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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绑美男傍山田-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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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狗剩高大魁梧的身影从屋里消失,我和砚茗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连送别的话都说不出。
“这。。。叫我怎么办?”我只觉得浑身无力,双脚都象没了一般。
砚茗伸出手臂,将我揽在了他的怀中,紧紧抱着我,长长吁了口气:“也许这都是上天注定,逃都逃不了。就象我一样”
我又回到了院子住下,好似一切照旧。狗剩却仿佛又成熟了许多,少言寡语,但做事更加的稳妥、老辣。他没再剃头,说是光着脑袋难看,还是有头发的好。
我不敢主动给他保媒,让大郎给他说了一门亲事,结果他跑到女方家里要退婚。还很客气的说因为心中有一个喜欢的,所以不愿意娶亲,并付了比定礼多一倍的罚金。看来说一门,他就会去退一门,一直将他积攒下的钱全部花光。
我安慰着自己,男人的心,地上的风,随时会变的。为了不逼他走绝路,暂时先搁一搁,等再过几年在说吧。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三十六章 乞丐
第三十六章 乞丐
又过半月,百花山庄里的自留田里稻子已经抽穗结浆,苞子也长出个来,再过一个月就是收获的秋天。百花山庄外面所租出去的地看样子也是如此,只要没个天灾,今年会是个好年景。
我和砚茗到苞子地里,为了增添情趣,百花山庄的自留地都弄成迷宫样,供客人在此嬉戏、消磨时间。当苞子熟透后,摘下给厨房煮个时鲜,还可以就地来个烧烤,我这古代农家乐,也是吸引客人的一大亮点。
到了田边,我先一头扎进迷宫里,随后让砚茗来找我。
在二米多高的苞子地里,跑着跑着,别说是砚茗来找了,我们俩个已经把自己给跑丢了。
转来转去,到处都是密密麻麻成排的绿油油苞米杆,好似一直在原地打转。
“百花,你在哪里呀?”砚茗好似急了,在另一头喊着。
我笑着喊了一声:“在这里,迷路了不要紧,每半个时辰就会有伙计在里面转一圈,到时跟着他们出来便是。”
“你不要走开,我再试试。”砚茗好似语气轻松了许多,透过层层苞子杆形成的墙,传入我耳里。
我呆在原地,也觉得没劲,索性自己再找找出路,如果找到的话,到时也可以好好调侃一下砚茗。于是又慢悠悠如同散步一般的走了起来。
七转八转,我头都快晕了,又不知道转到那里。猛见一个角落里居然也有个人,但是和普通的客人不一样,这人穿得破破烂烂,头戴破斗笠、手拿着一根半人高的细竹棍,更象是个要饭的。他正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身体盘卷着,如果前面再放个破碗,就跟要饭的一样。
好象我没有听说迷宫里设置穿乞丐服的伙计呀,难道是误入的?或者又是哪个口味怪诞的客人,打扮成乞丐过过瘾。
于是我走了过去,微微弯下腰,和善地问:“迷路了吗?不急,大约再过半柱香,就有伙计经过,你跟着离开就是。”
对方没有应答,还是坐在地上,低着头,破斗笠遮盖着脸。
装得象是真的一样,我也没带铜钱和银票,否则扔两个小钱,让这种口味怪的客人开心一下。如果真是误入的乞丐,百花山庄的伙计会带出去后,旁边就有个善堂,每日都有客人吃下的剩菜剩饭,不穿的旧衣服时常会救济过去,过年过节还发两个小钱。如果身体好的话,还可以租百花山庄的田,当个佃户。
想到此处,我还是继续找找路,被伙计带出去,不如自己找到出口有成就感。
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有个压着嗓子的声音叫我:“百花~”
立即转过了身,身后除了这个乞丐外,没有其他人。
乞丐一只肮脏得,分不清原来肤色的手,扶着他破斗笠一角,微微扬起头侧眼瞟了我一眼。满是污垢的脸上,除了眼睛外,大约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了。
我一下愣住了,慢慢地走了过去,蹲下来,难以置信的呆呆地看着他:“御。。。”
“嘘~”打扮成乞丐的御怜花,食指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赶紧的打断了我。他紧张地左右看看后,压低着嗓子,轻声道:“这里不方便。”
没搞错吧,三个月没见,怎么弄成这模样?御怜花可是有点洁癖的人,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并用蓝色头巾包裹好,而现在露在破斗笠中间的那团乱发,不但干枯、打着结,还带着灰泥。原来身上总是一套蓝衣,不染一点红尘,而现在黑皂色的破衣服,是大洞连小洞,还散发一股股的馊汗味。
他到底演得哪一出?如果出事,万贯多少会通知我一声,难道他工作压力太大,也玩起装扮乞丐了?
