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荒岛好男人-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现在实在不敢离开苏舞半步,那黑狼都成精了,刚才都懂得围魏救赵了,我要再一疏忽,岂不是给它趁虚而入的机会——谁知道它是走了还是在暗处藏着。
苏舞整个晚上都精神恍惚,看来伤得还是挺严重的。我看时间还早,离天亮还有四五个小时,我把苏舞搂在怀里,哄了一下,把她哄睡过去。
到第二天醒来,苏舞的状态好了一些,话也多了起来,不像昨晚那样问半天才回一句话。
我给她熬了一锅药汤,让她喝下,又看了一遍她的伤口,问道:“感觉好些了吗?”
苏舞点点头:“好多了。”
我让她站起来试试,她却没站稳,一个趔趄要倒。
我扶住,让她重新坐了回去,道:“再休息一下吧。”
苏舞皱眉说:“头还是有点儿晕,昨晚……昨晚真是太惊险了,那两条狼怎么样了?”
我向那小土坡一指,道:“跑了一只,太狡猾,打不到它。还有一只在那挂着。”
没把那条更大的黑狼留下,我心里也有些不舒服,这玩意报复心强,今天在我这里吃了亏,来日肯定又得没休止的骚扰。
要是往后只来它一只,那还能行,要是招一群过来,那我和苏舞,恐怕都得没命。
那条白狼,吊了一晚上,已经绝气了。我过去解了下来,剥皮剖腹,弄了一顿狼肉早餐。剩下的,也挑肉多的部位,带走了一些,做接下来一两日的食物,省得再花时间去打猎。
还有那块白狼皮,我也一并带走。
苏舞对吃狼肉有些忌讳,这种动物,昨晚差点要了她的命,自然形成了恐惧心理:“这东西,能吃吗?”
我笑道:“能吃,哪有肉是不能吃的。你被它吓着了,吃了还能压惊回魂呢。你看你这一整天迷迷糊糊的,都是被它吓出来的。吃一顿它的肉,才能壮回胆气。”
苏舞将信将疑,这顿狼肉水煮的,有点腥,壮不壮胆不知道,只是吃得她有点膈应。
这一天因为事儿多,直摆弄到将近中午,我们才得以出发。
苏舞状态不好,身子还疼,背包便不用她拿了。由我背上背一个,肩上跨一个。行进速度也不快,许多路段我还得扶着她走。
路上,我还找了一味活血散瘀的草药,捣碎了,给苏舞的伤口敷了一敷。
让我们惊喜的是,今天还没走多久,翻上一个山岭时,竟意外地给我们看到山脚底下的一道青烟。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
我与苏舞互望一眼,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眼里的欢喜。
“终于赶上了。”
我有点迫不及待,带着苏舞下山。
一块平地上,一两间搭建得挺不错的木屋,首先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平地中间,一个篝火堆旁,几个女人,正在围着烧肉造饭。
几个女人,一看到我和苏舞出现,不由得都大叫起来。
“你们……你们……你们终于来了?”
“我们终于来了?你们知道我们要来?”我和苏舞都有些莫名其妙。
我仔细看了看围在火堆旁的那三个女人的面孔,却没有我表姐陆琳的。
三个女人年纪看起来都还挺年轻,二十到三十岁之间。面色有些饥黄,看来这段日子过得也不是很容易。
这时,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女人,向屋子里大喊起来:“李志,韦慧云,快出来啊,有人来了!”
两个木屋里面,很快就各自跑出来一男一女。
首先吸引我目光的,是那女的,那女的也很年轻,长得还挺漂亮。
当然此时我没心思管她漂不漂亮。我还挺失望,屋子里出来的怎么不是我表姐!
我表姐呢?
那女人们的嗓子一吼一喊的,能出现的人,此时应该都出来了呀。
怎么却不见我表姐?
我又认真看了看。
这肯定就是我表姐一起随同的队伍啊。
我表姐……
苏舞也陪我看了看这些刚刚相见的面孔,最后目光望向那个刚从木屋里跑出来的女人,她应该觉得这个女人是我表姐,因为我说过我表姐模样非常漂亮,在这里,也只有这女人是最好看了,当得上美女二字。
(本章完)
第99章 即将开始
可这女人,似乎被叫做韦慧云吧?
苏舞有些闹不明白了,她也不认识我表姐的具体模样,问道:“乐乐,这里哪位是你表姐?”
