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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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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处死李秀成之后,“群言益欢,争指目曾国荃”,大家都纷纷讥评曾国荃。“国荃自悲艰苦负时谤,诸宿将如多隆阿、杨岳斌、彭玉麟、鲍超等欲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且言江宁货尽入军中,左宗棠、沈葆桢每上奏,多镌讥江南军。”曾国荃心情极差,而老将多隆阿等人欲告退时,人们都疑心是与曾国荃不和,纷纷传扬曾国荃在金陵发了多少财。左宗棠、沈葆桢上奏之时,也屡屡批评曾国荃部的军纪。朝廷因此想令曾国荃离开军营,又不想让他赴浙江巡抚任。
这几次硬钉子,碰得暴脾气的曾国荃大病一场。曾国藩只好替他奏请开缺,回乡调理。奏折一上,朝廷立刻批准,这又给了曾国荃一次严重打击。当曾国藩移驻江宁那天,曾国荃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大发怨言,使曾国藩狼狈万状,无地自容。后来对赵烈文回忆那天事说:“三年秋,吾进此城行署之日,舍弟甫解浙抚任,不平见于辞色。时会者盈庭,吾直无地置面目。”
不过,曾经几度政海沉浮,曾国荃终于明白了老兄的苦心。我们阅读曾国荃家书,可以明显发现,从同治五年参劾官文闯了祸之后,他给曾国藩的信件,从文字到精神,都恭顺了许多。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致曾国藩信中说:
承示引退之念宜熄,天道忌二宜儆,不肯认错宜改,自当切记儆省。
六年正月初九日又说:
前日奉初二日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玩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
同治六年正月初十信,则大谈黄老,竟是一副乃兄口吻:
近观世事,即色即空,旋生旋灭。老氏祸倚于福,福伏于祸之说,与圣人悔吝吉凶之理,互相发明,争竞之心稍平。而自强之焰亦渐减矣。进境乎,抑弥退乎?不自得而主,亦不得而知也。仍求兄随时策励为叩。
经过数次重大挫折,再回想起曾国藩的重重教诲,曾国荃为人处事风格亦发生一大变化,这一变化颇类于曾国藩的中年变法。然而毕竟修养功夫相去太远,所以他学曾国藩,可谓肖虎不成反类犬。曾国藩之变,是由纯阳至刚成为刚柔相济,以刚为主,如同好钢淬过火,变得更加锋利。而曾国荃却是由鲁莽、操切而变为圆滑、退缩,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的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不过这种作风显然十分适合于晚清的政治环境,翁同因此认为,曾国荃对官场对人生的思考都很深刻,对他评价极高,他在《日记》中称曾国荃:“其学有根柢,再见而益信畏友也。吾弗如远甚。”他认为曾国荃所宗乃是老庄:“沅甫之学,老庄也。然依于孔孟,其言曰‘抱一守中’,又曰‘止念息心’,又曰‘收视反听,是为聪明’,其养生曰‘神水华池,时时致念’,其为政曰‘顺民心’,其处世曰‘恕’,其临事曰‘简’,其用兵皆依乎此而已”,“其人似偏于柔,其学则贯彻汉、宋,侪辈中无此人也”。从翁同的描述来看,除了“偏于柔”之外,曾国荃简直成了曾国藩的翻版。曾国荃晚年写信给侄子曾纪泽,也认为是兄长的教导,使自己找到了与官场相安的途径:
余昔日自作聪明,间或背文正公之教训而私智自逞,往往不能妥叶。今稍符于众议者,实皆恪守懿训而弗爽也。
第四节 诸将皆富,大帅独贫
一
其实,曾国荃只是贪名最大,论起经济实力,他在湘军将领中,绝不是最富的。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湖南各地豪宅纷起,曾国荃的大夫第相比之下,已经毫不起眼了。
湘军早期军纪之严明,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但咸丰八年之后,违纪现象开始增多。咸丰八年,湘军在江西因纪律败坏,激起民愤,竟然被民众暗中杀死百多人。及至后期,湘军整体上开始趋向腐败,绿营中那些致命的恶习,比如“吃空额”、克扣士兵等也开始在湘军中出现了。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卷四》说:“大都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视绿营又加厉焉。”
