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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好男人-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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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慧云道:“怎么,你还想留在这儿收粮吗?我觉得咱们还是走吧!那玩意儿可不好惹,而且数量还那么多,你不看那只比它们大得好几倍的大家伙,都没有抵抗之力吗。”
连在岸上拽着缆绳的李志,这时也附和道:“这片高粱地,看起来挺广的,要不是咱们发了船,迁徙到别处去收割?那几只凶物,懒得招惹它们?”
余乐摇头,解释道:“首先,这种猎食者,它们的狩猎范围,肯定很广,它们能在这里狩猎,肯定也能去别的地方狩猎,反正几公里的范围内,我们是绝对躲不掉它们的。”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一块产粮区,往远的地方找,未必能找得到合适的了。”
“而且就算远处还能找到这样的高粱地,但这块土地这么肥沃,一看就特别能养这种动物。一个完整平衡的生物链,有吃草的素食者,那肯定就要有吃肉的肉食者!”
“所以就是说,就算我们跑出了这个霸王龙家族的领地范围,那么肯定也会进入到另一个霸王龙家族的领地范围,躲得掉这个,也躲不掉另一个。”
“粮食一定要收,不收不行,家里等着吃呢。那还不如继续留在这里,把危险清除了,继续干活呢。”
“我们现在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这些凶物突然现身,没有准备,来不及逃跑。要是能够及早发现的话,就完全不用怕它们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现在它们既然让我们发现了,趁它们与那大巨龙纠缠,是难得的狙击机会,咱们可别要放过了!一只几枪,花上十多颗弹药,彻底清理了它们,解除掉威胁。”
“十来颗子弹换几吨粮,划算!”
余乐一通解释,向这些人解释出了其中的关键厉害,让她们支持自己的行动。
然后道:“现在,就不跟你们多说了,不然怕那几只家伙跑了。你们就留在这里吧,我一个人进去猎龙。”
“好了,别出声,不要说什么担心的话,我的身手,它们奈何不了我的。”见
苏舞等人要开口,余乐干脆直接用话堵着她们。
他现在没空跟这些女人慢慢商量。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要是那几只霸王龙,把巨龙杀了后,离开了,那可就找不着了。
以后还得时刻防着它们突袭!
费神又费力!
李志这时倒是开了句口:“这样吧,我跟你去,一人一杆枪,有个照应!”
苏舞见已经劝不住余乐,干脆也不劝了,道:“是啊,让李哥陪你去吧,你别一个人逞能了。两个人火力猛些。”
余乐点点头,也不想多说了,抄起另一把枪,跳下船,道:“那你们五个娘儿们在这里,自己注意安全。夏夏,慧云,你俩一起在岸上拽绳子吧,把船头拉紧在身边。一发现情况不对,赶紧跳上船去。”
“苏舞、碧妍,你俩在船上拿着长竹篙,抵着岸头上,注意岸里的动静。要是那些家伙跑到这儿来,让夏夏和慧云上船后,直接把船顶到河心里去。等危险去除了,再靠岸不迟。不用管我和李哥,我俩大男人,在岸上到处可以藏身,不会有危险的。”
简单交代了两句,余乐便带着李志,还有狼犬壮壮,一起回头,潜进了高粱地里。
余乐跟据自己的经验判断。
霸王龙这种顶级的野生捕猎者,肯定也会像山中老虎一样,划领地而治的。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这里既然生活着这样一个霸王龙家族,那这块区域之内,一般就肯定不会再生存着第二个。
不然双方得起争执!
最后终要有一方败退离开。
也就是说,他现在把这个霸王龙家族灭杀了,那短时间内,这块土地上,绝对不会迎来第二拨主人。
当然以后肯定会有,当附近区域的霸王龙家族,发现到这里没有主人,肯定会占为己有,把这块土地纳入自己的捕食区。
可这已经不是余乐要考虑的事情了。
他只要干掉现在这一波,腾出足够的时间,采够粮食,就会离开。
爱他妈谁谁来这儿住!