我低声回了一句:“哪位都不是,这里没有。”
这时,那男子也走上来了,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同志啊,盼这么久,可把你给盼来了,真是太高兴了。”
这个叫李志的男子,三十来岁的年纪,戴着一副浅褐色眼镜,头发胡子,因为长期不理,显得有点邋遢,不过这人骨子里还是有一份儒雅气质的,这我看得出来。
我不自觉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道:“不是……你们……你们是不是把我当救援队的人了?”
李志一怔:“你们……难道不是吗?”
我苦笑一笑:“这位大哥,你看我俩像吗?”
李志扶了扶眼镜,看了看我和苏舞,也是一副落魄的样子,丝毫不像整顿而来的救援队,不由道:“那你们?”
我道:“我俩都是与你们同乘一条船,落难于此的啊。”
李志一听,慨叹一声,同时也有些失落,道:“原来是一同遭难的同胞啊,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不过能见到你们,我也很开心的。”
这时双方还没开始互相介绍,我心里已经感觉不对劲了,这些人看着都挺友好的,但自从上回吃过汪剑光兄弟的亏后,让我多了一份戒心,此时找不见我表姐的身影,我焦急之中又带着警觉,于是旁敲侧击起来:“你们,你们这个队伍,就你们这么几位吗?”
李志不知我为什么要这样询问,正要开口回答,旁边那个之前大声呐喊的年长女人却抢着答道:“这里就我们这几个啊,这不开午饭了嘛,这都从山上回来了。呐,这位李志李大哥,是我们队伍的主心骨。这位韦慧云,这位吴青兰,这位郭碧妍,我叫沈娟。人都在这儿了。两位又怎么称呼呢?”
我一听更加心焦,没有回答这个叫沈娟的女人,再问道:“除了你们几个,没别的人了?”
我明明是跟着我表姐的信号,一路追上来的,可到了这一看,却没有我表姐?我表姐哪去了?除了她,这里这些人,还有别人懂得刻我的名字?
李志叹了一声:“原本还有两个女人的,不过前几天,她们离开了。”
还有两个女人?离开了?
我惊道:“离……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这‘离开’是什么意思!直听得我心里直发慌。
李志道:“是啊,一个要找儿子,一个要找什么表弟,就相约一起离开了。我们也劝不住。”
听到这样,我倒是又带起一丝希望,原来是相约出去找人去了,还有找表弟的,这找表弟的,岂不就是我表姐?于是急忙又问道:“那么她们叫什么名字?”
李志道:“找儿子的那个,叫孔莉晴,找表弟那个,叫陆琳。你们……打听这个干什么?”
找表弟的陆琳!
还真是她嘛!
我回李志道:“我叫余乐。”
我这一说,李志连着那几上女人,都一同吃惊起来。
“你叫余乐?你就是陆琳的表弟余乐?”
看来我的大名,在这些人中也挺熟悉的了,我表姐跟她们生活这么长时间,肯定经常说起我这失联的表弟,还一路刻我的名字,她们想不熟悉都难。
我道:“是的,我就是陆琳的表弟,我是跟着我表姐留下的记号,一路找上来的。”
那沈娟一拍大腿,大叹道:“可惜啊可惜!那小陆她不听劝呀,跟那位找儿子的孔大姐,硬是凑和着一起走了,你看这……这不闹笑话吗,你人找上来了,结果她却离开了这里。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这沈大姐,看来也是一个挺热心肠的人儿。
我观察这些人的说话与反应,应该不是做假,我表姐,确实已经离开了这里。
我也挺郁闷的,这女人,搞什么名堂,好好的呆在这里不好,非要出去找我……现在好了,弄得又见不上面,这不瞎折腾吗。
我问道:“我表姐她们离开这里多久了?”
李志回忆起来:“三天,算上这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我们迁移到这里,决定安顿下来后,才第二天,搭好了两个房子,然后她俩就说呆不住了,要出去找人。我当时劝过她们,说这丛林危险,她两个女人走不了的,可她们没有听,最后执意走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又问:“那她们往哪个方向走了呢?”
李志道:“这个……就挺难说了。当时她们问我意见,我就说,她们的亲人,就是小余你了,若是还活着的话,这时应该也进了丛林,因为外面那片盐碱化荒滩又长又深,根本就活不了人嘛。所以她们八成听从我的意见,会在丛林里寻找。她们走的时候,是向西边的方向的。”
向西!
