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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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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四周荒凉的原野,河两岸光秃秃的柳树、杨树。他觉得这些树木像他一样,在暖融融的阳光下面舒展着全身的细胞。与村里的新房子相比,那些旧房子显得寒伧多了。之后,他转回头看了看黄牛,以及不安分的小牛犊,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次他竟然没有笑出来,于是,他只好摇了摇头,并返回家里去了。而当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耳边传来张宝花的声音:
“……东民常到敏英家不假,可我还是能够做得了他的主!”
“胜天就是不让我说,虽说伟辰因为救胜天而被掉下来的石头砸死了。”周爱莲说,“村里出了钱,俺们家把仅有的钱拿了出来。谁曾想到,晚饭后,敏慧竟把我们的钱甩了回来,并对着我们一家人恶狠狠地说道——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求得心里的安宁。他婶子,你说……”
李胜天没等老伴把话说完,便大声吼道:“别说了,我都说过多少回了!”
“我一提这件事,他就冲着我发火!”
“干吗发火?胜天哥,那家人都是没有心肝的东西!”张宝花喝了一口水,又接着说,“那个敏,敏慧,说话实在难听!”
耸动的乳房。
模糊的头颅。
狰狞的目光。
老是和他在睡梦里不期而遇,正像平静的海面上陡然掀起了可怕的风暴。
他进了屋,坐在沙发山,对着张宝花慢慢地说道:“当时死得是我就好了。”
“一个响当当的村支书说这种话,叫人咋想哩!要我说,你对那一家人真的尽到心意了。只是那家人不知好歹。话说回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能怪你吗?胜天哥,你想开些,不必拿那个黄毛丫头的话当回事!”张宝花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水,并继续说道:“伟辰死了,村里少了一个窝囊废吗?”
“如果不是你……”李胜天自忖道。
“伟辰是个好人。”周爱莲说,“干起活来,真买力气,不知为了什么,秋月待他老是冷冰冰的。”
“反正我对那家人没有好感!”张宝花说。
绷胀胀的肌肉塌软了。
凄厉的哭喊声在冰天雪地里回响着。
眼光如凛冽的寒风。于是他说:“我死了就好了。”
“要是你死了,不出半年,我们家伟杰也会让村里的事情愁死!”
“好了,我再不提那些事情啦!”周爱莲说。
“咱们也不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你的为人,那是明摆着的,啥事都要为别人考虑,胜天哥,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你干吗老把它放在心上呢?”
“近些日子,俺家玉良老是往你家跑,他婶子,是不是……”周爱莲终于改变了话题,与此同时,她站起身来,给宝花倒了一杯红糖水。
“瞧我这记性,把正经事给忘啦!”张宝花拍了拍脑门子说。
“玉良这孩子就是不做地里的活,除了大手大脚的花钱,好像手里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周爱莲说到这里,回过头,看了看丈夫,接着对宝花说道:“他婶子,你说,玉良的亲事该咋办呢?”
