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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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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令辰是学生中唯一脸色有些难看的,他根本没听台上在说些什么,一直在暗暗观察身边人的反应。
  程咏薇一反常态地没有趴在桌子上,坐姿笔直不说,两只猫儿眼简直有些发亮了。她今日仿佛有些神经兮兮的,笑得很是诡异,还边笑边自言自语。
  程大小姐这反常的表现让某人眉头一皱,就下意识地凑近过去,结果听到她喃喃说道:“天赐良机啊,天赐良机……”
  霍四少的脸色,立即就变得更加难看了。
  而同时陷于爱情之中的,还有霍令琦与赵之婉这奇异的一对儿。
  霍令琦对赵之婉的追求,相较他以往的那些风流情史,出奇地具有耐心。
  或许是因为这次的对象,也截然不同于以往了罢。
  霍大少身边来来去去的女人,如同过江之鲫,但他从不在这方面收敛。他这样的身份地位,就算他想要洁身自好,也觉得没有这种必要。
  而那位单纯的赵三小姐,竟然也从来没看清过霍令琦那多情的真面貌。
  造成这误会的缘由很多。
  霍灵音虽然是知情人,却也不便多对外人说自家大哥的私事,何况这也不是什么让霍二小姐感到光彩的事。
  赵之婉本人呢,家里管教严格,原本就疏于社交,也从不去什么可疑场所。霍大少在风月场上左拥右抱的时候,她大概只是在家弹弹钢琴,种种花草而已,压根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叫做纸醉金迷。
  她将霍令琦刻意为之的耐心误以为是他的本性,霍令琦那饱含深意的关怀,也被她看作了王子式的温柔体贴。
  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如何抵御得了这样的诱惑?何况,从那第一次见面后,她就对霍令琦印象深刻,霍大少毕竟是那样英俊的一个男人。
  秋去冬来,这一年最寒冷的时节无声降临,但即使大雪纷飞,也阻挡不了某些人的甜蜜约会。
  霍令琦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他知道赵之婉家教很严,家长可能还很有些男女大防的保守挂念,所以从不往赵公馆里打电话。
  他知道霍灵音对自己的成见,也并不请自己的妹妹为自己牵桥搭线。非但如此,他还要赵之婉将他们约会的事对霍灵音保密。
  赵之婉原本觉得有些不妥,但她也知晓霍灵音对其大哥的成见,对霍令昕的说辞毫不怀疑,竟真的对这段恋情守口如瓶。所以,当他们已经交往了好一阵子,霍灵音依然对此事一无所知。
  事实上,霍灵音也没这种闲工夫去理会旁人。
  她毕业后先是去法兰西玩了一趟,回来后就决心工作,如今正在一家颇有名气的时尚杂志社里实习,三天两头加班,在家里并不怎么能见到人影。
  要说这也是老天的安排。
  他们的第一回约会并不是霍令琦蓄意谋得,而是于街头人潮中的无心邂逅。
  难得出家门逛街的赵之婉,方向感差得离奇,不过十几米远也能与女伴走散,顿在原地四顾茫然起来。经过此地的霍令琦一眼看到路边的少女,就命司机停了车。——身经百战的霍大少,怎么会放过这样天然的好机会?
  何况,霍大少刚与现任的女友分了手,权且算作自由之身,赵三小姐正巧填补了这空当。
  很多事,一旦开了头,就会越来越容易。
  这之后,霍令琦总是在每次约会的最后,与赵之婉做好新的约定。时间和地点自然是由他决定,他的安排总是那么地妥帖。
  这天,赵之婉以朋友生病的借口,在这下雪天正要匆匆出门时,却不巧被赵之晴看到了,问道:“小婉,你这是要去哪儿?”
  赵之婉将头一垂,面上就有些羞怯了,她从来都是乖巧又正经的淑女,一时拉不下脸面连说两次谎话。
  赵之晴怀疑地瞥一眼她那发红的耳根,目光随之落在她的身上:“穿得这样漂亮,真的是去见朋友,不是……男人?”
