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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高嫁-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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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当然是真的了。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还有后悔的余地吗?
李纤夏捏了捏初九软软的脸,这一次,绝对不会放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唔,蜜月我要好好的计划一下。
第23章 寇素
第二十三章
这夜初九睡的格外的香甜,连一个梦都没有;醒来的时候;已经早上十点钟了。
李纤夏他们一行人来这里,是以公务为主;旅游为辅;看看这西山的经济发展趋向,顺便寻一点其他村子也可以使用的路子。不管在哪个地方,有权势就必定有派系;李纤夏初来乍到;又是空降;能让这圈子人心服口服才怪。
所以此次一行;必须要拿出点成绩来才行。
不过他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一样,该怎么就怎么;甚至吃过早饭就巴巴的赶去喊他家老婆起床去了,真是要把跟他一路来的人眼珠都要吓的瞪出来。要知道,李纤夏在市里可是以铁面无情出了名的,谁会想到背地里居然是个妻管严。
妻管严也就算了,跟伺候太后一样,端茶递水,小意疼宠着,一点也不嫌烦。
难不成这女的背后还有什么势力不成?是哪位高官显贵的女儿?
同行的女同事纷纷感叹李市长笑起来真的好帅,又年纪轻轻的前途不可限量,有这样的老公,简直就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听说人家李市长还是出身太子党呢,京里早就有流言下来,这位是赫赫有名的主儿可是大有来头。
只是李市长平时为人太冷淡,对女同事也只是招呼一下的情面,谁也拔不到头筹。
她们还以为李市长这是生性如此呢,没想到对自家的老婆这样的好,哪里还有平时里半点冷着脸训人的架势,早就百炼钢成绕指柔了。
不由让人感叹,这年头,果然好男人都早早的结婚了,剩下的……
房间里,初九打了个哈欠,擦了擦眼睛,“早。”
李纤夏手里拿着早饭,嘴角抽了抽,“是啊,真早,要不你再多睡儿?”
初九就蹭着他撒娇,李纤夏忍不住笑了,捏捏她的脸,“再不起来,我们就要出发了,这次要去山上摘野果子,你去不去?山上有很多好玩的,空气又清新,要是遇见了你喜欢的东西,我还可以帮你摘回来。”
这可是个不小的诱惑。
知道大家都已经起来了之后,初九也不敢再赖床,赶紧爬起来,结果李纤夏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脸。早餐是简单的稀饭馒头,配着清爽的小菜,味道还确实不错。初九就笑着说:“看来你该趁这个时候好好跟这儿的厨子学学,我不是嫌弃你的手艺啊,是确实拿不出手。自己吃吃也就算了,要别人尝到……”
李纤夏奇怪,“这厨子做的有那么好吃吗?我觉得很一般啊。”
她本来就是开玩笑的,也不回答,笑着让他猜。
可李纤夏非常纠结这事,直到出发了都还在问她到底味道怎么样,看他样子,好像不得到答案就不会罢休一样。
逼急了,初九只能说实话,其实李纤夏做菜味道不错,至少非常的和她的口味,在外人眼里怪不怪她就不知道了,另外还笑提了一句,“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做的菜为什么那么像我做的?”
比如炖汤的时候要先用开水烫一下,比如西红柿不剥皮就蘸白糖。
其实她很早以前就想问他,到底是从哪里知道她的喜好的。
李纤夏微笑了一下,手艺得到肯定后,心情大好,“你别管我从哪里知道的,你只要记得,我不会害你,相反,我会好好的疼爱你一辈子。”
初九翻了个白眼给他,尽知道肉麻!
