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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魄孤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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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味道,是一种憨厚的感觉,尤其在给关莹莹捉弄的时候,这种憨劲儿就越发的明显。

关莹莹把花儿捧出来,带了荷叶飞步而去,回家栽花去了,再不理陈七星。

“要不要先去跟师父说?”陈七星有点儿犹豫,昨夜一觉,他做了个长长的恶梦,梦中是无数的血腥和杀戳,整个天空都是红色的,仿佛染上了鲜血,天空中有五个日头,血红血红,竟是五个血日。

那个梦实在太可怕,他醒来竟然不敢去想,但他有一种感觉,那个老者,幻日血帝,只怕不是什么好人,或者可以肯定的说,绝对不是好人,而他的魄,幻日血斧,只怕也是邪道中的魄术,十有八九是出自黑暗九流,虽然陈七星不敢肯定,可万一是呢?他又只有这一个魄,想废弃都不行,师父知道他学的是邪魄,会怎么想,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关山越在陈七星心里,不仅仅只是师父,更象父亲,而关莹莹就象爱娇的妹妹,他们给他的,并不仅仅只是学艺的师门,而是一种家的感觉,他们就是他的亲人。

娘死后,陈七星心里极度的凄惶,虽然他努力挣扎着活着,心底却始终是空落落的,没有一个落脚点,就象站在悬崖边上的人,时时刻刻的担着心,但有了关山越和关莹莹后,他悬着的心突然就落了下来,他有了依靠,有了归属,累了痛了,他可以回家,受了欺负,可以找人诉说,有人会管他的生死伤痛,会替他出头。

那种感觉,无法用言辞去形容,只是每日睡时,心中是非常的安稳,而睁开眼睛,就可以开心的笑起来。

没有经受过父母双亡的人,无法体验他这种感觉,更无法感受到他这种幸福,七星懒乌龟,当听到这个称呼时,有谁知道,他憨憨的看似有些儿无奈的苦笑背后,是一种幸福到想哭的感觉。

精明,也许并不一定是聪明,更多的或许是一种不满足,憨厚,也并不一定就是愚笨,内心满足,对外在的东西就表现出一种不太在乎的迟钝,或者是好说话的宽容。

陈七星瘦得象猴子时灵泛得也象猴子,这时身体长起来了面容却转向憨厚,只因为以前什么都没有,现在已经什么都不需要,只要手中的幸福还在,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他极度珍惜这种幸福,也就极度的害怕失去这种幸福,任何有可能损害这种幸福的行为,都是他的死敌,他会不惜一切去维护,包刮生命。对他来说,死并不可怕,如果能够幸福的死去,那又何必痛苦的活着。

所以他犹豫,他不敢冒险。

这时看病的人来了,来的还不止一个,而是一串,络绎不绝,小陈郎中的名头是越来越响,到不是他的医术真的有多好,首先是他的态度好,他略带点憨厚的微笑,别人一看就放心——这人绝不是骗子。

而真正关健的一点是,陈七星不收费,不但不要诊金,甚至有时候药费都不收。

对于狗肉胡推荐来的这个徒弟,关山越最初是抱了巨大的热情的,在他心里,陈七星不仅仅只是他的徒弟,还是狗肉胡的徒弟,他等于也是在帮狗肉胡收徒,陈七星身上,寄托了他对狗肉胡的全部感情,然而天意弄人,陈七星居然只有一个魄,这给关山越的打击,可以说,比给陈七星本身的打击还要大,虽然关山越求得祝五福额外开恩收了陈七星做记名弟子,内心其实已经不抱多少希望了,便是把记名弟子当实授弟子教又怎么样?陈七星就只一个魄啊,麦苗再浇水,他也长不成大树,可陈七星突然间又绝地重生,百日成魄不说,医术也成了,居然真的能给人治病了,关山越顿时又看到了希望,因此不但给陈七星专拨了院子,还专门派了人打下手,两个粗使丫环,两个药工,一个帐房,陈七星无论要什么药,只管买去,买回来不是卖,给钱也行,不给钱就白送,求的就不是那两个小钱,求的,是陈七星扬名立万,他关山越和狗肉胡的徒弟,即便成不了大魄师,能成一代名医,那也很了不起了。

当然,这也是关山越有钱,松涛宗产业多,关山越虽然不管事没外快,但光每年的分红就有好几万银子,名下田庄辅子也不少,他又不是个奢华的人,自己用不了几个钱,先前主要花在关莹莹身上,这时在陈七星身上花点儿药费,九牛一毛而已。