别妨碍他就行,不然喂它吃枪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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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近距离狙击
余乐带着李志。
一路潜回到原本的位置。
对面,那场狩猎,还没停止,还在继续进行。
那头巨龙,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击之力,只能本能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想要避开撕咬。
然而行动能力上的短板,让它根本就无法摆脱纠缠,两方边打边走,已经从最初的位置,向左前方移动了好一段距离。
看那巨龙浑身多处,都被咬破了皮肤,鲜血如注。
可是仗着体型巨大,大到连那不可一世的恐龙霸主,在它面前,都显着像条小狗儿。就像一头猎豹,在面对一只成年大象一样。
所以一时之间,这温驯的大巨龙,竟然没有被杀倒!
那些尾巴上的、大腿上的伤口,虽然在霸王龙那油桶一样巨大的大嘴巴的撕扯下,皮肉外翻,鲜血淋漓。
但相较于它的巨大体型来说,这些伤害,倒又不算什么。
就好像跟一个人,皮肤上到处被猫挠破了皮一样,虽然很疼,但一时之间并不致命。
就是这么长久下去的话,这大家伙,也肯定扛不住的。
蚂蚁多了,都能咬死大象!
当鲜血流尽,当大腿支撑组织被破坏,当心脏器官被咬破,它那两百多吨重的庞然之躯,必须要轰然倒下,然后成了霸王龙口中的美餐!
余乐看着这一幕,倒也不太着急了。
就凭这速度,四只霸王龙,想要杀死那大巨龙,还得攻击好半天才行呢。
在这段时间内,目标绝对不会离开,够余乐将它们一一瞄掉了。
而且看它们杀了猎物之后,极大可能还会原地饱餐一顿。
要不是为了吃这大家伙的肉,它们也不会这样劳师动众是吧?
“走!再往上靠近点!”余乐招呼了一声身后的李志。
李志有些不解:“为什么呀,这里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怕瞄不准吗?”
“不是。”余乐摇摇头,道:“怕打不疼。”
他估算了一下,现在两地的距离,大约在三百米左右。
阿卡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在这距离上是可以瞄准的。
凭他余乐的枪法,在这个距离上,虽然不敢说要打人左眼,绝不会打偏到右眼上去。
起码打脑袋,是绝对不至于打到胸口上去的!
只是,距离太远,子弹的初速降了,弹头威力就不会很大。
在这么长的距离上,打死人是绰绰有余,但想对霸王龙这样的巨型大块头,造成伤害,恐怕就差了点效果了。
反正现在那四只凶残家伙,注意力全在那大巨龙身上,绝对不会注意到隐藏在草丛里的余乐两个小身板的。
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余乐决定,要靠近他们一百米左右,再进行攻击!
两人拔开草丛,躬身前行。
最后在一个隆起的小土坡上,停了下来。
此时,距离对面那个战场,顶多只有一百一二十米的距离了。
李志已经有点心惊肉跳了:“靠这么近,靠不靠谱啊?我怎么感觉它们一个冲锋,就能赶到咱们眼前了?”
余乐道:“放心。四只霸王龙,一心逮着那大巨龙咬,大巨龙移动到哪里,它们就会跟到哪里,绝不会到处乱跑的。就算倒霉,那大巨龙往我们这边来,你看它那蜗牛一样的移动速度,也够咱们从容撤离的了。”
李志道:“那要是咱们开枪,枪声吸引了几只大暴龙的注意力,跑过来咬咱们怎么办?它们的速度,可不慢呢!”
余乐半蹲着身,一面架着枪,笑着回道:“咱们现在不是藏在草丛里吗,它们不会发现咱们的。它们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搏杀那只大巨龙的身上呢。”
“另外也别太高估了它们的智力了,还能辨识枪声,然后过来纠出背后放冷枪的‘小人’?放心,包它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志听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呀!那个……要我干什么吗?一起打还是?”
