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血玫瑰-风之岚-第6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乖孩子。至于那个小火球,不知不觉中,它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有如幼儿园老师所讲的呼吸一般习惯,每天都不用刻意运转,哪里还能偷懒。师傅捋了捋胡子,慢慢的说着:“其实师傅这次离开,还不是为了你这个淘小子。算来,我也五十多年没有回山门了,回去看看同门,也顺道为你打打秋风!”师傅的话,我是听不明白的,只知道师傅要离开,自己可以少一个害怕的人了!他老人家说了什么,自己听不明白,也不想明白的。
三。偶遇
慢慢走在街道上,享受着玄玉功行的舒服感觉,身上暖洋洋的,虽然现在是西历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刚刚下了一场足以没过膝盖的大雪,温度不会高于零下二十度。天上的太阳对于别人来说还是太小、太暗,带来的温暖太淡薄,于我却有如烈日,这是我修习旧书一年来唯一的感受。身体里的小火球还是不停的运转,一刻不得闲,只是没有了以前那种运行时紧涨的感觉,就好像以前是运行在一个窄窄的管道,管道的直径小于火球的直径,现在则是管道撑大了,甚至大于火球的直径,运行起来没有了障碍。三十六页的玄玉功法仅仅是修炼两页而已,不知道师傅要是这时回来,会不会觉得我在偷懒而惩罚我?
眼看就要放假,学前班虽然没有作业,当天的功课还是蛮紧的,无精打采的走在三步一打滑的人行道上,手里握着从姥爷那拿出来的药瓶,黑色的三公分大的瓶子,好像是速效救心丸样子,当然,这种药不是我偷它出来的理由,只是看它外表有趣,很是投自己胃口,今天将它拿到幼儿园炫耀。
身边行色匆匆的人们不时有人跌倒地上,路太滑了。怎么?前边这个老人应该倒在地上有阵子了,还不爬起来?想到老师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爱幼是做不到了,谁让我自己就是小孩,尊老还是可以的嘛!快手快脚的跑上去,心里想的全是明天如果老师知道自己做好事,该怎么表扬自己的情形,全没注意到路上的行人看见老人后匆匆走开的样子。
“老爷爷(这个称呼自从张爷爷和师傅离开后,倒是有阵子没叫了,有些想念呀),你怎么了?”老人家身材应该是中等,躺在地上还蜷缩着身子,看的不清楚,衣服的样式好像电视里古代人的衣服,原来带着手套,只是现在一只手紧紧的捂住胸口,面色苍白,隔好久,嘴里才微微的说些什么。
我有些怕了,这个老人该不是死了吧?不对,死人不说话,老人还在说话,是活人!凑上去,听听他在说什么?好像是:“……药……药……”什么药?怪怪的。等等?药?我这里就有药!以前听妈妈说现在手里的药是姥姥、姥爷救命用的,不让我乱动,不过他们二老宠着我,我就是动他们的药也不管,谁让我的玩具这么少呢。既然这速效救心丸能救姥姥、姥爷的命,也能救这位老爷爷的命吧?
