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女配生存手册-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曼妙的容貌看上去和烟柳风荷差不多,都不是很起眼的,若是细细看去,只能说是看着还顺眼,离绝色差的很远。
她端了菜出来,放到一桌客人的桌上,那客人看着文质彬彬的,很有书生气,看见曼妙给她端来菜,很客气的对她笑了笑,“多谢姑娘。”
曼妙点头微笑算是回礼,这种有礼貌的男人很少见了,这个客栈的客人大多都是倒卖货物的客商,常年走南闯北,很多客商对陌生人并不搭理,大概是他们自保的一种办法,偶尔遇见这种有礼貌的,就显得很难得。
忙的脚不沾地,好容易才把客人们都安抚住了。看着这些人都在埋头吃饭,觉得自己也有些饿了,开客栈的,自然是早膳吃的最早,晚膳吃的最晚,唯一的好处是厨房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生了火,想吃饭就能随时做。
正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楼梯上传出一个声音,“小娘子,是你啊,来来来,快来陪少爷我喝几杯,唱几个好听的小曲儿。”
曼妙气的头上青筋直冒,当她是卖唱陪酒的吗?
理都没理他,转身就准备走到厨房,那纨绔几步就从楼梯上下来,走到她面前,伸手就要去抓她,“小娘子,你别躲呀。”
靠!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
当老娘花大价钱去学的女子防身术是花架子?
已经做好了准备,等他靠近就直接给他点颜色看看。
她还没来得及动手,那纨绔突然缩了一下手,一支筷子擦着他的手飞了过去,哐当一声落在地上,转头循着方向看过去,原来是那个书生旁边的男子丢了一支筷子过来。
看那筷子的轨迹,只怕是有些传闻中的江湖功夫的。那人身边的那个态度很好,又很有气质的书生公子,则是冷淡的看着纨绔子弟,和他一贯的温文尔雅不一样,想必是很讨厌的了。
纨绔看着那人冷笑了几声,“敢管小爷的闲事?”
纨绔身后的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虎视眈眈的看着书生一桌。虽然那个男子有功夫,但书生估计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真打起来,倒是要吃亏。
他们这一闹,客人们都停下了筷子,很有兴趣的看着几个人站在大堂里,有人不时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好像是在说着两个人的来路之类的话。
顾不得听这些有的没的,她开店,客人住店,她提供床铺,客人给钱,天经地义。
曼妙不愿意他们在自己的店里闹事,砸了店子是小事,不赔就送去官府,倒是砸了招牌就很难再有客人了。
再说,怎么样这个男子都是在为自己出头,总不能叫他当了英雄流血又流泪吧?
当即冷声道,“这位客人,我们这里是客栈,若是想要去找人唱小曲儿喝花酒,请去漠城,我们店里没有这种服务。”
这里这么多客人,倒是不信他敢硬来,就算是硬来,也有足够的理由压他去官府,这些店家每个月都给各种黑白势力上供交保护费。
白道自然是官府和衙役,黑道就是盘踞在漠城的帮派势力,一黑一白,总有一方能保住店里,这个店一直以来都是很老实的按时上供,自己接手的时候,掌柜也交代过千万要记得这个事情,切不可在这种危险混乱之地失了靠山。
想来这家客栈之前应该也遇见过不少这种来闹事的客人,掌柜不可能每个人都陪着笑脸打发出去,该强硬的还是要强硬,只陪笑怎么做生意?又不是卖笑的。
听到老板娘这么说,小二们都站了出来,显然是很熟悉这种情况的,知道要怎么处理。
店家不接待客人,官府是不管的,若是客人来闹事,还打伤了店里的人,只怕是很难善了的不出笔大血是不可能从官府出来。
