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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ⅱ-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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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过你机会。”包大同叹了口气,静静听着水面上的惨叫持续了五分多钟,直到那木头身体化为灰烬沉入水底,那颗曾经在人类身体内跳动的心脏被烧成石,之后碎裂成灰。
那一晚,有人路过河边,看到河面上燃烧着翠绿的火,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妖异。而一群太保太妹在树林内疯了一样乱转,等汽油熬尽后,疲惫不堪的睡去,没有一个人记得当时发生过什么。
于是民间又多了一个传说,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接近郊区的河边树林内有鬼打墙的事发生,河面上还有鬼火,说不定今年水鬼要收人,大家互相转告不要到河边去,免得被迷。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包大同,当天晚上从河边离开后就急急赶到海三涯家去,因为阮瞻说花蕾救回来了,但是却无论如何与唤不醒她。
他一定要救回她!
本集完。
请看《零杂志》第七集《水之杀》。
后序
常听人家说,一物降一物,这也就是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在本集故事中,有一棵古槐树,可以把怨灵们定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因为写了这棵树,我现在比较喜欢研究植物,生怕家门口的那排树就是,鬼木鬼木,想想还挺可怕的。不过再想想,对槐树也很不公平。人家是一棵树嘛,又没做过什么。
不过说起一物降一物,又想起小时候玩的斗兽棋,大象吃老虎,老虎吃猫,猫吃老鼠,鼠吃大象。那时候我特别喜欢老鼠棋,感觉能吃掉大象很威风哦,完全加自动的忽略老鼠被其他动物追杀时的惨状。
还有一阵子,大约十四、五岁时,特别不喜欢中华文化,总觉得西洋文化更好玩、更先近,于是接触了很多西方文学,至今还很爱法国作家梅里美的短篇小说。不过过了几年,又忽然意识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那是任何文化也无可比拟的,其文学和哲学意义甚至超越时空,在今天看来也无比正确。
比如风水术,我觉得那不是迷信哦,真的很有学问的。
不过我是北方人,在内地有这样一种民间说法,北方多妖,南方多鬼,所以貌似风水辟邪之说在南方比较盛行。
我还记得朋友给我讲过一件事,感觉好搞笑哦。说是两家对街的商店互相别苗头,结果:
A店挂了一面镜子,要照走B店的财气。
B店就挂了一个。。
A店换了挂龙王,因为龙五比钟官职大,以势压B店。
B店请来一张哪。。
哈哈,感觉好玩哦。不过我觉得风水术就是保平安的,斗气就不必要了。
第七卷 第一章 淹死的男人
个男人跌跌撞撞的走进一幢老宅。
他喝醉了,狭窄而黑暗的破旧走廊里因为他的闯入而弥漫开浓重的酒气,掺杂着潮湿的霉味,简直能令人窒息,而他的手中还拎着个酒瓶。
他摸索着爬上二楼,脚步在水泥地的台阶上清晰的啪嗒作响,因为凌乱,像是有很多人在走一样。
和一楼不同,二楼昏暗的走廊中有一盏顶灯,勉强照亮这个堆满杂物的通道。男人才一拐过楼梯,就听到奇怪的声音,不是自己的脚步声,而像是
唰
一下又一下,很有节奏,但也非常呆板。
是谁大半夜的做卫生?不会是他吧?!他追到这里了吗?
男人心里一紧,差点尿了裤子。他想掉头就跑,但却迟疑了下,强逼自己忍耐,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房间。他已经没有能力躲避了,也疲惫得没有地方可去,这让他忽然生出了些悍勇之心,恨不得快点遭遇那恐怖的一切。
死,也许是一种解脱。
走了两步,醉眼朦胧中,他看清一个瘦小的女人在默默的扫地。她背着身子,从走廊的尽头倒着清扫,动作用力而认真,灯光下的影子虽然有些参差不齐,但却能证明她是个人。
鬼魂是没有影子的,僵尸也不可能这样灵活。
男人松了一口气。
都是最近的梦造成地,那些梦让他太紧张了。太恐惧了,其实那些噩梦已经跟随了他二十年,不过最近有点频繁罢了。
可是跑有什么用,做了的。终究要偿还。
他拿出钥匙开门。可是酒醉之后手指发抖,一直插不进锁眼。最后还“啪”的一声落在地上。他弯下身去捡,却碰到了一只冰冷却柔软的手。
他一惊。酒醒了一半,急忙缩手,抬眼正看到那名清洁工人帮他捡起钥匙。
“先生,把筒子递给我好吗?”她突然开口说话,不知道是不是酒精地缘故,感觉这女人地声音像是隔着什么。
“什么筒子?”他问,声音因恐惧而发抖。
这个女人大约四十几岁,皮肤非常黑。简直算得上是漆黑,像是常年暴晒所致,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她地五官看不清楚,只有转动的眼白像两个可怕地光点。她穿着一身过大的青灰色工作服,在黑暗的走廊中也戴着一顶帽子,大概因为人瘦而衣服肥大的关系,走动的时候感觉在飘。
“垃圾筒子。”她一指男人身后。
男人这才发现,就在他的门边有一个小小的垃圾筒,居然还是卡通造型。是一只张着嘴的狗。不过平时看来可爱地东西,现在却感觉莫名其妙的阴森,那大张的嘴像是无底深洞。
他用脚把筒子踢到清洁工身边,一把夺过她手中的钥匙,入手处感觉有些潮湿,但张开手掌却没有见到一滴水。没有水的话,应该没事吧?
