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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重生-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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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罗莉莉呢,根本就没对叶丽华感冒过,此时也只是瞟了叶丽华一眼,又将自己的小脸埋她“大哥哥”的牛仔裤下,闷声地道:“没关系,萝莉长大了要嫁给大哥哥的。。。。。。”
莫小言整个身子僵住,不要吧,嫁给一压根不存在的“大哥哥”,是要她的罪孽更加深重吗?
就算是再杀百八十人,莫小言也不觉得有多严重,可是萝莉不止一次的口出“豪言”,却是让她无奈了。
叶丽华原本也是虎着个脸的,但一看莫小言的表情,这丫就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小莫啊,听到没,你已经被莉莉给定下了,记得在莉莉长大之前,要守身如玉哟!哈哈哈!不然,我可不放过你!”
本是一句玩笑话,可是从叶丽华口中说来,就是有种盛气凌人的意思。
莫小言这几天本就有搜魂术的后遗症呢,脾气能好去哪里,两眼跟针芒似的往叶丽华身上一瞅,直骇得人叶丽华狼狈地后退了一步,差点儿没摔着。
等到叶丽华好不容易收敛了心神,再往莫小言脸上一瞅,好家伙,人脸上除了牲畜无害的笑容还是老少皆宜的笑容,哪里还有刚刚发出的杀气。
可偏偏叶丽华对自己的感觉十分信服,要不然,这说不通的呀。
如果不是这时候盛景玉出来了,以叶丽华的性子肯定得扯着莫小言的衣服探个究竟。
“小莫!”丈夫出狱了,盛景玉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笑着的她容颜越发明媚了。不过就算再明媚,那也是自己二十年后的脸,从莫小言的角度,还是蛮蛋疼的。
“姑姑。。。。。。”莫小言先前就有纠结称呼的事儿,这一下子,就把心底对盛景玉的称呼叫了出来。
“臭小子,你当自己是杨过呢?还姑姑!喏。。。。。。你姑父在这儿呢!”
第三百零二章 无题【大章 】
要是眼神能杀人,罗二叔绝对没法幸免,这货的联想力能再丰富些不?
不过紧接着,莫小言的举动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她真老实地管罗大海叫了声姑父。
这小子是在证明自己的清白?叶丽华有些不确定,于是全员到齐之后,叶丽华的豪华礼车就开到了外头的大路上,目标直指今晚吃饭的地儿。
一问今晚用餐的地点,莫小言就忍不住斜睨叶丽华,这个女魔头果然是大包大揽把什么事儿都给做主了。
要不然这京城大饭店的包厢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够订到的,提前一个月,甚至半年,身份档次不够的,订不到就是订不到。
至于说京城大饭店的那几样奢华的招牌菜,比如一道黄焖鱼翅吧,光是前期处理据说就得花上好几天的时间,估计也就是叶丽华能有这能量了。
要换了盛景玉一家,莫小言觉得随便找家有特色一些的小饭馆都成,最有可能的,或许就是那驰名世界的京城烤鸭。
对于叶丽华的这种无处不在的强势,莫小言是挺不待见的,或许是她骨子里也存在着这种问题吧,看到自己身上的缺点出现在别人身上,那绝对是被无限放大了的。
所以对叶丽华强搂着罗莉莉说的那些关于她要嫁给大哥哥的童言稚语是乱了伦常的话,莫小言是觉得很刺耳的。
哪怕小丫头这种不靠谱的念头的确得扼杀在摇篮里。。。。。。
“人生无常,大江,诸位,感激的话,我就不说了,这份情我记在心里,先干为敬!”端着酒杯。说完,罗大海就一口饮尽了杯中物。
几个月的牢狱之灾,要说没给罗大海的生命带来重大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就算该打点的地方,罗大江都有打点到,可在监狱里,哪能舒服到哪儿去啊。
甚至在狱中的时候,罗大海有好几次都感到死心绝望了,别看只是隔着几道门,但里面的空气和外边的。是真的不一样呢。
比起京城大饭店这种地方,其实罗大海更喜欢自己和盛景玉的那个温馨小家。在那暖色调的客厅里,上几只热菜。然后大家坐在一起,开瓶好酒,可不比这大酒店要自在嘛。
但据说自己能这么快出来,叶丽华是出了力的,罗大海也没法反对不是。
对于叶丽华。罗大海认识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年她是盛景玉最好的朋友,跟盛景玉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的他又怎么会不熟悉?
