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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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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长在土里不会动,一眼就能望见,高大不是问题,反正有轻功,没多久秦霜就攒了一摞。然而到找吃的的时候就真心犯了愁,四周的树都是光秃秃的,步惊云给他采过的那种野果估计已经过了时节了。动物也都藏起来过冬了,他蹲在树上守株待兔半天,愣是一只都没见着。
  倒是一条天牛的幼虫从树洞里探了个脑袋,被眼疾手快地揪了出来。但是……秦霜捏着那白白胖胖还扭来扭去的蛋白质,怎么努力都不能脑补出鸡肉味来,最终还是给丢了回去。
  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啊……
  叹了口气,只能两手空空地回去。
  走到离洞口不远的地方,猛地看到那里的雪地一片狼藉,心整个都提了起来,忙提气冲了过去。
  谁知进了洞,眼前的画面却和他离开时一样,抖耳朵驮着昏迷的聂风依旧悠悠然地低头吃着草。
  宁静而祥和。
  但是,呃,请问角落里那头毛绒绒胖乎乎,已经死去多时的狼是怎么回事?看它脑袋上那个头破血流的伤口,分明是被一脚踢死的。
  秦霜默默地转向抖耳朵:“高手……”几乎没扑上去抱大腿了。抖耳朵傲娇地仰起了头。
  饥肠辘辘的人遇上食物,就像是久别重逢,人生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此。秦霜顿时觉得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兴冲冲地生起火,举剑割下一大块狼肉来穿在树枝烤了一会,也不顾半生不熟的,就先咬了一口。
  狼肉粗糙、硬实,嚼起来十分带劲,也顶饱。几口下来就觉得舒服多了。这才耐心地坐下来,仔细地烤好了一份给聂风。但弄了一块放到他嘴里去,等了半天都没有动静。
  想想以前,他昏迷的时候自己都是喂粥的,流到喉咙,他就下意识地咽了。看来狼肉……毕竟还是太硬了吧……
  秦霜想了想,还是自己咬了一口,细细地嚼了,侧过脸来,对准了聂风的嘴唇。
  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竟然是他的嘴唇好有弹性……忙止住自己的胡思乱想,将混着唾液的碎肉给喂了进去,舌头也跟着探入,小心地帮着往里顶。
  抬起头来,只见聂风的喉结上下滚了滚,终于把这口食物咽了下去。心里不禁大为欣慰,忙又如法炮制。
  喂了几口,无意间一抬眼,却见抖耳朵正站在近旁的火堆边,偏着脑袋盯着自己。想起那时在破庙,自己和步惊云的事它都看得一清二楚,现在是必然以为自己和聂风也是在那样吧……突然间就觉得脸上发烧,忙冲它解释道:“我跟风师弟……不,不是那样的……”
  抖耳朵甩甩尾巴别过了脸,分明不信的样子,就差没说出一个“切”字来。
  秦霜:“………………………………………………………………………………”
  剥下的狼皮成了夜里的被褥,盖着很能御寒。那头狼十分肥壮,加上天气寒冷,不易腐坏,所剩的肉被秦霜精打细算的,倒吃了六七天。
  那天正捂着腮帮子给聂风嚼午饭,眼角的余光却看到他动了动,心里一惊,还以为是错觉,谁知下一刻听到了一声虚弱的“霜师兄”。
  一抬眼,就对上了聂风清澈明亮的眼睛和……一只空空的眼眶。
  又惊又喜,鼻子又不禁发酸,一时间竟什么话都说不上来。
  聂风看了看四周,又望过来,温柔问道:“是霜师兄救了我,对么?我好像听到你哭,叫我千万千万别死……”
  秦霜连连点着头,热泪盈眶,流下脸颊。
  聂风见他这样,反而露出一个微笑来:“我都活了,霜师兄怎么还哭?对了,我是不是昏迷了很久?总觉得肚子……很饿呢……”
  秦霜这时头脑还是空白的,听了他的话就想起来确实该给他吃东西了,头一低,习惯性地便把自己嚼碎的这口狼肉喂了过去。
  嘴唇分开的时候,才陡然反应过来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抬起头来,果然聂风正睁大了眼睛望过来,脸涨得通红,含含混混的:“霜,霜师兄……你……”
