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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衣灵-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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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站在她身后沉默是金的帅大叔眼角有些诧异,看着自己从来不服软的儿子有些不认识了。他想了又想,迟疑了又迟疑,最终还是伸手探向了她的额头。
她觉得灵台突然清明了不少,眼前明亮了许多,也看清了眼前这个小人儿,“小乞丐?我们这是在哪里?这里怎么这么冷啊?你哭是因为冷么?来——姐姐抱一抱。”
小乞丐破涕为笑,搂着她的脖子道:“这是冥界,反正你活着的时候那么倒霉,听到自己已经死亡的消息不会崩溃是吧?”
岳菁当即倒地。
帅大叔麻利将她提溜起来,“先告诉我,你这块鸡血石是哪里来的再晕倒。”说着又把手探去她的灵台。
“鸡血石?哦,是我妈的遗物。”
“你妈?哦,你娘,她没有讲过这鸡血石是哪里来的?”
“从来没有,你要是喜欢就拿走吧,反正我也死了,”她把石头丢给帅大叔,同时沮丧抬头看着不远处的舀汤阿婆,突然就明白那是谁,舀的汤又是什么汤。也许是帅大叔探她的灵台两次有些多,她感觉自己思维异常灵活,想法一个接着一个。
“小乞丐,你边上这位白包米是谁?”
“我爹啊。”
“你们两个也死了吗?”
“当然没有!”小乞丐说完,屁股上便被帅大叔踢了一脚。
她心里轻哼,注视着帅大叔,嘴上细细念道:“冥界,打扮成您这样干净体面还没死的主儿,应该是冥王喽?原来您还有儿子啊。”说完她又将刚才丢给帅大叔的石头抢了回来。“我改变主意了,这石头暂时还不能随便给人。”
从来没有哪个死鬼敢这样注视他,还看得他一激灵,这也就算了,还敢这样不客气地跟他讲话,嘲笑他像白包米,没尊没长,在他没回过味来之时还把本来就是他的东西又给抢了回去!这女死鬼太没脸没皮了!
她眼看着冥王从和颜悦色变到脸色铁青。OK,成功!她忙又在火上加了瓢油:“气什么气呢?本来就是我娘的,我死了也轮不到你继承。”
她拉过小乞丐,“小乞丐,我记起来是因为你我才被车撞飞死掉的,刚才你也在跟你父亲求情,冥王的本事可大了,他是不是可以让我不死?”
小乞丐看了眼他父亲铁青的脸,有些犹豫,她忙趁热打铁道:“怎么你都欠我两年早晚饭的人情,现在又欠我一条命,帮我走走后门呗。”
可怜的小乞丐又一次被她推到最危险的浪尖,“爹,孩儿知道擅自扯上凡人的性命惩罚会很重,没脸跟您求什么情,可是那块鸡血石,我听娘说您给了您一位凡界的恩人,应该是岳菁她娘,恩人的女儿,您看……”
这位冥王真是不徇私枉法,第二脚踢去自己儿子的屁股,愣把亲儿子给踢不见了。
“我母亲是您的恩人啊?”她抓住最后一根汪洋里的稻草。“我就说您身上穿的衣料子眼熟,这是我母亲故乡最知名的‘芍药绸’,用上好的蚕丝混上木桨纤维,布料呈珍珠白的同时还有散之不去的光泽。”
冥王踢完儿子转身回过脸,已经笑得跟包子一样,这变化!这落差!人才啊!冥王自我介绍道:“我是十殿冥王,姓王,你能到我这里过奈何桥,不是去其它殿下油锅,已经说明你是个好人,这已经很公平公正了,至于什么救你?休要再提,还有我穿什么布料的衣服也是我的事,快去喝汤吧。至于那块鸡血石,你再次投胎还要它何用?带着身外之物投胎一共也就成功了一例,好像姓贾,最后鸡飞蛋打还不是出家,不得善终,所以你带着鸡血石投胎千万要不得!不如还给我,你意下如何?”
她觉得这位冥王应该姓容,细看脸都基本一样,冥王就应该拿容启轩的脸当模板。
“不行!”她走近冥王,“我虽然很正直,却并不傻!”