可偏生这姑娘执拗得很,明明是她那个男人有问题嘛,竟然还把错都归在阿玉身上了,真当是。。。。。。
不过这过去的事情。总归是过去了,人家还帮了自个儿这么大忙,罗大海是有度量的男人。在确定不是盛景玉求上门去的以后,他也便释然了。
两个女人都消除隔阂了,他一大老爷儿们记的哪门子仇啊。
由于毕竟是在牢里呆了几个月的缘故,罗大海一时间还有些适应不过来,除了感激的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人只有经历巨大的变故,才能看清周围的人呢。说真的。罗大海以前一直觉得自己交友满广泛的,可是在自己遭遇如此大祸之后,以前往来的那些“朋友”竟是一个个都唯恐避之不及了,除了自家弟弟还在为自己奔波,竟是一个相帮的人都没有。
甚至,还有一些他以前好酒好菜招待着的人,竟还在他入狱期间,反过来欺负他家里的娇妻幼女,真真是可恶至极。
有了对比,少年阎小莫就像一道闪光似的,身形高大了起来。
你说对方是有目的的吧,他和罗大海从来没有过交集,要说他是看上了盛景玉?开什么玩笑,人家才多大的孩子呀!
从头至尾,对方一直在帮他们,甚至罗大海这次能够出狱,其实也是承了这少年的人情呢。
要不是人家把匣子给盛景玉代售,又哪里有叶丽华什么事儿啊。。。。。。
在某一方面,罗大海和盛景玉是一样的,兄弟和朋友的人情,欠下总有还的时候,可是对于近乎陌生人的莫小言,却是一点点的恩惠,也被他们感恩戴德。
一方是自己的便宜姑父,一边是自己的姑姑,对于对方的敬酒,莫小言可不敢不回,这不,觥筹交错间,就喝了不少酒。
京城大饭店二十年陈的毛台,莫小言一个人就喝下去快两瓶,等到盛景玉察觉的时候,这丫已经有些醉了。
本来嘛,莫小言的心情就一直被搜魂术的后遗症影响着,酒精这个东西还是有蛮好的麻痹作用的。莫小言一直很喜欢一部九十年代的香江电影,里面有一种叫做醉生梦死的酒。
。。。。。。
“小子,送你回华府别院?”对于阎小莫,叶丽华一直没降低关注度,所以知道他买房子的事情,也并不稀奇。
“不,送我去机场吧。”莫小言揉揉眉心,她是想醉的呢,奈何这天生酒量太好,她就算没作弊,也没法醉得人事不省。
说真的,她这念头要是被别人知道了,肯定会吐槽死的。就这小样儿还天生好酒量呢?也不晓得谁,当初一杯倒的,喝趴在酒桌上了。
不过最近,莫小言的这种情绪下,最爱吐槽的那一个也不敢随便乱说话了,傲娇白只能默默地记下这一笔。
“机场?你要去哪儿啊?刚才没听你说啊!不会是真的醉了吧?说胡话呢?”盛景玉那一家子坐另一台车先走了,叶丽华自告奋勇的送莫小言回华府别院,其实也是想探究一下这少年。
不想,这家伙竟还不叫她如愿。
“回家。。。。。。过年。。。。。。”喝多了的人,说话都慢慢腾腾的,莫小言也不例外,她本来就是打算回家的,要不是盛景玉的一个电话。她这会儿估计已经在自个儿家里头了吧。
“。。。。。。”叶丽华突然间无语,一直觉得身旁这少年挺成熟的,却不想,人家其实也那么简单,过年了,是该回家的。
在酒席上的时候,叶丽华就有些格格不入,虽说她出手帮忙也不是为了盛景玉两口子的感激,可是有了对比之后,她的心里依然会觉得不爽的呀。
虽说她其实也并没有出多大的力。只是几句话交代下去就完了,但罗大海的案子,很大程度上。真是她给搞捻的呀,为毛不感谢她,却是对个十七八的少年感恩戴德的?而且还是来历这么可疑的少年。
“你喝那么多,还能坐飞机嘛?到家被你家人见着你这样子,不得骂你呀?”叶丽华嘴上说得不客气。可是她不曾发觉,在这样说话的同时,她其实是带点儿关心的。
