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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农民-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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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暖和,湖边的野草、灌木,愈发的茂盛。有玉印的影响,各种植物,都在迅速生长。
湖边道路两旁,草丛已经可以淹没人的腰身。
这让农场的保洁人员分外苦恼——像以往,农场的中间区域,都必须要进行修整。以前草木不够茂盛,修整起来便捷的多。但现在,就困难了。
林泉不得不购买了更多的机器和招募更多的保洁人员。
不过草木之中,也有趣味所在。
周禹跟蒂娜走不远,一个绿油油的小家伙,从路旁的草丛里飞出来,翅膀闪动着,约莫想飞到路的另一边,但力有不逮,跌落在路中。
周禹蹲下来,细细一看,是一只螳螂。
不由嘿嘿笑着,伸出手指捏住了这家伙长长的脖子,任凭它双刀翻飞,也无可奈何。
“你抓这小东西做什么?”蒂娜也蹲下来。
这螳螂碧绿碧绿的,只有肚皮略显黄白色。薄如纱的翅膀覆盖在肥硕的肚皮上,连着长长的脖子,然后一只三角脑袋下面,一双刀齿开合挥舞。
“你不知道。”周禹把这只比普通螳螂要大一圈的家伙拿到眼前,笑对蒂娜道:“我小的时候,它们可是我的乐趣所在。”
“你知道,我从小家里条件不好。”周禹略带回忆之色:“别人家的小孩能玩各种玩具,我没那个机会。”
“所以,田野山林,才是我的乐园。”
“我家乡那边,是温带,这时候的话,螳螂应该还没孵化出来,一般都是在夏季,才能看到它们的存在。这边气候好,或者有神秘元素的影响,这些螳螂现在都这么大个了。”
“我那时候在房前屋后的桑树或者瓜藤、果树上,往往会捉到螳螂。我们那边,螳螂如果按照体型来分的话,应该有两种。一种是跟我手里这样的,长长的个头。另一种,则是短粗短粗的。不过我更喜欢那种短粗短粗的,它身上的颜色,更碧绿的让人爽心悦目。”
“公的跟母的不一样,公的都是小家伙,母的要大的多。”
“还有一种褐黄色的家伙,往往在后山上能找到,个头更小。它们有时候扒在石头上,跟石头的颜色混淆,没有经验的,肉眼根本看不到,很难抓的。”
“抓到螳螂,我就把它喂养起来。”
周禹笑呵呵的:“我家屋后有一小片地,往往种着黄瓜丝瓜这些蔬菜,有栅栏围着,我就抓螳螂,把它们圈养在那里。每天放学后沿途稻田边抓蝗虫,回家放到瓜藤上,让它们吃。”
“我最喜欢这家伙捕食时候的模样了,它们如果发现了猎物,就悄悄接近,一点声响都不会有。然后会一动不动的观察一会儿,随即双刀好像闪电一样,一下子就把蝗虫夹住,任凭蝗虫挣扎,嘴巴凑上去就咬,不一会儿,就能把蝗虫咬死。”
蒂娜出神的听着,脸上带着微笑,仿佛跟周禹回到了那时候一样。
“说到蝗虫,”周禹伸出手指,挑逗了一下手中的螳螂,这家伙双刀一动,差点就抓住周禹的手指了。
“我们家后山,那时候吧,基本上家家户户如果有地的话,都会种植青豆,有一种蝗虫,最喜欢吃青豆的叶子!”
“这种蝗虫很大,最大的有**厘米长,浑身披着坚硬的黄绿色盔甲,飞起来一下子可以飞出十几米远。螳螂对付不了这种蝗虫。”
“我那时候就经常拿着个袋子,到后山去抓。抓的多了,就洗剥干净,主要就是留下胸口那一截,多加点姜蒜,用油炸了,虽然还有些腥气,但味道还是不错的。”
。。。
两人蹲在路边,津津有味的回味着小时候的生活,有周禹的,也有蒂娜的。
蒂娜小时候可厉害的紧,她八岁就一个人到野外生活,也不跟家里人说,吓得她老爸都报警了!
回来的时候,就被她老爸好好收拾了一顿,由此,还跟她老爸打了半年的冷战。
小时候的蒂娜,并不像其他富豪家的子女,她因为爱好,经常在她乡下爷爷家的牧场里生活。
对农场里的很多事物,都很了解。
不像其他的富豪子女,只知道花天酒地,不像那些连牛是什么模样都不清楚的糊涂蛋。
两人聊起来,倒是分外投机。
周禹笑道:“我们还从没像今天这样,说过小时候的事吧?”