西山以山多水美著称,只是地理太过偏隘,交通不便,再加上并没有本地的什么特产,所以经济发展也落不到他们的头上,想要脱贫,就只有努力读书,考出去,在外面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并无他法。而没有年轻青壮年,这里的教育资金又不到位,自然只有越来越穷困的份儿了。
初九的老家是新农村改革点,老早以前就已经做到家家小楼房的程度了。猛地看见这里的土坯房、茅草房,还真有点稀奇。这里的房子普遍不高,用偏暗红色的土建成,房顶是草,被炊烟熏得黑黑的,小路泥泞,混着鸡鸭的粪便,闷闷的霉臭味,根本没有传说中的乡村美感。
这里的小孩子也像是看奇怪人物一样看他们,瘦干干的,很黑,一笑就露出两排牙齿。有的躲在门后面看,有的跟在大人的后面,连看人的眼神都是怯怯的。
初九想起家里小表弟堆满了小卧室的玩具,和他动不动就打人骂人的习惯,心里感叹了一阵子,握住李纤夏的手。她家男人肩上的担子也不轻。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的。”李纤夏一笑。
上了山,起初温度还差不多合适,走着走着就有点发热,走在她前面的是李纤夏,李纤夏背后的就是一大包,可看他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应该也不是很重。她背后背的东西不多,都是吃的小零食,她想了想就把衣服拉链拉开。
“忍一忍,等会儿该着凉了。”李纤夏转头看到,劝她把衣服拉好。“前面还有好远呢,这才一半的路。”
还有那么远!?初九当即哀嚎一声,“走不动了走不动了,腿废了!”
李纤夏笑了一声,“这才多久?”看初九皱巴着脸,他忍俊不禁,“好了,把包包给我拿着,等会儿真的走不动了,我再背你?嗯?好不好?”
他都这样说了,初九只有勉强同意,趁机把包包都丢给李纤夏,潇潇洒洒的往前走。
他们这边也有三五个女同事,背后背的东西虽然不多,却也没有像初九这样“毫无牵挂”的,两相一对比,不得不让人感叹一个好男朋友的用处大。
越往上面走,越觉得冷。这里已经是夏至的时候了,虽不大热,外面也早早的都穿了短袖短裙,到了山里,大家都懂得多穿一点,也不过就是一件长袖而已。初九在李纤夏的提醒下多穿了一件外套,并没有那么冷。
带路的老乡却好像早就习惯了这里的天气,单薄的一件长袖,裤脚挽起来,一边在路上走着还一边笑着说:“山里没有猛兽,不过野猪和狸猫还是有的,你们还是小心一点的吧。”
唬的初九赶紧回去拉住李纤夏,“真的有野猪啊?”
李纤夏却只是笑,不答话。
目的地很快就到了,是一面平地,面对着群山,旁边还有条不算小的溪水流下去,流水潺潺,风景如画。扑面的水汽让人精神一震。老乡往树林子里一钻,等一回头,就给他们捧了一把紫红色的野果子出来。野果子很酸,酸后带着甜味,汁水虽然不多,但味道确实不错。
李纤夏把给自己的野果子都塞给了初九。初九吃的不亦乐乎。
不过考察人员却并不很满意,说这里要作为风景旅游区的话并不合格,而野果子产量不大,营养价值更不可考,很难吸引人来投资。村长和镇长好像有些沮丧,李纤夏把初九安置好,走过去和他们一起商量。
他们讲的东西初九不大懂,就算懂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也就把注意力移到别的地方去了。溪水有点凉,拨棱两下整把手都是沁润的,里面还有小虾米,在水浅的地方围着石头游,她小时候也经常抓这个,两手轻轻一捧,就把小虾米捧了起来。
“有两个呢,你真厉害。”来了个女的搭话,她长得很漂亮,笑起来睫毛弯弯的,化着有心计的淡妆,虽然是个美人,可初九不大喜欢她,碍于礼貌,也就笑了笑。“是啊。你喜欢吗?”
那女的就作势要捧过来,初九小心翼翼的传到她手里,结果刚刚一接触,她的手就落空了,水混着两只虾子全落到她的裙子上,她赶紧低叫了一声。“你干嘛啊?”
初九也是一愣,“对,对不起啊!”
对方却并不吃这一套,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没事,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小心的。”
她要是一口咬定是初九倒在她身上的,初九倒还有话说,可她这么一揽错,倒让初九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你裙子都湿了啊?带多的衣服了吗?”
