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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蛇再起之国术无敌-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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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真觉的这个地方就是中国古代,但是每当看到没有月亮的夜空,又在时时刻刻的提醒着我,这里是天河星球,并不是地球。
我站起身体,天河和天福站在我的身后。
“一会跟紧了我!”我拿起自己的长矛,虽然比家里的寒铁金龙枪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闪着寒光的矛头,桐油薰过的枪杆,也算是一件合格的武器。
“是!”
“嗯!”
天河和天福两人都有点小小的紧张,他们虽然修炼有内功,但是十二正经未通,毕竟不会武技,再说他们也就十五岁左右,第一次上战场,不紧张才怪呢。
说起来,我的灵魂有多少岁了,自己都不知道,因为我懒的去算。
但是对于杀人,我却根本不陌生,在地球上,枪林弹雨都经历了,这种面对面的厮杀,对于习武之人,更是一种最理想的厮杀方式。
我平端着长矛,站在这个小山坡的石屋前方,看着远处大金帝国的骑兵,身体的血液在慢慢的沸腾。
霍去病?李广?吕布?关羽?赵子龙?李元霸?秦琼?罗成?杨家将?岳飞?
地球上中国历史上一代一代的名将,在我的脑海之中闪过。
嗡……
我的身体突然一抖,同时左脚朝前迈了一步,矛尖乱颤,身体周围的空气出现一阵涟漪。
一股豪情在我的胸中涌动!
满腔的热血在我的身体内沸腾!
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
毫无征兆!
也许是儿时的一个英雄梦!
天河和天福两人仿佛受了我的感染,紧握钢刀的手虽然仍然在不停的颤抖着,但是他们两人的目光之中却有了一丝坚定。
柴火点燃了,因为上边有青草,所以冒出滚滚的浓烟。
高森跑了回来,他看到刚才他训练的那十五个人都缩进了石屋之中。
“出来,都出来给我例队,你们躲在里边,一会大金的骑兵上来了,你们一个都别想活,就让人活活用烟薰死,用火烧死吧。”高森在那里大吼大叫。
嗒嗒嗒……
远处大批骑兵继续朝前涌进,仅仅只有九名骑兵分离了大队,朝着我们这个沙漠边缘的岗哨疾驰而来。
高森仍然在那里竭斯底里,而大金帝国的那九个骑兵已经离我们岗哨越来越近。
五百米、二百米、五十米!
嗖嗖嗖……
九支箭全部朝着我射了过来。
我双眼一眯,手中长矛就摆动了起来。
啪啪啪……
准确无误的九下,将射来的九箭全部的打落在身旁。
“去死吧!”他们射完一箭,以战马的速度,五十米的距离,瞬息就至,当前一人,一催战马,手中斩马刀,当头朝着我劈了下来。
我身体一动未动,内功突然涌入长矛之中,然后双臂一摆,长矛当棍,朝着自己左侧斜抽了过去。
嘭的一声巨响。
此人的斩马刀离我的头顶还有一尺的距离,他坐下的战马已经到了我的眼前,但是我的长矛已经抽在了他的身上,同时也抽在他的战马肚子上。
扑通!扑通!
噗的一声,他嘴里鲜血狂喷,随之一头栽下了马背,与此同时,他座下的战马,口吐白沫,也倒在地上。
但是我的长矛也废了,因为我的内功涌入,虽然瞬间产生了巨大的力量,但是木质的矛杆根本承受不了我内功的催发,于是抽在此人身上和他的战马上之时,已经化成了木粉。
“我的寒铁金龙枪在这里就好了。”看着满地的木粉,我心里暗叹一声。
唰!
耳边响起刀风之声。
“少爷,小心!”同时背后响起天福的声音。
我听音辨位,身体朝着左侧就倒了下去,同时左手抄起刚才那人的斩马刀,唰的一下,贴地就是一刀。
噗噗!
第二名骑兵的战马的两个蹄子被我砍了下来。
嘶……
战马一声惨叫,马失前蹄,巨大的惯性真接把这人给甩了出去。
扑通一声,摔在我身后五米之外的天河和天福两人面前。
“看什么,宰了他!”我转头朝着他们两人吼了一嗓子。
天福先是一愣,随后扬起刀,对着摔在地上这人,就砍了下去。
噗!
