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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魂经-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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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暗暗得意。不过想到错过了后面那么多好戏,十分可惜。

    “铁尾蜂向来不受指挥,全凭本能,不知它们为何反常。”孙志仁幽幽声音传了过来,看了李越一眼。

    李越心中犹豫,神鬼修士之说在此并不受欢迎,自己要贸然坦白,恐怕等待自己的不是好事。

    田树林点点头说道:“是的,从未听说铁尾蜂听命于人的,不过啸声响起之时,我自己无暇分身,也不知是何人发出。”

    孙志仁当时正闭目等死,他到是隐约听到啸声起自蜂箱碎片堆中,那儿当时只有李越和…。

    孙志仁心里一热,难道是蜂王?据说蜂王神奇,能人之所不能,说不定当时就是它救了大家;不过又一阵心灰意冷,那又怎么样?事后,孙志仁到处搜寻,翻遍每片木块,每块蜂巢,也不见蜂王踪迹。自己孙家,三代人努力,父兄叔伯殷切希望,一宿之间就点滴不剩了。想到此处,不禁悲从心来,忍了一夜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田树林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话,让这小伙子这样失态痛哭。

    李越放下心中沾沾自喜,连忙和田树林上前安慰。待到弄清原来孙志仁这次带了铁尾蜂王前来百凌花会,田树林大惊失色。

    逐花人之间一直有个传言,要是谁能培育出铁尾蜂王,就能加入逐花帮核心,学得无上养蜂驱蜂妙法。可以说,铁尾蜂王是逐花人的梦想,夙愿。

    田树林怅然若失,没想到真的有人培育出蜂王,更没想到在自己眼皮底下被抢走了,自己连见到没见到。不过这肯定是白头匪冒险抢夺之物了。

    一时之间,一人痛哭,一人痛惜,不再深究当时啸声是何人所发,为何铁尾蜂听到啸声,开始攻击白头匪。

    李越见没人理会自己,上前查看了赵君,李向志伤情,看到两人身上到处是伤口,明显失血过多昏迷,伤口如果不加处理,更有感染危险。

    李越连忙前去树丛搜寻草药,居然找到了向尚荣兄弟丢下的药篓,里面草药倒是不少。李越挑出一些能用的,碾碎替他二人敷上。一时之间,药物匮乏,要等到城镇之中找到药铺,从新上药。现在荒郊野地,要一一找寻所需药物,还不知何时能够凑齐。

    待到李越忙出一头大汗,赵君,李向志二人悠悠醒来。见是田树林、孙志仁两人将他们救回,李越帮他们敷药裹伤,连忙对众人致谢。

    “没想到越小哥还是位大夫。”赵君庆幸说道。

    李越连忙谦虚两声:“家父世代…世代…行医,自己略懂一二,平时是…。”

    田树林古怪的瞅了李越一眼,没想到自己随便拉来的结巴小子居然是个大夫。还不知道这独自上山的小子身上有多少秘密。

    李越帮忙做了一个藤架,可以让大家轮流抬着受伤最重的赵君,又是受到大家一致夸赞。

    待吃了一些食物果腹,众人心绪才开始有点起色。收拾包裹和一些可用之物,准备前往百凌花会所在之地,墒水源头长云山脚的仙花镇。

    李越深知铁尾蜂稀罕少见,价钱肯定也不便宜,见大家并未去提及寻回自己的铁尾蜂,深觉奇怪,忍不住问了。

    李向志苦笑道:“是呀,一只铁尾蜂差不多值一两银子,像我们这种小户,也只养得起三四十只。要是铁尾蜂感受到蜂巢受到威胁而养蜂人不能提供保护,常常集体迁走,不再返回。像昨日那种状况之下,它们飞走后,是找不回来的。”

    李越想不到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倒是感叹自然神奇,这铁尾蜂性情倒是古怪得紧。他提起自己包裹,做好随时启程的准备。突然,李越觉得包裹里面有活物在扭动,打开一看。