“可是……”冥王有些凌乱,仍然不想松口。
“我要是问我妈怎么有恩于您,您一定不想说,正好我也不那么想知道。不过您恩人,我亲妈在我九岁时病逝,那一年她才三十岁,要说您想报恩,怎么都会让她多活十年,我也不会这辈子倒着血霉直到死。只送她一块小小粒的鸡血石,您忒小气了点。”
“我那块鸡血石,可不是普通的鸡血石……”冥王发现着了道,用两只手捂上嘴,岳菁笑开了花。
“我就知道这块鸡血石不普通。还给你也可以,让我重生。”
冥王有些脸面绷不住,“重生?听都没听过!”
“我重生不为别的,我要重生到我九岁那年,不让我妈早亡……这不也是在帮你的忙?给我个机会,让你的恩人命长久一些。”
“穿越吧,干嘛非重生啊。”冥王也懂讨价还价?
“我要保留岳菁的记忆。”
“重生后朝代不好说还能碰上容启轩,你要那段倒霉记忆有什么用?”
“因为我要让容启轩后悔。”
“好好好,不就是不喝梦婆的甜汤嘛,”冥王真心累了,“我想想怎么让你带着现在的记忆重生去你九岁,我又不会被天雷劈死。”
“我要重生成美女,超级大美女,比林青霞还要美!”
“没戏。”
“我要重生到一家豪门,还只我一个女儿。”
“没戏。”
“我要重生……”
“有完没完?你怎么不去写科幻小说?”
“最后一个了,我要重生时不要再叫类似岳菁这样的衰名。”
“还是没戏。典型性重生只是重新给个机会第二次做你自己,想翻牌,只有靠自己努力的。”
“典型性重生有空间的!”
“鸡血石是什么?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鸡血石噗一声回到了冥王手里,她噗一声掉进长满苔藓的破石桥下的臭水沟里。
在她掉进去之前,她分明看见冥王含笑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贼光,一句话飘进她的耳朵,“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改变命运先从看护好母亲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第4章 鹦鹉洲的芍药绸
还没顾上问下冥王,一脚把儿子踢去哪里,她迷迷糊糊觉得不跟小乞丐告别可能再没有机会见了呢。
反正岳菁在九岁这一年重新醒来,之前的一切全都翻了页。遗憾也来不及了。
她从小便在鹦鹉洲长大,是土生土长,如假包换的鱼水人家。她再次在晨曦中醒来,正逢鹦鹉洲的秋季,桂花八月香,人生真美妙,活着就是好啊。闻着从厨房里飘来的桂花糕香气,那是母亲秋天必做的糕点,有妈果然极好。她在被窝里翻了个身,看着被头母亲绣的一朵芍药花,栩栩如生,瓣片饱满而舒展,想起来冥王身上的芍药绸,记得母亲很会织这种布。
然后想起来一切,五味杂陈。起身穿衣,确实身体只有九岁,孩子的外貌。她记得她儿时就住在长江边上,果然推开木质老窗棂,远远可以看见昏黄浩淼的江面,几只江鸥,几艘黑黑窄窄的运沙船。
鹦鹉洲地处长江下游,几公里外临海,属于泥沙冲击平原,自古交通便利。因河流湖泊众多,蚊虫从开春四月一直到入冬十一月中旬都不断档,白天是一种花脚蚊子,晚上是个头很大的黑蚊子。家家户户历来习惯床挂蚊帐,有床必有蚊帐,织蚊帐用的材料,从解放前到现代经历无数变革。已经从粗纱到化纤尼龙,材质变好、变轻,价格也越来越便宜。这里提到的蚊帐产业,养活了很多鹦鹉洲的人。岳菁的母亲早些年一直是蚊帐厂的纺织女工。
母亲岳氏这一族追溯到三代前做的都是织造生意,生意做到最大时,官服与贵族家眷的制衣生意轻易都不太接,只接宫里出来的大桩单子,这些全是因为一个秘密武器,岳氏的裁衣秘方。
岳氏家族的这种家传之宝只传男不传女,可惜她唯一的舅舅是庶出,从小也不是学做裁缝的料子,整个家族事业在外公一声声长吁短叹中没落了。外公晚年生意惨淡,欠了几屁股债无力偿还,终日买醉,外婆去世时她还没出生,不甚了解。
母亲长大后,为了支撑这个破败的家,在蚊帐厂里织纱布,也算是条活路。
到了结婚的年纪,家道已经中落,舅舅拿了外公最后一点体己去了乡下经营一个小农场,娶的也是那边镇子里的姑娘。后经舅妈介绍了母亲与父亲相识,不久便成了亲。
