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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破九重天-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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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绿树翠竹掩映中的玲珑小亭,犹如一位含羞少女在窥视着远处的游客。

在此处有着一个17、8岁的少年有些静静的凝望着湖中美景,可平静的湖面映出了少年有些空洞的眼神,说明着少年此时的心不在焉。




第九十三章:迷茫
上一世,在埃尔维纳大陆的一切仿佛还在眼前,可是如今自己却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云飞扬有些迷茫。那么自己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到底要去干嘛呢,自己在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不是自己的尽头?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迷茫。

无力书写着黑白,刹那破碎的记忆,冰封住眼前的风景,那时的你,常常低着头发呆,或者凝望远方,然后拍拍我的肩,看、海就在远,就在那瞬间,顺着你的指尖,你抬头的那瞬间,那无尽的苍穹,幻化成迷烟,海、就在眼前,上一个世纪,下一颗星星,谁又能留得住曾经。

路在何方,路该往哪里走?沧桑岁月,漂泊的日子中,他的心早已沉寂。可当他在埃尔维纳大陆落叶归根,10几年的岁月里,早已让他有了家的感觉。可是天不从人愿,美满幸福的日子并不远,就让他们爷孙俩阴阳相隔。

带着自己未知的身世,少年跨进了名为江湖的世界,其中凶险程度比之埃尔维纳的死亡森林有过之而不及。人心之险恶比单纯的野兽还要可怕。但是,他依然在这里找到了那种久违的感觉,找到了那种关心自己的感觉;找到了能让他去关心的人;找到了自己到了这个世界应有的理想。

可是还没有等到他付诸实现,那无情的上天就将他所有打成碎片,让他有一种水中月镜中花的一种不真实
的感觉。

难道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一切都只是幻影吗?一种名为迷茫的心理完全将他吞噬。以前的一切都已成那美丽的泡沫。那么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又有什么用呢?

云飞扬如果有了当初那数千年的感觉一般,迷茫袭遍全身。他感觉到很害怕,因为他数千年的孤独已经让他感到一阵阵恐惧。虽然仅仅十几年的生活,却让他拥有了几千年来都没有的东西,亲情、友情……

可是这却已经远离他而去,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感到异常的迷茫。自己来到这里还要怎么做,路应该怎么走。

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只见云飞扬身旁的湖水已经有些滚滚发烫。冒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气泡。

而云飞扬的头顶也冒出了浓浓的水汽,陷入了迷茫之中的云飞扬,武者之心已经不稳,随时都有可能走火入魔,而这些就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生命存在的意义是如流水一样,无所不在,穿越于生活的时间与空间之中。只是有时候,我们稍不留心,便从我们身边流过。只是往往当我们发现的时候,找不到她的痕迹,她也许流向了另一个河流,或者另一片海洋。于是,望“河”兴叹或者望“洋”兴叹。然而,却是这样一种不留痕迹的生命存在的意义,才让我发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其早已在身边。只是,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如果流水本以远去,我也仍然将错误进行到底,不去相信什么爱来过。也许,我饮过那一滴经过阳光蒸发而出的甘露,但最终那仅是一滴甘露。当然滋润的生活,本是充满阳光的日子。那些日子里,从始便是头,了结便是尾,过程便是回忆。回忆,只能回忆生命存在的意义如水,或许留有痕迹,或毫无痕迹。

爱生命就是就有希望。最困难而又最幸福的事,就是在自己遭受痛苦时,在遭受无辜的痛苦时,爱这个生命。

把每一个黎明看作是生命的开始,把每一个黄昏看作是你生命的小结。

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

过去与将来,都是那无始无终、永远流转的大自然在人生命上比较出来的程序,其中间都有一个连续不断的生命力。一线相贯,不可分拆,不可断灭。

浪费生命是做人的最大悲剧。

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是幸福的。

内容充实的生命就是长久的生命。我们要以行为而不是以时间来衡量生命。

你虽在困苦中,也不要惴惴不安,往往总是从暗处流出生命之泉。

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人的生命的洪水在奔腾,不遇到岛屿和礁石,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支由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人生就像一本书,傻瓜们走马看花似地随手翻阅它,聪明的人用心地阅读它。因为他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