“呵呵,飞机上睡一觉,到家我就清醒了呀,怎么会挨骂呢!”莫小言突然笑了。笑得很开心。
是呀,马上就要回家了,京城的这一切。就当是梦一场。
那么些人,她杀都杀了,还想它做什么呢?为了那些该死的人折磨自己,可不是聪明人会干的事情呢。
小说里头的主角在修真以后,都会开发智力的。莫小言却怎么觉得自己重生以后,越来越笨了呢。这智商貌似很有下降的形势呢。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漫无边际,谈天说地的,很快,车子就到了机场,就连机票,还是叶丽华吩咐人买好了的呢。
左右阎小莫的这个身份,已经为人所知了,莫小言也不用再隐瞒什么。
至于说那些不知道阎小莫真实身份的人,她也没打算叫他们知晓。
诚宝阁的股份、华府别院的别墅、车子。。。。。。七零八碎的东西无数,莫小言都留在这片土地了。
下一次再来京城,也不晓得会是什么时候。
大概只要老妖婆金喜妹不闹妖蛾子威胁到她重视的亲人,莫小言都不会再做什么了吧,毕竟除了那老妖婆之外,盛家的每个人都是和她爸爸有血缘亲情在的,盛景春那边嘴上不说,但莫小言其实知道,他是难过的。
抛掉那烦乱的思绪,莫小言放松了心情挥别叶丽华,顺着队伍登上了前往魔都的飞机。
以叶家魔女的身份,自然是头等舱的干活,就算是给莫小言定的,那也是一样。
虽说不是第一次坐飞机,但是以这样粉嫩的少年形象,莫小言还是接到了颇多乱飞的媚眼,不过这些空姐们一个个都是将媚眼抛给瞎子看了,虽说心冷了,但莫小言的取向却还是很正常的。
闭上眼睛睡觉,那些空姐们自然也没有了骚扰的借口。
机票定在魔都,是因为叶丽华那边还不知道她的底细呢,莫小言一时间也不想叫对方知道了去。
反正她现在是有另外一层保护色在的,拿着杀人证件的人,别说是叶丽华了,就算是她上面的长辈,一时半会儿的也没权限查呢。
从魔都到杭城,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行程,在使用了软妹币攻略后,莫小言不到一个小时,就回到了自家门口,就算这样,她中途还换了好几辆车呢。
。。。。。。
冬日的暖阳,照得人昏昏欲睡,院子里并排放着的躺椅上,正仰着一对母女花。
盛晨光看得直呲牙,莫小言在京城整出那么大的案子,被盛景春有心培养着的他,自然不会不知道。
想到在莫小言手底下死去的那些人渣,盛晨光就忍不住热血沸腾,姐姐怎么不留几个给他杀呢?
不得不说男生和女生的逻辑差异,莫小言这好不容易才克服的搜魂术后遗症呢,盛晨光竟然还嫌她杀人没算上他一个。
如果自己的儿女没事,莫锦绣是没心事的人,就算她这宝贝闺女手里都上百条人命了,在她看来,也是那些人该杀,就和杀了一百只鸡、一百只鸭的感觉没两样。
悠闲的躺在闺女淘换来的躺椅上,身上还盖着巨大的貂裘,手边是晶莹的葡萄粒儿,还有比这生活更畅快的嘛?
说起享受。莫小言绝对及不上她母亲,但是只要莫锦绣随口说一样东西,莫小言就会记在心上。比如这躺椅,比如那貂裘。
说起这貂裘,若是在华夏,估摸着那些动物保护协会的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她了吧。不过这是莫小言从异世花银子买来的,说实话,在颍州大陆,非妖兽类的普通野兽是极常见的。
拿那边的灵气来说。就算是国宝黑眼猫熊过去了,估计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种群繁衍开来。
貂皮大裘。这还都是纯野生的呢!可在颍州大陆,真心的不值钱。
盛景春那儿还摆了一整张的老虎皮呢,那要是在华夏,可是一级保护动物!