她父亲本是个跑船的,出身贫寒,人却务实不怕吃苦,入赘到岳家。后来改革开发,用他跑船的积蓄和母亲当纺织女工赚的钱开了家物流公司,做做小商品贸易,生活是不太愁的,只是家里一直看不见父亲的人,颠沛流离的营生,寂寞了母亲一生。
岳菁九岁这一年,母亲已经从蚊帐厂里出来,岳菁隐约知道母亲的手艺和岳家的裁衣秘方是有关联的,无奈她那会太小知道也就是知道个大概。她母亲后来自己开了个裁缝铺子,收费公道,手艺精湛,她的那些精致漂亮,剪裁独道小衣、小裤、小花布书包都是活招牌和广告,家里生意红红火火,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在做小商品贸易,跑船的日子一年到头没几日在家。
父亲在有了岳菁以后一直想再要几个儿子,可是母亲的肚皮一直不见动静。一直有闲散好事的太婆来母亲那里嚼舌根,说是过继也要从亲戚那里过继一个男孩子,说父亲在外面已经找了相好,如果外面的女人生了儿子,母亲地位不保。
母亲是个恬静淡然的女子,隐忍又坚强,笑着说如果哪位妹妹愿意帮着她完成老公的心愿是她烧高香求来的福气。那些好事的太婆不欢而散,可是说的闲话却得到了应验,不久果真传来父亲在外包养女人的消息。
父亲也知理亏,虽然发达了,也不能忘恩,因岳菁从出生便没有大名,一直被叫做依依,父亲主动提出以后女儿跟母亲姓岳,大名岳菁。所以没有文化的爹果然害人非浅,她重生后便一直在课本上、考卷上写着自己另一个名字:岳依依。
不是重生她都忘了她还有个小名叫依依,确实没娘的孩子最可怜,随着娘的离世,连小名都被岁月埋葬了。这一世她小小年纪已经雄心万丈,第一步就是要在这一年把她妈看好,她坚信有娘的人生一定会有不同。她深知冥王让她再一次重生是看重她的孝心,她一定要把她娘亲看护好,才不会又一次凄惨过一生。
她喜欢九岁时的自己,镜里的小姑娘一张苹果脸,整个人都朝气蓬勃,在白衬衣与蓝运动裤的组合里,也能一眼在众小学生中被邻里乡亲们认出来,是岳家的依依下学了。
在她用三十六岁的智商观察她母亲时,她发现她母亲并没有鸡血石,翻来找去很多回都没有见过那个鸡血石吊坠。她不禁想到大概也许可能母亲还没有遇见要搭救的冥王吧。
下学,和好朋友程翀宁分开后,她还没进自己家门,便听见母亲的咳嗽声,楼道里阴暗霉湿,鹦鹉洲的气候一向如此,只有仲夏才有较长的日照时间,其它季节特别是秋冬持续的阴霾能长达四个月。一切都湿冷着,霉变着,衰败着。可是鹦鹉洲的老百姓就是怨中带着恨,恨里带着浓浓眷恋,几辈子地居住,打死也不会搬走。
母亲长年辛劳,她记得她九岁这一年母亲是因为肺心病去世的。楼道里,她听到母亲长一阵短一阵的咳嗽声,心乱如麻。母亲歇过咳嗽的侵扰,缝纫机的砸线声马上响起。她这会才九岁,要说踩缝纫机三十六岁的她是很娴熟的,可是用九岁的身体去踩有些手脚长度不够。
“妈,楼下的鲜奶我拿了。”她进屋后放下书包,径直将鲜奶放进厨房的那台二手冰箱里,冰箱的压缩机像拖拉机爬坡般坞坞坞响起。厨房的锅台上已经做好几样素菜,海带汤还在炉子上煨着。
母亲的声音非常细小,说话声音大了会引来新一阵急咳,也因为她长年辛劳元气早就大伤,讲话中气不足。“把火关了,你先吃。秋天了,一天比一天凉,我还想着给你新做一件夹袄,织一条线裤,你长得快,明年十岁大姑娘了,想不想要一件属于你自己的小衣?”
她眼睛里有温热的潮湿,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她记得就是这年冬天,母亲离世,她去了舅舅家,直到三十六岁车祸身亡,一直凄苦无依。她后来长大时悔恨过,不是因为她才九岁太小,她不会一点努力都不做,让母亲就这样撒手离世。
母亲头顶的横杠上又挂了几件新赶制出来的成衣,无非都是些邻居的衣服单子,母亲是个老实人,再便宜,也不会少一道工序,丝毫不得马虎,面子里子的走线都扎得线脚分明,“妈,吴阿姨的衣服上次还没给钱,你怎么又接她的活?这种人要求高,脸皮厚。”
“依依,话不能这样讲的,当年我还在蚊帐厂里织布时,你吴阿姨没少帮衬我。”
“那是什么帮衬啊?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不是偷出来厂里的纱线,让你帮着织手套和线裤啊?纱线没成本,你织也没给过钱,那叫帮衬啊?”
