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成长之秘-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潇洒先生您好,请您谈谈您的获评感想好吗。
好的,好的!各位朋友,各位嘉宾,我是伟大的幽魂王潇洒。也是本年度人物专栏的‘年度悲情人物’获得者,在这里我想说——我苦啊!(带强鼻音)我知道人类是卑鄙的,但我没想到连个愣头青都那么卑鄙啊!怎么说我也是个接近高级幽冥的人物了,怎么说我都比他们利害吧……。
以下是颁奖后幽魂王潇洒先生的访谈录——《我的奋斗——记潇洒先生的第一次失败也是最后一次失败》。
我是潇洒,是伟大的幽魂王。我所统冶的疆域横跨……,不,今天不是说的不是我掌握着多少的财富,不是说我的权势,也不是说我的理想抱负,今天要说的是我的第一次失败。
这是一个苦涩的话题,要讲这个话题时我得从我成为一个幽魂时说起。
你们也知道,生物死亡后那些精神能量特别强的生物,它们的灵魂会重新聚结,然后转生成它们梦想的种族,比如说有的生物想做人,那它们的灵魂就凝结成幽魂,有些想做狼,那就是幽狼,这些都是幽灵。我也这样,和每个幽灵一样,我不知道我的前生是什么,但我现在是幽魂,也就是说我前世想做人,真不知道做人有什么好的,那么卑鄙!对不起说过了。
从此,我就是个幽魂了,我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潇洒!看,我真的是特别帅吧(摆个POSS耶!)。
当我重新来到这个世界时,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坚果作为我的魂核。在森林里我第一次遇到了一个同类,一个幽魂,也是这时我的第一个危机出现了,那就是死亡!那个幽魂要杀我,他要占据我的生命气息以此来提高它自已的能力,提升它的等级,因为强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也知道,幽魂有个最好的提升自己能力的方式,那就是吸取同类的生命气息。
与其让我卑贱而又懦弱地活着不如让我成为它成长成强者的垫脚石,现在看来,那个幽魂它的初衷也是对的。不过,最后的结果是它成了我的美食,成为我的垫脚石。哈哈哈,是的,他比我强大,但我用了点小计谋,九死一生才搞定它了,那时不想死呀!有时候我想我的前世大概也是个卑鄙的人类,看,我那么喜欢诡计。哈哈哈……!
杀戮、吸食同类的生命是幽魂的本能,我只想这么说,因为从来没人跟我说过这种事情,而我就那么把我的第一块垫脚石给吸食了。然后,我得到了我的魂核,一枚‘风木的坚果’。我是幸运的,真的,我想死在我手里的那位幽魂真是倒霉啊,不但死在了我手里,还把它宿生的坚果给我留下了,多好的东西啊,它是那么的稀少,不但能提高我们的灵魂力量而且还能给我们最好防护,甚至炼成金核时还能给我们重生的能力。我的那颗魂核是不是金核?对不起,那是个秘密。
天上的神就是那么公平,它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最幸运的‘人’。我就是那个幸运的人,我得到了天神的眷顾,它给了我最好的生命,给了我最好的运气。当我遇到第二个幽魂时,那也是个弱者,我想同为弱者那么我们间该是朋友了,但当它发现我的魂核时,我们的友宜变质了,它从了我的第二块垫脚石。不可否认在此之前我是善良的,但从此以后我就知道‘逢人只说半句话,交人只交半颗心’,那时我不想死啊,当然现在我也不想死。我拼命地吸食生息,从老虎到虎灵,从兔子到灵兔。我开始了疯狂猎食,我也渐渐成为了一个强者。然后,在‘鬼打墙’我碰到了一个幽魂部落,从此我就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九幽和三魂就是当时部落中的成员,当时九幽实力还可以,比我强,但三魂,我想那时老大纯是把它当猪养——长大了杀肉。我看不惯那老大,凭借着我的足智多谋和实力,我把原来的老大给干掉了,成了部落最强者,成了老大。