我摇摇瓶子,好像还有一些,于是趁着他说话的时候将瓶子里的药丸一咕脑的倒进他的嘴里,又将随身带着的水壶里的水进去些,老人可能是呛到了,一个劲的咳嗽,脸上倒是有了些血色,但那红色怎么看都是因为呛水被憋的!被吓到了的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心里一阵阵害怕。突然,想到爸妈,急忙爬起身向家里跑。
日式的二层楼,两百多米长,楼梯与过道都在露天,左中右各三个楼梯,一个单元里两家各一间房间,共用一个厕所与厨房,上下搂能住了四十多住户。姥姥家自用一层一个独立的单元,有两间房间,我自己家就不行了,只在二楼与人共用一个单元。
跑进一楼的姥姥家,拽着正在做饭的妈妈,用带着哭腔声音把经过讲了一边,妈妈听说我竟然弄死了人,也有些慌了手脚。倒是一旁的姥姥还很冷静,先止住我的哭泣,又让妈妈请几位邻居的叔叔立刻将那位老人送到师大附属医院,毕竟到我回来时人还没死。大家忙活了半天,总算是将老人送进急救室。我看看没人管我,也就跟到了医院。
一会,急救室的门被大夫推开:“谁是家属?”“大夫,人怎么样了?”妈妈迎了上去。“心脏病突发,还好病人送来之前已经服用急救药,现在人缓解了,就是需要在住院观察。你是家属吧,去办一下手续。”
“老人”躺在病房里,妈妈和刚赶到的爸爸却把我拉到门外,“说,你到底给他吃的是什么药?”“就……就是这个……”我犹犹豫豫的掏出药瓶。还好!妈妈长出一口气,爸爸也好像放下心来,随即就是对我乱动姥爷的药的行为进行深刻“批判”。
说实话,“老爷爷”并不老,也就是四十多岁样子,我好像应该叫他伯伯,而不是老爷爷。这是我在他起来后的第一印象,那他昨天下巴上白胡子哪里去了?躲躲闪闪的缩在爸爸宽大的身子后面,偷眼瞧着被我胡乱用药而进了医院的人。“来,快过来,小震宇!”注意到我的伯伯,从床上坐起,笑着招呼我。由于我是下了幼儿园才来医院探望,爸妈已经在早上和伯伯交流过,也将事情的过程大致说过一遍。
缩头缩脑的走到伯伯身边,他笑着抚mo我的脑袋瓜,“谢谢你呀,小震宇,谢谢你救了我的命!”“我……我……”支吾半天,我没说出什么。伯伯看出我的胆怯,笑道:“我是真的在感谢你呀,自从医生检查出我有心脏病都是随身携带特效药,也没有出过什么事,只昨天忘记揣着,就犯病了,还差一点死在路上。这里的医生说,要是当时再晚个几分钟,大家可能就真要给我收尸喽!”他大声的笑着,听得出笑声十分爽朗,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可是我当时把你给呛到了!”我大着胆子说,“当时我以为把你憋死了,真的!”看他笑容满面的看着我,急急解释道,“以前我也被水呛到过,太难受了!”哈哈哈哈!爸妈和伯伯都笑起来,“你……你……你不会怪我吧?”我怯生生的问。“怎么会呢,你是我龙兴华的救命恩人,我怎么会怪你呢!”“那……那就好!”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大笑,不过现在我心底比较安定了。
龙伯伯的相貌属于很好看的那种,用爸妈的话就是:“龙先生以前一定是十分俊秀的,应该有很多人喜欢吧!”的确,仔细观察龙伯伯,面目上的鼻眼嘴耳朵,去掉脸上的皱纹,真的是很好看。当然这种好看不是像女人似的软弱无力那种,龙伯伯的身体高大,体格强健,只是这样的人竟会被心脏病打倒,唉,这个心脏病这样可怕么?
龙伯伯住院修养。师大医院当然不是一所高级医院,条件甚至连一般也说不过去。当初,要不是抢救的需要,是绝对不会将一个心脏病人送到这里来得。但是,龙伯伯死活不愿意转院,只说什么这里清净,人少,可以好好的休息一类的话。其实,说的也是,这里的医疗条件不好,来这里的都是大学的家属、学生,还都是些小病,大病一早就去如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这样的大医院了,自然,这样的地方,平时看病的都少,更不用说住院的病人了,我悄悄数过,也就是三、四个病人在住院,人人都是单间!
龙伯伯好像曾经掏钱给爸妈,结果应该是拒绝了,也就没有再提过这些事情。倒是我每天下学后都去医院,不是看望病人,而是去和龙伯伯聊天,说在幼儿园里的事情,说平时和小朋友们的交往,是为他解闷,谁让当时没有电视,收音机他还不愿意听。
当然了,这些都是次要的,我去医院最最主要的原因是听龙伯伯讲故事,一开始是圣经故事,什么摩西的出埃及记、什么一碗红豆出卖长子权,后来是希腊罗马神话故事,再以后是意大利民间故事,前后足足讲了一个月,还没有说完!这些以前没有听过的故事,比起电视、电影里演的《小兵张嘎》、《南征北战》这些看了不知多少次的故事要有意思的多,经常吸引我滞留四五个小时,直到爸妈来将我拉回家。有些时候,龙伯伯不讲故事,就教我下棋,下中国象棋,下围棋,不论我喜欢与否,都性子好好的教我,直令若干年后的我为当时发脾气赌气的情形感到惭愧。
其实,事后回忆,可能龙伯伯以前也没有和其他人如此长时间的说话,用姥姥的说法就是看小孩子,我是不同意这个说法的。姥姥说,要看住我这个一刻不闲的孩子,是很费精力的事情。但是龙伯伯从来没有抱怨过,相反,他还好像兴致勃勃的样子。直到有一天,他向我提出一个请求,我才明白他的用意。
那天,龙伯伯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从幼儿园出来,一路小跑来到师大医院,冲进早已熟门熟路的病房,拉住龙伯伯的手要听故事。“小震宇,今天我们不听故事,好么?”“不听故事?那……下棋?”我有些犹豫,毕竟我对于围棋还不是很感兴趣,不是不感兴趣,根本就是一点都不喜欢,它太枯燥了!
