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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风不度愚门关-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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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宁琪走到厅里,看了看站着的季升云,点头笑了笑后走到饭厅将手中的篮子放下,然后到厨房门口看了看,“哦哟,很忙很多人呢!”

余儿一回头见是他,叫了一声店长,有点高兴。

靠一边墙上的秦禺落回头看看他,笑道:“要不要加入观光团?”

“好啊。”宁琪走进去排到了秦禺落旁边,“听余儿吹得某人像易牙一样,今天我倒是要看看怎么个易牙法。”

“哈哈!”费铮双手不空,于是抬脚点了点余某人,“怎么吹嘘的?”

余满川沉默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他,“易牙是个什么东西?”

“哈哈哈哈!”

厨房里的气氛是相当活跃的,而厅里的气氛相对来说要肃静一点。

徐恒走到仍然站着的人面前略微侧头打量了一会,嘴角扬了扬:“我还是认识你的。”

季升云看了看他,手揣进兜里,轻轻一笑,“徐缓的徐,恒定的恒。”

季淳风觉得,别个春风化的是细雨,他这淳风洒的是狗血。这么多年以来,因他而洒出的狗血已经都可以成湖了。

而眼前的这场景也令他有点时空错位感。

当年去读书时,迎接他的就是这两个人。如今送他离开,也有这两个人。但是从厨房传出的阵阵笑声证明今已非昨。

只有他们,也有他们。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很多年前,这两位认识了,相处了,分开了。走了好大一圈,现在又见面了。虽然有好多东西不复从前。

而自身与那一位,也是很多年前就认识了,共同成长了多年,分开了。走了好大一圈,同样又见面了。虽然也有好多东西不复从前。

跳脱眼下而去看这一辈子已经过的全部,无数的来来往往、缘聚缘散,居然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只不过,他们的不复从前是有遗憾的,自己的不复从前好像是更圆美的。

但是纵然遗憾难免,他们在各自选择的道路上还是走得挺稳的。而自己这个圆美,以后又会怎么发展?

从挡风玻璃透看出去,面前是漫漫的长路,被上午的太阳晒得发光。

一个个的红绿灯过去了,高速路就在前边不远。上去了,就不容易回头了。

看着旁边的人操纵着车辆流畅的汇入高速车流之中,季淳风觉得似乎应该说点什么。但要说什么呢?一些没有把握会一定能办到的事他不想说,其它的又好像还不如不说。

想一想出场时,言语间那是多么的应对如流!

这人生,总还是有混到很无语的时候。

这不是春风不度玉门关,也不是蠢风不度愚门关,而是淳风不度语门关。

想沉默回去,又想起那天那首歌。好吧,沉默也是一种错。

闭上眼冥想了一下,拿过一边的手提电脑打开,找到要的东西后伸手将座位放平缓了一些。

“秦雨。”

“嗯。”

只待应声一起,搁在播放按钮上的箭头就点了下去,旋律悠然而起。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

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

是前世的因缘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

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

然而这一切也不再重要

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

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

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全文。完〗

番外一

一、

费铮不是S城出生的,也不是在S城成长的,更不是在S城读书的。

他来到这座城市的原因,略微有点复杂。

他的初恋情人是他大学里的一位同学。很校园、很萌动、很青春的那么几年。

后来毕业了,那位同学决定要出国深造。他本来也是要去的,各方面的手续都快要完成了,但本来是放在柜子里的事却走光了,然后天翻地覆,一切泡汤。

费老爷子收缴了他除身份证之外的所有本本,勒令其呆在家乡城,并在自家的企业里―――老爷子的眼皮下规规矩矩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干活。

他对这样的工作安排也并未表示强烈的反对,只是提了一个要求:私人的事不能被干涉。

费老爷子:“哼哼,私人?你从头到脚都是老子的!”

