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狐媚缠身-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凌家老宅是在江州,离北疆何止千里,这一路上毕竟是凶险异常。远的不说,单单是马上要去的同州,就已经是兵荒马乱,后面蛮族兵马眨眼就能赶上来,凌玉虽然学了仙术,但毕竟才一品实力,连一些小的妖术都释放不了,自保谈何容易。
    禅矶子的方法,看似虽然简单,只需要有信徒的信力线灌输灵力,凌玉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快速增长实力。但其实,越到后面,升品级所需的灵力就越多,而所需的信徒数量,更是惊人数字。
    在妖兽之中,灵力向来以斛计算。譬如凌玉无品时体内玉台,原本可盛装一斛灵力,而花舞月这样的一品实力信徒,每天能够输送半斛灵力,所以只需两天时间就能装满玉台,凌玉自然轻松升上一品。
    但是一品之玉台,居然可以盛装八斛灵力,也就是说,如果只有花舞月一个信徒的话,那就需要十六天时间才能够再升二品,这还是凌玉半分灵力都不浪费的情况下。
    以此类推,想要恢复到七品实力,凌玉必须有二十多万一品实力的信徒才可以,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玉鸯山上妖兽数目了,可谓惊人。但幸好,信徒的实力越强,所输送的灵力也越多。
    譬如一个三品信徒,一天就能输送八斛灵力。可恨破战那只死狗,信力线牢牢绑在禅矶子身上,要不然,轻而易举就能将凌玉送上二品。
    由此看来,凌玉想要迅速提升实力,就只有大幅度的增加信徒,让自己更多一些崇拜者。这种事情,在玉鸯山当然不难,可云朝中人生地不熟,却不太容易。
    所以凌玉还在琢磨其他的法子,正可谓穷极思变,这一夜因为宣府城破,而让凌玉绞尽脑汁的想法度过难关,却不经意间,为这个妖狐王者,打开了另一条奇诡之路。
    
    第12章 妖,不是这么用滴!
    
    “舞儿,我上次抢来的金丝袋呢?”
    凌玉突然想到了那东西。
    “恩?”
    花舞月拍拍脑袋,忽然想到,立刻颠颠的跑回客房,从包裹里面,给少爷拿回了那个金色的袋子。
    这是个不过两只手掌并排大小的袋子,似乎是用极细的金丝编制,拿在手里时有股让妖兽不快的冰寒,不过捏起来却有软绵绵的。看起来金丝袋很小,不过打开时却又会出现一个个如手指尖大小的格子,里面有一百多个格子都闪烁着特殊的光芒。
    这个袋子,是凌玉在天劫那晚从白发仙人手里抢夺过来的,就禅矶子说,这是那仙人平生最得意的炼妖袋,似乎是仙人的成名之器。但凌玉夺来后,也不知道怎么用,就随意的丢在包袱中。
    不过今夜想起禅矶子曾经说过,这个炼妖袋中,封印着上百只妖兽,这些妖兽平时沉睡在袋子里,等到要用时可以放出去,足可制敌。
    凌玉也想看看,究竟这里面有些什么厉害的货色,能不能帮自己渡过难关。
    打开金丝袋,里面那些小格子立时出现,浓重的妖气在金丝袋上萦绕着,甚至都实质化的有了黑色妖雾。这说明袋中极可能存在着高品妖灵,幸亏有炼妖袋压制,不然早就反噬出来了。
    看凌玉想伸手进袋子,花舞月忽然急了:“少爷,上次那个神仙爷爷说,这袋子里的妖兽,可能品级都很高如果控制不住,就有反噬的危险。”
    “恩。”