曼妙不想在第一次遇事的时候退让,让小二们看见她如此好欺负,以后就很难树立威信了,这个店子她想长期的经营下去,培养一个熟练的小二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这些小二都是本地伙计,暗中使些坏也是没必要的麻烦。
顿时,店里的气氛就非常的危险。
给读者的话:
文章和编辑商量后改了名字,很多朋友也说这个名字比之前的要好,希望大家不要摸不着头绪,昨天发现收藏增加了几个,看来改名字真的有好处,求点击求收藏求留言求推荐,谢谢大家
021客人3
曼妙眼皮都没抬一下,看也不看纨绔,直接走到了书生那一桌,抽出一双筷子,双手端了递给那个仗义出头的男子,“客人,您的筷子。”
那男子没想到曼妙会这么做,这是非常明显的感激之意,呆了一下才笑着接过,“多谢娘子。”
和书生继续吃饭,就像是没发生过刚才的事情一样。
那纨绔显然也没料到她会如此动作,还想伸手拉扯,就看见曼妙伸手从筷篓里抽出一支筷子,尖锐的那头隐隐对着他,什么话也不说,就站在书生桌前转着手中的筷子。
拜苦逼的高中生涯所赐,差不多每个高中生都会熟练的转笔,筷子比圆珠笔要长多了,自然也好转许多,看见筷子如飞舞的灵蛇般在她芊芊玉指上跳跃转动,竟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小转了几圈,发现这个技艺居然还没有生疏,满意的看了一眼纨绔,将筷子轻轻的放在桌上,动作的意思不言而喻,若是不想手上多个洞,最好还是不要乱来。
纨绔意外的看懂了她的动作和意思,一屁股坐在了身边的桌子上,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扇子,拿扇子轻敲桌子,“你这店里怎么这样怠慢客人?快拿酒菜来,小爷饿了。”
她回头对着身后的小二使个眼色,小二会意,一甩毛巾搭在肩上,上前客气的说道,“这位客官要点些什么酒菜?”
那纨绔也不说话,直直的拿眼角看着曼妙,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她上来侍候,想着到底是客人,只要他不是太过分,也不至于把银子往外推,曼妙就走了过去,很得体的笑容,声音也是很客气的,回忆起现代酒店迎宾服务员的动作,“这位客人,请问要吃些什么?”
纨绔意外的没有为难她,“把你们店里好酒好菜都上来。”
既然上门来送银子,自然不会客气,转身招呼厨子,什么贵上什么菜,厨子明白老板娘的意思,呼啦啦上了一满桌子菜,用的不算特别珍稀的材料,也是本店最好最贵的菜了。
心中满意的点头,这厨子和小二都不错,很有眼色,知道老板的心意,过年的时候可以多发点奖金包个红包的。
“客人,您的菜上齐了,请慢用。”说完就转身,准备找账房先生好好算算这桌菜要多少钱。
扇子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既然上了这么多好菜,没人倒酒怎么行?”
“客人,我倒酒可是要加收服务费的。”很客气的说道,并不拒绝,有人肯送银子,对做生意的来说,求之不得。开客栈的,要面对各种客人的刁难,这点事情就开始斯巴达了,那就别做生意了。
一锭银子啪的一声被他拍在了凳子上,之所以在凳子上,是因为桌上满满当当的摆了很多盘子,还有不少摞了起来,叠的像个金字塔。
曼妙都要忍不住赞一声上菜的小二真是好功夫,你去吃必胜客的水果沙拉,保准能叫他们亏吐血。
用手捻起银锭,做成了银饼造型,掂了掂重量,小心叠了收在袖中,“多谢客人的赏银。”
既然是赏银,那就是给个人的,菜钱另算!
“行了,倒酒吧。”纨绔颇为豪气的一挥手,坐在桌前,连个碗都没地方摆。
小二硬是从层层叠叠的盘子中挤了个位置出来,放了一个碗一个菜碟一个酒杯,菜盘金字塔居然一点都没垮塌。那身手、那技巧,满堂都忍不住要喝彩,喊一声:好功夫!