开始当老大的日子真好呀,我收留转生的幽魂,我保护那些弱者,和它们一起打猎成长。直到有一天,部落里一个叫天生的幽魂设局陷害我。它是我收留的转生者,我一直把它当儿子,我甚至告诉了它我最重要的秘密——我的魂核。也就是这个魂核,使它萌生了除掉我的念头,或者说它一直就有吸食我生息的念头,只是魂核的事把它的这种念头转变成了不可竭止的欲望。最终它也成了我的垫脚石。我不想做恐怖的杀魂王,但本能和另外的幽魂都这么逼我的。
我的部落只剩七个了,我也看清了,大家都是勾心斗角的,从此我下定决心要成为那一片的幽魂王,虽然我不能统管整个幽魂世界,但我还是会把善良和真情带给我管辖下的每一个幽魂,让新的转生者不会在得到新生的喜悦时面对恶毒的镣牙。
那天,我们发现了一群人类,它们在我的地盘上搞七搞八的,本来我会容忍的,但它们太不象话了!它们把圣树当成了家,那里的风木是最有可能长出坚果的。这是前任老大用来赎命的秘密,但我没有接受那个交易。嘿嘿,不是我黑,因为我有一颗坚果了,还有必要吗?所以我们在晚上发起了攻击,知道我为什么叫恐怖的幽魂王吗?因为我有个和其它种族的灵魂进行交流的本事,所以我和幽狼族达成了协议,联合它们一块端掉那群人类的窝点。那一战拉开了我追杀那些人类的序幕,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追逐成了必然,同时,成为王者的决心也在那一战中更加坚定。
应该说当时我有点错估形式,以我们部落七幽魂为主力,其中还有三个刚转生的新成员,挟一家子五头幽狼去攻未知实力的人类堡垒。真的,当时我想的是人类从木屋里出来和我们打,本来吗,强者的对话,堂堂正正地比试,谁的实力强谁就胜,这样才是君子的打法。没想到,先是陷阱,再是龟缩,而最终,以我们强悍的实力却输了这一阵!这一阵,我们死了三头幽狼,还折了我三个族人,其中一个才刚刚转生的啊!看着它那不甘心的眼神我就发誓,我要让这群人类付出成倍的代价!唉!为了报仇,为了以后的新族人不夭折,我要成为强者,我吸食临死族人的生息,我吸食敌人的生息,我要强大。
那一战也教会了我什么叫卑鄙,什么叫狡诈,就当时来说,我再也没有挑战这群人类的实力了。我只能跟踪监视它们,当我看到那头大老虎时我知道,我又有机会了。不过没想到的是另一个幽魂大部落竟然趁火打动,非但不帮我们对付这些人类,还想把我和我的族人当作它们提升等级的养料。不过托那些人类的福,我们逃脱了,还用那些人类对付我们的法子对付那些蠢材们,我们四个族人一共干掉了它们十个幽魂,哈哈哈,这可大大地提升了我们四个的实力,我们有了和人类战斗的本钱。回想那阵真是苦啊,我们四个,还两个是新手,面对十七个成员的大部落东躲西藏地跟人家打游击战,一天消灭一两个,最后以一次以四对六,一举攻下了那个部族的尖兵队,当时我们的战绩是威振‘鬼打墙’啊。哈哈哈,我也是那一战成名,不过成名的副作用就是我的对手更多了,也更强大了。众矢之的的日子不好过啊,所以后来我做事就低调了。
