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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天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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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常,只是自顾自的往客栈里走去。咦,这客栈莫不是什么类似于慈善机构的地方?
第十二章 ‘悦丰‘客栈(下)
“客官你好,打尖还是吃饭?”我这人还没有进去呢,那眼尖的店前小二立马哈着腰跑出来,一脸笑眯眯的问道。我扫了眼眼前的小二,灰色的粗麻布衣,肩上搭着一块洁白色方巾。与电视里所见的小二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差异只在于对方右胸前的那绣着的青色老鹰。我抬头,看了看正一脸和气的挡着乞丐进入的那个小二,他的胸前,也是青色的展翅飞翔的老鹰。而在大厅之内的的店小二,虽然同样穿着灰色的服饰,但那衣料明显好太多。而他们胸口上,则锈着绿色的鹰。看来,小小的客栈,也有着等级差别。如此可以看出,这里虽然是个客栈,但显然比一般的客栈多了几分不一般。“很抱歉,因为你上次在本店食用的饭菜还未付钱。如若想在此休息打尖等,必须付清上次的钱。给您造成不便之处,请多多谅解。”一般而言,客栈里的小二都是那种,看到有钱人就点头哈腰;看到穷鬼就化身成为大地主,冷嘲热讽。光是从“悦丰”客栈小二身上的素质就可以看出,此客栈门庭若市,除了地方选得好,饭菜做得香,价格实惠外,店里人所有的素质,都比别人高一等。可以说,他们把“顾客就是上帝”这一点做为绝对的信条。无论顾客是什么样的身份,在对待上都一视同仁。扫了眼仍耐心站在一边,面带笑容的小二,我回答道:“吃饭,已经有人预约。”好素质啊,这个客栈的老板,必不是等闲之辈,我倒是要看看,倒是什么样的人物,有如此本领。在小二的带领下,我踏进了与莫子非所约定的地点。“这里有什么特色之处?”我打量着四周,随口问道。“本店聘请十名左右的高级厨师,有半数之上曾在帝宫为王一做过膳食。本店分三五九等,每层的待遇均不同。越是高层,饭菜服务方面就越高,品种齐全,有着绝对有优质服务。”“哦,是吗?那我约的是……。”“三楼贵宾包间。”“带路吧。”“是。”针对于不同的顾客,有着不同的服务套餐。这家店的老板,果然令人期待。越是有钱人,就越想要得到不同的服务。人的内心,都有一种优越性,攀比性。特别是这种有钱人,最喜欢的,就喜欢比谁更有钱,比谁更有势力。能进入“悦丰”黄金三楼的,怕都是一些超有钱的主儿。既然被称为黄金三楼,那里的菜,恐怕比金子还要贵吧。果然够精明啊,利用人之劣性,来钻着尖儿赚钱,而且让人们心甘情愿的花着大把大把的金币,往这里拼命消费着。估计穿着青衣的,是专门负责在外面接等待客人的。而青衣的则负责一楼,二楼的,则是穿着绿色雄鹰。等青鹰小二把我移交到绿鹰小二手里,我便跟着他来到了三楼。比起二楼那些眉清目秀的小二,这些人光是自身散发出的气息,就略带些高贵。他们的胸前锈着金色的鹰,每个人,男俊女靓,这里就是黄金传说一般的三楼超级贵宾楼。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十二分的真诚笑容,那每一个动作,一个步伐,都经过千万次的训练出来的。恨不得呢,怪不得有钱人都愿意费尽心血的往三楼爬,果然是人间仙界。怕是这里的客人,都享受着帝王般的待遇吧。“紫公子,请。”我被请到了一个包间后,小二立马轻轻带上门,退了出去。CAO,这里真是客栈,丫的,不就是一个住宿的地方,简直可与我住的神殿相媲美了。虽然只是包间,但里面足够宽敞,有半个小型足球场那么大。入眼的,都是极尽奢华,精雕细刻的家具,似真似幻的水晶帘子,那用金丝做成的金纱等等,这里的一切,都是为得那么高贵。看来,是下了大本钱啊。“好美啊。”高贵而又典雅,漂亮而又不落俗气,布置这里,也花了相当一大番功夫吧。我扫着房内的摆设,毫不吝啬语言上的赞美。“剑少赞美,小女子不胜容幸,小店的布置能令庄主的客人满意,是丽娘最大的容幸了。”看着从位子上起来,迎上我的美丽女人,我不由在内心赞叹此女果然不凡。不仅能力大不一般,就连长相,也是倾国倾城。丽娘?看不出来这女人超过二十五岁的样子,青春仍旧保持着,但以我的眼光而言,知道此女决不止二十五。不知丽娘是用了什么方法来保养成自己。好像女人最喜欢做的,便是化妆了。不仅是古代的女子,就是二十一世纪的女人,也以化妆为容。真不知道她们把半天的时间花在化妆上面,有什么意义。