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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梦幻乐园-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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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傲云、何足道、韦一笑、戚长发、鹿杖客、鹤笔翁、王维、裴迪、李端、戎昱、柳中庸、皇甫松、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哈哈儿、阴九幽、金不换、断虹子、铁青笺等人,均有机会角逐下一轮比试。

  不过,前提是诗韵小姐中意。因此,最后只剩下:傲云、何足道、王维、裴迪、李端、戎昱、柳中庸、皇甫松、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

  奇怪的是,选夫婿的最后比试,居然一个月后才举行。傲云和何足道倒无所谓,反正也只是凑凑热闹而已。

  傲云是一名散修,一向自由自在,又有十三位女仙身份的跟班,对女人并不如何感冒。

  何足道来自武侠界的《倚天屠龙记》区域,打算拜访一下梦幻界的昆仑派,恰好路过大唐国的长安城,一时技痒,才忍不住露一手。

  那十位赛诗会的优胜者,却有点忧心。王维、裴迪、李端、戎昱、柳中庸、皇甫松等人,来自神圣界的《唐诗》区域,目前只是观光客的身份。而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等人,来自神圣界的《明史》区域,人称江南四大才子,暂时也没有梦幻界籍。

  如果再逗留一个月,就怕宇宙移民局会有意见。况且每天吃吃喝喝,游山玩水,迟早囊中羞涩,支撑不了那么久。

  自古文人大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没几个会理财。虽然,他们均可获得由圆梦园送出的豪华楼房一层,每层价值十万两银子,但总不能马上转手吧!

  第一,对圆梦园老板钱多多不尊敬;第二,诗韵小姐是钱老板的掌上明珠;第三,以后来梦幻界游玩,或者移民到梦幻界,起码也算是住豪宅养番狗的高尚人士嘛!

  在赛诗会上,这十人可算是出尽风头。

  王维以一首《少年行》胜出:‘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咏的是长安少年游侠高楼纵饮的豪情。

  同样写少年游侠,高适在《邯郸少年行》中的‘未知肝胆向谁是,令人却忆平原君’,就显然渗透着高适自己沉沦不遇的深沉感慨。

  而王维笔下的少年游侠,则具有相当浓厚的浪漫气息和理想化色彩,却并不给人任何虚假之感,关键在于诗中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和王维对这种生活的诗意感受。

  裴迪是盛唐山水田园派诗人之一,是王维最好的朋友。后来,王维隐居于蓝田辋川,与裴迪‘浮舟往来,弹琴赋诗,啸咏终日’。

  辋川别墅有华子岗、竹里馆、鹿柴等名胜多处,王维与裴迪各赋五言绝句二十首,互为唱和,以歌咏其优美景色。《华子岗》即是其中之一。在赛诗会上,裴迪咏的便是《华子岗》:‘日落松风起,还家草露晞。云光侵履迹,山翠拂人衣。’

  这首诗,他以‘还家’为线索,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把落日、松风、草露、云光、山翠这些分散的景物,有机地联缀成一幅有声有色、动静相宜的艺术画面,虽然着墨不多,却极富神韵。

  他并没有工细地刻镂华子岗的景物,而是着重于从听觉、视觉、触觉这几方面,去摄取最能表现自己情趣的景象,把感情融入到景色之中。

  笔墨疏淡,蕴含丰富,具有一种‘含不尽之意于言外’的神韵。这首《华子岗》,正代表着辋川绝句的共同风格。

  李端写的却是一首《闺情》:‘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这首诗,明白晓畅,他以清新朴实的语言,把一个闺中少妇急切盼望丈夫归来的情景,描写得含蓄细腻,楚楚动人,令人读过之后,自然对她产生深厚的同情。

