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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果园成了异界垃圾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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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这车技也太牛逼了吧?”
这车主是一个年轻男子,一脸骚包的样子,此刻确实目瞪口呆。
“嘿,兄弟,认识认识。”
年轻男子看到叶枫下车,当即将头从车里伸了出来,笑道。
“不好意思啊,这里只有一个停车位了。”
叶枫走了过去,笑道。
“没事没事,抽烟不?”
这年轻男子拿出一包中华。
“不抽烟。”
叶枫摆摆手。
“我是凌昆,来自楼市,看你这车技,神了,不过就是这车子垃圾了一点。”
年轻男子自己叼了一根烟,用打火机点燃之后,说道。
他经常参加地下赛车,车技也算是一流,不过看了刚才叶枫停车的技术,简直是绝了,据他所认识的高手里,估计也只有一两个能够达到这种地步。
“叶枫。”
叶枫伸出手来,“现在是这家野乡老鱼楼的半个老板。”
“靠,这野乡老鱼楼是你开的啊?”
凌昆眼珠子瞪大了,“叶哥,今天我可是慕名而来,要在这里请我那群兄弟姐妹,来这里吃野乡老鱼的鱼宴大餐。”
现在野乡老鱼在楼市八县是非常有名气,没听都有人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尝一尝野乡老鱼的味道。
“叶哥,打个商量,能不能给我一桌全套鱼宴?”
凌昆下了车子,搂着叶枫的肩膀说道。
他为了订全套鱼宴,可是想尽了办法,都没有成功,没办法,全套鱼宴订的人太多了,现在都已经排到了一个月以后了。
“这个,恐怕是不行的,毕竟这是野乡老鱼楼的规矩,如果随便开了口子,被人知道了,那对我野乡老鱼楼的声望是一种极大的影响。”
叶枫摇头道。
“叶哥,要不这样,你尽量给我多安排几个鱼菜怎么样,我可是有十几个兄弟姐妹啊!”
凌昆退而求此道。
“这个好办。”
叶枫点点头道。
他看得出来,这个凌昆能够开得起两三百万的车,身份肯定不简单,这样的人不仅不能轻易得罪,还要好好结交一番。
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
“叶哥,你这个朋友,我凌昆交定了。”
凌昆十分高兴道。
虽说没有弄到全套鱼宴,不过能够多弄几个鱼菜,也是很不错了,到时候就能够在他的那些兄弟面前,炫耀炫耀了。
“你先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叶枫拿出手机,然后给鹏哥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带几个人下来。
很快,鹏哥就带人下来了。
第六十九章凌昆
“这位?”
鹏哥看了旁边的凌昆一眼。
“刚认识的朋友,他要吃鱼宴,你给他多安排几个鱼菜吧。”
叶枫说道。
“这个没问题。”
鹏哥一口答应了,既然是叶枫认识的朋友,自然要给面子,虽说全套鱼宴不能够坏规矩,多弄几个鱼菜还是没问题的。
“小齐,带枫子的朋友去另一边的停车场。”
他又吩咐了旁边一个青年说道。
“叶哥,我先去停车了。”
凌昆跟叶枫打了招呼,然后就上场,开始将车子倒出了这个停车场。
“鹏哥,你让人将这些水果搬上去吧。”
叶枫指着皮卡上的十几箱水果。
“这些桃子李子太好吃了。”
鹏哥眼睛一亮,随手拿起了一个桃子,在身上擦了一下,然后就咬着吃了起来,汁水四溅,清甜无比。
“这些水果,以后就作为我们野乡老鱼的一样果盘。”
叶枫说道。
“免费送吗?”
鹏哥问道。
“当然不,一份果盘,没有个上千块,怎么能够配得上我野乡老鱼楼的牌子,另外,可以在我们野乡老鱼楼,就将这些水果作为一高档水果品牌来推销。”
叶枫摇摇头道。
这也是他的计划。
他从蔡老那里得到了提醒,自己的野乡老鱼楼就是一个跟上层社会接触的平台,那么在这个平台上,推销自己的井邻水果,自然是相得益彰了。
“这么贵?”