    “啊…!”李越头皮发麻,惊叫了一声。

    *****

    墒水河畔,长云山下。

    疯道人的尸体静静躺在荒草之中,两日的荒郊风吹日晒,已让这具尸体皮色干枯,眼眶嘴角已有裂纹展开。

    半空几只食尸秃鹫,高低盘旋,似乎在考虑下方是一顿美食还是陷阱。

    一只年幼秃鹫落在尸体不远处,小心踱步慢慢靠近,双翅半掩着,以防有诈,好随时飞离。

    年幼秃鹫正准备试探啄上一口,那尸体手指动了动,“噗”手指下石子轻微的挪动声在风中微不可闻,落在秃鹫耳中,可就是像打雷一般整耳欲聋了。

    “呜哇!”一声尖叫,年幼秃鹫拍翅仓惶飞上半空,惊得半空盘旋的秃鹫远远飞开。

    尸体手指又轻轻动了一下,再一下,渐渐全身颤抖起来。

    疯道人腾身坐起,恨恨地啐了一口:“小杂种,小贱货,害了我,偷走了我的东西,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番乱骂。突然疯道人一停,他眼角余光瞥到一个人影突兀地出现在他侧边两丈远左右的地方,就像一直站在那儿。但是疯道人确信,他醒来之时四处打量过,一个人影也没有。

    他心里一冷,缓缓转过头,看向来人方向。

 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那是一个女子,虽蒙青色面纱,还是可以看出是一妙龄女子。

    露出的额头闪着象牙白色,丝绸般光滑;双眼黑白分明,秋水般明亮;身段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散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单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面目,却更是令人浮想联翩。

    疯道人暗自想着,这女子如何这般熟悉,似乎见过千百遍,但自己记忆是不会出错的,自己绝对从没见过她。

    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说的话你听好!你前往长云山,跟在李越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疯道人见她说起李越,心头恨意翻涌,“他娘的那个小杂种,我要剥他的皮,喝他的血!将他炼进千婴蛊,永世不得翻身。”

    那女子皱了皱眉,似乎对疯道人的疯狂言语不甚欢喜,她冷冷道:“你最好听着,不然你会后悔的!”

    疯道人恶相胆边生,开口骂道:“你这个小娘皮,我为何要听你的!你以为老子怕你?来呀!来呀!你想老子保护你的奸夫,做梦吧!”

    那女子气的浑身颤抖,一眨眼功夫又平静下来。她缓缓朝疯道人走过来,说道:“你-会-听-的!”

    就在和疯道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揭下了蒙面的青纱。

    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的女子明艳而妩媚。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失在葱葱草木之后。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缓缓迈步走向不远的墒水河边。

    河中映出一个须发纠结,满脸肮脏猥琐的道人脸孔。

    疯道人拉住头发,“噗”一声,发髻胡须应声而落,满头如云秀发飘然散开。

    “哗啦”道人身上污浊的道袍应声裂开,掉落地上。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轻轻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之中,荡起淡淡涟漪。待到涟漪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妩媚。

    *****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源头,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最近的歇脚点。

    云练峰高绝挺立,直入云霄;一年四季,水流不断从一侧云练崖直泻而下,形成如云练霞匹般的瀑布,瀑布下的石潭水漫而出,汇入墒水,洋洋流向楚南。

    这种瀑布并不稀罕,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出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组成的小村庄也慢慢发展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见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千丈红尘金花开,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朝花谢香尽日,

    万里墒水染赤颜。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欣赏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想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最初的联系几乎起始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绘之地,一饱眼福。

    离百凌花会还有几日,仙花镇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满街的行人穿绫罗绸缎,带珠玉宝石,动则呼奴唤婢,停则香车裘帐。李越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代的人真是富庶,梅州五国的巨富商贾恐怕都集中到小小的仙花镇了。难怪李长青夫妇对百凌花蜜不太了解,原来还没富裕到那个档次。

    五日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李越回头一看,居然是孙志仁、田树林、赵君、李向志四人。孙志仁红光满面,踌躇满志,其他几人也不再面有慼色。到了仙花镇,李越就和孙志仁几人分开了,他们逐花人有自己的歇脚地,李越便自己找了一间小店落脚。

