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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万万岁-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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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就在现场,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那么雷洛就算有一万条命也得去死。
杨勇已经不明白,他看不懂自己投入巨资,掌握了这么多的材料,为什么非但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为雷洛引进了金山银海。他差点哭了。当时没有,不过在他回到家后,他哭得嘶声裂地。
“哥,算了,我们斗不过他。”杨雪安静的坐在杨勇的身边,看到自己唯一的哥哥哭得如此的痛入心扉,她不禁跟着流泪。
“不能这么算了。”杨勇突然间从床上爬了起来,“死,也不能算了!”
他的脸突然间平静得象一只天空中飞翔的和平鸽。
杨雪害怕了,“哥,我求你了,别再做傻事了。我们玩不过他,但是我们可以不和他玩。我们躲得远远的,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生活着,好吗?”
杨勇亲昵地抚摸着妹妹的脸颊,摇了摇头:“男人退不了。至少,我没办法退了。”
杨雪扑入他的怀中,哀号道:“哥,我求你,我真的不能失去你。你是我唯一的哥哥。”
杨勇:“我不会有事的,我不蠢,我会有办法重新夺回优势。”他叹了一口气,眉目里有着一种让人平静的平静:“我不是还没死嘛,人活着,就有希望。”
“别骗我。”
“我不会骗你,做哥哥的,怎么会欺骗自己的妹妹?”
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杨勇接听,一个低沉的声音道:“我们不能继续了,从明天开始,我们将不会再帮你做事。现在警方已经介入整件事,我们无法保证这件事的真相会不会被揭开。”声音沉默了一会:“以后不要再联系我,qq和电话以后都不会再次出现。”
杨勇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挂断了电话。
一切回到了宁静,成为明星的雷洛丝毫没有明星的架子,他在学校里极为简朴的寝室住,他穿着国产的球鞋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能够扣篮的他,对于刚学篮球的菜鸟也是如此的平易近人。
第九十章 蕾丝
所有人都喜欢他,就象他爱着所有人一样。同学们自愿的团结起来,开始保护他!
“我们二年纪的学生要和一年纪的学生打一场友谊比赛。”林烟对雷洛道。
“行啊,我听说一年纪来了个高手,只是一直无缘交手呀。”雷洛笑咪咪道,林烟现在是经管院的学生会部长,挺有实权,同时也是院篮球部的部长。对于她在j大中的地位,就是红人红人红人。
林烟是最坚定的支持者,她第一个拉起了雷洛的粉丝团亲自兼任队长。她还和林烟还有舒晴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淡定与真诚赢得了两位姑娘的喜爱,正是因为她的大方体面,所以其它人才压根不会相信雷洛与她之间有着不清白的关系。
比赛的影响力超过了所有人的想象。
谁也料不到这场经管院低年纪学生之间的友谊比赛都拉来了四千人的观众,这相当于整个j大所有学生的三分之一。体育馆满满当当,所有人都津津有味地谈论着雷洛。
不过,真正对雷洛有兴趣的却是一个中年的男人,年约四十,他身着一身体育服,而站在他身边的是一群高大的男子汉。林重远与张玄位列其中。
一年纪的确有个高手,不过他还嫩,和雷洛这种在业余圈子里打过球的人相比,还是差了很远。
与这些学生相比,雷洛显得太成熟而有自信了,全队完全以他为进攻点展开了屠杀。雷洛一次一次的腾空跃起,用各种各样的强力扣篮把观众们的情绪拉到了**中的大**。
他微笑着朝所有人挥手,一年纪的小对手们为雷洛的每一个扣篮而喝彩。
他不止是征服了男人们的目光,同时也征服了女孩们挑剔的目光,“雷洛我爱你”的声音极其自然的在体育馆里回响,居然还有姑娘摇着锦旗上书“雷洛命”“雷洛控”的字样,为他呐喊。
阿泰挺寂寞的坐在那,看着那些女人,然后哀声叹气道:“这杂碎,真浪费。”
“教练,怎么样,这个叫雷洛的小伙子有没有资格进入到我们的校队?”林重远挺小心地问道。
“不错。”j大篮球队的教练刘山赞许道:“是个好苗子,去年没有发现他,不然也不至于连全国大学生篮球比赛的初赛都过不了。这一次,我们j大雄起的机会到了。他是职业级别。”
张玄立刻自我膨胀,“他是我发现的,暑假的时候我发现的。”
没有人理会他。
不过张玄仍然嘀咕道:“真是我发现的,当时我和他一边儿呢。”
比赛毫无悬念的结束,林烟递给了雷洛一瓶水道:“打得好。”
“是嘛。”
“就是你太自我表现了。”林烟略有责备,“篮球是团队项目。”
“我传给他们,机会忒好,可他们又传回给我。”雷洛辩解。
“也是,谁让你是偶像呢?”林烟嘻嘻笑了起来,白了雷洛一眼。远远地,林重远两只大铁拳捏得紧紧的,脸上火气直喷:“这丫头还真不怕别人说闲话。”
不过生活对于雷洛永远象一个没有谜底的谜,一个电话打来,雷洛接听,然后欣喜道:“王哥,你好呀!”
