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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人鱼之净水明菱 作者:云合薇(榜推vip2013-12-16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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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放开我!”好难受!
  明明,明明只要转一个弯,绕过那道荆棘墙,就能够看到宿舍楼,就能够获救,可是现在他却没有力气挣扎开来冲出去。
  难道今天他要死在这里了?君海澄模模糊糊地想。
  忽然忆起,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人曾给他算过命,断言他是“命薄之相,寿不久长”,今日还真要应验了?呵,以前那么多次在病痛下死里逃生,没想到,今天却栽在这种“争风吃醋”的戏码上,真是……眼前出现重重黑影,君海澄苍白的唇费力掀起:“放开……放开我!”
  他不怕死,但是!他绝不甘心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在挣脱的一刹那!
  一声冷兵器刺破肉体的声音响起,君海澄缓缓地倒在地上,心口处,鲜红的血不断地涌出来,迅速染红了身下的泥土。
  在夕阳的余晖下,艾晓菁一身白衣,冷冷地盯着他,她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很小很小,却有着锋利的刀刃,很短很短,却足够穿透人的心脏……那把刀在余晖的照耀下划过一抹冰冷的光,缓缓地滴下血来。
  “呵呵,呵呵呵……”艾晓菁快意大笑:“死吧,君海澄,我好恨你!恨林逸谦!你们两个永远也别想在一起,哪怕我要下地狱,也不会让你们得到幸福……”
  君海澄就觉得,这女人真是傻透了,杀人偿命,不用偿命也免不了几年牢狱之灾,为了一段绝望的感情,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宁愿毁掉自己的一生,值不值得?林逸谦,瞧瞧你做的孽哦。
  上了大学就莫名其妙地做了你两的夹心饼干,如今,终于被你们夹死了。
  刀口的冰冷跟心口的痛重合在一起,君海澄的意识渐渐模糊,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心跳在慢慢停止,灵魂正在从肉体中抽离。
  好像……要结束了……
  君海澄合上双眸的时候,周围似乎亮了起来,耳边仿佛听到人声的喧哗,还有艾晓菁尖锐而疯狂的笑,夹着林逸谦不敢置信、撕心裂肺的惨叫。
  “澄澄——”
  林逸谦……
  “醒醒啊,澄澄——”
  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照顾干爹吧……
  “杀了他!哈哈哈,我不会让你们幸福的!不会让你们幸福的!通通都去死!”
  “杀人了!快来人啊!快叫救护车!”
  “小心,她手里有刀!”
  “你这个疯女人,我要你生不如死!!!”
  虚空传来一声长叹。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荒谬怪诞的夜晚,男女、男男、情杀、报复,就像演戏一样,如果不是那满地鲜红的血刺激着人们的眼球,也许人们真会把它当成一出混乱的舞台剧。
  等过了几天,事情平静下来了,大家才怅然地发现,原来那真的不是演戏,记忆中的那一抹充满古典韵味、雅致非常的身影,再也没有在校园里出现过。
  