    凌玉点点头,并没有停下动作。
    “少爷。”
    可花舞月焦急的很,她嘴上不敢说,但心里却在想凌玉已经不是七品妖灵,万一反噬,那可怎么是好。
    “放心。”
    凌玉疏朗一笑,“要说对妖兽的了解,没有哪个炼妖师能比得上我。更何况就算出事,你在身边连死人都能救活。”
    话虽这么说,可花舞月还是紧张的绞着衣角,不敢看凌玉伸手进袋,却又担心出事不能不看,只好侧头眯着眼睛偷窥。
    金丝袋又被称为炼妖袋,是人族中炼妖师专用的仙宝,只是炼妖师数量稀少到骇人的地步,所以一般人连见都没见过。而妖族更是不愿见这炼妖袋,见面之时,就是被封闭三识永世不得超脱的灾难日子。
    这个金丝袋中有上百个格子,每个格子里都封印着一只妖兽。
    只是从金丝袋外无法分辨出,每个格子中装着什么妖兽,凌玉胆子很大,看到第一个散发着淡淡银色光芒的格子似乎妖气稍弱,就伸出指头,朝着那格子刺去。
    花舞月捂着嘴,才没有紧张的叫出来。
    不过等凌玉手指伸出来时,却并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在他的手指间上,坠着一陀犹如水银般的液体。
    花舞月刚刚松口气,才想张嘴问,可突然看见凌玉脸色突变,而更恐怖的是,那团水银似的东西,猛的动了起来。
    不动则已,一动就是迅如闪电,银色的液体迅速沿着凌玉的手指向上延伸,并且在人不及眨眼的瞬间,就覆盖了凌玉的整条手臂。
    “公子!”
    花舞月惊呼。
    这两个字叫完,银色液体已经盖满凌玉半面身体,竟然朝着面孔爬去,这趋势,就像是要把整个人都吞没在其中。
    谁也看不出,那一小坨水银样的东西,居然会变得这么迅猛,会扩张的这么快。
    不过凌玉却还是胸有成竹,等到银色铺到脖子时,才开始喷出玉台中的灵力。乳白色的灵力在凌玉的周身散放,银色的妖兽在灵力侵扰下,抵御不住,终于慢慢的退缩回去。
    凌玉的灵力已经完全压制住妖兽,银色液体来的迅猛,去的也快,在凌玉身体上如水土般流失,到最后,退到凌玉的右手手掌之上。
    凌玉却将灵力收了大半起来,就让这妖兽覆盖着自己的手掌。
    花舞月本来就紧张,看到凌玉才占了上风就停手,又焦急的想说话。可凌玉早有准备,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随后,凌玉半蹲下,就用那只银装素裹的手掌,朝着青石砖摁去。
    这家客栈的老板,生意做的细致,就算是院子里,也铺满了内陆运送进来的青石砖块,这种青石砖烧制的结实,又埋在地上,常年被人踩来踩去也不见碎裂,可见能承受很大压力。
    但凌玉的银色手掌才摁上去,竟然象是手掌碰到豆腐一样,青石砖立刻就碎里,凌玉轻轻一碰,就在青石砖面上,留下了三个深深的手指印。
    “呵!”
    花舞月可算看出门道了。就算以她的灵力全出,最多也就是把青石砖打碎,而不可能留下指印,那需要多大的力道。
    可是凌玉却十分轻松,就像是抚摸花舞月的发梢一样抚摸青石,但所到之处,在青石砖上留下一个一个的掌印,简直将这些坚硬砖石当成了湿泥。
    “怎么会这样?”
    花舞月终于忍不住问。
    凌玉再度涌出灵力,将银色的液体逼回金丝袋中,这才舒了口气,又坐回软榻上,搓着手笑道:“傻丫头,紧张什么,少爷我出手,自然是有把握。”
    “那是什么东西啊?”