王志坚,h省人,有着湘人著名的霸悍,其打小与雷洛一起长大,脾气暴而成绩差,不过体育成绩极为突出。初中时以匹夫之力,独斗四名高中生,竟然大胜,从此无人敢直视其眼。高中时辍学,直接参军。
他与雷洛的关系,是打小建立的兄弟之情,也有湖湘人士最注重的老乡之情。
“你的事我听说了。”王志坚挺严肃。
“嗬,没什么事,都过去了。”
“明天晚上过来吃饭。”
“行。”
人生就是这样的奇怪,一个电话引发的事情往往是无法预料的。去王志坚家吃饭,吃了酒,弄得挺晚,离开小区后,雷洛一个人略有醉意的独自行走。他需要穿过一条长而黑的巷子,然后再穿过一个立交桥下的通道,这样可以比较快的走回j大。一个女人的呼救声让雷洛的大男人的气概到达了极点,他顺着声音就扑了过去。
虽然喝醉了,可雷洛的力气却不小,三拳两脚,两个一身有着臭气的男人就被雷洛打得吐着血荒落而逃。
雷洛呕吐起来,他喝得有点上头,磕巴道:“你,你还好吧。”
女孩拼命的哭泣着,不停的说着谢谢你,然后帮雷洛拍背。她哭得象一只被打了的小女孩,却不敢离开雷洛一步。这里没有灯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雷洛了解了下,发现这姑娘就住在这附近,又知道这姑娘害怕,便道:“我送你回去。”
他把这姑娘送到了她的小区,一个名为小雅园的地方。这里的环境不错,雷洛实在不明白,能住这里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辆车,而需要步行。他把女孩送到了小区门口,那灯光映亮了女孩的脸,竟然是杜蕾丝女孩。
“是你?”两人几乎是同时这样说。雷洛心道:这还真是缘分。
女孩擦拭着泪痕,低着头又道:“能不能送我到家。”
雷洛寻思着这也不是难事,便道:“好。”
如今g市高楼林立,倒是这种五层楼的小洋房极为罕见,能住在这的人自然是身价非同小可。雷洛又奇怪了,这女孩如果能住得起这里,为何却会跑去开个小小的花店。
送至门口,雷洛道:“我就不进去了。”
“喝杯茶吧。”女孩斯文道,她的衣服有些破了,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我一个人怕,你陪我一下。”
她打开门,邀请雷洛进去。
“你一个人住?”
“是。”
房间不小,里边有着很多花,都是经过精心的打理,室内有着一种淡淡的香气,有女人的,也有花儿的。厅挺大,装修很雅致,雷洛喜欢这种自然淡青的风格。杜蕾丝女孩打开了灯,于是这房间便通透明亮。
三室二厅的格局,足有一百五十多平米,雷洛一进来就傻瓜了眼,他虽然对房地产行业不了解,不过这种地方的卖价怎么着也得是一万到也有一百五十万,这可不是小数。
女孩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这才对雷洛道:“你先坐一下,我帮你泡茶。”她一个人进了房间,然后关上了门,过了片刻后换了一身衣服出来。泪痕依旧在脸上,眼圈红红,让这位胸部丰满脸蛋儿圆润的女孩有着一种撩动男人心魂的美。
她低着头跑进厨房,端了一个电热壶走了出来,然后搬了个椅子于雷洛对面坐下,开始泡茶。
雷洛道:“真不用这样麻烦。”
女孩斯斯文文道:“就陪我一会。”
雷洛之所以尴尬,就是因为这厅里放着好多好多的杜蕾斯的盒子,足足有几百个,也许更多,于是他确认,这个女孩一定是孤单一人的住在这里,一定没有朋友。他觉得尴尬,又挺可怜眼前这位美丽的女子。
两人没有说话,电热壶轻轻的发着一种滋滋的声音。
女孩打破沉默道:“谢谢。”
雷洛:“真别客气。应该的,你要不要报警?”
