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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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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眸光一动,就瞥见了某个温润文雅的青年,正朝他们的方向走来,不由露出戏谑的笑容来:“姐,快快收起怨妇面容。你的令昕,可是来接你了。”
  “什么怨妇,什么我的他的,你这混小子!”程咏薇自然也看到了霍令昕的身影,被程嘉树这么一调侃,面色有些发窘,恼怒地捶了程嘉树一下,“再开这种玩笑,我可是要生气了。”
  姐弟俩吵闹了一会,霍令昕走上前来,微微笑着旁观了这对手足的亲密互动,这才与程嘉树进行了绅士式的交接仪式:
  这男人彬彬有礼地伸出一只手来,待程咏薇将手放在他的手掌之上,这才轻轻一牵,将倚在少年臂弯里的女子,温柔地带到了自己的怀中。
  在这个旖旎的晚上,霍令昕与程咏薇的相依相伴,也为一些人所悄悄关注。
  不乏好事者暗自猜测,如今霍大少已顺利成婚,接下来要轮到的结婚人,不是霍二小姐,便是霍三少了罢。
  霍令昕甚至带着自己的女友,去见了霍总理与霍夫人。
  程咏薇事先并不知霍令昕有这样的打算,头一回面见“公婆”,自然是有些紧张的。所幸有霍令昕在身边,再加上霍灵音的援助,她的心很快又镇静下来,言行间很显出落落大方,总算给霍氏夫妇留下了一个不错的印象。
  而霍灵音,也在这时正式向他们表明了态度:和霍大少的待遇不同,她这次是真心真意地支持他们两个的。
  恋爱或许还能称为两个人的事,但结婚却需要众多亲友的认可。霍灵音在今晚抛出的这一根橄榄枝,实在让程咏薇心里很是快活。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在深深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
  这段时间里,她甚至一直在默默积累勇气,想要在不久的将来,向霍令昕坦白自己的秘密。
  因为,在她所预想的幸福婚姻里,是不能存在欺骗与伪装的。
  翌日,《华京时报》首先刊登出了霍大少的结婚相片:
  器宇轩昂的英俊男人,与身形纤细的娇美淑女并肩而立,笑容得体。
  这对新人所身着的华服据说极其昂贵,新娘那娇小的面庞为明丽的装饰所包围,衬托出一种楚楚动人的美。
  在这桢独家照片之下,也附了一篇相关报道。
  作者仿佛手握诸多新闻来源,竟将霍大少与其妻子的故事娓娓道来,笔触简练唯美,将那几处不为人知的波折描述地动人心魄。
  而这位作者写罢故事,却无停笔之意,又在结尾作了一番旁观者的感叹,不痛不痒地赞扬了这桩天作之合,最后在结尾处笔锋一转,寥寥几笔,就将赵之婉与霍令琦两人的巨大差异点出,字句里更包含了对赵之婉命运的担忧——
  在祝福的同时,鄙人大约要对霍大少,以及所有陷入恋爱的人,作一个告诫:
  在爱情里,若对方把你作为他整个的世界,这固然很危险,但也很宝贵!
  青年人,请尽力善待你们的爱罢!
  一石惊起千层浪。
  这篇报道一发表,立时有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被吸引住,大叹其笔力独特,柔中带刚,含意隽永,让人看之便生出几多思考。
  这笔名为野草君的报道撰写者,仿佛是个报界新人,从来未曾听说过他的名号。也不知《华京时报》的主编是从哪里挖掘到的人,头次在纸媒上亮相,就敢于作这样犀利的发言。
  而霍大少此时新婚燕尔,心情正佳,对这件事也就没放在心上,如此一来,这野草君的名气反而更大了。
  在文学系的教授办公室里,霍青羡也在看这份报纸。
  他当然知道这野草君究竟是何许人也。
  白琳琅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时,他的目光正轻轻滑过“野草君”三字,若有所思地笑了一笑。
  “霍十四,我有事情要问你!”
  白琳琅难得情绪激动,一进门就直奔霍青羡而来,将手里的报纸“啪”地扔在了他面前:“帮我查查,这个野草君到底是什么人!”
