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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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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需要荡开一笔,去关注一下曾国藩离家后,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

如前所述,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即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的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文—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人—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书—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屋—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湘乡近日之“曾四太爷”,神通亦颇不细,一到家中则蓝缕已极。尧师每来,常呼为“老长工”。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洋洋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

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有了这样的权势,曾国潢在地方上当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湘乡第一绅士”甚至“唯一绅士”自命。他在信中描写如何受人欢迎:“不出外,则时有人会;出外,则一日数件,并拦马者之多。自问何知,而人人尊仰如此耶?”事务如此繁忙,收入当然也就可观了。综合以上情状,统计曾国潢一年之中所办大小事件,他通过这些事务,一年收入大抵可在五百两至一千两白银之间。二十九年六月初七日,曾国藩在家信中向曾国藩汇报说:家中经济情况不错,虽然因大灾谷价涨到三千四五,一天要过往七八十个要饭的,但曾家生活费用的筹办“呼来遣去,总无窘手之时也”。世道如此憔悴,“如我家之活活动动,能有几人哉”!这一方面是说明曾家生活不错,另一方面当然也是自我表功。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道光二十七年冬,曾国潢买下附近下腰里的田庄,改建成一座大房,一正二横,外有槽门,起名为“黄金堂”。

曾家原有建于嘉庆年间的祖屋一座,名曰“白玉堂”。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祖父曾玉屏命改建祖屋以示庆祝。改建后的白玉堂为三进大屋,青墙黑瓦,双层飞檐,山字墙垛,雕梁画栋,颇为壮观。

此时的曾家,已经不是小地主曾家,也不是翰林时期的曾家,而是二品大员之家。一切举止作派,都已经是大族气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的祖父出门去看新修的坟墓,派头已经十分威风:

次日,祖父带红顶,穿呢马褂,绸夹衣,珠履,坐椅轿,用四夫,依然子扛,后面扛内用一人打一詹伞。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坟。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颇属大观。

当然,不论曾四老爷如何长袖善舞,他的经营成果只能满足湘乡曾家的日常生活排场需要,并无余力帮助在京为官的曾国藩。不过,道光二十七年之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曾国藩在京的经济状况也出现了一定改善。

第八节 回不起家的“副部长”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侍郎级(副部级)高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也就是说,实职是内阁学士,但享受副部级别,“跻身卿贰”。

道光二十九年他升补了礼部右侍郎,又创造了一个新纪录:成为了清朝开国以来湘乡县出的第一个实职副部长。

道光三十年正月,对曾国藩恩遇重重的老皇帝去世,新皇帝咸丰登基,对曾国藩仍然倚任不衰,屡任命其兼属他部。到咸丰二年正月,朝廷一共六个部,曾国藩一个人就兼了五个侍郎。

不过,即使贵为侍郎,不主动伸手捞钱的曾国藩仍然不富裕。

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一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一些公开的灰色收入。但是随着交往等级的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交通费一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穷京官。《春明梦录》的作者何刚德的座师孙诒经就曾做过光绪年间的户部侍郎,兼管三库,在副部级官员中是最“肥”的。有一次孙氏说家里有好菜,留何吃饭。何氏兴冲冲坐到席上一看,六个碗里不过是些寻常的炖肉和炒菜而已。还有一次留何吃饭,“乃以剩饭炒鸡蛋相饷”。何刚德不禁感慨地说:“户部堂官场面算是阔绰,而家食不过如此,师之俭德,可以愧当时之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矣。”孙诒经的俭德固然感人,户部侍郎收入不丰也一目了然。

曾国藩的生活水平当然赶不上后来的孙诒经。此时曾国藩在京家口连同仆人,已经二十余人,开支十分浩大。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他写信给父母说:“男升官后应酬较繁,用费较广,而俸入亦较多,可以应用,不至窘迫。昨派教习总裁,门生来见者多,共收贽敬二百余金,而南省同乡均未收,不在此数。”同日写给诸弟的信中则说:“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每年俸禄三百两,饭银一百两),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相似。”略可见曾国藩此时的经济状态。

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坚守的。

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这期间最遗憾的是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北京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如果曾母晚去世几个月,则曾国藩会再次收入数千两。如今这项收入落空,而办理丧事及京师家属回南又需要大笔费用。除了收取奠金,别无他法。他之所以要赶到江西再转湖南,既是因为顺路,也是因为可以收取奠金。他既到了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于是在九江耽搁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这千两奠金救了他的急。

手里有了钱,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出三百两,还掉北京催得最急的债。以二百多两在省城还账。其实,因为他宅心仁厚,朋友也欠他的银子总数亦将近千金。然而曾国藩将心比心,心存恕道,嘱咐儿子切莫催要。

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第九节 偿还余债

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可见直到此时,他才有能力还掉七年前的旧账。

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咸丰九年曾国藩的财力只够还本,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一节 晚清军营的腐败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从此墨从戎,从咸丰二年底算起,到同治三年六月天京陷落,在与太平军作战中度过了十一年半的戎马生涯。