“为什么这么晚做清洁?”他终于打开了门,但忍不住回头问。
那女人又开始扫地了,但因为经过了男人身边,所以他一直看到她的正面,只是她一直低着头。
“早做晚做,还不一样吗?”女人说,“拖到后来,一样逃不了。”
男人一惊,感觉她话中有话的似的,但他没敢再问下去,推开门,几乎冲进家里。而在他身后,在门关掉的一刹那,走廊的灯突然灭了,一丝黑暗在门缝处出现。
男人看到了,可是他听到门外地扫地声还
,唰
他不敢出门去看,只感觉那扫地声似乎刷过他的心房,恐惧像混浊的水,渐渐漫过他所有因疲惫而产生的恐惧,和酒精产生的勇气。
躲不过了吗?门外的清洁女人是催命鬼吗?
啪!古怪而突然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听起来像是水袋掉在地上,水袋破裂,冷水横流。也许是他想多了,哪来的水,根本没有水!
房子是一居室,厅和卧室相通,中间只以破旧的竹帘相隔。男人感觉有寒气从门边传来,也许还有水,可是他按了半天,灯也不亮,只好不停后退。为了壮胆,他还举起还剩下半瓶的酒喝了一大口,入口辛辣,却不是酒味,而是辣椒水一样。
刚才在走廊中被惊吓而稍醒的酒意,这时候又上涌了上来,使他的眼睛变得模糊,似乎看到了门缝中有一丝丝白色雾气渗透了进来。它们变幻着各种形象,逐渐凝成了许多他曾经认识的人的脸,一个又一个,向他逼近。
“一起走吧。”他们说,“既然一起做的事,就一起承担吧。”
“来吧,我们等了你好久。”
“不,你们滚,我不和你们走。我担惊受怕了二十年,什么罪过都抵了。”男人借着酒劲大喊,“而且当年我也没做什么,为什么恨我?为什么恨我?我只是并把手中的酒瓶向那些白雾扔了过去。
“滚,你们滚!”他吼得很大声,想给自己以勇气。而他扔出的酒瓶则穿透白色雾气,掉到地上,摔成了碎片。
雾气没有消散,却更加飘近男人。男人猛向后退,跌在了床上。一瞬间,一阵眩晕传来,他似乎要陷入某种睡眠。
不能睡!不能睡!睡着了就会梦到那些可怕的事了,他宁愿困死,也不想陷入那恐怖的梦境了。
他努力睁大眼睛,却看见白色雾气几乎笼罩了他的全身,好像无数只柔软冰凉的手,轻轻的抚摸着他,轻轻安慰着他。
睡吧,睡吧,睡了就结束了。
他拼命想要清醒,却终于抵抗不住睡魔的召唤,陷入了深深的梦境,似乎又回到了二十年前。
梦里,他不断下沉,所有的时光,都变成了纵向的影像,他从现在待的这个城市沉到了五年前,然后是十年前,再然后是十五年前,最后是出事的那一天。他像一只鸟,不停迁徙,只不过他是因为恐慌而逃跑,最终却还是逃不过。
他感觉耳边发出“嗡嗡”的声音,似乎是淹没在了水里,但他却感觉不到水,只有沉重的窒息、窒息、窒息——
第二天早上,他被房东发现死在床上。经法医验定,他死前曾经剧烈的挣扎,但身上没有任何外力伤害的痕迹,血液中虽然有酒精成分,却不是死于酒精中毒。
他的房间里和他身上都没有水渍,可肺里却积满了水。
最后的结论是