她可怜兮兮的摇摇头。
初九抱歉的看着她,“那我把衣服给你披着好了。”她的外套大,倒是能够给那女人遮住。
这边动静没有被李纤夏漏过,他把手里的文件塞给小陈,赶紧走过来,“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寇素,你说。”
寇素就是那个湿了裙子的女的,她站起来,勉强笑了笑,“没什么,市长。初九姐姐给我看小虾子,我一时没有接好而已。”她用手掌遮了遮大腿,手小,湿的面积大,这个动作倒有点欲语还休的感觉了。
初九觉得有些不对,也没有往其他方面想,看李纤夏板着脸,以为他要训人了,人家一女孩子,出来工作也不容易,她自己也是刚毕业的,知道工作的苦处,赶紧否定,“不是的,是我不好,一时手滑了,那个……”
李纤夏扭头看她一眼,乐的笑了一声。“脱了衣服干什么?不冷啊?”说着把自己的衣服披到她身上,紧紧裹好,这才对寇素说,“行了,这件事对不住,改天我把干洗钱给你。”
“没事,没事。衣服不值什么。”寇素忙说,眼睛看着李纤夏,李纤夏却好像什么都没有感觉到一样,看也不看她一眼。
初九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你要喜欢虾子,我用塑料瓶再给你多装几只?这里水好,说不定带回家了还能养一段时间。”
寇素感激的笑笑,“我也就看看,不打扰你们了,我先过去了。”
这样好说话,倒让初九一改之前对她的偏见,觉得这女孩子不错起来,甚至笑着看她走远。
“流氓夏,她是你们部门的吧?人还挺好。”初九笑笑,“要是能留个号码,以后交朋友就太好了。”
李纤夏忽然一笑,“你该不会真的以为她有多好吧?初九,你真的笨死了。自家墙角都要被撬了,还觉得人家是来帮忙的呢。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的忧患意识啊?”
怎么会?初九诧异,有些听不懂李纤夏这句话的意思,“你说她……是在打你的主意?”
“现在想明白,也不算太笨。”李纤夏揉揉她的头发。
作者有话要说:李纤夏怎么可能看上别的女人呢?赶他都赶不走的~
(*^__^*) 嘻嘻……
第24章 老闺蜜
第二十四章
这一次的西山之行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她还以为是什么世外桃源呢;也就是普通的自助小旅游而已;风景还不如那些旅游景点的宣传图呢。其实转念一想,那些旅游景点人多景少;也不一定就比西山好。
想通了之后;初九就定下心来观赏纯天然的风景,还真的找到些有趣的。
回去了之后,李纤夏因为有事上班了;初九本来就想趁快结婚这几天好好玩一玩;这么一来;更合她心意;当即收拾东西,打电话给老闺蜜梅春燕准备一起去玩。
梅春燕是她初中二年级的同学;性子和她相似,两人也玩的拢,之后的几年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后来还是各自读书的地方远了,这才慢慢的淡了联系,不过如今一见面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的疯闹玩笑。
人一辈子哪里能没有个朋友呢?
反正初九心里就认定了梅春燕这一个闺蜜了,铁打不动。
梅春燕现在也在医院里上班,是一名护士,月薪不高,也比较辛苦,好在医院是私人医院,给的福利不错,接连有两三个男的追求她。初九给她打电话说自己要结婚了,梅春燕惊奇了一阵,正好她今天不上班,就挎着包应约了。
初九不会开车,打的去两人约会的地方,正好八十块钱,心疼死她了。不过一想到马上要和老闺蜜见面了,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梅春燕还是老样子,长头发,微微有点卷,五官一般,胜在会打扮,一身粉蓝色长裙,画着淡妆,看上去倒确实不错。初九笑嘻嘻的走过去捏了她屁股一把,“妞儿,最近保养的不错啊!看这小脸,油光水滑的啊~”
“色狼。”梅春燕嗔了她一眼,“都要结婚了才想起我来,也不知道提前问问我的感受。我比你还大一岁,现在还没有找到个合心意的人,你倒好,平时木脑壳一个,现在倒是最先结婚的人。披着猪皮的狼,是吧?”
初九龇着牙笑笑,“这不是来向您请罪了吗?消消气,我的姑奶奶。”
“一杯超大份的珍珠奶茶。” “行,没问题。”初九这次倒是爽快,“我们一边逛一边聊吧?”
