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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好男人-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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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嚷道:“不好玩不好玩。手太疼了!”

    也不能难怪她,身子还那么薄,小手掌连枪把还握不过来,怎么用得了这种大威力武器。

    打发了菲菲。

    我又走向我表姐,一把将她手心的阿卡抠走:“够了够了,已经打得够多了,你现在每打一发,就感觉像打掉我一百万似的,我心都在流血你知道么。”

    表姐央求我:“再打两发,就两发!”

    我道:“你已经打了十五发了好不好,剩下的十五发,以后再慢慢玩,我可告诉你,给你单纯玩的份额,就这么多,玩没了以后我让你天天端着空枪发呆。”

    表姐奇道:“咦,你怎么知道我已经打了十五发?我自己都没记清楚。”

    我得意地一撇嘴:“我一直都在这里,你一共打了多少,难道我心里还记不下来?”

    表姐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身来,拍着身上的泥土,又揉起肩上那饱满的部位。

    我想起她之前的笑话,打趣了一句:“怎么样,**给震掉了没有?”

    “没规没矩,没大没小!”表姐白了我一眼,敲了一下我脑袋。

    她又把枪要了回去,道:“以后这就是我的配枪了,你少损我。不然半夜我一枪把你打成太监。让你看着那两美女,有心无力!”

    我一听,顿时感觉下面凉飕飕的!

    (本章完)


第234章 你个老污婆



    我们在这座牛角山的山洞,一共住了九天。

    在田秋秋这个相对而言的医科圣手的精心护理下,在第六天的时候,我表姐就已经扔了拐杖了。

    她膝盖上的瘀肿已经完全退去,用手指揉捏,也不再感觉疼痛。

    跟着又再调理了三天,之后,她便已经能够完全自如地走路。在田秋秋的示意下,还能绕着平地小跑。

    这日,我陪田秋秋上山采药时,她给我提起这件事来,道:“表姐的腿伤,基本是好了,轻度的走路,已经无碍。咱们什么时候走?”

    说着,一脸殷切地望我。

    我知道,她是挂念她姐姐田夏夏,心早就飞了。要不是我表姐腿受伤,无法走路,她早就想央求我出发的。

    我想了想,也该是时候了。这一趟路,是一定要走的,避免不了。

    这是我对田夏夏的承诺,我曾答应过要带她妹妹回去给她的。同时,这也是田秋秋对她姐姐的思念。

    我道:“先回去跟她们说一下吧,如果她们同意,咱们明天就启程!”

    田秋秋不料我回答得这么爽快,反应十分惊喜:“真的?”

    我一拍胸脯:“当然真了。要是她们赖皮不肯走,我就扔掉她们,带你一起走算了。”

    田秋秋抿着嘴,忍着笑意:“你舍得丢下她们才怪呢。”

    她现在气色补回来了,也长肉了些,笑起来非常的精神好看,还夹着几分妩媚。

    我色眯眯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不舍得,求之不得呢!咱俩一起上路,没人烦扰,就又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了。”

    田秋秋伸手挠我:“鬼才跟你做少儿不宜的事。你可别让苏舞姐听到了,不然她要生气。你不是说了,要跟我们俩都保持距离的吗。”

    我没理她,继续扯皮:“咱俩一起上路,她又不在旁边,怎么能知道。咱俩互相默契保密就行了,回头问起来就来个死不认账,坚持咱俩是清白!”

    田秋秋道:“那也不跟你乱来。跟苏舞姐相处了这么多天,我发现她人挺好的,比你这大色狼还要好,所以我不能再做对不起她的事。”

    什么话嘛,这是!

    这俩情敌,怎么还混成好姐妹来了!

    还是压根就没把我当回事呀?

    一个比一个表现得伟大与无私。现在我想逗逗情都没意思了。

    真是没劲。

    ……

    回了去,趁吃晚饭的时候,我就向其他几个女人提了这件事。

    我看向我表姐:“老姐你腿已经没事了,这多亏了人家秋秋给你每日辛苦捣药熬药……”

    表姐一听,就忙不迭点头,打断我的话:“对对。”然后一脸谄笑地转向田秋秋:“可真是谢谢你啦,秋秋!回头表姐一定给你介绍个大美男,我可有表弟好几个呢,一个赛一个棒!可不止眼前这一个没良心的家伙呢,咱不要甩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去,最好一辈子光棍!”

