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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全文完)-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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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儿……”我听见他在耳畔低喃。
“王爷……谢谢您……”我仰脸诚挚地望住他,“我知道,一万个谢字也报答不了您对我的恩情,是您帮我重生,帮我振作,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只求能这么安安静静地度过此生,孝敬您老,做您真正的女儿……”
他在我耳畔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低低地道:“……唉,罢了,终究你是你,而非那个人,谁也替代不了谁……我还奢求什么呢?老天待我已不薄了……做女儿罢,女儿总归是一辈子的情分……”
再遇故人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送庄秋水回衙门,顺便给庄夫人送些王爷从京都带回来的特产。到了下午的时候,王爷许诺给庄秋水的那间城中心的店面就搞定了,办事效率快得惊人,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我就每天跑到庄夫人那里帮她和庄秋水收拾家当,正式向清城衙门的代理知府提交了辞呈之后就直接搬进了那店面后面的独立小院儿。
小院儿是四合式的,庄夫人专门为我把西厢房留了出来,说是只要我啥时候想都可以随时过来住。庄夫人是长辈,自然住了北面上房,庄秋水住东厢,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小院儿收拾得妥妥当当,完全就是个温馨精致的小家庭了。
王爷好人做到底,还借了不少人手过来替庄秋水采买了各种药材和医用器具,庄秋水的医术是跟他已故的父亲学的,他父亲就是位郎中,原来也经营着一间医铺,听说后来惹上了一起医疗官司,被当地衙门罚光了家产,他父亲也被罚杖刑,放回家没多久就病逝了,身无分文的庄夫人和庄秋水只好投到了清城来,庄秋水这才做了仵作。庄夫人说庄秋水当初在家里医铺未倒之前就已经开始挂牌行医了,所以他的医术是不必担心的。
对于庄夫人我是真心地觉得亲近如母,因此这几天就总在她这里住着,顺便帮忙把前期工作做好,这医铺的招牌还是我的笔迹,叫做“乐安堂”,药屉上的草药名称也都是我一张一张写好贴上去的。
差不多准备就绪,只等年后一开春就开张营业。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年货过年了,王爷那边当然用不着我操心,我就索性一直留在庄夫人这儿帮忙,王爷原本派了小江对我贴身护卫,可现实生活中哪儿会有那么多的危险随时发生呢?所以小江护卫的作用没有起到,倒是被庄夫人抓了壮丁,这天中午一吃罢饭就和庄秋水两个去了城外乡下买猪肉,那猪都是现宰现杀,城里人家庭条件不算太差的,一到年根儿下都跑到乡下去买,因此到了那儿还要排队,一来一回估计就要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我和庄夫人便在家里计划着还需准备什么东西,一一在纸上列出来,分类汇总,然后一人拿着一份分头行动,各自到街上去采买。我要买的是各类干果和零食,手里拿着纸一边走一边抬头找店铺,找到店铺也不能立即就买,还要货比三家,毕竟我现在没有什么收入,虽然被王爷认做了义女,却也不能就真这么白吃白喝白花他的钱。在庄夫人面前我只说这是我自己挣的钱,且也打算过年的时候到这边来,好说歹说了半天她才允许我出钱往家里买东西,比起王爷来自然是她这里更不能白吃白住,所以一是不能让庄夫人为了我花钱,二是不能多花王爷的钱,买起东西来当然要精打细算。
岁末时节,街上行人比往常更加熙攘,都是出来买年货的,我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不一人儿就是一头的汗,站在小摊儿前问个价都会时不时的被行人擦过肩头或是蹭过后背。正跟一个卖果脯的摊主讨价还价,便被旁边匆匆走过来的一人撞歪了身子,那人歉也不道一声就飞快地扎进了人流中,我此时也顾不上他,边揉着被撞疼的地方边让摊主给我称上二斤,正要掏钱,倏地就发现挂在腰间的盛银子的荷包不见了。
由于受古人的衣服款式所限,银子不好揣在衣服的内兜里,因为看上去会很鼓,所以电视上演的那些古人都把钱袋子挂在腰间,除非带的是银票倒可以折一折贴衣放着。我这个荷包连同里面的银子都是王爷给的,因是他亲手替我挂在腰上的,就没有摘下来,不成想倒成了小偷的目标。
估摸着就是方才撞我的那个人了,我抻着脖子在人群里搜索,见那小偷正因为来往行人太多一时插不进缝去而被堵在前面,此时若追过去还能追上,再向左右一瞧,见街边正立着一位例行巡街的衙役,连忙挤过去跟他说了一遍经过,衙役便带着我向那小偷追了过去。
有警察叔叔跟着我就放心了许多,紧随着他的身后拨开人群向前冲,很快便追上了那小偷,衙役一声喝道:“前面那厮,站住受检!”