费铮:“爸你这样说实在是很容易让人想歪。”

费老爷子:“……孽子!!!!王临,提冷水来浇他那颗脑袋!让他清楚清楚他到底应该想什么!”(注:王临,费家的老管家。)

费铮:“开始虐了……”

费老爷子:……

面对这样的儿子,费老爷子的神经被狠狠的考验了一把。但所谓知子莫若父,老爷子知道这只是儿子想要自己不再管他的手段而已,并非真的是在观念上烂得连勺子都舀不起来,所以还是很坚持的把他给管制了。

两辈人在抗争了两个月以后,老爷子把他放了。并非是费铮妥协了,也不是老爷子妥协了,只是老爷子觉得看来得换一下调教方式。孩子是要在社会中才会成长、改变的―――家子外教的另一解法。要扭过来的已经并不全是费铮的性向,而是费铮的性格。当然,性格扭回去了,性向也很可能自然的就顺随过去了,虽然可能只是表面现象。于是两代人之间,由在家庭里的对抗战发展到在社会上的对抗战。

费铮走出家门后得到的第一个外界消息就不好,很不好:

与他很校园、很萌动、很青春的那位,在左选右择之下,还是放弃这份感情而只身出国去了。

不久后,在网上还是联系到了。不过,几个月时间、新环境的冲击、几万里的距离、双方处境的变化……一切的一切,所有的委婉,都只说明了一结果:要想昨日重现,就是谭夜方天。

费铮沉默了。

他不得不沉默,因为他也没有多少人可以说话。昔日的同学都各散八方了,而且也不是是个同学、朋友就能说心里话的。况且他以前很风光,现在很落魄。而且他与那位同学的事,并不是密不透风的。真密不透风的话,费老爷子也就不会知道了。

在这等等的落差与不同于常之中,想要有一个或几个能肝胆相照的人,真的是有点点难。或者说真正能肝胆相照的人是不会计较这些的,所以只是一直就没有遇到过而已,并不是变了。

他有兄姐,之间的感情也不坏,但也不好,很普通、很平常那种。有钱人家的子女嘛,各有各的爱好与圈子,各有各的生活方式,这其实是很自然的。倒是也说不上很高兴把他踢出家门以免得分家产这么严重,但至少在老爷子的威严之下不敢对他在各方面施以援手倒是真的。

但他没绝望。好脚好手、心智健全的一个人,其实是不太容易绝望的。他接受现状了。

在现在这个社会,只要不挑剔、不计较,就算只有身份证,养活自己也还是很容易的。就算有发展的、好一点的工作都一份份莫名其妙的丢了,他觉得也无所谓,正好趁机四处走走。直到有一天,走到S城,一下车,看到眼前这座其实与其它发达城市并没有多少差别的城市,突然的就泪流了。

这城他这是第一次来,但其中的特色、景点、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哪里比较安静、哪里比较热闹、哪里到哪里怎么走比较便捷、哪区比较乱,哪区比较治安,等等等等,他好像都有点印象。

那个同学比较喜欢说话,声音也好听。他喜欢听。

他就想不通了,三年的情份,怎么的就会在一、两个月之间就彻底的烟消云散了呢?他并不奢望对方会留下,但好歹在心情上也应该还留点尾巴吧!从网络线上传来的那些美丽的‘缘尽’之词、辽阔的‘相***不如相****’之语,都好佛祖、好哲人。他一直都不清楚,原本相处的人是如此的一位贤达之士。

他很想理解成对方的这个状态其实是有点勉强的,但在看到其过去之后拍的许多阳光明媚的照片后,还是不得不真的感觉到,那个人,确实是心情不错。

虽然人都说要洒脱、要干脆、要看得开才好,但是难道没有人觉得,在有些状况面前,太洒脱、太干脆、太看得开了其实是很不符合情理的事么!

好吧,其实这一切都很正常,只因为他现在很低谷了,所以才会不洒脱、不干脆、看不开。

幸好天上在下雨。

旁人看到一个外貌上还是很正常的年轻人下车后站在雨幕下又不打伞又不走,大概是多半觉得他神经,少半中的一部份觉得他潮,另一部分觉得他有问题。不过,也还有人会觉得他―――瓜。

“咦,你这人咋瓜兮兮的站在雨淋坝里不走呢!”

