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神话搬运工-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事实上,她眼里,这只猫头鹰并非猫头鹰,而是一个白发白须的老翁。

  不只是她,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只猫头鹰都是以一个白发白须的老翁形象出现。

  被称为“万事通”的猫头鹰平静的看着烟飞雪,道:“小姑娘,你找我……嗯?”

  忽然,他心头出现一种奇怪的感觉。

  有人在偷窥他!

  烟飞雪见万事通忽然不说话,贼眉鼠眼地在她身上看来看去,不由退后一步,问:“万事通,你怎么了?”

  “有人在偷窥我。”万事通道。

  ‘谁会偷窥一个糟老头啊!’烟飞雪一边腹诽,一边说道:“就我一个人来,而且没人跟踪,你是不是太敏感了。”

  万事通发觉偷窥的视线消失了,沉默了一会儿,暂时把这事情放下,道:“小姑娘,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咨询一些事。”

  “一个问题一万块。”

  “我给你十万,帮我测一测这根头发的主人和我有没有相同点。”

  烟飞雪把洛霄的一根头发和她自己的一根头发交给万事通,万事通接过头发后,留了句稍等一下,然后关上门,十分钟之后又打开门。

  烟飞雪见此,忙问道:“结果怎么样?”

  “你和头发的主人,上五代以内的血亲祖先中,有一个是同一个人。”

  闻言,烟飞雪道:“这么说,他果然是雪族!”

  万事通摇头道:“雪族?不,他是冬族。”

  “原来是这样!”

  烟飞雪的母亲是冬族的,因此她是冬族雪族的混血,所以和同为冬族的“荆轲”有共同祖先,也在情理之中。

  最重要的是,验证出“荆轲”并非雪族,也就意味着荆轲不族里派来是来叫她回去的,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冬族人居然离开大雪山到这里当杀手,这倒是有意思。

  “你咨询的问题结束了,拿钱吧。”万事通道。

  ……

  “冬族?”

  洛霄想起在图书馆里看过的一本名为《祖州八古》的书籍,是一个游历过八大古老家族的人写的,里面记载着关于八大古老家族的部分介绍。

  其中的冥族篇提到,八大古族之一冥族,因为理念不合,族内分为两族,一为冬族,一为雪族,不过对外还是以一族自称,没有想搞出第九族的意思。

  “我身上还有什么冬族血脉?”

  反正他自己是没察觉他的血脉有什么独特之处。

  而且对他这种修行造化之道的人来说,连神龙都创造的出来,血脉什么的,还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弄出什么样的。

  因此,他并不太在意血脉有何特殊。

  他倒是很好奇自己身上所谓冬族血脉来自何处。

  洛大河?不可能,和古族有关系的人,不可能混得像洛大河那么惨。

  那只有一个可能,他的冬族血脉来自他的母系,他那个素未谋面、不知所踪、生死不明的母亲。

  ‘说起来,我自小到大的记忆里,极少提及母亲一词,难道是因为父亲因为母亲是冬族,就刻意不提起?看来这其中的原因,很是复杂。’

  洛霄不想被那些复杂关系缠绕,所以此事点到即止,他当他的洛霄,不再去想什么八大古族什么冬族雪族。

  忽然,他想起徒弟木舞:“八大古族:东族、风族、姜族、墨族、峨族、黎族、冥族、木族,木族……木舞?”

  木舞姓木,来自人烟罕见的森林,对大城市几乎一无所知,又是一个世间几乎绝迹的魔武者,一切的线索都指向木舞是八大古族的木族。

  “我收木舞为弟子,与木族碰面是迟早的,看来想不和古族接触都难了。”

  洛霄轻声一叹,世间因果纷扰,想要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

  凡事都有利弊两面,红尘人世因果虽多,但也是最历练人心,熬不过去,万劫不复;熬得过去,得道成仙。

  叹完,洛霄收起杂物,进入修炼状态。

  此火山位于海中,外面有水灵气,这里有火灵气,水火交汇,一冷一热,正合阴阳之理,虽然灵气不多,但练出金丹三转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一练,就是三天!