当我们再次去找那些人类时,我又访问了幽狼部落,那个拥有二十八头成狼的部落竟然只剩九头幽狼了,中间还有六头是幼狼!是我害了它们呀。想我们七幽魂,凭实力比它们二十头狼要强吧,但我们打不过的人类在它们手上给打残了,团结才有力量,这让我更有了统一幽魂界的决心。
接下来我打了个翻身仗,在‘深草湖’边那三个楞头青把营地扎在兽群喝水的路上,哈哈哈,还挖了陷阱,我才不会再上你的当呢,我用新学到的‘噬魂术’把那群笨牛给迷了,第二天让它们给我打了一仗,把那三愣头青弄得灰头土脸的,哈哈,一个字,爽!如果当时‘噬魂术’练到了最高级,能把那三愣头青给直接摄魂了那多好啊,也不会倒过来被它们弄得没面子了。
三个人类小青年带着一头鹿进了‘昏睡丛林’,多好的机会呀。我知道,它们会被迷倒的,我等着收人就是了。在我觉得,接下来的一切尽在我的掌握,那三个人很显然是我的奴隶了。是的,是奴隶,我和九幽它们探讨过,与其把它们杀了,不如让它们为我服务,用‘噬魂术’撑控它们的灵魂,让它们给我修堡垒提高我们部族的防御力,带它们狩猎,以它们的能力加上我们的能力应该很容易捕到高级的动物,如熊啊,虎啊,那些也是提高能力的食物啊。
进入丛林的第一天,我没让他们睡好觉,我知道它们的营地外围会有魔法结,报警用的。我就让你们老听警报,看你们怎么睡。闹了它们一宿,第二天,也是最关键的一天,丛林深处的‘雷公草’会给我们帮忙的,我也看到了那些草实在是给我们帮了忙,它们迷迷糊糊的表情让我放心地去休息了,毕竟那时是白天了,即使有魂核的保护,能抵抗白天的伤害,但能力的下降使我不得不去休息。真的,我从没想过它们竟然能够不受‘昏睡丛林’的诅咒。当晚,我们找着了这三个人的营地,根据以往的经验,它们应该全昏过去了,但看到了它们搭得往整齐的营地,我还是很小心地让我的三个兄弟去引些‘梦魇兽’来趟一下。九幽和三魂很老道也很运气,而另一族人,却没那个运气,被自己带的‘梦魇兽’围在了中间,它折那了。唉,优胜劣汰,就当是前进中的经验教训吧。
我吸食兄弟的气息时三魂看我的眼神那么的惊恐,我知道它是惧怕我,因为我是从它手上抢过去的,变强大,谁不愿呀!我满足了一下三魂的意愿,把剩下的给了它,毕竟以后还有很多地方要它出力的。呵呵,看它当时感动的样子,那一刻我明白了恩威并施是多么的重要!
其实,九幽对我很不满,因为曾经它的实力比我强,现在做老大却是我,我成了最强者。我也知道它一直有取我而代之的想法,不过我不会给它机会,我需要它的力量与头脑,所以我也不会除去它。不过我要给它一个竟争对手,那就是三魂,虽然三魂没它强,但三魂是我一手从新生带过来的,它比九幽更忠心,特别在我给了它提升的机会后。我曾经听说过,任何一个王朝都是有朋党的,而作为一个英明的王者,它不是消灭朋党而是巧妙地利用朋党。我要给九幽培养一个竟争的对手,给我以后的王朝打下对立的两个朋党的党魁。我注定将是伟大的王者!说远了,说远了。
那些人类很让人惊讶,白天明明都迷迷糊糊的了,但晚上却那么的精神,难道真的有神助它们吗?更让我心里感到一点恐惧的是它们竟然问起‘风木的坚果’的事来,难道它们也知道幽魂的秘密吗?不过当时凭我们三个的实力,我还是相信我们完全可以打败它们,把它们掳回去做奴隶。现在看来,如果不是中了陷阱,我们还是有能力轻松搞定它们的。这中间我不明白,那个被我一剑劈倒的小子明明是受了不小的伤,但怎么瞬间就爬起来再战,而且表现得比前面更强大?而那个阴险的小子,躲在后面射冷箭的,却也能缠住九幽和三魂一会,我可以肯定陷阱是它设的,只有那么阴险的人才会有那么阴险的点子。那时我的心里是多么希望有一个统一的幽魂界啊,那样我就可以全力以赴,跟它们决死一战,我就不会有后顾之忧了,不怕受伤后给人当点心。我就会成功打败那些人类!