两人约会的地方是在市里最繁华的商业区,两边都是热闹的商店,衣服价格不算贵,款式新颖漂亮,吸引了不少的年轻女孩子来这里购物,她们两个当然也不能少,从毕业那年开始,就好几次约在这里见面了。
街头的那家珍珠奶茶店味道最地道,围着买东西的人也多,初九挤进去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出来,包都快要被挤掉了。“快尝尝,是不是以前那个味儿。我都好久没有喝过这东西了。”
梅春燕喝了一口,竖起拇指,“你插队的本事还是没有退步啊。”
初九呵呵笑笑,跟李纤夏在一起,她好歹要注意自身形象,几乎没有这样干过,跟老闺蜜相处倒没有这样的顾忌,反正都是老闺蜜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还不了解吗?小时候更糗的事情都有过。
“快跟我讲讲你那位是什么样的,我心里痒痒的很,居然有人能看上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梅春燕嘴也损,和她半斤八两,“你可要冷静,千万别一时冲动啊。这婚姻呢,是人生大事,可别为了赌一口气就嫁了啊。再婚的市场可就冷了不是?”
初九笑了一声,“我这还没有结婚呢,你别乌鸦嘴。”
梅春燕死缠烂打要她说那男的是谁。
李纤夏这个人怎么介绍好呢?想了想,初九抓抓脑袋,“很帅,人长得很帅。我不骗你,等下次你看到就知道了,长得跟明星似的。”
梅春燕就杵她,“人长得那么帅还会落到你手里?就两种可能,不是你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他别有所图。”
不会吧?李纤夏自己条件那么好,图她个什么呢?初九就笑,“你放心好了,他是真的喜欢我,我不会弄错的。你也不想想,我眼睛那么毒的,宁可放过不会杀错,怎么可能被人骗了?”
她总共就这么一次恋爱,爱的对了,就结婚,多简单的一件事情。
两人正在逛裙子,梅春燕看起了一件白色雪纺裙,一看标签,六百多,哀叹了一声,这才回她,“我还真想看看那人,能把你迷成这个样子,必定是个情场高手了……结婚也有结婚的好处,要是遇到个有钱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日子岂不是过的蜜里调油?”
初九不大喜欢雪纺,不过梅春燕这句话说的有道理,平日里她的工资卡都在老妈那里,想买条裙子都要自己攒钱攒个两三个月,哪像现在这样,想买什么就用李纤夏的工资卡,反正他钱多人傻还是她的老公,不花他的钱花谁的?
“那你呢?上次那个眼镜男没有成功?”
“别提了,去肯德基约会也和我AA,那男的太小气了,要真的在一起了,吃亏的是我!”梅春燕不满,她性子豪爽,最不耐烦那种腻腻歪歪的,那眼镜男可是踩中她的死穴了。
老闺蜜情场不顺,初九只能“哦”一声就不提这件事了,改口说:“后天我结婚,在和美酒店,这是请柬。”她拿出个红色烫金字的请柬来,塞到梅春燕的包里,“就你一个是我自己请的,我想请的人也就只有你。”
梅春燕顿了顿,眼神有点复杂,叹了一声把她抱住,“傻妮子,你怎么就要结婚了呢?”
想起两人初中那时候的青葱岁月,初九也有点感慨,回搂住她,“你放心了,结了婚,我也是你的初九。”
“结了婚就要以家为重了,哪里还有轻松的日子。”梅春燕收拾了一下情绪,“不过,还是要祝福你,嗯,祝你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谢谢。”初九一笑。
梅春燕翻了翻请柬,“和美酒店……几楼啊,你没写啊。”
这酒店也不是初九置办的,又没去过,她也不大清楚,赶紧打电话给她妈,结果她妈说李纤夏给包了一个酒店,直接去就行了。初九是知道李纤夏花钱大手大脚的,也不意外,“可能李纤夏是包的小酒店吧,你到了就知道了。”
“李纤夏……李纤夏?”梅春燕默念了几下,觉得有点耳熟,可仔细想又想不起来,就对初九笑着说,“你男人名字还有点文艺啊。”
“嗨,伪娘的名字爷们的面子,不说他了。”初九转头看见一件衬衣,白色的,有点小纽扣做装饰,看上去还挺漂亮的,“那件衬衣怎么样?”