第七十二章,原来是你

  自从洛霄觉醒记忆以来,已经过去十天多了。

  这次修炼三天,是他在这个世界修炼时间最长的一次,然而效果却远不如在东青学院上空修炼的那一次。

  那一次半天不到练出金丹九转,而这一次,练了三天才金丹三转!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环境太差,这地方的灵气虽然势成水火,但灵气质量不高,远比不上东青学院灵气充沛,所以造成了三天抵不过那半天功夫。

  练出的金丹也才三转,要知道,金丹每一转的法力质量差距都是十倍!对比可知这两地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可以说,洛霄这三天,是被他浪费了。

  但他不在乎。

  因为修仙者是长生者,对于拥有悠长生命的仙人来说,三天太短小,根本谈不上浪费,洛霄转世而来,仙人的记忆铭刻于心,虽然现在尚未成仙,但也不在意区区三天。

  不过!

  虽然他不在意,但有人在意。

  洛霄,黄昏楼眼里的荆轲,已经在这里岩浆湖旁不吃不喝三天三夜了!

  一个杀手不去杀人,待在这里搞什么鬼啊?

  黄昏楼派来管理这个海岛的负责人来到岩浆湖旁,他忽然觉得这个岩浆湖徒有其表,眼前明明是看起来很烫的岩浆湖,但这里的空气却不是很热,连蒸桑拿的程度都不到!

  是他搞的鬼!

  负责人看向岩浆湖旁一道修长的身影,眼里带着敬畏,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道:“荆轲先生,四年一度的黄昏决赛已经开始了,您要参加吗?”

  “当然参加。”洛霄道。

  “那太好了,这是您的任务。”负责人拿出一卷纸。

  洛霄接过,打开一看,“哦,熟人啊。”

  “他是您的熟人?我们马上给您换。”负责人一惊。

  洛霄摆了摆手:“不必了,你没懂我的意思,我只是和他认识,仅此而已。”

  “哦。”负责人没太懂。

  洛霄不理他,自顾自离开小岛前往东海城。

  任务单上有目标人物的所有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等,而洛霄的这个任务,任务对象他认识。

  桑光!

  不错,就是十天前,洛霄成婚当晚出现的采花贼桑光!这小贼当时被洛霄的杀气吓得吐血,又被洛霄以因果之力下咒。

  就在洛霄把桑光吓退的几天后,这小贼真是无可救药!伤势未愈就找上东海城一家富豪人家,上了富豪家里还在重病中的发妻,富豪发妻事后割腕自杀,深爱妻子的富豪得知真相后悲痛欲绝,一怒之下拿出所有财产在黄昏楼下任务,要杀桑光。

  “真是畜生不如。”

  洛霄自认为不是好人,但他也看不惯恶人,特别是这种让人恶心的恶人,在仙界时,这种人他见一个杀一个,哪怕他后来变成魔头,对恶人的态度仍然没变。

  上次放了桑光实属无奈,当时他才刚刚开始修炼,法力微薄,追不上桑光,如今他也不愁法力,看到要杀桑光的任务,自然要算一算当晚的账。

  没人能在得罪他之后,还能潇洒地活着!

  ……

  离开小岛的洛霄来到东海城南区,因为根据任务单显示,桑光就藏在东海城南区。

  南区刚好也是发布任务的富豪大宅子所在之地,这桑光可真是够胆,居然敢躲在受害者眼皮子底下!

  不过也是,他若没这胆,哪里会干那些天怒人怨的事!

  可惜,藏得再好,还是被黄昏楼那恐怖的情报网发现了。

  洛霄循着地址找了个茶馆,把虹光剑放在桌上,对茶馆的一个老翁叫道:“老伯,来壶茶。”

  “好嘞。”

  老翁带着一壶茶走来,望见洛霄桌上的虹光剑,眼中精芒一闪。

  他放好茶壶茶杯,转身正欲离开。

  “等等。”洛霄忽然道。

  老翁转头:“客官,还有什么事吗?”

  洛霄道:“老伯,你脚步虚浮,年轻的时候没少放纵自己吧。”

  “额……”老翁面色一僵,“客官你说什么啊,老头子我怎么可能会……”

  洛霄抬起手,示意老翁住口:“最近是不是觉得身体变虚了?”

