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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里的星星(全本)-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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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聪明的女生就应该是这样,要吃要喝要回家!
  


  在公寓门口等谭思瑶和徐小文这两位大小姐的时候,我的眼睛里进了东西,不知道是沙子还是蚊子还是我那弯弯长长的睫毛。
  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谭思瑶随身带一块安娜苏的小镜子是多么的有必要,我虽然买不起正版的,但是五一路的夜市上那么多山寨货,我还是可以不假思索就拿下的。
  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四处张望可以反射我这张花容月貌的脸的物品,一回头就看见门口停着一辆车,我顾不得太多,跑过去对着反光镜扯起眼皮就照。
  终于从眼睛里把那根睫毛弄出来了,眼泪流了一脸,那两个妖孽还没有出来。
  百无聊赖的我又开始对着车窗玻璃骚首弄姿,我发誓我不是个白痴,但是我真的没想到车里有人。
  当车窗降下来,我看到他那张忍俊不禁的脸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有、刀、吗?
  


★'6'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这个玉树临风的男生从车上下来,手里还牵着一条好大的狗,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还照吗?”
  我也不是没见过市面的人,别人嘲笑你之前,先自嘲,那就绝对错不了。于是我露出一口大白牙:“照够了,嘿嘿。”
  那条大狗一直“狗视眈眈”的看着我,好像随时要扑上来撕咬我,真是狗眼看人低,莫非它都看出来我脖子上戴的施华洛世奇项链是个仿的?
  狗的主人看到我紧张的样子,连连宽慰我:“它其实很乖的,不会咬人。”
  我装作很镇定的样子:“嗯,我不怕咧,它叫什么?”
  他把我当乡霸:“萨摩耶。”
  我愤怒的瞪着他:“我认识这是萨摩耶不是中华田园犬,我是问它叫什么名字!”
  他抬起头来,眼神那么无辜:“它就叫萨摩耶啊。”
  我这才知道,萨摩耶,既是这条狗的品种,也是这条狗的名字。我的天,还有比眼前这个人更不负责的宠物主人吗?我真的很难想象这么优雅尊贵的一个人,站在那里扯起喉咙喊“萨摩耶,回来!”的样子。
  还可以更傻一点吗?
  他直起身的时候,一晃而过的深绿色在脖子那里闪了一下,紧接着,我看到了那枚翡翠玉观音相。
  一个炸雷在我脑袋里炸开,就像我曾经目睹的那些巨大的机器怪兽推平陈旧的街道上那些不合时宜的建筑物,在漫天飞舞的灰尘之中,一些往事穿过尘嚣迎面袭来。
  那个穿着黑衬衣在路边跟路人一起围观我的少年,那个清晨送谭思瑶来学校,我隔着几层楼只看到他背影的少年,那个在缆车上与我擦肩而过的少年,那个无数次听过的名字……
  我死死的盯着他,我差一点点就要开口问了。
  你是不是……许至君?
  然而还没有得到我开口,就有答案了,我身后徐小文的声音尖叫着:“许至君,我们来啦!”
  


  谭思瑶和徐小文毫不客气的拉开后车门坐进去,明显让我跟萨摩耶共享副驾驶的位置。
  我站在原地,感觉自己的灵魂飞起来了,刚刚拉开车门又折身回来的许至君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怎么了?”
  那么多的感慨,那么多的往事,最后落成我一声重重的叹息。
  途径千山万水,犹如清风拂面。
  许至君,许至君,别来无恙。
  他怔怔的看着我泛红的眼睛,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很多涵义,我一时领悟不到。
  他轻声说:“程落薰,上车吧。”
  


  我当然没有选择去跟萨摩耶挤副驾驶座,我跟狗抢?疯了吗?
  可是当我悄悄问徐小文这个死八婆“这个标志像个小于号的车是什么牌子啊?”,他立即把这句话复述给谭思瑶听,然后两个人一起嘲笑我连雷克萨斯都不认识的时候,我才觉得,其实我应该跟萨摩耶坐在一起。
  我悲愤的想:有些人真是比狗还不如啊。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景色猜测着林逸舟在做什么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到后视镜里许至君那双带笑的眼睛。
  