  距君海澄的葬礼十天后。
  梦幻天堂的一个豪华包厢里,林逸谦正在买醉,辛辣的酒水不断地划过喉咙,刺激着久未进食的肠胃。包厢里其他的人互相看了看,想劝又不敢劝。
  最后还是方霖看不下去,抢走林逸谦手里的酒瓶,十分恼火地道:“林逸谦,别喝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给谁看啊?”
  见林逸谦依然是一副颓废的样子,方霖无可奈何,只好叫其他朋友先回去,自己留下来陪这个醉鬼,陪着满地的空酒瓶。
  方霖坐下来,狠狠地揉了揉脸皮,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喝下去。
  ……他大爷的,才多少天功夫,就老了这么多!
  “是我……”
  方霖发愣中,没有听清楚,疑惑地问了句:“兄弟,你说什么?”
  林逸谦头埋在腿间,痛苦地道:“是我害了他,是我!都是我!”
  方霖安慰性地拍拍他的肩膀,只当他伤心到傻了。
  林逸谦喃喃地道:“你不明白的……”
  没有人明白,君海澄的死,对于他来说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噩梦。
  林逸谦曾经爱过一个人,在他十六岁的时候,爱上了他的小舅舅李念秋,只是少年的爱情还太过稚嫩太过懵懂,又或者是少年在潜意识里惧怕着这种背德的情感,直到李念秋死去,这份爱恋都没有被说出口。
  李念秋原本是一个前程似锦的音乐家,在亚洲范围内也是小有名气的,李念秋和君海澄都是那种一看就很温柔的人,有一股春风化雨般的气质,叫人看着十分顺眼,不同的是,李念秋温柔得近乎软弱,而君海澄则在温柔中带着刚硬的刺,一身风骨凛然。
  年少的林逸谦以李念秋的护花使者自居,但李念秋最终因为爱上一个负心的花花公子,被家族除名,还被恋人骗入一起刑事案里弄得身败名裂,坠楼而死。 
  虽然少年大言不惭地说过要保护他,但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他能够做什么呢?当家族因为利益的勾结而袖手旁观的时候,他做得了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被逼着去死。
  李念秋的死,成了林逸谦心里的一个魔,以至后来他一看到君海澄,就不可抑制的把他当成一个替身来宣泄自己的情感,想宠他、呵护他,想放在心尖上来疼。可谁想得到呢,感情在四年的相伴里不知不觉变了质,它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叫人难以捉摸的东西!
  他不知从何时起,开始贪恋这个替身温柔的笑靥,贪恋那份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干净和清冷,想凝视着他,就这样一直到天荒地老。
  结果,在他准备告白的时候,君海澄死了。
  叫人觉得讽刺的是,害死李念秋的那个姓王的花花公子其实是艾家旁系的一个私生子,杀死君海澄的是艾家嫡系的大小姐,他真心真意喜欢过的两个人,他亲口说要保护的两个人,结果都死在同一个家族的人手里。
  更叫人讽刺的是,这个家族竟然还是他的联姻对象!呵!
  老天是不是在玩他?
  想起艾晓菁,林逸谦眼里划过一抹阴森的冷芒,如今的艾家在他的暗中操作下,离土崩瓦解不远了,艾晓菁没有下狱,但是却进了精神病院。
  那个女人疯了。
  林逸谦低低地笑起来,是啊,疯了,就算原本是正常的,跟一群疯子关在一起久了,也会疯掉的,不是吗?
  旁边的方霖被他笑得毛骨悚然,脸色变来变去,终是长叹一口气。
  半夜,方霖开车送醉得一塌糊涂的林逸谦回他的住所,进门前,林逸谦忽然开口道:“方霖,你恨不恨我?”
  “哈?”方霖掏掏耳朵,“你说啥?大爷,你别闹了。”
  “我知道,你喜欢海澄。”
  “……”方霖脸上依旧笑得玩世不恭,拍拍林逸谦的肩膀,“说了,别闹了。”走到车旁,打开车门,方霖挥了挥手,喊道,“找个时间去看看苏老头吧,老头子现在身体不大好,又不肯老实吃药,哄哄他吧。”
  开车走人。
  方霖的脸色很平静,他穿梭在这座繁华的城市之间,就像之前的无数个夜晚一样,七彩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在他身上欢快又寂寞的跳动着。
  喜欢君海澄吗……是啊,喜欢的,那一声声“小澄澄”看似胡闹,但都是他认认真真竭尽全力喊出来的。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将这份情意公之于众,他没有信心去反抗家族,也没有毅力去对抗整套社会伦理的禁锢和压迫,他习惯了周围人的颂扬羡慕,也无法忍受别人鄙视的眼光。
  平日里,我看上去是最有勇气的那一个,其实,我只是一个胆小鬼而已。
  在你人死如灯灭之后,我也仅能对别人说一句:别闹了。
  兰博基尼猛地加速,呼啸而去。
  …………