此时巡查的伙计,四个一队,走了过来。他们负责将迷宫角角落落全部扫到,将迷失方向,难以出去的客人带出迷宫。
御怜花赶紧的又低头,用斗笠遮盖住了脸。
瞧他样子应该不是装出来的,大约有什么事。于是我轻声嘀咕了一声,站了起来:“跟我走。”
我跟着伙计,而御怜花跟在我身后,将头低得低低的,不让人看到他其实谁也认不出的脸。
跟着伙计转了两圈,就碰到了还在转的砚茗。
砚茗一见我,立即粘了上来,气喘连连的用罗帕擦汗:“哎呀,真的好难出去。再不来,就将面前的杆子全部踩倒了出去了。你累了吧,我帮你擦擦。”
他拿着香喷喷的罗帕,替我擦了擦鼻翼和额头上的汗。现在正好是夏天里最热的时候,虽然我们选了下午太阳已西斜的时辰,让很高的苞子杆子,遮住了大半阳光,但这汗还是将我薄薄的夏裙全浸湿了。
伙计们将迷宫里愿意跟着走的人全部带出后,又走进去进行第二次巡逻。因为这次结束后,下一次又要是半个时辰以后的事。
砚茗不怕热地搂着我的肩膀,贴得很近,拿着团扇摇呀摇,还不时帮我遮挡着阳光。
我满心疑虑的回头看了眼,御怜花还跟在身后,手拿着竹棍不时点击着地面发出清脆声,还微微驼着背。如果不是刚才他喊了我,就算走到我跟前,我也认不出来。
砚茗也发觉了异常,扭过头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跟在我们后面,身上还发出阵阵酸臭。不禁用罗帕捂着鼻子,眉宇之间露出鄙嫌。
我赶紧轻声道:“他是个老朋友,有点怪癖。是我请他去坐坐的。”
有些客人,越是有钱的越是有匪夷所思的癖好。有个财主,就喜欢叫厨房弄点又焦又烂、看着就恶心的饭菜,放在狗盆子里端到包院里。他关上院门,跟叫来的姑娘,衣服不穿的趴在地上,扮狗吃食。还有个喜欢穿女人衣服,请来的姑娘则穿男人衣服,玩性别对调。
象扮乞丐的,已经好几个了,又不是头一回。有个还觉得自己不够臭,大郎想了个招,将他送到猪圈里,让他在里面打了个滚,这才客人满意了。
这些客人行为古怪,但舍得花钱。那个爱学狗的客人,光狗食就花了够叫一桌上好酒席的银子,还打赏了又可以叫一桌酒席的赏钱。连猪圈里打个滚,赏的银子都够包一个包院,舒舒服服住上几天的了。
百花山庄保密性很好,从不在外嚼舌根。所以这些财主都是百花山庄的常客。进来就把自己不当个人玩,闹够了,穿上锦衣,出去又是个老爷。
砚茗这才放下罗帕,微笑着,搂着我继续走。而一路上碰到的伙计,也对此情况习以为常,不会停足过问。
进了院子,让御怜花进来后,我关上了院门。
走进了屋子,我才对砚茗道:“快去打盆水来。”
砚茗看了看还未认出的御怜花,随后按照我的话出了屋子,去井边打水去。
御怜花解下了破斗笠,见桌上有水壶,立即动作迅速的扑了过去,拿起水壶就嘴对嘴的猛灌。就连壶嘴里漏出些水,掉在发臭的衣襟前也顾不上。而以前,哪怕衣服上有一道深褶子,他就脱下来叫牡丹熨平了。
我看得眼睛都快直了,忍不住问:“怎么回事?弄得象丧家犬一样。”
水喝足后,御怜花将水壶重重扣在桌面,双手扶着桌角,眼睛直直地、大口大口的喘息。好似刚才的水,他是一口气喝完的。
“水来了”砚茗将水桶直接提了进来。
御怜花一声不吭地走了过去,用手舀起桶里的水,蹲着直接洗脸。
闻着他身上的酸臭,大约已经几天没洗澡了,我转身去衣橱:“还是将衣服脱了洗一下吧。要不就穿砚茗的衣服,他应该有件比较正经的衣服。”
砚茗从腰间抽出罗帕捂着嘴角,娇笑着:“我的衣服都很正经。不是说,女不露臂、男不露脐,我件件衣服可都遮着肚脐的哦”
御怜花将手和脸洗干净了,木桶里的水已经黑得象是刚拖过地的。他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手背擦着脸:“有没有吃的?”