第七卷 第二章 花蕾的身世(上)
石界犹豫了半天才打电话给包大同,把新发生的怪案讲给他听。
“我现在没有精力管闲事。”包大同静静的听完,回答道。
石界“嗯”了一声,并没有催促。
发生了那起淹死在自己床上的案子,他一看就知道是灵异案。这事警方解决不了,非得包大同这样的异人不可。其实警方有很多这样秘密的陈年旧案,只是没有公开罢了。
不过,花蕾上回被木偶小七的影分身侵入了身体,到现在已经一周了,依然昏迷不睡。包大同、海三涯、阿勇叔、包括阮瞻,每天都耗在海府里想办法,可是却一直束手无策,如果不是因为花蕾天生有异能,外加有强烈的抵抗意念,可能早就被一个影子杀死了。
那影子不除,就算花蕾死了也会不得安宁的。小七虽然被灭,但他的阴狠却还有遗害。
“花蕾……要怎么办?”他不是医生,但也知道人若长期昏迷下去,就算最后救回来,身体也会受到极大伤害。何况,花蕾从小身体就不好,万一要是………
“我想到了办法,今天晚上就为她驱除身上的邪魔。”包大同的声音很冷静,“她一定会没事的。”
“要我帮忙吗?”石界问。
“需要。你知道这事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而我们人手不够。”
“好,我下了班就赶过去。”石界用力点头。
花蕾是他很喜欢的女孩儿,一度,他还以为她将是他未来的妻子,因为海伯父很有这个愿望。如果不是包大同出现,这事情很可能成真。就算现在有些遗憾,他还是希望她能快乐、幸福。
“要我准备什么吗?”他问。“我们决定今天晚上子时在海府的室内游泳池为花蕾驱魔。需要一个人把守在门外,禁止一切生灵通行。阿勇叔会守着一个出口。你守另一个。”包大同语音清晰的说话,不似前几天地疲惫,给人感觉他很坚定,今天晚上的事志在必得。
“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一定到。”石界咬牙切齿着说。
包大同微笑着挂掉电话。他应该忧愁的。不应该笑,可不知为什么,尽管现在心头压着一块沉重地大石,他却微笑了起来,或许是花蕾就在他身边的缘故,尽管她悄无声息地躲在床上,可他仍然觉得安稳。
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人家都说多情女子薄情郎,其实男人被感情伤害后更难恢复。一旦陷入感情也比女人更彻底。
他慢慢走到花蕾身边,轻轻抚摸她的头发,还有她光洁的额头。低语道:“对不起,可惜我不能陪你难受。但我一定会救你回来的。相信我吗?”
花蕾不能回答。可是他觉得她听得到。当然,那个影子也听得到。但今晚要收拾它地事不必隐瞒,瞒也瞒不住,一动花蕾,它就会发觉。
不过,所有的计划和准备都是暗中进行的,等今天晚上子时当它发觉,一切也就晚了。
包大同就这么站在花蕾身边,一动也不动,平时那么好动的人此时却极其沉静,过了很久,门外有人敲了下门,问道,“大同,能进来吗?”