☆、灵魂

  三、灵魂
  君海澄死了。
  他通过自己的死亡证实了一件事:人死后是有灵魂的。
  不然,他现在的状况又怎么解释呢?君海澄坐在高高的树枝上,摸了摸自己透明果冻状的腿脚,又晃了两下,觉得颇有意趣。
  他所在的地方是雁回湖边的一棵马尾松树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死后就一直滞留在这个小湖泊的周围,不能离开,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膜将他困在这里。
  没有其他的灵魂体,没有传说中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君海澄就自个猜测,
  或许是地府也不想收留他这么一个体弱多病的鬼魂?那也太惨了!
  做鬼也是要过日子的,君海澄就像生前一样,游荡在雁回湖边,常常依附在花草树木上,一呆就是几年,唉,一个人,不,一个鬼,有点寂寞呢。
  原本的雁回湖就罕有人踪,在死了人后,就更少有人来了,当然不是完全没人来过,干爹和他的那帮朋友,林逸谦,方霖都来过,甚至还有学生到湖边烧纸钱祭奠他,一群自称是他的后援团的女生,还跑到湖边来大哭过一场,一个个哭得眼圈红肿,满面泪痕。
  君海澄原本是淡然旁观着,却不知怎么的,心里一阵酸涩涩地疼。
  他认得其中一个女孩子,叫文蝉的,在图书馆里有过几面之缘,最是爱美,不过似乎有点怕他,每次见了他都面红耳赤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可是那天,她却跌坐在泥泞的地上哭得肝肠寸断,脏兮兮的像一只小土狗。
  林逸谦经常一个人来,有时候会恍恍惚惚地对着湖面自言自语,听了他的话,君海澄才恍然大悟,怪道他当初对自己那么好,原来自己被当成替身了。
  替身不替身的君海澄不在意,又不是悲情女主角,况且人都死了,哪会计较那么多。他如今只希望林逸谦尽快忘了他,看着昔日的翩翩贵公子如此颓废,君海澄觉得好气又好笑,可悲又可怜,世界上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呢?
  三年后,林逸谦答应了父母给他安排的一桩家族联姻,成长为一名叱咤风云的政客,只是,在今后的人生里,脸上再也没有出现过真实的笑容。得知此事的君海澄,只能发出一声淡淡的叹息。
  方霖只来过一次,告诉他说,苏魏已经去世了,老人家在死之前还一直念叨着他,说他不孝,早早就死了,没给他送终。方霖一直守在病床旁边直到老人家合眼,给老人家办理身后事宜,苏魏的遗产,按照他的遗嘱,全部捐给了心脏病儿童基金会。
  那天下着雨,君海澄坐在桂花树头,凝望着天空,很久很久。
  渐渐的,雁回湖不再有人来了,成了一处被遗忘的荒芜之地,野草丛生、藤蔓纠葛、幽篁细细,尤其是到了秋冬之交,漫天枯叶飘飘摇摇,铺得满地金黄一片,虽然美极,却也凄凉寂寞到极致。
  君海澄依然不能离开雁回湖,也幸好他生性淡泊,如果是个性子跳脱的,恐怕早就被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枯燥孤寂的生活给逼疯了。
  他总有法子给自己找到乐趣。
  比如,观察一年四季当中,那些一景一物,或动或静,或荣或枯,绿了又黄,花开结果的妙处。
  他如今也不用睡觉,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干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情,守着一颗桂花树种子慢慢发芽,守着一朵紫花野菊慢慢枯萎,看嫩竹怎样抽去笋衣,看青苔怎样爬满石椅……
  除了植物,雁回湖里也生活着许多会动会跳的小生灵,比如草丛里的蟋蟀、青蛇,花树间的蝴蝶、蜜蜂,湖水里的游鱼、青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陪着他消磨了不少时光。
  闲来无事,他还给他们取了名字,他尤其喜欢其中一只叫做“小玉”的玉色大蝴蝶,小玉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活着采蜜的时候,君海澄也缀在后面飘来飘去,刚开始的时候,这种幼稚的行为给他带来很大的苦恼,要么转得昏头转向,要么一个刹车不及撞到树杈上去,虽然不疼,可是丢脸啊!
  不过慢慢的,他的动作越来越灵活,起转腾挪,穿花度柳,说不出的自由自在,身姿竟比那翩翩蝴蝶还要飘渺灵动几分。
  对此,君海澄十分得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么。