  “——!”老翁瞳孔一缩,他怎么知道!?

  洛霄将其不语,继续道:“老伯,我认识一个人,是个采花贼,无恶不作,被他祸害了一辈子的姑娘不知多少,前不久,甚至连一个病中妇人都不放过,你说这是不是一个人渣呢?”

  “是是。”老翁连连点头。

  “是不是该死?”

  “是是。”

  “那你自裁吧。”

  “……不可能!”老翁边说边退。

  洛霄点头,自顾自地道:“确实,自裁太便宜你,若是让我来处理你,我会先把你的作案工具切了,再让你活上一段日子。可惜,雇主说要你的人头。”

  对一个管不住下体的采花贼来说,失去作案工具,人间就变成了地狱!

  老翁浑身一颤,忽然笑起来:“嘿嘿,那个小娘子啊,有病的时候才是绝色,绝色在前,你说我怎么能不尝一尝?换做是你,你也会的!”

  毫无疑问,他就是桑光。

  黄昏楼提供的情报里显示,桑光略懂易容术。

  但这种粗糙的易容术,只能蒙骗普通人和普通武者,对真正的高手来说,破绽太多了。

  洛霄道:“别把我跟你这种下体生物相提并论。”

  “哈哈哈,下体生物?我只是遵循本能而已。”

  “本能?连野兽都不只会遵循本能,你,连畜生都不如。”

  和一个采花贼谈这种话题真是恶心,洛霄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说完就把桌上的虹光剑拿回来,一脚将桌子掀起来,砸向桑光。

  桑光身上魔力暴出,闪身避开桌子,动作丝毫不停地朝茶馆外跑去。

  ‘愚蠢的杀手,想抓住本大爷,下辈子吧!’他的速度魔法可让他一秒飞跃一百多米,最高甚至可以接近音速,想抓住他,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洛霄面色平静的走出茶馆,正想施展纵地金光追去,但转念一想,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名为“荆轲”的金牌杀手,还是不要暴露那么多技能了。

  于是,他转用飞剑。

  “啊!”

  忽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

  是桑光的声音,他这才跑出两秒,洛霄还没出手,难道他撞到树上了?

  洛霄御剑飞过去,就见桑光捂着胳膊跪在地上,他身上的人皮面具破碎得差不多,已经露出了原来的面目。

  “你怎么在这里?”洛霄落在地上,望向距离桑光三米的烟飞雪。

  烟飞雪手里握着一把匕首,想来桑光之所以变成这样,就是因为烟飞雪和她手里的匕首。

  “刚好路过,这是你的任务吧,我要一半酬金。”

  任务酬金是黄昏决赛的成绩积分,有些杀手自知技不如人,就会在关键时刻出来抢人头,运气好的话就能分到一半酬金,相当于取得积分。

  只是以烟飞雪的能力,没必要这么做,估计就像她说的,她真的只是路过,顺便来拿点分数。

  洛霄问:“他怎么了?”

  那桑光不断地翻白眼,就像中毒了一样,显然不是被匕首伤到手臂这么简单。

  烟飞雪扬了扬手里的匕首,道:“我在这把匕首上涂了毒,可以让魔法师失去魔力。”

  让魔法师失去魔力!

  原来是你!

  洛霄平静的眼睛里多了一丝凌厉。


第七十三章,不为红颜折腰

  中了毒的桑光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废人,现在可没有一个传奇高手来救他,他自知已经走投无路,涕泪纵横的趴在地上求饶,那不作伪的哭声真是让不知情的人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洛霄未曾理会,一道剑气过去,砍下桑光的脑袋,将其放进一个布袋里。

  委托人的住处刚好就在附近,他便拿着头颅前往那富豪的住处,烟飞雪跟在后面叫了几声,洛霄没有回答,她便咂了咂嘴,默默跟在后面。

  以黄昏楼杀手的身份,顺利见到那个刚死了发妻的富豪,把桑光的头颅摆上去,直言该付剩余的酬金了。

  一个亿!