梅春燕知道她是个衬衣控,当即笑了笑,“看怎么看的出来,你进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初九也不扭捏,拿着衣服进去试,出来一看镜子意外的合身,“行,就这件。”导购员笑眯眯的接过,“您好,这件衬衣三百七,打折下来二百九。”
快三百了,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初九想了想,自己这两个月的零花钱还没有用过呢,干脆就买了吧。“包起来吧,我刷卡。”
梅春燕挪揄的笑,“傍上大款了?买东西这么爽快?平时不是左挑右挑非要挑了一个价美物廉的吗,今天不换了?”以往买东西她都服了初九的磨蹭了,好不容易爽快一次,她当然要问问原因。
“我家那个可不是大款么?”初九动了动眉毛,“反正不是用的他的钱。”
“快结婚了就是不一样啊,拿到他的工资卡了?有底气了?”梅春燕就笑。
初九笑着躲她,“你也快点找个人嫁了吧,到时候我们两个也好同仇敌忾,免得你在这里冒酸气。”
梅春燕被她说的无语,拉着她继续逛,这里服装店不少,一家一家的都有各自特色,梅春燕喜欢OL系的,她喜欢休闲款的,两个人倒还能一起逛。以前初中那会儿哪有这个财力,每次都是去只看不买,光过那个试衣服的兴致去了,比现在要开心很多。
“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和我说说呗?”梅春燕闲得无聊,随口问。
这个嘛,初九想了想,“第一次见面是在医院门口,是他追的我,后来我一想他人还可以,就同意了他的追求,再后来慢慢的觉得他不错,是个贤夫良父,最后就这么准备嫁了。”
“就这么简单?”
“啊,是啊,就这么简单。”初九奇怪,“不然还能怎么样?”
梅春燕翻白眼,“我怎么就没有遇见这么一个男人,不行,改天我也要到医院门口等……你问他为什么去医院了没?”
“没问他,估计当时他也只是一时路过而已,没听说他有什么亲戚住在医院里面。”
“该不会是那天他聆听到了上帝的安排,去你医院门口等待一个打开他心扉的女子,准备谱写一段爱情的史诗吧?然后他就遇见了你?”梅春燕撇嘴,“我宁愿相信他是陪前女友打胎。”
“喂喂,哪有你这么猜的?”初九也笑。
梅春燕对于她结婚的抵触情绪不大,还能胡乱开玩笑,拉着她问东问西。她大胆的问些问题,比如两人同居的经历啦,比如李纤夏的三围,比如两人有没有爱爱之类的,把初九的脸羞个通红。
“没有,我们还没有那个。”初九低着头,“第一天晚上的时候他倒是想,我没有答应。怎么也应该到了结婚那天晚上才能那个啥,不是?”
“你怎么会有这么老套的思想?现在什么时代了姐姐,你不怕把你家那位憋红了眼啊?”梅春燕简直要呕血,初九这样奇怪的要求也就算了,更奇怪的是,她男人居然还为了她给忍了下去,两人睡一张床上,孤男寡女的,居然也能忍得住!?她男人要不就是不行,要不就是爱惨了她吧?
情圣,现实版的情圣。
初九辩解道:“我看电视里说的,男人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知道珍惜,我不磨磨他,他还以为我就一定是他的盘中小菜了呢。”
“难道是我平时给的太早的原因?”梅春燕摸下巴不语。
“还有,你也知道的,我怕嘛……”初九眨眨眼,“你不是说第一次很疼吗?”
梅春燕一愣,她说过吗?什么时候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了,依旧坚持更新,求鼓励~
天凉,小心感冒啊,亲们~
第25章 彩礼
第二十五章
初九当然不知道这只是自家好友的一句吐槽而已,她虽然没有经验;可也看过小说电视;第一次肯定是很痛的,不然大家也不会那么说了。
逛完街;腿疼得要死;作别老闺蜜再打车回去,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外面太阳预备着下山。
李纤夏还没有回家;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她打了电话过去;是小陈接的;说李纤夏现在正在开会;会议上有不少的领导,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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