盛家那边的事暂时放下,莫小言就有些无所事事了。现如今,她最大的任务就是陪好她妈妈。
盛晨光是真幽怨啊,谁让他揽下了一份大活呢?现在就是他老爹盛景春都比他要悠闲多了。
却是之前盛晨光跟莫小言要去的那笔资金,这会儿正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翻腾的时候。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盛家那边折损的人有些多的关系,近期盛家那边的资金流动可不淡定呢。
正因为这样,盛晨光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得盯着电脑。好容易才能在收盘的时候休息一会儿,却看到妈妈、姐姐这般悠闲的样子,他承认自己嫉妒了。
“盛晨光。不要以为背对着我,我就不知道,干嘛那么幽怨的看着我?我又没虐待你!”对这个双胞胎弟弟,莫小言估计这辈子也客气不起来了。
“你就欺负我。。。。。。”一咬唇,一跺脚。盛晨光就媚眼乱飞的挪了过来,在他姐姐的躺椅边蹲下。扯着一边的貂裘,就开始晃了起来。
“你干嘛?”对于时不时显露出女性化的弟弟,莫小言确是很不自在的,死命扯回自己身上的貂裘,却不料长手长脚的盛晨光已经扯过另一边的了。
没辙,莫小言只能没好气的瞪着他。自己的钱都给他拿去折腾了,这回又有什么事?
“姐姐,陪我去趟米国呗~”见莫小言脸上露出狐疑,盛晨光又赶紧道:“你看!人家的黑眼圈,遮都遮不住了!那边的人都是在国外操作的,我在国内,就得时时刻刻的盯着,呜呜呜,这样下去皮肤都不好了,怎么找得到老婆哦。。。。。。”
“扑哧!”对于一双儿女之间的互动,莫锦绣一直都是冷眼旁观看戏的,但盛晨光的表述实在是太逗乐了。
这年头讨不着老婆的理由竟然还能是因为皮肤不好的?这小子才多大啊,就想着讨老婆啦?
摸摸自己的肚子,莫锦绣的思绪天马行空了起来。
等她肚子里的这只出生,不多久,言言和小光就到谈恋爱、找对象的年纪了吧,到时候他俩领着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出去,会不会有人认为那是他们的小孩?扑哧~
言言和小光要是有了孩子,自己带出去的话,会不会被认为是小孙孙的妈妈?扑哧~
莫小言和盛晨光的对抗都停了,实在是他们妈妈的表现太可怕,什么事儿啊,能一个人笑着笑着就乐了?
。。。。。。
盛景春的事业主力从来不在国内,虽说对自己的祖国要有爱吧,但是华夏的国情如此,资产全转移到国内的话,实在太不靠谱了。
作为一个天生的商人,盛景春还是最喜欢呆在资本自由的国度。
无论从哪一点,米国都是这个星球上,资本世界的天堂。
所以一听说儿子有意向到米国,盛景春一反常态的站在了他那一边,要知道,平时他这个做爸爸的,都是投弃权票的。
想想国内的医疗水平,盛景春还是比较信任米国那边的,甚至他在那边还投资了一些医疗事业,莫锦绣只要一去到那边,就有整个团队的妇科医生为她一个人服务。
虽说那样的团队,盛景春也可以把人家弄到国内来吧,但那边的仪器没法过来,也是白搭。谁让老米那边对咱实行科技封锁呢?
好多人都觉得,国内一些高材生在考上国外的研究生、博士以后,都很少想着回国报效,谁知道那些人的苦衷呢。
故乡难离,可是他们在国外学到的东西,拿回国内来,用不到实处,没有施展的平台,叫他们怎么回来?
再加上歧视什么的,很多人出去以后,都在那边入籍了,只有成为那个国家的人,他们的研究才能得到最大的支持,以期出了成果以后,可以对祖国的事业有所帮助。
这些都是在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期间,盛景春和儿女们解释的。
别看是自己的私人飞机,可是如此漫长的航线,还是有些难捱,特别是盛晨光。
别看来米国的提议是他最先提出的,可他现在分分钟的都得盯着大盘啊,在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就仿佛一切脱离了他的掌控似的。少年盛晨光有些按捺不住。
莫小言却兴起了旁的念头,高科技的仪器啊,要是用到炼器上会如何?
如果说莫小言在丹道上有些天赋的话,那么她在器道上就有些差强人意了呢。
第三百零四章 潜逃?
【迟了,明天双更咯~】
新生活总是让人期待的,特别是年轻人。
可是对于莫如风来说,要离开故土,他就有些不愉快了。
但没办法,在玄阳子汇报了外孙女在京城的事情,特别是她杀人以后的种种表现之后,莫如风沉默了。
不但如此,他还主动提出跟着来米国。
别看莫如风自己本身也属于是这个世界的异类,不过他却一直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自居,觉得除华夏以外的土地都是蛮夷之地,认为那儿的人都是蛮夷之人。
外孙女突然说起用高科技炼器的事,还屁颠颠的跑来找他商量,你叫莫如风是给个什么表情的好?是给她笑一个呢,还是哭一个给她看?