  这首诗末一句写得特别出色,不仅带着口语色彩,充满生活气息,而且在简洁明快中包容着丰富的情韵。

  李端作了十分精炼的概括,把少妇起床和后来恼恨的原因都略去不提,给读者留下思索的余地。诗意就变得含蓄隽永,耐人寻味。

  戎昱的是《移家别湖上亭》:‘好是春风湖上亭,柳条藤蔓系离情。黄莺久住浑相识,欲别频啼四五声。’这首诗作于搬家时,抒写对故居一草一木依恋难舍的深厚感情。

  全诗是说,春风骀荡,景色宜人,我来辞别往日最喜爱的湖上亭。微风中,亭边柳条、藤蔓轻盈招展,仿佛是伸出无数多情的手臂牵扯我的衣襟,不让我离去。

  这情景真叫人愁牵恨惹,不胜留恋;住了这么久,亭边柳树枝头的黄莺,也跟我是老相识了。在这即将分离的时刻,别情依依,鸣声悠悠,动人心弦,使人久久难以平静……

  而柳中庸的《听筝》,着墨于他听筝时的音乐感受,其格局和表现技巧,别具一格,别有情韵:‘抽弦促柱听秦筝,无限秦人悲怨声。似逐春风知柳态,如随啼鸟识花情。谁家独夜愁灯影?何处空楼思月明?更入几重离别恨,江南歧路洛阳城。’

  筝是一种拨弦乐器,相传为秦人蒙恬所制,故又名‘秦筝’。它发音凄苦,令人‘感悲音而增叹,怆憔悴而怀愁’。

  这首描写筝声的诗,着眼点不在表现弹奏者精湛的技艺,而是借筝声传达心声,抒发感时伤别之情。诗人展开联想,以新颖、贴切的比喻,集中描写筝弦上所发出的种种哀怨之声。

  诗中重点写‘声’,却又不直接写‘声’,没有用一个象声词,而是着力刻画各种必然发出‘悲怨声’的形象,唤起读者的联想,使人见其形似闻其声,大有‘此时无声胜有声’之感。

  皇甫松写的是《采莲子》:‘船动湖光滟滟秋,贪看年少信船流。无端隔水抛莲子,遥被人知半日羞。’这首诗清新隽永,描绘出一幅江南水乡的风物人情画,富有民歌风味。

  他没有描写采莲子的过程,也没有描写采莲女的容貌服饰,而是通过采莲女的眼神、动作和一系列内心独白,表现她热烈追求爱情的勇气和初恋少女的羞涩心情。

  唐伯虎的是《桃花庵歌》: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祝枝山的是《送别》:东边一棵大柳树,西边一棵大柳树,南边一棵大柳树,北边一棵大柳树。任你东南西北,千丝万缕,总系不得郎舟住。这边啼鹧鸪,那边唤杜宇,一声声‘行不得也,哥哥’,一声声‘不如归去’。 
 
第八十七章 兄弟   
 
  祝枝山的这首诗,比较有意思。开头那四句,确实连顺口溜也够不上,但加上后面的几句,那四棵大柳树变成抒情的衬托,将男女的依恋之情深切的表现出来。

  在古典诗词中,鹧鸪和杜鹃的啼声,被赋予特定的含义。祝枝山抓住这来抒写,鹧鸪的啼声被模拟为‘行不得也,哥哥!’借此表达女子不愿男子离去的情怀。

  而杜宇的啼声,历来被谐为‘不如归去’,其中含有一段动人的故事:

  古代,四川地区发生水患,国君望帝杜宇,派大臣鳖冷去治理。鳖冷凿通巫山,解决了问题,望帝自认为德行、能力不及他,便让出帝位,跑去西山隐居。

  望帝死后,魂魄化为杜鹃,发出‘不如归去’的凄凉啼声。

  祝枝山用这来表明男子欲行又止的矛盾心理,紧扣‘送别’的主题,增添无限情味。

  文征明写的是《怀子畏》:

  曲栏风露夜醒然,彩月西流万树烟。人语渐微孤笛起,玉郎何处拥婵娟?

  徐祯卿写的《偶见》:

  深山曲路见桃花,马上匆匆日又斜。可奈王鞭留不住,又衔春恨到天涯。

  赛诗会的前十名,都是神圣界的名人,因此均有机会参加诗韵小姐的选夫婿考核。但他们参不参加这种考核,一个月后便知分晓。

  此时,奔雷、傲云、灵风正在长安城的英雄楼上畅饮,好不高兴。

  奔雷:“今日,我们三兄弟终于能在一起喝酒,好,很好!干杯!”

  傲云:“大哥,我们能在一起当然好,可你能不能别老是喊口号?如果再加上‘非常好,耶’,人家会以为我们是做保险的。”

  奔雷:“呵呵,做保险有什么不好?我还做过直销呢!只要凭良心做人,不管是什么行业,都能闯出一片天地!”