这一忙就忙到了天黑,饭还是荷叶带了丫环送过来吃的,送走最后一个病人,回主宅来,洗了脸换了衣服,陈七星却总得心里不安,便到书房里来,翻云素娘的医书。

云素娘留下的十几册医书,他看过的还只是一小部份,就这一小部份都还有很多不懂,但这会儿却又没心思琢磨,胡乱翻着,偶然翻到一册,记载的却不是普通医术病例,而是一些秘闻或者传说类的东西,都是关于魄的,陈七星起了兴致,一路看下去,突地看到一例,是说一个魄的。

天生只一个魄的人极少,其实也不是老天把他少生了六个魄,而是七个魄中有一个魄格外强雄,出生前,在娘肚子里,那个魄就把其他六个魄给吃掉了,这个魄叫孤绝之魄,因为孤绝之魄是自己吃掉自己的魄,所以这个人就不会象其他人一样,因为少了魄而生病,看起来就跟七魄齐全的人一模一样。

孤绝之魄极为凶悍,万魄不能近身,不但是自己的魄,别人的魄或其它物类的魄也一样,只要靠近,必被它吞食,孤绝,孤,孤单一个,绝,不能容物,这就是孤绝的意思。

“孤绝之魄,天地之至凶。”

这是云素娘医书上关于孤绝之魄的结语,看了这句话,陈七星傻呆在那里,半天不知道动作。

“难怪师父也奇怪,说就他的眼光,我明明是那种七魄齐全的人,可却偏偏只有一魄,原来孤绝之魄能够以一代七,外表根本看不出来。”陈七星随又想起桑八担当时的古怪表情,他一直没弄明白,这下明白了:“桑八担搜魂夺魄,肯定是发现了,捉了老白毛来种魄,其实不是种魄,是试魄,试我是不是孤绝之魄,难怪我能够以散魄克灵魄,又难怪黑蛟加幻日血帝那么强大的魄也要给我吸掉,竟然是这样。”

“孤绝之魄,天下之至凶,想不到我天生原来是这么凶的。”想到这里,陈七星忍不住苦笑起来。

第二十三章 幻日血斧

魄的原因找到了,而且找出个大怪物,陈七星再无睡意,索性便去关山越的藏书中乱翻,他想找一找,看能不能找出关于幻日血帝的记载来,结果还真在一册密录中找到了,孤绝之魄还有点儿让他莫名其妙的兴奋的话,看完幻日血帝的记载,却让他通体冰凉。

幻日血帝,千年之前的一代狂魔,他本是正派弟子,虽聪明绝顶,却放浪不忌,为师门所不喜,他却又痴迷于魄术,师父不肯教,他就偷学,师父发觉后,将他赶出师门,他不死心,又投入其它门派,他有幻魄之术,特别善于改变身形面貌,竟然成功的瞒过了很多人,连续数次投师,融百家为一炉,最终自成一派,独创魄术:幻日血斧。

幻日血斧有三个境界,第一个境界,三环一斧,三环如箍,人刑斩,三个血环放出,箍住人与魄,便如官府绑死刑犯,缚上刑台,刽子手一斧斩下,人头落地。

第二个境界,四环一斧,四环如陷,鬼刑斩,四环四面围绕,给人的感觉,便如陷身森罗血海,四面绝路,无处可逃。

第三个境界,五环一斧,五环如罩,天刑斩,五环凌空,幻出血日之状,天上地下,一片赤血之色,百丈之内,血光笼罩,无物可逃。

而在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陈七星脑子里无由的冒出个念头,天刑斩并不是幻日血斧的最高境界,天刑斩其实还只到灵变之境,并没有达到神变之境,达到神变之境,已不是幻日血斧,而是幻日血电,五日竟天,长空血电,摧天毁地,人世间任何力量都难挡它一击。

陈七星不知道这个念头是怎么冒出来的,那感觉,就好象很久以前看过一本书,然后突然记起来一样,而且这样的记忆在脑子里还有很多,只是很杂碎,乱七八糟的,他当然没看过这样的书,心中猜测,可能是幻日血帝的魄过于强雄,虽然先化在黑蛟的魄中,然后又给他的魄吃掉,但仍然留下了残存的记忆,陈七星可以肯定,如果他的魄不是天下至凶的孤绝之魄,幻日血帝在借黑蛟之魄吃掉他的魄以后,必定可以由魄入魂,在吞食他所有的魂魄之后,彻底霸占他的身子,这种方法,类似于传说中的灵魂转世。