血溅了他一身。
噗噗噗……
随后天河闭着眼,拿着刀就是一通乱砍。
我不再搭理他们两人,因为后边的骑兵已经冲了上来。
骨碌碌!
我一个侧滚,躲过了第三骑的砍杀,随后身体从地上弹射起来。
嗖!
我身体猛然跃起,双手握着斩马刀,内力急速的涌入其中,斩马刀瞬间闪耀出一道淡淡的金光,当头朝着第四骑上的骑兵砍去。
这人本来想用长矛刺我,看到我突然从地上跃起,并且凌空朝他的脑袋砍来,于是急忙双手握紧长矛杆,朝上一架。
咔嚓!
噗!
他的木制长矛杆碰到我的闪着金光的斩马刀,立刻断成了二节,随后他的脑袋就被我劈成了二半。
扑通!
他的死尸从战马上摔了下来,而那匹战马则一扬蹄子跑开了。
铛铛铛……
背后传来兵器碰撞的声音。
天河、天福、还有高森三人,此时正一起对付着冲过去的那名骑兵。
我眼睛的余光朝后瞥了一眼,发现那名骑兵已经从战马上摔了下来,马蹄子好像被天福一刀给斩断一根,此时他正在用斩马刀抵挡着天河、天福和高森三人的攻击。
看样子,用不了多久,此人也是必死无异,毕竟不是内功修炼者,以一敌三,存活率基本上为零。
这一碰面,四名骑兵就算是完了,后边的剩下的五名骑兵接踵而来。
铛!
我左手斩马刀朝前一架,挡下了第五骑的劈杀,同时瞬间右肘金光一闪,嘭的一声,一肘直接撞在他的战马脖子上。
嘶……
战马惨叫,朝前猛跑几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同时那名骑兵因为巨大的惯性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还没等他从地上爬起来,我的左手斩马刀,嗖的一声,脱手而出,朝着后边就射了过去。
噗!
正中他的胸膛。
咳咳……
此人嘴里冒血,低头看了一眼扎穿自己胸膛的斩马刀,然后一头瘫倒在地,死了。
唰!
我脖子处汗毛炸起,第六骑的刀锋已然临身。
于是我的身体朝下一蹲,同时两腿蓄力。
嗖!
头顶上的几根头发被削落,刀锋刚过,我的身体猛然一跃而起,直接跃上了他的马背。
咔嚓!
还没等这人反应过来,只听咔嚓一声,我双手扭断了他的脖子,同时右手夺过了他手里的斩马刀。
战马仍然朝前方疾驰,可惜我不会骑马,于是只好身体一跃,从战马上跳了下来,我的后边那人手里拿着一杆长矛,朝着我的后背就捅了过来。
我双脚刚落地,就听到背后嗖的一声,矛尖刺穿空气的尖锐声,于是我的身体就地一滚,跟第七匹马擦身而过。
嗖!
噗!
扑通!
但是这第七名骑兵刚刚跟我擦身而过,突然一个带血的矛尖从他的后背刺了出来,随后他的身体就栽到了马下。
原来天福捡起一条长矛,直接将这名骑兵给射下马来。
铛!铛!
我站起身体,挡下了最后二名骑兵的劈杀,最后一匹马从我身边跃过的时候,我突然一转身,伸手抓住了它的马尾巴,然后身体一跃,凌空而起。
这人也是厉害,听到后边有响声,于是身体一转,手中斩马刀朝着身后就划出一道寒光。
本来我手中斩马刀劈向他的后背,此时看到寒光一闪,于是我手腕急转,刀锋朝着右侧劈去。
铛的一声,我挡下了他的攻击,但是我同时也失去了斩杀他的机会,战马疾驰带着他朝着远方而去。
剩下的这两名骑兵,此时心里已经胆颤,那还敢再来一次冲刺?两人脚上马刺一刺战马的肚子,一阵疾驰,朝着远方而去。
嗖!噗!
嗖!噗!