“你小时候的线裤就是那么来的啊,我们不管别人有没有成本,我们付出劳动问心无愧就行了。”
“妈,你就是太善良,邻居才欺负你,爸也欺负你。”
依依妈笑了,从缝纫机机头上面伸出头看着依依,“光听你讲话,还以为你十九岁了呢,九岁的孩子怎么会这么刻薄势力呢?”话语虽是责怪,语气却全是包容和宠腻。
“我这样这叫实用派,不是我爸说你太正直,我也讲你太老实。”依依把碗筷拿上桌看了她妈一眼,呆愣在那里,她看见了那块鸡血石吊坠,在她以为之前的三十六年只是九岁时做的一个梦时,这块鸡血石吊坠突然从天而降,又把她砸回冥王殿重生这一幕。
母亲发现女儿的注视,又是微微一笑,“是看见这块吊坠?鸡血石的,我今天出去订下个月奶,顺便进些面料,结果碰上一件怪事,帮了一个人,这个人非要把这个吊坠给我……不过,我一直记得你外公曾给过我一块吊坠,和这个非常像……”母亲停下手里的活陷入深思。
“是怎么一回事?”岳依依睁大眼睛,兴奋异常。
母亲一看女儿这么想听,突然来了兴致,“依依,还记得你小时候我亲自纺线织的芍药绸不?”
“不记得了,可是我记得那种绸……现在是缝纫机时代了,那架纺车你不会还留着?”
“是啊,那架纺车我还留着。今天就是一个怪人他在楼下布店里要买芍药绸,他有些太挑剔,不过出价很高,要订这种布。老板娘不是吴阿姨么,她一方面想做成这笔生意,一方面也知道这种手工作坊里出的绸子一时半会很难找够。”
依依有些激动,“然后你又女侠上身,义薄云天了是不是,你把家里最后一大匹芍药绸卖给人家了对不对,那是外公外婆唯一给你的陪嫁呢。卖了多少钱?”
母亲又开始微笑,“没要钱,是帮你吴阿姨一个忙,反正我们留着那些布也没有用的,现在这个时代谁还用这种绸子做衣服。那个怪人拿了我的绸,一步三回头,后来又悄悄跑回来塞了我这个坠子,你是知道我的,金银珠宝样样不爱,带着这东西太麻烦,依依,送给你吧。”
母亲站起来将那块鸡血石吊坠挂在她的脖子上,坐在饭桌上开始吃饭,边往嘴里扒拉饭,眼睛边盯着刚才没做完的衣服。吃到一半,又跑回去,在衣服样子稿纸上面涂涂改改。
那些衣服样子稿,全是外公留下来的,去世前某一天交给母亲的,她突然茅塞顿开,这些陈旧发黄的样子稿就是外公手里的裁衣秘方。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鸡血石在母亲改衣服样子纸时,发出一声叹息,同时热乎乎的烫着她的心口。她看了母亲一眼,母亲一时半会不会回来,饭菜都凉了也劝不回来。
她好奇拿起吊坠看着,吊坠中心确实隐隐闪着红光,有些灼热。然后,她感觉虽然她还是在餐桌边上坐着,可是已经在另一个空间里坐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5章 可以将胸养大的衣服
依依坐在课堂里发着呆,母亲的日夜操劳让她可以在市重点外国语小学就读,不是因为要找到知名度很高胸形却很差的女人,她上课时间是万万不会走神的。
有个小纸团被精准地丢到她面前,不用看不用猜,那一定是程翀宁丢的,程翀宁是这座小学的校草级人物,背景汹涌澎湃。纸条也不用看,依依知道那是小程同学在提醒她老师已经对她的走神忍耐到极限。这位数学老师要长相没长相,要忍德没忍德,生搬硬套的教学方式,一肚子知识就是不知道怎么表述能让学生心领神会。
其实依依还是蛮尊敬数学老师的,她毕竟不是九岁,是三十六岁,她能理解很多人只是没方法,并不是草包,并不是张月如。她强制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数学老师脸上,看着他吃力在黑板上写着奥数题解法。第一时间数学老师便发现她的回归,也原谅了她,脸上表情缓和了很多,她曾经听他咆哮过和她差不多背景的学生:“你父母为了你能上得起这所学校,每人都打两个杂工,你才有资格坐在这里听我讲课,你却在这里打瞌睡,你的良心被狗吃掉了?!”很多学生在笑,她是笑不出来,她真心觉得数学老师虽然文学修养不够,讲话也不漂亮,可是句句在理,一句没有说错。