    花舞月点点金丝袋,想起刚才那一陀会快速覆盖身体的银液,花舞月还是有些毛骨悚然。
    凌玉却很是兴奋:“这是个超一品的妖兽,名叫阴水灵。这种象水银的妖兽,在十万妖山中也很少见,只出现在一些湖泊中,平日里毫不起眼,别人见了也以为是银水,可突然发动时,却会覆盖住他人身体,一旦盖住,那就只有被它慢慢融化吸收一条路了。”
    花舞月听到这番解释,才知道凌玉刚才有多危险,几乎就是在鬼门关边上打转。
    凌玉仿佛知道花舞月的担忧,坦然道:“幸亏这妖兽被封制了三识,要不然,我也压制不住。不过这个东西,却是大有好处,它盖在肌肤上,能增强几倍攻击力量。刚才我的手掌,能够发出三品高手的指力,全是阴水灵的功劳。”
    “几倍?”
    花舞月倒是吃了一惊,她虽然不谙妖术,却也知道,一般炼制的妖器,能增强几成妖力就不错了,一下子增加三倍,那可真是不简单。
    凌玉大笑起来,狐狸的狡黠隐隐中又流露出来,他拍拍金丝袋,得意道:“傻妮子,我们这次可真是捡到宝贝了。阴水灵本就少见,要抓到还封印起来更是难得。可这样的超品妖兽,却只不过是这袋子里的第一只,那后面,还不知道有什么奇妖呢?要是能把它们都掌握住,少爷我还怕什么蛮兵呢,就算是蛮族巫师来了,也只有死路一条。”
    花舞月这次可真听懂了,她兴奋的连连点头。
    凌玉抢来的袋子里有上百个格子,相当于有上百只高品妖兽,有它们护身,就算走遍天下也不用怕。
    但不怕只是针对凌玉这个胆气壮的,对于花舞月来说,下一秒她又开始紧张了。
    因为她那位英俊又大胆的少爷,竟再度伸出了手指,朝第二个格子探索了。
    花舞月真是连哭的心都有了,象这种惊吓,一晚上有一次就够啦,这么接二连三的,谁受得了啊。
    不过凌玉却已经打定主意,非要再探索一个不可。
    这次,他可是遇到麻烦了。
    也是凌玉过于托大,第一只阴水灵的成功收服,让他几乎忘了自己并非刀枪不入,居然连灵力都没凝聚,就直接将手指头伸进了第二格。
    “恩?”
    凌玉如受电灼,立刻将手指缩了回来。可哪里还来得及,只见凌玉雪白的指尖上,已经被咬了一个口子,乌黑乌黑的毒液,迅速渗满了整支手掌,且向上延伸的速度,丝毫不比刚才的阴水灵慢。
    “报应啦,真是报应啦!”
    花舞月心里苦苦的碎念。但却不敢怠慢,立刻咬破手指,伸进凌玉的嘴中。
    花舞月的血,确实是世间极品,才几滴下肚,那毒汁就被新鲜血液汹涌着逼出指尖。
    凌玉象是没看见花舞月的嗔怪,还颇享受的含着小妮子的手指,又吃苦不记苦的将手伸进了金丝袋。
    不过这次好一点,他总算是记得将灵力裹满指尖,当凌玉将手指伸出来时,在他的两根手指中,正悬浮着一根有两寸长,黑色棍子似的东西,这东西粗看起来象是枯枝,笔直僵硬的悬在灵力中。
    凌玉朝着花舞月眨眨眼睛,这小妮子心中顿知少爷又要玩花样了。
    果然,凌玉陡然间撤去灵力,两指一夹那枯枝。令人恐怖的情景发生了,那明明如死物的东西,碰到凌玉手指后立刻动弹起来,而且伸出了头尾和百足,居然变作了一根蜈蚣的样子。不止样子恐怖,动作更是快绝,一口就朝凌玉手指咬来。