砚茗一看,顿时愣了愣,失声道:“怎么是你?”
屋里也没什么吃的,我见旁边小桌上,还放着四碟子未吃完的,小酥饼、甜刀切之类的小点心,于是端了过去。还未上桌,御怜花就双手抓向了点心站着就急急往嘴里塞,形容狼吞虎咽不为过。
“慢点,慢点。你都久没吃东西了?”我赶紧的示意砚茗将另外两碟拿来,感觉御怜花简直就象那些逃难过来的难民,而以前御怜花再饿也会端端正正的坐下来,象是吃御宴。还非珍馐不尝,就连肉切得不漂亮,有点歪了,他也不会动一筷子。
砚茗刚将另外两盘端上桌,御怜花的手就冲了过去,抓起继续往嘴里塞。那副样子,看得砚茗都傻了眼。
我对着瞪着眼,看得眼睛眨都不眨的砚茗小声吩咐:“快去厨房要点吃的来,面条、馒头、什么都行,见什么端什么来,快一点就成,就说我肚子饿了。”
砚茗出去后,我想起院子里还有两根刚熟的嫩黄瓜,于是去摘下,随便用井水一冲,就拿进屋。御怜花抓起就大口大口嚼了起来,象是至少饿了三天三夜的样子。
“慢点,慢点还有吃的,管你饱。”我心又疼又急,不禁问:“到底怎么了?”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三十七章 原因
第三十七章 原因
御怜花啃着黄瓜,几口就下肚了。他抹了抹嘴,见身上的脏,去提水桶,大约想出去打水再洗洗,水桶里的水已经脏的可以种稻子了。
还未走到房门口,他就停住了脚步,小心地往外张望了一下。
“放心吧,没人”我走了过去,接过水桶:“还是我去领水,你等着哦。”
御怜花犹豫了下,还是捏着水桶:“你身体差,还是我去吧。反正要死早晚会死”
“皂角块拿去”我转身到旁边取来一盒皂角块递给了御怜花。
“对了,这银票看看有什么办法兑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给了我:“我现在不方便出面,你最好陆陆续续的帮我兑了后,转到其他钱庄。”
我将皂角块放在桌面上,接过翻了几张看了看,都是一千两一张的,这叠银票足有五十万两:“这问题不大,万贯就是开钱庄的,转到他那里很安全。这里那么多银票,如果想不让这钱庄的人察觉,只能到各处分开慢慢兑,可能要二三年时间,甚至更长。”
将银票又递了回去,御怜花却没接,拿过桌上的皂角块走了出去:“你拿着吧,我相信你,如果我死了就都归你。”
我一愣,怎么御怜花那么古怪,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外面响起冲水声,我到衣橱那里,将银票用一块布包好,先放置在一旁,随后翻出一套可以穿的衣服。幸好御怜花的身材和砚茗差不多,捧着衣服出去了。
井边已经被冲得一片湿泽,御怜花脱去所有脏破的衣服,一桶桶的从井里拎水,浇在身上,皂角块涂满身体后,再冲,冲完再用手搓。大约已经洗了三遍了
他见我拿着衣服站在房门口,于是放下水桶,就这样光着脚走了过来。见他修长的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痕,我稍微松了口气。
将擦身的软布给了御怜花,他接过一边擦身一边往里走,我也跟着进去。
将衣服放在桌上,看着他穿着衣服,我不禁问:“到底怎么了?弄得象逃难死的难道是有仇家找上门?”
