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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恐怖)-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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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一跃竟然跃起老高,连我自己都感觉到惊讶。
  我在空中翻滚两圈,稳稳落在冰面上,一股寒烟澎湃散开。
  我不敢置信地摊开手掌看了看,缓缓握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啪爆响。
  我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变化,我能清楚地感觉到,我的灵力在这一刹那,较之以往起码提升了三倍不止。
  三倍是个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我以前如果能一蹦三尺高,现在能一蹦九尺高。以前如果一拳出去是一百斤的力道,现在足足有三百斤。当然,这只是外力,从内在来讲,灵力修为暴涨三倍,那可是相当牛逼的事情。就算我这样日复一日的勤修苦练,一直修炼到二十岁,也许修为都不能提升三倍,除了时间的积累以外,还有自身的天赋。
  为什么我会发生这样的异变?
  难道这一切都是蛟龙嘴里吐出的那缕幽魂?
  “小七!”我正暗自思忖惊叹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
  “谁?!”我几乎是本能反应,下意识地甩了一下胳膊。
  “哎呀!”蚊子惨叫一声,竟然被我甩飞出去,重重地落在冰面上。
  蚊子捂着吃痛的屁股,无比惊异:“耿小七,你……你的力气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大?”夹阵木技。
  不仅是增长了修为,我发现就连我的外形都有了一些改变。
  看着冰面上自己的倒影,我竟有些恍惚,一时之间居然认不出自己。
  现在的我仿佛一下子成熟了好几岁,脸型也变得更有轮廓,流露出一种英姿勃发的少年气息。哦,不对,是美少年气息!
  我打了个响指,指着冰面上自己的倒影啧啧称赞:“这小子,真帅!”
  众人围拢上来,都表示不可思议,谁都没有弄明白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那条蛟龙会主动退去,还会吐出奇怪的东西给我,感觉就像在做梦一样。
  “二师兄,你怎么看?”蚊子问赫轩。
  赫轩收起七星剑:“依我看,刚刚蛟龙吐出的东西,极有可能是……龙魂!”
  龙魂?!
  我们惊讶地张大嘴巴,龙魂自然是蛟龙灵力的精华所在,就像有道行的厉鬼死后,都会留下元丹一样。
  我极其惊讶地看着赫轩:“你的意思是,刚刚……那条黑蛟向我交出了它的龙魂?”
  赫轩点点头:“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那条蛟龙会向你臣服?”
  我突然想起挂在脖子上的那颗珠子,当时蛟龙在看见这颗珠子以后,就做出俯首称臣的姿态,难道这一切都得益于爷爷留给我的奇怪珠子?
  赫轩道:“你也算运气不错,如此强大的龙魂灌入你的身体,十有八九的人都无法消化,最后很可能会爆体而亡,但是你却成功度过这一劫,从而把龙魂转化成自己的力量。我敢说,以你现在的修为,在场诸位联合起来都不是你的对手!”
  我听得心惊肉跳,刚才我确实有种快要被真气爆体的感觉,幸好我撑过来了,要不然我早就死了。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为我没死,所以我获得了三倍的修为。
  哈哈哈!
  今天是个什么日子?
  没想到一向走背运的我,今天居然人品大爆发,意外获得了龙魂。
  我再也不是当年的耿小七了,现在的我,更能像个男人一样的去战斗!
  同时,我摸着脖子上冰凉凉的珠子,对爷爷留下的这颗珠子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这颗珠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它为什么会具有让蛟龙俯首称臣的神奇力量?
  而这颗珠子的真正作用,究竟又是什么呢?

  ☆、第两百七十一章 补阳

  有时候,人生的命运就是这样,是福是祸谁又说得清呢?
  但是我还是坚持一点,善有善报。如果我不是心地善良,冒着生命危险都要救活随心颖,那我也不会来青城山,更不会来五龙沟,更加不会得到龙魂。
  回到泰安寺,歇了一夜,然后告别悟空和尚,踏上归家的路途。
  这一路下来,我们和悟空之间也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哎,悟空。咱们什么时候能够再见?”我问。夹呆序亡。
  悟空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一切随缘!如果耿施主想要经常见到我呢,不妨留下来削发为僧吧!以耿施主的智慧和修为,他日很可能成为一寺之主呀!”