    “越小哥,我们明日就前往云练峰等待百凌花盛放,今日想做东,请你们吃顿饭,以表一路照顾之情,越小哥的相助之宜。”孙志仁说道。

    听说是这个事情,李越欣然前往。

    三日前,李越几人收拾包裹,准备前往仙花镇。李越感到自家包裹中有活物蠕动,打开一看,李越头皮发麻,吓得尖叫。

    其他人立即凑上前来,只见李越包裹里面一条小儿臂粗,筷子长,两头尖尖,中间肥胖的青白色肉虫蠕动。那肉虫一头扎入一个小小的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中,拼命挣扎,也不知道那么大的一个家伙是如何将头钻进那么小的琉璃瓶中的。

    李越如何看过如此可怕的场面,就像《异形》里面的怪物来到了现实,惊得尖叫起来。

    其他几人,尤其是孙志仁,反而欣喜若狂。那是孙志仁寻觅已久的铁尾蜂王!

    当那肥胖蜂王从小瓶中弄出来之后,奄奄一息,很不精神,不过能够失而复得,足够孙志仁喜极而泣了。

    孙志仁护送蜂王有功,被收为逐花帮核心弟子,等百凌花会后就启程前往逐花帮总部;其他几人也护救有功,补偿了损失,并额外得了许多好处。可惜这些好处只是针对逐花帮弟子,他们只好款待李越以示谢意了。

    李越倒不在意逐花帮的奖励,他这次的收获大大超出预料了。

    回到客栈后,李越将一指甲盖大小的琉璃瓶子仔细把玩,瓶中有淡淡雾气时隐时现,扭转翻腾,恰似小小的铁尾蜂王形状,甚是神奇。

    李越这几日已将从疯道人那得到之物仔细研究透彻,那个指甲盖大小,晶亮透彻的琉璃瓶子称作养魂瓶,在那叠薄纱上都有记载:

    “余历百年,终得养魂之瓶,幸魂种尚存,然不得其用,郁郁五十载,初创种魂妙法,惜法成之日,余经连日大战,已气血衰腐,无力为继,唯留数法,以待有缘…云云”

    李越猜想那日与白头匪大战,铁尾蜂王见蜂巢破碎,趋吉避凶习性使然,开始另寻安全之地,蜂王被那养魂瓶吸引,误将其作为息身之所,避难福地,谁知瓶小身大,卡在其中。

    那蜂王被救出后,孙志仁他们见蜂王失而复得,高兴之余,谁也没有注意到瓶中留下这般似雾非雾的东西。

    既然这个瓶子叫做养魂瓶,那么这似雾非雾的东西就是蜂王的灵魂了?只是由于当时事急,蜂王魂魄并未完全入得瓶中,还有一丝留在蜂王体内,才保它一时命未绝。看着瓶中蜂王灵魂,李越啧啧称奇,不管李越如何晃动,那蜂王魂魄在瓶内悠闲游弋,不作丝毫变化。

    李越又想,既然这瓶中叫养魂瓶,那与自己脑海中出现的养魂经不知有没有联系?想到暂时无法得知任何线索,他就将疑问丢到一边。

    李越转身找根细绳将瓶口系住,挂在脖子上,成了根项链。冥冥中,觉得这养魂瓶就该挂在脖子上的。

    安置好养魂瓶,李越摊开薄绢仔细看了一遍,除了那位叫哲晰的人死前自传留言外,还留下两篇功法《种魂决》与《千面化身》。

    见内容记下没有缺失,李越就将薄纱就着灯火烧为灰烬。

 第二十八章:筑基

    李越脑海中回想《千面化身》法诀,心头火热,要不是体内灵气全无,他肯定要试一试。学会之后,千变万化,那皇宫宝殿,政府银行,自己都可以出入如无人之境了。后来想到疯道人也早就知道这法诀,那他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变化出来的?

    现在回想疯道人一路行为,确实有些异常。特别是他刚抓住李越的时候,李越瞥到那道人胡子拉渣的脸上居然笑出一股媚态。说不定疯道人腌臢面皮下是国色天香、沉鱼落雁的美女呢。

    “呸呸!”李越啐了一口,“管她天资国色,还是貌似无盐,就凭他心肠歹毒,杀人如麻,死一百遍也不多!”