我与苏舞对望一眼,已经彼此领会,看来接下来,我们还得继续出发!
但是不急于一时,好不容易遇到了人,我们得多打听点事儿,顺道在此弄顿饭吃。我表姐她们,现在离开已经有三天,我们一时半会是赶不上的,所以赶这片刻工夫没有意义。
我的名字算是介绍过了,苏舞站在我旁边,我一直关心我表姐的事,却是没有顾及到她,这时也才想起将她介绍出来。
一说出她的名字,对方一个二十岁出头,叫郭碧妍的女孩,便张大了眼睛看上了苏舞,指着道:“苏舞,你真是影星苏舞啊,刚才我看了半天,都不太敢认,我在船上可见过你的。我可是你的粉丝呢,你拍的电影我每一部都看!”
看来……这女人还真挺有名的,到哪都能有人认识,这不,连粉丝都闹出来了。
只是她这段时间在荒野与我一起生存,环境恶劣,形象改变了不少,身上已经没有那种胭脂水粉的装扮,一副素颜,虽然也很美丽,但有些疲倦与不修饰,这才让人一时不敢相认。
不容易啊。在一百章的时候才一千个收藏。听说别人都几万十几万的。不过我相信我的读者都是真读者,不像他们那么水!么么哒~~~
(本章完)
第100章 狼来了
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我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我表姐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当时是我表姐、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我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我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我向她们打听起我表姐的事,这是我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我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我表姐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我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我表姐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我表姐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我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我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
听沈娟等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原本就白的。而是这段时间,思念儿子,给愁白的。
反正就是挺凄苦的一个女人。
她的儿子叫赵天天,正是当时那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之一。年纪不大,才十三岁。
当初船要沉时,船上一片混乱,她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与她儿子就被恐慌的人群冲散了,之后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最后船差不多完全淹没的时候,船保也顾不上了,见她一个女人还在这里晃悠,直接就把她塞上救生艇,给送走了。
我道:“她儿子才十三岁,既然是未成年,应该会被优先处理吧,估计早就被安排走了。”
沈娟道:“我们也是这么安慰她的。但当时那情况,那海浪,就算被送走了又怎样,像我们这种能逃出来的,都是老天开眼了。死在海浪中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呢。”
孙莉晴自己也觉得她那儿子生还的机会不大,因此才生生把头发给愁白。不过做母亲的,没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总还是留着一点希望,来自我催眠的。
她没事就向人念叨她儿子,要别人陪她一起去寻找。正好这时我表姐也很挂念我,想要打探我的消息。
两人这么商量着,最后就决定一起离开了。
除了她俩之外,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两个人,也是与亲人失去联络了的。
一个是韦慧云,一个是郭碧妍。
韦慧云是被狼咬伤了脚,不便走动,同时船难那天,又亲眼看到她的父亲韦国福从几十米高的船上摔下水中,存活的机率基本为零,这才放弃了与我表姐一起出去找人的念头。
郭碧妍则是丢了她的姐姐郭碧玉,不过她胆子小,没有掺和到我表姐出去找人的这个计划之中,又听李志解说了其中的危险与艰辛,就更加不敢离开这个大部队了,毕竟她也依赖李志这个男人,才能安全地存活下去。
李志在与我的交谈时,感觉我很着急我表姐的事,也猜到我想立马就出发,于是问道:“小林,你现在就要离开吗?”
我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我表姐现在毕竟不知身在何处,我得赶快去接应她,她两个女人,居然跑去丛林深处,这让人一点都不能安心呀。”
“这……”李志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欲言又止,顿了顿,才道:“不知我们能不能请你帮一个忙?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一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你们也走不了多少路程的,然后就得停下来过夜。你们重新搭建营地过夜,也很困难,那还不如在这里留一宿呢是吧?顺便帮了我们这个忙。”
我笑道:“不知李哥有什么忙需要我帮的,我也未必帮得上哩。”
李志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不是因为躲避狼群,才迁移到这里的吗。可是这群畜生,它阴魂不散,这两天晚上,好像又赶上来了,还不停地在我们营地附近侦察,我感觉它们今天晚上要对我们发动进攻了。我们为此也做好了防御,但我们这队伍你看,你也看到了,就我一个男人,我怕我一个人不太顶得住……”
呼呼,一百章了~!