幻日血帝修成幻日血斧后,野心膨胀,创立血教,荼毒江湖,在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血教独霸江湖,势力最大时,竟有弟子近百万,教中高手如云,别说一般的两魄三魄师,便是四魄师五魄师随手也是一抓一把,幻日血帝野心再度膨胀,居然扯旗造反,数年之内,席卷大半个天魄帝国,他也登极称帝,但所谓物极必反,他登基不久,内部争权夺利,开始分裂,天魄大帝趁势反击,在天魄大帝的协调下,魄术界七宗九流也第一次联手合作,最终将幻日血帝包围在了幻日峰,最后一战,天魄大帝出动了百万大军,七宗九流也是高手尽出,共有两位六魄圣尊,二十七位五魄降灵师,近百位四魄降真师,三魄以下无数,齐攻幻日峰。

那一战,惊神泣鬼,幻日血帝施展幻日血斧,五日竟天,血日弥空,天地之间一片赤血之色,七宗九流死伤惨重,两大圣尊都受了重伤,各损三魄,降灵师降真师加起来死了数十位,才终于攻下幻日峰,但幻日血帝重伤之下,竟仍给他逃走了,不过那一战以后,幻日血帝也再没在江湖上出现过,虽也有残余罗喽打出幻日血帝的旗帜,一摧即散,估计幻日血帝虽逃出去,也是伤重难愈,偷偷的死在哪个地方了。

谁又想得到,幻日血帝肉身虽死,灵魄不灭,竟然借血斧之力在黑龙潭后的山谷里躲藏了千余年,而若不是碰上陈七星,是碰上另外一个人的话,这会儿只怕他又借体重生了,只不过灵魄虽得保存,魄力也已大减,幻日血斧只能发出人刑斩的力量了,不过那没关系,可以重修,只是天意弄人,陈七星这样的怪物他也碰得到,难怪那一刻他会哀嚎不绝,大叹老天不公。

幻日血帝一生,凶横霸世,人神共愤,但即便是最痛恨他的仇敌也承认,在魄术上,他确实是个天才,他创立的幻日血斧,威力之强,七宗九流,没有任何一派的任何一种魄术敢与之并肩,即便是魄力大减,到陈七星体内只剩上了人刑斩,一般的四魄师也绝非对手,即便是五魄降灵师,稍有不慎给血环箍住了,弄不好也是有死无生。

换了任何人,突然之间拥有了如此强横的魄术,一定会兴奋得狂跳起来,但陈七星却不是这样,他没有去想人刑斩的威力,而是盯住了密录上记载的最后那几句话:天人共愤,无论正邪,人人得而诛之。

“如果师父知道我居然成了天人共愤的幻日血帝的传人,我的魄居然是幻日血斧,他会怎么想?”呆了半天,又想:“就算师父肯相信我,肯原谅我,别人呢,别人一旦知道我是幻日血帝的传人,也肯原谅我吗?会相信我是不得已吗?不,绝不可能。”几乎想也不想,他自己就断然否定。

为什么这么武断,很简单,就好比他养了一条毒蛇,他告诉所有人,这蛇是我养的,喂熟了的,它不咬人,不熟悉他的人会信吗?肯定不会。

而风声一旦泄露,即便关山越肯维护他也维护不了,江湖血雨腥风,甚至有可能把关山越裹进去,想到有可能连累关山越父女,陈七星身子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

“我绝对不能施展幻日血斧,也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是幻日血帝的传人。”他死命的掐紧拳头,指甲刺破皮肉,他却恍若不觉。

从书房里出来,夜风一吹,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这才发现,全身的衣服都已湿透。

回到自己房里,先洗了个澡,不想练功,躺在床上想了想,还是不行。

“要用金针醒魄查病治病,也还是要用到魄,而且万一不小心呢。”这么想着,坐起来,运起幻日血斧,幻日血斧先前没有精血的支撑,在血斧里虽然也能发出血环,威力不大,这会儿有了陈七星精血的支撑,不但魄光惊人,血斧血环那种赤目的血光,简直让人不敢直视,无法想象,血日时代,幻日峰上那最后一战,七宗九流的高手要怎么面对幻日血帝的天刑斩。

陈七星看着幻日血斧,有些无奈,甚至有些儿痛恨,别说人刑斩,便是天刑斩,便是幻日血电,那又如何,关莹莹一声七星懒乌龟,胜于幻日血电百倍。

他只一个魄,想自己打散都不行,那就只有改,幻日血帝的灵魄带给了他很多残存的记忆,这时一想,可想出很多种魄术来,但每一种魄术都有他自己的体系,而幻日血斧又自成一路,想用其它魄术来换,根本做不到。