  秦霜自己脸上的血管也陡然爆了,好半天才把自己的声音找回来:“呃,这是狼,狼肉……需要细嚼慢咽……就像这,这样,懂了么?”说着把叉着狼肉的树枝递给他,“接下来你就自己试着吃,吃吃看……”
  “噢……”聂风乖乖地应声,接了过来。
  偷偷望望秦霜,把嘴里含着的那口咽了下去,默默地,舔了舔嘴唇。
 
    102、

  聂风的身体底子很好;运气也不错,眼眶中的创口被秦霜清理了,现已结了痂;在全无药物的情况下也没有感染;从那日醒了以后便一天天地好了起来。
  接连几日都是阳光明媚;冰雪消融之后,秦霜的觅食工作也顺利了许多;先是打到两只兔子;后来又找到了一个地下的窝;把里面正在冬眠的蛇都挖了出来;剁了头尾、去了内脏,提着肉条美滋滋地回去了。
  到了洞口的时候看见聂风正坐在火堆旁,怔怔地出神,一只手却是蒙在自己空空的左眼之上,都没注意到秦霜回来的动静。回过神来才猛地发现了,转头微笑,跟没事人一样道:“霜师兄回来了?咦,那是蛇么?正好我已经把火堆弄旺了,可以开饭了。”
  秦霜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就将蛇肉穿上树枝开始烤。
  聂风微笑时双目清亮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现在其中之一变成了一个狰狞可怖的洞。这样的伤任何人都会觉得痛,但是聂风总是默默的,从不在他面前提起,坚强得令人心疼。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便以平常心待他。
  再过了几日,等聂风的身体好得差不多,能够行动自如了,秦霜便提出要去找步惊云。之前他和聂风说的时候心里就十分挂念,眼见得过了都快一个月了,不知怎的,有一种不安的预感在心里酝酿得越来越强烈,便再也等不下去了。
  他让聂风先留守,自己下山去先采买些必需品,顺便也探探附近的情况。
  结果一到了山下的小镇,就看到四处都贴满了追拿三人的告示,悬赏高额的赏银。秦霜用泥抹花了脸,东躲西藏的,最终才把要买的东西都给凑齐了。
  聂风在洞穴中,见他回来便问道:“霜师兄,外面如何了?”
  秦霜叹口气:“唉,别提了。雄霸搜了山,没找到我们,就在山下布了网。现在已经到了两个男人走在一起就会被人怀疑的地步了,什么世道啊!”
  聂风也跟着蹙了眉:“那我们怎么办呢?”
  “我已经想好了,既然如此,那就……”秦霜将他搜集的那些易容之物在地上摆开,道:“扮女人。”
  聂风:“……”
  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又看看秦霜,欲言又止。
  秦霜见他一副想说不好又看在自己的份上忍着不说的样子,不禁笑道:“只是我自己而已啦,你那样的身高,易容成女子也不像,反而惹人注意。只是你的头发也太出众了些,得戴上帽子遮一遮,对了,眼睛和鼻子也得修……”
  说到这,猛地停住,望着聂风,带着尴尬和歉意。
  聂风反倒神色如常,只点头笑道:“嗯,那就有劳霜师兄了。”
  聂风的容貌自然天成,既带着他娘武林第一美人的精致,又自有一种青年的挺拔与洒脱,五官的俊美正是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也一分不少。秦霜先是给在他的眼睛周围涂了黑,造成一种眼窝很深的视觉效果,再给他的鼻梁抹上一层东西,显得粗大了些,脸颊和嘴唇也都动了点手脚,看了看,颇为满意。
  犹豫了下,最后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色的眼罩,轻声道:“我还买了……这个,给你戴上好么?”
  四目相对,聂风闭上眼睛,默默地点了点头。秦霜便凑过去,覆在他的左眼上,将带子绕到后脑勺打了个结。
  拉开距离再看,果然加上这个眼罩后,聂风整个人看起来便和原来的大不相同了,变成了虽然英俊但偏于粗犷的形象。
  接着秦霜又捣鼓起那些胭脂水粉,拔出剑来做镜子,照着在自己的脸上描描画画。他的容貌本来就偏于阴柔,只需稍作加工,把眼角画长,嘴唇涂红什么的,不一会儿也就完成了。
  看了看,自己的个子虽不高,但毕竟也是男人的骨架,要弄出女子的体形来就不得不再加一道工序。于是背过身去解开衣衫,把两个实心馒头用带子绑在胸前,然后再系回腰带。女子行走江湖,嫌自己本来的装束不便,便换上男人的衣服,这也是常有的事,倒不必真的穿女装。
  秦霜双手按着馒头推来推去,把位置调正了。转过身去,见聂风正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很不像么?”