    田秋秋经不起这样的酬谢,红起脸来,显得有些腼腆。

    竟然这样毁我墙角,损我名誉!

    我不满地瞟了我表姐一眼:“姓陆的你别插我嘴!”

    表姐道:“那插哪里?”

    插哪里?

    什么插哪里?

    你个老污婆,脑子里想什么呢?

    我让你在我说话时别插嘴。你居然问我不插嘴插哪里?

    你想插哪里?你一娘儿们,你有东西插吗?

    我白了她一眼:“哪都不许插!”

    然后,我就这样看着这骚娘们调皮地给我吐了个小舌头,我继续着我的说话:“那……某个跛子,现在已经能走路了,所以我想明天就收拾东西离开这里,带秋秋一起去见她姐姐。”

    我看向了苏舞,道:“就是回到咱们当初离开的那个地方去。见田夏夏,见可心李姐她们。”

    苏舞回我以微微一笑。

    我道:“现在大家对这个决定,同不同意,有什么意见要发表吗?”

    我先看去我表姐。

    我表姐毫无思索就举手:“同意,严重同意,我的脚已经好了,秋秋要去见她姐姐,那是必须的,无条件的支持!”

    我再看向苏舞。

    苏舞也立即点头:“你决定就好。其实我也怪想念夏夏和可心了。夏夏一直都想得到妹妹的消息,早点与她会合,让她见上,心里也能落个安稳。”

    我见此,道:“那就好,秋秋这里,当然不用再问了。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明天一早,吃过早饭,收拾东西,我们就启程。”

    “慢着,你还没问我呢!”角落里,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嚷了起来。

    我看向了菲菲,一脸温和的笑容:“小妹妹。大人说话,你一小孩子,还是未成年,可没有表决权哦。”

    嗯!还有一个精神不清醒的,同样也没有!

    菲菲听了,挺不服气:“小孩子怎么了,小孩子也是人!干嘛没有表决权?你歧视人,搞性别歧视……不对,搞年龄歧视!”

    我脸一黑,问道:“那你说说你的意见呗?”

    菲菲小脸一扬:“我的意见,当然也是同意啦!”

    我道:“那就好了,我怕你不同意呢。你要不同意,我就扔你一个人在这里!”

    菲菲脸色不由得一惧:“你、你敢!”

    我当然不敢,扔她在这,不就是要她在这等死吗。我可狠不下这心!

    其实这几个女人,没有一个能说让她们与我分开的。

    她们需要我这个男人做依靠。

    我要走,她们也绝对得跟着我走。

    之所以还要问她们的意见,主要是想体现一下民主嘛,这个决定并不小,得让她们有参与感,这样才能提起她们的积极性。

    这一去,又是前路迢迢,少不了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艰辛,如果不是非去不可,换我我都不想走呢。

    所以要带着她们一起吃这苦,首先得让她们心甘情愿才行呀。

    当晚就着黑,我们就分拣起了物品。

    好多朋友没进群,我其实已经在群里通知了哈。书成绩不好,编辑建议完本开新书,就周一的时候。嗯,我当然严词拒绝了,必须的,老子没太监的习惯。我说我书友是比那些几万几十万的少,我不信我没读者,我的读者都是忠粉,都爱我得很。编辑就说,那上架呗,上架就能看到是什么情况了。所以,书要上架了。所以,我更新少了。因为我在存稿,为上架那天来个小爆发呀。忘了说,本周五上架……

    (本章完)


