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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知足常乐-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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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天霹雳!陈维文震惊的看着陈子皓等人,希望得到一个否决的答案,结果他们都笑着点点头,“新郎就是你啊,不然我们干嘛要灌醉你啊。”
  
  陈维文震惊,他结婚!?他结婚!?惊讶的同时又有点原来如此的了悟,所以陈子皓他们才会出现在这里,他就说嘛,大姐的婚礼陈子皓他们怎么可能会出现。那陈辉刚才看他的目光就可以理解了,陈维文点点头,想到还有一个疑惑未解,便问道:“新娘呢?”
  
  这下子,陈子皓几人不闹哄了,也没有哈哈大笑了,只是都一脸奇怪的看着他,那模样,有一点别扭有一点僵硬还有一点迟疑。
  
  陈维文看的奇怪,“怎么了?新娘呢,在哪,是谁?”
  
  陈子皓犹豫了一会,终于下定决心开口:“新娘就是……”
  
  陈维文倏地的一下睁开眼睛,等着天花板,迷迷糊糊的没有反应过来,脑袋钝钝的疼痛着,更是让陈维文反应慢了好几拍。好半响,陈维文才回神,看着周围有些熟悉的场景,这不是他住了好几天的酒店房间吗?
  
  那,他不是在自己的婚礼现场吗,还等着陈子皓告诉他新娘是谁呢。忽然,陈维文才明白过来,原来刚才他在做梦呢!
  
  就是说,陈子皓他们怎么都大了一号,变成成年人了,原来是做梦啊!
  
  陈维文看了下时间,已经七点多了,忍着宿醉的头痛,起身到浴室洗漱,一边还想着刚才的梦境。话说,他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居然梦见自己结婚了,真奇怪,陈维文一边刷牙一边摇着头,为自己这个梦境感到好笑。
  
  不过,陈维文刷牙的动作一顿,他梦中出现的陈辉怎么就变小了,不对,应该是说陈辉看自己的眼光,怎么那么,怪异?
  
  陈维文仔细回想,他竟然梦见陈辉对自己一脸爱慕的表情,陈维文心里一阵鸡皮疙瘩,他什么时候这么自恋了!不对,就是自恋也应该是幻想女生爱慕自己,而不是男生啊,而且还是陈辉。
  
  陈维文明显加快了刷牙的速度,他不要再在浴室里,不要再在浴室里的镜子里看到自己,一看到自己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个梦境,一想到那个梦境,他就会想到陈辉的眼神。更扯的是,梦中他听到是自己结婚的消息时,居然有一度恍悟原来是因为他结婚陈辉的眼神才……
  
  这究竟做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梦啊!
  
  陈维文有点烦躁,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自己,走出房间,打算去找大哥,也把那个怪异的梦境抛在脑后。
  
  陈奕迅的《明年今日》的音乐响起,陈维文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陈辉,陈维文想要按接听的手指一瞬间就僵硬了,他刚刚做了那样奇怪的梦,现在这一刻让他面对陈辉,总有一种很复杂很禁忌的感觉。
  
  犹豫了一会,陈维文还是按下了接听键,用自己最平静的声音说道:“喂?陈辉。”这个手机还是前几天元旦的时候,他和陈辉一起去买的。
  
  一中并不允许学生带手机入校,所以当初上高中家里要给买的时候,陈维文就没有买,不过前一阵子陈辉突然提议要买,说是联系方便,陈维文对于手机的态度是可有可无,有就练习方便一点,没有就事少些,除了在市里的陈辉,他其实没有几个人要用手机联系。元旦那天,陈辉就拉着陈维文一起去买了两支一模一样的手机,就连颜色也一样,都是黑色。
  
  “吃早饭了吗?”电话里的陈辉问道。
  
  “没有,刚醒。”
  
  “昨晚闹得凶吧,头还痛吗?”陈辉拿着电话坐在车里,看着外面的车来车往,想着陈维文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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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钟就从酒店大门里走出来呢?陈辉笑笑,想太多了,不过他猜测陈维文一定被灌酒了,因为维文今天在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很异常。
  
  “还好,有一点。”陈维文揉了揉太阳穴,其实早上醒来脑袋就重得不行,一阵阵的抽痛,很不舒服。昨晚是陈维文这辈子第一次喝酒,他上辈子喝得也少,只有两三瓶啤酒的量,昨晚被红酒和啤酒混合着灌了不少,没当场醉倒陈维文自己都有点庆幸。
  