  赵之晴是赵家的一个异类,也可说是一个叛逆者。
  她天生有一种打破陈旧的勇气,对这个家庭里的一切腐朽观念都不屑一顾,行为上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矜持。在华京的上流社会里,有人赞扬她的觉悟,也有人认为她作风太过大胆,是个罕见的争议式人物。
  赵之晴在男女方面的经验,让她察觉出了妹妹身上的不同寻常。在这寒冷的天气,赵之婉的脸上却流动着几分柔和的春意,总不会是因为要见女友的关系罢。
  被说中隐情的赵之婉,没料到自己竟被姐姐一眼看透,恼羞成怒之下便说道:“别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我可不是……”
  “住口!”
  她话音未落,就感到脸颊一阵刺痛,赵之晴竟是上前打了她一巴掌。
  赵之婉被这一巴掌打得懵了,她伸手抚着自己的脸,心里既委屈又有些后悔:她是不该冲动说出这样伤人的话,但二姐怎么能打她呢?从小到大,二姐可是最疼她的人呀!
  赵之晴虽然面上气得发白,心里却也有些暗暗的懊恼。但她既然打了自己的妹妹,就不会后悔。她的人生里,从来不需要后悔这两个字来浪费光阴。
  “小婉,你知道二姐一向不是脑筋守旧的人。”赵之晴缓和了下语气,“老实告诉二姐,你现在出门,是不是去见什么男……男性朋友?”
  赵之婉睁着那双无辜的眼眸,欲言又止。
  霍令琦早已告诫过她,不要随便对外人说起他们的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但这是她的二姐,家里对她最好的二姐呀,应该算不上是外人了吧?
  她原本就对人毫无戒备之心,对赵之晴更是毫无保留,便带着一点羞意,不太好意思地将自己与霍令琦的交往讲了出来。
  她讲完了,就巴巴地看着赵之晴,等着二姐的应允。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快要迟到了呀,二姐怎么还不放自己出门?
  赵之晴突然抓住她的手臂,一字一字地冷声说道:“不——准——去!”
  “为什么?我都要迟到了呀?”赵之婉不明白二姐的脸色为何晴转多云,心里又急又慌,挣扎着叫道,“二姐,你快放开我!”
  她还没注意到,从她讲出“霍令琦”这三个字后,赵之晴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除了赵之婉这个傻乎乎的小白兔,谁不知道霍令琦的那些风流史?如今,她竟还敢自个儿主动送上门去!
  “二姐,我要出去,你快放手呀。”赵之婉刚才一时激动,就大声了些,这时正害怕被家长听到,想赶快脱身,语气就越发焦急了几分。
  赵之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妹妹,心里难受起来:都说吾家有女初长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哭鼻子的小姑娘,也长成了这样亭亭玉立的大女孩了。
  都是她的错!要不是她整天在外面交际,家里又没人教小婉这方面的道理,又怎能发生这样的事?
  赵之晴突然想清楚了,就松开了手,淡淡说道:“快去吧,路上小心些。”
  她最了解自己妹妹的个性,小婉虽然单纯,却也倔强。何况女生外向,这种时候若是阻拦,只会适得其反。
  “二姐再见。”赵之婉乖乖地任由她替自己整理了一下衣裙,就拎着小包往门外走。
  “小婉——”赵之晴满肚子的复杂感概无处倾诉,只有化成一个宠溺的笑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万一吃亏了——也不要怕,有二姐帮你呢。”
  赵之婉愕然地回过头,见二姐仍是如往常那样温柔,就笑眯眯地应了一声,身姿轻快地走了。赵之晴悄悄跟在后面也出了门,站在雪地上看着她渐渐走远:少女那一蹦一跳的背影,无不诉说着主人心里的雀跃与期待。
  赵之晴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却早已做出了一个决定。

  鸢尾花

  赵之婉没走多远,就看到了停在街角旁的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霍令琦从来不会让她独自赴约,总是先派了人在赵公馆附近来接的。这不过是霍大少追求女人的常规手段,显然也顺利俘虏了赵三小姐的心。
  坐在轿车里的赵之婉,其实心里略微有点儿失望:她还以为,这样恶劣的天气,霍令琦会亲自来接她呢。
  她向来是藏不住心思的人,马上向司机询问道:“小罗,令琦呢?他今天怎么没有来接我?”