  “喂!小和尚!你居然敢把小七坑骗出家?”张梦雪伸手在悟空圆滚滚的脑袋上弹了个嘣脆儿。
  悟空道:“张施主此言差矣,我这怎能叫坑骗呢?你看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而且寺庙里面每天一日三餐管饱,不理会江湖纷争,一心诵经修佛,死后还能飞升仙道……喂!喂!你们怎么走啦?喂!再考虑考虑吧!喂……”
  我们哈哈大笑着逃离了泰安寺,张梦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个悟空小秃驴,他就不应该来当和尚!以他的才干,应该去搞推销,卖保险!”
  回到成都。我们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
  看见我们回来,随锋激动的迎了上来,紧紧握着赫轩的手:“赫道长,你们终于回来了!”
  “叔叔。心颖怎么样?”我问。
  随锋摇了摇头:“你们走的这几天。情况愈发严重了,她的头发……头发全白了……”
  话音未落,随锋的眼角已经流下了眼泪。
  几天不见。随锋显得更加憔悴消瘦,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们推门进入病房,随心颖依然昏迷不醒,正如随锋所说,随心颖原本那一头乌黑的秀发,现在已经全部变白了,就像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太太,呼吸微弱,随时都可能因身体衰竭而死。
  随锋说:“医院都没辙了,心颖现在完全是在等死!”
  赫轩安慰随锋道:“随先生,不用心急,我们已经带回补阳草,今晚就给心颖施法补阳!”
  随锋连连点头,激动的热泪盈眶:“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对了!”随锋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问阿龙:“阿虎呢?怎么没看见阿虎的影子?”
  “阿虎他……”阿龙咬了咬嘴唇,哽咽着说不下去。
  “阿虎怎么了?”随锋瞪大眼睛。
  “他回不来了!”阿龙重重地叹了口气,黯然神伤。
  随锋又不是傻子,顿时就明白阿龙这句话的意思,脸色唰一下沉了下来。
  沉寂了半晌,随锋对阿龙说:“回头去公司取一笔钱,让阿虎的家人好好过日子!”
  阿龙点点头,嗯了一声。
  失去了一员大将,随锋就像失去了一条臂膀,原本还很激动的心情转眼就烟消云散,一个人低头抽着闷烟。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随锋还是一个品性相当不错的老板。
  夜幕降临。
  随锋问赫轩什么时候开始做法,赫轩说:“午夜十二点吧!”
  随心颖住的是医院最豪华的单间,时针指向午夜十二点,我们拉上窗帘,关上房门,全部聚集在病房里面。
  赫轩将一个黄铜色的香炉放在面前,香炉里面装着我们带回来的补阳草。
  之前我以为补阳草是直接服用的,张梦雪以为是像草药一样的熬汤,但我们都错了,原来补阳草是用“吸”的!
  赫轩左手夹着黄符,右手握着七星剑,一边念念有词,一边绕着香炉转圈。
  七圈以后,赫轩停下脚步,黄符贴着七星剑轻轻一抹,滋一声燃烧起来,就像一颗小火球,一直滚动到剑尖,把剑尖烧得透红。
  赫轩舞了个剑花,剑尖向下一指,那张燃烧的黄符嗖的射入香炉里面。
  不一会儿,香炉里面的补阳草燃烧起来,发出噼啪声响。
  最为奇异的是,补阳草燃烧冒起的烟雾,竟然是诡异的血红色。
  赫轩背负七星剑,蚊子端起香炉,迅速来到病床边上。
  补阳草飘出的血色烟雾刚好笼罩了随心颖的脸庞,这种情况下,她肯定能够吸食到烟雾。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们全都屏息凝神,都想看看这补阳草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神奇。
  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沉寂的病房里突然响起咳嗽声。
  我们彼此对望一眼,然后惊奇的发现,咳嗽声竟然来自随心颖!
  随心颖醒了?!
  我们围聚在病床四周,蚊子熄灭香炉,摁亮电灯。
  病床上的随心颖眉头紧皱,慢慢,慢慢睁开了眼睛。
  而我们更加惊奇的发现,随心颖的头发,至少有三分之一恢复成了黑色。黑色的长发中间夹杂着银发,还挺有一种欧美风,看上去还挺新潮的。
  “怎么还有白发?”随锋问。
  赫轩说:“慢慢来吧,她失去了差不多六十年的阳寿,前后至少需要三次才能够补回来!”
