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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保险----樊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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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明白肢体语言,可屋里两人尚纠缠在一起的双唇已让凌正中明白了自己做了这个世纪里最愚蠢的傻瓜。
被人看到,余胜麟立刻满脸通红的推开了紧抱住自己的杨一晴,而杨一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向凌正中骂道:“你连敲门的礼貌都没有吗?”
“对不起,对不起……”
凌正中一连声的抱歉中,赶忙将房门重新带上,他关门出来后才想起一件事。
“你这个混蛋杨一晴,这是我的家,我有什么理由进自己的卧室还要敲门?!”

四人圆桌,两两相对。
余胜麟在被凌正中几次很暧昧的瞟视后,终于忍不住发作道:“到底看够了没有?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就是你刚才看到的关系了。”
因为杨一晴信誓旦旦的保证,他总算相信凌正中是被人冤枉的了,但这并不代表他可以容忍对方的放肆。
听了余胜麟的话,凌正中忍不住冲坐在一旁呵呵傻笑的杨一晴吼道:“我让你照顾他,没让你把他照顾上床,你这个大律师做的还真有水平,尽职尽责啊。”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虽然凌正中知道杨一晴一贯男女通吃,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人连自己的委托人也不放过。
“呵呵,应该的应该的。”
显然和情人的一番亲热浇灭了杨一晴原本的火气,他对凌正中的指责除了以笑充愣外,就不置一词。
凌正中还要再说,向天在一旁拉了他一下,然后说道:“其实知道那件事的不止我们四个人,还有个当事人许扬。”
余胜麟一愣,随即好像想起什了么,脸立刻阴了下来,杨一晴忙问道:“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余胜麟咬牙沉默了半天,才恨恨骂道:“那个该死的混帐,我一开始在警局就该把他给端出来……”
“怎么回事?”
“今早他有打电话给我,说了些难听的话,不过都让我给骂了回去,一定是他气不过,所以才在公司里我传的谣言……”
“不会是他!”向天立刻反驳道:“这种事弄得满城风雨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许扬不会做那种傻事,余先生,你想想当时接电话时周围是否有人,或者是否有人用内线同时接听你的电话?”
“哦?我的电话是秘书转给我的,在她那里可以接听到我的电话……”
“那你为什么一口咬定是正中说的?”
“因为大家都说是他讲的,我怎么会想到自己的秘书身上?如果真是那样,这种秘书还要她干什么?”
向天皱皱眉。“余先生,如果是你秘书传的,她该知道传话的后果,而且又怎么会扯上正中?”
“那……你是说是其他人?”
这次是凌正中把话接了过去。“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我挨打是事实,余胜麟你说怎么办?”
看到一副斗牛似的凌正中,杨一晴忙道:“算了算了,大家不打不相识,都是误会,正中,你也别斤斤计较了,你看,小麟的脸也被你打成这样子了……”
啊……那我的脸被打又怎么算?
这个混蛋杨一晴,胳膊肘往外拐的还真快。

“余先生,恐怕是有人想借机对付你,所以才会传播谣言,只要置之不理,时间一长,谣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凌正中对向天的话万分赞成。
“一定是这样的,看看这位余经理整天趾高气扬的样子,恐怕得罪的人不少吧?”
被凌正中如此冷嘲热讽,余胜麟紧跟着就想发作,但想想此事是自己不对,他张了张嘴,终于把要说的话憋了回去。

“正中,你也别这么小心眼了,我们先回去了,回头我请客,算是赔罪好不好?”
怕他们再吵起来,杨一晴忙拉着余胜麟告辞离开了。

“还好事情搞清楚了,要不我简直比窦娥都冤。”
凌正中嘀咕完了又开始埋怨向天。“你是不是一早就看出他们有问题?怎么也不拉住我?害我出洋相。”
我刚才喊了啊,可是你蹦得比兔子还快,拉都拉不住啊。
面对凌正中的指责,向天就只能是苦笑。

“那个杨一晴,手脚倒也真快,人家刚分手,他就能插进去,话说回来,找谁不好,偏偏找那个骄傲的像只孔雀的余胜麟……”
向天就这样一边做着晚饭一边听凌正中在客厅外面不断发着牢骚,待听到他如此形容余胜麟时,向天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求符