  霍青羡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不动声色地想收起手下的报纸,动作却快不过白琳琅,她立即就看到了那硕大的《华京时报》四个字。
  这漂亮女子登时冷笑一声:“霍十四,原来,连你也在帮他瞒我。”
  霍青羡最见不得她这副模样,仿佛下一刻就会变身玉面罗刹,让他不由打了个寒噤。
  “琳琅,你先别激动,别激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连连摆手,表示无辜:“你也知道,邱老大的吩咐,我这下属是不能拒绝的。况且,老大与那野草君之间,真正是毫无干系的。”
  “哦?”白琳琅眯眼看他,“你有什么证据,能说服我相信你?”
  霍青羡理所当然地答道:“你大概没见过野草君本人罢,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眼光又毒,心思又重的,依照邱老大的口味,就是真的要对谁动心,也绝不可能是她呀。”
  白琳琅不信道:“你可别诳我!”
  她略一挑眉,那修长的手,就随意地点在了那篇报道的版面之上,“这样老道的笔力,怎会出自一个小女孩之手?”
  “这还不由你不信。”霍青羡笑道,“这女孩名叫谢樱草,如今在燕华的文学院读书,你大可以亲自去验证一下。”
  大四学年伊始,程咏薇与李碧微在戏剧社再遇,便惹出了一点儿风波。
  在燕华的学生礼堂里,一场爱情戏刚演完,那引人注目的首排位子上,又上演了另一幕现实戏目。
  秀美少女正拉着程咏薇的衣袖,语声有些尖刻:“咏薇姐,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她这一句话,就引起了许多观众的注意。
  程咏薇轻轻动作,将衣袖从少女手中解脱,心里在想着,她到底要如何与这少女和平分手。
  对李碧微的友情,程咏薇已不会再回头挽救,她对这少女已谈不上生气,只是倍觉疲惫。
  李碧微看似文雅,却真正麻烦,为了她的各种事务,程咏薇几乎拜托过学校的所有好友,弄到最后,欠了一把人情债。
  她本以为,这少女不过是一时离家,无法适应校园生活。但如今也已过去快一年了,这少女还是这样依赖她,这样下去,对两人都没有好处。
  她从未想过要与这女孩子等价交换,友情又如何能估价?但她真心为了这女孩子着想,觉得她这样纵容下去,只会害了李碧微。
  于是,她说道:“李碧微,我希望你能够做一个独立的女孩子,而不是像菟丝花一样,靠旁人支撑才能存活。”
  “这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纵着你,让你忘记去履行应有的义务。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帮你了。”
  李碧微呆住,她以为那日的事,程咏薇不过是一时气愤,过些时日总会心软。
  程咏薇立即猜到了这少女的想法,悠悠说道:“碧微,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很好,纵然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我也不会与你计较?”
  李碧微不知此话何意,但还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程咏薇沉默无语,半晌后,才淡淡笑了一声。而那笑声里的嘲讽,压得太隐蔽,李碧微自然是听不出来的。
  “碧微,坦白说,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大度。”
  程咏薇不紧不慢地站起身来,依旧是一贯的温吞模样,话语却越见无情,“过去,我的确帮了你一些事,但那是念在你我的友谊情分上。而你一旦伤害到我的心,无论是否故意,我都不可能忘却。”
  “咏薇姐,我知道上回是我过分了,可是我真的是无心的……”
  李碧微不知她这是何意,攥住手中的手帕,边擦眼泪边继续小声哭泣,用眼泪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程咏薇却没有如从前那样,过来抚她的脸,给予她任何体贴的安慰。
  女子面上无动于衷,淡淡说道:“许多事,光靠哭泣是没用的,你该学会坚强了。”
  “咏薇姐……”李碧微愣了一愣,尔后便哭得更加厉害,简直要抽噎起来。
  她那梨花带雨的模样,让在场的学生都不由投过些同情、怜惜的目光,看向程咏薇的,则是不赞同和责问。但程咏薇并不因此动容。
  “也只有弱者,才会用这种法子来博取同情。”
  程咏薇环顾四周,见礼堂里人人都有意无意在关注她们这边,一点也不受影响,说话声反而提高了些,好让那些好奇的人都听个清楚:
  “这地方肯怜香惜玉的,大有人在,不自信的人,尤其是男人,正需要你这样的女人去依附,只有这样,才能格外显示出他的伟大。可惜,我一点也不需要你的陪衬。”
  她面容沉稳,浑身气势凛然不可侵犯,傲气十足地说道:“你若觉得我欺侮了你,尽管向人去说罢,但有些事,我实在是不吐不快!”