费铮侧过头看了看。说这话的,是很年轻的一个人,年轻到好像是刚成年或还是未成年。

骂了他瓜,还神情很自然,目光很笃定。

没有打伞,穿了一件半透明的、亮光光的塑料雨衣。乍看之下,活像鱼鳞。

二、

见他没有吭声。那人围着他转了一圈,然后支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大冬天的淋雨都不会觉得冷吗?不会被啥子上身了吧!”

费铮毫毛一竖,寒冷澈骨的感觉倒真的上身了。

那人继续猜测,“要不就是没家可归了?”

这一句踩得费铮心里痛得吱的一声。不过立马恢复了。这是他的选择,没啥好痛的。

“难道还是个哑巴?”

费铮:……他这是遇到一个什么人啊!

没提行李箱的一只手突然被人拉起,被带着向一个方向走去,“不管咋的,先找个地方躲雨吧。”

费铮觉得他这个提议确实很正当,于是便没有反对。他对这城搁到实际上来说,还是非常的不熟,有人带当然很好。反正他也没多少可失去的,基本暂时可以不存在戒心这类东西。而且眼前这个人,也让他生不起来什么戒心。

跟着其极其轻车熟路的左转右转,走到一幢楼前面,顺着楼梯爬上第三层,少年脱下雨衣,摸出钥匙打开了一扇门,再按开灯。门内呈现的景象让费铮怔了一怔。

四平方米大左右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没有窗户,不开灯就是一团的黑。所有的家当就一张单人床与几个印着康师傅或来一桶的纸箱子。纸箱子是叠起来放一起,从最上面一层来看,里面装的是衣服。除了床与箱子占去的地方,剩下的空间除了一些小缝缝之外,就刚好够他两人站着。

那个叫余满川的少年在里面走得是如鱼得水,而他总是磕磕绊绊。所以在换了干衣服后,就尽量节省空间加不添乱的收起腿坐到了床上去。

“你饿不饿?”余满川左手一桶康师傅,右手一桶来一桶的问他。

费铮感觉了一下,点头,“饿。”

“咦,你会讲话啊!”

“……”

虽然唯一会护他的妈妈被提前送到了在国外的姨妈那去玩了,但因陆续的打工,身上还是有一点余钱的,所以费铮本打算等雨缓一下就去找旅馆住,但最终还是没有走出那几个平方的小屋子。一场冬雨不是那么容易淋的。发了两天高烧,被余满川拖来的医生扎了几针后才逐渐好转。

可能也并不全是淋雨的原因,或许是潜意识觉得不管熟不熟,总算有一个愿意伸手的人了,所以许多被一直压制下去的病因就一起爆发了。

后来他问过余满川:“顺便拉个陌生人回住处,就不怕出啥问题?”

余满川‘切’了一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是从人到钱都是干鱼一条。”

确实干鱼。晚上因为冷,没人能放弃床,况且开始几天一直有点发烧状态的费铮正好是一个温暖源。两人挤在加了装着衣服、杂物之类的方便面纸箱垫着铺宽了一尺的床上时,余满川身上到处的骨头都硌得费铮肉痛。

别人都是呆在小黑屋里思过,他费铮也呆小黑屋了,虽然是养病。

余满川最后一个工作段要十一点左右才能下班回来睡觉,一路回来,冻得跟个冰人似的。费铮觉得他的高烧其实是让余满川给物理退下去的,那双手、那双脚往已经睡暖了的他身上一搁,简直有一种‘分开八片顶阳骨,浇下一桶雪水来’的感觉。

余满川蹭在他耳边抱着他半睡半醒的、带着幸福的说:“真好……”

费铮:……干鱼也是可以吃的,你不要这个样子……

左思右想,费铮还是决定要离开了。虽然有点不舍得眼下这个有点特异的温暖境况,但这样处下去好像真的会有点问题。收拾好东西,带着还有点飘的步子下楼去不远的一家旅馆订了一个床位,然后回去依旧把床给他睡暖了。等余满川回来,他起身说明了一下意向。

“你要走?”脱了衣服正要关灯睡觉的余满川愣了一下。

“嗯。”费铮开始穿衣服,“等你回来,想告诉你一声。”

“有啥要紧的事吗?”

费铮无语。他不习惯、也不太想骗这个人,所以一时间找不到话来说。正沉默思索间,突然就被扑倒了。

“不要紧就不走嘛。”余满川钻进被窝里粘在他身上说。“你是不是要去找工作?”