第235章 该怎么走



    物品很多,有点超出了我们的负荷。

    就是说我们这点人手,不太带得了这些东西。

    其中菲菲与精神恍惚的孙莉晴,这一病一弱,是绝对无法负重的,她俩能把路走好,那就谢天谢地,算帮到我们了。

    剩下的,我表姐的腿刚好,也没法带多重的东西。另外两个女人,其实也带不了多少,顶多就能背个一二十斤。

    别以为才一二十斤,这也已经很吃力了的。

    长途跋涉,空着手走路都难,何况身上挂几个包包袋袋的,这是很累人的。

    所以主要的负重苦力,还是要看我这个男人。

    我以前在部队里做过负重拉练,都是四五十斤左右的份量,现在让我背个四五十斤赶路,应该也勉勉强强能够应付吧。

    我将物资集合起来仔细算了一下。

    枪支和子弹,加起来就有五十多斤了。

    衣服鞋子和那两块大帆布,也有三十多斤。

    再算上盐与罐头、饼干、电池、饮用水、烤肉、工兵铲这些杂七杂八的,又是四十多斤。

    总共加起来,就有一百二三十斤。

    那张陪伴了我们许多日子的熊皮,从当初与田夏夏出海打的那头熊,从它身上剥下来开始,就一直陪着我了。这一路来,相伴数百里,还被我笑称见证过我与苏舞甜蜜爱情的。

    现在因为实在是太沉,我打算不要了。

    反正在这荒山僻地,等我安定下来后,我想要什么皮我得不到?龙皮我都能剥一张下来,如果这世界上有龙的话!

    可那三条阿卡,我就不舍得丢其中一二,要全部带走。在这种与人类文明隔绝的地方,这些个高精度的现代工艺品,我求神拜佛告耶稣,我都弄不来的。可以说是比黄金还贵重一百倍,当然不能丢!

    于是最后决定,熏虎肉等干食尽量少带一些,以减轻重量,饮用水则带够一天左右的量,路上随时补充。

    反正我们有枪,路上不愁打不到吃的。有这几条宝贝,一路杀过去,可比以前用套索来猎食容易得多了。

    那两个原本装子弹和杂物的塑料箱子,我们也不要了,因为不好携带。

    最后分配下来是。

    我表姐背一条阿卡,外加两个工兵铲挂在腰间,荷枪实弹的,十分神气。

    苏舞则背我那个双肩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十五斤子弹在底上,上面则塞了几件没份量的衣服。

    田秋秋,就挎那个竹篓,竹篓里放着水和食物,还有几包盐,两瓶酒,一些药草。

    其余的,就是我这男人的事了。

    我弄了两个帆布袋,将剩余的子弹,装进了底部。剩下的那两条阿卡,被我给拆成零件,也装进袋子底下去。

    因为手上实在不便,不好整枪携带,所以拆成零的,等需要的时候再组装回去。

    我只带着那只柯尔特防身。

    反正要是遇到险情,我表姐那里还有一条长枪呢。加上我从地洞里带出来的那个弹匣,一共有四个,都压满子弹了的。

    四个弹匣,一百二十发子弹,遇上恐龙我都能把它打筛子!

    鞋子、衣服、帆布、电池、剩余的枪与子弹什么的,塞在两个帆布袋里,足有五六十斤重了。

    这种携行袋可不好背,还是两个,所以我砍了一根竹子当扁担,干脆用挑的了。

    一边三十多斤,轻轻松松,当个挑山工!

    出发的时候,我还给菲菲分派了一个任务:“菲菲,你的任务,就是挽着你孙阿姨走路,记住喽,你松开她,她可不会走的。”

    孙莉晴至今没有什么好转,仍然是浑浑噩噩的,人事不知。跟个木头人一样,送嘴边就吃,拉着才走,所以必须要有个人牵引。

    被我忽略的菲菲,终于觉得自己有了用处,感到非常的开心与荣幸,重重地应了一下,挽起孙莉晴,就往前边去了。

    于是,在这座牛角山上,度过了一个多月,前后经历了许多的凶险与分合,在这一天早上,旭日东升的时候,我们终于要作别此地,启程他乡了。

    这一支由老弱妇孺组成的队伍,注定是走不了多快的。然而我们也不介意,我们量力而行,能走多少算多少,累了就停,困了就住。

    始终会有一天走到目的地!

    至于行进路线,昨晚我们就已经商量好了。

    我们决定,原路走出这座大山,走到那片盐碱化荒地与森林结合的地方,也就是荒地与森林的分界线。

    然后就沿着这条分界线一直向东行。直走到当初我和苏舞弃船登陆的位置,然后走海路,乘救生艇返回我们的起始点,与田夏夏她们会合。

    我们这么做,当然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首先沿着这条分界线走,因为那片盐碱化荒地是很平坦的(不平坦它也淹不成盐碱化荒地),我们不用在丛林高山里翻山越岭,泅河渡水,这会省我们不少的力气。

    爬过山的人都知道,登山涉水是最辛苦的,而且还没路可去,需要人工开路,那叫一个痛苦!

