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怪命人-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活儿,根本就是小人自己要找来做的,他没日没夜的干。他在这里,每一天都要吃四餐!餐餐白米饭,就连早上也是,嘴里面都快要吃出土块来……

早上,是一碗雪白米饭加上一杯烫开水,拌着雪菜。早上如此,其他的时候(包括夜宵)也就不一一例举。

但是,也只有吃这个才会长力气。

他为了能够继续干活努力挣钱,所以不得已而吃,也就完全没有“吃厌不吃厌”的问题存在!

在广东购物消费,小人购置一些最平常的生活用品,比如添一张桌子、或者是买一个脸盆什么的,也是花钱如流水,一去便立即不复返。

如果世上最毒一颗妇人心——那么“十八摸”酒楼的老板娘,她的人心就是。

“小伙子有上进心,这是一个好事。”——老板娘这么认为!小人是给她端盘子跑堂的服务员工,只要是她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自然都只能用心去听,听得很仔细、并很耐心。

老板娘并说:“我一定会多给个机会让你去接近小翠的!”小翠,也是这里的一个员工。小翠是一条鲤鱼精,社会上人称“鲤仙”小翠。

这老板娘一边在向她的员工抛媚眼,一边开始下猛药。她一刻不缓,马上叫来心腹丙去药店抓了“草堂春”。小人,便终于被放倒在一张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大床上。

被套的颜色本来白白的,现在已用香皂洗得更白了,正散发出阵阵的香气,里面也许还喷了一些香水,却直叫人发腻!

他钻出了被窝,十分小心爬出来时——却已刚刚被屋外的世人讥笑为一个“偷税的马仔”,真正的天要亡人——直到昨天的晚上,小人还是一个处男呢!

丢了一份好好的工作不说,还居然赔进老本。这绝对是一个“人财两失”的典型例子……

小人不得已落荒而逃,当初——他也是在月黑风高之下,摸到这个地方来的。而如今,竟也是如此……

天,无月,有星,有风。铺盖未卷,他来得及避开老板娘的丈夫——也就是老大,就已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

第五回 浴火奇兵

 (1)

经过主人王伊将的同意,这来自异乡、打工失败的小人已上了楼。他在一张红木桌前坐了下来,那张嘴一时间喷得酒气冲天……

伊将煮了一壶开水,水正在沸着。一团雾气,在房中弥漫开来!

室内的温度升高了,一只黑猫惊醒过来,忽闪着它的两只眼爬起了身,把前爪按在地上死劲伸出一个懒腰。

然后,它便开始四处悄悄走动,肚子饿了,寻找食物吃。在一张小桌上还放着一些菜,菜已经凉了。

猫,一个纵身飞上桌子!伊将正在取“铁观音”茶,一看便是一惊,接着火冒三丈。他拣起地上的一只鞋子,使劲扔了过去——却没有击中目标。

猫嘴上叨着一个鱼头,跳在地下得意洋洋的转了好几个圈子。伊将无可奈何,只好回头请客人喝茶。客人看着刚才的那一幕,嘻嘻笑了:“家里养着一只并不是很乖的猫,还真的不寂寞。”

“哈哈!也许吧。”伊将问客人,“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

“哈!我复姓轩辕,单名——七。”

轩辕七肚子饿了,发出一阵“咕咕”的响声!“不巧,我晚饭没有吃,只喝了一些黄酒。”

“哦,还有鱼吃。”伊将站起身子,去拿熟鱼。而轩辕七看着墙上一幅年轻貌美的女子画,渐渐入了神。

那画中女子容色甚美,穿着白色的运动服、耐克牌子;她脸上的表情似笑又非笑,鼻高唇红,一对明眸、柳叶眉毛,耳朵遮在又黑又密的头发里面见不到了。

这画是用水墨画的,被一个崭新的镜框护住了,框上的玻璃,天天都拿白巾搽得雪亮。画的色彩调得很好,恰如其分、下笔也厚薄有度。

轩辕七问:“这画的谁啊?”

伊将:“‘张三九’这个名字,也许你并不知道。”

“的确!那么,她就是张三九吗?”