费铮被他抱得喘气不得,于是只好再“嗯。”

“看你也穷哈哈的,为啥还要再去租房子?白天上班,晚上到这来睡不行!最多把这调整一下,床换大一点。”

费铮:“……我是GAY。”

“啥么东西?”

“同性恋。”

“通心面?”

费铮:……乃到底是哪国人啊!

累了一天的余满川一沾着热被窝就越来越想睡了,挨着他眼皮直打架的嘀咕道:“你不喜欢吃方便面就不吃,我明天去看有没有通心面卖。干嘛要走呢……”

费铮:……

看着第二天一大早跑出去找通心面的人,费铮说不出口要走了。也正好要到年底,举国大红。一个人过年确实很那什么。而余满川也没提说要回家去。

费铮以为他没有家,但慢慢的了解,知道了其家离S城有点远,偏山区,有点穷。那里计划生育也没多严,每家人基本都是儿女一堆,但多数都是十来岁就出来自己养自己了,很多也都在外面安家而很少再回去。余满川好歹还读了个初中,毕业后就与一个乡邻跑到这大城市来了。两、三年后,远比城内的中、上层人士更了解这个地方的大街小巷。工作有过送牛奶、送报纸、洗盘子、刷鞋子等等。大概因为离家久了,而且完全的回去不太可能,所以见到他这么个‘没家可归’的人时,可能在心理上有点同病相怜。

余满川提出要换床的事,被费铮给否定了。

他还是不打算继续在这住,即便不是为了分开。

刚开年,费铮找了份工作。

就算什么凭证没有,真知识还是在的,所以工作待遇比余满川好很多。

然后重新找房子。遇到了同样在中介处准备找房子租的秦禺落,交谈了一阵,觉得习性还相处得下,于是便合租了一套比较好的带家俱的公寓。他记得余满川说过老家是瓦屋顶,人多屋窄,山风又大,瓦老被吹走位,家里总是漏雨。所以从小的愿望就是能住个好房子。

一切办好后,他打算与余满川谈一谈。

“我与别人合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多住一个人也是那么多钱,你要不要一起去住?”

余满川眨了眨眼,“二室一厅?”

“嗯。”费铮点头,“我要住的那间十七个平方米。厅里有沙发、有电视,过来一起住吧。”

不算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对这个算是患难交的人,他有点不忍其再住在这个小黑屋里。天气稍微热一点,这个除了门就完全不透风的地方根本就没法睡。据说到了夏季,除了下雨天,就都是睡公园的。

十七平方米、多一个人也是那么多钱、沙发、电视等等。

这其中哪一点,或者是所有,反正是打动了余满川。于是两人一起搬了。

费铮也没有再强调‘通心面’的问题了,因为他觉得,在不到一米宽的单人床上挤了这么久都没挤出问题来,不信在中间还隔了一米宽巷道的两张床之间还能整出什么事来。他不是那种没把持的人,而小余儿,实心面就是实心面,挤也挤不成通的,何况还不挤了。

三、

房子落实了,就开始考虑伙食的问题。

方便面实在是太不养人了,而两个人一直去外面吃,又要想吃好的话,似乎是就有点负担不起。于是费铮开始了解从来没有认识过的厨房。

最开始不说秦禺落了,连费铮自己都吃得有点艰难,但小余儿说很好。

这是一个不说假话的人,他说好,那他的感觉就是好。所以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对好的标准有差异。

小余儿个性是比较好强的,环境加性格的造就。

世界上像秦禺落这种经常买一冰箱菜回来只吃一顿就走了的人太少了,他打工所接触的大多数同事都是素质比较低层的人群,多的是欺压新手、出口成脏、在各方面斤斤计较的人。有的人是忍下去,但他不是能忍的性格,自然是要反抗回去、骂回去的。练久了,就骂遍周围无敌口了。

不过因此,虽然工作没有费铮换得那么勤,但还是不是很稳定的,偶尔居然还会带个乌眼圈或其它地方的淤血印子回来。他倒不是太在意,但费铮看到的时候却就心痛了。

心开始痛了,就开始动了。

费铮蘸着酒给他搓手臂上的一块乌青印子,余满川痛得呲牙咧嘴的直想把手臂往回的抽,“莫揉了莫揉了,过段时间它自己就好了。”

费铮逮紧了不松手,“揉散了才好得快。”

“反正它要好就得了!再揉我敲你!”