  这个叫小罗的年轻人眉目疏淡,表面上是个普通司机,实则是霍令琦的心腹之一。
  他先是默默感叹了一下这位赵三小姐的天真无邪,为霍大少突然改变了口味而感到惊奇,这才回答道:“大少怕时间来不及,就先在餐厅里等着小姐,您不要急,很快就到了。”
  赵之婉这才放了心,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后面,托腮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乖巧地像一个瓷娃娃。
  霍令琦果然已经在餐厅里了。
  他接了赵之婉下车,就看到这小女孩一脸心事的模样,不由笑着问道:“怎么苦着一张脸?不喜欢这里的西餐么?”
  “不是呀,这里的西餐很好吃。”赵之婉支支吾吾,有些说不出口,“……是别的事。”
  霍令琦伸手点了一下她那小巧的鼻尖,取笑道:“你有什么小秘密是我不能听的,恩?”
  他虽这样说,却也没有逼问下去。他已经摸清了赵之婉的性子,有些事就算他不问,她终究会自己说出来的。
  这也正是他选择与她交往的原因。——整天面对政治场的那些明枪暗箭,偶尔也是需要一些轻松的乐趣,来缓和一下神经的。
  赵之婉由他挽着进了餐厅,坐下来之后才发觉有些不对劲:整个大厅空空荡荡的,竟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下礼拜一是你的生日,但那天我大概没法约你出来,所以就将这间餐厅包下来,提前为你庆祝生日。”
  霍令琦说完,便伸手打了个响指,淡淡一笑道:“婉儿,祝你生日快乐。”
  餐厅的中央突然亮起光来,只是柔和的一点光,却恰好照在了这唯一的一对客人身上。
  星星点点的烛光亮了起来,映照着精致的食物,穿着礼服的小提琴师站立在一旁,慢慢拉着一支悠扬的乐曲。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赵之婉惊讶了一下,便捂住了嘴,一时竟是泪盈于睫。
  这在霍大少很是常见的烛光晚餐,如此容易就让她感动了。
  霍令琦安然地笑了起来。
  他原本还不能确定这样的安排,是否能讨赵之婉的欢心。但见她露出一副要哭的模样,便知这一招奏效了。
  在霍大少的眼里,追求女人和攻城是一样道理。
  女人们是各式各样的城,男人们则是各式各样的勇士。而每一座城都有她的弱点所在,只要用对了攻略方法,再强的防守也抵不住勇士的攻城掠地。
  眼看女孩儿已经身陷这暧昧的气氛里,宛如一座正被攻城略池的城,霍大少感到了另一种成就感,这让他心情愉悦。
  霍令琦在掌控爱情上得了满足,便再接再厉,加紧了攻势。
  他微微一笑,就仿佛变戏法一般的,拿出了一束小小的花来。
  这束白色的鸢尾花陡然亮相在此地,霍令琦自己却先吃了一惊,他原本让人订的是一捧白百合。
  他的眉头不由皱了一下,小罗到底是怎么做的事!
  他早上明明吩咐地很清楚,要他去买的是白百合,他竟也能错买成了毫不相干的鸢尾花。小罗这粗心大意的毛病,真是要命!
  像赵之婉这样的单纯少女,与象征纯洁的白色百合花最是相配。而鸢尾花虽然常被国内称作“金百合”,但两者表达的意义截然不同,一字之差,可说是天差地别。
  而此时此刻,霍令琦已来不及去追究下属的责任。
  他不动声色地镇定了一下,便将那花送到了赵之婉的面前。
  “这来自法兰西的光之花,代表了我对你的思念,也代表了我们之间……”
  “我知道的!”赵之婉却仿佛有些激动,不等他的话说完,便喃喃说道:“苍白、脆弱而又美丽的鸢尾花,它有一种期许生命的粲然,它让人把整个生命都期许于它,平凡却精彩地活在人世,这就是鸢尾花的意义!”