  “那下来吧,我给你买了河粉汤和带了一杯醒酒茶过来。”陈辉一边打开车门走下轿车,一边对着电话里的陈维文说道。
  
  “好。”陈维文挂断电话,站在电梯门前深吸了几口气:不要再去想今早那个怪梦了,做梦嘛,不是都说和现实相反的吗,所以忘记就好了。
  
  吃过早餐,喝了陈辉带来的醒酒茶后,陈维文好受多了,不知道陈辉这杯醒酒茶从哪里弄来的,口感不错,效果更好。
  
  “怎么样,好些了吗?”看着陈维文苍白的脸色,陈辉只能忍下心疼,做出好朋友关心的模样,问道。
  
  “嗯。”陈维文抬眼扬起一个浅笑,已经好受很多了,却恰好对上陈辉的视线,不知怎么的,心里就咯噔了一下,眼前的陈辉突然就和梦里的陈辉重叠了,尤其是那个眼神,竟然一模一样。
  
  陈维文慌张的移开视线,他不知道是自己幻觉了还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样的错觉。
  
  “维军大哥。”突然,陈辉朝着自己的背后喊了一声,陈维文扭头一看,是陈维军,“哥。”
  
  “嗯,陈辉过来了?”陈维军扬起一个笑容和陈辉打招呼,这几天他们家里为了参加大姐的婚礼,提前住在市里的酒店,二弟的这个同学是天天来报到,自然渐渐的就熟稔起来了。
  
  “嗯,带早餐过来给维文。”陈辉礼貌的说道,拿起放在一旁的另一杯醒酒茶,“维军大哥,这是醒酒茶,可以缓解宿醉的头痛的。”
  
  “哦,谢谢。”陈维军接过,打开闻了一下,一股淡淡的中药味混合着花香迎面扑来,看得出来,熬煮这杯醒酒茶的人花了不少心思,才压下那股浓郁的中药味,入口也没有一点苦涩的味道,喝完过后,明显就可以感觉到头部的疼痛减轻了不少。“效果很好。”陈维军不由得赞叹道。
  
  陈辉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家里保姆的土方子,说是很有效,就想着试一试。”具体是不是土方子,谁知道呢。
  
  “……”
  
  陈维文在一旁看着陈辉和大哥聊着天,一边在心里惊讶着,他今天第一次发现,陈辉原来也是可以一脸礼貌的和别人说笑的,原来,陈辉早已不是幼年时那个一直绷着脸的严肃少年了。
  
  陈维文不知道,是他对陈辉太忽视了,以至于不知道他的改变,还是他忽略了陈辉和自己家里人相处的态度,其实一直就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会不会有亲看不明白这一章发展的时间,就是陈辉和陈维文高一上学期毕业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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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文打着雨伞在校园里走着;一件高领毛衣加上夹克外套,把他暖暖的包围起来;但是陈维文还是觉得冷;嘴里呼着白气从学校走出;朝着旁边的公交站走去。
  
  陈维文一边走着一边看着手表;将近四点了;心里盘算着等会到农贸市场要买什么菜,昨晚西洋菜不错,今天可以再买一些,还要买一只鸡熬汤。
  
  现在已经是初春了;但是天气还是很冷,今天的气温只有六度左右,这也没有什么,虽然五六度的温度已经算很低了,但只要不下雨,陈维文也不会觉得很冷。偏偏,今天就是下雨了。
  
  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湿气重雨水多,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加上下雨,寒风一阵阵的吹着,那股冷意,带着湿气的冷意,直直的渗透进你的骨头,让你不由自主的发抖发颤。
  
  公交车到站停下,陈维文收起雨伞,赶紧跳上车,现在并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所以车上人并不多,陈维文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又开始盘算起今晚的菜色来了。
  
  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陈维文的思想渐渐飘远,那天也是一个下雨天,不过不是初春的毛毛细雨,而是夏季的雷阵雨,轰鸣的雷声,刺耳的闪电,哗啦啦的大雨敲打着地面,在已经满是雨水的地面上激起无数的水花。
  