曼妙拿了筷子,安静的站在那里为他倒酒布菜,这件事情她在华府做的太多了,完全没有一点压力。
很是熟练的为他夹了些菜,间或看见他酒杯空了,还为他斟满酒。
客栈面对的客户都是些行脚客商,对吃喝东西要求不高,店里成本考虑,没有特别好的食材和酒,只是市面上普通的东西,味道可以,若说好吃、吃完还想再来之类的,那就有点过赞了。
客人们看着事情看似平息下来,都没了兴致,纷纷继续吃饭喝酒,不再去关注他们。
倒是那个书生一桌的人,很有兴趣的看着曼妙的动作。
她右手持筷,左手轻挽右手袖子,夹菜的动作轻柔优雅,只是站在那里,气质一下子就显了出来了。
曼妙为人端茶夹菜、侍候人吃饭,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动作,并没有没发现,烟柳风荷是看她这样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但看在其他人眼中,能很明显的感觉这个女人并不是小家小户出来的,光是站在那里,气质就和村姑不一样。
看她能很适时的斟酒夹菜,动作娴熟,想来侍候人的时间不短,不然无法练出这种优雅干练的气质来。
书生和那个仗义男子交换了几个眼神儿,这个女人应该是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大户人家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出来当客栈的老板娘?听她和丫鬟们的谈话,她在夫家貌似过的不太如意,多半夫妻是和离了。
那个纨绔对她的服务很是满意,她夹菜荤素搭配,又很懂颜色,看一眼酒杯,就知道斟满酒,若不是桌上太多菜盘,他们这个场面要和谐很多。
曼妙尽量每种菜都给他夹一些,到底是要给银子的,就算是赖账,他拍出来的这张银票,也足够付他的菜钱了。
只是懒得和他开口说话,服务很是周到,叫他挑不出错。
“你哑了?菜都不知道说说名字典故,你开的什么店?”纨绔到底是纨绔,忍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要找茬。
老娘开的是客栈,不是酒楼好吧,你要想吃好喝好,就去酒楼好了。
晓是如此,把这个纨绔当做是对自己的磨练,很配合的开口,“这道是红烧蹄髈,猪蹄洗净除毛,先过一遍水,加作料用慢火烧制的。”
说着,夹了一筷子脆炒藕片,“脆炒藕片,藕片用的是新鲜的莲藕,用井水冰了,大火快炒而成。”
还好接手的时候认真的研究了下菜谱,漠城走南闯北的货商很多,厨子也就会做很多各地的菜式,虽然做的都不算特别地道,到底是有个家乡风味,客人们出门在外,不会要求太高多半都还能将就,她是看重食材好坏,怕把客人肚子给吃坏了。
这年头医药匮乏,什么都靠中药,感冒都要死人的年代,千万不能让客人病了,惹来麻烦。
缓缓的声音,一道道菜娓娓道来,明显就是很寻常的菜式,被她说的像是珍稀佳肴似的难得和费时。
给读者的话:
今天开始,一天两更,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点击推荐票票我都要O(∩_∩)O
022客人4
纨绔显然被她这种介绍方法给勾起了兴趣,她报一次菜名就为他夹一筷菜,满桌子这样吃下来,即使是彪形大汉一个菜吃一口,也吃不了那么多,没想到,那纨绔不知道是什么橡皮胃,居然吃了大半。
到最后,他抬手制止了曼妙的筷子,“可以了,你就报下菜名吧,不用给我夹了。”
她花了一炷香的时间,把桌上的菜都报了一遍,纨绔很满意的走上了楼,一边走,还不忘回头对她打着嗝儿说道,“你这小娘子侍候的周到,明天还这样。”
想到明天还有白花花的银子进账,她也笑着福身,“客人出手大方,小店不敢怠慢。”先把他捧的高高的,他拉不下脸面,给的赏银自然会多。
等那纨绔走回房间,曼妙去厨房,让厨子加了几个下酒菜,烫了一壶好酒,端到了书生那一桌,亲自为他们俩斟酒,“多谢两位仗义相助,这次两位在小店的一切开销都算是小店的招待,请不用客气。”
仗义男子惊讶的哦了一声,抚着下颚看她,“老板娘倒是大方,若我们住很久你岂不是亏死?”
她笑着拿出袖中沉甸甸的银子,狡黠的笑道,“那位公子很是豪气,早已为两位付账了。”
两人俱是一愣,这才笑了起来,她站在桌边为两人布菜斟酒,“小女子曼妙,不知两位客官贵姓?”