    同时这条分界线,它又紧挨着森林,这样我们又可以随时进森林补充饮用水与打猎。

    其次,走这条分界线,我们还不用怕迷路。这条分界线,就是最好的引路向导,它一定会带我们走到当初我与苏舞两个人进山的那个位置,然后从那个位置,补充够食物,横穿荒地,回到海边的登陆点!

    三天的行程,到第四天,我们就出了这座森林,找到当初我们进这座牛角山时的那个口子。

    这里,也就是盐碱化荒地与森林的分界线了。

    当初红毛鬼那些人,就是打这里进山的。

    当初暂居时的营地痕迹,至今犹存。

    此时前面有两条路。

    一条是沿着分界线走,回到当初我进山救田秋秋时,与苏舞和我表姐分别的那个营地,然后继续前行,最终到达海边。

    另一条,则是直接穿过荒地,走到红毛鬼等人当初的海边登陆点,当时田秋秋、以及菲菲,也都有份!

    时值晌午,我们在这营地停下休整与吃饭。

    田秋秋就问起我来:“我们能不能直接就从这里出海,然后走海路回去呢?”

    我想了想,摇头否决了她的提议,并列出两个理由。

    (本章完)


第237章 口无遮拦



    我的理由是:

    一,红毛鬼那伙人地震后撤离,肯定是出海了的。现在又踪影全无,绝对已经乘船离开了。因此我们即使出到海边,也未必找得到船只来用。

    二,这里走海路的话,我们要穿越一段漫长的盐碱化荒地,那样我们的饮食就成问题了。食物我们是可以捕吃海鱼,但是饮用淡水呢,怎么补充?

    盐碱化荒地上,是找不到淡水的。

    而走到我和苏舞当初的那个登陆点,再下水走海路的话,后面就已经基本没有盐碱化荒地了,可以一路靠岸进森林补水!

    歇过后,看了看天色,见还有半天的工夫,我见几个女人都很精神,于是决定继续赶路,能走多一点算一点,到下午五六点钟再扎营不迟。

    ……

    又走了两天的时间,我们就经过那个当初我与苏舞及我表姐分别时的那个营地了,这时正好是天黑,我们就顺道儿在这呆了一宿。

    那场大地震,翻天覆地,致使裸土皑皑,已经很大程度改变了这里的面貌,但还是依稀可认。

    我离开后,两个女人,带着一幼一病,在这里安然生活了半个多月,除了我表姐在地震中伤了腿之外,并没有更大的损失,她们很勇敢,也很幸运……

    唉——

    往事留着缅怀。

    脚步要继续出发!

    ……

    这一路走下去,虽然很辛苦,虽然菲菲与孙莉晴拖了我们的后腿,尤其是孙莉晴,成了我们的首要累赘。这个丢了灵魂的木头人,不拖就不动,走得十分缓慢。

    但没想到的是,这段路程,比我们想像得要近得多。

    我们每天才走不过三十多里,但走到第八天时,我们竟然意外地回到了那个地方了!

    当初我和苏舞停船靠岸,追寻我表姐的足迹进山的那个山口!

    也是李志那群人(包括我表姐),从海岸登陆,走入丛林的那个山口!

    一开始,远远的,我们还完全看不出来。直到撞到了头上,我们才猛然惊觉,这个地方,怎么那么熟悉呀!

    真是让人有一种柳暗花明的痛快啊!

    我们本来还以为有好长的路程要走呢。

    现在好了,从这个位置横穿出去,就能回到海边,入海航行了!