不过难能可贵的是,丽娘的脸虽然是经过保养出来的,但身上却没有浓烈的姻脂水粉味。如若紫这会儿能跳出来,定非要跟此女讨论化妆及着装上面的等等一系列话题了吧。而令我更想不到的是,偌大的客栈,里面贮藏着精细的程序。而客栈的主人,居然会是一个女子。这个,可不是一个普通女人能吃得消的。不过看丽娘那落落大方的样子,倒也跟普通的女人不同。“原来是此间客栈的老板娘亲自相迎,紫剑小小年纪,何担如此容幸之举。能见到丽娘,才是紫剑的容幸呢。虽就听闻别人传说这客栈的老板有多么厉害,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紫剑愚昧,本以为客栈的老板是一个糟老头子抑或是精明能干的中年人。没想到,悦丰的老板,居然是这么漂亮的大姐姐。”入了江湖,就说江湖话。虽然感觉有点别扭,但我可不想无意中得罪女人。宁可得罪小人,也不得惹翻了女人,这可是天理。有时候女人的报负,那是相当可怕的。“剑少的嘴真香,多谢剑少的赞美。”女人啊,个个都喜欢被称赞年轻丽质。不论你身处何位,只要不是断了七情六欲,女人似乎都一样啊。看着丽娘捂嘴轻笑的模样,我也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
第十三章 红颜的回忆(上)
“真是漂亮的地方啊!”待唠叨了几句之后,丽娘便因有事事先告退出去了。她可是一家客栈的老板,可没时间在这里闲嗑牙。不过一个女人能这么厉害,倒也难能可贵啊。我四周来回走了两转,感觉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果然怎么看怎么顺眼。居然只是从外人对我的了解,就能布置出令我满意的房间,看来我不得不对丽娘的评价多了几分估定啊。“紫才是最漂亮的。”听着后面那呆呆傻傻的声音,我聪明的决定忽略。一路上,我都有留下特殊的气味,以金子跟银月的本领,应该很快就能追过来吧。呼,就快能离开帝都了,不知道先到哪里玩呢。江南怎么样?听说江南的美人多,而且文人墨客,诗词歌赋者,常会聚在一起,吟诗作对。赶明儿,咱也文人一把,嘿嘿。以二十一世纪人们,收集到的偌干本诗集,就够我卖弄一番了。光是那唐诗三百首,就够我冒充一把了。待丽娘出去没多久,怀里的小白一下子变成了婴儿的形态,赖在我的怀里。我发现他似乎总喜欢以人型趴在我的怀里。其实就我个人而言,还是比较喜欢小白虎的模样的。毕竟小小软软的东西可爱多了。说到可爱,这次偷溜出来,好像没有通知墨歌。不知道他得知我离开宫中,会不会着急。不过墨歌的安全,倒是可以保障。这十年来,我一直为墨歌在宫里聚集势力。现在的墨歌,已经被白虎国的国君所承认,已经被白虎国的臣民所承认。虽然,王后及太子一直想致墨歌于死地,但在我的暗中保护下,墨歌还是平安长大,并且由我亲自传授了许多本领。墨歌可是我内定的未来国君,防身之术,我可不想假手于他人。现在的墨歌已经有能与太子一较高下的实力,所以,战火可是燃烧着呢。如果我不在此时离开宫中,怕是麻烦会烧上身吧。墨歌,不可以依赖于他人哦,就算是我也不行。我为你争取了足够的条件,给了你一次机会,你可要自己好好把握哦。还有凝神,我可以想像他的怒火足以烧到整个帝宫的上空吧。偷偷跑出来,不知凝神会有多么生气。呵呵,他一定会生气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他的掌握之下,现在我突然偷偷跑出宫来,他一定很生气吧。“红颜。”我倚在靠椅上,轻轻的唤道。随着我的唤声,红颜立马化作人形,半跪在我的面前。看着那精致的脸庞,失去了半丝的喜怒哀乐。这样的红颜,才是真正的红颜吧。死心了吗?红颜,你死心了吧。“红颜,现在的你,跟白很像哦。”“白?”虽然是疑惑的语气,但红颜的脸上,却一丝表情也没有动。果然是七情不动,六欲全免,真要无情起来,红颜会做得更绝,更死,不给自己一点希望。就像白一样,风轻云淡,似乎随时都会化作一阵风,消失在别人的眼线。原来,被我逼到如斯地步了。“白跟红颜一样,也是个大美人呢。”我笑眯眯的回答道“不过,白有两个很爱他的人,宠着他,默默的爱着他。红颜,事情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你可曾恨我。如果不是因为我,也许你现在还跟着莫子非哦。两个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分开呢。”“是一人一剑,红颜虽可幻化为人,但终究还是一把剑。剑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感情,从无牙子把红颜打造的第一天起,他便举着我的剑身,对着我劝告。上代主人把红颜转给您,那红颜就会继续效忠,直至您死亡,或是把红颜转交。”