“是啊。”伊将的两眼突然便湿润了,充满了无限柔情。

轩辕七一直都在津津有味吃着熟鱼,这时候,在他手上只剩下一个烤得又焦又黄的鱼头。先前那只黑猫,不知是从什么地方飞快冒了出来,好像是一股青烟窜上了他的膝盖。

一双猫眼,在很可怕的亮着!轩辕七正把那个鱼头往嘴巴里面送,猫猛地往上空一连扑了两下,扑到第二下时,它的爪子捞到轩辕七已把肉吃得一干二净的鱼骨。

那块鱼骨,发出轻微的“喀”一声断了!猫掉在地下,似乎还没有死心,摩拳擦掌、急不可耐的跃跃欲试,准备再次出击!

轩辕七把鱼头在自己的口内咀了好几下,发出了一阵心满意足的“啧啧”响声。一旁的猫眼,也似乎发出了和狗狼一般的绿光!

猫铤而走险,冒着可能会被人一个巴掌拍死的杀身之祸,使出了毕生的力气,一个纵身跃上轩辕七的肩头,伸出前爪去抢他手上的鱼头。

轩辕七戏弄它,把鱼头含在嘴里一下就咬碎了,并死劲嚼了起来。猫,自然开始发怒了!用它的两只爪子,在轩辕七的胖脸上又是抓又是撩的。

轩辕七始料不及,被撩了好几下也没避开,很快变成了一个大花脸!虽然还没有血流满面,但是那几道伤口上的血花,却已经令人触目惊心。

轩辕七这时比猫更怒,火冒三丈一挥手,一下便把它往下面摔。猫却已轻手轻脚自动落在地上,并且得意洋洋的抬头向着他的脸,怪叫一声。

轩辕七不顾脸伤发痛,企图在地上寻找一件武器弄伤它。但是那只猫却早就跑掉了,跑得无影也无踪。轩辕七也无可奈何,叹了口气。

伊将刚入书房听到这边的动静,又跑了出来,正过来打听是否出事了。他一眼瞅见新交好友脸上刚受的伤,叫了一声:“哎哟!”

“我没事,没事的!”

可是,伊将已转身去寻药——在一张茶几上面,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日常生活所留下的杂物,他乱翻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盒创口贴。

轩辕七便接过药,剥掉药上面那两头一层的玻璃纸,粘在脸上,一连粘了五六个才罢休。接着他松了一口长气,又嘻嘻笑了笑!

伊将也在笑。

轩辕七:“对了,还有鱼吃吗?”

“有!”伊将又去拿鱼。

那只黑猫又重新出现了,在客厅的门后忽闪了两三下,贼头贼脑左顾右盼着。

伊将已拿来一个盘子,递给轩辕七。轩辕七从盘中取出一尾小鱼,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眼角偷偷瞟了一眼距离身后好几米之外的那只黑猫。

猫暂时没有任何动静,轩辕七就把整条鱼都往嘴巴里面塞。猫,这时终于急不可耐的冲了上来!但它一扑到近处,轩辕七马上把藏在背后面的那只手腾了出来,手上紧紧攥着一只拖鞋。

“啪”一声闷响!猫的头被狠狠打一下,打了一个正着、一点都没有歪。猫没有发出叫声,来不及叫,也来不及转身便跑。

轩辕七总算报了仇,心满意足品尝着手上美味十足的鱼……

(2)小人传奇

夜空晴朗,街道上,人流车马渐稀。

“天这么黑了,虽然刚吃了几条熟鱼,肚子却还是饿得厉害,又不知道今晚会睡在哪里,哎——”

一个小个子的人,孤零零的靠在一堵水泥墙上面,呆呆的望着天空在自言自语。不知道是从哪里,一下走出来一位汉子。

“后生,你在想什么?”是汉子在问。

“在问我?哎!我轩辕七无处可去,不知道如何是好呢。”

“你没去找工作么?为什么白天的时候不好好工作呢?”“唉,是啊!其实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做呢,还不如去死的好。”

小个子轩辕七说着话,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个汉子早就渺无踪影,不知去向了。

“这个人敢情有毛病!也不知到底是鬼还是人。”

天空中的月亮在夜幕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皎洁了。小个子轩辕七看着不远处新交上的好友——剑花那四层的楼房建筑,在反复思量……

这时,一只既像狐狸又像狗的怪物眼睛发着绿光,一张大嘴不断喘息着,从某个角落中直奔了出来。这位“无名英雄”的出处,也许就是轩辕七背后破墙的豁口处。

怪狗飞掠了出来,两只爪子悄无声息的搭上轩辕七的脊背,又轻轻挂着他的肩膀跳了过去,它一根又一根似乎尖针硬刺的胡须,十分僵硬很不小心的触及了轩辕七的脸颊,使他发痒,令他心下有些不知所措!