当然,有仇不报非君子,我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那几个人类的。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在‘昏睡丛林里’对它们展开了无尽的骚扰。我也给它们设下了些陷阱,可惜作为王者,设陷阱不是我擅长的,除了给它们添了点麻烦外也没造成它们的伤害。不过最终,在不懈地斗争中我们把这三人类赶出了丛林。所以说,最终的胜利还是我们的。
说实话,那一战是我毕生最惨的一战,但那一战却是我以后纵横天下的基石。当时的情况是九幽和三魂都伤重不能再战,纷纷的落石和檑木从我头顶砸下来时我就知道,不管怎么样,我们要退了。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脱离场,其实那时我还完全有能力打败那个壮小子,但重伤不是我所能承担的。我们周围还有几个幽魂部落,它们拥有七八个到十多个族人,它们不介意把我们当成成长中的好补品。现实也是这样,其后两个大部族先后伏击了我们的营地,不过事实告诉它们,它们错了,很遗憾它们面对的是幽魂王者。以幽魂作为补药,九幽、三魂用了半个多月才养好了伤,那些天真地是累死我了。我拉来了幽狼部落,又招到了二个新转生的幽魂,我们扫荡了几个打我们主意的大部落,运用从人类那学来的狡诈,让我再没碰到更惨的战斗,我也开始了争霸幽魂界的征程。
(记者)这么说来,潇洒先生,可不可以说你这个‘年度悲情人物’也因该算作‘年度幸运人物’了。看来凡事都有两面性的说法还真是对滴呢。
(潇洒)是这样的。
(记者)好,由于时间关系,这次的访谈就到这了,这里我们再次感谢幽魂王潇洒先生,感谢它跟我们一块分享了它的成长过程,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到,要成功,必须先做个阴险的坏蛋!唉哟,潇洒先生,这不是诱导他人走上歪道吧!在此我郑重申明,以上观点切忌模仿,本公司将不对此事负法律则任。
第一卷 前路 第十二章 阳光真好
知道吗,‘昏睡丛林’的几天真的不是人过的日子!小歌回想起来都心惊肉跳地。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看他们哥几个不顺眼。白天要赶路,可那些野猪啊,丛林箭猪呀,那些个食草的,杂食的猛兽就是跟他们过不去。晚上呢,却没得休息,老有梦魇兽闯进他们的营地,踏爆他们的魔法结,还要无休止地对他们发起攻击,甚至今天早上‘昏睡丛林’的边界上竟然还来了只豹子,乖乖个咚,不让人活了!不过它除了留下了自己的豹皮、豹肉外这可怜的东西再没得到什么。
几天的艰苦跋涉,几天叫苦连天,总算爬出来了!小歌带着叶知秋和飞戈终于在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出现在‘昏睡丛林’外面宽阔的草地边缘。‘昏睡丛林’对面的草地,起伏着的几点‘瘌痢子’山头。葱葱荣荣的树林间隐隐着鲜活的生命,大概是‘昏睡丛林’特有的香味的驱逐了森林边缘几里内大型的猛兽,草食者在这里自由地徘徊,显得自信而又从容。看着头顶的艳阳哥几个兴奋得不成样了,提起劲头奋力赶了几公里路,爬上了现在的这个山坳,这里有一个无名小湖,到了这湖边,几个是“不走了,打死也不走了!”,哥几个放下包袱,依水安营傍树扎寨,点起了篝火挂起了豹肉,温馨啊!终于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有地图真的好呀!找地方都不费劲的。
从而他们得到了难得的休憩。
午后的阳光很有活力,照耀着山间小湖上鳞鳞的金色水光。湖畔几丛高大的紫杉,窄小而尖锐的腊状树叶闪着油油的亮光,飓柚树也在湖畔丛生,不过它可没紫杉内敛的心性,整个树冠夸张地伸展着,像是要遮天避日却也只能挡住一隅阳光。清洗了一身辛劳的小歌懒喇喇地趴在草地上,看一只花鼠子正偷花窃草,使劲地把自己给养肥了;看旁边两只屎壳螂在拼命地滚着粪球;看头顶上蝴蝶闲得无聊互相追逐;看些小昆虫也躲草丛里或闲逛或忙碌着。飞戈呢,松树般地立在湖畔,以一定的韵律地做着深呼吸,他在练‘宠达’,感受的是自然的气息,体验的是体内蓬勃增长的气力。而叶知秋更是一幅臃懒样,半依着小鹿,坐卧在那张豹皮上,享受着几天来难得的安宁,舒服呀!
叶知秋,小歌和飞戈遥遥地观看一幕一声色俱佳的追逐,在不远的远方,鬣狗一族四散地跑开了,它们瞧上了一头黄羊,平原上的羊群开始了奔逃,如果单纯靠奔跑,鬣狗不具备追逐黄羊的实力,但这些老狗是很好的猎人,对目标,它们发起了连续地围追堵截,以家族的力量,它们捕获了猎物,挣取了家族一天的所需。鬣狗不会猎取超过它们需求的猎物,这是个潜规则,因为它们知道得到和付出会成正比,而剩下的肉会被别的肉食者吞食,它们不会给别人做义工。任何凶猛的野兽都会这样,而且,它们也不会滥杀它们眼中的食物,因为那些都是明天的口粮。它们都是猎人,精明的猎人。
豹肉的香味引得一群鬣狗在不远处的营地外游荡,这些家伙是贪婪的,闻到了烤肉的香味就再也不愿远离营地。单个鬣狗胆小而又懦怯的,但成群的鬣狗它们却是不容轻视的一种存在。对这些东西,打是不行的,跟据经验,这些东西是要用来赶的。这个光荣而又坚巨的任务无可非议的落在了小歌头上。没办法,飞戈是大厨,不能离开,而,总不能让小鹿去赶鬣狗吧!至于叶知秋,这种危险的活你们怎么好意思让女孩子去干呢?于是,草地里响起了一种变味的狼嗥,然后是小歌夸张地奔跑,手持两枝树枝,作展翅状,‘翱翔’在青草地上踩着地皮‘呼啸’而过。真值得怀疑,他的这些动作会把鬣狗赶跑呢还是会引来更多的鬣狗。
“哥,下面我们往哪走呢?”