鹏哥有些惊讶道。
“鹏哥,这些井邻水果,你也吃过了,味道远比一般的水果要好,而且产量不高,又有很高的营养价值,绝对不会比野乡老鱼差的。”
叶枫很是自信道。
“这倒是,这味道真是不错,真不知道你从而弄来的。”
鹏哥点点头,“而且这卖相也太好了,确实可以作为一种高档水果,不过,这井邻水果,必须进行一番包装才行。”
很快,所有水果就搬进了野乡老鱼。
至于接下来的包装,叶枫跟鹏哥在办公室里商讨了一阵子,最后没有什么好主意,决定请专业的设计师进行包装设计。
“枫子,最近一个月的账目报表已经整理出来了,你看一下吧。”
鹏哥带着叶枫来到财务室。
“枫哥。”
财务室的会计何芳连忙将一个打印出来的账本递了过来。
“你先看,我去处理点事。”
鹏哥拍拍叶枫的肩膀道。
叶枫点点头,然后就坐在办公室,看了起来。
毕竟野乡老鱼楼是鹏哥在管理,他平时也很少来,这财务账单肯定要看的,虽然他相信鹏哥,不过,有些事情就是要按规则来办事,该做的还是要做。
半个小时后,叶枫基本上看完了。
基本上没什么问题,账单记录得非常清楚,在电脑上也都有详细的记录。
野乡老鱼楼的费用支付是非常正规的,都有收据发票的,而且绝对不进行赊账。
当然,各方面的打点是免不了的。
不得不说,野乡老鱼楼的赚钱能力太强悍了。
扣除各方面的开支成本,纯利润达到了八百八十多万。
也就是说,按照五成的股份分红,叶枫就能够进账将四百四十多万,这还才一个多月呢。
“枫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这时,鹏哥走了进来。
“没问题,何姐的帐做得很好,一看就明白。”
叶枫将账本放下,站起来笑道。
“恩,这两天,我会让财务将这个月的利润打到你的卡里。”
鹏哥点点头说道。
在野乡老鱼楼又呆了一会儿后,叶枫就离开了。
在他离开后没多久,凌昆在大堂里找到了鹏哥,“鹏老板,叶哥呢?”
“他刚刚离开了,凌老弟有什么事吗?”
鹏哥说道。
“算了,我本来还想请他喝酒,让我的朋友们见识一下叶哥的车技,看来这次是没有机会了。”
凌昆摇摇头,有些失望,转身就要返回包厢。
就在这个时候,蔡天方带着一群人走了进来,看到凌昆的背影,突然大喝一声,“凌昆。”
“谁叫我啊?”
凌昆回过头来,看到蔡天方,大笑起来,“蔡天方,是你这家伙啊。”
“凌昆,什么时候来的,怎么就不通知我一下。”
蔡天方嘴上说得客气,不过眼神却很阴沉。
“这不是怕麻烦你吗?”凌昆随意说道。
“嘿嘿,凌昆,我最近得到了一头超级斗犬,有没有兴趣,我们比一场?”
蔡天方阴测测道。
“超级斗犬?哈哈,蔡天方,就凭你也能够得到超级斗犬,算了吧,你那些垃圾货色,就不要丢人现眼了。”
凌昆大笑起来。
“哼,那可不一定,一千万,怎么样?”
蔡天方伸出了一个指头。
“我靠,看来你挺有信心的啊,不过可惜,我的魔王没有带来。”
凌昆惊讶得看了蔡天方一眼,怎么这么有信心,难道真的弄到了牛逼斗犬?
“没事,我可以跟你去楼市。”
蔡天方哼声道。
“既然你要送钱给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凌昆得意的笑了起来。
正在一旁看着的鹏哥脸上露出了一抹惊讶,这凌昆跟蔡天方之间不太友好,这么看来,这凌昆的身份只怕也是极为不简单。
。。。。.
叶枫自然没有看到在野乡老鱼楼发生的一切,此刻,他已经开着皮卡车回到了石马镇。
今天是石马镇的赶集日。
所以街上人流车流极为拥挤,道路两旁都是各种摊子,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热闹异常。
叶枫好不容易才将皮卡车开进了市场里面。
“喂,师傅,这鸡苗怎么卖?”