(本章完)
第101章 老子弄死你
我道:“那李哥是让我留下来出一份力是吧。”
李志道:“是的。本来你不过来,我只打算缩在屋子里,将它们赶跑就是了。可是这样一直防御,也不是个事儿呀,谁知道我们哪天会出现什么漏洞,让它们冲破进来,对我们大开杀戒?”
“我们与这群畜生,结怨太深,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现在正好盼到小余你的到来,我希望合我们两个男人的力量,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祸患,我看小余你的身板也挺壮的,打几只狼,应该没问题吧。”
我笑道:“这个问题,倒是没什么大问题。不过余哥,你确定那个狼群,今天会攻击我们吗,我可在这里呆不了多久的,顶多就是今天看时候不早了,呆个一晚上,明天我是一定要走的。”
李志道:“这个百分百包票,我当然不敢打。但从我的判断上看,它们今晚进攻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今晚不来,我当然也不会勉强余你继续留着。那么就这样决定了好不好?你们就留一个晚上,咱们碰碰运气!来,咱们就打,不来,我继续我的防御政策,以后再徐徐图之!”
见他这样说了,我倒也不好相却。
我转头与苏舞商量了一下,苏舞说一切以我为主,最后就同意留了这一夜。
我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毕竟这样对我们来说也确实没什么影响,我表姐已经离开了三天,我俩一时半会也赶不上去,就算多赶这一两个小时的路程,然后时间也得浪费在重新搭建营地上,那留在这里,趁早休息,明天早起,效果也是一样的。
另外,这个狼群,能彻底解决掉,对我们来说,也有好处,不然我和苏舞在荒郊野外再遇到它们,可就是大祸了。
我对李志道:“那能不能具体说说这个狼群的情况呢?”
李志道:“具体情况嘛……从我这段日子的观察看,这应该是一个狼家族,一共有六到八个成员。头领则是一匹黑狼。”
“黑狼?”我忍不住问了一句:“是不是体型特别大,大约有一百多斤重的一条毛发乌亮的大狼?”
李志点头奇道:“难道你也见过了?”
我道:“应该是它了,昨晚我遇到过一条,这两地相距又那么近,应该就是你口中说的那一条了。其中还有一条白色的!”
李志道:“不错!是有一条白色的!这个狼群中,就这一白一黑的两条狼特别显眼,那白色的,我之前在第一个营地时见过两回,但最近却没怎么见了,不知是什么缘故。”
我道:“那是因为它还留在那个荒滩上没走,最后却跟踪我和苏舞一起进来了。一直跟了我们三天晚上呢。”
李志道:“原来这样……”
我道:“不过这白狼昨晚已经被我打死了。”我从竹篓里取出那张白狼皮,扔在了地上,道:“就是它!不过那黑狼首领,昨晚跟它斗了一番,没斗死,让它逃了。”
那些女人们,一听说我也遭遇了狼,十分好奇,又纷纷向我打听起其中细节来。大胆的,又将那张白狼皮打开来研究。
我跟她们简单地说了说过程。
这时沈娟她们已经弄出午餐,是一种野羊肉,招呼我和苏舞一起吃。
她们这午饭,也真够晚的,现在都下午三四点了。我和苏舞,在路上早吃过几块早上烤熟的狼肉了。
不过听她们解释说,是因为今天早上一直在忙着加固木屋,迎接晚上狼群的进攻,这才一直没空做饭。
吃过些膻味浓重的野羊肉,我又与李志在一边讨论起晚上打狼的事。
防御的木屋今早儿是加固完成了,用大木条作篱笆,把每个缝隙都填满,原本的茅草棚顶,也压上一层密密的木条,保证狼群不能从屋顶上扒进去。
这样的一副装备,很严密,狼群无论从哪个方向,都是进攻不进来的。
不过现在既然要改变方案,不单单是防御而已了,我们还要把狼留在这里,这样,我们就需要准备一件趁手的武器了。
打狼的事,我与李志商量过,决定由我们这两个男人动手,女人们,则躲在屋子里,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行了。一来她们力气不壮,打到了狼,人家也不疼。
二来,她们胆气也肯定不壮,这不是我们要小看女人,这是事实,平时看到一只凶一点的狗,估计她们都得被吓得跳起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