但是还没有跑出五百米,突然两支利箭凭空出现,射穿了他们两人的身体,随后两人的身体栽到了马下。
“嗯?谁这么好的箭法?”我心里暗暗猜测道。
不过没过多久,我就知道是谁,原来是越曼春,她不知道何时潜了回来,一直埋伏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刚才她两箭干掉了准备逃命的那两名大金骑兵。
高森此时有点傻眼,九名大金帝国的精锐骑兵,仅仅一个冲刺,就被我们全部干掉了,这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能想象的事情。
按常理说,这九名骑兵杀我们这一小队边军绰绰有余,即使全是老兵,二十名步兵对上九名骑兵,也是九死一生,所以当他点燃烽火的时候,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死人,想着只要死之前,能干掉一名大金帝国的骑兵,就算是赚了。
但是现在……他此时张大了嘴巴,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们一人没死,而九名大金的骑兵却是全部身亡。
“天河、天福,把没有受伤的战马牵回来,死了和伤了的战马宰了吃肉,这都一个月没沾点荤腥了。”我对旁边的天河和天福两人吼道。
“好咧!”
“是!”
此时钻进石屋子里当驼鸟的十五名庄稼汉也走了出来,开始帮着抬死马,然后扒皮的扒皮,切肉的切肉,烧水的烧水,准备煮马肉吃。
越曼春背着弓箭走了过来。
“箭法不错!”我看了她一眼。
“哼!”她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几分钟之后,高森才算是反应过来,那种大难不死的喜悦涌入他的心头。
“你,你,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走到了我的面前,结结巴巴的问道。
“报告队长,我叫李潇云,是你的士兵!”我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呃?”高森神情一愣,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自然不能告诉他我是谁?所以只能跟他东拉起扯起来。
第216章 杀敌胆为先
我们大队在这片草原上一共设有三十六处岗哨,一共七百二十人,大金帝国的这次突袭,七百二十人只活下了不到一百人,除了我们岗哨无一人死亡之外,其他的岗哨基本上全部毁了。
大金帝国的骑兵摧毁前沿的三十六个岗哨之后,又对我们的大队部进行了一轮突袭,不过大队部早就得到了消息,所以有所防备,令大金帝国的骑兵并未占到什么便宜,于是随后他们就撤走了。
这次突袭过后,高森带人回了一次大队部,又拖回来一个月的口粮,并且还带回来一个消息。
“以后我们小队的小队长就是李潇云!”他回来之后,召集起所有的人,然后大声的宣布道。
这一次高森回到大队部,找到了中队长,把这一次厮杀的经过说了一遍,并且请求辞去小队长之职,由我来继任。
中队长田克杰听完高森的报告,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同时眼睛之中闪过一丝不相信的目光,不过他也懒的仔细盘问这种事情,一个小队长,特别是岗哨的小队长,对于他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大金帝国的骑兵突袭一次,基本上就要换一次,所以高森既然不想做,他也不免强,就同意了高森的请求,让我当这个小队长。
“报告小队长,请您训练我们,让我们在以后的厮杀之中生存下来。”高森宣布完之后,就回到了队列之中,然后高声对我喊道。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当什么小队长的意思,如果我想当官,爷爷李雄山一句话,以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中队长是绰绰有余,再特权一点,当一个二千人的大队长也不是不可能。
高森其实是真心诚意的,昨天我一个人迎着大金帝国的九名骑兵冲了过去,光是这一份勇气,就令他肃然起敬,随后一系列的冲杀,更是让他目瞪口呆。
他知道自己就是对付一名骑兵都是困难重重,迎着九名骑兵冲击,那根本上跟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我不但顶住了九名骑兵的冲锋,并且还亲手宰了四人,从而给他们和越曼春提供了击杀剩余大金帝国骑兵的机会。
其实我推崇地球上中国古代的一句话: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猛将,必然要从小兵做起,但是令我没有想到,才做了一个多月的小卒,就变成了小队长,看样子自己还推脱不了。
我看着十几个人殷切的目光,心里有点激动。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子看我,因为其他的岗哨都是损失惨重,几乎刚刚征调上来的新兵,基本上已经损失殆尽,全部阵亡。
而他们在石屋里看到了我跟大金帝国的骑兵搏杀的整个过程,所以他们知道,这一次他们能苟活下来,全凭我一个人的力量。
谁没有带兵打仗的梦想?我想只要是男孩子都有这么一个梦想,我也不例外。在地球上的时候,除了习练国术,做着大侠梦之外,就是想象着策马驰骋,征战疆场。
“大家想不想活命?”我思考了一下,大声的对他们询问道。
“想!”