“我已经死了” 御怜花一开口就让我吓一跳,他皱了皱眉:“亵裤没有吗?”
我苦笑着:“你见过砚茗穿过裤子吗?”
御怜花终于嘴角露出一丝浅笑:“这只骚狐狸”
于是他开始穿外面夏衣,长长吁了口气:“我是在三天前的一场大火里烧死了。但看来瞒不住,他们应该已经开始找我了。”
“诈死,为什么要诈死?”我满是疑惑,去帮他找双鞋子。
我将鞋放在地上,去拿梳子,他湿漉漉的长发,需要梳一梳:“凑合着先穿穿,等一会再帮你找合适的衣裳。你的脚应该跟砚茗一般大吧,这双试试,不合适也先拖着,待会再帮你找。”
御怜花终于穿好了衣服,对着镜子照了照,对于上露肩膀,下露大腿的暴露、性感衣服,居然点了点头:“不错,这样穿很特别。也许没人会想到,我会穿这样的衣服。”
“我还没想到你穿得破破烂烂的。”我将梳子递了过去,简直对他遮遮掩掩快失去耐性了:“快点说,到底怎么回事。如果是杀人越货了,立即就走,银子我会想办法托人带给你,千万别连累了我的地方,我这里可是有五百多条人命的。”
御怜花慢慢地梳理起他一头长长的黑发,古代男人也留长发,所以那些影视剧拍到,什么女扮男装的,帽子被打掉,露出一头长发暴露是女人身份的,就不应该相信。
显然御怜花是被人伺候惯的,连梳头的姿势都是僵硬的。我拿过梳子,帮他梳着头。
御怜花悠悠地叹了口气:“百花,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的事吗?现在可以告诉你,只希望你能帮我一把,也只能你能帮我了。”
“我可没那么大的能耐。”我笑了笑,这头发大约三天没梳理了,简直都快梳不通了,我只能一个个小结的攻破:“难道我要去想办法对付整个江南青楼帮会?二百多座青楼,里面有多少隐藏的高手呀就算是老鸨、大茶壶加起来,都比我的百花山庄人多。你先说说事,看我能帮些什么。”
此时砚茗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个红漆盘,盘中放着一碗刚出炉的鸡汤面,还有两个白馒头。
他见我正在为御怜花梳头,于是放下盘子:“御少爷,吃饭了。”
“多谢”御怜花坐到桌边,举起了筷子吃了起来。终于没有刚才那么狼狈,但跟以前相比,还是判若两人。
“还是我来梳吧。”砚茗从我手里夺过梳子,走过去轻悠悠地梳了起来,微泛着醋意的道:“知道御少爷是被人伺候的,但百花也是被伺候的,所以脏活累活还是我来吧。否则我见了百花的手做糙了,会心疼的。”
吃下整碗面,还将鸡汤喝个精光,又啃了个馒头,御怜花长长的吐了口气,终于饱了。而头发也被砚茗梳好,没有梳成以前的文人髻,而是象砚茗一样,披着大半头发,只有小半头发在头顶斜斜地打了个发髻,并插着一支长金簪。
砚茗还说着呢,显然有点争风吃醋:“这衣裳只有这种发髻才配,看,多好看可能是第一次梳,不习惯,所以样子没我漂亮。”
看着御怜花的模样,简直成了砚茗翻版,我真是又气又好笑。
御怜花对着镜子一看,居然点头:“确实不错,要不以后就这样梳了。”
这下砚茗诧异了,在桌对面坐下,妖艳的丹凤眼,愣愣地看着完全陌生的御怜花,半响才眨了眨眼睛:“你没发烧吧,怎么回事?”