不能用其它魄术换,那就只有在幻日血斧本身上打主意,把幻日血斧改头换面,让别人认不出来。

幻日血帝总算带给了他一样好处,第二个魂,两魂支撑,幻日血斧虽是人刑斩,却可达到灵变之境。

形变,简单的说,就是依形而变,大,小,长,短,多,少,但本象不能变,例如狗肉胡的向日葵,关莹莹的芙蓉花,可以由小变大,可以从少变多,但向日葵就是向葵,芙蓉花就是芙蓉花,向日葵不能变成芙蓉花,芙蓉花也不能变成向日葵。

灵变就不同了,灵变可随心变化,也就是说,只要心中所想,向日葵可以变成芙蓉花,芙蓉花也可以变成向日葵,且可通灵,可根据所借的魄的长处,修成超出于本象的魄术,象凤眼钉魂锤,凤眼钉魂,就是超出于锤的本能的灵变。

陈七星成就两魂,达到灵变之境,幻日血斧便可随心变化,形之于外的,就不一定要那么凶霸霸血淋淋的三环一斧,可以另换个样子,陈七星先前还不知道,自己一试,可就又惊又喜,幻日血斧可以随着心意,变换任何形状,当然,这要有一个过程,例如斧变向日葵,起初变的就不象,但试得几次就象了,他甚至变出了关莹莹的芙蓉花,只是有点丑,关莹莹若看见了,非尖叫着掐他不可。

“到把它变成个什么好?”能变,陈七星开心了,喜滋滋的想,突然想到那朵大红花,关莹莹说是野山茶,那就野山茶好了,都是红的,血环血斧变起来更容易些。

极力回想野山茶的样子,凝神展魄,幻日血斧便变成了红艳艳的野山茶,血斧成了茶株,血环成了茶花,三朵茶花交相辉印,好看煞人,再不是幻日血斧的凶神恶煞。

多变得几次,越变越象,几乎就是一株山茶魄了,又变大,变小,变多,变少,然后又玩开与合,山茶花忽开忽合,和关莹莹的醉芙蓉差不多。

第二十四章 醉芙蓉

陈七星估计,关莹莹的醉芙蓉若用来对敌,除了那股醉香特别外,剩下的招数,估计也就是开与合了,第一个草头魄,本来就是防御强于攻击的,当然,陈七星这个野山茶是扮猪吃老虎,便是开与合,威力也远强于关莹莹的芙蓉花,但幻日血斧的真正威力却是没办法施展的,要想施展幻日血斧,还得换回幻日血斧的形状。

这就好比一个长于舞刀的大汉,给他换枚绣花针,当然也能用,也还能扎人,但真要让他纵横沙场,那还是得把刀给他换回来。

但陈七星要的就不是威力,不要刀,绣花针就很好,非常好。

直练了一个晚上,把野山茶练得纯熟无比,而且反复试过,自己扮演一惊一乍,假设有东西袭击,猝然之下,魄给激发出来,要是冒出幻日血斧就完蛋了,必需是野山茶,这么演戏似的演了一晚上,终于是得心应手。

“野山茶是草头魄,刚好我一个魄可以练,嗯,还要编一段话,哪里碰到这株有灵魄的野山茶的,怎么摄采的,怎么练的,都要想好了。”陈七星喃喃自语,前前后后全部想好,再无破绽。

“胡大伯,你应该理解我的,不是我想骗师父,实在是怕万一漏了风,还会连累师父和莹莹,那就万死莫恕了。”他甚至已经理解了狗肉胡当日的做法,狗肉胡要他保证只一个人偷偷找谢三报仇,而绝不告诉任何人,是担心连累关山越,关山越若知道祸起谢三,以他的性子和对狗肉胡的感情,陈七星可以肯定,他一刻也呆不住,必会立马起程去砍了谢三脑袋,谢三背后是谢家,谢家背后又是权高势大的安家,这一牵扯下来,后患无穷,所以狗肉胡不要他告诉别人,就是预先想到了这一层,至于说陈七星报仇,修魄是件很艰难的事情,又说要他至少修成三个魄,想修成三个魄,便一切顺利,至少也要近二十年,二十年后,天知道会怎么样,以谢三那种张狂的性子,谁保证他能活几年?谢三若死,陈七星报仇的事也就不存在了,也就不怕惹祸。

狗肉胡嘻嘻哈哈的背后,其实是一颗热烫而细腻的心。

而幻日血斧之可怕,远过于杀死谢三,陈七星又如何敢露半点口风?