  本来雷声那么大,他是想要将手机关机的,不过在他正好要关机之前,陈辉的电话响了起来,陈维文没有迟疑的就接了起来,他听到陈辉在电话里问道:“维文,我们不要住宿了,我们搬出来吧。”
  
  “怎么了?”陈维文疑惑,有点突然又不是很突然,毕竟他是知道陈辉有要搬出家里的打算。
  
  “维文,你那里在打雷?”陈辉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带着一丝紧张和怒火。
  
  “哦。”陈维文的话音还未落,那边的陈辉一得到肯定答案,立马就爆发了,“打着雷你干嘛还接电话啊,很危险的,知不知道。”急匆匆的才说了一句,“我挂了,手机马上关机。”还不忘让陈维文把手机关机了。
  
  陈维文看着被挂断的电话,默默在心里腹诽:我本来就是要关机来着的,不是被你的电话打断了吗。虽然心里腹诽着手指却没有停顿,利落的把手机关机了。
  
  第二天,陈辉再次打电话给陈维文的时候,他们镇上已经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了,因为陈辉昨天在手机里那疑问的语气,让陈维文知道大概市里就算是下雨也应该没有打雷,一问之下才得知,他们这里倾盆大雨的下,市里居然只是阴天,连一点雨丝也没有看到,陈维文不由得无语了。
  
  电话里,陈辉具体说明了下他昨天那句话的具体意思,今年的这个夏季,他姐姐刚参加完高考,而昨天则收到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陈辉他姐姐陈慧被S市的F大录取了。
  
  陈辉打算这学期开始就自己出来租房子住,姐姐不在家,那个家里就再也没有能让他待下去的任何理由了,他不喜欢那个家,当然,那个家里的人也不怎么喜见到他。那他搬出来好了,这样双方也不用你看我厌恶,我看你厌烦,也可以落得个轻松。
  
  这正好是陈辉一直以来都想要的,而他一提出,家里也很快就答应了,虽然他那个父亲开始并不同意。他认为,反正高一一直是星期一到星期五在学校住宿,星期六天回家也就住一天半,好好的有什么好搬的,再说家里也离学校有不是那么远。
  
  结果经过一晚上,第二天早上陈辉的爸爸就同意了,陈辉知道,一定是他那个后母昨晚吹了枕边风,不过他一点也不介意那个女人怎么说服那个男人的,反正目的达成就行。
  
  得到确切消息的陈辉很高兴,立时就想和陈维文一起分享,当然,他还要说服陈维文和他一起搬出来住。拿起手机,那串号码几乎不用看手机键盘,手指就能灵活的按下数字键,这个号码,早已熟悉到刻在心里了。
  
  电话接通,他兴奋的说出这个消息,正想着要怎么说服陈维文呢,谁知道一道响雷就在电话那边炸开,清晰的透过手机的听筒传入陈辉的耳中,“哄”的一声极响,陈辉当时就反应过来了。一反应过来脸立即就黑了下来,怒火和担忧充斥在自己心里,顾不得那件刚刚还令自己兴奋不已的事情,立即确认那边维文是不是打雷了。
  
  一得到确切消息,陈辉已经无法压抑自己的怒意和恐惧了,说了一句让陈维文关掉手机后自己就立即把电话挂断了,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刚刚听着那边一道接着一道的雷声,心里是止不住的一阵阵后怕。
  
  在这样的雷雨天气里,陈维文居然还接电话,他都已经不知道该说陈维文的物理知识白学了,还是该说原来他在维文心目中的地位如此之高,冒着危险也要接他的电话!?
  
  虽然知道接个电话并不代表就一定会有危险,但是陈辉还是不愿冒风险,一点也不愿意。
  
  第二天再打维文的手机,听到陈维文那生龙活虎的声音,陈辉还是不得不说下陈维文,以后这样的雷雨天气,就应该第一时间把手机关掉,杜绝任何一点危险才对。
  
  陈维文正坐在客厅里吹着风扇,听着电话里陈辉的唠叨,好吧,即使陈辉这一瞬间变身变成话唠,但是因为是关心自己的,陈维文也不觉得难以接受或是忍受,反而有一种心里暖暖的感觉。在这炎热的夏天,竟有一种微风拂面的舒适柔和。
  
