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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岁那轻狂-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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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叔?应该是牛奎那个老家伙吧?你要参加飙车赛?你不觉得很搞笑么?”凌南豪笑了笑。
“怎么啦?豪哥不相信我的技术吗?我现在连甩尾都会了,甩尾王。”我知道凌南豪是甩尾王,自然不忌讳喊凌南豪为甩尾王。
“额?这些都是龙剑飞告诉你的吧?哈哈,好吧,那小凡你等下秀下你的车技给豪哥我看看,我看看你的技术过不过关。”
一阵阵玻璃容器的敲撞声碰在一起,在这个空荡的房间,如此脆耳。
有些人天生酒量好,第一次喝酒便可千杯不醉。有些人天生酒量差,即使喝了千百次酒还依然是三杯便醉。
而我,则属于前者。或者说都是遗传了祖辈的基因。在农村的祖辈,每天做完农活后身体很累,这时,酒便成了祖辈唯一的止累药,每天,可以喝上一壶自家酿造的散酒,所以到了我这辈,多多少少都有些基因了。
之前跟过龙剑飞也喝过酒,都很轻松,没有什么醉意。当然,现在和凌南豪喝,更加尽兴。酒逢知己千杯少,更何况遇见了凌南豪!
“豪哥,那次我在银行查了下钱,居然多了一万多,豪哥,你对我太好了。”
“一万算不了什么,大学几年,你那点钱哪里够,本来我想多给些给你的,但怕你书没念到,却养成乱花钱的习惯,如此我就是罪人了。”凌南豪此时是一脸正经。
“那一万我也没怎么花,加上我自己之前的一千,有一万一,基本都还存在银行。等该用的时候再用。”其实也是,在这几个月里,我基本很少花钱。
“之前一直想去你学校找你的,可是,一直都很忙,也没抽空去。”
“豪哥,你也忙着车赛的事吧?”
“不全是,私底下还有斧头帮与我们青龙帮的一些事处理。”凌南豪的脸色突然凝重了起来。
“这样吧,小凡,我和你说说斧头帮与青龙帮之间的关系,咳咳。”凌南豪清了清嗓子,开始和我说起了两个帮派的故事。
在风雨飘摇的近代,乱世中横空杀出—条好汉,此人为在龙蛇混杂的港都滩安身,召集一帮同乡组织起“劳工港都同乡会”,王麒麟孤军奋战,建立黑帮恐怖暗杀组织——斧头帮。王麒麟,就是斧头帮的创始人。
为求自保,众人打造了百把利斧作为防身武器。以不择手段的实现自己的革命理想此后这一百把斧头将麒麟滩杀得昏天黑地,斧头帮从此声名鹊起,这个神秘的人物行踪飘忽、神出鬼没,屡屡出于不凡。
封建余孽他杀,党政要人他杀,日本鬼子他杀,贪官污吏他杀,汉奸特务更是他的下酒小菜。一言以蔽之,天上飞的地下走的,上至达官贵人下到爪牙爬虫,没有他不敢杀的。
不过后来,王麒麟遭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追杀,就带着手下在港都安了身。又过了些年,本该王麒麟的长子王磊继承斧头帮的帮主,可是,王磊被王麒麟次子王飞与自己的心腹龙博找了杀手,将王磊残忍的杀害了。
王磊的儿子王青龙为报父仇,创造了青龙帮。而斧头帮,让龙博之子也就是现任斧头帮帮主龙昊天篡位。这也就是最近几年两个帮派不和的主要原因。
听了凌南豪说的这些,我唏嘘不已。黑帮居然如此险恶。甚至,连自己的手足都不放过!
“豪哥,那你现在在青龙帮混得怎么样呢?”