  沉睡太久,大脑也会停止运转。
  过了半晌,随心颖终于恢复了一丝神智,她迷迷糊糊地问:“我……我这是在哪里?”
  随锋伸手握住随心颖的手:“你在医院呢!不用害怕宝贝,爸爸在这里!”
  随心颖的眼珠子缓缓转了一下:“我这是……死了吗?”
  “傻孩子!怎么可能死了?你看,爸爸在这里!你的朋友们也在这里!”随锋指着我们说。
  随心颖揉了揉太阳穴,挣扎着想要坐起来,随锋赶紧将枕头垫在随心颖背后,搀扶她坐起来。
  “爸,我好饿呀!”随心颖说。
  “啊?爸爸马上去给你买吃的!”随锋招呼上阿龙,迅速离开病房。
  “小七,我……我这是怎么了?”随心颖拍了拍有些昏沉的脑袋,扭头问我。
  “没什么!那晚你给我们打电话,后来我们赶去你的家里,发现你晕倒了!”我没有告诉随心颖过程,更没有给她讲午夜对着铜镜梳头的事情,以随心颖目前的精神状态来说,她不能受到再多的惊吓。
  “这……这些东西又是什么?”随心颖指着香炉问。
  蚊子端走香炉:“杜秋孜,也就是你家那个旗袍女鬼,她吸了你的阳寿。这些是补阳草,我们在给你补阳续命!”
  我点点头:“这补阳草可是我们冒着生命危险,从青城后山给你找回来的!你爸手下的阿虎,还因此命丧青城山!”
  “真的吗?”随心颖看着我,美目含情。
  突然,随心颖一下子抱住我,有眼泪滚落下来:“小七,谢谢你!谢谢你这样帮我!”
  我的虎躯微微战栗着,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一种莫名的激动。
  随心颖身材很饱满,这样紧紧贴在身上,多少有种异样的感觉。
  “咳!咳!”张梦雪咳嗽两声。
  我赶紧松开随心颖,安慰道:“没事了!别哭了!别哭了!”
  张梦雪伸手悄悄掐了一下我的腰眼,附耳说道:“好小子,色胆包天啊!”
  “喂!我们也有份救你啊,怎么不抱抱我呢?”蚊子张开双臂,要和随心颖拥抱。
  随心颖摇了摇头:“才不跟你拥抱呢,你太瘦了,抱着不舒服!”
  蚊子嘿嘿笑了笑:“瘦是瘦,有肌肉嘛!”
  我白了蚊子一眼:“蚊子,作为一个修道之人,你怎么能够这样?”
  蚊子辩驳道:“我是修道之人,又不是修佛之人,怎么就不可以这样!”
  我啧啧说道:“你小子真是太无耻了,我一直认为你是挺稳重的一个人!”
  蚊子看了我一眼:“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片刻之后,随锋和阿龙带着夜宵回来了,夜宵很丰盛,招待我们大家一起吃。
  随心颖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接下来我们要商量怎样着手对付杜秋孜!

  ☆、第两百七十二章 前尘旧事

  第二天,陈子豪找到随锋,并且给随锋带来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衣着很干净。
  陈子豪告诉随锋,这个眼镜男就是朱家后人,名叫朱富。
  听说找到了朱家后人,我们都很欣喜,看来杜秋孜的身份马上就要揭晓了。夹纵休才。
  随锋让包工头王洲拿来老宅没有拆迁之前的老照片,递给朱富:“朱先生,你看看,这是不是你家祖上的房子?”
  朱富点了点头:“是!这是我爷爷的故居!”
  “你爷爷叫什么名字?”随锋问。
  “朱叶!”朱富回答。
  随锋点点头:“那你奶奶是叫杜秋孜吗?”
  “不!”朱富摇了摇头:“我奶奶不叫杜秋孜,叫高蕊!”
  “高蕊?!”我们彼此对望了一眼。难道我们找错人了?