  聂风的目光在秦霜胸前停留了一会,又立即小心地移开了:“不……挺,挺好的……”
  秦霜看他这样,还以为他是有些不适应,便笑道:“没事,你多看看也就习惯了。”
  当下把东西都打了个包,起身道:“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聂风笑应了声“好”,一低头,突然看到秦霜的剑还落在地上,便伏下身去捡,谁知手指一伸却碰了个空,顿时笑容僵在了脸上。
  单眼看东西,有时感觉和实际位置会有一定的偏差,那剑柄其实在更远一些的位置。
  秦霜回过头,就看到这样的场景。聂风又够过去,这回就拿到了,递了过来。
  秦霜伸手接过了,佩戴在身上,上路的时候却又握住了他的手。
  没有再放开。
  根据原版的剧情,步惊云自断左臂逃离雄霸后,昏倒在一条河流中,被冲到了凤溪村,也就是于楚楚所在的村庄。于楚楚救起他,把他带回了家,正好她阿爹于岳久为麒麟臂所苦,觉得它不受控制,见到步惊云后便认定了他才是麒麟臂真正的主人,于是便遵循了NPC角色为主角奉献的宿命,将麒麟臂换给了步惊云。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既然小镇上所贴的悬赏是针对三个人的,也包括步惊云,也就说明他果然没有被雄霸杀掉或者擒获,那么他很有可能就会像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绝处逢生。
  流经此山山谷的河流名为金水河,秦霜便与聂风顺流东行,又重新进入了两湖地区。
  原来的银两在与天下会人打斗的时候已经丢光,找不回来了,身上仅剩的那点碎银子一路花销下来,很快就没剩下多少,需要节省了。于是晚上住在郊外,秦霜把买的几张饼全给了聂风,自己却只探手入怀,把胸前的那两个馒头掏出来啃。
  一抬眼见聂风又是怔怔地望过来,还以为他是过意不去,便解释:“现在已逃出远了,我们也不必再乔装了。最近手头挺紧,这馒头丢了也是浪费,还不如拿来填了肚子的好。”想了想,又宽慰他道,“你吃饼吧,我没什么的,而且其实这馒头吃起来也挺香的。”说着嗷唔一下又咬了一口。
  “噢……”聂风的喉结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止住了,用一种食不知味的奇怪表情默默地吃起饼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秦霜一路打听,终于问到在金水河下游的沿岸,果然有一个叫凤溪村的地方,便拉着聂风急急地赶了过去。
  这凤溪村是一个不大的村落,总共不过三四十户人家,一踮脚就能把房屋全数过来,村民们皆依山采药,靠水打渔,民风十分淳朴,彼此间也都很熟悉。
  那日秦霜到了,刚与一个枯瘦的老人形容了步惊云的样貌,那老人便笑道:“知道啊,呵呵,半月前叫水冲到这的,哎哟大家伙儿一开始还以为是死人呢,后来让于大侠的闺女救回去了。”
  秦霜忙又问道:“那请问于岳大侠的家在哪里呢?”
  那老人正要跟他分说,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道:“喏,那就是于大侠的闺女,你叫她带你去便是了。”
  秦霜顺着望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背着药篓子走过,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皮肤黝黑,双唇丰润,果然是在天山上见过的于楚楚无疑,便忙过去拦下她,说明了来意。
  于楚楚警惕地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过来:“那你是什么人啊?”
  秦霜诚恳道:“我是他朋友,一路过来找他的。我很担心他的伤,请快带我们去见见他吧。”
  于楚楚脸上满是纯真的不信任,翘起嘴道:“骗人,你是他朋友,怎么会丢下他不管?还让他受了这么重的伤?你其实是坏人吧?”
  秦霜在心里苦笑,若自己真是来追杀步惊云的人,你一承认他在你家,我早就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但听了于楚楚的话心里也不免愧疚,垂下眼道:“这件事……确实是我不好。但我真的是他朋友,你若不信,把我带到他面前,不就全清楚了么?”