晚饭做得相当丰盛,为了补偿凌正中所谓的精神损失,向天连做了七八道他喜欢吃的菜系,直把凌正中吃的不亦乐乎,他吃着饭心里暗暗盘算着,不行不行,小仓鼠的厨艺太好了,难怪楚枫说吃了他做的饭,就不想再出去吃餐馆了,果然不错,嗯,一定要想法把他留下才行,可是要想个什么办法留下他呢?
这样的思考一直持续到有人按门铃把特快专递的邮件送来为止。
这次是一个薄薄的纸包,凌正中在接过后摆在桌上问向天。“你说,会不会又是什么人的恶作剧?”
是有人想要你的命呢,还以为是恶作剧?

向天帮凌正中拆开邮件,从里面的信封里掉出几张照片,主角都是凌正中,只是背景各有不同,有在街上照的,也有在公寓门前照的,因为是从远距离拍摄的缘故,景象比较模糊,不过凌正中的脖颈处都被锐物细细划过几道,粗一看上去,就像是被割断了脖子。
“shit,又是谁这么无聊,偷拍我的照片,还诅咒我……”
“是以前拍的,正中,你这几件衣服最近都没有穿过呢。”
“那又如何?”c
“是沈美美出事之前穿过的?还是之后?”
被向天问起,凌正中盯着照片想了想,然后指着其中一张说:“这一套肯定是沈美美出事之前穿过的,因为送去干洗后有些缩水,我就再没穿过。”
向天看了一下信封,发现里面还有一张信纸,他把信纸拿出来摊开。
雪白的纸笺上只有凌正中三个红红的大字,正中间还画了一柄匕首。
这次凌正中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很明显早在沈美美出车祸之前就有人盯上了他,不仅偷拍他的照片,还设计偷车陷害他,那天如果不是向天无巧不巧那么早来拜访他,只怕到现在他还是嫌疑犯的身份。
只是……是谁?为什么这么恨他?甚至连他的前任女友都不放过?
向天拿来笔和纸,递给凌正中。“正中,把那晚陪你喝酒的那女子容貌画来看看。”
“都过了这么长时间,我根本就记不太清楚了,再说,我的画技真得很差……”
“没关系,尽量画就好了。”
“可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人啦,向天,你的疑心病太重了。”
“正中,这个女子有古怪,从你早上开车到车钥匙不见的期间,所有可能拿走钥匙的人我都查过了,唯一没有查到的就是她。”见凌正中不情愿的样子,向天叹了口气。“正中,你是不是准备去警局做拼图?”
被向天威胁要去警局,凌正中立刻不再废话,开始画画。

“我那时已有些醉了,记不太清……”
凌正中拿着笔,一边想一边画,以他的画技,能画出来的就是个大致的轮廓,画完后,凌正中把笔往旁边一放。
“向天,我去洗澡了,记的明天陪我去求平安符啊。”
“记的了。”
向天把公文包里的另一张绘图拿出来,这是他临摹的那个小混混所画的图片,他把两张图并排放在桌上。
除了同是高挑的身材之外,就没有其它显著的相同特征,凌正中画的那张是清水挂面直垂下来的发式,瓜子脸,大眼,鲜红的嘴唇,而小混混的那张最显眼是波浪大卷式的头发,容貌因为被墨镜和口罩遮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
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两个形象,从心理学角度说,人在特意掩饰自己的时候,会化妆成跟平时正相反的模样,向天几乎可以肯定她们是同一人,可是这个女人跟正中之间又有什么恩怨?

“向天,你说这道符真的管用吗?”
凌正中拿着手里的一道黄符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然后有些怀疑地问道。
管用才怪,是有人要害你,又不是被鬼缠。
向天当然不敢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

就因为凌正中的固执,害得他早上只去公司打了卡,然后就借跑保险逃了出来,接着跟凌正中一起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来到那个连麻雀都见不着的山上,在听完一大堆根本什么都听不懂的咒语后,请到了这张符。
说是请,实际上是花五百块钱买的,对于素来不信鬼神的向天来说,求神拜佛简直就是荒谬之举,可只要当事人能为此安心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也不好说什么。
正中花钱买的也就是个安心吧。