  至于之前那些在半空中团团打转、挂在树杈上下不来、从天上栽到地上的囧事,君海澄脸皮厚厚地表示,那都是浮云啊浮云。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当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林逸谦和方霖再度回到雁回湖的时候,君海澄才惊觉,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
  五十年的时间,足够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变成两个日暮西山的老头。
  两个老头不让手下人动手,颤颤巍巍地亲自打扫出一片干净地方,然后摆上祭品,点燃香烛,烧起纸钱。
  香烟弥漫,火光袅袅,一时间两个人都沉浸在往事当中。
  方霖从祭品里扒拉出一颗巧克力糖,扔进自己嘴里,忽然笑道:“也不知道为什么,澄澄的骨灰明明葬在墓园里,偏偏大家都喜欢到这里来祭拜他。”
  林逸谦凝视着火光,仿佛能透过火光看到昔日佳人的音容笑貌,他站起来,双手撑着拐杖,多年位高权重的生活让他身上多出一股难以忽视的冷冽威严,只是站在那里,就能夺去所有人的视线。
  声音低哑:“那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让海澄选,比起墓园那阴森森的地方,他一定更喜欢呆在这里。”
  对啊,君海澄呆呆地点点头。
  旋即想起来,他们看不见!
  “是啊,”方霖也点头,“我们年轻那会,大家都爱去酒吧、歌舞厅、赛马场之类的地方找刺激,偏偏他像个小老头儿似的,成天往深山老林草堆子里钻。”
  林逸谦脸上也浮现淡淡的笑意。
  我不是小老头儿,你们如今这样才是真真正正的小老头儿呢!君海澄怒瞪。
  两人在风中伫立良久,直到香烛燃尽,方霖又从祭品里刨出一颗牛奶糖,塞进嘴里,砸吧砸吧。
  林逸谦侧目:“那是给海澄的。”
  方霖摆摆手:“放心吧,小澄澄不会介意的。”
  谁说的?君海澄斜眼,我很介意!跟一个死人抢吃的,你好意思吗你?
  方霖当然不知道有只鬼正在腹诽他,继续道:“我最近日子过得有点糟心,很需要糖果的甜蜜来安慰一下。”
  林逸谦冷哼:“你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有个得意孙子吗?后继有人,安享晚年。”
  “我原本是这样以为,不过方子歌他,”方霖顿了顿,神情复杂,“最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是娱乐圈的明星,那孩子,居然跟我说这辈子就认定了他,再不会娶别的女人,就算放弃家族继承人的位置也无所谓。”
  林逸谦静默半响:“……也许是小孩子年轻,只是玩玩。”
  方霖哼笑:“他可不是玩玩,连绝食都闹出来了,他老子气得差点打断他的腿。”
  “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的那些子孙里,只他有魄力支撑起整个方家,其他的都是些不成材的东西,只会吃喝玩乐。”方霖叹口气,“我给了他三年时间,三年里不许他与对方联系,并且不靠方家的钱势,打拼出一番看得过去的事业,如果他做到了,我就认下那个男媳妇,其他的人我也帮他摆平;如果做不到,就一切免谈。”
  方子歌的事给了两位老人不少触动,一时间又安静下来。
  君海澄歪着头,坐在树枝上,随风摇摆。
  林逸谦和方霖在这里停留了一天,离开了,雁回湖再度恢复寂静冷清。
  地上的香灰被风一卷,了无痕迹。
  没过多久,林逸谦就死于一场政治风暴当中,同年,方霖病死,他的孙子方子歌提前接管方家,在他的掌舵下,方家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三年后,方子歌不顾世人的谴责议论,堂堂正正风风光光地与同性情人,天王巨星柳沫举行盛大婚礼,夫唱夫随,婚后生活很是甜蜜。
  君海澄依旧一只鬼在人世间飘荡,安安静静、淡淡然然地活着,继续探寻雁回湖的角角落落,给自己寻找乐趣。
  自从他有一次掉进湖里,发现鬼是淹不死的时候,探险范围开始从地面扩展到水底,骚扰过不少小鱼小虾,钻过不少水坑石洞,顺便学会了游泳。
  雁回湖的水很清,沙子也细腻,他最喜欢在月朗风清的夜晚,躺在湖底的水草上面懒洋洋地晒月光,看着游鱼在上方游来游去。
  当君海澄以为这种生活会天长地久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慢慢变得虚弱,仿佛一阵微风就能轻易把自个吹散,这样下去,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
  君海澄也就愣了一下,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当预感愈来愈强烈时,他便不再四处飘游,停留在雁回湖边的蔷薇花丛里,等待自己最后的结局。
  某天,阳光普照,蔷薇花丛里的灵魂恬然一笑,慢慢地消散了,那丛蔷薇,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开过花。