    将诸般思绪放下,李越双脚翻盘,脚心朝天,静坐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合齿三扣,舌抵上颚,平心静气,是为打坐。心中默念《五神谱》上记载筑基之法,心神放开,如同千万股触手,向外延展,感知灵气。

    是的,李越已经开始《五神谱》修炼之法。

    前有疯道人,后有白头匪,个个草菅人命,杀人如麻。尽管李越自信自己眼光超前,心思灵敏,可是在实力面前,只是暂时延缓自己一命呜呼的命运罢了。不管《五神谱》有无弊端,先学起来,得有分自保之力。

    修炼之途,本是与天地争命,四境十一阶,步步惊心,稍有不慎,便是身死道消。

    灵气透体,八脉通,是为筑基;识海初成,六识辨,是为开光;引气入体,神魂合,称作融合。

    筑基、开光、融合统称为脱凡境。入得脱凡境,便是脱得凡尘,初窥仙缘了。

    筑基是修炼第一难关,要去感知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的灵气,然后利用感知到的灵气洗涤八脉,使之贯通。对于懵懂凡人,灵气、脉络,都是玄之又玄,不可琢磨。多少志在修仙的红尘之人,无法感知到灵气,止步在这一关之外。

    对于自小接受地球科学教育的李越,感知奇经八脉本若登天之难。巧在疯道人常以刺灵之法,在李越体内脉络之中搜寻刺探,连续七八个月的肆掠,硬是闯开了李越体内的奇经八脉,替李越迈过了一大瓶颈。李越因此也付出巨大代价,体内脉络支离破碎,已失机能,如不修补康复,日后筋脉萎缩,人也尽失精气动力,肌肉衰竭,行动无能,一到两年之内早衰而死。而修复破碎经脉早已不是凡间力量所能及,唯有修仙一途。李越之前并未意识到自身之险,毅然开始修仙只为自保,却在冥冥之中开始拯救自己一命。

    而灵气?李越静坐去感知空气中与疯道人刺入自己体内气息相近的的游离能量、分子、或颗粒。开始到现在三日以来,李越并未有丝毫进展,不过李越并未气馁。修仙之难,岂是泛泛而谈?李越早就准备好小考、中考、高考的苦干精神冲击这一难关。

    没料到,就在李越打坐的第三日,他就感知到了那种即清凉又温暖,即迅捷又迟缓的气息透体而过,那种感觉玄而又玄,不可言喻。

    李越知道,自己感知到了灵气,他成功了!

    他现在就正在享受灵气透体而过的玄妙之感,想象自己的意识引导灵气沿着脉络流转,那些灵气就如同有生命般,跳跃着、欢呼着、手牵着手,肩并着肩,抚过李越体内奇经八脉,将疯道人留下的创伤缓慢而又坚定地平复。

    脱凡境,第一阶筑基,让李越三日就轻松完成!李越要是知道他比数百年前第一天才罗泽宇筑基还要快上两天,肯定又是一番沾沾自喜了。

    筑基,还只能被动感知游散灵气透体,稍加引导,扩展贯通奇经八脉;如若要主动引导灵气入体储存,那就是脱凡境高阶融合期高人了。

    现在李越能做的就是趁灵气透体引导灵气修补、冲刷、扩宽经脉,锤炼、打敖、坚固血肉骨骼,有朝一日能承受引灵入体,借法自然,成为真正高手,而不是依赖经脉灵海中储存那一点点可怜灵气才能施法。

    疯道人生前看情况也是融合期高人,李越心里思量着《五神谱》中记载的修炼等阶。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大亮。一夜未宿,李越却无丝毫疲惫之感。李越伸个懒腰,体力精力那种充盈饱胀之感让他舒服地呻吟一声,耳朵似乎听得更远,眼睛似乎看得更清,连鼻子都似乎能一一分辨空中飘过的各种味道。

    这感觉真是太他妈爽了!比日间拳打四方,夜间连御八女的感觉还好!