  陈辉在电话里说着自己的想法,从高二开始,星期六天他就不回家了,他打算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三房一厅的那种,一间自己,一间给陈维文,另一间房间作为书房。他希望陈维文搬来和自己一起住,合租也可以。
  
  “维文,搬来和我一起住吧,我昨天看了两套房子,都离学校很近的,周围的超市和书店都有,公交站也有,我们上学放学很方便的。你住在市里,就不用经常需要收拾行李坐车回家了,反正高二也要更换宿舍,你就搬来和我一起住吧。”陈辉的潜台词是,反正都是要搬家,倒不如搬来和我住在一起。
  
  其实上学期末,陈慧姐姐即将参加高考时,陈辉就已经把自己的打算告诉陈维文,所以他听到陈辉说出这样的话,也没有多少惊讶,只是知道,让陈辉等到机会搬出来了。
  
  陈维文没有说话,他没有如往常那样,轻易的就答应了陈辉,住在宿舍的好处就是可以认识新朋友,也可以和同学有更多的交流,学校的各种资源也可以便利获得;坏处就是不自由,学校要管理,不管吃饭洗澡睡觉都有时间限制,同宿舍同学还有些生活习惯要注意等等。
  
  而搬出去和陈辉合住,自由有了,麻烦应该也不少,例如卫生,例如做饭。陈辉还在那边说着,一点也没有要停下来踹口气的意思,当然,更没有让陈维文拒绝的意思。
  
  陈维文想了想,其实上辈子他外出打工多年,自理能力当然没有问题,只不过陈辉这个从小由保姆照顾着长大的孩子,真的懂得做家务活?
  
  “你会做家务活吗?”陈维文打断陈辉,问道。
  
  “啊……”陈辉骤然被打断,停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陈维文的问题,好吧,他确实不会,“不会,但是我可以学。”
  
  “嗯,”陈维文也知道陈辉不会,不过这个态度还不错,“那做饭呢?”总不能天天下馆子吧,营养和卫生不说,天天上餐馆也不知道要吃什么的。
  
  “我也可以学。我们还可以分工合作,你不喜欢做的活我来做,你不会做的菜我会把它学好的。”
  
  听起来似乎不错!陈维文有点心动,不过,“我和家里商量一下吧,明天等我电话。”
  
  “好。”陈辉一听陈维文的语气,就知道陈维文已经心动了,而维文心动了,至少就成功一半以上了。
  
  果然如陈辉预料,第二天他接到陈维文的好消息,他不住宿了,该走读,高二开学就搬过来和他一起合租房子。在开学前,陈维文提前一个礼拜带着行李入住到两人合租的房子里。
  
  陈维文进去的时候,房子里空空的,除了几件最简单最基本的家具外,几乎什么都没有,陈维文有点难以置信,陈辉就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了半个月。
  
  “这房子不是我们俩合租的吗?你还没过来,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什么都没买。”其实租房子的时候房子里有不少的家具,不过陈辉都不要,让房东搬走了。
  
  看着陈辉这一脸的理所应当,陈维文反倒不知说什么了,好在他是提前几天上来,要是等到临开学才过来,那他们不是要住空房子了吗?
  
  接下来几天,两人开始关顾市里的各大市场,先跑家居用品市场,购买家具,厨卫用品,床上用品和一些装饰品,接着跑超市,添购日常用品,包括冰箱里的各种存粮。
  
  五天后,他们终于忙完了,这个合租的房子也变成了他们两个人的劳动结晶。书房里书架上满满的或新或旧的各种书籍,大部分是从两人家里搬来的,还要一部分是这几天才买的,有高二需要的学习材料,也有陈维文喜欢的书籍,当然,还要好几本关于教授做饭的书籍。
  
  冰箱里不再是空荡荡的,各种各样的水果,蔬菜,肉类和海鲜塞满冰箱,这些东西,也是两人根据自己的口味,加上研究了一个晚上的烹饪书籍决定采购的品种。反正,都多买了一份,如果煮砸了,就倒了再来一次,他们两个都做好心理准备了。
  