凌南豪押了一口酒,吃了一口菜,眼珠子转了一转。又给我说道:“猎人,通常在捉完兔子会杀了猎狗。我现在就好比是条猎狗。现在,我在青龙场名义上说是三当家的,只是,二当家的从一开始就和我不和,他是大哥的军师。整天说我功高盖主,以后可能会谋权篡位,而大哥,也开始怀疑我了。”
说完凌南豪又倒满了一杯酒,一股脑的全喝了下去,对我说:“八年前,我才十九岁,听说当时香港能挣钱,我仗着自己力气大,便偷渡到香港,本想找份工作养家糊口,可是,身上的钱财却全被别人抢去了,而我工作又没找到,又饿着肚子,于是就去了一个饭店吃饭,因为没钱给被好几个壮汉群殴。纵然我力气再大,可哪里是几个壮汉的对手……”
凌南豪将我给斟满的一杯酒又一口喝尽了,便又给我娓娓道来后面的故事:“就在那时,大哥出现了。是大哥救了我,让我跟着他混,因为感激,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大哥,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为了大哥,我凭借着身体体质的原因努力的做各种身体训练,两年过去了我有所成就。后来,我为他拼命,为他杀了不少仇人,为他打下了今天青龙帮的半壁江山,甚至为他失去了我的亲弟弟,我唯一的亲人。如今,却想着在除掉斧头帮后就除掉我,我都听见大哥和二哥说的话了。呵呵……哈哈……。”
凌南豪说着说着,就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能让一个男人落泪的人,在这个男人的心里肯定非常非常重要,不仅仅是父母、女人、还有兄弟。所以,不要轻易让男子汉流泪。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凌南豪,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凌南豪哭着发泄,心里自然是难过不已。有一种难过,叫做无能为力。
许久,凌南豪忍住了自己的情绪,过了一会儿,豪哥说:“走,让豪哥看看你的车技,顺便指导指导你。”
当时我就纠结了,凌南豪喝了这么多酒,虽然当时没有什么不允许酒后驾车的规定,但毕竟性命还是要在乎的。
“你怕我喝酒后飙车不行啊?放心吧,只有酒精的味道才能让豪哥我发挥的更出色。”
于是,被凌南豪载着我又来到了祁门路。
“小凡,想必你应该知道这条路将作为赛点了吧。你过来,坐在驾驶座开给豪哥看看。”
调换了位置,我便熟悉了下这辆车子,接着,发动引擎,开始了飙车之旅。
前面的直路我开的倒也还算顺畅,只是,在后面的弯道,我打算甩尾,然而,这辆车与我那辆车不同,我判断错误了,导致甩尾过头,踩刹后车子还是偏离了轨道,停在了路旁的草坪上。
凌南豪笑了笑我。示意我继续。我无奈地点点头,又发动了车子,后面一路开的都不是很顺畅。
如果你一直写铅笔字,突然要你写钢笔字,一开始你是写不好的。就好比车,这辆车的性能绝对比我的捷豹强,只是我还没熟悉,控制不了。
终于还是到了终点。凌南豪点了点头,默许了我的车技还算过得去。
“也难怪龙剑飞会让你参加车赛了,天赋还不错。多练习练习差不多就可以参赛了。这样吧,我开一次给你看,你看好了。我只示范一遍。”
丫的,和龙剑飞一个德行,示范一遍我哪记得住啊!
当我明白,当机会只有一次时,人们才懂得珍惜,才会迫使自己把握好机会。一旦机会多了,你就会放松心态,不把握机会,终究难成大器。
才知道龙剑飞与凌南豪的用心!
第十二章 赛前最后的特训
如果让我比较凌南豪与龙剑飞的车技,对不起,我比较不了。因为两个人各有千秋,不分仲伯。
只是,凌南豪的甩尾车技似乎比龙剑飞稍微逊色。
练剑的最高境界是人剑合一。这龙剑飞似乎与自己的爱车已连为一体,对车身的任何特性甚至零件的特性都了解的一清二楚。
在弯弯曲曲的道路上左飘右移,很轻松的到达了终点。我是看着凌南豪的动作,每一个刹车,转方向盘,加油门都恰到好处。
“找到感觉,用心体会,多加练习,就行了。来,你来试一试。”凌南豪再一次把方向盘交给了我。我不断的临摹凌南豪之前的动作,却总是做不到如凌南豪那般完美的动作。
而凌南豪,则在副驾驶座一遍一遍和我说怎么操作,如此来来回回跑了十几圈,倒是有那么点感觉了。
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虽然每一次我看不出我的技术有所长进,但我知道,现在的我比起一开始连车都不会开的我,是一种很大的进步。
一个勤奋的人,上天总会眷恋的。更何况一个勤奋而又有天赋的我。
深夜的天空格外黑暗,之前的路灯早已经熄灭。偶尔刮来的一阵阵寒风钻进脖子里,好不舒服。不过,我还是在这寂静的夜里跟在豪哥后面一遍遍的学习着技巧。
现在,有些人觉得自己挺努力,每天起早贪黑,认为别人都比不了自己努力。有句话说的好,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爱因斯坦每天只睡两个时辰,牛顿最多只睡四个时辰,哈佛大学通宵自习室从来没有空过座位。要想成功,不付出比常人十倍的努力,怎么行!