    疯道人要是知道自己所谓折磨李越的刺灵之法,送了李越好大一场造化,恐怕气得从地底爬上来,李越暗笑着。

    *****

    李越车祸,成为植物人,无知无觉;而自己却被诬陷为帮凶。许爱冰发誓要将这事故查清,谜团解开,还自己一个真正的清白,给李越一个交代。

    一番磕磕碰碰,几周下来,许爱冰还真的找出一些线索。虽然公安局宣布路口监控缺失了事故发生时关键的两分钟,不过许爱冰发现路边的一个超市里面刚好有一个摄像头可能拍到当时情形,她央求那位超市那位老大姐好几天,才被带去偷偷看了一下当天的录像记录。

    许爱冰的猜测是对的,那个摄像头果然拍摄到了那个角度,虽然不清晰,但许爱冰看到副驾座上的女子,虽然面容模糊,但中分长发,如瀑披肩,鹅蛋脸,无袖紫罗兰色上衣,那一举一动,不是自己是谁?

    许爱冰脑海中如掀起惊涛骇浪。那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件无袖紫罗兰色套裙,正是那天打扮。接着李越骑着自行车笑容满面地出现在镜头中,车前篓一大束紫色勿忘我,车停在红灯处,刚好和那辆黄色跑车并列。红灯转绿,车流渐行,李越身影消失在镜头中,突然车流中起了一阵骚动,所有汽车和自行车再次停了下来,一些人下车朝前方奔走。许爱冰知道那就是事故发生之时,她就像在看一场无声电影,演绎人世繁忙如织,悲欢离合。

    “吱!”一声急刹车声响起,蒋天一将两门宝马停下,心里骂了一句:“老爷子的车果然是老爷车,开起来一点不爽。”

    他斜靠在车门上,嘴里咬着太阳镜脚,望向街角方向。

    那儿一个少女坐在街角地上,双手环膝,脸深深埋在双臂中。鳞次节比的摩天大楼投下浓浓的阴影,她就那么无助坐在水泥地面上,似乎想将自己埋在背后浓重阴影之中。

    蒋天一犹豫了片刻,那个丫头从来没有给他好脸色,贸然上前,说不定又遭到白眼。

    “小爷我好歹是个富二代,小爷可是有自尊的,你不理我,每日投怀送抱的美女如过江之鲫,小爷我找乐子去!”

    蒋天一转过身,走了两步,又心生不舍,嘟囔道:“丑丫头,看你可怜,不跟你计较了。”

    “喂!你要搭车吗?”蒋天一走近前去,却发现那丫头并未发现自己,只好大着嗓门,喊了一把。

    许爱冰不知道自己怎么从超市出来的,走着走着,就觉得浑身力气都被抽走了,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她需要想一想刚才在超市的监控录像里面看到的是什么,眼睛是看到了,大脑,心底却始终无法接受。

    那是自己?

    那不是自己?

    李越当时看到了什么?

    李越不是不能醒来是不愿醒来吧?

    想到这里,一股寒气直透心扉。

    “喂!你要搭车吗?”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声嚣张叫道。

 第二十九章:千面化身诀

    许爱冰抬起头,阴影之外,阳光明媚,自己却情愿蜷缩在阴影之中,永不摆脱。恍惚了半刻,她才辨认出站在她面前,皱眉看着他的是蒋天一,公司副董的儿子,花花公子一个。许爱冰是他的猎艳对象之一,他三天两头都要献个殷勤,但她对这种花花公子向来敬而远之。

    这次李越车祸,许爱冰曾被列为重大嫌疑,虽然之后不了了之,曾经的好友都对她生疏冷离,满腹委屈,无处可述说。见蒋天一问她是否要搭车,虽然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心里也不禁生出一丝异样。她笑了笑说道:“不了,我想坐一坐。”

    蒋天一撇了撇嘴角角,犹豫了一下,就着许爱冰旁边的地面上坐了下来。

    半个钟头,两人就坐在角落。那片角落安静清冷,似乎与路上如织行人,喧嚣车流处在两个世界。

    “那天是我们相识八周年纪念日,他说他来接我,给我一个惊喜,我宿舍的小珠妹子说他肯定要向我求婚了。可惜我那天赶完活后,太累了,我想补个觉,当他来接我的时候,我看起来更精神焕发。不然我去找他,他就不会…没想到现在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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