    不过,在穿这片盐碱化荒地之前,我们决定在这里留宿一宿。

    现在是下午两点多钟。

    我们要进山猎一些食物,并补充足量的饮用水,休养够精神之后,再出发。

    这可能需要准备一天多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明天都未必能够起程,可能要等到后天早上。

    女人们都已经很累很累了,从牛角山出发,前后赶了将近十三天的路,她们都吃不太消了。尤其是那一小一病,身子已经明显是消瘦了下来。

    我怕她们再这样继续走下去,会落病。

    所以不能急,急之过头,很可能会适得其返。

    要真是病倒下个把人来,我们还想走么?到时慢慢留下来给这人养病吧!只会耽误得更长时间!

    进入林子里,选了营地,简单扎下那两块帆布棚,给这些女人们歇着。

    我表姐感慨万分,问我道:“我说臭小子,从这条路往山里走,我们是不是就能见到李志他们呀?”

    我点头道:“是倒是。你还别说,我还真想念李志那家伙了。只可惜路太远了。当时你们被狼群一路往深山里撵,撵得可够远的呀。我和苏舞从后面追过去,可追了四天还是五天来着?最终才追上,总之就是太远了!要是近的话,我还真想去见李志她们一面呢。我送条枪给他都行,反正他现在肯定很需要这玩意。”

    表姐白了我一眼:“你舍得么你?看你把枪看成比自己命根子还要重要,就给我玩个三十发子弹,就说什么都不许我再玩了。简直小肚鸡肠!”

    我对我表姐的抱怨,回以微微一笑,回道:“怎么会不舍得。李志那家伙,怎么说也照顾过我家老姐,要不是他,我老姐还能不能活着,都说不准呢。一条枪难道比我老姐的小命还重要吗?”

    表姐一听,也点头赞同:“可也是哦。李哥这人挺好的,人也挺正派,可比你这臭小子强多了。见船要沉了就急忙忙一个人跑路,连船上的老姐都不要了,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我道:“还提这老黄历是吧?不知道是哪个女人先跑呢,我跑的时候,整条大船已经入水了。你不比我先跑,难道还是从水里冒出来的?”

    表姐兀自狡辩,不肯承认比我先走,道:“谁先跑了?我是在大船上找你不着,又下救生艇去海面找,因为我怕你已经掉水里去了。你说谁先跑了,啊?”

    我道:“是呀是呀。架着救生艇下水面找,越找越远,然后就找逃命了是吧?”

    “你!”表姐被我绵里带针的,气到吐血。

    这时候,田秋秋正在烧水熬着药汤,准备给我们这些人去暑解疲。

    我看向没事干的苏舞,召唤了一声:“舞姐,趁现在时候还早,咱们上山打猎去!”

    然后我把我的柯尔特扔给了我表姐,道:“老规矩,你在这看守营地。”跟着又夺了她手上的阿卡。

    表姐还在闹着刚才的脾气:“干嘛每次出去打猎都不叫你姐去,只叫你的小情人啊,是不是要趁机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什么话嘛这是,看把人家苏舞弄得脸红红的。

    口无遮拦!

    为了平息她的怨气,我还是退让了一步,恭维起她道:“分工合作,人尽其能嘛。老姐你枪法那么棒,比我都差不到哪去了。在我外出的时候,你当然要肩负起守卫营地的职责啦。这里除了你,谁堪担此重任啊?咱俩要一起出去,你让我怎么放心这里?”

    表姐听了,笑不掩齿,又一脚踹我屁股上:“滚吧!臭上子,油腔滑调,尽捡好听的哄人。”

    我让苏舞挎了个竹篓,然后带着她一起上了山。

    之所以要带着一个竹篓,是因为我们想顺道看看能不能采些蘑菇。

    我们在这丛林里,天天吃肉,早就吃腻了。

    现在我们是喜素不喜荤,要是给我们一把青菜,一碗米饭,一锅萝卜,我们就稀罕死了。

    上了山。

    我在一边伏猎,苏舞则背着个竹篓满山乱转。

    突然,她惊喜地叫了起来:“乐乐你快来看,这些香菇好乖哦,知道我要来采它,它自己从树头上掉下来,还堆成一堆儿,让我直接好捡。”

    我听着莫名奇妙,走上去一看,见地上果然堆着一小堆的树头香菇。我问她:“这不是你采的么?”

    苏舞摇头道:“不是呢,我见到的时候,它就这样了。肯定是这蘑菇成精了吧,知道我要来采它,此劫难逃,它就自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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