蒂娜拢了拢耳畔的发丝:“是没聊过。”
这么聊了一阵,两人似乎更接近了。
周禹站起来,把螳螂小心翼翼的放在草丛里——这并不是怜惜一种虫子,而是怜惜自己的快乐回忆。
周禹觉得自己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往常里,要考虑这,想着那,小时候的快乐,都被压在心底。
自从爷爷出事之后,周禹就压抑着,心态似乎都产生了不小的变化。虽然说不上是好是坏,但毕竟于平素生活无益。
他觉得,自己应该更加放松一些。
仇恨不会淡去,但也不能让自己沉浸在其中!
蒂娜微笑着看着他:“亲爱的,每天都要快乐。”
“我也希望如此。”周禹哈哈一笑,一把抱起蒂娜,飞一样冲回了家里。
。。。
生活的快乐,往往蕴藏在最为渺小和平凡的事物之中。
螳螂是一个,或者钓鱼,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暂时而言,周禹并不忙碌。农场的扩大计划,有林泉操持,试验田里的种子,也才播下。
闲暇的时光,就充沛了。
第二天,林泉送来了三套衣服,周禹趁着蒂娜被折腾一晚上还没起来,就让巨石换上衣服,走了出来。
约莫是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巨石有些不自在,总是这里抓挠一下,那里扭动一下,脸上的表情很别扭。
不过碍于周禹的强硬吩咐,他不得不忍耐。
站在客厅里,周禹细细打量,不由满意点头。
这家伙,穿着一身黑色的短袖t恤,雄壮的身材将衣服完全撑起来,一块块钢铁般的肌肉印痕凸显,强壮的不可思议。
下半身是一条宽松的休闲裤,但即便如此,约莫也有些紧——这腿太粗。
“不错,不错。”
周禹打量了一会儿,满意的点了点头:“以后就这么穿,不能随便光膀子,知道吗?还有啊,上厕所要到洗手间,不能随地乱来!”
“哦。”巨石摸了摸脑袋。
“对了,”周禹看他一头长发,道:“还得把这头发给理一理。”
说着,就带着巨石出门,到美发店去,三两下,理成了板寸。
这样一看,就更加彪悍了。
理发师很是惊奇于巨石的身材,惊叹道:“这样雄壮,从没见过。”
“我保镖。”周禹哈哈笑道:“是不是看起来就很有威慑力?”
“肯定的。”理发师道:“往门前一站,就能让人止步不前。”
从美发店出来,周禹跟巨石道:“这一片果园,就是我的私人领地。短时间内,你就生活在这里。多多学一下这边的规矩,尤其是语言。。。”说到这里,周禹皱了皱眉。以巨石的智商,能学会英文吗?
他表示怀疑。
不过学不会也无所谓,反正巨石也不定会跟农场的工人能打多少交道呢。
“算了,学不学由你。不过一些生活上的东西,还是要琢磨一下。我带你去见个人,你就先跟着他一段时间。”
不由分说,跟巨石上了观光车。
观光车一下子好像被压低了许多——巨石的块头,实在太大。而且约莫密度也不小,整个人少不得五六百斤——要知道,周禹的体重,就超过了三百斤!
这是因为**密度太大的缘故!
要支撑起强大的力量,骨肉的密度如果不够大,动一动就要散架!