  傲云:“如果人人都能像你这么豁达,这么开心,相信世界会宁静许多,也太平许多。只可惜,世人大多喜欢戴着面具做人,即使偶尔除下面具,也是夜半无人私语时。”

  灵风:“人家怎么做,关我们什么事?只要活出真正的自己,便已足够。喝!”

  傲云:“如此看来,论心胸我还是比不上三弟啊!只不过,我一直都希望,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奔雷:“既然如此,我们干脆搞个什么公司吧,既能赚钱,又能帮助别人的那种。”

  灵风:“好啊!唔,不如这样,干脆搞个清洁公司……”

  傲云:“清洁公司有什么好,又脏又累,利润又小……”

  灵风:“我还没说完呢!这个清洁公司,专门清除一切的不平事,同时将梦幻界的弱小势力团结起来,不能老是让某些所谓的大财主、大官员骑在我们这些老百姓的头上!”

  傲云:“有志气!二哥先干为敬!”拿起酒壶,一饮而尽。

  奔雷:“团结弱小势力是好事,但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那些大财主、大官员。毕竟,百分之八十的财富,甚至更多,都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而且,我要纠正你们一个概念,并非弱小就一定值得同情,有些人根本就是自甘堕落,不求上进……”

  叹息一声,又道:“最可恨的,便是那些出了问题只会找借口,而不肯承担责任的懦夫。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人心,而不是外在的东西。”

  灵风:“大哥就是大哥,真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以后,我便跟着你一起干!”

  傲云:“大哥,我也永远追随你,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

  奔雷:“谢谢。但是,话先别说得太满。我只希望,即使我们成功之后,也不会因为利益纠纷而分道扬镳。不管怎样,我们永远都是好兄弟!”

  “好兄弟!”三双手,三张笑脸,三种声音,同时紧紧的凝聚在一起……

  翌日清晨,奔雷带着傲云、灵风,赶往大唐国的汉口城,打算将欧阳丁、欧阳当收藏的财宝挖出来,作为创建‘风云雷清洁公司’的第一笔资金。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汉口城此时已经变成一个凶险无比的沼泽……

  口水镇并不大,却很繁荣,因为它是进入汉口城的必经之路。某些行商的豪侈,造成这个地方畸形的繁荣。而且,这地方有两样最著名的事。

  第一样是‘吃’。很少有男人不好吃,这里就有各式各样的吃,来满足各种男人的口味。

  这里的涮羊肉,甚至比长安城的还好、还嫩;街尾五福楼做出来的一味红烧狮子头,也绝不会比杭州的差。就算是最挑剔的饕餮客,在这里应该也可以大快朵颐。

  第二样自然是‘女人’。更少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里就有各式各样的女人,可以适应各种男人的要求。

  一个地方只有两样‘名胜’,虽不算是多,但就这两样,已足够拖住大多数男人的脚。

  ‘恩德元’是清真馆,老板马回回不但可以将一条牛做出一百零八种不同的菜,而且还是关外数一数二的摔跤高手。

  恩德元的门面并不大,装璜也不考究,但腰上系着宽皮带、秃着脑袋,挺着胸站在门口的马回回,就是块活招牌。

  经过这里的江湖豪杰,如果没到恩德元来跟马回回喝两杯,就会觉得有点不大够意思。据说,武侠界《萧十一郎》区域的萧十一郎,和马回回的交情也不错。

  平常的日子,马回回虽然也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今天看来他却特别高兴。还不到黄昏,马回回就不时走出门外,瞪着眼睛向来路观望,像是在等待着什么贵客光临。

  戌时前后,路尽头果然出现一辆黑漆马车,四马并驰,来势极快,到得这条行人极多的路上,也并未缓下来。幸好赶车的身手十分了得,四匹马都是久经训练的良驹,是以车马虽然奔驰甚急,却没有出乱子。

  这条路上来来往往的车马虽多,但像是这种气派的巨型马车还是少见得很。大伙儿一面往路旁躲闪,一面又不禁要去多瞧几眼。

  只听得健马一声长嘶,赶车的丝缰一提,车马刚停在恩德元的门口,马回回已抢步迎出,赔着笑打开车门。

  旁观的人又不禁觉得奇怪。马回回虽然是生意人,却一向不肯自轻身价,今天为何对这马车上的人如此恭敬?