“咦?这是一只野狗哇。”月光蒙胧,一切都被镀上一层黄颜色的冷光,那只野狗当然也并不例外。轩辕七顿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有猫头鹰,正在怪叫。奇怪的是……野狗落在地下之后,却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轩辕七便总算松了一口长气,用一只胖手搽了搽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他在星空下面耸了耸肩膀,正在故做轻松。他已不准备在这个地方一个人继续呆下去,这种地方并不是任何一个活人随随便便都可以过来玩的。

所以,他便打算独自散步到另外的一条街上去。那条街就在这附近,两旁都是店铺,虽然已是夜深人静,却也不怕没有一丝人气,而有森森的“鬼气”。

这个时候,轩辕七却看到不远处好友的那个建筑物上面,有一个白花花的影子在晃动,好像是有什么鬼物正在作祟……

他又不打算去附近的那一条街了!

可就在他转了身,又回过头之际——一只野狗“哇哇”怪声叫着打破了夜的沉静,是先前的那一只怪狗!

敢情,它并没有跑出多远的路。刚才它没有理轩辕七的原因,可能就是人类“欲擒故纵”的那个道理。狡猾的野狗,它既然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发现了新的食物,又如何肯轻易就放过呢?

那么做,自然有违狗性。可能是在远处久等着食物不来,它便原路重新折了回来,准备“天公作美”,花一点力气来品尝已入“血口”的美味佳肴。

然而,它这个希望可能破灭!因为,这一回它遇上的是天底下身手数一数二的散打高人。

狗,仰天狂叫了三声——月很凄美!

轩辕七却想:反正不是我死,就是你死,于是增添了几分勇气和力量。

野狗一个纵身扑向他,身体腥臭。轩辕七的鼻端闻到这股腥风,于是乘势就地打了四五个滚,逃出对方攻击的范围。他还是迟了一点,衣服被利爪撕破了一大片——他也完全顾惜不到了!

轩辕七平常一个人闲着无事,演练了无数次的绝学——“双手互博”术,这时也不知是否能派得上用场。当他在地上打着滚的时候,那只野狗并没有放缓攻势,又往地下直扑。

它可能想咬他的喉咙……他便下意识举起了双手去挡。可是,狗又来咬他的手腕——这时候这小个子的人轩辕七,他的双手奇快无匹的凭空移位了,紧紧捉住野狗后颈上的皮毛不放。

那只野狗也似乎一下愣住了,它完全没有料到对方会使出这一招。轩辕七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不让野狗挣脱开去,又小心谨慎的松开了一只手,摸到怀中去取那把总是随身携带着的刀子。

他大叫一声,眼睛看准了野狗的胸膛,愤怒地把刀口已磨得异常尖利的刀子,用力刺了过去。一股黑红黑红的血花喷射出来,他感到一种快感般的刺激。

(3)

那猎鹰披风,终于爬到王伊将的房子离地有十多米高的地方,他站在下水管子的一个关节上。用一只手搽着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的松了一口气!

他两脚攀住了下水管子,腹腔收缩,双手往后面搂抱,企图再抓着一些什么物事。他,扯住了一把生长在墙壁上面的藤。

风大,几乎吹破猎鹰披风身上那件又脏又破的单衣。却听衣摆发出“哧”的一声,已被吹破又吹飞了——披风俯视着地面,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一动也不动了……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来,在问。

“有没有人知道飞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披风看到一张不停嘻嘻笑着的圆脸,他看着看着,觉得这个人确实长得很逗。

这人一张娃娃脸,脸上带着笑,是皮笑肉不笑。披风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从地面上冒了出来,然后又跑到空中,凑到自己身边来的。

这时这人已伸出一只肉乎乎的大手,向他做自我介绍:“我叫轩辕七!”

“我——我叫披风。”披风在黑暗中,在风中犹豫了一下,也向这位胖胖的先生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4)

空中,上下翻飞游荡着几只性急的蝙蝠。

蝙蝠黑色,所以在夜空之下,披风的肉眼也几乎看不见它们。

“我叫轩辕七!”胖胖的先生,又把他的名字,和猎鹰披风重复了一遍。然后又在问:“你爬得这么高,难道就不怕一不小心摔了下去,摔成一团肉酱么?”