虽然刚才就坐过观光车,但巨石还是好奇的这里摸一下,那里摸一下,一会儿挠头,一会儿挠腮,坐立不安。
一路就到了北边林区,两人下车,绕过保安亭,走不远,巨石一眼就盯住了那群暖玉蜂的蜂巢。
“有蜂蜜!”巨石一脸惊喜,抬起大粗腿就要奔过去。
周禹连忙阻住:“这是我养的。”
“哦。”巨石的脸上,惊喜一下子不见了,舔了舔嘴唇:“很甜的。”
“我知道。”周禹翻了个白眼:“下次我给你些尝尝。”
“。。。”巨石一脸垂涎。
进入林区,茂密的丛林几乎遮掩了一切。巨石却像个坦克一样,轰隆隆的,走到哪里,哪里就碾压出一条路来。
挡着的树一巴掌扇断,脚下的草,要么一脚踩平,要么直接连根拔起,让周禹莫可奈何。
尤其遇到一群野猪的时候,这家伙一下子就兴奋了,一把抓起一颗大石头,老远就扔了过去。就跟炮弹似的,一下子就把一头野猪砸成了肉泥,连带好几头都被砸伤。
吓得这群野猪哼哼唧唧落荒而逃。
他还要去追赶,周禹不得不阻拦。
巨石挠头:“遇到野兽的时候都要杀死,它们会咬人的,把它们杀死,带回去,腌成肉干。。。”
第九十二章 只有累死的牛
“这里不用。”
周禹非常无语的摸了摸鼻子,语重心长:“我这里缺吃的吗?这些东西,都没有威胁性,不要管它。”
“哦。。。”巨石这才憨憨的点了点头。
行不远,穿过蛇谷的时候,巨石捏死了一条菩提蛇,让周禹又是一番说教。好在两头大蛇不在,要不然,非得跟巨石打起来不可。
不过估摸着,两条蛇不是巨石的对手!三拳两脚就要被打死!
要知道,连周禹面对巨石的时候,都在他身上,感受到一种压抑,两人要真刀真枪的干起来,还真说不好谁胜谁败,可见巨石的强大!
一路穿山越岭,很快,训练基地就到了。
巨石跟在周禹身后,一边打量着,一边走了进去。
两个守卫在门口的基地成员,也略略惊奇的打量巨石——这家伙,那块头,看起来就不是等闲之辈!
李斯特早知周禹要来,之前就通过电话,因此早早就在门口等候接应。
周禹跟他点了点头,带着巨石走进了基地。
现在的基地,愈发的完善了。
地面部分的各种训练设施,全部完备。就像坎帕斯曾说的,这里的训练设备,不比美国那些军事基地中特种兵的训练设备差。毕竟花了大笔的钱。
这里的成员,差的只是实战磨练而已。
而且地下基地,也逐渐成型了。李斯特告诉周禹,最多半年,地下基地就可完工。
来到训练场上,周禹看到基地的正式成员正在训练那些小家伙——从孤儿院挑选出来的合适的苗子。
有三十多个了。
岁数都不大,八九岁的算是大龄的了,小的只有六七岁。
每天早晚,李斯特都会宣讲忠诚条令,这是洗脑措施,潜移默化的让他们忠诚于周禹,让他们知道,是周禹,把他们从流浪儿解救出来,有吃有喝有未来,使他们心生感激。
这会儿,这些孩子按照年龄和训练的进度,划分为好几个小组,由不同的正式成员训练他们。
约莫是周禹来了,他们发现了,一下子就更有激情,表现更加激烈。
周禹微微颔首,这才跟身旁的李斯特介绍巨石。
“这是巨石。”他道:“是个非常强大的家伙。但他常年生活在深山之中,许多东西都不懂,我把他带过来,你给调教一段时间。”
李斯特不由再次打量巨石。
老板说他强大,那么他就一定很强大!作为受过洗礼的人,李斯特对周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而且这家伙的体格,一看就知道,绝对不可轻视。美国人,或者说整个动物界,看对方是强是弱,第一个就看体型。体型够大,往往具有压迫力,甚至能吓退对手。
“对了,”周禹又道:“他不懂英文,只会汉语。如果可能的话,你教教他。”
“可是老板,我不懂汉语。”李斯特不由道。
“总有懂得汉语的,如果没有,就找一个回来。”周禹淡淡道:“这不用我操心吧?”
“当然。”李斯特连忙回答。
周禹这才跟巨石用汉语道:“从今天起,你先跟他一段时间。他叫李斯特,记着他的名字。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能伤着人,知道了吗?”
“哦。”巨石挠了挠头。
把巨石交给了李斯特调教,周禹这才返回农场。
沿途的时候,顺手取了几罐蜂蜜,还带上了那条被李斯特掐成了两段的菩提蛇。又顺手抓了两只肥硕的野兔!