却谁知这小偷竟是个硬茬儿,一见情形不妙居然立刻从袖口里掏出把明晃晃的匕首来,大街上到处都是行人,他随便一挥手就能划伤一个,因此一下子有恃无恐了,面露凶相地与衙役对峙起来。
这衙役年纪很轻,没有什么经验,一见小偷想要顽抗便被将上火来,当下一声大喝:“行人退开!衙门抓贼!”紧接着手持钢刀就冲了上去。
行人闻言纷纷吓得惊叫,呼啦一下子退了开去,然而这猛然一退就有人被撞了绊了,正教那小偷随手拽住一个把匕首架在了脖子上,向着那衙役恶狠狠地道:“你给我滚开!退出十丈外去!否则我就宰了这人!”
衙役一时也不敢妄动了,犹豫着要不要依小偷之言退走,我连忙和他道:“差爷,我丢的银子不要了,让他逃罢,莫伤了人命!”
年轻的衙役还在犹豫,他大约觉得就这么让小偷跑了实在很丢面子,立在原地不肯立刻动弹,那情绪十分激动紧张的小偷却已等不及了,抬起手中匕首就往那人质的脖子上戳去,我和围观众人一起发出惊叫,正等着承受那血花飞溅的可怕场面,就听得“叮”地一声响,那小偷手中的刀竟然飞了出去掉在三米以外的地上,在场之人一片惊愕。
是什么东西打中了这刀!我连忙四下去找,而那小偷却更加急了,一弯腰居然又从靴筒里抽出把刀来,再度向人质的脖子上划去,便又听得“扑”地一声,紧接着这小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手腕弓下身去,我一眼看见他那鲜血淋漓的手腕上竟豁然嵌进去一枚小石子!
有高人?!我惊讶地在旁边的人群中寻找,正看见一位穿着粗布衣衫的年轻男子慢悠悠地从人群中走出来,径直走到小偷身边,撩起长腿一脚把他踢得飞了出去,正栽在那衙役的面前,衙役连忙上前两下子将其反剪了双臂当场制伏,用挂在腰间的铁镣把他扣住,而后简单搜了下身,把我丢的那个荷包找出来还给了我。
我向衙役道了谢,转头去谢那个粗衣人,见他正双手抱胸地看着我,脸上挂着颇有意味的笑,见我走过来忽地主动开口道:“小美人儿要拿什么谢我呢?”
……这个人……怎么这么不检点?算了,怎么说他也做了件好事,我于是向他福了一福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小女子这厢见礼了。”
“只见个礼这么简单么?”这人坏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说话有点拿腔拿调的。
“那么公子想要小女子如何答谢呢?”我淡淡看着他。
“唔……钱么,本人不稀罕,物么,本人不需要。本人一向最喜欢美人,不若姑娘你谢我一枚香吻好了。”他探身凑到我的面前,压低声音笑道。
我转身便走,不欲再理他,突觉身子一紧,竟被他一抱一抡甩上肩去,扛麻袋似的跃在半空,踩着围观人群的肩膀一路飞掠而去。我拼命地挣扎,被他一只大手拍在臀上:“乱动什么?要我把你丢到房下去么?”
咦……他的声音变了,听着好耳熟,是谁呢?
在人群的惊呼声中这人带着我在鳞次栉比的房檐上飞掠了许久,终于在我已经天旋地转眼冒金星的时候停下了身形,从房上跃下地,叉着我的腰把我从肩上举下来,让我面对面地站在他的面前,细看之下我才发觉这张陌生的面孔上满含笑意地看着我的两只眸子竟是相当的熟悉。
“——海盗大叔?!”我脱口轻呼。
“‘海盗’二字你可以不必带的,”海盗大叔笑道,“当然,‘大叔’这个词我更不喜欢。”
——这世界真是巧合不断,居然会在这个地方、这样的情况下遇到他!