    幸亏凌玉早有准备,灵力再度喷出,将蜈蚣定在两指中的空间里悬浮着。说起奇怪,只要离开人的身体,这蜈蚣又变成僵硬一条,形如枯枝似的。
    看凌玉把这蜈蚣也放回金丝袋,花舞月这才大大松了口气,不过这次却不开口问,反而撅着嘴以示对凌玉刚才吓唬人的抗议。
    凌玉吐出花舞月的手指,握在掌中抚摩,温存道:“舞儿真是胆小,才这点凶险就花容变色。当初你三个姐姐跟我闯孽妖谷时,那才是惊心动魄呢。”
    听着少爷拿自己和三个姐姐比,花舞月顿时又收回小女子态,故作大胆道:“我……我才不怕呢,日后有机会,我也要和少爷去……去那个孽妖谷。”
    说是不怕,可才提起孽妖谷这个名字,花舞月已经从心底里寒出来了。
    凌玉却是一笑,也不逗她,拍着金丝袋道:“刚才那只蜈蚣,可比阴水灵还要了不得。它是二品妖兽,妖兽们叫它百毒蚣,是妖山里最被讨厌的妖兽。因为这东西平日里挂在树梢上,藏在草堆里,跟枯枝似的难以分辨,可一旦遇到鲜肉,就立时活过来,并且狠咬几口。百毒蚣的毒液很厉害,能解的方法不多,而且毒液入血,不用一刻钟就能毙命,实在是偷袭人时的最好武器了。”
    凌玉用指节蹭着下巴,眼睛咪咪的想着怎么用百毒蚣去阴人,可花舞月已经吓的要死。这个金丝袋里,区区第二格就已经这么厉害,那后面那近百格,还不知道藏着什么骇人听闻的妖兽呢。
    花舞月眼见凌玉又准备打开第三个格子,早就已经魂飞魄散,她也顾不得公子责怪,捂住金丝袋道:“公子,有阴水灵和百毒蚣足够对付蛮兵,不要再冒险了。”
    凌玉见她紧张,更是作势要打开金丝袋。花舞月急的眼圈都红,缠在凌玉身边道:“公子……公子……你不疼惜自己,也要疼惜舞儿,疼惜舞儿的手指呀。”
    听到这话,凌玉才没了继续开妖兽的念头,不过还趁势一拉,将花舞月扯到自己的怀里,一双魔兽,轻车熟路的伸到花舞月的肚兜中,在那软软的玉团上摁了几摁。凌玉调笑道:“要少爷我不碰金丝袋也可以,不过今天舞儿可要好好的伺候少爷哦。”
    花舞月脸色刷的绯红,呢喃道:“少爷,别家的贵公子,都是这么对婢女的么?”
    “有风流少爷,当然也有俏婢子。”
    凌玉的手,在那处温柔的所在象是找着窝般不肯动了,却将花舞月弄的浑身酥软,眼眸里面晶莹的能晃出水来。
    “少爷……少爷,不要啦。”
    花舞月急促的喘息着,把头靠在凌玉怀里,哀求道,“少爷答应过舞儿,要等四十九天期满才让舞儿伺候的。”
    这话凌玉倒是反驳不得,奇蔓舞月花成人后,都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时间,才能够变成绝世美人,花舞月自然希望能够在最漂亮的时候再把身子交给心爱的人,所以这段时间,两人才同床而没合体的。
    凌玉在做玉鸯仙人的时候,是夜夜都有美姬陪伴的,如今要熬四十九天,他怎么愿意,虽然嘴上说好,可双手还是不停,甚至伸入花舞月的亵裤,在日见丰满的翘臀上狠狠搓揉了几把,让花舞月浑身都湿淋淋,这才算惩罚完毕。
    这一主一仆闹腾完后,相拥着躺在软榻上,夜露甚重,凌玉把外衣盖在花舞月的身体上,小婢子用幼鹿般羞怯的眼神看着凌玉,忽然说:“少爷,你……好像也越来越俊了,莫不是连你都会蜕变?”