“原来是看透了啊。”我轻轻拍着只穿着红肚兜的小白,莫子非啊莫子非,你的等待似乎太久了,如果再不努力的话,也许,失去的,怕是会永远失去了“如果我把你还给莫子非,你将如何?”“红颜一定会恪尽作为剑的职责,保护自己的主人。”“这样啊。”我扯动着嘴角,淡淡道“傻大人儿,我把红颜赠与你,可好?”“紫送我礼物,定情信物。”傻大个儿一脸憨憨的笑着,手一个劲的抖个不停。我一脸黑红,只是送他一把剑,他就理解成什么定情信物。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总是能把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傻大个,我送你的第一个礼物,没有我的同意,你可千万不能赠与他人,知道吗?”“嗯”傻大个子拼命的点头“紫送的东西,绝对不给别人,那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那么红颜,以后傻大个就是你的新主人了,你以后就跟着他吧。好了,我累了,需要休息,你们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是。”背后传来红颜那无波的声音。累死了,我懒得梳洗一番,便抱着小白,直接钻到丽娘特意为我准备的房间,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红颜,不要怪我哦,又被抛弃了,真是可怜啊。一定,被抛弃了很多次吧,眼前,似乎还晃动着红颜单薄的身影。那樱花树丽,白发男子一脸向往的看着空中,吟着那首悲伤的诗时的背影,似乎越来越模糊。累极了的我,甜甜的进入了梦乡。别人的感情,我只能推波助澜,至于真正的涉及到他们本人,就要靠他们自己了。感觉到原本站在这里,自己跟了十年的主子离开的脚步声,红颜,默然的流下了眼泪。无牙子骗人,大骗子,骗人。明明说我是灵剑,是人人想得到的宝剑,为何还要被一次次的被抛弃。自己可以变得很厉害的,为什么,连这个自己跟了十年的主子也要抛弃他。跪在地上的红颜,泪水一滴一滴的滴到木板上。耳边,传来了那个傻子的欢呼声。虽然感觉到那个傻大个很厉害,但被抛弃的自己,只想跟着这个少年身后啊。紫剑,为何你教会我如何去争取?为何你教会了我如何去希望?为何你教会了我如何爱?为何你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心痛?为何你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放弃?你,却真正的把我给抛弃了。我只是,只是不想再被抛弃,只是想,只是想……PS:月月偶不多说了,大家投票,把偶顶上去啊。
第十四章 红颜的回忆(中)
我的名字叫红颜,是无牙子历尽半生心血所锻造出来的一把灵剑。无牙子说,我天生拥有灵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便可幻化为人。杀人饮血,我是最好的一把剑,我是最强的一把剑。我天生就是一把剑,为了能成为一把合格的剑,我一直拼命努力着。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剑,因为,我拥有着别的剑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剑灵。我的第一个主人是无牙子的儿子,他是一个很英俊的人,他的身上,似乎天生就拥有着霸气,浑天而成一般。无牙子时常对我说,他的儿子是世上最棒的。而最厉害的我,也就在无牙子五十岁那年,被赠送于他的儿子。于是,我有生以来,拥有了第一个主人。跟我预想的一样,第一代主人是个很厉害的人,不仅是从身手,气质,领导能力,他都是上上之选。这样的主人,令我骄傲,这样的主人,令我自豪。在我的内心深处,主子,如天神一般存在着。他聪明、勇敢、机智,他无人能敌,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我以为一辈子都会这样,一直陪在主人的身边,尽一切的力量,保护着我的主人。因为,无牙子说过,我是世上最好的剑,天下第一剑。可是,当我能化成*人形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我的主人,爱上了我。我只是一把单纯的剑,单纯的只想主人成为天下第一人。爱这种词,对我而言,是那么的陌生,无知的我,接受了主人的爱。于是,我是主人的剑,于是,我成了主人最亲密的人。不知是何人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直以来,我都不太了解这句话的涵义,只是被主人的柔情包裹。