  那晚在钱柜,人很多,许至君把我们送到之后回家放狗,我清楚的看到谭思瑶的眼神里依然有浓浓的的眷恋,我问她:“还有可能吗?”
  这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千金小姐的脸上居然浮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那个笑容让人觉得她顿时沧桑了许多。
  她摇摇头:“没可能了,我跟他认识那么久,我了解他的个性。他看着性情温和,其实骨子里有磐石一样的坚定,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违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觉得谭思瑶这番话有那么一点做作,可是配上她今时今日这个无限落寞的神情,我不得不相信她是真的长大了。
  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我忽然想起周暮晨,虽然后来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联,可是偶尔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我依然会被一种淡淡的心酸击倒,那毕竟是我纯真年月里深深爱过的人。
  其实我这个人,不怕死,也不怕老,我就怕我爱过的人过得不好。
  一想起周暮晨,我的脑袋里不能不像连锁反应一样想起孔颜和康婕,其实没多久之前我们还见过,可是为什么我怎么都想不起她们的脸来。
  也许我真的就像一只刺猬,在受过太多的伤害之后,只能选择用一身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置身于一个安全的环境当中,将一切危险和灾难防范于未燃。
  


  徐小文的生日大家玩得很疯,啤酒洒得到处都是,我一个人抱着一瓶蜜桃味的冰锐蜷缩在角落里喝得津津有味。
  许至君推门进来之后在我身边坐下来,看了我半天然后开始笑我:“你脸好红啊,醉了?”
  我十分没有仪态的打了个酒嗝,正色说:“才没有醉,程落薰人送外号,千杯不醉!”
  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都没有遮盖住许至君接下来的那句话,朦胧之际,黑暗之中我依然可以看到他眼神澄澈如一泓清泉,他说:“程落薰,你这几年,样子改变了好多。”
  他没有像很多电视剧以及小说当中那些男生一样问我“你好吗?”,可是这淡淡的一句话却更让我难过。
  有时候我自己照镜子看到自己的眼神,都会在恍惚之中打个寒战。
  一个女孩子的苍老到底从哪里开始?
  我身边很多女孩子都说是眼睛,所以她们不惜花很多钱去买眼霜,条件差一点的就网购the body shop接骨木之类的眼胶,稍微有钱点的就是玉兰油欧莱雅倩碧,谭思瑶用的是雅诗兰黛,而我身边最奢侈的两个人,罗素然用的是Sisley,李珊珊用的是lamer。
  我曾经沾光,各种各样的都用过一点,我不知道那些果冻一样的凝胶是不是真的能补充眼部肌肤流失的胶原蛋白,但是我心里明白,其实一个女孩子最先苍老的部分是任何大牌护理都无法挽救的。
  那就是眼神。
  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沉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别离。
  我仰起微醺的面孔对许至君笑:“嘿嘿,我跟你很熟吗,真是的。”
  他伸手拿过一瓶香橙味的冰锐,跟我手里那瓶碰了一下:“不说不开心的事,喝酒。”
  当晚最大爆点就是徐小文的真情表白,他说了很多很多,最后结尾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我,徐小文,生平无大志,只求做同志!”
  大家都在笑,我侧过头去跟许至君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笑而不语。
  


  我挺喜欢许至君这个人,虽然直面接触的机会不多,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同龄的男孩子都没有的稳重和妥帖,谭思瑶以前就说过,许至君是那种即使你不喜欢他,也绝对说不出他不好的人。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男生其实很可怕吧,胸有城府,滴水不漏。
  可是谭思瑶曾经梦呓般花痴说起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觉,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当时那个表情除了幸福之外找不出第二个词语可以确切的形容。
  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呢,林逸舟,他是什么都挂在脸上,开心,或者不开心,喜欢,或者不喜欢,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想,关于伪装这回事,他不是不会,应该是不屑。
  随心所欲离经叛道地活着,哪怕是在刀口上行走,也要肆意妄为,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样子的。
  