  从马车上第一个走下来的,是个白面微须的中年人,圆圆的脸上常带着笑容,已渐发福的身上穿着件剪裁极合身的青缎团花长袍,态度温文和气,就像是个微服出游的王孙公子。

  马回回双手抱拳,含笑道:“赵大侠远来辛苦,请里面坐。”

  那中年人也含笑抱拳道:“马掌柜的太客气了,请,请。”

  站在路旁观望的老江湖们,听了马回回的称呼,已隐约猜出这个中年人是谁,眼睛不禁瞪得更圆了!这人莫非就是‘先天无极’的掌门人,以一手先天无极真气,八十一路无极剑名震天下的赵无极?

  那么第二个下车来的人,会是谁呢?第二个下车的,是个白发老人。

  他穿得很朴素,只不过是件灰布棉袄,高腰白袜系在灰布棉裤外,手里还拿着一根旱烟袋,就像是个土头土脑的乡下老头子,但双目神光闪动,顾盼之间,威凌逼人。

  马回回弯腰赔笑道:“屠老爷子,几年不见,你老人家身子越发的健朗了。”

  老头子打个哈哈,笑道:“这还不都是托朋友的福。”

  这老头子姓屠,莫非是坐镇关东垂四十年,手里的旱烟袋专打人身三十六大穴、七十二**,人称天下第一打穴名家的‘关东大侠’屠啸天?马车上有这两人,第三人还会是弱者么?

  路旁窃窃私议,兴趣更浓了。

  第三个走下车的,是个枯瘦颀长、鹰鼻高额的道人。 
 
第八十八章 鹰王   
 
  他虽是个出家人,衣着却十分华丽,酱紫色的道袍上缕着金线,背着一把绿鲨鱼皮鞘、黄金吞口上还镶着颗猫儿眼的奇形长剑。

  一双三角眼微微上翻,像是从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马回回的笑容更恭敬,躬身道:“晚辈久慕海道长声名,今日得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那老头连瞧都没有瞧他一眼,只是点点头:“好说,好说。”

  海道长!难道是海灵子?海南派的剑法以迅急诡秘见长,海南派的剑客们也都有些怪里怪气,素来不肯和别的门派打交道。

  七年前的铜椰岛之战震动武林,铜椰岛主以及门下的十三弟子固然都死在海南派剑下,海南派的九大高手,也死得只剩下海灵子。自从这一战之后,海灵子的名头更响,眼睛也长得更高,今日怎会和赵无极、屠啸天走到一起?

  最奇怪的是,这三个人下车之后,并没有走入店门,反都站在车门旁,等着第四个人。

  过了很久,车子里才慢吞吞的走下一人。这人一走出车门,大家都不禁大吃一惊。

  这人的长相实在太古怪。他身长不满五尺,一颗脑袋却大如巴斗,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两条浓眉几乎连成一线。左眼精光闪闪,亮如明星;右眼却是死灰色,就像是死鱼的眼睛。乱草般的白胡子里,露出一张嘴来,却是鲜红如血。

  他右臂已齐肩断去,剩下来的—条左臂长得可怕,垂下来几乎可以摸着自己的脚趾。他还提着一个长方形的黄布包袱。

  这次马回回连头都不敢抬,赔着笑道:“听说老前辈要来,弟子特地选了条公牛……”

  独臂人懒洋洋的点点头:“公牛比母牛好,却不知是死的,还是活的?”

  马回回赔笑道:“当然是活的,正留着给老前辈尝鲜哩。”

  独臂人大笑道:“很好,很好,你这孙子总算还懂得孝敬我。”

  他居然将马回回当孙子,马回回居然还像是有点受宠若惊,如果不知道这独臂人来历的人,心里多多少少都有点为马回回不平。

  但有些人已猜出这独臂人的来历,心里反而替马回回高兴——能被‘独臂鹰王’当孙子的人,已经很不容易。

  恩德元的后面,有个小院子,是专门留着招待贵宾的,里面有座假山,假山旁有几棵大树,树上系着条公牛。这条牛实在大得出奇,牛角又尖又锐,仿佛两把刀。

  独臂鹰王提着的黄布包袱,已不知藏到哪里,此刻他正围着这条公牛在打转,嘴里啧啧有声,不停的道:“很好,很好……”

  屠啸天微笑道:“司空兄既已觉得满意,为何还不动手?”