没一会,程翀宁又丢过来第二个纸团。也不用看,还是下学约着一起走。
小程同学的大伯是这座城市的市长,他父亲长年在国外,他从那样的家庭里出来,自然出落得气宇轩昂、俊秀飘逸。要说小白马是如何和小乌鸦结交成好朋友的,真是说来话长。简单地说这个还是归功于依依小朋友已经是三十六岁的智商,她重新回到这里上学第一天,便一眼瞄上小程同学,并且通过观察和多方了解知道了小程同学的一切。小程同学的这种背景和人脉对她来说千载难逢,创造机会也是要冲的。她发现小程同学非常内向,成绩也非常好,是全校女生包括高年级女生的梦中情人,可是这样完美的王子他也有个小烦恼,就是右手腕子上有块明显的疤痕,以至于他从来都把袖口扣得紧紧的,上体育课换衣服也有单独房间。
别的女孩子都觉得那是他家家规严谨,学校给他特殊照顾也是应该的云云。可是依依并不这么想,她觉得他一定有什么原因。终于在一次观察后,她发现了他的秘密。当时她又一次像被雷击中,这么小的年纪自杀过,不可能,大概是被绑架过?她不太敢深想,不过她想到一个接近他的办法。
她回家用母亲的缝纫机三下两下做了一条□的手带,因为她身形小对缝纫机各个操作部件够不太着,她一条腿站着,用另一条腿踩,还好母亲不在家,不然一定会惊吓过度晕倒吧。
那条蓝宝石丝绒布是她之前收藏的布料里找到的,同色系缎带也是,包了边,长出来的,锁边做了系带部分。送给小程同学时,她一点都不紧张,毕竟三十六岁给九岁小帅哥送礼物怎么也不可能紧张,也许正是她蛮不在乎的神情,或是她年纪轻轻就如此好的手艺让她轻而易举地捕获了校草的“芳心”。
从此小程同学有私家司机,也是跟依依同学步行到她家楼下才去坐,只要可能,他便粘着她,她是他的大姐头,是他的女神。一切都源于她的这条蓝色丝绒手带。
在放学的路上,程翀宁把第二天都是交待过的作业又跟依依念叨了一遍,在他眼里这个明明大名叫岳菁,唯有叫她依依才有反应的女生是个马大哈,虽然她智商过人,作业经常忘做,成绩也能中上游,可是不听老师的总是一件吃亏的习惯,还是叨念她改过来比较好。
“上课你在走什么神,这一天你都在走神。”程翀宁有些早熟般忧郁,操心是他的习惯。
依依正在想着胸形很差,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你知道有哪个女明星,挺出名的,身材却特别飞机场吗?哪里会有这样的女明星呀?”说完过了好一会,太过死寂,她才突然捂住嘴,惊恐看着程翀宁。跟市长的侄子说这种话,唉呀!此时此刻她特别想用针把自己的嘴缝起来。
程翀宁可不这么想,他自认为自己是未老先衰的典范,“有啊,这样的女人,我家就出了一位。”
“啊?你家?”
“嘘——”他用食指竖在嘴唇中央“伯父认为是家丑来着,”他习惯性质地去摸着那条蓝色丝绒手带,“我伯父长年忙工作,母亲去世得早,我这位堂姐踏入影视圈也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更别提商量了,当然也是没有什么人可商量。”
依依脑袋里飞快过滤着市面上所有程姓的女明星,很快,她惊呼,“天啊,不会那个红得发紫的程蜜就是你堂姐吧?”
“是啊,有什么好奇怪的。”
“她那张脸巧夺天工,古典得一塌糊涂,因为是童星出身,身材虽然一直还是小女生的样子,我也没太注意,其实她也出道五六年了,怎么也有二十多岁了。”
“是啊,她能被星探看中,胜在一张精致的脸,可是她的年纪安在我父母那个年代,孩子早就五六个了,她却还是只能演演女学生,青少年题材的电影。你不知道,她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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