鲍超军队在湘军中纪律最差,吃空饷也最突出。同治元年,鲍超军万余人,病故伤亡逃走共减员四千余,为总数三分之一,但仍千方百计领取全饷。曾国藩对鲍超的伎俩看得很清楚,曾说,鲍超霆军军饷“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左宗棠也说鲍“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
曾国藩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却表示难以处理:“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鄂中积习更有甚于此间者。若军务不速完竣,正不知迁流之何极耳。”曾国藩的这种态度表示,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到了相当的程度。
其实不靠这种恶劣手段,一样可以致富。除曾国藩之外,湘军中最清廉的高级将领,当属彭玉麟了。然而正是从他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湘军高级将领,如果想发财,会多么易如反掌。
《彭玉麟集》之第四十四、四十五页,有《赋性》二首。其中有“污吏贪官仇欲杀,贤人君子敬如神”及“眼孔着高看义利,分明黑白好安身”之句,以示自己的清廉。诗下自注说:
军务告竣,除已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下余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悉留协济长江,不敢携分厘以贻害子孙,咨明六省督抚在案。
也就是说,打完仗后,除了已经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剩余可以归入私囊的白银近六十万两。他把这笔钱全部留作公用,没有带回一分。那么,他这六十万来源于哪里呢?查《彭玉麟集》下册,可知,因为军饷没有来源,清政府允许彭玉麟部“以盐抵饷”,以食盐专卖权充军饷,通过贩卖此项权利,积累了六十万存银。从诗中的自注可以看出,按当时人的观点,这笔钱他是可以自由取用,视同私囊的。则湘军军官的灰色收入空间之大由此可见。其他湘军军官的发财之道,可以推知一二。
丰厚的薪俸,再加上巨大的灰色空间,使湘军将领,不论清廉与否,都迅速发家致富。“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舟宗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征战十余年后,湘军将领“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殆百数,当领未发之饷辄公输县官,计银动数十万”。就是说有十万家产的可达一百人之多,许多人的欠饷后来捐给国家,动辄几十万两。优厚的兵饷制度造就了大批“湘军富翁”。
天京城破之后,大批湘军将领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十三家之多。曾国荃在长沙也修建了多处房产,像1882年移居的贡院西街住所就是其中之一。其他将领如郭松林、杨厚庵、卢俊三等在长沙也有多所豪宅。
湘乡一县更是翻天覆地。如前文曾提到的率军“惟知掠夺”的几员大将,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无一不是湘乡人。许多湘乡将领纷纷回乡置田建庄。除了曾国荃外,黄田乡章合才,官至提督,在白田一带置田六千余亩。同治三年至光绪三年,建成一百零八间和九十四间的庄园各一栋。横洲乡陈于同治三年六月独领一军攻入南京,抢劫金银财物,船运至家,置田数千亩,人称“陈百万”。湘潭的郭松林,因战功被封一等轻车都尉,“出军中获资,置田宅值十余万”。临湘人刘,入湘军后,官至台湾道,后革职抄家时,抄出田契四百三十一张,值银六千二百九十两,房产六十间,值银四千五百八十八两。
湖南风俗原本敦朴,耕农之余,游闲甚少。然自军功绅士成批涌现之后,长沙府县之人则“衣必绮罗,出必舆马,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故近市镇而拥素封者间亦有之”。湘潭“及寇平,诸将拥资,还博戏倡优相高以侈糜。尝一度输银至巨万,明日举典商部帖尝之,传以为豪。”
湖南士子杨恩寿在其日记中记载过的一件旅途佚事也说明了这一现象:
舟子湘乡人矣,昨夜高仆与之谈乡曲事。渠盛夸湘乡之以军功得显秩者以千计,并言:某公由负贩起,今则买田万顷矣!某公由厮养起,今则买田万顷矣。科甲某公连岁买田不下十万,近犹出重价以购。
接这个逻辑,曾国藩应该成为湖南最大的富翁了吧?并非如此。就在上述引用的日记中:“高仆曰:之数人者,皆拔自曾中堂乎?则应曰,诺。高仆曰,然则中堂之田,不更不可以亩计乎?舟子骤然改容曰,子失言。子不知中堂固清官乎?依然祖遗之业四百石也。”
由湘军起家的这一批新绅士,只有曾国藩一人保持了旧乡绅的道德脸面。何以如此?