  独臂鹰王啧啧笑道:“你这糟老头子,又想看我老人家的把戏,是不是?”独臂突然在公牛的眼前一挥。公牛骤然受惊,头一低,两只尖刀般的角就向独臂鹰王的肚子撞过来。

  独臂鹰王大喝道:“来得好!”喝声中,身子一闪,不知怎的竟已钻入牛肚下,一只手向上一探,竟活生生地插入牛的肚子。

  公牛负痛,弹丸般向上一跳,挣断绳子,向前冲出,鲜红的牛血一路溅下,‘砰’的撞上墙壁,撞开一个洞。公牛半个身子嵌进去,发疯般挣扎半晌,血已流尽,终于动也不动。

  一颗活生生的牛心,已到独臂鹰王手里。他大笑着张开嘴,竟一口就将一颗碗口般大的牛心吞下,咀嚼有声。那声音实在令人听得寒毛直竖。

  海灵子皱皱眉,转过头去,不愿再看。独臂鹰王啧啧怪笑道:“你用不着皱眉头,就凭你,若想这般吃颗活牛心,只怕还不太容易,至少还得再苦练个十年八年的鹰爪力。”

  海灵子青渗渗的脸上现出怒容,冷冷道:“我用不着练什么鹰爪力。”

  独臂鹰王眼睛一瞪:“你用不着练,难道你瞧不起我老爷子的鹰爪力?!”一只鲜血淋漓的手,已向海灵子抓过去。海灵子一个翻身,后退八尺,脸都吓白了。

  独臂鹰王仰面大笑:“小杂毛,你用不着害怕。我老爷子只不过吓着你好玩的,我跟你那老杂毛师父是朋友,怎么能欺负你这小孩子。”

  海灵子活到五十多岁,想不到还有人叫他‘小孩子’,两只手气得发抖,却偏偏没有拔剑的勇气。独臂鹰王那手力穿牛腹、巧取牛心的鹰爪力,狠、准、快,的确令人提不起勇气……

  已经上到第七道菜。马回回的手艺的确不错,能将牛肉烹调得像嫩鸡、像肥鸭、像野味、有时甚至嫩得像豆腐。他能将牛肉烧得像各种东西,就是不像牛肉。

  到第八道菜时,马回回亲自捧上,笑道:“菜虽不好,酒还不错,各位前辈请多喝两杯。”

  独臂鹰王突然一拍桌子,大声道:“酒已足,菜已够,人呢?”

  马回回微微一愣,竖起耳朵来听了听,悄悄笑道:“来了。”

  话音未落,门外已响起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就连海灵子也忍不住扭过头去瞧。

  门是开着的,却挂着帘子。帘下露出一双脚。这双脚上穿的,虽只不过是双很普通的青布软鞋,样子却做得很秀气,使得这双脚看来也秀气得很。

  虽然只看到一双脚,独臂鹰王已觉得很满意。他那特大的脑袋已开始在摇,一只发光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这双鞋,眼珠子都似乎快凸出来。

  只得听帘外一人道:“我可以进来么?”声音是冷冰冰的,却清脆如出谷黄莺。

  独臂鹰王大笑道:“你当然可以进来,快……快请进来!”

  脚并没有移动,帘外又伸入一只手。手很白,手指长而纤秀,指甲修剪得很干净,很整齐,却并不像一般爱打扮的女人那样,在指甲上涂着凤仙花汁。

  这只手不但美,而且很有性格。只看这只手,已可令人觉得这女人果然与众不同。

  独臂鹰王不停的点着头,笑道:“好!很好……好极了……”

  只见这只手缓缓掀起帘子。这与众不同的女人,终于走进来。

  在屠啸天想像中,她一定是衣着华丽,浓妆艳抹,甚至满身珠光宝气。但他错了。

  这女人穿的只是一身很浅淡、很合身的青布衣服,脸上看不出有脂粉的痕迹,只不过在耳朵上戴着一粒小小的珍珠。

  屠啸天觉得很吃惊,想不到她打扮得竟是如此朴素,甚至可以说连一点打扮都没有。

  他吃惊,因为他年纪虽不小,对女人懂得的却不多。而这女人对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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