而不知何时,明明是我保护着主人,却变成了主人保护我。主人说过,这辈子,他只爱我一人,喜欢我一个人。主人说过……他会一辈子保护我。被人宠着的滋味真的很好,强硬的主人,只会在我的面前,露出他的柔情。主人,他一定很爱很爱我吧。虽然我不知道爱的函义有多重,但我知道,我会用我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爱情。真是傻呵,其实,单纯的爱情,才是最美的爱。当那爱的里面,单纯不在时,我们面对着世人的种种眼光,那异类的眼神,我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沉重。我的主人,只是抱着我,豪气云天的说,“没关系,一切有我呢。”在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完美的事。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主人以自己的生命做为代价,证明了我与他的爱情,可是,我也永远失去了我的主人。那么厉害的主人,只是在那一刹间,化成了一堆不会动的肉。我以为,无牙子一定会毁了我。看着在主人的坟前看着一脸伤心的无牙子,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主人,如果没有了我,一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吧。是我,是我毁了主人。对于这样的我,就算被无牙子毁掉,也心甘情愿。“红颜虽可幻化为人,但终究还是一把剑,剑不应该拥有自己的感情。从被打造出来的第一天起,红颜,我就对你说过这句话吧。”无牙子像是老了十岁,他用一种我说不出来的眼神看着我“你是失败品,红颜,你只能算是好剑,但你绝对不是一把杀剑。你走吧,永远也不必回来了,永远。”我离开了无牙子的身边,在一个名叫江湖的地方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新主人。只在短短二十年里,我便换了三个主人。我不知道主人的意义何在,只知道,我被握在他们手里。行仪丈义?助纣为虐?我不知道,反正,对我而言,只是不停的杀人,不停的杀,那鲜红的血,满天满地,而我,也变得越来越强。如果,当初我变得更强,主人是不是就会不会死了。在每年的祭日,我都会回到主人的坟前,给主人祭拜。不论有什么情况,在祭日这天,就算是费尽心机,我也会赶回来。惊鸿!剑名惊鸿,惊天地,鸿运千里。临死前的无牙子,哭着抱着惊鸿,仰天哈哈大笑着。那老泪纵横的脸,有种令人说不出的感觉。“红颜,我打造出来,打造出了真正的杀剑。它是无敌的,因为,他没有感情。无情,才会无敌。红颜,你的出现,是一个失败,是一个错误。”不是的,不是的,骗人的,我也很厉害的,我可以为了主人,万死不辞。我的名字叫红颜,我是一把无摧不毁的剑,但我不是天下第一剑。因为,天下第一,已经被安在惊鸿的头上了。而我,算什么呢?我拥有许多主人,一个又一个,千百年来,我看透了人间的悲欢离合,才明白了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天真。以为,爱情,爱了,便就可以了。原来,爱情这种东西,太过于复杂,中了爱情之毒的人,又有哪几个人能逃出来。我的主人不停的在换,我已经记不清的以前的主人有哪些,他们又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无论到什么人的手里,我都是寒兵利器。但终究到底,我都会先抛弃掉。不论我愿意不愿意,我总是会被自己的主人抛弃。有人说我为祸剑,持我在手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我终于遇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主人。他,并不是一个江湖中人。他是白虎国的英雄,白虎国的国君,改变白虎国命运的人。而我,自到了此人的手里,也停止了杀戳。很好笑,原本为凶器的我,一下子变成了观赏性的物品了。有时我会想,一直被呈放在帝宫的藏宝阁,好像也是很不错的事。可是,有一天,我被取出来,黑色的布包裹着我的剑身,使我观察不到外面的情况。无论是哪代主人,都是一样的。把我陈列藏宝阁,也不过是没有需要用到我罢了。我以为新主人想带我杀入战场,但很奇怪的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我一直被置于主人的腰间。我只能从声音里听出,我的主人,爱上了一个养花人。虽然我为剑灵,但我能闻到这空气弥漫中的花香。那扑天盖地的花香,带着一种异样的香味钻入人的鼻孔。对了,主人称这种花两生花。花开两世,开花不长叶,长叶不开花,永世也不会结果的两生花。