  不等我们开口询问,朱富补了一句:“不过我知道杜秋孜这个人!”
  “你知道杜秋孜?你认识她?她是你什么人?”随锋的情绪很激动。
  朱富捧着茶杯:“我不认识她,我只是知道有杜秋孜这样一个人存在,因为她是我爷爷朱爷的原配!”
  “原配?!”我们面面相觑,这上演的是哪出戏码?
  朱富打开公文包,从里面取出一个牛皮口袋,轻轻放在随锋面前:“我爷爷以前是一个教书先生,他有写日记的习惯,这里面是我爷爷生前的日记本,你想知道的事情,在日记本里都能找到答案。还有,我不想卷入这场纷争,更不希望宁静的生活被人打扰,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是你们的考虑,请别再来找我!时间差不多了。我该回学校了!”
  朱富也不打招呼,起身径直走掉了。
  阿龙皱了皱眉头:“这老小子挺屌的嘛!”
  随锋摆了摆手:“随他去吧,他能把日记本带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拆开牛皮袋,很厚的一个日记本,跟砖头似的,年代久远,纸张有些泛黄。
  不过这个日记本保存的还算不错。里面的字迹还是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日常的随笔和心情以外,有几篇日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
  今天我又见到她了,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旗袍,很漂亮,往戏台子上面一站。美的就像仙女。
  台下有很多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她,我知道,有很多人都想要得到她的芳心,包括我。
  可我只是一个穷书生,癞蛤蟆能够吃到天鹅肉吗?
  除了一颗爱她的真心,我一无所有!
  ……
  今晚发生的一切就像在做梦,我竟然跟她约会了。
  我到后台去找她,请她吃夜宵,没想到她竟然同意了。
  我俩聊了很多,她很可爱,心思很单纯,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杜秋孜,我叫她小孜。
  更让我不敢相信的是,小孜居然告诉我,其实她在台上注意我很久了。
  ……
  今天的小孜绝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穿上婚纱的小孜像极了仙女!
  没有前来祝福的宾客,没有任何的婚礼仪式,这就是我们的婚礼!
  我看着那对红烛发誓,我要用这一生好好爱护小孜,不让她受到半点委屈!
  (这篇日记下面,竟然有一个血指印,看来当年朱叶还是发过血誓的。)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感情变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经过努力打拼,终于住上了大宅子,可是为什么我们却找不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我的心很乱,很乱,我觉得我们走不下去了。
  (这篇日记的字迹非常潦草,看得出来当时朱叶的情绪很混乱,然而接下来的日记内容,才是真正的让我们触目惊心!)
  ……
  有钱,漂亮,高贵,还温柔体贴。
  高蕊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没有任何男人能够抗拒。
  这样一个女人,不知有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是何等的幸运,竟然能够得到她的赏识。
  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爱上了这个女人!
  ……
  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我与高蕊竟然珠胎暗结,高家逼着我结婚。
  如果让高家知道我已经结过婚,我肯定会死的很惨!
  不行!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的过去!
  ……
  小孜死了!
  我失手杀死了她!
  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我跟她提出离婚,她不肯,还扑上来跟我掐架。
  我真的是无心的,她咬我的胳膊,很疼,我就恼怒地推开她。
  没想到,没想到她的脑袋磕在桌角上……
  小孜!
  我对不起你!
  原谅我,我对不起你呀!对不起!
  (这篇日记下面写了至少上百句对不起,只可惜红颜消陨,就算说一千遍一万遍对不起,又有什么意义呢?又能挽回什么呢?)
  ……
  我和高蕊结婚了。
  但是为什么,并没有之前的那种窃喜呢?
  是因为我心怀愧疚吗?
  今天来了很多宾客,全是上流人士,门口车水马龙。
  我像个戏子,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
  其实我不想笑,我想哭。
  我知道,这一生我都将活在出轨的阴影当中。
  ……
  小孜,是你吗?
  是你回来了?
  高蕊这些天老是告诉我,她看见家里有个女人,穿着红旗袍走来走去。
  我知道,那就是你!
  你是要回来找我报仇吗?
  要报仇可以,请你冲我来,不要伤害高蕊,她是无辜的!
  ……
  高蕊疯了!