人生就像奕棋,一步失误,全盘皆输。

人生决非是缥渺的梦幻,在人生的原野里洒多少汗珠,就会有多少收获。对辛勤的耕耘者来说,人生永远是可爱的。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人生像一张洁白的纸,全凭人生之笔去描绘,玩忽纸笔者,白纸上只能涂成一摊胡乱的墨迹;认真书写者,白纸上才会留下一篇优美的文章。

人生有一道难题,那就是如何使一寸光阴等于一寸生命。

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

生命,那是自然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

生命,只要你充分利用,它便是长久的。

生命不等于是呼吸,生命是活动。

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是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

生命的意义是在于活得充实,而不是在于活得长久。

生命就是一切。生命就是上帝。一切都在变化、都在运动,这种运动就是上帝。在有生命的时候,就有那种感知神灵的快乐。

生命是一条艰险的狭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生命惟因其短,故应把它化入人类最壮丽的文明史中以获得永恒;生命也唯因其短,更要加倍珍惜每刻青春,使它在有限的生命线段内尽可能发出最大的光和热。{'csc:pagelist'}生则天下歌,死则天下哭。

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为伟大事业献出生命的人,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我的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我们既到世上走了一道,就得珍惜生命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说,生要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

我总觉得,生命本身应该有一种意义,我们绝不是白白来一场的。

喜爱人生的人绝不是失败者。

学习如何地活,需费时终生。

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就更能显出生命的价值。

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生活。因为,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珍惜生命就要珍惜今天。

真正的圣者的信条是善用生命,充分地利用生命。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尤其在此刻,我毫无方向的生命,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力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梢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无论是在埃尔维纳大陆,还是在这个世界,那么我都不能放弃!不论是自己,还是朋友。我一定要找到回去的办法,因为他们都在担心着我,为了自己为了大家!

紧闭双眼盘坐在大石上的云飞扬,全身荡开一种无形的气势,长发无风而动。眼中厉芒一闪,轻吐出一口浑气。

“路就在脚下!”




第九十四章:风波
心中有了目标,云飞扬只觉得身心都如同在温泉之中泡过一般,那种温暖的感觉留在了心中荡漾开来。

小坐在靠窗边的云飞扬小饮清酒,看着街上的繁华,心情也畅快开来。

此时云飞扬却听到身旁不远处的几人已经站了起来,打着不招惹是非的云飞扬一边小饮,一边饶有情趣的看着。

叶闻与天狼相对而立,两人对视了一阵却都没有说话。叶闻是在等天狼的回答,虽然他心里已经对来人的身份有了个猜测,但是总归是要对方亲口证实才说的准。

天狼则在上上下下的打量叶闻,只见得对面这年轻人不过二十一二,面貌英俊、身形挺拔,一身天蓝色文士衫穿在他这个习武之人身上却不显得突兀,反倒合适的紧。若是只粗略一看,还道这是哪个书香世家的公子哥,然而叶闻又没有书生的那种文弱之感。

“好一个俊俏的少年英杰!”

此等人物,天狼生平也是少见,即便是在中原武林像叶闻这样的少年英豪也并不是随处可见,更何况这武林势力并不强悍的宋城。

“可惜此等英才却是蜀山派掌门!”

若非叶闻是一派之尊,并且还是与天狼帮处于对立的状况,天狼很想与叶闻结交一番,甚至有可能的话将其拉拢进天狼帮——天狼帮是帮派,帮中诸人基本都是各有艺业,对武功出身并没有什么限制。

眼下,他们却只能各自站在一边,甚至随后还很有可能大打出手,即便有心结交怕是也不可能了,毕竟这就是江湖。

“在下天狼帮宋城分舵舵主天狼,听闻蜀山派之名,特意前来拜访!”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无一不惊,叶闻惊的是对方居然是天狼帮的分舵舵主,他本来猜测天狼帮即便派人前来,最多也就是派一个分舵中的好手来试探试探,哪想到居然是舵主亲至。