  于楚楚咕哝了声“那倒不一定噢”,不过还是同意了,甩甩辫子道:“那你们随我来吧。”
  二人一路跟着她,来到了一间竹竿做主架,顶上铺茅草的简易屋子。屋外的炉子火正燃着,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面而来。
  于楚楚蹲下搅拌着所煎的药,指着那门道:“他就在里面了,你进去吧。我得先把药弄好了,好端给他喝呢。”
  秦霜连声道谢,过去推开了那扇门。
  随着门缝的张大,那张英俊而锋锐的侧脸渐渐显现在眼前。步惊云正坐在里面竹床上,以手支着嘴唇发呆,就像以前在云阁的屋顶那样。
  一眼望见的时候就生出了落泪的冲动。他整个人瘦了许多,想也知道,在金水河中漂流了半个月,不吃不喝,半死不活,会是怎样的折磨。
  额头、胸腹、小腿……他的身上四处都贴着药膏,最为醒目的还是左臂,上面所缠的纱布有着厚厚的好几层,但表面上还是见得到血色。
  那条手臂的肤色比他身上的要深许多。
  秦霜心里一颤,那是于岳接给他的麒麟臂。所以,他自己的手臂果然还是没了……
  想想其实这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他的左手掌本就被凤舞的九天箭重伤了,后来自己坚持回去救聂风,又给他伤上加伤……他和雄霸的内力差了一截,终究难敌,最终还是得用自残的方式,才能获得跃入金水河逃生的机会……
  这么想着,就觉得嗓子越发堵得厉害。
  他心里本来有许多话想说,解释的,歉意的,思念的,关怀的,但一下子就都说不出口了。只是大步地过去,揽住了步惊云的脖颈。
  但就在秦霜让脑袋埋在他颈窝处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猛地抓住了自己的后颈,将自己拉开了。
  只见步惊云面无表情地望过来,眼中闪动的尽是陌生而冷漠的光芒:“你是谁?”
  
    103、

    秦霜完全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颤声道:“你……你在说什么?”
    步惊云没有开口,他说出口的话鲜少再重复第二次。只是以前他只对别人这样;而不会如此待秦霜。
    秦霜茫然无措地回头看聂风;聂风也是睁大了眼睛;一脸的惊异:“云师兄……你真不认得我们了?我是……”
    步惊云抬眼看他,语声平稳地接道:“聂风。”
    秦霜心里一震;激动道:“你记得他?那你还记得什么?还记得多少?”
    一个清脆的女子声答道:“云大哥不是记得;他只是知道。”只见于楚楚端着以碗热气蒸腾的药汤迈进门来;向聂风道:“哎;原来你就是聂风啊!云大哥现在对于掉进金水河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包括他自己叫什么……要不是我阿爹听说过你们风云,我到现在还只能‘喂喂’地喊他呢……”
    秦霜听着,一时间一句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心都揪成了一团。步惊云的脸上犹是淡淡的,好像这些事情都与他无关。确实,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什么过往什么原因都已经是一片空白。
    于楚楚坐到了床边,用勺子舀了一勺药汤吹了吹,十分自然地递到步惊云面前:“云大哥,喏。”
    步惊云别开了脸,淡淡道:“我现在有手了。”
    于楚楚忙道:“哎,你别乱动啊……阿爹说过的,云大哥你接上了麒麟臂,一定要一动不动地养上三个月才能长好的。我阿爹一片苦心,你要是有什么差错的话,就辜负了他啦,还连累得我也要挨数落呢。”
    她这么一说,步惊云倒真的乖乖不动了。虽然皱着眉,但还是默默地含住了她伸过来的勺子。
    于楚楚“噗嗤”一笑:“果然搬出了阿爹来,云大哥就会听话了呢。”等他喝完,又掏出一方手帕来替他拭了唇角,动作麻利,看起来十分熟练。
    聂风看着他们,又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秦霜与他对视了一眼,苦笑着点点头。
    确实,以前在天下会,他还没见步惊云与什么女子这么亲近过,就连云阁的婢女他都是直接屏蔽的。
    他见过步惊云所有的表情,也熟悉他所有的情绪,所以看了一眼便知道,步惊云在于楚楚面前并不像他表面所看起来的那么漠然和不耐烦。他是步惊云,是曾经江湖上人们闻之丧胆的死神,身上散发出的戾气能让刀口舔血的人都心生退缩。于楚楚能与他相处得和睦并不是因为她胆子肥或者神经粗,而是因为步惊云待她,本来就有一份宽和和温柔在。
    现在他们很熟悉很亲密,自己反而成了观众,成了局外人……
    正失落着,猛地一抬眼,恰好对上了那双熟悉的眼睛。刹那之间,心脏还是克制不住地扑通扑通乱跳。
    于楚楚也跟着步惊云看过来,笑着向秦霜道:“你和聂风大哥一道来的,我就相信你不是坏人啦。不过……阿爹好像没有提起过你哎,你能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么?”