☆、重生

  四、重生
  君海澄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会再次醒来,结果他现在,眨了眨天真无辜的清澈大眼睛,挥了挥肉呼呼的小拳头,不单只重新张开了眼睛,还变成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小婴儿。
  这意味着,他可以再世为人。
  做人呵……他做鬼的日子远比做人的时间长,长到他都快要遗忘,昔日为人的感觉了。下意识地将小拳头塞进嘴里,咬~~不疼,他的牙齿还没长出来呢,口水把拳头涂得黏黏答答的。
  不过……他确实活着,真真实实地活着。
  真好。
  日光煦暖,鲜花熏香,躺在摇篮床里的小婴儿望着虚空,露出一个让人心醉的纯洁笑容,抱着小被子陷入香甜的梦乡。
  
  在废奴村里的人眼里,黑巫医巴德兰一直是一个心肠灌满毒水,夜晚会散发毒雾,阴险狡诈又贪财的小老头儿,除了吃人的变异兽,没有什么比他更坏的了,可是尽管如此,村民们却不得不用最美味的食物,最值钱的宝贝去供养他。
  没办法,谁让这里是废奴村呢?
  废奴废奴,顾名思义,就是被废弃了的奴隶,住在村子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奴隶,这些奴隶因为身体残废或者犯错误,或者仅仅是因为贵族老爷看你不顺眼,在大城市里呆不下去了,被驱逐出安全线外,赶到这些边远的山区,让到处出没的变异兽来吃掉。
  
  为了生存,这些人组成了一个个大部落,以血肉之躯和从垃圾处理区里捡来的武器,努力在变异兽的血口之下夺得一片生存的空间,只要不遇上兽群或者兽潮,还可以挣得一命。
  只是,和变异兽斗争就免不了受伤,感染病毒,甚至发生瘟疫,作为一群连奴隶都不是的人,就别奢望会有白巫医愿意过来治病施药了,只有等死的份。但很多时候,如果有一个医生,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亡,减少损失,因此平日里无论巴德兰的要求有多过分,村民们除了怒目相视,也只能乖乖去做。
  
  黑巫医和白巫医虽然都是医生,但是黑巫医远远不如白巫医那么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是恶名昭著,因为黑巫医喜欢研究杀人的医术,擅长制作各种匪夷所思的毒药,性情大多喜怒无常。
  在一千年前,曾经有过一名丧心病狂的黑巫医,私自拿一个小国所有皇室成员来试毒,结果那种名为“七月泣血”的毒药让这个小国在一夜之间变成死亡之地,无一人生还。
  当时因为这个,小国效忠的主人中央帝国领头发起了一场对黑巫医的大型屠杀运动,继而纳索魔帝国、海盗宇宙城、塞洛玛星际联盟、威特苏拉大联邦等宇宙超级大国也纷纷加入,不管是真正仇恨黑巫医,还是碍于表面的面子问题,或是政治上的纠葛,总之,在那场屠杀之下,黑巫医的数量急速减少,到最后完全销声匿迹。
  
  直到近几百年解禁之后才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冒出来,不过还是不为一般民众所接受,生活状况很不好,不是受控于特殊机构失去人身自由,就是在白巫医不愿意涉足的地方沉默地过贫困潦倒的生活。
  巴德兰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废奴村的,反正等村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阴测测的拖着瘦弱的身体,在离村落水源不远的地方安了家。
  这种强盗行为让村民们很气愤,然而没人敢赶他走,又不是不要命了,谁敢去碰那个整天藏在黑不隆冬的屋子里不出来的老毒物?再者两者也算是同病相怜,都是被驱逐的人,我需要你的钱财食物,你也需要我的医术药物,毒药在对抗变异兽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此除非巴德兰有时行为太过可恶,两者也算相安无事。
  
  只是村民们发现,近些日子巴德兰有些反常,不再像只蝙蝠似的躲在他的洞里了,也不怕阳光照瞎他的眼了,频频外出,然后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在村里人看来,就是这个邪恶的黑巫医又在打坏主意了,一个个都警惕万分。
  有人说巴德兰在准备剧毒的药物来报复他们这个村子;有人说看到巴德兰在野外挖土坑掩埋死尸,还吃尸体上的肉;还有人说夜里在黑巫师居住的地方传来阵阵婴儿的哭声,里面还发出诡异红色的幽光。
  总之说的越来越玄,越来越离谱,最后巴德兰光荣的成为了一只披着人皮在行走的变异兽!
  废奴村村长泰蒙在众人群情激奋、杀气破表之前,赶紧将人们的情绪稳定下来,黑着脸命令所有人立刻回家去,不许再胡说八道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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