叶枫来到了一个鸡苗的店铺前。
在一个个的竹篾笼子里,挤满了毛茸茸都小鸡,看上去极为可爱。
叶枫准备买一批鸡苗回去,在养殖区里放养。
“零卖两块一只,如果买多一点的话,就少一点。”
老板说道。
“这些鸡苗我全要了。”
叶枫直接说道。
“全要了?那好,我给你一块八一只。”
那老板眼睛一亮,立马说道。
一千多只鸡苗,叶枫数了两千五百块钱,老爸将那些装鸡苗的竹篾笼子也直接送给叶枫了。
将装着鸡苗的竹篾笼子搬到了皮卡车上之后,叶枫就启动车子,又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才开出了市场,刚到十字路口的时候,竟然发现有人当街在卖麂子。
还是活着的,不过被夹伤了脚,麂子的四只腿都被绳子捆着。
周围有许多人围观。
叶枫知道,每到赶集日,经常会有人抓到麂子之类的野物来买,价格非常高,他心中一动,连忙停下车子,走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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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买麂子
“师傅,这麂子怎么卖?”
叶枫打量着这麂子,估计有三四十斤重,不过肚子有点大。
“小伙子,一口价,一千五,不还价,因为这麂子肚子里有小的,如果给小孩子或者孕妇吃,那是非常补的。”
卖麂子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一番老农打扮,手上拿着旱烟,嘎巴吸了一口说道。
这价格有点偏高。
不过,怀了胎的麂子,比起正常要高不少,现在的国人都相信动物的胎营养价值非常高,给小孩子吃,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
“我要了。”
叶枫想也没想直接说道。
他自然不会是想吃麂子和胎,而是要买下来养着,这可是买一带一甚至带二,生下来之后,就能够让麂子也繁殖起来。
他现在的养殖区正好需要各种野物。
叶枫直接拿出钱包,数出了十五张百元大钞,递给了老头。
老头立马接过来,笑呵呵道:“这麂子就是你的了。”
“老人家,以后要是再有这样的野物,记得通知我,我全要了,当然,一定要是活的。”
叶枫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老头。
这老头明显是资深的猎人,以后肯定少不了野物的。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老头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找到了一个大主顾,这样一来,他以后的野物就不愁销路了。
叶枫提着绑着的麂子就上了皮卡车,放在副驾驶座位上。
这麂子极为温顺,并不会咬人,眼睛中泪汪汪的,令人一看就心生怜悯。
“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的。”
叶枫摸了摸麂子的脑袋,然后他拿出了一些生命之泥,放到麂子的嘴边。
这麂子在闻到生命之泥的气味之后,立马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叶枫又用生命之泥敷在麂子被夹伤的腿上,然后包扎了起来。
处理了之后,叶枫才发动车子,驶出了石马镇。
。。。。.
回到果园,叶枫就将麂子从车上提了下来。
不过他没有直接将麂子放进养殖区。
而是准备在笼子里养一段时间再说。
主要是它受了伤,而且肚子里还有仔。
将麂子安置妥当之后,叶枫又放了一些生命之泥在笼子里,然后就开始处理鸡苗。
这些鸡苗也不能直接放进养殖区,毕竟太小,没有生存能力,任何风吹雨打,都可能造成鸡苗的死亡。
叶枫先将一个个竹篾笼子搬到了之前的棚区,然后用铁丝网围了一个大圈子,然后打开竹篾了笼子四周的门,这样的话,鸡苗就可以在铁丝网中活动。
他又放置了数十个喂食的盘子,放入水和生命之泥。
这些鸡苗一开始还萎靡不振,很快就被生命之泥吸引住了,纷纷围上来吃生命之泥。
叶枫在外面看着,微微一笑。
嗖!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拍翅膀的声音猛然从上空响起,然后一道黑影落到了不远处的一根横梁之上。
这是一头雀鹰。
叶枫养的雀鹰。
不过,此刻的雀鹰跟一般的雀鹰看上去有很大的区别,体型起码大了一倍多。
一般的雀鹰最多也就一斤左右,但是叶枫养的这只雀鹰已经有两三斤了。
两三斤的雀鹰,绝对非常大,展翅有半米长。
这自然是叶枫喂食生命之泥的结果。
现在这雀鹰就算是没有用绳子绑着,也不会飞走的,不仅是跟叶枫熟了,认可了叶枫这个主人,更重要的是,它已经离不开生命之泥了。
最近雀鹰对保护果园果实的功劳可不小。
自从桃子李子之类的果实开始成熟之后,就对一些附近和飞过的鸟群造成了极大的吸引力,经常过来搞破坏,叶枫赶都赶不走,后来叶枫只能将雀鹰放了出来,效果竟然非常好。
现在雀鹰就是果园的忠诚卫士,每天就在果园巡视,只要有鸟群敢靠近,就会立马出击。
死在伤在雀鹰爪下的飞禽可是不少。
叶枫意念一动,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了一包鸟食,拿出一枚丢了过去,雀鹰腾空而起,直接叼住吞了下去。
叶枫又连续丢了十几粒,都被雀鹰吃了。
吃饱了的雀鹰再次飞了出去。
时间转眼间就到了七月下旬,承包的山林工程顺利竣工,至于家里新建的房子也开始搞装修了。
轰鸣了将近两个月的山林也终于恢复了平静。
叶枫带着许晴走在山林之中,看着被规划好的山林,心情很爽。
在这山林之中,已经被开辟出了一条条的路,都是用各种石板铺成,地面干干净净,就好像是城市里的公园一般。
“枫,我们什么时候将那些野猪放到这片林子里?”