见御怜花有点犹豫,我想了想轻声道:“这里都是自己人,但说无妨。如果想要出主意,人越多越好。”
想想砚茗现在一直在我身边,早晚也会知道。于是御怜花将事情说了出来
以前曾听说江南青楼都是由一个帮会控制,据说每一代掌门是从帮内孩子里,挑选出最有潜质的二十个七岁左右的孩子,集中在一起从小培养。到最后,谁最后活下来,谁就和现有的掌门做最后的对决,最后笑到最后的人就是掌门。
这事居然是真的,御怜花已经当这个黑色组织的掌门六年了,新的一位十三岁的孩子已经脱颖而出。做法就是找个黄道吉日,让两人一起进入一家新开张的青楼内,随后开始拉拢人员、让青楼运转的同时,运用手中所有的东西,将对方消灭。毒药也好、刀枪暗器也好,甚至利用青楼里的人,只要将对方杀了,就能成为新的掌门。
砚茗轻缓的道来,没了以前的高高在上,以及冷酷。只有淡淡的痛楚:“我祖父有五个儿子,三个叔父都是被杀死的,死时都不足九岁。我父亲生下了三个儿子,两个哥哥也是这样死的。原本以我的资质,不可能活着成为最后一个走出死人堆里的孩子,是我祖父想尽一切办法暗中操纵,才保住的。我当上掌门也是无从选择的事,因为我祖父就是掌门”
我和砚茗都无声地听着,心中难以平静。弱肉强食,无情无义这样的办法确实能选出最为狡诈的人,却也是最为残酷的。
一个老人,死了三个儿子、两个孙子,到最后一定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保住了一个孙子登上了掌门之位。
“祖父把刀硬是塞在我手里,然后捅进了他胸口。临死前对我关照我家已经是五代掌门了,必须延续下去。”砚茗双手用力搓了搓脸,惨笑了起来,无奈而悲凉:“他关照我,当上掌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多生点儿子,让儿子再多生一点孙子。如果死得快没了,就用他的办法,让一个孙子继续下去。祖父的祖父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我家才能世代为掌门。”
砚茗看了看我,嘴唇动了动,但最终没有说话。他很聪明,御怜花是找我求助,并不是他。当需要他开口时,他才会说话。
我猛地站了起来,左右来回走了几步,一吐心中的郁结之气:“应该逃,简直不是人定的规矩。生下孩子就是为了送死的,哪有这种事”
又坐下后,看着御怜花有点发呆,我以为他是难以承受放弃掌门地位,而对为了他死的祖父愧疚。于是试图着问:“是不是没有赢的把握?”
“不是”御怜花摇了摇头,看着我嫣然一笑:“因为他是我的侄儿”
我一下又愣住了。
御怜花笑得很惨然:“我祖父生了五个儿子,没有死的还有我伯伯,伯伯就生了一个男孩,其他都是女孩。而我的堂弟生了个儿子,他是我的侄儿”
明白了砚茗为什么要逃,只要不是真的冷酷无情、无情无义,凡是人,怎么忍心动手杀死自己的亲人。我故作轻松:“那好呀,反正都是自家人,我支持你逃。”
御怜花摇了摇头,唉声叹气着:“我找了具和我身材相仿的尸体,套上我的衣服,放了把火。装成乞丐,沿路不敢停留,已察觉出帮里人应该不信那尸体是我,正在到处找我。原本想逃出关外,但听说现在边关已封,逃到其它地方,早晚也会被翻出来。所以只有到这里再说。”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三十八章 砚姬
第三十八章 砚姬
原来御怜花还有如此身世,怪不得他很少笑,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一方面经历让他笑不出来,另一方面他要装作无情无义,所以更不能笑。
我想了想,找出了一个点:“对了你爹和你叔叔还在吗,可以和他们商量下,反正都是自家人,谁当都一样。””
“我爹已经死了。”御怜花看着我,嘴角挂着浅浅的笑,眼眶却发红了:“掌门只要一当上,为了不受制于父母,父母必须服毒自尽。帮里不能一日无主,我叔叔想必已经服毒”
我又要生气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太不通人情了。
御怜花有点可怜楚楚地看着我:“他们如果找到我,最多把我拉回帮里杀了,不会对百花山庄和其他地方的人如何。”意思是让我把他留下。
砚茗看着我,犹豫中还是实话实说:“好似没听说过这个帮派血洗过什么地方,一直隐在青楼之中,应该属于收保护费后慢慢形成的。虽然不轻易对外挑事,但暗暗杀个两三个人也是常有的事。”意思是留下砚茗,我可能会有危险。
我决定了,猛地一拍桌子:“你就留着。”
御怜花松了口气,但砚茗却露出丝丝忧虑。
我却一点都不害怕,还调侃道:“尽管放心地吃喝,你们帮会的人来了,我能挡就挡,挡不了,就把你给交了。”
当晚,我让御怜花躺在软榻上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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