二
再出之后,除了允许曾国荃适当捞钱之外,曾国藩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在人情应酬上花钱比以前周到了,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家信中他说:
余此次在外,一切俱照旧样,惟于人情应酬上略周到些(如胡中丞丁艰送二百,龙方伯送一百之类,向来所无,此后家中亲戚族人中如有庆吊,亦当致情,望弟先写信告知)。
当年十二月初三日,他按每年惯例,“付回银一百,寄送亲戚本家”,另“附银六十两”,用于庆吊之事:
以三十两寄兰姊家,内二十为兰姊五十寿辰贺仪,十两为七甥女出嫁奁仪。以三十两寄蕙妹家,补往年奠待聘妹夫之仪。望即日送去。嗣后亲族家如有应行致情者,望写信告我为嘱。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这一变化,也可以看出曾国藩与外界交往态度之变是多么全面。
不过变的是对他人、对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对自己,曾国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除了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资资助季弟盖房之外,他将一守上次出山的旧规而不改:
季弟远隔紫甸,余总不放心。汤家屋场之业及各处田业,余皆不愿受。若季弟能在近处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间择买一屋,与季弟安居,我则愿寄钱文至家办成此事。否则,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们说过,曾国藩家居时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状后十分后悔,何以再次出山后,仍然“守旧规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逻辑。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书中他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今先人弃养,余岂可遽改前辙?余昔官京师,每年寄银一百五十两至家,只有增年更无减年,此后拟常循此规。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节省。现虽未分家,而吃药、买布及在县在省托买之货物,必须各房私自还钱,庶几可少息争尚奢华之风。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为让老父为难,有亏孝道。而今,老父已经去世,无由尽孝,何必反多寄钱回家?
因此,咸丰八年再出之后,曾国藩家书中要求家里勤俭的语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后辈子女皆趋于逸欲奢华,享福太早,将来恐难到老。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少劳而老逸犹可,少甘而老苦则难矣。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因此,连普通舟子,提到曾国藩之清廉,都“骤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一节 两江总督的权力和收入
一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两江总督,授予了曾国藩。
曾国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从品级上说,曾国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总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总督平级了。但是,作为穷京官,侍郎们和总督的实权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侍郎只能管管部中几十名署员,而总督和巡抚则是辖内千百万人的土皇帝。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他们在地方上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皇帝们有意识地使督抚(总督和巡抚)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成为各地的权力中心,以便强有力地控制各地。
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就是每年对他们进行考评,可以决定他们能不能升官。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权、人事权、军权于一身,督抚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正如曾国藩后来所说:“我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各地督抚权力之大,由来已久。他一言可使鸡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终身沉沦。所以各级官员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错了事,也会替他遮掩。从手下的官员,到普通军民,谁也不敢违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
早在六年前的咸丰四年九月初五日,咸丰皇帝就曾经命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然而仅过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简单:怕他成为土皇帝之后,尾大难掉,跋扈难制。一个湖北巡抚尚如此舍不得,更何况天下瞩目的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并列为天下最重要的两大总督。而就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而言,两江总督的重要性可谓天下第一。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皇帝还要重要。
二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
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入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二百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曾国藩是大清帝国的顶级富人之一了。
第二节 总督曾国藩的生活水平
一
然而顶级富人曾国藩却活得像穷人一样。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直到同治六年,曾国藩已经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补授体仁阁大学士,名副其实地“位极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马褂质地简陋,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赵烈文的日记中说:
涤师来久谈,谈次,师脱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余取视榻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平生从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瓦器: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如果说这是因为战时物质条件艰苦,那么战争结束重现升平后,赵烈文日记中两江总督曾国藩每日的饮食也仍然十分简单。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闲聊,正好曾国藩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请示曾国藩。曾国藩告诉赵烈文,这是他的“食单”:
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碗一小碗,三簌,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
每顿饭两个主菜,三个小菜。这在普通老百姓当然是极丰盛了,但是在官员阶层,却是相当寒俭的。不但没什么鸡、鸭、鱼、肉,甚至连火腿都没有:
余称佩俭德,因曰:在师署中久未见常馔中有鸡鹜,亦食火腿否?师曰:无之……
曾国藩的女儿曾纪芬在回忆录中说,总督时期的曾国藩请客和出席下属举行的宴会,对用菜标准有严格要求:
所至禁用燕菜烧烤之席,僚属皆遵守,相习成风。平日宴客常用之品,惟红烧鱼翅鱿鱼片及豆腐汤等。
至于住,曾国藩也可以说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来到曾国藩身边,他这样描述曾国藩寝室的样子: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条中得到了印证。他记载了曾国藩内室的情形: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二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严苛。
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甚至挣扎在拮据的边缘。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曾国藩给夫人的零用钱很少。方宗诚记载说,欧阳夫人月费仅四千铜钱,折银二两,儿媳则减半。这点钱对于一位总督夫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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