“唔!一年多未见,小钟情儿越发出落得有女人味儿了呢!”海盗大叔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一阵坏笑,“再加上今儿又穿了女装,还真差点让我没认出来。”
“大叔你怎么会到清城来?”我的熟人不多,能这样偶遇实在让人欣喜,不由笑着问他。
“啧,你这小丫头莫非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呢?”海盗大叔一叉腰,“我是专门来找你讨酒喝的。”
只怕他是来找花千树的下落才是真的吧。我心下唏嘘,点头笑道:“好啊,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罢。”
“哈!你这丫头比我还痛快呢!”海盗大叔笑着将手一拍,“走!”
我四下里看了看,见此处是个无人的巷子,也分不清路在哪里,只好冲他一摊手,道:“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去‘东风第一枝’?”
东风第一枝是酒馆的名字,是我和他约定的要请他喝酒的地方。海盗大叔抬头看了看天,笑道:“天色还早,不急,你先陪我走走。”
他倒是不客气,拿我当了导游小姐么?可惜这路我却不认识,只好道:“往哪里走?你带路罢,这里我不熟。”
“我熟,”他笑,往巷子深处一指,“我以前就住在那里。”
啊?
见我惊讶,他低低笑了一声,道:“以前,我同千树住在那里。”
啊……
我跟着他往巷子深处走,轻声问他:“千树的下落可有进展了么?”
海盗大叔摇了摇头,眼神里有些落寞,我忽然发觉我和他的经历有几分相似,同样是失去了爱人,同样的不知下落。
一直走到巷子的最深处,他指着一扇黑漆小门向我道:“就是这里,我与她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如今此院主人早已易主了,千树也下落不明,从未回来过。”
“千树的家人呢?”我问,“她的籍贯是什么地方?你们既在这里住过,不可能不认识几个邻居或朋友的罢?这些人你都查问过了么?”
“千树是个孤儿,”海盗大叔倚在墙上看着我,“她很内向,所以没有什么朋友。我问过这附近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见过她,她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你有贴过寻人启示么?”我追问,“有雇人展开全城搜索么?她常去的地方是哪里?”
“丫头,你要相信,”海盗大叔笑起来,“所有能用过的法子我全都用过了,明的暗的,大规模的小范围的,你能想到的我用了,你想不到的我也全用了,可她就是不见踪影,就是这么的藏了起来……老天,你们女人究竟是什么做的?砖头缝里也能藏下身么?”
“你且让我想想,”我挥了挥手,“如果换作是我,我会藏在什么地方……等等,大叔,你的意思是千树其实是故意躲着你的是罢?”
海盗大叔自嘲一笑:“是啊……那个丫头,跟你一样爱认死理儿,她若是想躲着我,除非她自己后来想通了,否则只怕是一辈子都不肯再见我面的。”
“大叔,你和千树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误会?既然相爱,为什么一个要推一个要躲呢?”我望着海盗大叔,静静等他说出他和千树的故事。
终化心结
海盗大叔揉了揉自己的下巴,眼底带着一丝苦笑,道:“是我的错,我太自私……罔顾她的意愿,强行给她安排了一个结局,我还可笑地认为这是在对她好,这是在给她幸福,可……她根本就不幸福,她想要的,只是和我在一起,可我却生生将她推开了……”
“你认为她跟你在一起不会幸福对么?可实际上她的唯一愿望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于是不懂她的心的你就生生把她推开,安排了一个你自认会让她感到幸福的结局,但是分开之后你就后悔了,你发觉其实你根本就放不下她,你根本做不到与她不见面,当你想去找她重新开始的时候她却已经不见了——对么?”我问。
海盗大叔笑起来,声音里满是苍凉和自嘲:“你全猜对了,就是这样。你说,我是不是个他妈的天下第一蠢男人?我是不是活该被她折磨死?”
“活该!”我狠狠一拳捶在他的胸膛上,“你知道她喜欢你,为什么还要推开她?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她和你在一起更能让她感到幸福的?究竟是为什么?”
海盗大叔看了我一阵,摇了摇头,笑道:“都过去了,事已至此不提也罢。走,喝酒去!”