包大同应了一声,看到进门的是阿勇叔,“先生叫你去一趟,蕾儿我来看着。”阿勇叔说。
包大同点了点头,走了两步,又放心不下的回身望去,阿勇叔一笑道,“放心,那小黑家伙不会出来溜达的,否则我们何必再费劲把它驱出去呢?退一万步讲,就算真有什么事,你阿勇叔虽然实力不济,但也护得住蕾
“我不是不放心,阿勇叔,我是放不下。”包大同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为了方便照顾花蕾,海三涯搬到了隔壁来住,日夜不停的守护。这父女两个,明明彼此很有感情,平日里却偏偏做出不在乎对方的样子,住地地方也离得很远,直到这生死攸关的时候才表现出爱来。
“她从小身子就弱。”包大同才一敲门进入,海三涯就幽幽的道,“因为她生而有异能,被一个三百年地恶灵看中,要以她为食。我可怜的蕾儿,她什么也没做过,但生下来就处于危险之中。”
包大不同不插嘴,知道花蕾地昏迷不醒对海三涯打击太大,他需要发泄。此时他背窗站着,平时挺拔而瘦削地背影显得苍老而憔悴。
“我至今还记得她刚生下来的样子,才一点大,就像个小猫,粉红色地,黑黑软软的头发,娇弱的让人心都疼了。”他似乎不是说给包大同听,而是自言自语,仿佛沉浸在回忆里,“那时候我暗暗发誓,要永远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让她一辈子快乐幸福。那时候她灵气未显,或者是我这凡夫俗子看不出来,但那恶灵却注意到了,于是设计引开我,然后对蕾儿下手,当时她还没满月。”
包大同“啊”了一声,一想到那么小的花蕾就要面对可怕的事,深刻体会到了海三涯的心疼。
“那时候的我年轻气盛,想扫荡一切天下邪恶事。”海三涯继续说,“或者你看的出来,我是天生良能者,虽然不及你那个朋友阮瞻的良能那么强大,但我也不像他这么随意,我勤学苦修,法力高强,只要一出手,所有的妖魔鬼怪全要退避三舍。也正因为这样,我以为自己强到不可战胜,呵呵,真愚蠢,可当时真是那么想,所以当那恶灵在外省做了恶事,我就扔下才生产的妻子和未满月的女儿赶去了。”
“结果哩?”包大同搭腔,好让海三涯接着往下说,因为他也想听听花蕾的身世。
海三涯一笑,声音中满是苦涩和悔恨,“当我到达出事现场,立即感觉事有蹊跷,惊觉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所以立即赶回,没想到……正看到我妻子,花蕾的妈妈为了保护女儿被恶灵杀死,而花蕾刚被阴力所伤,灵识全散,马上也会随她妈妈而去。听到这儿,包大同惊咦了一声,“伯母不是去外国旅行了吗?阿勇叔说要通知她的时候,您还拦着,说她多年辛苦,让她好好玩玩,不要打扰吗?”
“那不是她的亲生母亲,只是她的姨妈。”海三涯叹了口气,直言不讳,“为了不让花蕾感到难过,她姨妈做出很多牺牲,一直以母亲自居,也像真正的母亲一样疼爱她,甚至为她放弃了自己的生育。在外人面前,她是我老婆,实际上阿勇才是她的老公。为了我们父女,阿勇两口子在外人面前装主仆,一装就是二十多年,这些都是为了疼花蕾的缘故。”
包大同目瞪口呆。
这消息,实在太震撼了,完全想像不到,怪不得海三涯和阿勇叔的关系看来亦有亦仆,怪不得海三涯那样冷漠而傲慢的人独独对阿勇叔那么信任,原来他们还是姻亲。
但在所有人面前,阿勇叔和老婆甘愿伪装自己的身份和关系,只为了可爱又无辜,从小就多灾多难的花蕾,这种奉献精神也实在令人佩服。
从这个角度看,花蕾是幸福还是不幸呢?
第七卷 第三章 花蕾的身世(中)
我得说,我非常爱我的妻子,而且她也非常人,是一的第九十九代子孙。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不是因为我妻子拼命反抗恶灵,不是她拿自己的生命换回花蕾,花蕾可能再没有机会存活于世,慢慢长大,不会喜欢一个男人,并愿意为他牺牲一切。”海三涯轻轻地说,声音中有着无限的哀伤和寂寞,听来令人心有不忍。
不过,花蕾的亲生母亲也有异能,这倒大大出乎包大同的预料。
“当初,您和伯母生花蕾的时候,没有考虑过遗传吗?”
海三涯转过身来,坐到沙发上,示意包大同也坐,“我父亲和长辈都没有异能,唯有我。而我妻子,她是学习的巫术,并不是天生就有某种能力,所以我们结婚时,根本没料到会生出有异能的孩子。”
“那么,花蕾那时候遇到恶灵,灵识全散,您是怎么救回她的?”在这种情况下,花蕾应该必死无疑才对,不知道海三涯用了什么办法,耗尽多少心力,才能让她重获生命和健康。
海三涯凝神片刻,似乎在回忆,最后却摇了摇头道,“此事不说也罢,只是我在垂死的妻子前发过誓,我一定要救活女儿,让她平平安安,长命百岁。当天我妻子被那恶灵伤得魂魄都残缺了,就凭要见我最后一面的信念和对孩子的嘱咐才坚持等我回来,说了最后几句话就魂归天国。唉,我与她夫妻一场。至今却连梦中一会也不可能。我只有花蕾,只有她,她不只是我的女儿,还是一个证明。证明她妈妈在这个世界存在过。所以中隐有泪光。多年前地伤痛看来重未愈合过。
包大同感受到海三涯对妻子的深情,又见他连家庭隐私全告诉他了。唯独不说救治花蕾之事,料定他有难言之隐,因此也不说破,只问道,“那个恶灵呢?除掉没有?”