不过我现在到并不这么认为。我的一个朋友,年轻的时候,拼命的打拼,一天只睡六个时辰,工作时间长达十几个时辰。后来,我这个朋友的确,连我都承认他很成功。可是,刚成功没多久,就得了绝症。
在以往的职业生涯里,他一直笃信“付出总有回报”的信念,所以给自己的负荷一直比较重,甚至曾天真的和人比赛“谁的睡眠更少”、“谁能在凌晨里及时处理事务”……努力把“拼命”作为自己的一个标签。
可是现在,冷静下来反思:这种以健康为代价的坚持,不一定是对的。
所以我觉得,人活着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如果生命都没了,谈何保护好自己的兄弟,更别说自己的女人了!
浑浑噩噩的几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天快亮了的时候,凌南豪送我回到学校的大门后,对我打个招呼,打招呼让我不要让龙剑飞知道和他见面的事,便掉了个车头就走了。
从学校大门到我的宿舍还有一段距离,我裹紧衣服,犯困的我脑海里却还是再想着凌南豪教我的技巧。
终于到了宿舍,也没回答陈浩然问我去哪了,甚至都不曾脱下外套,就直接趴到床上裹上被子呼呼大睡。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待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起床洗漱了下,去吃了个饭。
在食堂,有一个高年级的同学一巴掌一巴掌的打我的班里一个矮个子的同学的脸,其他几个同学在旁边看着不敢拉。我当时看不过去,就拿起还没吃完的饭碗走到那同学面前,直接向头上狠狠地砸了下去。
不是我现在仗着龙剑飞,才有如此魄力,我之所以敢动手打高年级的学长。而是我不喜欢看见弱者被欺负,我想让他们知道,被欺负了,可以再爬起来。不是每个人都会选择沉默的。
被砸的那位同学当时就懵了,气的说很多狠话。不知是打量下我健壮的身材而不敢动手还是因为我先发制人的气势吓到了他,转身说找人去了。
不过,我依旧在食堂里照样吃着饭,半个多小时过去了,也没见什么人来找我。那个被打的同学对我道了谢,然后也就走了。
港都大学,本该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只是,很多家里有背景的人都浑水摸鱼的进来了。然后,疯狂的欺负身体弱小的同学。
我那亲爱的同学,你们何时能够学会反抗,学会爆发啊?在我心里只能默默的祝福这些同学,愿你们安好。
吃完了饭回到宿舍,龙剑飞和南陵宇已经在宿舍了。
“晚上八点,去祁门路。最后的特训。”龙剑飞一向不爱笑的脸上今天挂了点笑容。
“今天的龙少爷心情蛮好的嘛,遇到什么开心的事啦?”