瞪了他一眼,只好跟着他离开这条巷子,找到了那家叫做“东风第一枝”的酒肆,却没有在里面坐下来喝,只拎了两坛子酒,一直到了湖边,雇了条小船,由他撑着篙,慢慢将船划向湖心。但见四下里皆望不到岸,碧水长天,一派肃清幽寒。海盗大叔停下篙,坐到我的对面,笑道:“这里好,安静,人来人往的看着心烦。来来,丫头,先陪大叔我喝一杯!”
拍开酒坛上的泥封,一股酒香四溢,没有酒盏,只对着坛子豪饮,海盗大叔不肯再提关于花千树的任何事,我也就不再多问,只管陪着他喝酒闲话,慢慢地话题不知怎么就扯到了我的身上,借着六七分醉的酒意,加上对他没来由地信任感与亲切感,我把我从穿越之后发生的所有事都一件不落地讲给了他听——人都是有倾诉和被倾听的需求的,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我一直只能自己闷在心里,以至于太过沉重而几近崩溃。我真的是再也憋不住了,我需要有人了解我所经受的一切,我需要一个心灵慰藉,这慰藉不能来自楚龙吟或是王爷,因为他们都是事中人,他们无法保持客观中立,而我要的却是一个事外人,一个第三方,客观理智地看待我,倾听我,哪怕他什么都不做,也能让我好受很多。
讲到后来我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哭还是在笑了,我倚在船舷上,一整坛酒都被我灌得一滴不剩,天色已暗,我眯着眼睛望着湖上残阳,觉得自己在这一次讲述中又重新死去活来了一回,一时间竟有些奄奄一息。
海盗大叔自始至终都一言不发地在倾听,只是眉头却越皱越紧,那带着人皮面具的脸上的神色也随着我的讲述而变幻不定。直到我彻底说完,见他手上酒坛忽然“啪”地一声被捏得粉碎,他盯着我的脸咬牙道:“那个叫楚凤箫的小子现在何处?我去替你杀了他!”
我醉笑着摇头:“有什么用,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杀了他也回不去从前,更何况我……我连孩子都有了,将来要怎么跟孩子说?说他的母亲杀了他的父亲么?”
海盗大叔冷声一笑:“这样的父亲不认也罢!楚龙吟那小子若还肯要你,你就带着孩子好好跟他,若那小子顾左顾右这个那个,你就干脆跟我走,我带你回雷神岛!你的儿子我认他做干儿子!有没有亲爹无所谓!由我来把这小鬼带大,看他长大后敢说什么!”
我并没有说起过我已被王爷认做了义女之事,毕竟他是海盗,对于官府中人总会忌讳三分,然而我仍然对他十分感激,我与他不过是萍水之交,他却肯这样帮我,一时间我忽地觉得自己并不算太惨,有了一个做王爷的义父,有了庄夫人这个对我很好的义母,有了一位老实可靠的义兄,如今又有了他这样一个可以交心的忘年知己,哪怕最后我终究与楚龙吟有缘无分,他们这些人对我来说一样弥足珍贵,因此,生活终是要继续下去的。
也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缘故,发觉自己越来越能看得开了,又或许是因为有了孩子,从一个女人变成一位母亲,人生观被彻底改变,怨恨不再是生活的主题,爱情也不再是生活的唯一,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就是生与活,健康地生,认真地活,好吧,就是这样。
自己释然了,就反过去劝海盗大叔也看开些:昨日之日不可留,十几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何必苦苦抱着一个执念折磨自己呢?当放就放吧,与其痛苦,不如痛快啊!
海盗大叔生过气后也开始劝我,说什么“世上男人千千万,这个不行咱就换”、“天涯何处无芳草,一男还比一男好”……两个人相互劝着、相视苦笑,劝着笑着便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无奈变成了释怀通透的相对大笑,笑着笑着,继而高声吼起了《将进酒》,从“人生得意须尽欢”到“与尔同销万古愁”,吼得泪流满面,吼得微笑从容。
不知不觉间竟已是月上中天,湖面上刮起朔冷的寒风,冻得我连连打了几个冷颤,海盗大叔脱下自己的外衫披在我的身上,笑道:“疯够了也该回去了,改日让我见见我那干儿子。”
他还惦记着这事儿呢,解开了心结的我如今再谈起孩子来已经可以如同一个正常母亲般带着满满的幸福情绪了,于是也笑道:“那你可要准备见面礼的,且以后我也不能再叫你大叔了,否则你岂不是占了我的便宜?”