女孩摇头道:“他们都是游浪汉,现在只怕早就跑得没影,以后我早点回家就好。”
雷洛心道:现在其实不过才十点,也不算太晚。他又道:“你怎么不买辆车呢?”
女孩沉默了一会:“不想学。”她低眉细眼,长长的脖子象雪一样白。她突然道:“你能在这再坐会吗?”
雷洛道:“好。”
第九十一章 时运上
女孩又道:“我想洗个澡,怕。”
雷洛道:“没事。”
女孩把一个遥控器给雷洛,让他看电视,并再次感谢他,这让雷洛颇不好意思。电视打开,没有乐趣的节目,雷洛无聊的打发着时间,然后给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寻思着如何离开这里。沙发上也扔了不少的杜蕾丝的盒子,这让雷洛有点好奇,他不经意的取了二个在手上摆弄,发现是没有开过封的。于是好奇心起,他便在这厅里观察研究,他惊愕地发现,这里的所有杜蕾丝都是没有开封的全新的。
她买这么多杜蕾丝做什么?雷洛惊讶着。
女孩从浴室走了出来的时候,她换了一条睡裙,这件淡黄色的裙子极透,丝毫掩盖不住她那窈窕的身材,几乎可以说是一览无余。雷洛莫名的想起了一句漫画中的台词:xx君,我为你洗得干干净净。
由于她睡裙里边除了一条黑色的内裤外,什么也没有,而她的睡裙如此透明,让她几乎**。雷洛不敢直视,只是低头喝茶。
女孩在雷洛对面坐下,身上散发着一种薰衣草的香气。
“你是不是奇怪我一个人住在这里?”她轻轻道。
“是。”
“想听一个故事吗?”
雷洛寻思今天不听也得听,便道:“好。”
原来这女孩是w市的一个女孩,来自于中国的中部城市,她为了爱情十八岁不到就跟着自己的男人来到了这座充满了经济潜力的g市,两人相依为命的生活着,她憧憬着,总有一天,她会变成他的妻,而未来也会变得美好。可惜她的他来这只呆了四个月就最终投入到一个肥婆的怀抱,因为这个肥婆可以让他放弃朝九晚五周未还要经常加班的生活,直接过上有狗有车有洋房的好日子。
她,就这样的回到了单身的生活。
她想过死,可她没有死成,一个六十岁的男人救下了她。这是一个鳏夫,他爱上了这个为爱而死的女子,爱上了她的心,也爱上了她的美丽身体。
她微笑着看着雷洛:“他就这样走了。”笑容很幸福,象秋天的太阳。
“那是一个下午,我们刚刚做完,他很幸福的告诉我,想陪我走走。我们开车去了天河公园,在公园里散步,就这样走着,他突然说他爱我,然后就倒在地上,我拼命的叫他的名字,说我爱他,可是他还是死了。”
女孩的笑容有着一种让人无可奈何的美丽,这是一种悲怆的美。这种美有着一种让人想要流泪的剧痛。
雷洛挖着鼻孔,他一紧张就这样做,然后呆呆的看着这个女孩道:“人呐……”他叹了一口气:“人呐就是一个个未竟之志铺满的悲剧,但是人也得有盼头,这样才不至于绝望。”
他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会说出如此老成的话,以至于他都不明白这是不是自己。他同情心泛滥成灾,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弱点,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阿泰不停的警告他,不要对心怀悲伤又渴望爱情的女人伸出援手,因为她们最喜欢纠缠,最无法脱离孤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们自生自灭。
可雷洛做不到,即使他深深地相信,阿泰说得很对。
女孩轻轻道:“我看过你。”
雷洛又吸了吸鼻子:“在7…11?”
女孩摇摇头:“梦里。”
雷洛开始意识到阿泰的话何其准确,心中立刻盘算如何马上就走,危险如此之近,连他这样迟钝的男人都感觉得出来。
他干笑道:“不可能,哪有可能……我……”
“不要着急着走,听我说完。”女孩轻轻道:“我知道你喜欢那个高高的女孩,我不是来勾引你的女人,我只是很久没有和人倾诉。对不起,我的任性让你麻烦了,但是请你还是再陪我一会儿。”
雷洛无可奈何,却笑道:“我不着急。”其实他心中却在呐喊,“快走,马上走!”