他当然不知道天狼此番是正要出宋城办事,只是因为一些阴差阳错的事情这才生起来见见叶闻的心思。

而一旁的肖浪月也很是惊讶,他在得知天狼帮很可能派人前来试探蜀山派后,就表示:“若有必要,老道自当出手相助,定不叫那些贼子为所欲为!”只是他却没想到天狼帮的分舵舵主亲自上门,今日这事似乎要比自己想象的还要严重了。

当然,他自然也不会知道天狼这番出行,实际上是奔着他来的。而他也不知道,自己今日一露面,对面的天狼和陆天两人也被吓了一跳。

“没想到那肖浪月居然在蜀山派中,看来传言他被赤阳神君打伤却被蜀山掌门救治的消息并非谣言!”

天狼听到陆天这番话也是点了点头,肖浪月待在蜀山上也是他意料之外的事情,本来他敢就这么上山一是仗着自己一身艺业,另外就是欺负蜀山派高手有限。可若是肖浪月也动手的话,今日怕是讨不了好了。

对着身旁的陆天低声嘱咐了一句:“今日事情不大好办,你莫要轻举妄动!”

至于一群随着天狼一起上山看热闹的人,此时更是被天狼的身份惊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些还抱着等叶闻出手把那人打成重伤他们在趁机占点便宜的家伙,已经开始考虑偷偷溜走了——天狼帮可不是他们招惹的起的,哪怕是一个分舵!

而另外一些则在奇怪天狼帮和蜀山派之间有什么纠葛?为什么天狼帮的分舵舵主会亲自上门拜访。

若说两家关系好?相信任何人看到叶闻那边派中诸人尽出,弟子一字排开并且都手持兵器的架势都会晓得,这两家的关系绝对算不上好。

“蜀山派何时招惹到天狼帮了?”

这也是大部分心中的疑问,而一些脑袋更快一些的则在考虑更进一步的问题:“若是蜀山派此番被天狼帮灭了,也许自己还可以浑水摸鱼占些便宜!听说这蜀山派中金银之类的东西可不老少呢!”

且不说这些人心中各自的想法,叶闻稍微一惊后就越众而出,抱拳道:“原来是天狼舵主,失敬失敬!早闻宋城天狼帮的天狼舵主大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

“好说好说,叶掌门的大名在下也是早有所闻,奈何帮务缠身始终未能亲见。今日恰好路过蜀山派,便前来叨扰叨扰,还望叶掌门勿怪!”

“劳烦天狼舵主特意前来拜访真是折煞晚辈了,其实应当是晚辈亲自去天狼帮拜访天狼舵主的!”

“叶掌门客气了……”

“哪里哪里……”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皆是满面笑容热情洋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个忘年好友在这里寒暄,可是实际上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两个人脸上笑容那是要多灿烂有多灿烂,要多阳光有多阳光,说话间也颇为客气,你恭维我一句,我赞扬你一通,可是也仅此而已了。

俩人间的距离就一直保持着三米多的距离未曾接近过,叶闻走到这里就不再往前,天狼看到叶闻站定他也没有迎上去的意思。嘴上说的热情,手上的动作却很是谨慎,无论是抱拳还是挥手,两个人都紧紧护着自身门户,生怕对方突然偷袭。

同时,说了这么久叶闻也没提过请进去喝个茶什么的,光这一点明眼人都能瞧出这俩人根本就是在互相应付罢了。

“哼,虚伪!”

宁茹雪看着自己师兄和那个什么天狼你一句我一句的闲扯,早就觉得不耐烦了,站在一旁嘟囔了一句。不过她还知道事情轻重,这话并没有用太大声音,便只有一旁的李天和肖浪月两人听见了。

肖浪月闻言愣了一下,不过片刻就回过神来,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他是老江湖了,这种场面见的多了。江湖上只要不是生死仇人,见了面都免不了要来这么一套。

李天则是噗嗤一笑,转头对宁茹雪道:“我还道咱们师兄不擅长这些应酬之事呢!没想到做起来倒也一点不差嘛!”