“再动我捆你。”

“啊!!!!你个死人!好痛哦,秦哥救命哪!”

路过的秦禺落停下脚步,伸手拍了拍他,眯眯笑,“从容就医,莫乱吼了。光听声音还以为你们咋了呢。”

费铮:“……”

余满川:“咋了?咋地咋了?哎哟!轻点!”

秦禺落比较同情的看了费铮一眼,回房间去了。

本来在外面就有气,回家后的遭遇又完全的不顺心,余满川有点郁闷。但发泄郁闷的途径却没有,屋里的东西不舍得砸,与费铮又鼓气中,不能骂。况且心里还是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骂起来底气也不足。于是晚饭也没吃的郁闷着去睡了。

晚饭后,费铮端着一碗蛋炒饭进房间,看见本来在郁闷中的人却都已经睡着了。真是让人……

费铮把他推醒。余满川看看他手里的东西,坐起来闷不吭声端过去就开吃。费铮再次……

看他吃得高兴,费铮开口说道:“重新换个轻松点的工作,也别揽晚上的活,行不行?”

“那样子工资就少了呢,”余满川似乎也决定暂时抛弃先前的不愉快了,所以只就现在的话题来说,“我还想在这里以后买个房子呢,嗯,就像我们现在住的这个一样。”

费铮默。在这里,以他的收入,就是不吃不喝五十年,也买不起……

看他有点噎,便伸手帮他拍了拍背,“那些问题过两年再考虑,你现在正长身体,应该先侧重一下生活部分。”

“哦……”余满川抓了抓头,似乎还在考虑中。

“也别在外面去跟人闹矛盾了。”费铮再看了一下他手臂,心里一抽,没骨折真是万幸了。

“又不是我想,那个叫……忍无可忍!”这个余满川不用考虑,明快的说道:“本来是两个人的活,他呆一边和人吹牛,没完成还全赖我头上,奖金又遭扣光,我不打他打谁!”

这话费铮听得就像小品里说的那样:一个萝卜扔到醋里泡了半年―――心都酸了。

被‘社会教育’了半年多,他虽然曾经坚定的想法还是丝毫未动,但确实见识了太多原本就算知道也觉得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的事。时常不得不沉默。

余满川将空碗递给他,“我还要。”

费铮:“……”

虽然知道其这样子已经在这城里生活了两、三年了,相比起来,他费某人才真的是初出茅庐。但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担心,再多的理由都无法化解。况且,以前没问题,不代表永远没问题。

最终,费铮还是说服他换了份简单轻松的活,再三叮嘱其遇着什么事要先联系一下自己。为此还买两个二手手机以便于相互之间随时呼叫。余满川从此也不上夜班了,每天吃了晚饭,洗洗涮涮之后,看看电视,然后睡觉。

再教他读书,他头痛。费铮不太介意的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知道这世上确实有那种看到书就头痛的人,二是现在也觉得,心灵的交流深浅不在知识度,而在于真诚度。

不久后,费铮买了台二手电脑以增加信息获得量,顺带教他玩。

余满川对这个学起来倒快,没过多久都打字如流、运作如风了。然后就完全的电霸,只要他在家,就不让给费铮了,费铮只好再买一台。幸好都是二手货,也花不了多少钱。

相比起来,自从遇到费铮以后,余满川各方面是质的升华了。反过来,费铮是从公子哥变成万能君了。而且最令费铮无语的是:他会经常半夜去卫生间后在回来时走错床。

不一定是纯有意或纯无意的,他好像就是觉得有个人粘着睡挺好。

推他起来,他完全无邪状态的说:“我喜欢跟你睡。”

生存能力是两栖鱼,骂人的时候是大鲨鱼,睡觉的时候是八爪鱼,脑袋却是条木鱼。抱着这个被自己养得越来越有肉的人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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