“我爬上来的目的是乘凉,想到屋顶上面睡一个好觉。”

披风才说完这句话。

那位胖先生就和原来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会从哪里回去;又不知是什么时候,凭空就消失了,不知到哪里去了。

(5)

“我已经老人,愈发消瘦……”

那个驼背王伊将在一张红木桌子前端坐着,桌上一只红色烛台旁边,放着一面被室内的光线反射得白花花的镜子。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兰花的清香——那个老是给人折磨,而她自己也似乎很喜欢被人折磨的女人张三九,正靠在窗子上面,晚风在吹拂她披肩的秀发。

驼背王伊将深深呼吸那一阵淡淡的香味,对着镜子,情不自禁吟起了诗仙李白的诗:“绿珠楼下花满园,今日曾无一枝在……”

张三九也在静静的听着诗,同时在展现她的妩媚与娇艳;她不胖也不瘦,大方的眉毛丰腴的面颊,雪白的牙,以及一张口红搽得粉红色因而显得淫荡的嘴唇,简直美得不可挑剔。

王伊将回头看着她,两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咧嘴哈哈笑了两声:“很多女人都说我的小弟太小,其实是她们自己的小妹太大了。”

“过来。”难道又想做爱?

张三九很听话的离开窗,“行尸走肉”般走了过去。

王伊将用一只青筋满布的大手,用力捏住她的小嘴,令它被迫张开来,又从桌上操起一只烟灰缸。

那里面,还有大堆的烟蒂。二三十个烟蒂,毫不客气的,被人一下倒进了一张在“呜呜”呻吟的嘴里面……

忽然!除了这个张三九身上芬芳的体香,和化妆品的香气之外,空气中又不知在什么时候多了一股汽油的味道。驼背王伊将用鼻子小心翼翼地嗅着,感觉很不对头。

一片刀光闪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从窗口跳了进来。他穿着白色的大衣,在高声叫着:“张姑娘!我是大王黄强的朋友,他正四处找你呢……我就是那个帮他来救你的人。”

“我看你也没有那个能耐!”驼背在使劲嘲讽着这个不速之客。

“呓,你就是剑花?”这个半空中冲进来的人,正是披风:“看我的东瀛武士传统刀法——迎风一刀斩!”

刀光,在晃着……

披风的人却一下子冲到了桌前,把那个红色烛台推翻在地上。

一时间火焰熊熊,火星,在四射着——剑花伊将和张三九的身影,便被浓浓的黑烟包围住了,眼看就要消失,一齐葬身于火海。

披风却又在几步外,大声地叫了:“喂!张三九张姑娘,我在这儿呢——”他的手上面已拿着一块湿毛巾,用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

不知所措的伊将,已被浓烟呛得不住咳嗽……

没有人会料想到——在黑暗的夜空中,又从半空往窗内落下一个黑糊糊的物体来!那体型威猛矮壮,如一只下山来的猛虎,身手实在是敏捷——“我轩辕七受人一饭之恩,有恩必报。”轩辕七在熊熊燃烧的烈焰中,抢着抱住了剑花的肩头,往窗子外面直冲!

烈焰在怒吼,在半空中乱飞乱蹦的火龙,熊熊包裹着一只只飞鸟的身子,火舌烫熟了鸟肉。一支火红明亮的大火柱,惊得所有在周围飞掠过的成群的夜鸟——即使是在空中,也纷纷迷路了……

第六回 他的生死

 (1)

※※※

“剑花”,王伊将!

“剑花”,是别人特意给王伊将起的一个显得十分独特的花名。

“剑花”王伊将的房子,已经在半个月之前被人用手上一把燃烧得猛烈的火种烧了一个精光。现在,有一个根本不知道是大还是小的问题,摆在“剑花”面前——“再也没有房子居住了,是吗?”

