没有飞镜这个人。
在二选一的状态下,飞镜爹选择了君宵舞,于是飞镜就成为了多余被抛弃的那个,那一年,飞镜刚满四岁。
刚到玉隐山那两年,飞镜几乎都是泡在药水里度过的,景东为了一个新收的徒弟,几乎是用尽了各种办法,但是最让他担忧的倒不是飞镜的身体,而是他的精神状态。
因为受到的刺激太大,当时的飞镜有了很严重的抑郁症自闭症,睡着就哭,一直叫着娘叫着外公,醒来就呆,跟个木头一样啥反应都没有。
而且他体内原本很是充沛的五行之气这时候也变成了一种累赘,一旦混乱起来,很难就压制下去。最后不得已,景东都想封闭他的记忆了,但是飞镜突然之间又开始好转了,慢慢地就仿佛就跟忘记了那个事情一样,高兴的时候笑。苦恼的时候笑,悲伤的时候也笑,似乎是在那几年把生命中所有的泪水都一样用光了般。
但是飞镜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件事情,所以在很多年之后,在景东强烈的反对下,他还是悄悄地跑回榆林县州牧府瞄了瞄。
那时候的飞镜爹已经死了,新任的州牧是君宵舞,一切就跟当初预料的一样,但是让飞镜感觉惊奇的是,君宵舞居然只娶了一个老婆,生了一个儿子,就算是老婆死了,他也从来想要过再娶一个。
看着一派天真,啥险恶都不懂的沅矣,飞镜忽然想,当年的事情,其实无论对于飞镜还是君宵舞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伤害吧。
在这样的心态之下,俩兄弟事隔多年才再一次见了面,事情摊开了讲,似乎也就相互谅解了,只不过大家都明白,心里那道伤是永远都愈合不了的。
所以飞镜跟君宵舞见面的次数并不多,甚至是很少。但是很奇怪的是,沅矣对于飞镜这个叔叔倒是有着很强烈的好感,所以飞镜偶然也会下山去看看沅矣。
只不过后来居然遇上了皇北叛乱的事件,飞镜那个时候突然就想到了他娘最后一句话,欠他们的娘来还。
当时飞镜就有种强烈的感觉,似乎是老天觉得还没有还干净,所以才让飞镜刚好赶上了叛乱的事情,才让飞镜救下了沅矣,才让飞镜带着沅矣逃了出来。
叶小芽无意的一句话,不知道怎么的就勾起了飞镜那一段埋藏了很久很久,没有触碰的记忆。又想到了当年的那个晚上,天刚黑,一双绣花鞋在空中飘荡,一个头颅在地上翻滚,就算是曾经做错了事,他们也付出了生命作为代价,这笔债也该算两清了吧。
所以飞镜微笑了,对着叶小芽点头说:“啊,是还清了。”
不明白飞镜究竟是想到了什么,不过叶小芽觉得也挺高兴的,因为是很久很久没有看到飞镜这么真心灿烂的笑容了,于是她立刻就决定了,榆林县真不是好地方,不然咋自个一想到要离开,忽然就觉得高兴呢,所以还是赶紧走人的好,立刻马上就走。
虽然飞镜要走的消息并没有散布开,但是似乎听说的,猜想到的人还不少,走到州牧府门口的时候碰上了拎着包裹的黑熊大叔,他老人家说,咱跟君宵舞有点私人仇恨,呆在这里也不自在,而且咱还想念着叶小芽特制的变身专用的小裤裤,一起上路吧。
啊呀,呸,啥上路,真不吉利。
走到大街上的时候,碰上应桉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就突然失恋了,不过作为一个很有责任心,以家族振兴为己任的好孩子,居然对着叶小芽说:“那个……三年,我……等你三年,你会回来吧?”
在那样的大家族里面,几乎所有的子女的亲事都是拿来联姻用的,不由自主的。几乎是从一出生草草就知道了,应桉树肯定也知道,能让这样一个腼腆的小伙子说出等叶小芽三年的话,叶小芽忽然觉得很是幸福,想哭又想笑。
慢慢地抱了应桉树一下,然后说:“啊,要是三年内我没有喜欢上别人的话,就回来。”
来这里的时候,应桉树还牵着他雪白的白马,这个时候就把缰绳放到叶小芽手里,抓着脑袋说:“草草说应该送你点礼物的,这马你就带着吧,累了可以骑,饿了也可以吃。”
呃,这算是临别礼物吧,这算是临别礼物吧,叶小芽抓着缰绳对于这匹被应桉树当成非常时期储备粮看待的漂亮白马,还真有点不知所措了。
在走出应桉树的视线之后,叶小芽被那两只无良的东西狠狠地嘲笑了一番,气的叶小芽大吼:“你们一点都不体恤少女失恋的悲伤心态!”