“爱莲嫂子,这件事你们也不必着急,包在我身上好了!”张宝花胸有成竹地说。
周爱莲吞吞吐吐地说:“他婶子,要是我说错了话,你可别生气!玉良是不是对你们家秀荣……”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倒很乐意让秀荣做你们的儿媳妇。”张宝花非常高兴地说道。
“真的吗?”周爱莲急切地问。
李胜天抬起头,看了宝花一眼,说:“他啥事都不跟我们商量,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是啊!万一玉良……”周爱莲十分担心地说。
“只要你们没意见就行了。”张宝花放下手里的水杯,然后,她摆出一副像是完成了什么神圣的使命的样子,很认真地说,“我会让你们满意的。”
“秀荣倒是一个好姑娘!家里地里的活都能干。”周爱莲边说边看着自己的男人。
这时候,李胜天仿佛陷入了某种思绪之中。
★★★★★
太对了,能够习惯,就是欢乐。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习惯这种平静、朴实的乡村生活了,就像厌倦漂泊生活的水手,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对我来说,她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因为她那双慈爱的目光正在注视着我,我甚至觉得重新拥有幸福了。现在,我之所以喜欢这种宁静的乡村生活(虽说表哥的婚事破坏了家庭的和谐气氛,但是,我想到,这件是肯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是因为我正如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找到了温暖。也许在那些标新立异的城里人眼里,乡下人的生活的确太平淡了。即使有些轰轰烈烈的场景,也不免缺乏浪漫的情调。何况,更多的时候,单调的生活令人发疯。
既然缺乏旋律和色彩的生活跟囚徒的生活没啥两样,那么,老实把脚的乡下人就只能无息无声,但却怀着坚强的信心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看起来,人人都自己满足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像那些禅坐的和尚那样,动不动就放下经卷,心怀嫉妒地横来招是搬非。
大约是乡下人没有什么云心水心罢,并不指望到来生身列仙班。正因为这些太行人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
生活,生活,我在这儿找到了生活的真实。我一向认为,太行人的血液可不是臭水沟的死水,而是一泓清澈欢快的奔流,飞溅着亮闪闪的浪花。老实说,他们的血液肯定比城里人流得更快更急切。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踏踏实实地生活,而不是凭借着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感觉来炫耀自己。
是的,他们生下来便扎根于大地之中,如同悬崖上的青松,迎着风雨而牢牢地盘踞在岩石上面。
大约我的确意识到了,我的血液里也有着太行因子,正因为如此,我便很快地习惯了这种简朴而又自在的乡村生活。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不大的一块田地。
仿佛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我已经感觉到心中的欢乐朝着一个方向累积。也许是由于我内心的抗争正在慢慢地消除。当然,我并不希望我的心永远是各种痛苦和无可奈何的期望的避难所。
虽然我还不算一个善于游泳的人,但是我觉得自己可以攀住一块船板慢慢地爬到岸上。御风而行,倒是很惬意的。在我看来,太行的风湿自由的,它赤裸着古老的意志,我行我素。在自然界,大概只有它具有潇洒的风度,要么如一群天真无邪的顽童,蚕食朵多么美丽的彩云,要么似抱天恨地的画家,把浓浓的墨汁浇泼在白色的画布上,要么像柔情似水的少女,伸出纤纤的双手轻轻地拂弄着田野里所有的生命。
在这里,我不必乘坐公共汽车来加快生活的节奏,也不必利用“适应新环境的机器”去创造生活的色彩。只不过,我倒乐意适应这儿的环境,那是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一切比我自己更属于自己。
绿油油的庄稼终于抖落了最后一滴露珠。
老黄牛平坦的背脊上频频闪烁着落日的霞光。
晚饭后,那些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坐在河岸边石头上抽着可以消除疲劳的旱烟卷。
是啊!这里的一切,全都洋溢着赤裸裸的活力。
现在,我又可以挑起水桶到井边打水了。可是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对这个圆木做成的辘轳有些陌生了。尽管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很亲切,并深深地打动着我,也许是由于我的万端思绪纠缠在它的上面。生活本当如此,就像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似的。要知道,乡下人的生活就是要和泥土打交道,当然,他们并不关心地球围绕太阳,还是太阳围绕地球运转。
或者说,他们喜欢认为地球应该是静止不动的。
必要的话,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乡下人宁肯相信万里长城比珠穆朗玛峰更加高耸入云。不管怎么说,他们可不习惯为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让自己焦头烂额。