  大家都说她患了精神病,只有我知道,她是被小孜活活吓疯的。
  虽然我从未看见过小孜,但是我能感觉的到,她一直都在这座宅子里,从来都未曾离开!
  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种下的孽缘!
  我谁也不怪,我只怪自己!
  小孜,我会亲手解决这一切的!
  ……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当然中间还有其他很多篇日记,我们只是挑选了几篇跟杜秋孜相关的日记出来。
  通过这些日记,基本上我们也已经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杜秋孜是民国时候的一个戏子,朱叶经常去看戏,从而爱上杜秋孜。后来两人结婚以后,可能因为性格不合或者生活琐事爆发了激烈的矛盾。这个时候,一个叫高蕊的富家千金走进了朱叶的世界。朱叶和高蕊珠胎暗结,高家催婚,朱叶惶惶然非常害怕,于是向杜秋孜提出离婚。两人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在吵闹过程中,朱叶失手杀死了杜秋孜。杜秋孜满腹怨气,化为厉鬼,经常在老宅里出没,活生生把高蕊吓疯了。
  至于这件事情后来是怎样解决的,日记本里没有记载,我们暂时无从知道。
  不过之前听朱富说过他的奶奶叫高蕊,看来高蕊当年虽然精神失常,但孩子还是生下来了。杜秋孜的怨气那么大,难道就没有找朱家后人复仇吗?这其中可能还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场人伦悲剧,一个爱情酿成的悲剧。
  哪怕是现在的社会里,也在时时刻刻上演这样的悲剧,但却依然无法为世人敲响警钟。
  “呸!”张梦雪啐骂道:“这混蛋朱叶,根本就是个陈世美,什么感情变了,什么性格不合,都是为自己找的狗屁借口!他也是看上高蕊是富家千金,多金又美貌,然后他就忘记当初跟他患难与共的杜秋孜。他也不想想,当年他还是一个穷书生的时候,有多少女人愿意嫁给他?甚至连婚礼都没有,杜秋孜也无怨无悔!说实话,我开始同情这个女人了,真是气死老娘也!”
  张梦雪双手叉腰,气得小胸脯起伏跌宕。
  张梦雪的性格敢爱敢恨,所以她最见不得这种事情。
  一个男人的移情别恋,引发了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冤孽。
  所以说,人呀,不能做坏事,不能做亏心事,否则祸害无穷!

  ☆、第两百七十三章 养鬼

  “后来呢?后来这个朱叶去了哪里?他把宅子卖给你们陈家,你们有没有关于他的消息?”随锋合上日记本,转头问陈子豪。
  陈子豪说:“之前我问过朱富,好像他奶奶高蕊在疯掉之后没多久就过世了。朱叶万念俱灰。带着孩子离开了老宅,并且将老宅变卖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说到这里,陈子豪还有些愤愤:“狗日的,那个朱叶还真是害人,居然卖给我们一座闹鬼的宅子!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住过那座宅子,要不然我们陈家还得撞鬼了!”
  赫轩沉吟道:“其实我最想知道的是,当初朱叶是怎样解决这件事情的?杜秋孜的鬼魂再次现世,是因为动了她的骨灰坛。也就是说,杜秋孜的鬼魂是被封印在骨灰坛里面的。朱叶只是个书生。他不可能懂得这些,看样子他当年应该是请了高人来对付杜秋孜的鬼魂!”
  “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张梦雪愤恨地骂道:“朱叶这混蛋居然去请高人来对付自己的老婆?他还是个人吗?”
  我见张梦雪气得暴跳如雷,赶紧拍着张梦雪的肩膀劝慰道:“其实话也不能这样说,你想想,杜秋孜都变成厉鬼了。朱叶要是不找高人来对付她,指不准还要害死多少人呢……”
  “噗!”张梦雪转头就喷了我一脸唾沫星子:“好哇!我算是看出来,耿小七,你就是这样的人!”
  “……”我抹着脸上的唾沫星子,一脸郁闷,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王工头,你再仔细想想,当初你们开挖地基的时候,发现骨灰坛的情景到底是怎样的?现场还有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赫轩回身问包工头王洲。
  蚊子看着赫轩:“二师兄,你的意思是……”
  赫轩的两条眉毛拧在一块:“我想看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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