徐家公子打小到大就是在不停的应酬,应酬自己父亲,应酬那些夫子,应酬那些学政或者那些慕名而来的各地才子,也正是应酬多了他才再也不想做那些事,以及对江湖生活的向往导致他离家出走。

本道那个脾气颇为直爽的叶师兄应该不大懂得这些,今日看来倒是自己走了眼,叶闻做起这些事情来一点不比他差。

宁茹雪撇了撇嘴:“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倒不是不明白,一派掌门不可能不懂应酬,只是她突然发现不远处的那个师兄很是让她陌生,这种陌生让她感到害怕,所以本能的有所排斥。

而场中的叶闻并不知道身后自己师弟师妹的反应,在与天狼应付了几句后他也觉得烦了,若论养气的功夫他自问肯定比不上对面这位年纪比自己大了至少十岁的人,江湖经验以及长年身为舵主所培养出来的养气功夫绝对不是他能比的。

要是两人这么耗下去,估计耗到明天也没有个结果,叶闻想到此,口风突然一转,问道:“不知道天狼舵主此番前来,究竟是有何贵干?”

说话间,叶闻还将目光往陆天那里一瞥,他已经认出来那人就是昨晚潜入自己门派的那个黑衣人,因为这个家伙还穿着昨天晚上的那套行头——全身黑色的长袍。这人衣服居然都没换过,叶闻又不是白痴哪能看不出来?

同时他这一瞥也是提醒对面的天狼,莫要再扯那稀的了,咱俩捞点干的说吧!我已经知道你们对我不怀好意,你也别在这充好人了。

果然,天狼听到叶闻的语气开始有点不耐烦了,笑道:“咱们两个门派之间,似乎有些误会!今日天狼前来,就是想与叶掌门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误会?我不觉得有什么事情是误会!”




第九十五章:出手
叶闻这么直白的话让天狼有点意外,不过他只道是年轻人终归沉不住气,所以也不以为意:“叶掌门收徒那日,在下特意使人送了些贺礼,我相信我们天狼帮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善意,而叶掌门您又准备如何回应呢?”

不提这事还好,一提这事叶闻的脸色唰的就冷了下来。当初没能直接拿回周倩的卖身契就让叶闻很是郁闷,随后被天狼帮当做卖他一个好送过来更是让他憋火!这种好像自己欠了别人的感觉让他非常的难受。

更要命的是,这个东西根本就是对方硬生生抢去,然后又一副施舍的样子送到他面前说:“你欠我一个人情!”

人世间最扯淡的事情莫过于此了!也难怪叶闻一听到这事立刻就要发飙。

“贺礼?那东西究竟是如何到了你们天狼帮手上的,相信天狼舵主比我清楚!即便你们不还回来,他日我也会亲自上门讨要!难道你们天狼帮还想以此挟恩于我不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叶闻此言一出,天狼的脸色也变了。他天狼帮何曾被人这般无视过?什么叫他日上门讨要?那不就是明白着说即便你们不给,他以后也能杀进天狼帮,将那纸卖身契抢回去?

“叶掌门当真视我天狼帮无人?”

“天狼帮有人无人我不知道,反倒是你天狼帮的的确确当我蜀山派无人,居然跑来我蜀山派意图行那梁上君子之事!不知道陆先生的伤势如何了啊?”

“哗~”

叶闻此话一出,全场一阵哗然,那许多看热闹的人听到这般劲爆的消息登时就被震的目瞪口呆。

天狼帮居然使人偷偷潜入蜀山派?

这不算什么,毕竟这种鸡鸣狗盗的事情许多门派都做过,关键在于天狼帮的高手居然被蜀山派的人发现,然后还给打成了重伤?这消息就太劲爆了,难道蜀山派已经强悍到可以和天狼帮抗衡了么?

众人议论纷纷,声音难免就大了一些,其中不少人说的话粗俗不堪,难以入耳,站在一旁的陆天听着这些难听的话,脸色被气的是一阵青一阵红,若不是场景不对,叶闻恐怕会调侃他一句:“莫非阁下练的是乾坤大挪移?”

最后陆天实在是忍之不住,立刻喝骂道:“叶闻小儿,休要逞口舌之利!”说完手里一翻,却是将一直带在身上的那枚铜钱给扔了出来,这一下运足了劲道,隐隐还能听见犀利的破空之声。

只是铜钱才一离手,蜀山派众人那边就是一阵娇喝:“只会偷袭和偷东西的毛贼猖狂什么?”