    秦霜点点头答道:“我的武功只是平平,远不如风云,于大侠不知道我也是自然的。在下姓秦名霜,我……”垂下眼,“我是他们的大师兄……”
    于楚楚拍了下手,笑道:“噢,原来你们都是旧相识呀。”她性情直爽,又热情好客,当下便邀请秦霜他们也住下来。
    秦霜自己确实也有留下观察步惊云伤势的意思,于是连声道谢,答应了。
    “那你们便到这边来住吧。”于楚楚一面说着,一面搬出一床被褥,去到隔壁的屋子收拾起来,“这里本来是我阿爹住的,他现在不在,正好可以给你们睡。”
    “不在?”秦霜忙问道,“请问于大侠去哪里了?”
    于楚楚答道:“我阿爹虽然已经退隐,不过问江湖上的事,但他每年在这个时候都会出远门,说是要去看望他当年几个结拜兄弟,常常过上两三个月才回来呢。”
    秦霜蹙眉道:“啊……可我还想请教一下他关于我师弟的伤呢。对了,楚楚姑娘,他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失忆的?”
    于楚楚叹了口气,道:“你看到他的额头了么?那里包扎着。”
    秦霜有些明白过来:“你是说,他那里受过很重的伤?”
    于楚楚点头道:“嗯,应该是让冰撞的。他被水冲上岸那会,肉里就嵌着许多冰渣,我阿爹给他挑的时候,我在旁边都看见了……”
    秦霜听到这话,头上也像挨了重重的一下,步惊云落难的时候他虽没有亲见,但大概可以料想得到会是怎么回事了,一时之间脑袋里只充满了一句话:怎么会这样……
    当初自己选择不去戈壁而走沿河流的路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保证在危难关头步惊云的排云掌能够有充足的水用,也能方便地逃生,但万万没想到变化却逼死了计划:那天下起了漫天大雪,把流经山谷的金水河结上了冰,步惊云非但没有从中获益,反而在后来跳下去的时候撞,到,了,冰,块,然后就,失,忆,了……导演,你真的不是在逗我吗?
    “那……”秦霜讷讷,“那用什么法子能够医好呢?”
    于楚楚摇头道:“我阿爹说,这种事不能靠人力,就只能看天意了。”
    秦霜抬头望天,只觉得被一盆无形的狗血淋了一头一脸。
    却突然听得于楚楚道:“秦霜大哥,其实我心里,还希望云大哥不要恢复记忆呢……”
    秦霜一愣:“啊?”
    只见于楚楚嘟着嘴道:“你看啊,他身上受了那么多伤,差点就没命了。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阿爹要退隐江湖,这回救起了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江湖那么残忍那么可怕……可是哪天云大哥要是都想起来了,他肯定还是要回去的……那我真情愿,他就一直像现在这样,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平平淡淡的,过普通百姓的日子……”
    秦霜在心里默默咆哮:我何尝不是想和他“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平平淡淡的,过普通百姓的日子”啊,可问题是他现在把我都忘了啊妹纸!
    于楚楚看了看秦霜,他清秀的眉眼间带着兄长般的温润,犹豫了下,忍不住继续倾诉道:“而且……像云大哥那样的人,说不定已经有恋人了……要是,要是他想起来,那我不就……没有机会了……”
    秦霜在心里默默泪奔:那个恋人就是我啊妹纸!
    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呃……楚楚姑娘你喜欢他?”
    于楚楚不回答,只低下了头,黝黑的脸上隐隐透出红润来。
    秦霜:“……”不至于吧,电影里的于楚楚之所以对步惊云动了心,是因为看到他在聂风的婚礼上公然抢亲,后来又对死去的孔慈念念不忘,连发烧昏迷都喊着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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