今天是向天开的车,因为他看出凌正中被那一道道催命符似的特快搞得颇紧张,这种精神状态还是不要长时间开车比较好。
听着车里悠扬的音乐,凌正中开始做小鸡叨米式运动,这当然也是因为早起的缘故,很快他就把头歪到了一边正式进入梦乡,向天看他睡着了,便将音乐声放小了些,他的眼睛瞥过反光镜,后面那辆车从庙里出来后就一直跟着他们,而且有越逼越近的趋势,车里坐了五六个人,显然是冲着他们来的。
下山后的一段道路比较偏僻,向天看到后面那辆车突然加速度逼近,便知道他们有动手之势,他正要把车停下,却隐约见那辆车后出现了几辆公车,借前方十字路口红灯之际,向天故意下车装作察看前窗扫雨器,顺势向后瞥了一眼,原来凑巧跟上来的是几辆旅游包车,看样子是哪个旅行团的包车,人算不如天算,后面那几个人倒是白跟了。
向天上车把车又开动起来,凌正中还在一旁美美的梦周公,对擦肩而过的危险浑然不觉。

内情

楚枫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当他看到那几个还躺卧在地呻吟不绝的歹徒后,就一脸的无语问苍天,他让常青指挥下面的警员清理现场,然后将向天拉到了一边。
“向天,这些歹徒固然是罪有应得,可拜托你出手轻一点好吗?你看看,我们现在还要把他们先送去医院治疗,连审讯都要跑到医院去。”
面对楚枫的埋怨,向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表哥,不好意思,这是习惯啦,下次注意,下次注意……”
“你还想有下次?你先看看这次,一个被你拧断腕骨,三个被你踢断了肋骨,还有一个更倒霉,手腕被你的钢针扎不算,还被你踢飞到了三楼下面,吓得失禁,到现在还呈呆滞状态,你让我的报告怎么写?”
“有什么问题?是他们先行凶伤人的,如果不是我碰巧在的话,现在受伤的就是正中了。”
向天看看凌正中,后者却一脸阴沉的站在旁边。“向天,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在看到这场比动作片还要精彩的现场武术后,他要是还认为向天只是个普通的保险从业员的话,那他可算是白活了。

“咦,表弟,你没告诉凌先生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哦……”
向天有些尴尬的表情让凌正中更是怒火上冲,他冷冷道:“不必说了,我也没兴趣知道,楚警官,我还要上班,现在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刚才常青有给他做简单的笔录,所以楚枫给了他一个可以的答复,于是凌正中头也不回便向外走去,向天急忙追上他。“正中,我不是故意想瞒着你……”
“车钥匙,还有钱包!”都把他气糊涂了,忘记了车钥匙和钱包还在向天那里。
凌正中接过向天递过来的东西,也不理会对方的解释,转身去了停车场,开车向公司奔去。

这算什么?他把小仓鼠当朋友,又帮他签保单,又帮他找工作,还让他住进自己家来,虽说是存了点儿想吃他烧的菜的私心,可总的来说他是担心向天手头紧张,算计着两人同住可以替他省去一些没必要的花费,可他拿出真心来对向天,却换得了什么,人家连真正的底细都不跟他讲,把他当白痴来看,他还真是很白痴!

凌正中就这样怒气冲冲的开车冲回了公司,又怒气冲冲的坐在办公桌前,桌上的文件让他摔得啪啪响,连平时他最喜欢喝的咖啡都让他推到了一边。
看到一副生人勿近的凌经理,所有部门职员都不约而同的自动退到了安全地带,生怕一不小心就当了炮灰,连一向了解他的乐华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位平时总是乐呵呵的凌大经理今天是出了什么状况。

“凌经理,今天上午我帮你面试了几个来应聘的女孩子,有一个我觉得很不错,这是她的简历,你看一下,如果觉得满意的话,我就通知她来复试。”
乐华小心翼翼将一份简历放在凌正中的面前,毕竟怒火冲天的凌经理她也是头一次见到。
凌正中也不想把心里的不快发泄出来,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看着乐华被他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凌正中的心里就有些歉意。
“我相信你看人的眼光,既然你说不错那应该是不错了,通知她明天来复试。”