在京官时期,虽然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却有点放空炮的意思。因为他想发财也没有机会。然而,从这次出山开始,曾国藩的誓言要真正受到考验了,因为谁都知道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晚清国家军队高度腐败,军队中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向钱看”的气息。特别是军官,几乎无一不道德败坏,拼命捞钱,营私枉法,无所不至。曾国藩曾经说过,晚清国家正规军已经成了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想在军队这个大染缸里保持一尘不染,谈何容易。

那么,晚清军队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呢?这就要费一点笔墨了。

我们先放下军官不讲,来看看普通士兵。

晚清军营的一大怪现状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或者经商做买卖,或者种地,或者操持什么手艺。

在驻防各地的八旗部队中,相当多的士兵私下经商。如太原驻防的普通八旗军人文英阿,就在武汉偷偷开了间旅店,而且还容留不法人员居住:“马甲文英阿,在汉城开设歇店(即旅店),凡宵小皆藏匿其中。”

绿营兵此风更甚,而且明目张胆,不遮不掩。对许多绿营兵来说,做小生意或者手艺活儿是他们的主业,而当兵才是“第二职业”。他们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开店摆摊,或者做木匠、裁缝等等,只有轮到自己值班时,才到营里去待上一天。

据鸦片战争期间当过定海县令姚怀祥幕友的王庆庄透露,定海镇的绿营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发匠、修脚工、仆人等。

这种情况甚至连皇帝也非常清楚。嘉庆皇帝在上谕中就讲过,士兵军事技术荒疏,就是因为绿营兵丁“或在外兼习手艺,训练生疏,营伍废弛,所关非细”。

那么,原本以打仗为职业的军人,怎么会出现“小贩化”、“工匠化”呢?



这也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祸。原来清代的“薄俸制”不只限于文官,也施用于军队。

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我们要注意,这不是一个人的收入。因为军人还要承担养家糊口的任务,所以这是一个士兵家庭的总收入。清代绿营还有另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军人自己负担。

清初物价很低,一个绿营士兵的月饷可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但随着清中后期物价渐涨,这点军饷就不够用了。更何况,晚清绿营兵到手的军饷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大打折扣。因为他们还面临着军官们的层层克扣。

和士兵一样,绿营军官的收入同样过低。正四品千总,一年全部收入不过一百五十多两。从一品的提督,加上养廉银,不足千两。这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费要?何况许多军官的官职是花钱买来的,“花钱买缺,到任后自不能不克扣兵粮”。军官的搜刮对象远不如地方官那样广泛,无处不可拔毛。他们能剥削的对下只有属下的兵丁这一种,因此其搜刮方法也就更花样百出。军官把兵丁当成私人仆役,派他们给自己办事跑腿,盖房起屋,却不付任何报酬,这已经是最轻微的腐败行为。他们把办公经费都揣进个人腰包,军营中的各项开支,都从兵饷中摊派。军官到任后买办公用品,遇到上司同僚红白喜事送份子,出差士兵的差旅费,修理武器的费用,甚至日常生活中买蜡烛、茶点,都从军饷中开支:“武官到任铺张器具,都、守、千、把红白喜葬,护送饷银弁兵盘费,修补零星军装器械,起早油蜡,差操茶点无一不摊派兵饷。”甚至军官去拜见上司的门包也要摊入兵饷。清政府自己都承认:“各路带兵将兵,往往浮冒克扣,中饱私囊,甚至任意取携,毫无顾忌,致令行间士卒,不免饥寒。”

经过层层盘剥,最后能够落到士兵手里军饷实在是非常可怜。比如福建绿营“每月每兵仅得饷三钱有零,不敷一人食用,别寻小本经济,或另有他项技艺,籍资事蓄”。一两三钱的银子,要被扣去百分之七十还要多。

当“皇粮”填不饱肚子时,士兵们别寻生计,也就自然而然。由此才出现在晚清军营中广泛的经商潮。士兵混迹市肆,做小买卖、干手艺活,挣钱糊口。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军官干脆主动鼓励士兵个人外出经商,自己侵吞一半兵饷,只把一半兵饷发放给士兵。这种情形在有些地方渐渐成为一种半公开的制度。因此,士兵们的主要精神都放到谋生上,对日常操演能躲就躲。营中每逢会操,大都是雇人顶替。操练之时“兵丁等往往正身不到,私自雇人替代,有名无实”。

与此同时,由于绿营士兵的武器用品都要自己购买,所以大部分兵士对于这些东西能不买就不买,损坏后能不添补者就不添补。再加上上级拨下来的用来养军马的草料从来都不够用,“兵马关支草料,多有克扣短少”,士兵们都不愿认真操练,怕累着战马,出个三长两短,自己还要承担赔款。因此军中“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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