他们可以喜欢太阳带来光明,但却不必非要看到色彩斑斓的场面。也许在他们看来,空间和时间是永恒不变的,永远表现为他们所熟悉的样子。有些时候,他们固执的观念使他们相信屋檐下的影子。应该说,他们的生活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正像这辘轳的转动可以把井里的水打上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来到井边时的感觉。当时,我真的害怕极了,双腿突突抖个不停。因为在我看来,黑洞洞的井口正如魔鬼的血盆大口,随时会把我吞噬下去。特别是我看到我的身影真的在井底抖动的时候,我简直都站立不住了。
从那时起,我总是被一个接着一个恶梦纠缠着,虽然我希望有人把我从可怕的幻觉之中解救出来,但是我不想别人说我是个胆小鬼。后来,这种恐惧感消失了。
因为我的耳边总是回响着母亲的声音:
“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什么都不怕的。”
我太高兴了,因为我最终没有落入“海底张着呵欠的大口”之中。而且我站在井台上面也不再害怕了。我甚至觉得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身影映到井里的感觉了。
就这样,甘甜的井水沐浴着我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我能够像大人那样摇着辘轳把满满的一桶水从井里打了上来。我认为我长大了,于是,我心中充满了欢乐。不仅如此,而且我也像大人那样把嘴凑到桶边喝水,那凉丝丝的感觉,的确叫人痛快极了。
如今,我双手紧握着辘轳把儿,再一次体味着昔日美好的时光,仿佛所有那些愉快的事情都是昨天发生的。
转动,转动,真实的生活。
简直就是生命的主宰。
要是还有什么别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我知道,城里人需要水的时候,只要打开水龙头,水就会自个流出来。瞧!不费吹灰之力。然而,那哗哗的声响令人讨厌极了,至少我不能保持安静的心境。
一切都是乱糟糟的,正如生活中无边烦恼纷至沓来。现如今,我注视着另一个自己,只凭眼睛,不凭理智。我心灵上的污秽渐渐退去。说真的,我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因为它映照着我内心的宁静,而使我有几分飘逸的感觉。
“……此时宇宙处于轻子时代。”想到这里,我微微一笑,“我可不想先入伍底的玄想之中。”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程皓,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是吗?”
“除了学习,难道你没有别的爱好?比如说,打打球……”
我静静地看着她,反问道:“锻炼身体,是吗?”
“一个出色的年轻人应该具有强健的体魄!”她冲着我想笑了笑。
“仿佛在田野里闲步,悠然地欣赏着云影、鸟语、水色,怅惘地出神着。”我一边走一边望着校园外面的美景,我向她问道:“你真的要了解我吗?”
我慢慢地转动着它,看上去象是正在转动着我幸福的童年。
水桶碰到了水面。在我看来,水的浮力总是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阿基米德曾经惊喜地喊道——我找到了。接着,水桶翻倒了,并发出嘟咚咚的声音,水桶却还是悬浮在水中。
“沉甸甸”的感觉,真是微妙极了。
之后,随着辘轳的缓慢转动,满满的一桶水向上升起,就好像我的呼吸牵引着它渐渐上升,上升……
于是,我的眼睛闭上了。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那声音正如和声中的音符。渐渐地,我的心融化在一种和谐的爱之中。只因为我的眼睛闭上了。
我终于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一棵柳树。”
“你没有更好的理由解释吗?”高骞问。
我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反问道:“我解释什么?”
“我不知道,一棵柳树。”他模仿我说话的腔调重复我刚才说过的话。
“我认为,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屁话!你这个想爱而又不敢爱的狗杂种!”高骞冲着我大声嚷道。
事实上,即使我的眼睛紧紧闭上,我的心灵也照样可以看到那桶水正在上升,上升……
而且,我还能够确定它的具体位置(我并不知道表示具体位置的四个数)。
不管怎么说,这个正在我手里转动的东西已经把一种活生生的因子注入到我的血液里去了,一时间,某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引导着我的心灵在广阔的田野里飞翔。
我劳动着,一个人在园子里。
然而,太阳却用黑漆漆的火焰烧伤了我的心。
水桶终于到了井口。虽然我的眼睛没有看它,但是我的左手一下子抓住了它(现在,我的动作似乎有一点生硬),并且把它轻轻地拉倒井台上。
我把扁担放在肩上。
如今,我不习惯这个动作了,正因为我回城以后,就不再挑水了。于是,我清楚地回想起我第一次强迫自己的肩膀接受扁担的清形。是的,我曾经无数次地歪歪扭扭地适应它,有如遭到风暴袭击的帆船在波峰浪谷之间寻找自己的平衡点。后来,我习惯了,而且能够像大人们那样通过肌肉的颤动来调节扁担的平衡。
我觉得,我长大了,因为我完全是大人们的样子,挑着满满的一担水,很自信地走着。
此时此刻,那种自信似乎消失了,我的双手紧紧地抓着扁担的前端,我的双脚似乎是找不到平衡位置了,至少我觉得自己行走在一只颠簸的小船上面。尽管如此,我还是使自己适应了平淡的乡村生活,因为几天以后,我重新找到了曾经失去的平衡。换句话说,我再一次很平稳地挑着满满的一担水行走在乡村的小石子路面上。
无论我怎样坚持,舅舅还是不让我同他们一块下地劳动。他说:
“城里人是经不起日头晒的!”