海三涯懊恼摇头,“那恶灵被我妻子以巫术锁住行踪,所以我妻子离开之后,我立即把襁褓中的花蕾放到我以前得到的一个宝物。八卦聚气炉里,交给阿勇和他老婆,也就是我地小姨子看护,自己连夜追踪那恶灵,一直追了五天才找到它藏在一处山崖下。本来我地能力与它在伯仲之间,但我才失妻子,也可能连女儿也保不住,见了它后连眼珠子都红了,起了拼命之心,而它又在和我妻子的拼斗中消耗过大。所以被我重伤魂根,只差一点就会灰飞烟灭,可是一处地穴之中,跑了个无影无踪。当时我想继续追杀它,但阿勇来消息说花蕾快不行了。有什么事能大过我女儿呢?她是她母亲唯一留下的血脉,所以我只好往回赶,心想着以后还能抓到那恶灵给我妻子报仇,没想到那之后地十八年,我必须时时守在女儿身边,提防我好不容易为她聚起的灵识再散掉,不管她看来多么像个正常的女孩,实际上都是一个易碎的琉璃娃娃。我得守着她,直到她真的摆脱了那恶灵的威胁,直到有人能替我保护她为止。包大同,你行吗?”
他突然转变话题,听意思像是托孤似的,可是今晚的主角不是他啊,他做地事也不是最危险的。
包大同心里想着,愣了几秒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海三涯的话像是丈人对女婿说的话。他是很爱花蕾没有错,几乎是突如其来的,花蕾就占满了他的心,取代了他初恋情人的位置,但是结婚至还有点恐惧和逃避。
他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海三涯的眼睛,那期盼和害怕被拒绝的紧张,十足是一个溺爱女儿的父亲所有。同时花蕾清秀地脸庞出现在他脑海中,那两人共事以来一点一滴的温柔和细致,还有被他气得暴跳如雷时的可爱表情,都让他心头一热。
死就死吧!
尽管知道只要一点头就不能反悔,他的花花人生就此结束,还会有一个厉害无比的丈人,但他还是在沉默片刻后,郑重的点了点头,“我可以。不管是我活着还是死了,我能保证有危险来时,站在花蕾前头!”
这承诺掷地有声,海三涯微笑了,清癯优雅的脸上满是欣慰的表情,让包大同突然想:他这丈人年轻一定很帅啊,迷死万千少女的那种。花蕾一定像妈妈多些,如果长得像父亲,可能会更漂亮。
“我相信你。”海三涯道,语气中包含了些前所未有的亲切,“你这小子别的方面暂且不论,说话倒是算数。我只希望你记得此时此刻的话,如果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到这儿,声音又有点哽咽。
不知为什么,包大同有一点不好的预感,但他努力忽略掉这隐约的不安,把话题导正,“那么,那个恶灵至今都没找到吗?”
海三涯收敛心神到正事上来,“这么多年,我虽然守护着女儿,但一直没放松追击那恶灵,它与我有杀妻害女之恨,我怎么能放过他。因为他身上被我妻子锁下行踪,所以后来虽然那信息极其微弱,却也有迹象可遁。我在家看着女儿,阿勇就四处追踪,他实力与那恶灵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因此我叫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轻举妄动,有了线索就立即通知我。”说到这儿他傲然一笑,“你那朋友的时空扭曲之术不错,可是我海家也有‘遁之速到’之术,等花蕾救醒,你倒是可以学一学。”
“您会发现我是天才。”在这样压抑的时刻,包大同突然冒出一句贫嘴贫舌的话。
海三涯一笑,似乎并不反感,接着道:“知道我的生意为什么做得这样大吗?花蕾才生出来的时候,海家不过是小康之家,可是后来我为了给追踪恶灵打掩护,努力把生意拓展到全国。也许我是个商业天才也说不定,反正我每一桩生意都大获全胜,资产比滚雪球还快的增加,只可惜二十多年来,我逮到那恶灵的踪迹不下三十次,可每回都让它成功溜掉。”语气中满是痛悔。
“这也没什么。”包大同安慰道,“正是因为您不断追踪,它才没有时间好好疗伤,为花蕾恢复身体争取了时间。它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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