“也不下棋!”“哦……”我想我脸上一定笑开了花。
“我们去街上走走,好么?”“嗯……没有问题,龙伯伯,我们走吧。”虽然不听故事,但是不下围棋,是去上街,也不错的。
“小震宇呀,在上街之前,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回答我么?”龙伯伯又是笑眯眯的表情。“好,龙伯伯问吧,我一定回答你的!”“那龙伯伯问小震宇,小震宇喜欢龙伯伯么?”我毫不迟疑的回答:“喜欢!”“那小震宇希望再多一个爸爸么?”“龙伯伯,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我有些不满的回答。“呵呵,是么,那今天龙伯伯就耍赖一次,多问几个问题。回答龙伯伯好么?”“这个……”我有些迟疑了,“要是龙伯伯你,我就没有问题了,可是妈妈要和爸爸住在一起,若是如龙伯伯说法,我家可怎么住哪?”
“哈哈!”龙伯伯不知是不是为我的语言逗笑了,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不是,龙伯伯这个爸爸是干爸爸,不用和你们家住在一起的,你愿意么?”“愿意!”虽然我还不是十分明白这个干爸爸的含义,还是爽快的回答了,然后马上要龙伯伯出去上街。
达到目的的龙伯伯……哦,不是,应该是义父——他自己这样要我叫的,说是干爸爸太难听了,还是义父顺口,我是无所谓了——拉着我专门钻小巷子,逛旧街道,还给我买了几根糖葫芦吃——不过目的好像是为了堵上我的嘴。我现在尝到了有义父的好处,是真的尝到了的,自然不会抱怨什么,反正只要一根吃完,马上就会有下一根,唉,现在要是夏天多好,那时的吃食可比现在多。当然,我的好奇心是不会因为嘴里无法闲着而消失的,反复问过义父几次,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他始终在旧街道转悠?义父好像服了的样子,不得不讲出原因。
“实际上,义父并不是第一次来春城,早在解放前,刚撵走小鬼子那会儿,我就已经随着我父亲,也就是你干爷爷,来到春城了。那时,你干爷爷是从美国回来的商人,想在光复后来做生意,我当时只有七岁,而今年,我都已经四十五岁了!”
看看我惊讶的合不上嘴的表情,义父笑笑,坐在一家小吃店里,继续说下去:“那时情形太乱,时局动荡,根本谈不上做生意,就在父亲想要离开东北的时候,局势发生变化,围了春城,好在家里悄悄存了粮食,虽然我和父母都挨了饿,但总算挺过去,工人党进了城。之后的日子就舒心了,父亲母亲正常做生意,我上学读书,公司开的也很大,大些的我在师范大学读书,平时就在公司帮忙,也是锻炼自己。
可是,过了不到十年,开始公私合营,公司是家族企业,不可能进行公私合营,你干爷爷只好将公司转移到香港,他和我母亲也去了香港,我留在春城继续读书。就在读书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小我十几岁的姑娘,是我在中学时同学的妹妹,我爱上了他!”一旁的我直抱怨——听不懂呀!