许晴说道。
“现在就可以啊!”
叶枫笑道。
现在那几头野猪已经基本上驯服了。
“那我们赶紧去放野猪。”
许晴有点迫不及待道。
“好。”
叶枫点点头,当即跟许晴朝着果园区走去。
果园区周围也被建造了一圈围墙,只有几扇大铁门连通着。
现在就算是从果园下山的马路,已经被叶枫水泥硬化了,而且在通往果园的山道口,连接两边围墙的位置,也被叶枫建造了一扇自动大铁门,以后想要上山进入果园区,就必须通过这么一扇大铁门才行。
仅仅这扇依靠遥控开关的大铁门,就价值十几万。
整个山林改造所花掉的钱,超过两百万。
叶枫和许晴两人来到了关养野猪野兔的棚区。
所有野猪依旧被关在大铁笼子里。
虽然无法自由活动,两头大野猪反而更加肥壮了,而那几只小野猪,个头也大许多,估计有三四十斤重了。
“我先将挖掘机开过来。”
叶枫对许晴说道。
许晴点点头,然后拿起胸口的哨子放在嘴边吹了一下,顿时,一大群猛犬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足足三十二头各品种的猛犬,还有四头大土狗。
这些猛犬已经完成了驯服,现在连许晴都能够利用哨子指挥它们了。
它们吃了一个多月的生命之泥,变化非常大,虽然还比不上土狗们的变化,却也非常惊人,这还是叶枫有意控制喂食生命之泥的量,只有那四头土狗才能够得到充足的生命之泥供应。
这些猛犬本来就是大型犬,现在体型都大了一圈,令人看上去就觉得害怕。
不过这些猛犬在许晴面前,就显得非常得温顺。
许晴也不怕它们,反而可以摸它们柔软的皮毛,它们也会摇着围着,脑袋磨蹭许晴的身体。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发动的轰鸣声传来,然后一个大家伙开了过来。
“小晴,让让。”
叶枫从挖掘机驾驶室中伸出头来。
“好的。”
许晴连忙将所有猛犬和土狗赶开来,自己也站到了一边。
。。。。.
第七十一章女朋友
叶枫将挖掘机开到了棚子外停了下来,然后他就跳下了车子,来到了棚子里。
先用钢索套在笼子上,另一端挂在挖掘机的铲斗上。
做完这一切,叶枫又爬上了挖掘机驾驶室,操纵铲斗,慢慢将装着大野猪的笼子慢慢从棚区拉拢出来。
两三百斤的笼子,再加上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加起来就是八丨九百重。
就算是叶枫力气再大,也根本搬不动。
而且他也不会傻着去搬的,有工程机械,干么靠蛮力?
虽然笼子被拖动,躺在笼子里的大公野猪懒洋洋的,一动也不动,根本不理睬。
将铁笼拉出来之后,叶枫又重新将钢索绑过,然后操纵挖掘机的机械臂举了起来,顿时就将几百斤的笼子整个提了起来。
叶枫开着挖掘机,将笼子运送到了养殖区。
接着,叶枫又将装着母野猪的笼子也运送了过去,至于几只小野猪,叶枫就没这么麻烦了,直接靠蛮力一手提一个提了过去。
养殖区的门口,几个铁笼摆放着。
叶枫走动大公猪的笼子前,将粗大的铁棍抽了出来,然后用力一拉,就将铁门打了开来。
那大公猪抬了抬头,哼哼几声,还是躺着不动。
叶枫又将其他几各类笼子的铁门打开里,那大母猪也一样不动,只有七只小野猪活泼许多,开始从笼子中跑了出来,不过这些小野猪对周围虎视眈眈的猛犬们非常畏惧,直接跑到了两头大野猪的笼子中去了。
“看来,它们是短时内不会出来了,我们走吧!”