  要交钱的时候,富豪露出了为难之色,一个漂亮女人从后堂走出来,富豪一见,脸色立变,将其呵斥回去。

  又是一出家庭伦理剧。见多识广的洛霄心中一叹,对富豪说黄昏楼稍后会派遣专人来要钱。

  然后在富豪僵硬的笑容中,离开富豪家。

  ……

  烟飞雪叹道:“发妻出了那种事,没几天就找到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唉~世间难道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吗?”

  洛霄静静聆听,没有回答。

  纵然他有千年道行,但至死不渝的爱情他也没经历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烟飞雪皱眉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从刚才就对我爱答不理的,我惹你了吗?”

  洛霄道:“你确实惹到我了。”

  烟飞雪一怔:“啊?什么时候?”

  洛霄看着周围,道:“换个地方说。”

  “等等,先跟我去一个地方。”烟飞雪抓起洛霄的手,朝东海城外围走去。

  洛霄记得这个方向,是前往万事通书屋的方向。

  果然,烟飞雪的目的地就是万事通书屋。

  “这可是个好地方,这里主人的情报网比黄昏楼还牛!黄昏楼不知道的事情,他都知道!不过就是贵了点,一个问题一万块!”烟飞雪指着书屋说道。

  洛霄道:“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问任务情报。”烟飞雪拿出一张任务单,上面的任务是要杀一个人。

  对于这个人,洛霄很熟悉,因为这个人就是他,洛霄!

  烟飞雪接到的任务就是杀洛霄的任务!

  叩叩叩~

  烟飞雪敲门,万事通现身,熟悉的一幕再次出现在洛霄眼前,只是这一次有所不同,他这次是用肉眼直接看到,而且看到的不是人面猫头鹰,而是一个白发白须的老人。

  烟飞雪给了万事通十万块,开门见山的道:“我要阳城洛霄的情报。”

  万事通看了洛霄一眼,道:“阳城洛霄,前十八年是个傻子,在十天前的婚礼上,忽然恢复灵光,后随妻子去了东青学院,在那里住了两天,后被暗杀,事实上他并没有死,几天后,疑似洛霄的人出现在东海城,随行是夏国傅岳,前护国大将军,事实证明这个人是夏国的十二皇子,真正的洛霄曾在东青学院又出现了一次。”

  洛霄望着万事通,心道:‘他知道我的真身是洛霄。’

  他退后一步,在烟飞雪视野死角的位置上开启天眼,棕色虹膜上出现了丝丝金光。

  眼前的白发白须老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只高大的人面猫头鹰,还是丹凤眼的。

  万事通瞳孔骤然一缩,但马上就变回常态。

  洛霄见状,嘴角一翘:‘他现在也知道我知道他的真身。’

  两人四目相对,在刹那之间,进行了一番简短的目光交流。

  烟飞雪对两人之间的交流一无所知,她问道:“真正的洛霄现在在哪?”

  万事通低吟一会儿,指着洛霄,道:“你身旁的男人就知道。”

  “他?”

  万事通把门关上。

  “喂,还我八万。”烟飞雪抓住门。

  万事通打了个哈欠:“这笔账我会记得的,以后有机会给你八次免费回答。”说完,啪地一声把门关上。

  烟飞雪转头望向洛霄,道:“你真知道洛霄在哪里?”

  就在你面前。

  洛霄点头道:“很巧,我真的知道。”

  烟飞雪大喜,道:“带我去!这个任务完成了也分给你一半酬金。”

  洛霄沉默了一下,就像在考虑烟飞雪的条件,过了一会儿,他点头应道:“好,跟我来吧。”

  两人随即离开东海城,飞跃大海,回到三天前的小岛上,小岛本是黄昏大赛的场地,黄昏大赛提前结束,负责监控的魔法师也都离开里,如今这小岛里只有几个人留下打理环境,两人避开留守者的视野,来到岛下的岩浆湖。

  岩浆湖不久前被洛霄吸了大量火灵气,导致如今就算站在岩浆湖旁,也不会有多热。

  “洛霄……在这里?”烟飞雪皱眉。

  “确实在这里。”

  “别跟我说你就是。”

  “我确实是。”洛霄点头。

  烟飞雪在来这里的路上,心里已经有些猜测了,但是她想起荆轲的身世,这可是冬族人,怎么可能是什么阳城洛霄!