义父不管我,已经陷入回忆之中,继续:“她也喜欢我,我甚至决定大学毕业后留在春城,等她长大后与她结婚!为此,我真的在春城做了个老师,守候自己的爱人。可是……”义父的眼角早已开始湿润,这时就是“下雨”了。
“可是,到了六五年,形式发生变化,我因为父亲将公司转移到香港,没有参加公私合营,便有人指责我卖国,是间谍、特务,学校待不下去了,只好回家,好在每月父母为我寄钱,生活还不是问题。但是形式越来越遭,政治气候出现很大变化,家里也来信,预测新华国的政治形式在一两年里就会发生重大变化,要我早早去美国,或者香港,我不肯。但是,在这里,我连上街都开始有人骂我了,真的待不下去了,我去找女孩,要她和我一起走,虽然,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太低,毕竟,那一年她才仅仅十三岁。呵呵!很可笑是么,一个二十五岁男人竟爱上仅仅十三岁的女孩,还是已经守候了三年以后。”
义父苦笑一下,拭去面上的泪水,随便喝一口啤酒吃些菜,“她不肯,这是我已经猜到了的,她是教授的孩子,家里最小,怎么会为了我这个可能的‘间谍、特务’离开呢?再说,她的年纪也不允许她作出私奔的决定。我终于走了,先去香港,后来去美国,直到今年才得以回来,看看以前的家乡。真的,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家乡在春城——我生活和成长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我懂得了爱情,也结束了初恋。”
可能是当我是孩子,义父净说这些让人脸红的话,以为我什么也不懂么?现在有电视了,那些电视剧里男的和女的一说什么爱情就搂到一起,开始啯,虽然爸妈不让看,但是我偷着看,他们管的了么!
“前些年,知道大陆的政策变了,开始开放,允许我们这些人回来,我就一心想回来看看春城,唉,一来你义母身体挺不下去了,离开了我,要办丧事,二来生意太忙,走不开,耽误下来。今年总算借着考察的机会回来,唉,结果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说实话,我其实是不敢出来呀,这里留给我的回忆太多了,酸甜苦辣,什么都有,心里难受啊!”义父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干,闷头吃菜,我则陪着一边喝汽水,一边想着心事。
第二天,正在幼儿园学字的我,被老师叫出教室,是妈妈来了。“震宇,来,龙伯伯要走了,你去见见他,告个别吧!”走?义父要走?有些发楞,想起昨天我一多半听不懂的话,心中有些明白原由。
义父就在姥姥家,桌子上还摆着许多礼物,据说是义父的家人找到了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还要接他回家继续休养,这些礼物就是义父让人买的。
“义父!”我的称呼令屋内几乎所有人发楞,不单是爸妈、姥姥姥爷,还有几个义父的家人。“你怎么突然就走呀?”我不管这些,扑到义父怀里,鼻子有些发酸。“小震宇,义父说了,是做你的又一个爸爸,但不和你一起住的!”“不,我想和义父住,让义父给我讲故事!”“震宇,你龙……义父……有自己的家人,还有自己的工作,不能总陪着你的,还是放开你的……义父……吧!”妈妈如此劝着我。
无论怎样说,义父还是要走的,离开时,他给爸妈、姥姥姥爷、甚至远在白山的爷爷都送了一份礼物,而我自然时少不了的,礼物都是用花花绿绿的纸包住,还有彩色的带子捆着。我的礼物是一本英文的圣经,上面写着一行字,“上帝与爱永存心中。”只是书的中间夹着一个信封,里面有一个电话号码和十张彩纸,“是美元!一张一百元,一共一千美元!”爸妈吃惊的看着这些彩纸,电话号码的旁边只有一行字:家里有事打电话!
还有我不知道的是:就在与我家隔了一条街的巷子内,停了五辆黑色奔驰轿车,十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恭敬的等待我的义父。后来的义父的家人告诉我,当义父来到车子前的时候,足足站了十几分钟,仔细打量这个有些破烂的街道,才最终上车。在回到义父家的路上,他没有说一句话,而关于我的解释只有“我的儿子”四个字而已。
结语 回忆《血玫瑰—风之岚》
——谨以此文纪念锅锅两年来的码字生活
2002年10月末,在家赋闲两年之久的锅锅,终于下定决心参加来年1月中旬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世界上古史,研究方向-罗马史。
锅锅不是历史学科班出身,却自小喜爱历史,曾经有将原文的史记当作高考前复习间歇消遣读物的经历,虽然当时锅锅参加的是理科高考。
学习政治出身的锅锅需要阅读大量指定教材,以弥补自己在专业知识方面与那些历史学本科生上的差距。如果强要挑出一项锅锅比之那些科班学生稍高些的优点,那么,也就是锅锅在史学上的灵性较之他们强些,敢想,敢说,说白了就是胆子大,不怕出错。
不到两个月时间里,锅锅要阅读吴齐本的《世界史》以及指定教材《世界史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不仅仅一遍而已,重点章节要反复通读。还要补习政治、外语,忙的四脚朝天。好在,阅读通史著作在锅锅看来根本就是消遣、是娱乐,日子倒过得并不枯燥。
在读书的过程中,锅锅的思维不断跳跃着,从东方到西方,从上古到中古再到近现代,看着一个个大帝国在历史上建立、衰亡,看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拿破仑的文治武功。
逐渐的,在锅锅心中有了一个题材,一个普通人努力向上最终建立自己庞大帝国的故事。故事发生的场景?地球太小了,人类的未来注定不会局限在一个小小的地球,当人类在工作之余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可曾想过,那浩瀚的宇宙中有着怎样的秘密,存在着怎样的生命,这些生命难道就没有如我们一般的国家形式么?