飞镜还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说:“啊,原来小芽喜欢的是害羞腼腆型,为什么就不喜欢沅矣呢,州牧大人那天还来给沅矣提亲的。”
提……提亲!
叶小芽顿时感觉一口气提不上来,差点就把自己给憋死,然后等一个不小心就瞄到了正等在城门口的正主沅矣,叶小芽立刻就觉得嘴巴里开始有点发苦了,完全不知道怎么说了。
草草喜欢沅矣,沅矣喜欢叶小芽,这几乎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了,而叶小芽是真的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要喜欢沅矣,原因有很多的方面,最主要的还是代沟问题,一般来说叶小芽跟普通人那只是隔了穿越的这一个距离,但是跟沅矣,估计是一开始沅矣很傻很天真的样子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现在沅矣已经成长地相当有样子了,就算从生理年龄上来说沅矣实际要比叶小芽大,但是叶小芽是真的只能把他当成小辈看待了。
所以说啊,人跟人之间第一印象很重要,很重要啊。
不过幸好的是沅矣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身后不远处就站着满脸不高兴的草草,不过人家大小姐总算还是给面子,在沅矣跟飞镜哭诉的时候,她等了一下,还是过来了,很给面子地跟叶小芽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我哥怎么就这么没眼光看上你这丫头的,还有走了以后就不要回来了,这里不欢迎你之类的。
这丫的果然还是刁蛮任性,没啥变化啊,不过鉴于应桉树的面子,叶小芽还是很好心地提醒了草草几句,以后好好对待沅矣不要随便动鞭子拳头的,要知道古代还没有开始流行野蛮女友的,太超越时尚的话,很少人会欣赏的。
数落完了,叶小芽又想,啊,其实除了小筑师姐,草草应该算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女性朋友吧,很有纪念意义的,再说收了人家家里的马总该有所表示的。所以在口袋里面掏了半天,还真给叶小芽掏出一块玉来,递给了草草。“虽然不是很值钱,但是我戴了很多年的,可以驱邪保平安的。”
其实这块玉的出场率并不低,就是第一次遇上飞镜的时候,叶小芽从他身上坑过来的那块,因为可以算是叶小芽这一辈子第一件比较值钱的东西,所以她藏得好好的,想着落魄的时候可以拿来换钱。之后也就是因为有个小偷偷了这块玉,叶小芽一个不小心就碰上了张角连续杀人案。
所以基本上也可以认为,这是一块很有纪念价值的玉佩了。
“是送给我的,还是送给我哥的,还是送给沅矣的?”拿了人家的东西,草草居然都还能张张漂亮的小嘴说出一番刻毒的话来,害的叶小芽直接鼓起了腮帮子,心想,刁蛮性的萝莉果然最讨厌,最讨厌了。
等沅矣跟飞镜哭哭啼啼地告别完了,之后就是轮到叶小芽了,吓得叶小芽一阵紧张,完全不知道要跟沅矣说些什么。
结果人家小正太只是红着眼,低着头,很纯情地说了一句:“你跟二叔一定要幸福。”然后就跑走了。
害的叶小芽直接给了个“啊?”的反应,半天才明白,原来沅矣这是误会她跟飞镜私奔了,然后左思右想,很是大义凛然地表示要成全。
……这个误会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谁能来告诉咱啊?
关于叶艾草的下落,叶小芽并没有太多的线索,应该认识叶艾草的人,焚犀带着叶南昌不知道哪里去了,风鱼,他老人家在造反事件里面随便掺合了一脚,老早就回家逍遥去了,不过无论是焚犀还是风鱼,他们之间共同点,就是玉京,不管现在他们去了哪里,但是老巢在那里摆着,最终肯定是要回去的。
所以叶小芽的目的地就是玉京,伟大的穆国首都啊!