女孩道:“我叫方雪,你呢?”
“雷洛。”
“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就是你会在梦中看到未来发生的事或者人,然后忘掉,直到再一次发生相同的事就记了起来。”
雷洛沉思了会,缓缓道:“是的,我也发生过。”
人的第六感是很神秘的东西,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觉,就是当一件事发生的时候,你会觉得以前发生过,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发生过。当这件事再发生的时候,你才明白,未来你已经去过,只是忘掉了而已。
“当时,你撞掉了我手中的那两盒杜蕾丝。”
雷洛没有回答,脸红了,他尴尬,呼吸也沉重起来。
“当时我突然间就发现,你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从梦里跳了出来,我当时很惊慌,从此就注意到你。”
“所以你才会一直在7…11买东西。”
“是。”女孩轻轻道:“我一直在寻找着第二次的会面,然后我找到了。”
“难道你为此才开的那间花店。”雷洛奇怪地问。
“是。”女孩又一次点了点头,如果不是雷洛的确遇过这样的事,他已经怀疑这女孩纯就是想骗他和她上床。他不禁狗血感叹:自己何德何能,何劳如此多美女主动上门。
女孩继续道:“但是今天的事我没有梦到,虽然我知道我们应该还会见面,却没有想到是今天。”眼泪滴落下来,她只是微笑着,任由眼泪自脸颊上滑落。
女人喜欢强壮的男人,因为这会给她们安全感。所以英雄救美一直很老套,但是如果这个姑娘有幸在生命中遇上一次英雄救美,她往往会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地爱上这个强悍的男人,以飞蛾扑火的姿态扑入他的怀抱,即使明明知道是个悲剧。
“我不是故意告诉你这些事儿的。”女孩非常认真的说道。
吸了吸鼻子,雷洛镇定自若。人呐就是欠的,哪怕你和她没有过交集说不准也会欠上。这种梦中事命中事他压根就不相信,不过却又觉得有些神奇,他盯着方雪,这个漂亮美丽可爱外加妖娆的女人,心中思忖着如何是好。
方雪轻轻道:“你一定觉得我想骗你,要你和我睡觉,可女人真有这么贱的嘛?”她哂然地一笑,一脸深闺不识奴家好的幽怨,“我信命,但是我知道你不信。不过总有一天你会相信,就象是明天,我们带着希望去幻想明天,当明天到来的时候这份妄想又往往被现实击打得灰飞烟灭。可这又有什么?”她轻哼道:“就算化成灰,被风吹满了大地,可明年的时候这份梦想又会生根发芽,重新长出来。”
雷洛认认真真道:“您别吓我。我有我爱的人,说实话,我觉得从一而终挺好。能找一婆娘,我只脱她的裤子,而她一辈子也只为我脱裤子就是我的梦想,这事情不容易,但是总得去做。一生中能留下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都好,我觉得爱情就挺不错。”他站了起来:“我得走了,你说得我心里毛毛的,真的,再见,再见不太好,是永远不见。不过这也有点绝情,所以我说我这就走了。”
“等一下。”
方雪跑到了电视柜那,然后拉开一抽屉,取出两片钥匙和一张通行卡递给雷洛:“拿去。”
“那不行。”雷洛真有点怕了,“这绝对不行。”
“你会回来的,那时候,你会需要打开这扇门的钥匙。”
“朋友,我喜欢开玩笑,不过不开这么正经的玩笑。”
第九十二章 时运下
“我从不和人开玩笑,你就拿着,不爱的话将扔了,总之我交给了你。”
雷洛荒落而逃,跑得比兔子还快。他甚至因为害怕方雪追赶他,直接从楼梯跑了下去,而不是坐电梯。这说明他的胆子有多小。
命,真值得相信吗?
反正雷洛是不相信的。
他用最快的速度跑出了小区,然后冲到了天河北,然后准备穿过龙口东路,再奔回学校。天空很晴朗,他只想回家。不对,是回寝室。
正自奔跑,突然间一辆丰田的旅行车从侧面的人字形路口拐了过来,吓得雷洛赶紧地一停,车擦着他的身体而过,惊得雷洛一身冷汗。他停慢一步,这人就得被撞得飞了出去。
他破口大骂:“开这么快,去送死啊!”