“七星懒乌龟,七星懒乌龟。”天才刚刚亮,关莹莹就在外面大呼小叫了,这小公主今天不赖床,到是怪事,陈七星收了魄,打开门,关莹莹在门口扇扇鼻子:“好臭好臭,你真是一个臭乌龟。”

一蹦进来:“懒乌龟我告诉你,师祖答应了。”

虽已入秋,气温还是比较高,关莹莹又是修出了魄的,身体好,穿得单薄,外面一件绯红纱衫,下面石榴红的洒脚裤,收得小蛮腰细细的,一蹦进来,屋里都亮堂了三分。

陈七星却有些儿心惊肉跳,他这会儿就见不得红的,凝凝神,道:“师祖答应什么了?”

“答应我们可以养魄了啊。”关莹莹抚着手掌,小雀儿一样的跳:“啊呀不行了,你这屋里太臭了,昨晚上你肯定没洗澡,不跟你说了,我告诉爹爹去。”又一阵风的飘走了。

所谓养魄,就是抓一只灵兽灵禽来养着,让灵禽灵兽熟悉自己,让它们的魄也熟悉自己的魄,到可以摄采的时候,下手便容易些,得手后,对魄的吸收和修练也要容易得多,打个比方,狼与狗,狼与狗本是同种,可狼吃人而狗护人,原因无它,喂熟了呗,养魄也是这个道理。

第一个魄纯熟后,第二个魄开始现出微微的魄光了,就要开始养魄,要养魄先就要寻魄,也就是寻找灵禽灵兽,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刺激好玩的事情,也难怪关莹莹这么兴奋。

关莹莹带来的,还有刚刚升起的朝阳,金黄的阳光洒过来,充实了院子的每个角落,也充实了陈七星的心。

定了定神,笑容爬上陈七星的脸,他对幻日血斧化成野茶花已然有了足够的信心,只要他不说,没有人知道他是幻日血帝的隔代传人,身上藏着凶绝天下的幻日血斧。

练了会儿武功,比平日少花了一半的时间,他越来越觉得这些打打杀杀的东西没用了,洗了脸,吃了早餐,去诊所,已经有病人在等着了,陈七星很热情的打了招呼,很细心的问诊,笑容始终挂在脸上,而且越发的平和,或者说,憨厚。

午后,关莹莹又来了,却嘟着个小嘴儿,三不管抓着陈七星发了一通脾气,然后又一阵风的走了,搞得陈七星莫名其妙,不过也正常,关莹莹莫名其妙的时候很多的,反正他是出气筒,左也是他右也是他,正也是他反也是他。

不过陈七星感觉,今天关莹莹这无名火发得有来历,他心中有鬼,便有些儿心慌,逮着个机会问了荷叶,这才知道原因。

松涛宗这一批可以养魄的三代弟子,共有七个人,其中一个是关莹莹,另有两个是尚方义的女儿尚蓓和包勇的女儿包丽丽。

关莹莹不高兴,到并不是因为尚蓓包丽丽也可以养魄了,人家自己修成的功夫,她没有理由不高兴,不高兴,是因为上午撞到尚蓓包丽丽两个,给两人言词刺激了,因为两人各有两个师兄在这一趟的养魄之列,这一趟寻魄,两人就各有两个帮手,而对师父的女儿,师兄们自然要事事忍让的,有师兄们帮着再让着,她们成功的机会自然要高很多,关莹莹呢,却只有陈七星这一个师弟,偏偏陈七星还是只有一个魄的怪胎,帮不上忙,包丽丽两女拿这个来说事,关莹莹没法子回嘴,所以气着了。

似乎没道理,陈七星虽然只有一个魄,在一边帮帮忙还是可以啊,嫌人少,师弟没有,家丁大把,喊一大帮子人去不就够了?

不是这样的,灵魄认主,训魄如训马,真正的烈马,只认一个主人,仗着人多便是捉住了它,它也不会心服,灵禽灵兽也一样,谁降服了它,它便认谁,至少畏服于谁,要是靠着人多,那是到死也不服的,有灵魄的灵禽灵兽本就难找,找来再是个野性难训的,岂非是暴殓天物?所以松涛宗有个规定,够资格养魄的,才可以去寻魄,其它乱七八糟的人不准去凑热闹,所以关莹莹就只能是孤家寡人一个。

“原来是这个。”陈七星吁了口气,不过随即又皱起了眉头,现在关莹莹还只是不开心,如果寻魄输给了包丽丽两个,那就不是不开心了,肯定会发大洪水,而且还不是一天两天一次两次的事,倒霉的当然是陈七星这永远的出气筒。

出气筒无所谓,不是竹子还做不了出气筒呢?关健是关莹莹不开心,陈七星也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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