  霍令琦有些愕然地听着她这慷慨激昂的一番话。
  他实在不知道,赵之婉也会有这一副丰富面貌: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乖巧可人的,却是初次流露出对一件事物的异常热情。
  他试着去猜测这少女此时的心思,竟然遭遇了失败。他完全困惑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这鸢尾花,她便突然大发感概。
  若是霍大少平日里稍微关注下文学艺术,或是参与几次霍灵音组织的文艺活动,就会明白赵之婉这狂热从何而来:赵三小姐曾学过一段时间的绘画,而印象派大师梵高是她最爱的艺术家之一。
  而除了梵高那广为人知的几幅作品:《星空》、《向日葵》、《有乌鸦的麦田》,赵之婉最偏爱的,却是一幅名叫《鸢尾花》的画作。
  “还从来没有人送我鸢尾花呢,我真的好开心!”赵之婉为霍令琦的细心而感动,“令琦,谢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的礼物。”
  正说着,女孩儿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她竟放下花站起来,踮起脚尖将身子往前一倾,隔着这方不大的餐桌,给了男人一个轻吻。
  轻如蝉翼的触感只在嘴角处短暂停留了一秒钟,也许还要更短,女孩儿就羞得垂了头,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飞快地坐了回去。
  霍令琦有一瞬间的怔仲,他还从未有过这么纯情的体验。他蓦地想起了自己在年少时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想起了他人生里稀薄的一点纯粹时光。
  这种体验让他在感到新鲜的同时,也有些许的着迷。这大约是因为,他还从未拥有过这类女人的缘故罢!
  “只要你开心就好。”这歪打正着的福利,让他的语调也变得愈加柔情起来。
  原本预计为重头戏的那盒高级首饰,最后自然也送了出去,但无论如何也抢不了鸢尾花的风头了。霍令琦有些遗憾地想,一盒漂亮的高级首饰却比不过几朵鸢尾花,没能带给他另一个少女之吻。
  天色还未太晚时,他送赵之婉回到了赵公馆的附近。
  下车时,霍大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用实际行动教会单纯的赵三小姐,真正的亲吻究竟是该如何进行的。
  在回霍公馆的路上,意犹未尽的霍令琦兀自回味了一会儿,直到少女那甜美的滋味在他唇齿间慢慢消弭,才想起另一件事来。
  “小罗,你一向是个可靠的,这回怎么连花名都记错了?”
  霍令琦眯起眼,放松地倚靠在汽车后座,语气也是轻轻松松的,“下回若还这样粗心,我就撤了你的职。”
  小罗开车的手微微一颤,答道:“赵小姐很喜欢梵高的《鸢尾花》,小罗以为,大少知晓这件事的……”
  霍令琦已经在后头开始闭目养神,冷哼一声打断他道:“你是第一天跟我么?和文艺沾边的东西,我从来都没心情留意,你还会不知道?以后少在这上头自作聪明!”
  他语气虽重,却并没有要追究小罗责任的意思。
  算起来,小罗跟他也有五六年的光景了,这旷日持久的跟随,已经显示出了小罗对他的忠心耿耿。
  对霍令琦而言,小罗自然是不同于旁人的。
  就算小罗偶尔犯些错,他不过嘴上责怪几句罢了,又怎么会真的放在心上?
  小罗明白霍令琦的意思。霍大少待他一向比旁人更亲厚些,这样说,便是不会追究他的错了。
  他欲言又止,见霍令琦已经闭眼不语,最终只低低应了一声,便继续专心开车了。
  夜色如晦。
  小罗默默地开车,也默默地回想着一件事。
  这正是方才他向霍令琦隐瞒未说的一件事:他之所以知道赵之婉的这一喜好,乃是出自某次画展上的一面之缘。
  那一次,被霍灵音借去作临时司机的小罗,在画展上等待霍二小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文森特梵高的那幅《鸢尾花》,也听到了某位小姐对这幅画的一番评论。
  梵高的画作千金难求,那副《鸢尾花》自然也只是仿作,让他震惊的,是那位小姐的评论。
  那纤细柔弱的女孩子,竟是如同爱着另一个自己般,热烈地爱着画中的娇花。
  那一天的画展人潮如织,赵三小姐那凝视画作的身影,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纤细柔弱。
  小罗站在不远处凝视她了许久,心里默默想道:人的心真是奇怪啊,越是苍白而又脆弱的美,越是格外引人采撷。
  就像——那画上的鸢尾花一样。

  交往

  经过了一月的休养生息,程咏薇如同冬眠的动物一般,终于恢复了元气。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已将前两个学年累积的怨气摆脱个干净,切实地体验到了真正的自由。
  燕华本就是个群英荟萃、人才辈出的地方,校园生活也丰富多彩:参加文艺活动、结交朋友、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还有——花前月下,谈一场恋爱。程咏薇以为,有了这些人生体验,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大学生活罢!