人也跟着追了上去,他心情不好,想要发泄,这辆车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辆别克车开了出来,那旅行车的司机似乎喝醉了酒了,竟然朝着别克就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响,别克车被撞得一停。司机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他伸出头就破口大骂,“吊你,有没有眼睛啊?”
一把枪从旅行车上伸出,砰的就是一枪,如果不是司机缩头快,如果不是枪手枪法差,这司机就得爆头,那后视镜被一枪击得粉碎。四个蒙着脸的枪手从旅行车上跳下,他们全部有枪。
事情的变化让雷洛措手不及,不过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了过去。
这是一瞬间的事。
枪匪压根没有留意这个从后面一直追着他们奔跑的年青人,所以当他们下车大叫:“滚出来。”的时候,雷洛从后杀到,一记直飞腿把一个枪匪活活踢得飞了起来,撞倒了两个人。
可他们有四个人。
一把雷鸣登散弹枪对准了雷洛,枪手扣着板机的手就准备按下。但是雷洛的速度却如此之快,他只是用手抓着枪管朝天一抬,一腿就踢在最后一个枪手的裆部。
每天做十组一百三十公斤深蹲的雷洛,一腿的力量是可怕的,准确而言,这个男人在飞出去的时候已经发不出惨叫,蛋肯定是碎了,没了。但是他在飞起来的时候,开了一枪。
砰!
枪声很响,特别是现在接近十二点,整个天河北已经非常的寂静,连过往的车都非常少。
枪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雷洛转身连踢了三腿,把三个枪匪的手踢断,把他们的枪踢得飞了出去,地上,三个枪手惨叫着。
雷洛摸出手机就报警!
“壮士,请不要走。”一个苍老地声音传出,别克车门打开,一个胡子花白一头银发的老人说着一种似乎是塑料普通话走了出来。“我听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老朽活了六十年多一年,却从来没有看过有人敢在对手有枪的时候如此见义勇为。这是江湖事,豪杰事!”
雷洛呆了,这是拍电影嘛?这老头的声音好象是专业的演员在对白台词,声音太有中气。
他对这种枪很熟悉,在阿尔文开发的游戏中他用过很多回。于是他把子弹一下,发现竟然是真子弹。
警车呼啸而来,在天河北上持枪打劫,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这里高官极多,富豪如林。
雷洛赶紧的把枪一扔。
一个女孩吓得小脸惨白的抱住了老头子叫道:“爸!!”
雷洛诧异,这么老的家伙居然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还真是功夫了得。他来不及思考,只是对那两人叫道,“双手抱头,千万不要乱动。”
四五辆警车随后就到,他们没有开警笛,几十名警察躲在车后举着真枪大叫道:“全部把手放在头上,如果反抗,格杀勿论。”
雷洛叫道:“我们没有武器,匪徒被控制了。”
六名警察谨慎的冲了出来,把躺在地上的四名匪徒控制住,给他们戴上了手铐。
一个警察认出了雷洛:“又是你做的?”
雷洛道:“我是路过,刚好碰上的。”
老人道:“我是沪商驻广州商会的会长施成平,我可以做证,这个年青人在对手有枪的时候,击败了他们,救了我们。”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看了雷洛一眼,“雷洛,是你。”
雷洛哈皮道:“是我是我。”
“你这小子又立了一功,跟我们回警局一趟,做个笔录吧。”队长亲热的拍了拍雷洛的肩膀道:“听说市政和厅局要给你联合授面荣誉市民的锦旗,加上这件事,你只怕还要加个勋章。”
“不用不用,我就想赶快回寝室,马上要关门了,我进不去了。”
“不行,你得跟我们去做个笔录。”队长大人挺干脆的拒绝了。
“年青人,没关系,你可以住老夫的家。”老人一身长褂,看起来与这个西装的世界格格不入,不过这模样的打扮却平添了他几分神秘还有气质。他笑咪咪对雷洛道:“天下事,国家事,你的事,我的事,共建人间事。小伙子,你见义勇为,得饮一大白。”
那女孩轻轻在老人身边道:“爹地,他是雷洛,就是电视上天天出现的雷洛。”女孩挺时尚,很不主流,招摇得象个模特,可眼神却扑哧着兴奋的光彩,只盯着雷洛看。
留下了三辆车的警员,对现场进行控制。
雷洛被李队长拉着上了警车,跟着那司机、老人,还有女孩一起去天河北的警局做笔录。笔录做得挺快,事件的影响也非常大,分局的局长半夜的赶了过来,亲自调查这件事。
老头的身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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