  很久之后,我跟许至君变成熟稔的情侣之后,他说起当日的场面,脸上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定定的看牢我,说:“你对着我的车窗龇牙咧嘴的时候,我一直在车里静静的看着你,那一刻真的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的了。”
  当然不一样了,命运一直安排他以过客的身份路过我的人生,见证了我那些仓皇,孤独,寂寞的时刻。
  他并没有错过我的青葱岁月,然而直面彼此的时候,我却已经长成了有故事的女子。
  我们的生命像是隔着一条长河,在青春的末梢终于汇合在一起,他给了我一个昭然若揭的洁净的怀抱,在我对这个世界的人情冷暖已经不做指望的时候,他让我相信这个迷乱的城市里还有温暖,和,爱情。
  很多事情,我不提起,他便不问,他只是想给我安稳的一生。
  就像我年少时最喜欢的那句词: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他未必懂得这句话,可是他确实是这样做的,用他力所能及的包涵和热情,填补着我生命当中那些坑坑洼洼的空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他能够早一点进入我的人生。
  在那些创伤还没有登台的时候,在我的青春还素白的时候,在我的笑颜还纯净的时候。
  

  来不及吧,我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晚上,林逸舟的生日。
  本来我是不知道的,还是他自己发了个短信告诉我的,叫我买蛋糕给他吃。
  偏偏不巧,谭思瑶病了,我在宿舍里一直给这位大小姐端茶送水,买饭给她嫌菜难吃,买水果给她又嫌不是进口的,真是吃火锅嫌烫吃冰棒嫌凉。
  到最后我黔驴技穷了,我只差没学当年慈禧太后割自己的肉给慈安太后吃了。
  她委屈的撅着嘴看着我:“我很想许至君啊。”
  我更委屈的看着她说,我想林逸舟是你想许至君的N次方啊!
  一直折腾到后半夜她终于昏昏沉沉的睡了,我这才提着我白天在元祖买的一个比我还“润”的水果蛋糕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冲向林逸舟的公寓,一路上我都祈祷,他千万不要怪我啊。
  我拿着他给我的备用钥匙,蹑手蹑脚的打开门,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的,推开门……他悲伤的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焚烧着我的眼睛。
  我手里那个漂亮的元祖的蛋糕“啪”的一声,掉在干净的木地板上……
  


  我蹲在路边,使劲的擦着裤脚上的奶油。
  我有种冲动想要提着一桶汽油上去跟那对奸夫淫妇同归于尽,可是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个代价太大了。
  或者去找个末期癌症病人,跟他说我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让他抱着一个炸弹去炸死那对狗男女……
  我有千百个构想,却没有一个能够实施……
  以前每次伤心难过,总有个去处,像受伤的野兽总有个属于自己的洞穴,可是这一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清楚的听见我的心里有穿堂而过的凛冽的风声。
  在那个时刻,我想起了周暮晨,我以为我应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他的名字已经从我的生活中绝迹了的那个人。
  他开了一个很坏的头,所以日后我爱上的总是他那个类型的人。
  那个类型的男生,注定是要带来伤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打电话给这个人,他的名字在手机上如蒙圣光,我强作镇定地同他说:“许至君啊,能不能帮我个忙啊?”
  我坐在他的车里一路上沉默不语,然而这沉默之中又有咬牙切齿的恨意。到了林逸舟家楼下的停车场里,四周悄然无声,许至君纳闷的问我:“到底要干什么?”
  我指着停在角落里那部Z4对许至君说:“帮我撞烂它好不好?”
  许至君倒抽一口冷气:“别傻好吗,我的车不比他的便宜,再说这里有摄像头的,你想害死我?”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对他的车怎么样啊,我只是想发泄啊,许至君一看到我哭就明白个大概了。
  真丢脸,这些年,总是被他有意无意看到我狼狈的一面。
  最后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开车带我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最后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下车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漂亮的小咖啡馆。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有一盒提拉米苏和一包纸巾。
  他说:“这家的甜品很出名,以前思瑶经常吵着要吃,说是吃了心情会变好。”
  我像乡野村姑一样,心无旁骛的大口大口的吃着这个精致的点心,牛嚼牡丹,丝毫没有品味到它的细腻甜美。
  许至君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很多人都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而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的传说里,提拉米苏是一款属于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
  