“既然大家想活命,就要先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沙场事,男儿事,退一步是死,进一步也是死,为什么不死的慷慨激昂一些?”
“胆气壮,则身不僵,身不僵,则命活矣!”
“两军对垒,胆气在先,如果没了胆气,则你的身体就会发僵,动作就会变缓,生死搏杀之中,对方出刀的动作比你快一线,那就是生死之隔,明白吗?”
看电视剧的时候,战争片之中,常说这么一句话,越是害怕,你死的越快,不是没有道理,冲锋的时候,你心里害怕,畏畏缩缩,身体移动缓慢,百分之百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因为别人都在急速的奔跑之中,速度越快,被打中的机率越小,你因为害怕,身体发僵,移动缓慢,就很容易被击中,从而阵亡。
战争,就是拿出人类一切的邪恶,将对方的身体撕碎、咬碎,没有胆气之人,都是先死之人。
随后的日子里,除了简单的刺杀动作,我开始让他们每天早晨跑步,然后教他们马步,并且我费尽力气活捉了几只野狼,然后又让他们砍了一些树木,围起一个大约十平米的场地,给他们练胆量。
我先把天福赶了进去,然后放进去一只饿了一天的野狼。
天福从小被我练了出来,所以野狼朝他身体一扑,他侧身躲闪的同时,手中钢刀一招海底捞月,划破了野狼的肚子,当这只野狼从他身边扑过去之后,哗啦一声,内脏掉了一地。
“把狼头给我砍下来!”我对里边的天福吼道。
噗!
天福上一次杀过人,所以毫不犹豫,一刀就斩了下去,将这只野狼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不错,过关!”我大吼道。
其实我让天福先上,就是先给大家做一个示范。
第二天,天河被我赶了进去,天河虽然上一次也杀了人,同时他从小修炼内功,身体的力气不小,但是这种一对一的厮杀,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考验。
特别是野狼被饿了一天,看到天河就露出了獠牙,吼吼的低吟着。
天河双手握刀,身体轻微的有点颤抖,不过他的眼神还算是镇定。
嗖!
野狼扑了过来,巨大的獠牙朝着他的脖子就咬了过来。
唰!
天河双手握刀,朝着扑来的狼头就砍了下去。
嘭!
钢刀砍在狼头上,溅出一丝血痕,那只野狼也惨叫了一声,但是并没有当场死亡,并且它的脑袋也没有被一刀劈成二半。
狼的脑袋是最坚固的地方,有铜脑袋之称,天河的十二正经还没有打通,所以内力无法贯通双臂,涌入钢刀之中,自然无法劈开它的铜脑袋。
不过天河的力量很大,强大的劲力直接将这只野狼的身体砸在地上,发出嘭的一记响声。
但是这只野狼十分的凶残,脑袋的皮已经被斩开,强大的劲力也把它砸在地上,但是它的身体刚一落地,贴地就窜到了天河身前,张口就咬在天河的脚踝上。
哎呀!
天河惨叫一声,同时手中钢刀朝下一斩,噗的一声,硕大的狼头就被他斩了下来,不过他的脚踝上也留下了一排狼牙的血痕。
啪嗒!啪嗒!