“听说港都快要回归中国了!再也不要看那些英国狗的脸色了!”南陵宇答到。
在港都,黑帮的消息灵通速度可比我们这些人普通的学生快多了。毕竟,那些港都政府的大多数官员都被黑帮买通了,多数以兄弟相称。
只是,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直到几年后才得以真正的实现。
等到晚上的时候,三人准备出发去繁华大道。临走前,我看见陈浩然,就想到带他也去看一下。和龙剑飞说了情况,龙剑飞点头默许。宿舍还有一个宫俊远,也被南陵宇一并带上车了。
这么长的时间,宿舍装上了洗衣机,陈浩然自然免去了为龙剑飞与南陵宇洗衣服的责任,用心学习起来,偶尔可以教教我,补上我落下的课。而宫俊远也只是偶尔为龙剑飞打个饭,南陵宇碍于龙剑飞基本也再没欺凌他们。
而当初因为我的心机而失去一条腿的冷单仿,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未来能不能和他再见一面,也不知以后可不可以对他弥补点自己的过错。
在来到祁门路的时候,陈浩然既激动,又兴奋。体验下飙车的感觉,这是每个男人内心深处的渴望。
来到起跑线的地方,打开车窗相互鼓舞一下,然后关上车窗的时候,发动油门,待龙剑飞的兰博基尼传来一阵喇叭声时,三人几乎同时离开了起跑线。
这一次起跑,我没有落后,凌南豪教会了我起跑加速,而我,终于不用在起跑线就被别人甩下了。
路上,车子来来往往,想要全速是不大可能,至少对一次实战还没有的我。
我只能将车速控制在280码左右,而龙剑飞与南陵宇开的车,均在300多码的车速以上,来回穿梭,好不轻松。可是我不敢,害怕。
我害怕的不是死,而是我还没有享受好人生就死了太可惜。
在翡翠城的路口,有个U形的大弯道,没有多大的弯度U,但如果想以一定的全速度通过是不太可能的。龙剑飞减速到220码漂移了过去,南陵宇只能将车减速到160码左右通过。
而我,在时速320码的情况下,松油门轻刹车,急转方向盘的同时踩下油门,时间停了4秒左右的时间,而方向盘在每一秒都是轻微的转动一点,车向那边歪,方向盘就往那边歪。
如果你可以在空中俯视下方,你会看到一辆车在一个弯道以一道优美的弧线在4秒的时间完美通过。
这,就是昨晚凌南豪教我的甩尾必杀技。这也就是凌南豪与龙剑飞在上一届比赛赢龙剑飞的原因。
龙剑飞的甩尾已经够好,只是,不懂得变通,只知道在任何漂移下都减速漂移甩尾。这无疑会造成一个给对手弯道超越的机会。
有些人,只需要一次机会,就可以赢。
待漂移过弯道后,驶向正道,在副驾座的陈浩然已经是紧张的不行,一看就知道是吓着了。
就像我一开始在副驾座的时候,龙剑飞甩尾的时候,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我想,宫俊远在南陵宇的车上肯定也是屁滚尿流。
接下来,就是激动人心的极速飙车赛了。我会等到那一天,让所有人见证的我的努力。我会证明给大家看!
第十三章 人生最美的邂逅
待漂移过U型赛道,又行驶了一段有惊无险的距离,等到了最后的400米左右的距离,我摁下了加速器氮气按钮,冲向了终点,三秒后,南陵宇也冲到了终点。
这一次,龙剑飞排名第一,我第二。
当我和陈浩然一起下车后,龙剑飞问我:“你刚才在U型赛道的甩尾是自己领悟的还是和谁后面学的?”
我是自然不能说是凌南豪指导我的,毕竟,凌南豪在车赛的时候与龙剑飞是对手。
“哎呀,龙剑飞,刚才我都紧张死了,对面刚好来了一辆车,情急之下我忘记减速,错加油门了,结果阴差阳错的就这样了……”这个理由倒也似乎是在情理之中。
“这个甩尾很不错。也许你的天赋是上天给你的礼物吧,好好珍惜。”
南陵宇这时也来了句:“好小子,都超过我了,不错不错。等有机会咱再比一场!”
“好了,现在一起去吃个饭吧。这么长时间都没在一起吃过饭。”龙剑飞丢下这句话就上了车,直奔Jewel green大酒店。
Jewel green大酒店是当时港都的上等酒店,其奢华程度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消费的起的。
龙剑飞点了几个特色菜与一个套餐,特色菜有熊掌炒马蹄,鲍鱼炖带汤,河豚肉丝,珍珠粥,百宝银耳羹,一品天香,二龙戏珠,三色龙凤,四宝锦绣,五彩果味,六君闹市,七星同聚,八仙报喜,九九同心,十味鱼翅……
我向来是节约的,我反对奢侈。一个穷人,一年的饭钱与这一顿饭钱相同,为什么富人们不节约点,资助一下穷人呢?
不过说回来,Jewel green大酒店的菜,还是色香味俱全的,而且这菜本身就是取珍品做成的,有多少人知道熊掌的味道?又有多少人知道吃了河豚会有一种欲仙欲死的感觉?