'第四章'星星迷失

★'1'有什么好说清楚的,漫长的未来,我依然可以陪他聊人生,之后,他再去跟别人摩擦下半身。

  从那天晚上之后,我就把林逸舟放在信安易里,这个可以设置电话和短信黑名单的软件还是当日林逸舟亲自帮我下载到手机里的。
  我真的很乡霸,我承认,最初听说林逸舟说他经常把那些缠着他的女孩子的电话号码关进电话黑名单的时候,我两个眼睛差点没变成星星形状:“到底是有钱人哦,我的手机就没有这个功能。”
  他匪夷所思地看了我半天,最后一语不发地把我的手机拿过去,帮我下了这个软件。
  那个时候满心崇拜地我绝对没有想到,日后有一天,黑名单里会出现林逸舟这三个字。
  我很想问他,当有一天你发现我要用对待那些伤害过我的人的那张面孔来对着你的时候,你心里有没有一丝后悔?
  然而我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他一定是挑挑眉毛,不屑回答。
  


  那天凌晨许至君问了我好几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直避而不答,直到天蒙蒙亮起来的时候,我终于在他车里沉沉的睡过去了。
  我不敢,也不能同任何人说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一闭上眼睛,就是当时那副尴尬而肮脏的场景。
  


  我蹑手蹑脚的用他给我的备份钥匙打开了门,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推开卧室的门……
  他在床上,裸着上身,背上那个刺青像火焰一样炙烤着我的双眼,他的身下,是一个女孩子,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酒精的原因,她的面孔是绯红的。
  我手里的蛋糕,“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在格外安静的房间里,这刺耳的声音打断了他们节奏,他们一起看向我,两个人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我像所有武侠电影中被点了穴的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弹,不能移开我的实现。
  林逸舟迅速地扯过被子遮住了那个女生,我也立刻跟着收回了目光,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局面的我在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办,只能站在门口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过了片刻,他对我说:“出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急忙退出了房间。
  一直到走出那栋大厦,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的脑袋里像灌满了浆糊,完全不能够运作,不能够思考。
  我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自己。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是她,怎么可能是她,难道那条短信根本就是她用他的手机发给我的?
  封妙琴,林逸舟,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的?
  


  当初孔颜跟我说起周暮晨和康婕,明明已经时过境迁,但我光凭空想象都已经觉得负担不起,而林逸舟……他是直接拿刀捅进我的心脏。
  我绝少对任何人提起我对他感情,那种沉重到一提起就想要落泪的感情,绝对不是年少时对周暮晨那种一言以蔽之的喜欢,除了喜欢,还有深深的怜悯。
  我很清楚的记得在我刺青之前的一个晚上,林逸舟突然来找我,我慌慌张张穿着睡衣就奔了出来,他看着我脚上那双多啦A梦的拖鞋微笑,那个笑容十分落寞。
  他同我说:“没有什么事情,就是突然想看看你,一个人,很孤独。”
  当时的我对他说出这句话感到有些难以置信,一个纵情声色纸醉金迷的人突然说他很孤独,真是有点吃多了没事做的感觉。
  然而到了后来,我明白了。
  真是孤独,站在万人中央,听遍尘世喧嚣,却发现那些拥抱与己无关,那些声音也与己无关,沾了一些别人的热闹,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
  或许这点孤独,就是把我们两个紧紧绑在一起的根源。
  