余乐这时,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那只攻击大巨龙右侧大腿的小霸王龙儿子/女儿!
边回李志的话道:“不用,我一个人打就够了,李哥你负责盯哨周围环境,如有不对情况,及早提醒我撤!”
“砰!”
说着话,便已经抠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离,打一个十多吨的目标,对于余乐这种受过专业枪械训练的人来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没有瞄那大家伙的脑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这种凶兽打交道了。
上回刚刚登陆长江口,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它的另一只同类打了场遭遇战。
事后他还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龙尸。
研究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搞学术的斯文学者,去研究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什么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么干对方!
就是以后要是再遭遇到同样的对手的话,怎么怼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见影!
蛇也有七寸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每一种强大的生物,都会有其对应的弱点。
而对霸王龙最快速见效的弱点,那就是它的腿了。
虽然这部位并不致命。
但它的庞大而笨重身躯,却需要它的两条腿来做支柱!
只要两条腿一废,那就成了没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了!
其次才是心脏!
霸王龙的胸腔部分,骨头少,是一块软皮,步枪子弹打进去,绝对能洞穿它的心脏。
打得准的话,一枪就行!
心脏被打烂,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后才是大脑!
虽然说大脑才应该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龙整个脑门的比例有点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颅骨包裹着,子弹能不能顺利钻进去不说,钻进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脑。
谁知道它那小脑仁藏在哪个旮旯角呢?
你要说颅骨里全是脑?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么大的脑,那它早就进化成恐龙人,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一支先进的文明了!
还用当茹毛饮血的野兽?
(本章完)
第511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砰!砰!”
又是连续两枪。
全部都打在那条霸王龙的小腿骨与大腿之间的关节处。
“嗷!”那凶物仰天一声长啸,笨重的身躯,一歪再歪,很快就支撑不住平衡(总共才两条腿,现在只剩一条完好的了,根本撑不住庞大的躯干)。
给重重地侧翻在地上!
就好像一辆重型卡车,给突然卸掉了一边的轮子一样。
三粒子弹,都打在一个很关键的支撑节点处,进行毁灭性的破坏,霸王龙的肌骨,根本就承受不下来的。
千万别错估了现代火器的威力。
这种几倍于音速的攻击武器,对生物体的破坏能力,那是不容置疑的!
现代人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接触过战争,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无法正确地了解到这种杀人武器的威力。
像电影里演的,中了枪还能说话,还能跳进来继续跟敌人打搏击的场景,那是误导人的,完全不存在的。
这种步枪枪弹,三四个人站一排,都能打个对穿,能生生在人的躯体上,留下个碗口大的窟窿眼,别说再站起来打架了,及时就医,还能给人救回来,那都是个奇迹!
人的脑壳够硬吧?
多的不敢说。
但三颗排在一起,它绝对能给你都像西瓜一样爆了!
而霸王龙的小腿骨处有多大?
余乐估量着,就是比自己的腰身粗上一圈。这种直径的肌体,能比得上三颗并在一起的脑壳么?
估计也就伯仲之间吧。
而且还是一连吃上三枪!
当然因为有又厚又韧的皮筋连着,断是肯定不会断成两截的。
但毁灭性的伤害,那是绝对的了!
破坏了关节骨头,整个躯体的重量支撑点,可都是靠它的,这霸王龙想继续站着,都不可能了!
丧失了行动能力,就算不痛死,那这些家伙,最后也得被活活饿死。
余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就够了。
死不死无所谓,让它们丧失行动能力就行,那样就威胁不到自己了。
一只小的霸王龙,在枪声下轰然倒下。
其他的三只,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混乱的打斗中,在自己人发出的一声声的嘶吼声下,它们也根本辨别不了这些低了几个分贝的枪声。
更不可能知道这些枪声,会对它们造成致命的威胁!