  她的语声不大,但其中蕴藏的力量,却使得这宣言几乎响彻整个礼堂:
  “我从不打算对这时代妥协,去做什么温顺淑女。有人甘于住在这外表华美的牢笼,被各种规矩束缚,我却不愿!我愿我能独立自主,无论学业、工作还是婚姻,我都要自己来决定!”
  “碧微,你或许觉得我太偏激,我却觉得是你太过胆怯,才要这样来依附别人!”
  四周隐隐传来一阵哗然。
  燕华是思想开放之地,但如程咏薇这般,敢于当众宣扬女性独立论点的,毕竟还是少数。更毋论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毫不留情面地教训一个后辈,何况这后辈还是一位娇滴滴的艺术系少女。
  程咏薇却不管这些,她将心里话一股脑说了出来,只觉神清气爽,一吐胸中郁闷。
  程咏薇的确是这样的人:她若不再喜欢一个人,便连装模作样也懒得去做,连半分心思也不愿去花费。
  结束了这场畅快淋漓的个人演讲,程咏薇目的达到,便预备动身离场,今天她还要去赴一场约会,实在没空再与李碧微多作纠缠。
  她临走前不意回头,却看到人群里那一个熟悉的面容。谢樱草仍旧抱书在怀,那双如墨的眼眸,含了一点古怪笑意,正定定地凝视着她。
  程咏薇不由与她一个对视,朝这少女含笑示意。
  不知是否她近来受了国安局的影响,习惯疑神疑鬼,对人多作联想——
  她总觉得,谢樱草这满身的隔世气息,于她有一种熟悉感,仿佛同类一般,让她下意识地,就对这少女加诸了过多的关注。

  敷衍

  程咏薇近来时常会去霍公馆。
  霍总理及霍夫人,在大儿子办完婚礼后,就住到了霍家的另一处宅子里——霍公馆总有客人往来,老爷子的身体还未大好,索性搬去私宅清静几天。
  霍氏夫妇不在公馆里,也就免去了程咏薇的忐忑与尴尬,让她欣然答应了霍灵音的邀约,来到霍家,与这新结成的一对姑嫂一起喝下午茶。
  程咏薇与霍灵音十分熟稔,对赵之婉却不免陌生,她并不曾与赵之婉真正有过交集。
  但这并不妨碍这三个气质各异的女子,一派融洽地坐在霍家的庭院里,热烈地讨论一些女性专属的话题。
  程咏薇已在程氏正式入职,做了程氏新时装品牌的副主管。她为了这品牌的推广事宜,最近正在调查华京女性的消费状况,便顺道来请教霍二小姐一些问题。
  据程氏营业部所调查的结果,一位华京的摩登女性每月大约要买以下的时尚日用品:
  华京最流行的纹皮皮鞋,至少要有一双;蚕丝袜子数双,吊袜带、短大衣各一,卫生裤等内衣要有两套左右;面霜、唇膏之类的化妆品也是必需的,而皮包、电烫发等等也要算在其中。便只按最节约的程度来算,这笔开销也至少需要一百来块。
  而这个数目,是超出了一般女性收入的。就说华京一家三口的普通家庭,若想过得舒舒服服,一月的生活开销也不会多于七十块。
  针对这种情况,若想开辟新业务,就不光要在节省物品本身成本上下工夫。
  事实上,以程咏薇的看法,程氏若真想要做出自己的品牌,那么就不应只关注成本的降低。一旦有了品质和口碑,有了固定的消费群体,即使定价高些,也无什么负面影响。
  何况,研究过那些奢侈品牌后,程咏薇对名牌的操作流程也明白一二:真正的知名时尚品牌,总是走高端路线,从没有低价的道理。
  “灵音,你是最熟悉华京时尚的人,那么,我要向你请教一下了——现在的女性们,都要时髦摩登,追随时代风尚,但却不免会入不敷出,那么,若是有百货公司向她们推出租借时装的服务,她们能够接受这种服务吗?”
  “咏薇,这是你的主意?”