打发走乐华,凌正中端起咖啡来喝了一口,这种他平时最喜欢喝的黑咖啡今天却觉得分外的苦。
其实是心理问题吧。
想想向天也没有什么不对,他们俩人才认识几天,他不是也没把自己以前的经历告诉过向天吗?为什么又要苛求对方什么都要对自己坦白?
可是……
就是不喜欢小仓鼠隐瞒他什么,不喜欢单单纯纯的向天也有狡诈的一面。

于是,凌正中整个下午都在不快和反省中度过,他手头上的文件一份也没动过,整张白纸上就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那个让他不开心的名字。

乐华在下班之后,收拾垃圾的时候,发现凌正中桌旁的纸篓里堆了好多纸团,她随手展开一张,见上面写满了一个相同的名字。
“向天……”
是这个人让凌经理情绪这么反常吗?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乐华漂亮的脸庞不由自主地陷入沉思。

“我回来了。”
凌正中下班回家后,发现向天已经回来了,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炒菜,菜香从里面漂了过来。
勾人食欲的菜香立刻把凌正中心中的阴霾扫得一干二净,肚子好饿,他把公文包放下,来到厨房。
“那个……向天,今天对不起……”
再怎么说今天他也不该发脾气的,他连发脾气的理由和立场都没有,难得向天一点都不介意,还帮他做饭,这让凌正中觉得自己有些孩子气。

“正中,该我说抱歉才对,其实没有想瞒你的,只是不知该如何说起……吃饭吧,回来的这么晚,肚子早饿了吧?”
向天和煦的微笑让凌正中心安了下来,他没敢说是自己坐在桌前发呆,把下班时间都忘了,他忙洗了手,帮向天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

简单的四菜一汤,但其中的一盘油炝苦瓜让凌正中有些汗然,这不会是小仓鼠觉得他火气太大,特意为他准备的菜肴吧?

吃完饭后,向天把凌正中叫到客厅,开始向他解释道:“正中,我以前是Interpol的警员……”
什么东东?
看到凌正中一头雾水的样子,向天笑了起来。“Interpol就是俗称的国际刑警……”
“啊?就是跟你那个抽风表哥一样的警察?”
凌正中虽然对Interpol这个词有些陌生,但国际刑警的大名他还是如雷贯耳的,现在电视上小说里不都很流行吗?只是自己身边突然冒出这么一位来,这多多少少让他有些吃惊。
小仓鼠看上去是那么腼腆害羞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跟刑警那么危险的职业挂上钩……
在凌正中的想象中,国际刑警都应该是那种很酷很有型,整日不苟言笑,肌肉比子弹还要硬的形象。
可是小仓鼠的身子好像很柔软呢,腰也很细……
啊,凌正中,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

过往

没注意到凌正中正在臆想,向天继续说道:“一年前我在泰国追查一起贩毒案时,被匪徒的枪击中,身受重伤。”
他拿出坠在颈下的子弹头。
“就是这颗子弹射进了我的前胸,当时给我开刀的医师说只差了几毫米,我就没得救了,泰国是个崇信宿命因果的国家,大家都说我能奇迹生还都是因为我父母平时的乐善好施,说起来我也算死了一回的人,而且因为我的受伤,我的警察身份也曝了光,我妈妈和三个姐姐本来一直以为我只是个普通公司职员的,她们在接到我受伤的消息后,就举家跑到了泰国,在医院一直守到我苏醒,还联合起来把我爸爸冰封,因为他替我隐瞒真相……”
想起当时父亲因为支持他的缘故而成为众矢之的,可怜巴巴求家人原谅的样子,向天就不由笑了起来。
“当我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家人憔悴焦虑的脸庞,那时我就决定退出Interpol。”
“你一定很喜欢那份工作吧?”
“是的,我很喜欢,不过对我来说,比起工作,家人更重要,我不想他们成天提心吊胆的为我操心。”
看来小仓鼠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呢。

“怪不得你反应那么敏捷,上次在停车场那么暗的地方,你也能看清车牌号。”
向天不好意思地笑笑。f
“那都是多年训练出来的,正中,我所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匪徒,所以绝不可以心慈手软,今天我出手是重了点儿,没办法,已养成了习惯,一出手就控制不住自己。”
“对了,你那个飞针怎么练的?很厉害的样子,教教我吧?”
看着像小孩似的诚心求教的凌正中,向天忍不住笑出声来。
“飞针是我爸爸教的,他年轻时开武馆,师从南拳蔡李佛,在当地很出名的,结果结婚后就被我妈妈逼着封馆,所以我爸爸现在就只是个小小的餐馆老板了,飞针的功夫我练了十几年,钢针细小便于携带,力度把握好的话,伤害性不下于匕首,正中,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的,只要勤奋,大约五六年就会有所成。”