第十五章 红颜的回忆(下)
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两生花,但我从这种花香中了解。这种毒性不高的两生花,如果闻多了,对人体会造成伤害。哪怕你是多么厉害的人,经过这花儿的日夜摧残,也会渐渐吃不消的。主人常常抱着我,轻轻的对着说着他的心事。“红颜,你说,什么叫做*爱?红颜,如果死了,那心会不会就因为绝望而不痛了?就算死在那个人的手上,也会再所不惜了吧。明明有着一大堆的责任,却自私的想两个人私守终生呢。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明明知道那人不是真心实意。可偏偏,爱了便是爱了。红颜,红颜,你说,若我能像你,那该有多好?”像我么?呵,一个感情的失败者。原来,世界上最不可靠的,便是人类口中谈论的爱情。当我重见天地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主人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那天,是蓝的,那鸟儿,在空中欢快的飞着。天下的阳光,毫不吝啬的散着光辉。“看来,你是想反击了。很好,我早就知道你也不过逢场作戏,那么,我下手应该更容易一点吧。你,拔剑吧。”主人只是轻轻抚摸着我,道:“你可曾,真正喜欢过我。抛弃你杀手的身份,真正喜欢过我/”“真好笑,我堂堂第一杀手,可不会动情。你只是我的目标,要铲除的对象。”“啊,原来是这样啊。”主人轻轻的拔出剑来。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而是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在一起,却不敢说出我爱你;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两个相爱的不能说出我爱你。而是两个人明明相爱着,却不能在一起。我不了解主人与这个杀手之间的爱情,只知道,当主人故意松开的我剑身,让对方的剑穿透他的胸时,我看见了他那释怀的笑时,我却想哭。“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便是爱上了你。”被杀手抱在怀里的主人喃喃自语道“你知道吗?爱上一个人,真的没有选择的余地,明明知道你只是利用我的感情,我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这里,已经只有你一个人的存在。都说最无情帝王家,可我们这些帝王,可曾有过选择的余地。那沉甸的责任,使得上天注定着我们这种人,一生都不能得到真情。我很自私的,既然不能得到你的爱,那就让你永远记得我好了。墨香,我至今还不知道你真正的名字呢。不过没关系,不管你叫什么,我爱的是你就对了。墨香,红颜就赠与你了。它是神兵利器,传说中拥有着不凡的剑灵。以后,它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安全。墨香,你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一定可以报仇的。以后我啊,一定会下地狱吧,抛弃了白虎国的子民,抛弃了我的责任,果然不适合……作帝王啊。”于是,我再次被抛弃了,新主人,是一个叫墨香的不知真名的杀手。新的主人自从报了仇之后,原本不爱笑的脸,从此之后,再也没有笑过。只是偶尔捧着我的时候,会露出思念的神色。有的时候,他会对着我出神。有的时候,他会对着我喃喃自语。“好像,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想让我笑呢。酒不醉人人自醉,剑不伤人情伤人。原来,我一直都错了。我得到了我最想要的结果,却失去了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原来,我已经没有资格后悔了。原来……原来……。”人类的爱情,真的是好复杂啊。如果我不是经历过,也许,我一辈子也不会懂。可是,我似乎还是不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不管爱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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