  两个人的房间也是按着各自的喜好重新贴上墙纸,其实也不算,因为陈辉是先让陈维文选择自己房间的,然后来了一句,“和他一样。”就解决了,所以都是温馨的暖色性。
  
  就这样,他们俩就住在一块了,现在,都过去半年多了。
  
  在农贸市场买了自己打算好要买的菜后,陈维文看着旁边的鲜虾不错,也买了一些,今晚可以做白灼虾。
  
  他和陈辉刚合租在一起的时候,因为陈辉的家务能力明显欠缺,所以都是陈维文手把手教的,当然,笑话也闹出不少,至此,陈辉已经学成出师,成为家务一把好手了。
  
  至于厨艺,陈维文是半吊子,陈辉是连半吊子也算不上的厨房白痴,所以只能两人都一起学习,现在,两人都有各自的拿手好菜了。做饭和家务都是轮流的,你做饭我收拾,我拖地你洗衣服,今天就是轮到陈维文做饭,当然,也负责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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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文一手拎着菜一手用钥匙打开门;一走进房子就看到陈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腿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手十指正在键盘上快速的敲打着什么。
  
  听到开门声;陈辉抬起头来;便看到陈维文提着好几个大袋子小袋子的;起身把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前面茶几上;走过来从陈维文手里接过几个袋子,“外面雨很大吗?”
  
  “不大,就毛毛的飘着。”陈维文把菜递给陈辉,腾出手把雨伞收起;放在一旁,换了拖鞋也走进厨房,看着陈辉已经忙碌着把他买来的菜需要放冰箱的放冰箱,一些应该是今晚要吃的就放在洗菜台上。
  
  陈维文看到陈辉把其他的菜都放进了冰箱,只留下西洋菜的袋子,便开口说道:“昨晚的西洋菜不错,我又买了一些。”
  
  合租房子的半年多来,两人这种家常的话题越来越多了,起初大概是为了和对方交代一下今晚的菜色,毕竟负责做饭的那个人也负责买菜,另一个人是完全不知道的。不过,说着变着,就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家常对话。
  
  “嗯,昨晚的西洋菜很好,今晚也还想吃。”陈辉把袋子里的西洋菜拿出来,开始动手摘菜。
  
  和陈维文合租房子的这半年多来,他以前那些有点少爷习性的毛病都改掉了,就连从小被家里保姆惯出来的挑食也被陈维文一句“要懂得独立自理,就不应该挑食”给强行戒掉了。现在的他,什么都吃,就是以前最讨厌的苦瓜和胡萝卜也可以吃的津津有味了。
  
  陈维文也挽起袖子,走过来帮忙摘西洋菜。西洋菜是一种很不好摘的蔬菜,上辈子的陈维文一直都是用菜刀一刀切的,其实那样不好,很多枯黄腐坏的叶子挑不出来,还会掺杂一些野草,当然还有那些不够脆嫩的,都看不到,掺杂进去了。
  
  不过现在有人帮着一起摘,陈维文也变得很有耐心了,当然,也是因为有两个人速度就会更快一些。
  
  把菜摘好,洗好,先放在厨房晾着水分,把买来的鸡洗干净,剁小块,拿过砂锅加水,加入鸡块,姜片,枸杞等一些配料,开始熬鸡汤,又买来的鲜虾也一起洗干净放着。
  
  准备工作完成,陈维文回到客厅,陈辉已经又坐在沙发上敲敲打打了,陈维文坐在陈辉身边,瞄了一眼电脑屏幕,“报告?”一边按下茶几上的电水壶开始烧水。
  
  陈辉没有停下动作,分神回答了陈维文的问题,“嗯,学生会的。”
  
  升上高二后,两人在学生会的职务都有所上升,接替了学长的职位,陈维文变成公关部的部长,而陈辉则是学生会的副部长。
  
  陈维文拿起遥控器正要打开电视,这时门铃响了起来,陈维文只能放下遥控器,起身去开门。
  
  “嘿,维文!”张新华嬉笑的大脸出现在门后面,后面跟着一男一女。
  
  陈维文扬起一个笑容,招呼他们进来。张新华虽然已经没有和陈辉在同一个宿舍了,但却没有因此而疏离开来,反而在知道陈辉和陈维文在校外不远处合租了一套房子时,三不五时就跑过来蹭饭吃和蹭茶喝。
  
  “我闻到了香味,好香,维文,你做了什么好菜?”张新华换了拖鞋走进客厅,夸张的嗅着鼻子,问道。
  
  “没什么,在熬鸡汤。”陈维文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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