说实话,周禹自己都还没尝试过菩提蛇的味道呢。
至于野兔,说起来,自从玉印开始笼罩这片区域,各种野物逐渐增多,尤其是像野兔这样,繁衍迅速的野物,族群飞快壮大。
甚至于很多时候,都成群结队的到果园破坏,让靠近林区的菠萝园和蛇果园的负责小组忙碌了好一阵子。
前段时间捕杀了不少,这才遏制了这种趋势。
不过野兔的生存能力太强,估摸着,现在又该快要发展起来了。
这些家伙十分的肥硕,一身灰色毛,长长的耳朵,十分机警。要不是周禹非等闲普通人,要抓活的,很难办到。
除非用陷阱。
在美国,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是极好的。
主要原因很简单,是因为美国人很少吃野物!
他们觉得不干净。
绝大多数的时候宁愿花钱去超市买牛肉,买火鸡,也不会看上野外的野物。除非一些特殊的时候,比如专门打猎的时候,他们会吃一些猎物。
这样的情况,在大夏,是根本不存在的。
大夏的人,吃天吃地吃畜生,就没有不能吃的!
要是让大夏人和美国人换个地方,周禹想来,美国这片,要不了一二十年,也得被吃干净。
不过近来,农场的工人们都迷上了在小湖中钓鱼的乐趣——其实不是乐趣,而是小湖中的一种鱼类,让人垂涎。
阿拉斯加鲑鱼。
就是周禹渔场中饲养的三文鱼。
这种鱼类是洄游鱼类,而小湖跟山溪紧密相连,山溪的另一条分支的出口,又在海岸。这些家伙性成熟之后,根据基因中铭刻的习性,就沿着山溪,一路迤逦,通过这条分支,进入了小湖之中。
说起来,小湖的平静水域,还真适合它们产卵。
农场的住户们,有一次就发现了。
他们并不是要钓上来吃掉,也许占小便宜是人类的天性,但他们毕竟生活在周禹的农场里,而且福利这么好,为了几条鱼万一就被周禹解雇,那就得不偿失。
再加上渔场的工人,也不会让他们祸祸,这些三文鱼,可是跟渔场工人的红利完全挂钩的!
因此,他们只是空闲的时候钓鱼玩,每每钓上来,又会扔回去。
似乎看到三文鱼,就有种乐趣一样。
至于湖中的其他鱼类,比如亚洲鲤鱼或者鲶鱼之类的,他们都看不上。美国人是不吃鲤鱼的,要不然,鲤鱼也不会在北美泛滥。
美国人或者说白人,讨厌的就是鲤鱼中的鱼刺——他们不会吃有细刺的鱼,吃不来。
海鲜或者没有刺的少数种类的淡水鱼,才是他们喜爱的。
中午的时候,周禹炖了野兔和菩提蛇蛇羹,这才将软绵绵的蒂娜从卧室里抱出来,宠溺的喂她吃饭。
甜甜蜜蜜的,倒是有那个味道。
“来,尝尝这蛇羹。”周禹抱着蒂娜软乎乎的身子,舀起一勺蛇羹,喂进蒂娜的双唇之间:“怎么样?”
“喔,好吃。”蒂娜含混回答。
“好吃就多吃!”周禹哈哈一笑。
饭后,蒂娜喂了她的小猫咪,又帮安吉喂养海龟。周禹则来了兴致,拿了自制的简陋鱼竿和小桶,到外面挖了一些带着些乳白色的蚯蚓,找了个向阳的好地方,坐着自制的小马扎,开始钓鱼。
说起来,农场土地中的蚯蚓,在玉印的影响下,开始逐渐乳白化。就跟当初老家的天井一样。当然,可能因为时间问题,这些蚯蚓变异还不完整,并非完全乳白,只是带些颜色。
不过农场的工人们早就发现了。
这些蚯蚓,其一,翻地的能力更强了。对土地的滋养,形成了另一种辅助。
第二,渔民们也知道了,这种蚯蚓,对鱼类吸引力巨大。老贝尔就决定,以后捕捞海鲜的时候,就用这种蚯蚓做饵料。
解开鱼线,周禹残忍的掐了一段蚯蚓,将其挂在鱼钩上。蚯蚓把鱼钩完全掩盖,不露分毫,起到迷惑鱼类的作用。
当然,其实在自家小湖钓鱼,别说掩盖鱼钩,就是只把鱼钩沾染些血腥味,约莫就能钓上鱼来——太蠢。
这些鱼很少被人钓,没有相应的经验,嗅着味道就上钩。
科学家说,鱼的记忆,只有几秒。
但周禹不敢苟同——就好比当初还在上学的时候,在大河里钓鱼。往往经常有人钓鱼的那一段,要钓上鱼来,就会越来越困难。
水库也一样。
周禹估摸着,那些鱼被钓怕了,有了应对的经验,等闲不会上钩。
而往往如果没有被钓过的,比如池塘,忽然去钓鱼,一下子就能钓上许多!