  “别开玩笑了,你是冬族……”

  洛霄的手在脸上拂过,露出真面目:“冬族和洛霄,并不冲突。”

  烟飞雪话音一滞:“你这是变身魔法吧,这破绽也太少了,呵呵,看来我要更换一下任务了。”

  洛霄摇头:“不用了。”

  烟飞雪好笑道:“你想让我杀了你?”

  “当然不是,而是我要杀你。”

  露出真实身份,荆轲这个被演绎出来的性格,自然也没用了,他收起荆轲的逗比性格,露出原来目空一切,镇定自若的神色,声音也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平静得可怕。

  烟飞雪闻言,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为什么要杀我?”烟飞雪回想起洛霄之前说过的话,“我什么时候惹到你了?”

  洛霄道:“几天前的晚上,你曾让一个女孩失去魔力。”

  烟飞雪想起那个女孩儿,笑了笑,道:“原来是她啊,你们是什么关系……”

  看向洛霄,她忽然明白了,为了那个女孩而杀我,这也是因为爱情吧,男孩为了女孩而杀人,除了爱,还有别的解释吗。

  洛霄不知道烟飞雪想歪了,他拔出虹光剑,剑尖指向烟飞雪心口。

  “我还以为我们能成为朋友。”烟飞雪低头看着剑尖,脸上出现苦涩的笑。

  让那女孩失去魔力,只是个意外,她只是旅行作为黄昏楼杀手的职责,杀掉企图对黄昏楼不利的人。

  从黄昏楼的角度,她是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付出代价。

  洛霄漠然道:“下辈子吧。”

  这句话让烟飞雪心中一寒,与此同时,一道无形剑气穿透她的心脏,很快,快得她连看都没看见,更别说躲避,直到感觉到疼痛时,她才知道自己被剑气击穿了。

  ‘好快!这就是他的实力吗?’

  烟飞雪捂着心口,虽然没血流出,心脏却已停止跳动,‘我真的……被杀了?’

  洛霄用虹光剑朝地上横斩,将地面斩断,烟飞雪与一块被斩断的碎石掉入岩浆湖中。

  “你我缘分已尽。”洛霄拿出护身符(烟飞雪送的那个),看也不看就扔进岩浆里。

  随后洛霄离开小岛,回到万事通书屋前。


第七十四章,豪情比天高(本卷完)

  叩叩叩~

  万事通打开门,“谁啊?”

  看到门前的人,他瞳孔一缩,苦笑道:“你果然来了。”

  来人正是洛霄,他现在又变成荆轲的样子,但性格还是洛霄自己的性格,因为万事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四下无人,所以在万事通面前不需要伪装成逗比性格。

  “那个小姑娘呢?”万事通问道。

  “死了。”洛霄平静地道。

  万事通眼睛一眯,“……可惜了,她人还不错。”就她送来的钱最多。

  洛霄道:“你既然叫万事通,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万事通眼中精芒一闪,道:“世间之事何止万万,就算我也不是全知的。”

  “我的事,你知道多少?”洛霄道。

  “天生宿慧,媲美通神。”

  短短八个字,已经可以说明一切,除了前世记忆外,今生的大小事件,这个万事通几乎都知道。

  在万事通这种存在面前,常人根本没有秘密可言。

  但凡事有弊有利,在洛霄看来,有万事通的存在并不算坏事,至少结识万事通之后,他的气运涨了许多。

  万事通就像个平台,洛霄的名气会因他变得越来越大,气运也因而增长。

  所以他不再纠结这事,转移话题:“这次祖州黄昏决赛的参赛者,都有哪些人?各在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要一百万。”万事通道。

  “……”

  最终,洛霄付了一百万,取得黄昏决赛所有参赛者的资料以及所在地情报。

  然后他用三天时间,御剑飞遍祖州,逐一击败本届黄昏决赛参赛者,杀了一个独臂的银牌杀手(暗杀洛霄的银牌杀手)。

  强大的力量,精湛的剑法,让祖州的杀手们不得不屈服,也导致黄昏决赛提前结束。

  从此祖州杀手界里,有一个名字变得绚烂无比——

  荆轲,杀手之王!

  ……

  这一日,东海城一处不起眼的区域,一个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