它们不知道自己的同伴,为什么会倒下,可能是在进攻中,不小心受了伤?
毕竟眼前这只超大型的大猎物,虽然脑仁小身体笨,没有攻击力,但巨大的吨位,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那像天桥桥墩一样大的大腿柱子,不经意地踩你(霸王龙)一脚,都够把你踩出屎来了。
难道那只倒下的倒霉同伴,就是不小心给大猎物给蹬了?
当然,这对于剩下那三只凶兽来说,并不是它们退缩的理由。
眼前这块移动大肉,眼看就要被咬倒下了。
胜利在望。
轻言放弃,可不是它们这种绝世猛兽的作风!
因此,这也给了余乐机会。
他从容地更换目标,继续去阴下一个大家伙。
一旁的李志,看到他一副冷血狙击手的范儿,打倒一只霸王龙,连叹气声都没有一个,冷冰冰地又去瞄另一个目标,不由得赞叹起来:“专业!佩服!”
“砰、砰、砰!”
又是三枪。
穿过那大巨龙的肚子下的缝隙,在它左侧进行攻击的霸王龙,也失去了平衡,轰然倒下。
在大巨龙尾巴处攻击的母霸王龙,不知何时,竟然跳到了大巨龙的尾巴上去,对巨龙的龙背,进行撕咬!
“哇!这么大块头,也能这么灵活?”余乐终于赞叹了一声。
不过接下来,就给那母龙的胸口处,扎了三粒子弹头。
不是他想换个花样。
是因为巨龙的背脊挡着,他找不到腿来打,只能退而求其次,打心脏去了。
不想这攻击也同样的致命且奏效。
母龙一声不甘的嘶吼,重重地从巨龙背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抽着筋,愣是站不起来。
余乐因此也懒得补枪了,节约子弹!
剩下那只攻击巨龙胸腔的公霸王龙,这时候终于转过神来,感到不对劲了!
怎么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莫名奇妙倒下了呢?
难道是自己算计错了?
这大家伙有邪,招惹不得?
可明明不能啊,这些年,它都吃了好几只这种大美餐了,味道精美,肉量充足,而且在猎食中还从未失过手的。
怎么今天就折戟沉沙了呢!
不想了,这地方有鬼,赶紧跑!
这只最大的公霸王龙,终于舍弃了自己攻击多时,眼看就要成功的猎物,调头跑路!
美味大餐固然重要,但小命更重要。
可余乐哪里容它逃掉!
这种潜在的威胁者,必须赶尽杀绝!
一边的李志,焦急地提醒:“快!快!那家伙警觉过来,要逃啦。”
余乐呵呵一笑:“想逃,那是不存在的。”
“砰、砰!”
“砰、砰!”
一共四枪!
分别打在那逃跑的凶龙的两条腿腿骨上。
“吼!”公龙仰头一声不甘的咆哮,好像是说‘哎哟,妈呀,腿疼!这是为什么呢?’
整个兽身,轰地向前俯摔了出去,嗬啊嗬的,始终挣扎不起来了。
后头,那巨龙继续保持前行的姿势,一脚踩在公龙的肚皮上,两百多吨的重量一压,直接把它压在泥里去了。
公龙,成了第一个被完全杀死的狩猎者。
终于解决了目标,余乐跟李志才从容地站起身来,毫无畏惧地暴露自己的身份。
看着地上几只还在哀嚎咆哮的猛兽,李志叹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然这么说也不太对,应该说,狮子捕大象,结果是都被身后的蚂蚁给干掉了。对于它们的体型来说,我们还真是小得像只蚂蚁。”
余乐抚了抚手中发烫的枪管,笑道:“如果说在以前,霸王龙是这个世界的霸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横行无阻。那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后,就该换一换位了!现在主宰这个世界的,是我们!”
那只大巨龙,身体被撕咬了太多的伤口,受伤极重,流血也多,没走多远,终于坚持不下去,扑在了地上!