而且菜名取的也是别具一格,一品天香,其实就是用九朵花配村一个金桔而成,二龙戏珠实际上也就是两只鲤鱼合着嘴含着一只珍珠,等等……
这一晚,我们宿舍五个人撇开一切的高贵低俗,尽情的把酒言欢,龙剑飞没有了之前的冷漠,南陵宇没有了以前的冲动,浩然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拘束,宫俊远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畏惧,而我,更是没有了以前的那种自卑。
吃完饭后,龙剑飞喊来了经理,在一本记账本上签了一下账,那动作真是帅极了!记了账后就和我们几人一起起身准备回宿舍。
在路上,也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也许是因为吃了河豚的缘故,我的大脑处于兴奋、迷糊的状态。我疯狂地开着车,超过南陵宇、超过龙剑飞,时速由80到120再到180,继续上加到240,再到280,就在这车来车往的路上穿梭。逛进车窗里的风使我更加渴望速度!
意想不到的事出现了,在前方的马路上,一个女生快速的想过马路,还没到路中间,我开的车已经临近这个女孩了。
这个女生看到我的车飞快地走向了她,居然忘记了步伐,直直地看着我的车行驶,而我看到这个女生,大脑也就清醒许多。
待我清醒过来,我赶紧刹车,将方向盘甩了过来,车子横了过来,因为惯性,车子横着向前前进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还是没能避免,副驾座上的陈浩然没带安全带,头狠狠的撞在了车门上、车外的那个女生也被车撞到在地。
我也没来得及询问陈浩然情况如何,赶紧和陈浩然下车看看外面的情况。只见这个女生坐在地上艰难地想爬起来,脸上痛苦的表情完全暴露在我的眼里。
见此情况,我赶紧抱起这个女生,打开车门,慢慢地将这个女生放在副驾座上,生怕弄疼了她,然后不带一秒的停留迅速发车,赶去医院。让丢下的陈浩然等后面龙剑飞的到来。
在车上,我仔细打量了下这个女孩,穿着一身朴素的而又微微发旧的白色外套,黑色的尼龙裤已经破了,膝盖处有明显的皮外伤。这一刻,我的心有了一种心疼的感觉。
脸上一副痛苦的表情,却掩盖不了姣好的容貌。短短的头发似乎让她带有一种中性美。
“对不起!让你受伤了。”这是我此刻唯一能对这个女孩说的一句话。
“没事,你也不是有意的。不过我奇怪的是你为什么开这么快呢?不怕丢了自己的命啊?”说完她对我微微一笑。
这一笑,笑进了我的心间。
不是说,我撞到了她她还会对我报之以笑而让我感动,而是,她的笑让我有了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我无法形容。
好比说,一个离家很久的孩子,突然有一天见到爸妈了,那一刻的感觉谁可以形容?有些感觉只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
有的时候,一个笑容,就会让对方深深地爱上而无法自拔。
“你叫什么名字?”我头扭了过来,假装盯着前方问道。
“我叫林安萱,你呢?”
“我叫林凡,没想到几百年前我们还是一家人呢,刚才你有什么急事吗?怎么走那么急?”
“我……今天家里有事,我旷课了,晚上我得赶回学校去。”
“额,你学生啊?哪个学校的啊?”
“我是港都第三中学的,你呢?你是干嘛的呢?”
“我呀,呵呵,我也是学生。”
“什么?你是学生?那你是哪个学校的呢?怎么感觉你不像学生呢?”
我有那么老么还是咋的,我不像学生像什么,哎,算了,不较真了。
“嗯,我是港都大学的,今年才十八岁,刚上大一。”我特意强调自己才十八,显的年轻。
“真的呀?明年高考我也想进港都大学。”
原来是港都第三中学的一个高三的学生啊!这个信息对我来说挺重要。
终于来到医院,出乎我的意料外并没什么大伤,只是膝盖处有一种擦伤的皮外伤,脚踝崴了一下肿了点。
医生开了点药涂在膝盖处,用纱布裹在了伤处,顺便将扭了的脚按摩了一下差不多就能走路了。
不过,膝盖处那一道伤疤,就那样留下来了。
多年后,每当我抱着林安萱的时候,我都会拿这件事说,看,当初第一次见面就为你留下了一道不可磨灭的记忆。
扶着林安萱的胳膊走出了医院,鼻前总是能闻到从林安萱身上散发出的一阵淡淡的清香。
小心翼翼的打开车门,将林安萱抱上了车,开出了医院。
“那个,林安萱,我送你回去吧。”
“谢谢啦,等会我自己走回去啦,也不太远啦。”
“今天的事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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