“我是不怕晒的,舅舅。”我说。
舅舅对我笑道:“我可不愿意你变成黑不溜湫的模样。”
“我喜欢黑皮肤的人,他们非常健壮。”
凭我怎么说,舅舅还是不让我下地劳动。因此,我帮着舅妈做些家务活。说实话,我笨手笨脚,经常是越帮越忙,而使舅妈不得不重新收拾一番。面对如此情形,我惭愧极了。然而,舅妈并不责备我,反而满脸笑容地安慰我。她总是一边忙着家务,一边用一种非常耐心的口气说着她的心里话——
“程皓,你还是让我忙吧!一般来说,我用不着下地,除非地里的活真的忙不过来。我一直操持着家务。乡下人的家务大,有些时候,并不比地里的农活轻闲,每天的三顿饭,喂猪喂鸡,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还有给牲口添草加料。不管怎么说,这忙里忙外的家务活,我都习惯了。反正,我们乡下人只要有一口气,就得没完没了地忙这忙那!”
这一天,我又挑着水桶向村里的水井走去。等我来到那里,我看到一个年轻姑娘正在摇着辘轳打水,因此,我站在旁边等着,反正我并不着急。
是啊!我来到舅舅家一个多星期了。我已经习惯了跟村里人们打招呼。虽然还有好多人我不太熟悉,但是他们都知道我,一个来舅舅家的城里人。
就像在等待之中体味某种乐趣似的,因为我见到过那样的场面——每天晚上收工回家之后,那些干了一天活的男人们,女人们,还有大一点的孩子们,他们总是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一个接着一个,说说笑笑。那些不太着急的人们则干脆坐在河边的条石上面,信口开河地说一通自己想说的话。
这些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可以为了一句话,或者一件小事而争论的面红耳赤。要知道有一些人则是刚刚从地里收工回来,并没有把手上脸上,以及全身的疲劳清洗掉,就匆匆忙忙地挑起水桶来到这儿,以便争论当天,或是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如果他们开口的话,就会找得到争论的话题。也许这些话题对于城里人来说,不屑一答。很显然,对于所有这些争论不休的话题,他们并不需要得到正确的答案,而只是他们愿意把自己想说的话统统地说出来。
没错,乡下人争争吵吵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为了一些琐碎的小事,弄得双方面红脖子粗,甚至于见了面如仇人一般。话虽如此,他们还是差不多天天要见面的,因为他们每天都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转动着辘轳,把水从井里打上来。
反正我不着急,再说,眼下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人来挑水。
因此,我很有耐心地等待着她把水提了上来。也许是由于我第一次单独跟乡下姑娘在一起,而且我也不习惯在姑娘的背后和她打招呼。她终于抬起头来,似乎惊愣了一下,并缓缓地说道:
“程皓哥,是你吗?”
“是的。”我努力回想眼前这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姑娘。
“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姑娘的眼光里充满了失望。
这个身材颀长的乡下姑娘,衣著朴素。一眼看去,却显得俊俏美丽。那双黑亮亮的大眼睛,宛如清澈无比的池水,闪烁着稍纵即逝的波光。更确切地说,她的眼睛太迷人了,因为它们能够给所爱的男人带来一个丰富多彩的爱情世界。
但见她伸出一只被太阳晒黑的手把额前散乱的秀发向旁边拢了拢。她静静地看着我,就好像正在观赏着名人字画似的。
不知怎么回事,我觉得我的心就像一张七弦琴似的正在被一双温柔的纤手轻轻弹拨。
“你是……”我迟疑了一下,说,“你是敏慧!”