  预备班的课程只剩下军事理论系列的几门课:战略研究、谈判术、法令课和国际武器。这些课程对程咏薇而言并不难应对。于是,她索性一口气选修了文学院的中外文学、戏剧文学等数门课程,去戏剧社讨论剧本的时间也翻了一番。
  而她时常在燕华南部出现,就不可避免要碰到慕少航。
  说来惭愧,这两年里,程咏薇很少去找这位慕少爷。她自己身上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便不愿再去见另一个麻烦人物——她以为,燕华的生活于慕少航来说,并不那么顺遂。
  结果,程咏薇为自己这理所当然的想法羞愧了:看似脆弱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韧性,慕少航便是这样的人。何况,有燕华这个良好的大环境来熏陶,慕少航怎么也不致会变坏了品格。
  他们边在校园里闲逛,边聊了彼此的近况。
  慕少航子承父业,念的是商学院的经济系。别看他外表有些呆里呆气,在金融这方面却仿佛得了其父真传,连着两个学年的专业分数都在系里名列前茅,是教授的得意门生。
  感受着慕少航如今温柔中透着的沉稳气质,程咏薇只能感叹,人的潜力确实是无穷的。
  且不说慕少航,就说她自己——在她刚重生在这时代的时候,她也并未预料到如今的局面:她在这里过得很不错,不仅考进了燕华这样的著名学府,还结识了很多名门子弟,甚至还学会了击剑。
  难得两人都是一天没课,程咏薇便邀请慕少航一起去礼堂看戏剧社的表演。今天要演的那场戏,剧本恰是程咏薇的手笔,她还是第一次独立完成一出戏的剧本呢。
  戏剧社里的那些成员,都是燕华的顶尖人物,个个称得上是色艺俱佳的出色演员。接任霍灵音社长之位的樊亦非,因为霍灵音从中介绍的缘故,而将程咏薇也拉进了戏剧社,两人如今已是老朋友了。
  樊亦非曾不止一次地鼓动程咏薇也来演戏,都已经是戏剧社的老人了,却还没上过舞台,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程咏薇却是百般推辞,誓死不演。她清楚自己在表演方面的笨拙,绝不输给自己那糟糕的恋爱能力。她只是擅长洞察旁人的心事,却丝毫不擅长掩藏自己的情感,这也许是她最大的弱点,她很难对一个人虚与委蛇、逢场作戏。
  学生礼堂里依然是人满为患,程咏薇带慕少航穿过一排排座位,径直去了最前头的一排:身为戏剧社的成员,她从来都享有这样的特权。
  而他们刚刚落座,舞台便拉开了帷幕,这场戏开始了。
  当报幕人缓缓报出了剧名“西城情缘”后,程咏薇便静默起来,眼神专注地看向了舞台的中央:那出场的男主角优雅迷人,正是霍三少霍令昕。
  她心里有一点吃惊。她事先并不知演员表有了变动,更不知樊亦非是如何有能耐请到了霍令昕,还让他同意扮演这场戏的男主角。
  剧本的内容,身为编剧的程咏薇再清楚不过:剧名虽然叫做《西城情缘》,内容却是脱胎于莎翁那著名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只不过,主人公的身份发生了一点变化:这里的罗密欧仍是贵族少爷,朱丽叶却变成了出生于平民家庭的灰姑娘。
  这暗含社会隐喻的情节改动,正映照出了程咏薇近来思索的某个问题:出身门第上的差异,对一场恋爱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剧本的最后,仍然是以悲剧收场,但连程咏薇自己也不知道,男女主人公对彼此的牺牲,究竟是出于真正的爱情,还只是出于某种一意孤行的执念。
  按照惯例,每一次的成功演出过后,戏剧社的成员们都会举办一个小型宴会,这些年轻人平时都很忙碌,每演出一场戏剧都是忙中偷闲,自然是要庆祝一番的。
  而令人意外的是,霍令昕居然也在参加宴会的人里头。霍三少一向都是演完戏便直接离场,鲜少参与这类宴会的,他自有其他的事要忙。
  程咏薇端着酒杯,正犹豫要不要去上前搭讪时,霍三少却主动过来向她打招呼:“咏薇,最近还好吗?”
  他如今虽然做了预备班的助教,与程咏薇打交道的机会却不多。新学年一开始,程咏薇就常常来戏剧社里写剧本,除了上课,出现在北部的频率微乎其微,仿佛突然迷上了戏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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