动静倒不是很大,因为是缓缓卧下去的。
这时再一次认真观察这巨龙,余乐又刷新了自己的判断。
“这大玩意儿,哪里止四五十米,明明就有六七十米长了吧?都跟列载人火车似的了!”
(本章完)
2/23 1:00:54|50991883
第512章 我吃过两百吨的庞然大物
解决了目标。
两人返回河边。
仍是一副如临大敌姿势的苏舞等人,就着急相问:“情况怎么样了?”
李志代余乐回答,笑道:“余老弟出马,那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十三发子弹,四条霸王龙,全部干趴下!”
韦慧云道:“全都打死了?”
李志摇头道:“死倒一时还没死透,不过全部被打断腿,站不起来,迟早也饿死。”
余乐把枪械收拾起来,放回仓库,留着一杆防身,回过头道:“好了安全了,大家下来吧,把船绑好,继续干活去。”
于是安排起来,让菲菲这小丫头抱着枪,领两条狗,找了个视野开阔的地方,负责放哨,紧盯四周的环境,防范还有其他的捕食者出现。
其他人,则继续收高粱。
这样一共又收了两天半的时间。
终于收到足够的粮食回来,这才停了手。
还留着半天时间,是打算整理一下这些收回来的高粱穗,这样明天一早,好发船还家!
先是把储物室全部填满。
剩下的,因为今晚还得在船上吃住,需要生活空间,所以就先不搬上船了。
待明天天不亮就起来,再花些力气码到甲板上去,也不耽误多少时间。
结果几个人一起携手,把活都干好了,却发现时间还早。
于是女人嚷嚷起来,说要进去参观那只大巨龙。
毕竟这么大的一只陆地巨兽,一辈子都难得看上一回的。
现在有这机会,奇物就在眼前,谁不是心痒痒的。
人都是有猎奇心的嘛,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去动物园玩。
反正也是闲着,余乐便允了她们。
带上两杆枪,驱着狼犬,一起进了荒草原里。
找到了那头巨龙。
其实也不用找,那么大一头大龙,半里外就看到了。
那天一场恶斗,巨龙身体到处都被咬伤,失血过多,苦挨了两日,到了昨天还是今天早上,就已经完全咽气了。
那四只霸王龙,除了被直接踩死的一只公龙外,剩下三只,这时都还活着。
它们只是被打断了腿骨头,流血不严重,所以竟然一直存活下来。
不过也不会活得太久了。
它们已经失去了重新站起来的能力。
迟早要被饿死!
不会有人会给它们送食物的。
几个女人,小心翼翼的,先是围着巨龙转,咋呼咋呼的,跟着又围着霸王龙转,啧啧称奇。
不免赞叹了一番大自然的神奇。
突然,田夏夏发现了一个很可怕的事情,忍不住就惊呼了下来:“乐乐,你们干什么!”
余乐呵呵一笑:“吃一顿史上最大动物的肉,那也是一种可以炫耀的谈资不是吗?”
其他几个女人,一起被吸引了目光,闻言,纷纷啐口道:“你们,有没有点儿忌讳啊,怎么什么东西都敢拿来吃?”
余乐便没管她们,和李志一起,拿着工兵铲和刀,正在那具已经咽了气的龙尸身上,奋力在解剖着。
这具龙身,大得跟座小山似的。
所以余乐也没要得了多少。
只是在接近尾巴那个部位,用斧子砍了一层厚皮,然后挖了四五十斤肉出来。
两百多吨的肉身,四五十斤肉,简直是九牛一毛。
就相当于在人的身上,用手指甲夹一块肉下来一样,能夹得了多少?
两人挖的地方,正是挖中了血管,结果定睛一看,一根大血管,竟然都有余乐的大腿粗!
真正的庞然大物啊!
在没见过之前,谁又敢想象呢?
给女人们看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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