    这话,说的凌玉哑然失笑,他抚着自己的面庞。虽然才几天的时间,可凌玉对自己这身体却早已经熟悉,而且随着妖术在人体上的运行,也发觉了一些美妙的地方,譬如人身也照样可以长出狐尾,又譬如这张脸蛋虽然是以前身体的,但随着妖术的运转,已经越来越清秀俊朗,甚至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妖气。
    如果再这样下去,凌玉的外容,可能与从前的慕容雪鸯靠近了。
    花舞月伸出小手,怯怯的抚着凌玉面孔:“少爷,就算女人也比不上你漂亮,这张脸在人族,一定有很多美女喜欢。”
    凌玉淡然一笑。
    “只是,人家会不会怀疑,朝廷大官的儿子,怎么会长成这么俊俏。”
    凌玉抓住花舞月的手,笑道:“傻妮子,你又不是人家,怎知人家不信呢。再说也没那条道理规定,尚书家的儿子,就一定不能英俊的,若都是妖魔鬼怪样,那云朝岂不成了妖国。”
    这主仆两人嘻嘻哈哈,竟在这露天的软榻上,安眠了一整夜。……
    第二日,天色灰暗阴沉,似乎老天都在为连续的战乱和杀戮不满,阴云始终聚在天空上,大雨却将下不下,这灰色的天气,弄的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从东胜镇往同州走,这一路上原本都是草场,到秋季时,草地虽然没有从前的翠绿,却应该会呈现出金黄、红色等各种诧异色彩。
    但触目惊心的,却是一片片焦黑,虽然蛮族军队这次尚没有杀到这里来,但以前日复一日的劫掠,已经让这里的草场变成了荒芜。
    兵荒马乱下,就连挑夫和轿子都租不到,幸亏凌玉他们还有一匹马。这马儿是凌玉重生时夺来,一直都没有丢弃过,花舞月更是喜欢健马的雪白,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雪雅。
    凌玉当然是不满,雪雅和雪鸯只差一个字,万一别人当他们是兄弟,那就大事不妙了。但历来公子爷都是拗不过俏丫头的,所以雪雅这名字就定了下来。
    两人骑马,巨犬破战还是那么酷酷的跟在后面,这个四人妖兽组合看上去还是蛮搭调的。
    东胜镇往南二十里便是同州城,而差不多距离,稍微偏东一点,还有个归林镇,是同州府下辖一个县,凌玉他们要去的就是同州,虽然眼见着蛮兵就要攻过去,但他们想能够尽快越过同州,只要进了北疆三卫之内,基本就安全了。
    这一上午,走了将近十里地,虽说雪雅马没什么疲惫,可花舞月还是有点心疼,看见路边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茶亭,就吵着要歇歇。
    凌玉也觉得渴,就下马进了茶亭。
    花舞月赶紧用白色的丝缎当抹布,替凌玉擦干净桌面和凳子上的土尘。凌玉坐下时,那副公子哥的模样,倒是一露无遗。
    “呀,幸亏有这个茶亭,要不然这路上的人,怕都是渴死了。”
    花舞月笑嘻嘻的招了老板过来道,“这么兵荒马乱,老板还开着茶亭方便过路人,真是功德无量啊。”
    老板身材不高,粗黑壮实,脸上有如刀削斧砍般深刻的皱纹,在北疆讨生活的人,都是这样的面容,反倒是凌玉这种细腻公子哥儿,才会令人诧异。
    茶亭老板已经主动沏茶过来,硕大的黑茶壶看上去不起眼,可是倒出来的苦茶,却是香味扑鼻,老板嗯嗯换了两声,请凌玉他们用茶。
    花舞月这才知道,原来这茶亭是个哑巴,所以一直闭着嘴,就嗯嗯着回答客人的招呼。
    “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哑巴呢?”