关于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啥意见。飞镜本来就是说出来陪叶小芽找的,而黑熊跟飞镜的状态其实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有家归不得,一个是家破人亡无处可去而已,所以大家都表示,随便去哪里,咱跟着就是。
那一刻,叶小芽同学感觉自个相当的有领导架势啊,骑在马上很豪迈地指着玉京的方向说,走。然后黑熊大叔就牵着马走(因为叶小芽同学只会骑叶艾草,不会骑马),飞镜慢悠悠地在边上跟着。
因为从整体的方位来说,玉京是在西边,叶小芽骑的又是白马,于是这丫的立刻就很遗憾地想到,还差一只,那就是标准版的西游记了,这西去的一路上妖怪肯定是有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九九八十一难这么多了。
不过人家西游记就算是有再多的苦难,那最后可都是能逢凶化吉平安幸福收场的,不管过程怎么样,至少结局是好的,那就可以了。所以闲着没事了,叶小芽就哼几句“白龙马蹄朝西”的小曲,希望咱也能沾点西游师徒的好运气。
没走几天,苦难立刻就来临了,不过倒不是因为妖魔,有飞镜跟黑熊在,一般的妖魔还真的不是啥问题。这一路西行,这三只遭遇到第一个大问题,就是贫穷,身无长物啊。
就叶小芽来说,这几个月光是绑架事件就遇上好几回,就算是平时有什么财产积攒下来的,也早就被不知道丢哪里去了,所以她没钱很穷。
而黑熊大叔,人家干的一直都是造反工作,他老板,沅矣没钱,飞镜也没钱,仔细想想,好像是只管饭,不管发工资,所以这么多年来,大叔只赚了可怜兮兮的几件衣服钱,大叔没钱很穷。
剩下唯一一个比较有指望的飞镜,人家造反也是很消耗资金的事业,所以他那么一点可怜的财产全部无私捐献出来了,数数看,身上的钱大概能够买上十个肉包子的,够吃好几顿了,一句话评价,没钱很穷。
所以当这三个穷人混在一起的时候,叶小芽立刻就后悔了,当知道就不走的这么潇洒了,州牧府里面那么多的古董花瓶笔墨纸砚的,随便拿上几个,估计就能吃上好几天了,当初自个咋就这么老实呢,啥额外的东西都没有带。
从叶小芽身上,咱可以很形象地看到一句老话的体现,由奢入俭难啊,这丫的曾经在森林里过了那么多年没钱的日子,还不是照样活的好好的,只不过是在人类社会重新淬炼了一番,立刻就变成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了。
可怜的,应桉树特地送过来的,给叶小芽累了的时候当坐骑,饿的时候当粮食,很漂亮的那匹白龙马,在旅行开始第五天,就被号称穷途末路的叶小芽给狠心卖到了牲口市场上去,然后找了个小客栈安心地洗了个热水澡。
“应桉树知道绝对会哭的。”飞镜很是客观地表达了他的意见,不过直接就被叶小芽一句,看不顺眼可以不住的话给堵了回去,然后只能在心底里为已经相隔了五天路程的应桉树掬了一把同情泪。
叶小芽的造反生活 第一百四十四章:半夜不要不睡觉
第一百四十四章:半夜不要不睡觉
据说白马是卖了个一个好价格。但是叶小芽还是很有坐吃山空的忧患意识,虽然并没有去过,但是玉京那可是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而且据说越是往那边去,城市越是发达,相对的,可以提供免费食物的森林也是越来越稀少。
没钱果然是寸步难行啊,叶小芽思考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咋以前的小说电影里面从来没有提及到那些没有正当职业的武林英雄好汉们究竟是怎么赚钱的呢,不然也是可以借鉴一下的。
在吃着飞镜打包回来的豆面面包的时候,叶小芽郑重地提议:“咱去劫富济贫吧。”所谓的劫富济贫,当然劫别人的富,济咱自己的贫了。
飞镜被震撼了一下,差点没有把满口的面包给喷了出来,然后就是对着叶小芽的脑门直接就是一巴掌,“想什么呢,抢劫罪名可是很重的,而且你以为有钱人家里面的护卫都是吃素的,藏龙卧虎能人多着呢,我们这几个去。还不够给人家塞牙缝,再说就算是劫成功了,你打算怎么销赃,怎么出城,怎么跑路?”
怎么听起来,飞镜根本不像是在反对抢劫,而只是在反对高危险性的抢劫,本质还是很遵纪守法的黑熊大叔汗了,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趁着这两只还没有说出啥做出啥更惊世骇俗的状态之前,黑熊大叔赶紧说:“刚才我看到有商业协会在招帮镖。”
所谓的帮镖是在这个不平安的年代里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殊产物,要说性质的话,差不多等同于叶小芽所知道的雇佣兵了,反正都是拿钱替人家卖命的那种,不过因为最近世道不太平,所以帮镖工作的危险性也是增加了许多,当然相应的工资也是上涨了许多,基本还是可以算是非常时期中的一份很好职业。
在叶小芽洗澡,飞镜买面包的同时,黑熊大叔居然已经去打探好消息了,这支商队不但招收帮镖,而且跟叶小芽这一伙还是同路,也是要去玉京的,这样看起来就相当划算了,既白吃白住有工资拿,还能顺便一路跟到玉京去,人多总比人少安全许多。
所以说啊。大叔果然比毛头小子可靠多了。
既然要去工作了,那形象问题还是很重要的,这里特指的是叶小芽,这同学的眼珠子一天比一天变化更大,原本是要仔细看,或者是对着阳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