就是这个道理。
果然,鱼钩撒下不过半分钟,浮漂猛地一动,直接就被扯进了水里面!
周禹不敢怠慢,感觉是个大家伙,连忙运转钓鱼的技术,或收或放,娴熟的很。直到好几分钟之后,那鱼的挣扎力度变得若有若无了,周禹才施施然提起鱼竿。
一条肥硕的家伙,就扑腾着,到了水面。
微红的尾巴表露出了它的身份——是一条鲤鱼。
个头可不小,怕不有五六斤!
美国人不喜欢吃鲤鱼,但周禹喜欢吃。虽然他也是美国人了,但洋装在身,心在汉啊!
嘿嘿一笑,解下鱼钩,将鲤鱼放进桶里面。
这时候,蒂娜也拿着鱼竿来了。
“嘿,亲爱的,我们比比?”蒂娜昂了昂下巴,挑衅道。
“嚯,你能跟我比?”周禹挂上饵,笑道:“我可是号称青山镇第一钓鱼高手!”
“我还美国第一钓鱼高手呢!”蒂娜白了他一眼:“比不比?”
“比,怎么不比?”周禹哪会示弱。
“输了怎么办?”蒂娜道:“既然是比赛,就要有奖品。”
“那你说呢?”周禹笑道。
“喔。。。还是你说。”蒂娜想了想,没主意。
“好吧。你要是输了的话。。。”周禹指了指桶里的鲤鱼:“今晚上你必须要吃掉半只。”
“啊?”蒂娜不干了:“不,你知道的,我害怕鱼刺。”
“那不行,我说了算。”周禹嘿嘿的笑。
“那你呢。你要是输了呢?”蒂娜气急。
“我要是输了,”周禹目光上下打量蒂娜:“今晚上我就多操劳一个小时!”
“去!”蒂娜一巴掌打过来:“左右都是你占便宜。”
“只有累死的牛,哪儿有耕坏的地?”周禹坏笑不止。
第九十三章 一定要死
钓鱼比赛的最终结果,以蒂娜获胜而告终。
蒂娜不算赢,周禹不算输。
但蒂娜也不算输,周禹也不能算赢。
这男女之间的隐秘事儿,谁输谁赢,谁又说得准?
都乐在其中罢了。
晚饭果然是鲤鱼,除了蒂娜的类剑齿虎排,全都是鱼。
水煮的、煎炸的都有。
蒂娜抱着自己的盘子,拍了拍胸脯:“幸亏赢了。要不然。。。”她指着这些鱼,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我的喉咙一定千疮百孔!”
“有那么严重?!”
周禹夹起一筷子鲤鱼肉,美滋滋的吃,含混道:“你们就是不会吃,这可是美味,还是野生的。肉质细腻,味道鲜美,不吃可惜了。”
“我就不爱吃。”蒂娜自顾自持着一小块类剑齿虎的肉排,口中回味无穷。
那类剑齿虎这么长时间都没吃完,主要还是个儿太大,而安吉和蒂娜每顿又不能吃太多。
现在冷冻仓里,还剩下一大半呢!
真要吃完,看年底。
吃着饭,周禹道:“宝贝,你在南加大有没有门路?”
“南加大?”蒂娜咀嚼着极有嚼头的肉排,疑惑道:“你问这做什么?”
“我要安排两个人进去学习进修。”周禹直言道。
“两个人。。。”蒂娜的眼睛好似涌出了一缕火光,她慢条斯理放下餐刀:“是哪两个?”
周禹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你知道的,去香江遇到的。”
“南加大。。。娱乐圈的女人?”蒂娜脸色有些不好看:“娱乐圈就没有好女人!”
“可你不是追星么。”周禹笑道:“那个什么来着,唱歌的那个。”
“哼,追星归追星,我只是喜欢她的歌,又不是喜欢她的人。”蒂娜哼道:“你要在外面找女人,我没法管着你。我爸爸在外面也有情人,而且还是好几个,我见惯了。但太烂的,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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