天河的脚踝上流着血,让他的脸部肌肉一阵抽搐,脸色也有点发白。
刚才如果他不害怕,一刀将野狼砸在地上之后,马上下斩,也许就不会被咬中了。
“过关,出来吧!”我打开门,天福马上把他扶了出来,开始给他上药包扎。
“明天轮到你进去,想要成为我李潇云的兵,这是最低的要求。”我把手指指向高森,然后开口讲道。
“是!”高森毕竟是老兵,一挺胸脯回答道。
随后的日子,除了简单的刺杀、跑步和马步训练之外,就是野狼的练胆训练。
一个受伤的老兵,其价值是可以顶十个新兵的,虽然我搞的这个野狼训练,不能跟真正的战场相比,但是至少能让他们在下一次的厮杀之中,不再像上一次那样,只当一只任人宰割的鸵鸟。
高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野狼头给斩了下来,同时他肩膀上被咬了一口,大腿上也被咬了一口,同时胸前被狼爪子划了三道血口子。
“过关!”我把高森放了出来。
其他人看着高森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十分的难看,特别是明天要进场的那人,身体现在就开始抖动了起来。
人类求生的本能是无穷的,十五名仅仅受了不到二个月训练的庄稼汉,三人当了逃兵,不过第二天,就发现了他们的尸体,而剩下的十三名士兵,四人被野狼活活咬死,我并没有出手制止,剩下的九人,全部浑身是伤的将野狼干死,其中一人生生的用牙齿咬着野狼的脖子,咕咚!咕咚!喝起了狼血,直到这条野狼死掉他也没有松口。
经过野狼的生死训练,剩下的这九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人心里的变化,会引起其精神面貌的变化,他们终于有了一点强兵的样子。
现在加上天河、天福和高森三人,我手下一共有十二人,加上我一共十三人。
至于越曼春,她就从来没有参加过训练,仍然早出晚归,不知道在沙漠里忙活什么事情,我也懒得询问。
因为我一直认为战争是男人的事情,我不需要她这个女人的参加。
现在除了修炼之外,怎么样将他们训练成不怕死的猛士,成了我现在的主要目标。
野狼训练仍然继续,这样可以增加他们的实战能力。
我甚至于给他们看过经脉,可惜包括高森在内,他们十人都是人脉,无法修炼内功,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我还会形意拳,他们十人我已经开始教授他们三体式桩功,不为别的,只为了增加他们的劲力。
练了三体式桩功,可以整合全身肌肉的力量,叫做整劲,这样一刀一矛打出去,其威力将大大加强。
效果是显著的,所以他们越发用心的练习起来。
第217章 大场面
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我一直盼望着大金帝国的骑兵再次出现,也好检验一下,我这三个月的训练成果。
但是没有等来大金帝国的骑兵,却等来了参战的消息。
离我们大队的驻防区,五十里外,另一支大队遭受了大金帝国骑兵和步兵的攻击,这一次大金帝国的人数有一万人之多,二千骑兵,八千步卒。
所以西边战线罗允将军,调集了十五个大队,总计三万人马,前去迎战,以免大金帝国的士兵窜入内陆,迫害天君帝国的城池和百姓。
我们大队因为离的近,所以被最先派了过去。
越曼春没有回来,我也懒的等她,带着人前往中队驻地报道。
中队长田克杰早就把上一次大金骑兵突袭,我们岗哨未伤一人的事情给忘了,其实像他这样的中队长,有时候运气不好,一年能换五、六个。
集合好队伍之后,他清点了一下人数,我们小队少的人,我早就做了死亡报备,所以并没有引起他的怀疑,不过他的目光还是在我们小队的队员身上扫了一遍,因为他发现了一丝特殊的味道。
“这个小队的队员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血腥味,并且看他们的样子,脸色平静,也不像其他小队的队员那样身体发抖,难道都是老兵?不可能啊,我们整个大队都是新兵蛋子,除了小队之外。”田克杰思考了一下,随后就把这个问题抛到了脑后,因为他们这一次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一个未知数,考虑太多根无没有必要。
“出发!”清点完人数之后,他大吼一声,带着我们这不到二百人的中队,朝着大队部汇聚而去。
大队的清点倒是很快,每个中队报一下自己的人数,再跟册子一对,然后就浩浩荡荡的开拔了。
十天之后,我终于见识到了三万人的大场面。
罗允,内功八层,这一次他集结了三万人马,准备跟大金帝国来一次小规模的决战,如果这一战胜了,至少二年之内,大金帝国不敢再来突袭我们。
我带着手下十二人根据中队长田克杰的旗语,站好了自己的位置。
三万人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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