海盗大叔哈哈笑道:“我本就不喜欢你叫我‘大叔’,把我叫得跟个老头子似的,还是叫大哥哥好了。”——大哥哥……要不要这么肉麻啊?还是叫他的名字“迅”好些。
迅一直把我送回了庄氏母子的住处,谢过他后问他下榻在何处,他说就在城中流芳客栈里,大约要在清城盘桓上十天半个月的,要我有事直管去找他。
第二天吃过早饭依旧是帮庄夫人准备年货,因为昨天下午遇到了迅,导致该买的东西没有买成,于是我又再度出得门来继续采购,小江和庄秋水昨天下午买猪肉没排上队,今天一大早就又出发去了乡下。
为防发生昨天的情况,我把钱袋子笼在袖口里,一路走一路问价,从街东走到街西,总有些心不在焉,停下脚步细想了想,发现自己原来是想念孩子了。自从昨晚与迅一番畅谈畅饮之后,孩子的问题终于不再是我的心结,我是个母亲,而他不是仇怨的化身,他只是我的孩子,我想他了,想念我的小康康,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了。
直到现在我才想起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我真是失职……好在还不算晚,我要补偿我的宝宝,我要让他过得比任何一个孩子都幸福开心,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我调转方向直奔王府,眼下什么都不重要,我只想现在就见到康康,亲亲他的小脸蛋儿,好好地抱一抱他……幸福的笑容不自觉地勾上唇角,我加快步子往王府的方向行去,一路穿街过巷,慢慢地竟然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起来……好像,好像总有谁在附近盯着我一般,不知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还是什么,反正就是总有一种如芒在背的不舒服。
停下脚来四下里打量,什么可疑的情况都没有,然而我已不敢再走人少的地方,重新回到人最多的大街上,跟着人流往王府的方向走,眼看着再横穿一条大街就是王府的正门了,我这才略略松了口气。左右看了眼来往行人和车马,而后飞快地横穿大街,才刚跑了两步,突觉眼角余光处似乎闪过一道熟悉的身影,下意识地如遭电亟般倏地扭头去看,却见就在我身旁的不远处,一个身着青衫的男人正直直地立在川流不息的来往人群中,歪着头,微扬着下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这情形就仿佛杵在活人堆中的一具死尸,让人周身骤冷惊恐万分。
这一刹那间似乎全世界都被冻结住了,来来往往的车马、行人、嘈杂的声音,一切一切都骤然静止,成了模糊不清的背景板,只有这个男人如此刺目突兀地立在这背景前,几乎让我盲了双眼、失了心智——
我疯狂地向着王府大门冲去,只有数尺之遥了,可我听到脚步声从后传来,我尖声叫起:“救——”“命”字还未出口,就被人从身后伸手轻轻掩在了嘴里。熟悉的迷药味闯入鼻中,昏迷过去的瞬间,我听见那人在我的耳畔轻轻地道:“情儿,你让我好找……真是调皮呢……”
醒过来的时候人在床上躺着,四下里打量,一切都如此熟悉——是我最初被楚凤箫禁锢的那个地方,门外有着长长巷子的偏僻院子。
“醒了?”楚凤箫就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淡淡看着我。
我坐起来想要翻身下床,被他伸过一只手来握在肩上阻住,仍是淡淡地道:“想要去哪儿?逸王府?我竟不知道我们情儿还有这样的本事,攀上王爷这么一棵大树。唔,不对,为夫仍叫你情儿不知合不合适呢?还是该管你叫做……毓秀郡主?”
“你想怎样?”我平静地看着他,噩梦回到了原点,我甚至连愤怒都没了力气。
“傻情儿,怎么到了现在你还会问这么傻的问题呢?”楚凤箫轻轻叹了一声,手从我的肩头抚上了我的脸颊,“我想怎样?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情儿啊情儿,你逃开我一次,逃不开我一辈子。你是我的人,你生下了我们两个的孩子,你还指望王爷的力量能够帮你抹煞这一切么?不可能的,情儿,有些事情一旦做了,就永远不会被抹去。
“我知道,你心里还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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