“嗯这个呀,咱们看看地图吧。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而这片草地叫尖叫草原,嘿嘿,怎么叫这么个名字?只有十几公里宽,穿过这片草地,这里,就是现在正对着我们的那片森林,这片可是巴珠森林的最高山峰所在地,叫狮狼山,我们那张老地图标注的森林小道就在那里消失了,沿着山梁往上走,翻过山的那一面再大概百十里有一道标注出名字的小溪,叫呜咽小溪。从巫荫山到呜咽小溪,这一大片合起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就叫‘仙踪架’。从地图上的标注看,呜咽小溪是巴珠森林的一条分界线,用地图作者的话说,呜咽小溪里面是内巴珠,而仙踪架能及仙踪架外的飓柚树产区是外巴珠,真搞不懂怎么有这样的刬分……。”小歌把着地图趴上面指手画脚地比划着跟叶知秋和飞戈解说。
“小歌,我们可不是来探险来玩的,我们是来找‘风木的坚果’的,说说看到哪些地方去找坚果才是正题。”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路上好新鲜爱打听,爱清幽雅致,喜欢猜测妄想的是她,好不容易说点新鲜的吧,她就要给你来实际的,真是!
“好的,看这地图,注意了,看到没有,那个三角状的树代表的不是飓柚树,唉哟,别捏我!真不是飓柚,这个三瓣状的树才是代表飓柚树的。”小歌为他的不简明勒要付出了点代价。“所以了,我们所在的这片尖叫草原上有四处飓柚林,都是些小山包,第一处就我们所在的这个山坳北边这个山头了,第二处,在东边这个山头,太概有三十多里地吧。秋姐不用点了,中间这些零星的树代表的是小丛的飓柚树,我们总不能一棵树一棵树地满草原找去吧。第三、四处在对面森林的边缘,我们先在这里找,然后直接插过去,如果找不到也就只有过狮狼山了,看地图中间这片可是很大一片飓柚森林呢。不过这地图有点怪,中间怎么那样画……。”
“好吧,就这样吧,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坚果。”叶知秋心里头大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回到草市后我要连逛它两天街!“对了,我们在草市镇卖的面具呢?明天我们戴着面具去找坚果吧。”
哈呀,真是天才美女的想法呀!小歌和飞戈面面相觑,秋姐这是怎么了,发什么神精!不过戴着面具走露还真好玩呢。小歌他们三个终于在操劳了那么多天后得到了一个安稳的夜晚。多么惬意啊!难道只有在经历了风霜雨雪后才能感受到温暧的阳光吗?而为了找坚果,他们又在这个无名湖边渡过了两天,美好的两天,小歌利用这难得的时间终于做了件有意义的事。
那就是和飞戈一块砍倒了株紫杉,这可真是个好东西,虽然说紫杉分布很广,也有多个品种,但它们却不常见。对小歌来说,更重要的是,紫杉是最理想的制弓材料,传言中,攻击力最强的阴格兰长弓都是紫杉做的。就是用这两天时间,他挑了上好的紫杉木,放干,给每人做了一张手弩,本来有三张短弩,可让木卫一老人带去防身了。当然,最好的木料让小歌给留起来了,这个小财迷把它当宝贝扎成一捆放进了空间手躅。有上等的紫杉木,加上豹筋做的弦,手弩还像那么回事。然后又削了几十支紫杉弩箭,没办法,没有铁质箭头,只好把箭头丢火里一烧,然后削尖了就成。有了手弩,虽然射程不远,但使用很灵活,在森林里,对近身的野兽也有不小的杀伤力,可以说再进森林时安全多了。小歌的箭现在就成了问题了,这么些天来,身上就剩54支‘十字飞歌’了,精铁箭都以耗尽,亏的他每次战斗后就找箭,早知道应该买他几百支好了。现在削木箭吧,那个的杀伤力是太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