笑着吧,哭实在是太难看了,估计他也没那个神经不是。
瞅着外公那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莫小言好似一头冷水浇在头上,可是偏生她不失望,还觉得很开心。
是啊,难得看到外公也有这么丰富的表情,她为何要不开心呢?
盛景春的第一桶金就是在米国的土地上得到的,时隔多年,又一次站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盛景春的心情有些激动。
与此同时,远在万里之外,一直关注这一家的人,却是纷纷跌落了眼镜,就连一直龟缩在南水宫里的老妖婆金喜妹都不例外。
哦不,那老妖婆气都气死了,好不容易想出个主意对付那边一家子的,计划好好的,那边却跑出国去了,连莫如风那个老小子都不例外,有木有搞错!她的手脚再长,也伸不到米国那么远啊。
盛家的确有些核心子弟在米国那边。可都没有建立起多大的势力。恰恰相反,米国那边却要算是盛景春的大本营了。
京城樊家,樊凡是刚从他父亲那边得到阎小莫的资料,他竟是一个女孩子,竟是她!
要不是阎小莫进入京城的一举一动都有记录在册,老樊同志有恰巧是这次京城大案的总负责人,他都不晓得救下自己老婆、闺女的竟然是那人。
这也是为什么老樊会顶着巨大的压力,以最大的诚意和莫小言做交涉了。本以为这个杀性很重的女孩,在得到杀人许可证以后,还会到处找纨绔子弟的麻烦。却不料,她第二天就离开了京城,回到杭城才几天呢?招呼不打一个的就跑米国去了?
还是一家几口人全飞走了。要不是盛景春在国内的产业没有一丝半点转移现象的话,他们都要以为对方一家是要携款潜逃了呢。(咳咳,那些资产本来就是盛景春个人的,就算全转移走,也不算过分。更称不上携款潜逃吧?)
就算是这样,你一个国家特殊部门的编外人员,也得和上头打个招呼吧,一声不响的跑去并不是对华夏很友善的国家,还得他们查出来才晓得,造成误会的话。多不好呀!
不过,那女孩在米国。。。。。。嘿嘿,有好戏看了。
京城是纨绔公子哥们的大本营。那么近几年,被送至欧美的纨绔子弟就更多了,不管学好不学好的,通通丢出国门。
要不然,现在的科技进程那么发达。万一那天被人肉出来,可不大好。
要祸害。还是去祸害资本主义敌对势力吧,要努力的话,就去把对方的钱都赚回来吧。。。。。。。
老樊是老神在在的做起了白日梦,却是没发觉养子的情绪波动。
作为特殊部门的前线小队队长,樊凡自然知道一些科学难以解释的存在,但是一个女孩变成一个身高、体型、外貌通通都不一样的少年,这不科学啊!
亏得自己还跟人家喝过酒,吃过饭的呢,竟然那么近的距离,都没认出自己的恩人来。
樊凡颇有些吐血的欲望,往下翻去,却发现了邓超和那边的来往,心中愤懑,臭小子竟然没跟他汇报这件事!
“樊凡同志,现在国家有个很严肃的任务要你去完成,两个小时内收拾好一切,准备出发去米国,有没有问题?”老樊突然一本正经的从沙发上站起来道。
“。。。。。。嗯?没问题!”樊凡笑了,露出八颗大白牙,敬了个四不象的礼。
“臭小子!”
。。。。。。
十几个小时的航程结束,莫如风的脸上基本没有好颜色,终归米国在他的眼里就是蛮夷,不过到了地方,他却惊讶了起来,这地方的环境不错嘛!
事实也是如此,人家老米和华夏一样大的领土,可就需要养活仅有华夏六分之一的人口,再加上这边的土地大多是平原,人老米当年的土地可是相当的便宜,相当的肥沃呢。
此消彼长的,米国的环境还真比国内要好上一些。
当然,这要是在纽约那样的大都市,空气质量什么的,都是好不到哪儿去的,至少莫如风肯定不会喜欢。
但别看这一次的旅途看上去准备匆忙,可实际上盛景春早就让人安排得妥妥的了。
早些年,盛景春就有在米国买下大片的土地,这边的地便宜呀。
所说老米这个国家坑爹的每年还要征收房产税什么的,而且还不低,但是盛景春这样的生意头脑也不能叫土地平白空置不是?
在国内,你要是种上一百亩地,那都算得上是种粮大户了。可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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