“是的。”她说,“我是敏慧。”
“你真的是敏慧?!”我惊喜地喊道。
第七章
我总是说,如果硬说我是个狼一般凶狠无情的人,那么,就算是吧!我还是要说,我从来不在乎别人说些什么。世人可以痛骂曹操是个遗臭万年的奸贼,也可以盛赞他是个流芳千古的豪杰。我呢,只不过让自己稍微自私一点吗?
反正,李玉良只是依照他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这时候,他的母亲开口说道:“你觉得东民这个人咋样?”
“你真的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不屑回答母亲的问题,而是向她反问道。
她把儿子的话琢磨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只是不明白你妹妹看上东民什么了?对于你妹妹的心思,你总该知道吧!”
“我知道什么?”玉良冷冷地说,“我只知道东民爱的是敏英!”
“听你宝花婶子说,东民没有喜欢过敏英。”她看了儿子一眼,说。
“是么?”玉良用最恶毒的口气说,“东民是红岩村少有的好人,喜欢帮着漂亮姑娘干活!”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不解地问。
“我只是实话实说。”他并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无论什么事情,她都有自己的理由。”
“你们啥事都不和我们商量。”她低声嘟哝道。
“或许她想把东民从敏英那里抢过来。”玉良说。
“要是那样的话,”她终于提高了嗓门,说,“就让东民见鬼去吧!”
玉良冷冷地看着母亲,说:“她能听你的话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于是他说:
“如此看来,你只能同意这桩亲事啦!“
“可是,你爹的意思……”她说。
没等母亲把话说完,玉良便离开了她,因为他非常讨厌听母亲罗罗索索讲一大堆关于父亲的事情。
财大气粗。
钱多了,玉良越来越喜欢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就像他妹妹执意要嫁给东民似的。是啊!我放弃了高考的机会,也可以说,我没有上大学的福分。村里人感到惋惜,在他们看来,我是考大学的料。
依照玉良的说法,那是他父亲的缘故。
走出校门的我,活像一只快活无比的小鸟,没错,他原本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总是说,他只是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十足的胆小鬼,而且喜欢摆出一副可怜相,以便博得村里人的信任,尊重。干脆地说,他压根瞧不起自己的父亲。
长期以来,李玉良一直依照自己的个性来塑造自己,而且他总是对自己说道:
“让我去接受傻瓜们的命运,呸!我就是要与他不同,决不容许他按照自己的的可怜相来塑造我!”
要说玉良是个斤斤计较,睚龇必报的人,那是因为我不断培养着自己的自尊心。就算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傻瓜蛋吧!
在学校,同学们想方设法满足我的自尊心。他们总是说——你是我们的大哥,我们全听你的!正因为如此,他们习惯了对我毕恭毕敬,连在我背后说三道四都不敢。
反正,我自有办法惩罚那些对我贰心的家伙。
实际上,李玉良是他们心目中的曹操,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他们已经习惯听命于他。譬如说,报复某个同学,或是戏弄另一个同学(甚至于老师),他都能操作得恰到好处,不露痕迹。
他认为,他有着非凡的才能。必要的时候,他可以使学校里的大笨蛋名列前茅。
老师夸奖坏学生,惩罚好学生。应该说是我最擅长的把戏。
当时,他还是一个满不错的初二学生。除了对判别式感兴趣之外,对溶解度的概念具有先见之明。他曾经很认真地向物理老师说道——阿基米德先生的确是个辨别假货的高手。
PH值等于7。我总是说,化学老师眼睛的PH值小于7,因为他那双酸溜溜的眼光老是在女学生的脸上流来流去。他妈的,准是个想媳妇发了疯的家伙!倘若他把那个拐腿砍掉,换上假肢,或许有位独眼的傻妞看上他哩!
他认为,同学们崇拜他,是因为他比他们更容易记住和掌握那些令人头疼的知识,如果我拿出听话学生的功夫,就会记得住许多唐诗,宋词,以及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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