要五六年那么久?那还是算了吧,反正他也不想当什么大侠,练了也没用,再说,不是还有小仓鼠随身护驾嘛。
“向天,既然你不再做警察,那为什么不留在你父母身边?”
对于凌正中这个问题,向天就只能是付之苦笑。
“正中,你要是见到我妈妈和三个姐姐的话,就会知道和她们同处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其实在这方面我蛮佩服我爸爸的。”
三个女人一台戏,那四个女人呢?想想都知道了,凌正中有点儿同情向天。

“我退出Interpol后,退职金被姐姐们瓜分的一分不剩,还让我到自家餐馆里打工,那我只好单枪匹马跑到表哥这里来避难了,开始是在李记麻辣火锅帮忙的,后来就去了天运保险公司,正中,以前的事跟你说的话,只怕会被你认为我是在炫耀……”
既然以前是国际刑警那么特殊的职业,那么即使退职也该要保密才行吧,可小仓鼠却还是把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了他,这让凌正中的心里更是歉疚。
小仓鼠好可怜,差点没命不说,退职金还被人给瓜分了,又被逼着去餐馆打工,才迫使他背井离乡的跑到这里来,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凌正中想也不想就上前抱住了向天,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对不起,向天,都是我不好,让你想起那些伤心事,你不要难过了,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决不会瓜分你的血汗钱。”
嗅到向天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凌正中一惊,他在做什么?这个拥抱动作是不是很暧昧?
不久前他在向天面前赤身裸体的情景一下子涌了上来,凌正中顿时红了脸,忙放开向天,结结巴巴说了句我去洗澡了,就溜掉了。

看着脸红得像番茄的凌正中,向天忍了好久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他没有伤心啊,之所以跑出来其实只是怕了家里的河东狮吼,实际上,能顺利逃出来他还开心得很呢,是他的叙述有问题吗?怎么好像凌正中把他当成了被扫地出门的可怜孩子……
已经很多年没在国内住过了,看来他的语言表达能力真的很差,又让正中误会了。
可是,刚才那个拥抱真的很温暖,不同于对方晚上总把他当抱枕的抱法,是那种真心的拥抱,心疼着他的拥抱。
这样的拥抱,如果可以,他想要一辈子……

“嗯,你就是程静?”望着眼前这位正襟危坐的面试者,凌正中问道。
女孩习惯性的托了下眼镜框,用很柔和的声音说:“是的。”
这是个身材高挑,相貌端庄的女孩,五官搭配得很柔和,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微棕色的秀发被削成细碎状直垂到肩上,总体来说是个比较漂亮的女子,如果抛开她那副金丝眼镜的话。
凌正中不喜欢女孩戴眼镜。
男人戴眼镜或许可以增加几分风度和优雅,但女孩就不同了,一副眼镜可以让她凭空年长二十岁,眼睛是脸部最灵动的地方,把它裹在厚厚的眼镜片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就拿程静来说吧,她的眼睛明明很好看的,可一副金丝眼镜就破坏了整个五官的和谐。

“程小姐,我们以前是否曾见过面?”
不知怎么的,凌正中总觉得程静有点儿面熟,可是又完全没什么印象。
“凌先生,我们素未蒙面。”程静微笑道:“我从外地来,刚到这个城市不久,应该没有机会认识凌先生。”
说的也是,他也不记得自己认识戴眼镜的女孩。

凌正中看看程静的履历,二十八岁,专攻计算机编程,硕士学位,曾在某家外企任职两年,因人事调动的原因而辞去了先前的那份工作。

女友

“程小姐,以你的学历,即使做部门主管也没有问题,秘书一职于你而言有些大材小用了。”
程静微微一笑。
“凌先生,书上得来总觉浅,再高的学历也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来补充,职位并不能代表什么,工作内容和态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连最基本的秘书工作都做不好,又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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