  霍灵音眼睛一亮,有些兴奋地看向程咏薇:“我敢保证,若你家的店里有这项new service(新鲜服务),定会有不少人被吸引的。”
  霍灵音在国外曾见过类似的商店,但在华京显然还没有,程氏若是第一个做出尝试,想必很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程咏薇笑着说道:“仅仅让淑女们好奇,可不是我的目标。我所希望的,是能够让华京的淑女们,尽快地接受这种新的买卖形式。”
  她话语轻快,神情中也带了几分狡黠:“这样的话,程氏的新时装就可以定出较高的价格,却又不必担心无人问津——因为我们提供了试穿的机会,不是在店里的简单试穿,而是真正走在街道上去,向人们展示那些时装的美丽。”
  “这几乎是一箭双雕啊……”
  赵之婉托腮而坐,睁着那双清澈的眼,面带崇拜地看着正滔滔不绝的女子,“咏薇,你真是厉害极了!我从来不知道,女性也可以这样有经济头脑。”
  “之婉,你还没见过咏薇的母亲罢。”霍灵音插言道,“程伯母那样的,才是真正的女强人呢。”
  程咏薇含笑点头。与叱咤商场的杨君玉比起来,她这点聪明只能算作小巫见大巫。
  赵之婉终究受赵家影响很深,思想上趋向保守,是以对程家的两位强势女性,都表示了惊奇之意。
  程咏薇心中一动,便转过来问道:“之婉,我也想征求下你的意见。”
  赵之婉刚抱起了脚边的小狮子狗,放在怀里兀自逗着,一边笑眯眯地替小狗顺着雪白的毛,一边认真地做着程咏薇二人的听众。
  此刻程咏薇这样一说,她就茫茫然地抬了头,疑惑道:“我的意见?可我对时尚一点儿也不懂……”
  她的眼神透着本人的简单心思,面上又有几分单纯无辜,简直和她怀里的小狗神态相似。程咏薇不由朝她看了又看,强自忍住想去捏她脸颊的冲动。
  这女孩儿本是三人中唯一的已婚人士,但却比另两人都更显青春可爱。她那让人喜爱的娇憨模样,并不因结婚后便有所改变,反而随着爱情的滋养,更添了几分娇美动人。
  “之婉,你若要这样妄自菲薄,那么我也只是个外行罢了。谁说不是呢?和霍二小姐这位时尚淑女一比,我们这些人,大概都只能算是土包子了。”
  程咏薇这句调侃,把几人都逗笑了。
  霍灵音还佯怒地表示了反驳:“咏薇,之婉可是我的朋友,如今还是我的大嫂,怎么也不该与你站在同一阵线上。”
  结果霍灵音那一句“大嫂”,登时让一旁的赵之婉晕生两颊,闹了个大红脸。
  程咏薇和霍灵音见状,又觉有趣,笑作一团。
  “好了好了,说正经事。”
  “之婉,我是认真来询问你的意见,你可不要再推托了哦。”程咏薇笑道,“我只是想问你,对租借时装这件事,怎么看?”
  她体贴地将问题说得更加直白:“所谓租借,即是一种共享,如果要你去穿陌生人穿过的衣服,你会觉得不舒服么?”
  赵之婉的回答让她有几分惊喜:“我不太知道诶,但若是在程氏这样有信誉的商店,又有衣物清洁上的保证,我也许会愿意尝试一次。”
  “啊,这就太好了。谢谢你,之婉,你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程咏薇开心地过去拥抱她一下,“有空去程氏逛逛吧,我给你作向导。”
  连保守主义的赵之婉都这样表态了,程咏薇对那即将开展的服务,一下增添不少信心。
  赵之婉结婚后的第二个礼拜,赵之晴就以性格不合的原因,向那位李医生提出了分手。
  这些天,霍大少成婚的新闻满城皆知,李医生只要对这新闻稍加关注,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他既知道了事情原委,又不好去责怪赵家夫妇长辈失德,只好暗暗吃下这个哑巴亏,同意了赵之晴的分手要求。
  这男人毕竟已三十多岁,并不至于迟钝到,连赵二小姐对他的敷衍态度也看不出来。
  事实上,他甚至能察觉得出,一向性情爽朗的赵二小姐,近日突然转了性,浑身多了几许女人味。
  ——这或许才是她急于与他分手的真正原因罢!