叶枫摇摇头道。
“野猪被关着养,都快变成家猪了。”
许晴笑道。
叶枫又一不做二不休,将那几只野兔子也放到了养殖区。
现在那只大野兔被叶枫养着膘肥体壮,称起来超过十斤了。
就算是那几只小野兔,也都两三斤重了。
这些野兔子一离开笼子,就立马跑了出去,很快没影了。
那麂子也被叶枫放入了这养殖区里。
它的肚子更大了,不过吃这么久的生命之泥,已经彻底恢复过来,反而肥壮了许多。
至于它什么时候生,叶枫就不得而知了。
它一出笼子,竟然没有直接跑,反而就在附近徘徊着。
叶枫又将顺便将所有的竹鸡也放飞了。
唯有那条眼镜蛇,叶枫可不敢放掉,这么大的眼镜蛇,实在太危险了。
至于养的鸡苗,在生命之泥的催生下,半个多月的时间就已经长成了半斤多重的仔鸡。
几天前,叶枫就已经将仔鸡全部放到了另一个区域里。
“枫,动物太少了,应该多弄些动物。”
许晴看到空荡荡的丛林,说道。
“确实有点少!”
叶枫点点头,他准备在这养殖区里放养一些山羊。
可惜,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那个庞老头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他,估计是没有弄到什么野物。
做完这一切,叶枫跟许晴回到了房子里。
“枫,我听说你家的房子建好,要不带我去看看,而且,我还没有见过你爸妈呢!”
许晴坐轻轻说道。
“见我爸妈?”
叶枫微微一愣。
他还真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虽然许晴经常来这里,还从没有带她去自己家里。
“怎么,不愿意啊?”
许晴撅着小嘴道。
“怎么不愿意,那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叶枫没有半点迟疑,当即说道。
两人上了车子,朝着叶枫家里开去。
拐过一个大弯,就可以看到一个颇为空阔的山冲,几栋房子矗立着。
其中有一栋崭新的房子极为耀眼。
中间有三层,两侧都是两层,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城堡一般,前后都有院子,被栅栏围着。
在栅栏之外,就是一条长而高的石坎。
这自然就是叶枫刚健的房子,按照别墅的规格建造出来的。
只不过还结合了本地的结构风格。
这套别墅的设计图就出自叶海之手。
现在还在搞装修,不过外面已经弄好了,只有内部还没有完全装修好。
到现在为止,已经花掉了两百多万,估计最后要达到三百万的地步。
“枫,那就是你家新建的房子吗?”
许晴好奇道。
“是啊,不错吧。”
叶枫笑道。
“很好看啊,你怎么想到要建造这种风格的房子,我看乡下都是那种标准式的瓷砖屋呢。”
许晴支着下巴,看着叶枫。
“呵呵,我读书的时候就想,一旦我有钱了,一定要在家里建一栋别墅,所以就这样了。”
叶枫脸上露出了一抹回忆之色。
当初要不是他太穷,前女朋友的家里怎么会不同意呢?
有时候他在想,如果前女朋友的家人知道他现在的情况,会不会后悔呢?
当初他过年去前女友家的受到的冷遇,还有她妈妈刺耳的话,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皮卡车已经开到了老房子地坪中。
老妈正在翻动晒在大竹盘箕中的长豆角。
每年,老妈都要晒很多的干菜,干豆角,干萝卜,干莴笋之类,一旦到了冬天,没有什么新鲜蔬菜,那么这些干菜就成了主菜。
“枫子,这位是?”
老妈看到从皮卡车副驾驶座上下来的一位漂亮女子,眼睛一亮。
虽说穿着很清凉,不过现在是夏天,这样穿倒也很正常。
至少以她的眼力,她还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就好像是电视里的明星一般。
上次儿子相亲的那个林巧,也算是漂亮了,却跟这位比起来,就差了明显一个档次,而且眼前这位的气质,非常得好。
“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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