    花舞月皱眉,轻抿了口茶,“哇,好烫。”
    凌玉却没急着喝茶,朝这茶亭里仔细逡巡了一番,虽然是个才四张桌子的小茶亭,可人却不少。
    老板是刚才见过的粗黑汉子,似是停不下手来的勤快人,不是给客人蓄水,就是一次一次的擦桌子,眼睛时不时的瞟向另一桌在凌玉他们之前就到了的客人身上。
    如此小的茶亭,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很懒散,手臂包着布条,应该是受伤了,却坐在空闲桌子上,也不帮老板干活。另一个伙计闷闷的,坐在地上折树枝烧火,脸色很是不豫,似乎正埋怨只有他干活。
    看了这情形,凌玉心中已经了然两分,再闻闻那茶的香味,更是冷笑,只给天生避毒的花舞月倒了一杯,自己却没喝。
    另两桌的客人,倒是喝的欢畅。在凌玉进来之前,他们已经坐了一会,这两桌人本是一伙的,都是云朝人打扮,只是三个侍卫仆人样貌的坐一桌,三个主子自己坐了一桌。
    凌玉发觉老板一直在看的,就是那三个主子。这三个人长相倒是各有特色,很是有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满脸拉杂胡子的粗鲁莽汉,这个人足有六尺高,身形巨大,说话声音犹如洪钟一般,喝茶也是大口大口的灌,丝毫不怕水烫,是个正宗的武夫。
    
    第13章 皇家的事情
    
    另外两人也都佩着剑,却要斯文许多。其中一个国字脸,不过三十岁而已,脸色虽白,但隐含黑气,宛如心中有所郁结,这个人坐在莽汉的上首,却不时的为莽汉倒茶,显得没什么架子。
    坐在首座的,却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喝茶看人,都颇有威严,虽然穿着一般老百姓的衣服,但那种官威是隐藏不住的。更重要的是已经垂到胸口的黑色长须,这是云朝中高官的象征。
    这么小的茶亭,进来两个象凌玉和花舞月这样夺目的人物,就算不想注意都不行。就在凌玉坐下不久,那桌上的莽汉就已经双目直视过来,看了一会,又哈哈大笑,对同桌放肆道:“你们看那边的小哥儿,细皮嫩肉模样长的俊,就连我家娘子,也没这身好皮肉啊。”
    有官威的中年男子瞟了凌玉一眼,却对莽汉皱眉,显然对他的粗鲁很是不满。
    倒是那个国字脸拦着莽汉道:“铁男兄,轻声轻声,看那两人的打扮,怕也是哪里的贵人,切不能这样说人家。”
    “什么贵人。”
    叫铁男的莽汉嗤之以鼻,“宣府城逃难出来的富家少爷吧,看那手脚纤弱的,怕连只鸡都抓不住。北疆之中,人人习武,除了富家子弟,哪有这么文弱的。”
    国字脸看铁男越说越不像话,连忙阻道:“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我大云朝读书人,向来斯文,就算模样俊俏,那也是人家父母生养的好,铁男兄怎可这样开玩笑。”
    说着,国字脸便遥遥的朝凌玉拱拱手致歉。凌玉淡然点头,目光洒向一旁,寂寂草场,似乎孕育着一些不太平的变化。
    有官威的长须男子喝了口茶,目光却朝着东胜镇瞟去,担忧道:“东胜离这儿不过十里,此刻应该已被蛮兵攻破,东胜镇一失,同州再无屏障,真是岌岌可危。”
    “大人。”
    国字脸急道。
    “沈廉。”
    被称为大人,有官威的男人似乎不快,“无需慌张。”
    国字脸沈廉自知失言,立刻改口道:“御守兄,昨夜宣府城破,蛮兵屠城杀了三万人,剩余二万人和无数钱财被掠夺回草原。如今北疆三卫的鼎足之势被破,蛮兵下一步行动更是诡秘难测。”
    其实沈廉称那男人为御守兄,同样是泄露了这个中年男子的身份。如果有蛮族将领在,必然知道这个御守兄就是同州总兵谭盾。
    谭盾字御守,名如其人,在北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