答案便是——“没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其实并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因为,在根本上,它不会影响到王伊将美好的江湖生活。他本来十分的热爱浪迹江湖,四海为家,到处不断历险。

这时候,王伊将感到了很无聊——他居然也会感到无聊!需知,他的耐性本来一向都非常惊人的。其惊人耐性,简直叫人惊诧不已。

如果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为了某一种特殊的情况,等待着另一个人的现身,而能够忍受极高气温的煎熬,在烈日曝晒之下呆立一整天。

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会是他——王伊将。

这是有责任心的他在日常生活的时候,常常都要表现出来的一种超人耐性。

有的时候,只要自己感觉很沉闷了,他甚至还可以叫人把自己整个人都抬入一口密封的棺材当中埋进泥土里面。然后一直睡上七八个白天黑夜以后,方才慢条斯理的爬出来(事见下一章《睡棺游戏》中)。

只要人一入睡,确实便不会再感到沉闷。

实际上无聊透顶的睡觉过程,根本也是一种游戏——谁都应晓得:游戏的定义是消磨时间。

睡觉,好象是很无味、也很不对味,可是确实又是一种游戏,只不过这一个游戏有一点不好玩!

这一会儿(他又在地底睡完了觉),王伊将认为已经没有什么游戏能值得玩一玩,并且对这个世间的一切他也不是很留恋了。于是便终于抽出了随身的一柄小刀子,在脖子上用力抹上一把,又趁着体内尚存的最后一口气息,赶紧把刀子飞快的扔进嘴内,好象是在表演魔术“吞宝剑”。

那也像是一只老山羊在品尝、硬啃着一支茎干布满了刺的小灌木——玫瑰花,或者月季。

刀子好象雪白色的花骨朵,从半空往口内落进去,马上变成了一朵红彤彤的花儿。结果,不论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花瓣,再也没有人会拿去熏茶了。

王伊将咧开了嘴巴“哈哈”大笑着,那一副样子活像一个大白痴一般,他开开心心上天堂报告了。

——他很希望能够死一次玩玩看。

因为他很想去看一看,另一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他好象还不知道——死,人人都只能有一次,只要是死了,就再也不能复活回来。古今中外,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可以意外破例!

生老病死合乎自然,每一种生命体在宇宙之间的存在完全自由。死,一共被分成两大种类——死亡与假死。

第一种死人,产生的具体情况通常这样——一个人不论是行将就木,寿终正寝;或者是因为意外——被人刺杀、自杀。凡是心脏停止了跳动,导致脑部的供血大出问题,接着又引起口鼻上的呼吸骤然停顿。那么只要花费不多久的功夫,这个人的尸体,就一定会被人们妥当安置到医院的太平间里面。

第二种死人的情况如下:当医院的救护室里面,心电图上现出了水平线一般直的波纹,如果医治人员并没有实施任何抢救的措施(如:胸口上的敲击挤压,人工呼吸这一类),这个人已经进入死亡的状态。但是这个人只不过是一时假死,并未真正的回天乏术。

剑花王老头如果要活转,那么就只能够是“假死”,然而他从来都随身不离的那一个小刀子,的的确确是正儿八经的,并且已经开过锋。

他的脖子当然也是真实的,是血肉生长,并不由塑料制造;那一地鲜血,不容置疑也自然全部是真的,不会是猪血。

一片白亮亮的雪花似的,闪着奇异光芒的刀子一往下落去,一股又紧接着一股鲜红颜色的夺人双目的血花,就从他的颈上和口中四下飞快迸溅了出来。

奇人王伊将就这么死了,无疾而终,饮弹自尽。卒于公元三千年,享年一百零一岁。

王伊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妻子和儿女,所以等他死时,也就根本没有人会来送葬,没有人会拿他的尸体去火化。

他,已经是一具无名尸!

这具无名尸体倒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躺在那儿,慢慢地就散发出了熏天的臭气,一下子飞来了成群结队的苍蝇,并渐渐生了虫,终于腐烂成森森的白骨。

白骨咧开了大嘴,露出一个黑糊糊的嘴洞,看上去好像还是在笑!显得那样开心。

(2)

※※※

一百年之后,3100年的7月。

驼铃在清脆响着,有一个未来人到某国去。

如果现在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或者是在一个天气十分阴冷的冬天,那么有一颗烈日在当空照,就绝对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日有日出,日斜,日落。现在的烈日,已当空。

只要是烈日,当然就当空。它,正在照着!所以天气是十分的炎热。

黄沙!放眼望去,四处皆是黄沙。

这里几乎没有一丝风在吹动,即使有风,风,也酷热!只会让人的身体,更加热得受不了。风才一吹过,就已经把沙子里面的温度全刮了出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