  他曾说过一句让我非常非常难过的话:生不对,死不起。
  我一度嘲笑他是不知人间疾苦,为赋新词强说愁。他没有跟我争辩,一句都没有,而是安安静静的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沉默不语。
  这些回忆像黑白默片,在寂然无声的漫长黑夜里,一帧一帧的展现在我眼前。
  谁说回忆不具备任何力量,如果真的不具备任何力量,那我是为什么会痛苦得想要仰天长“靠”。
  那个时候我还自不量力地想,我一定要赶走笼罩林逸舟的那个阴影,让他快乐起来。
  可是我想让他快乐的这个人,他却要成为我的阴影,他却要让我不快乐!
  当初我跟周暮晨在一起的时候,仅仅因为那个叫戴莹新的女孩子送过一个蛋糕给他,我就召集了大票人马威风凛凛地去把她打了一顿。
  可是如今当我亲眼目睹了林逸舟跟封妙琴□裸地纠缠在一起,我却只能落荒而逃,并且在逃跑之前还很贴心地为他们关好了门。
  李珊珊也问我,为什么?
  我看着她,我说,当初我是正牌女友,现在我算什么呢?
  我没干掉妃子,我被奸妃干掉了。
  我不是唯一的将领,只是不起眼的小兵。
  


  在这段时间之中,陪伴在我身边最多的是许至君,如谭思瑶所说,跟他在一起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心。
  跟许至君在一起时,既不像以前周暮晨随时能让我笑得下巴脱臼,也不像林逸舟总让我情绪剧烈起伏,就是觉得特别安稳,而这种安稳背后隐藏了什么,我懒得去深究。
  徐小文给我发短信,很干脆直接:“许至君是不是在追你?”
  我想了一下,回过去:“你觉得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有正常的男生会喜欢?”
  估计他也觉得我说的是实话,于是又用十分同情的口气安慰我:“你以前经常说的啦,世上男人千千万,对你不好天天换,别灰心。”
  我握着手机看了好半天,须臾之间,心口有那么一点钝痛。
  因为我突然想起,这句话其实不是我原创的,最早说出这句话的人,是康婕。
  


  我偷偷去看过康婕一次,在商场的NIKE女子店。
  五一劳动节,各大商场人满为患,以前我特别喜欢过节,因为一过节所有的品牌都会搞活动,平时觉得贵的衣服通通买两百减一百。
  然而这一天我一点看衣服的心情都没有,尽管许至君非常慷慨地跟我说:“你喜欢我就送给你,没多大的事。”
  可是我还是摇头:“我今天只想看一个人。”
  很久没有见面,康婕身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她站在卖场里高声喊着“欢迎光临”,笑容可掬地对待每一个干脆或者挑剔的顾客。
  我带着大大的渐变色墨镜,躲在许至君的身后,过了半天,我轻轻的拉拉他的袖子:“走吧。”
  许至君永远不问任何让人难堪的问题,我说要来,他就陪我来,我说要走,他就随我走,这妥帖之中略带纵容。
  我从来不是自作多情的人,可是这次,我知道他对我是不一样的。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喜来登三楼的自助餐厅,看着芙蓉路上来往不息的车辆,他耐心地帮我剥一只大闸蟹的蟹壳,我忽然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这一声叹息显得有些突兀,他停下来看着我,我忽然笑了。
  


  原来我也可以被人如此温柔的对待,我到底不是钢铸铁造,胸膛里这颗跳动的心脏经不起那么多不被疼惜的摔打和投掷,我想我真的是累了。
  如果林逸舟是彼岸,那么许至君就是港湾。
  我不去想太多,关于爱这回事我始终不得其法,我总是有眼无珠,又总是遇人不淑。
  我似乎还没有领悟就已经厌倦,我也没有力气再去探究爱的深意。
  雪白的蟹肉呈现在我面前的盘子里,他笑一下:“现在其实不是吃蟹的季节,中秋我再带你来。”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干嘛对我这么好?”
  他怔了一下:“我对朋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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