却是宁茹雪听到外门弟子对他说这陆天正式前些时日偷袭他和徐平,并且将徐平打成重伤险些死在山下的那个家伙。

宁茹雪平时最着紧这个门派,对于自家弟子也最是看重。当初听闻徐平被人打成重伤就说过要去替徐平报仇,被叶闻用:“这仇肯定要报,只是眼下你最重要的还是加紧练功,否则功夫不济,非但报不了仇反倒把自己搭了进去!”这才将她稳住。

如今这人自己跑上门来,而且还趁夜摸上山门里,若非叶闻无聊在门派中乱逛,蜀山山门岂非要被这家伙逛了一个遍?任凭一个毛贼般的家伙这般来去自如,那对于一个门派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是以一见陆天向叶闻出手,宁茹雪立刻掏出一把铜钱,直接喝骂了一声,右手一甩,呼啦啦一片黄橙橙的铜钱就被丢了出去。紧跟着抽剑出鞘,使出天罗地网势身法,赶在铜钱之后直奔陆天杀去。

宁茹雪这一把铜钱使得正是乾坤一掷的手法,其中一枚恰好将陆天丢出来的那枚铜钱给打落在地,同时还没影响到其它铜钱,这些黄橙橙的小家伙继续向着陆天周身大穴要害扑了过去,将准备跃身冲向叶闻的陆天给吓的急忙止住身形,然后匆匆往旁边一跃,十分狼狈的才躲过这一片铜钱攻击。

“这是什么手法?”

本来昨日见叶闻用铜钱攻击他,他还只当是叶闻手边没有合适的暗器,加上仗着自己内功深厚才会这么做,哪想到今日见了宁茹雪这一手才明白,这蜀山派根本就是拿铜钱当暗器来使。

尤其是宁茹雪这看似是以漫天花雨手法扔出的铜钱居然个个都奔向自己要害而来,与昨日叶闻那铺天盖地看起来吓人但实际上没多少威力的攻击决然不同,明显这个女子在暗器手法上的修为要比那个叶闻更高一筹。

而他还没能继续多想,堪堪躲过铜钱攻击的陆天就看到一片剑光兜头罩了下来,宁茹雪仅仅就比铜钱慢了片刻,铜钱才过,宁茹雪的剑光已经铺面而至!

宁茹雪将天罗地网势的要义用在了这玉女剑法上面,一套剑法使得是铺天盖地,站在那里一眼看去,只见得左面右面上面下面前面后面似乎都是剑光,那一瞬间陆天甚至认为自己被几十个人使长剑困在了当中。此等凶境让陆天一阵惊恐,加上本就有伤在身,慌乱间脚下的步子都乱了几分,平时引以为傲的归归步法险些踏错,若非是这套步伐已经练的熟练之极,加上宁茹雪的功力终究有限,被经验丰富的陆天窥准了一个空当逃出了剑网,恐怕这一照面间陆天就要饮恨在宁茹雪剑下。

可即便如此,好不容易从剑光中脱身而出的陆天还是受了些伤,一条袖子硬是被宁茹雪的长剑给斩成了破布片,许多黑色的碎步在冬日的寒风中随风飘走,没了袖子遮盖的那条手臂也兀自流着鲜血,陆天用另一支手按着伤口的同时,满脸的惊讶之情更是让他的样子显得狼狈。

“好剑法!好轻功!蜀山派果然是藏龙卧虎!”

一直在一旁看清楚了全部过程的天狼咬牙赞了一句,宁茹雪的功夫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是明白了今日这事没法善了了,而且局势越发的对自己不利。

本来肖浪月还待在蜀山上就已经够糟糕了,没想到自己先前并不当回事的女娃居然也有这般强悍的武艺——虽然陆天的功夫不是天狼帮分舵顶尖的,同时又有伤在身,不过那个女娃一出手就能伤了陆天,证明其还是很有本事的。尤其是那轻功,闪转腾挪间居然全是人影,看起来比陆天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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