英雄,锅锅心目中的英雄,要驰骋在无垠的宇宙中,要以茫茫的银河作为自己伟业的背景,要创造前所未有的帝国和历史。
或许有人说,既然已经是宇宙时代了,人的认识应该达到一个很高的基准,怎么还会出现封建的君主和皇帝?
在锅锅自己的理论中,历史是承螺旋状上升,许多历史事件,不同之处只在于客观物质上的差别,其精髓或者说历史的形态并没有发生变化,甚至是惊人的相似。
锅锅书写的英雄是个普通人,是个走在大街上随手可以找到的普通人,或许他并不普通,因为在锅锅的描写下,通过许许多多离奇的经历和自身不懈的努力,他成长为锅锅心目中的英雄,被无数人所瞩目的英雄。但是,这个人不会是王子、国王、帅哥、富家公子哥,也绝对不会是神仙转世,更加不是创世神下凡。这个故事,就是《血玫瑰》了,或者说是《血玫瑰》系列故事的正传——《血玫瑰—世界征服者》。
为了主角以后的经历所考虑,锅锅将其发家年纪设定在二十岁上下,如此一来,一个问题出现了,既然主角是个普通人,其有如超人一般的能力和做事方法又是如何得到的,难道这个人真是个超人?这并不符合锅锅的设定。
为了给英雄加上许多的经验,或者说是人生的体会与感悟,锅锅于是为年幼的主角设定了一个有趣的经历——做梦。
这不是简单的做梦,有如植物人一般的主角在病床上躺了一年,但是在梦中他却经历了一次完整的人生,数十年的生老病死生活。理论么,是设定的思维共振,也就是在现实世界的中尚是少年的主角,其思维频率与处在同步宇宙中某个同龄的、将要死去的孩子的思维频率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重合。于是主角的思维突然脱离了主角的身子——灵魂出窍?(笑)——进入同步宇宙(异世界?笑)中那个将死的少年的身子,顶替了其思维并继承其记忆,开始一段新的人生。当此人死去后,主角的思维再脱离这个身体,回到仍处在现实世界中的本体上。
于是乎,又产生了两个类似前传的故事——《血玫瑰—太阳信徒》和《血玫瑰—风之岚》。
《太阳信徒》是前传中的第一部,也是写作起来最为困难的一部,锅锅至今没有动手去写它。因为锅锅将故事设定在了公元前古埃及新王国时代,主角侍奉了一位伟大的君主——拉美西斯二世,并最终扮演了那个传说中的角色——出埃及者,摩西。只是这个摩西不仅仅到达了圣地伽南,更带领一部分族人继续向东方前进,向主角心中的故乡前进,当队伍抵达蒙古高原时,主角已经进入弥留,最终也没有看到心中的母亲河——黄河。
《风之岚》原先并不叫这个名字,看过老版本的读者都知道,这个本子以前叫做《血玫瑰—轩辕战争》,只是后来有朋友提出这个名字有些俗气,于是在玄武居的朋友们帮忙下,改成了这个有些玄的名字——《风之岚》。
岚,山林中的雾气。风之岚,顾名思义,就是随着风而流动的淡淡薄雾。锅锅选了这个名字,主要为了突出主角神秘的身世以及那飘忽的经历。
《风之岚》与《世界征服者》几乎同步开始写作,都是在2003年的2月,那个时候锅锅刚刚经历了研究生考试,感觉不错,尤其是专业课试题,后来的成绩也印证了锅锅的感觉,世界史一门的成绩竟然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