  华京这城市很大,但对于程嘉树这样的人来说,又显得很小。
  他既参加完特招,便不急于继续为联考而复习,整天与他的各式朋友在一起,做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赵之晴其实已很久未出现在华京的社交圈了,她有另外的要紧事要顾。
  但这一次聚会,是她一位要好男性朋友的盛情邀请,她不好退却,便还是来了。
  但她来到会场才知道了一件事:她这位朋友醉翁之意不在酒,邀请她来小聚是假,替旁人牵线搭桥是真。
  “之晴,听说你与那医生男友分了手,我表哥可是惊喜之极。你也许不晓得,他已暗恋你多时了。”赵之晴刚来没多久,那朋友就在她耳旁低语道。
  赵之晴心里一惊,不由转头去看那据说青睐于她的男人。那人站在不远处,见她看了过来,便也礼貌回以一笑,风度几分翩翩,真正是个一表人才的绅士人物。
  她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若是放在以前,对这样上品的男性,她大约是会动心的。
  但如今……却只有说声遗憾,道句抱歉了!
  于是,她干脆地拒绝道:“抱歉,你这位表哥条件太好,我实在是配不上,还是算了罢。”
  这叫秦岷知的男人,正是霍令辰那帮纨绔朋友中的一个,脾气和霍四一般急躁,听了这话,当即沉了脸色:“之晴,你说什么?你到底中了什么咒语,竟变得这样无情!”
  赵之晴自知是她回应冷淡,惹恼了秦岷知,赶忙解释道:“岷知,我不是有意要拒绝你表哥的。只是我如今……”她一向行为豪放,这回却欲言又止,半天讲不出实情。
  秦岷知显然误解了她的意思,更为生气了:“赵之晴,你好歹给我秦岷知一点薄面,先与我表哥认识一下又何妨?我表哥哪里见不得人了,你偏要用这样一个理由,轻易就判了他的死/刑,这实在叫我不能接受!”
  他们两人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量,引得周围都开始窃窃私语,而秦岷知的那位表哥,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
  “秦岷知,我就说嘛,你这人一身的坏脾气,是时候该改改了罢!”
  清秀少年将手搭在秦岷知的肩上,一副前来做和事佬的模样,“也省得在人家淑女面前,一点儿礼仪教养都不顾。还敢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吵架……请问您今年贵庚,怎么还爱做这种无聊幼稚的事?”
  少年这话虽有些刻薄,但也如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秦岷知的怒火,让他回归了理智。
  他今日可是这聚会的主人,却在这儿与一位淑女争论,影响实在太坏。
  秦岷知这会儿怒气全消,想起方才自己的失态,又不免感到羞愧,便暗暗在少年身旁低声说道:“嘉树,多谢你的提醒。”
  程嘉树淡淡一笑,说道:“大家都是朋友,相识便是缘分,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朋友决裂罢了。”
  他说着,便目含深意地瞥了赵之晴一眼,意有所指道:“况且,之晴的个性一向爽快,若非有难言之隐,断不会这样损你的面子。”
  秦岷知一听,果然问赵之晴道:“之晴,你有什么难言之隐?怎也不事先告诉我,还让我与你吵了一架,真是……”这男人不太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咳,那什么,今天对不住了啊。”
  赵之晴自然不会与他真正计较,笑道:“岷知,是我有事隐瞒,这本是我的错。请代我对你表哥说声抱歉!”
  待秦岷知离去,赵之晴这才松口气,又向程嘉树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程嘉树叹气道:“你也不必谢我。我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谁叫你是阿景的红颜知己呢。我毕竟答应过他,要对你多加照拂的。”
  赵之晴扑哧一笑。
  由于阿景的关系,她和程嘉树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但每次见到这张年轻清秀的面孔,非要摆出一本正经的派头,说些老气横秋的话时,她便觉这故作老成的少年委实有趣。
  聚会结束后,为了答谢程嘉树的“英雄救美”,赵之晴特意请他去小酒馆喝一杯。
  他们迎着微带冷意的夜风,进了那家灯光幽暗的私人酒馆。赵之晴大约是常客,很快报出两个酒名,便带着程嘉树坐了下来。
  程嘉树坐下后才意识到了什么,眨眨眼问道:“只我们两个?不叫阿景也来么?”
  他这青涩少年的反应莫名取悦了赵之晴。女子欣赏着他难得一见的清纯面目,莞尔道:“没有别人,也没有阿景——就我们两个。”
  程嘉树愕然地看着被送上桌的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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