这两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仗义出手相助,她很有好感,真心希望能交到这两个豪气的朋友。
仗义男子笑着举杯,先介绍自己,“免贵姓于,于寒,”看了一眼书生气的男子,“这是我朋友,江尚。”
她弯腰福身,“见过于公子,见过江公子。”
于寒似乎很直率,有什么事情就会直接问,“你一个弱女子为何来这里开店?你夫家呢?”
古代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结婚了,曼妙都快二十岁了,被人问夫家也是正常情况,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落落大方的解释,“夫君病死了,我不见容于公婆,还有些嫁妆留着,就自己出来开个店,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
这个社会对寡妇并无明清那样的苛刻,不会有贞节牌坊这种事情存在,连年征战,官府鼓励寡妇再嫁,以鼓励生育增加人口,对寡妇的要求并不严苛。
华锋休妻的文书,她一直带着,放在妥当的地方,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按说华府根本就懒得理会她的事情,只是觉得像是人生一个阶段的毕业证,拿到了这张休书,自己就算是从华府毕业了。
“可有孩子?”大概是对她很同情,于寒声音带了些怜惜,一般来说寡妇可以离开夫家,但孩子是夫家血脉,不会轻易让带走的。
她笑着摇头,“只和夫君相处了三天。”
这三天夫妻是苏幼薇的三天,她曼妙可与华锋大将军没有丝毫的肉体关系,又不是受虐狂,老公一回来就带个女人来啪啪啪各种花样换着打脸,换谁也爱不起来啊。
华锋带给她的,只有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又不是女主角,犯得着一个女配还要和男主角相爱相杀吗?
除非是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可能做到:男神虐我千百遍,我待男神如初恋?
滚远点去死吧!
现在就算是华锋要在她面前自刎,她都要大喊一句:不要!你到外面去死吧,别死在我店里晦气!
听了她的话,两个男人都沉默了,江尚看着她,眼神就带了几分同情,很温和的说了一句,“你也很不容易。”
曼妙对此想的很开,“家家都是锅盖铮亮锅底黑,外面给人看的都光鲜,里面的黑白苦楚只有自己知道,我不是最幸运的,也不是最惨的,这样就行了。”
“看来你对你丈夫没什么感情啊。”于寒语气里带了点感叹,曼妙猜测,都是男人,或许有点同病相怜的意味。
冷笑着说道,“只在一起待了三天,磨了我三年,福没享过一天,苦全是我担着,这样若是还能对夫君心存怀念,那这女人脑袋里面装的全是豆腐渣吧?”
本想说全是翔的,后来一想,这些网络术语,说了他们也不懂,对牛弹琴还要被人笑没文化,直接改成了豆腐渣,却感觉没那么霸气侧漏了。
两个男人闻言都下意识的点点头,“你说的有理,这种夫君,倒是没什么必要怀念的。”听他们的语气,大概想的是公婆苛待她,所以才导致她怨恨早亡的夫君。
这种事情,解释没什么意思,反正说清楚就行了,老娘现在黄金剩斗士一个,还能有什么好怕的?
笑着给自己也拿过一个酒杯,“所以我现在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不给朝廷添负担,谁敢有意见就把他一巴掌扇墙上去。”
于寒被她的话逗乐了,“我敬豪气小娘子一杯。”举起了酒杯,曼妙觉得他很直率,端了酒杯,对着江尚也敬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古代没有蒸馏技术,酒都是米酒,喝点点无所谓的,当初在华府,为了麻醉自己,没少喝,结果发现,这种酒真心喝着无趣的很,也就是当个饮料喝罢了,度数连啤酒都比不上。
不过给人自己很能喝酒的印象也不好,她站起来继续布菜,“我酒量浅,喝一杯就差不多了,两位公子请慢用。”
他们三人相谈甚欢,却没留意,楼上的房间,朝着大堂的方向,有个窗户并未关严实。
纨绔靠在窗户上,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他们三人的动作,三人的言语声不大不小,一丝不错的落到他耳朵里。
和白天在外面表现的玩世不恭,一看就是二世祖的德行不同,他收起了顽劣的笑容和气质,整个人站直了身子,如同一柄尚未出鞘的利剑,隐含锋芒,不怒自威,几个彪形大汉站在他身后,竟被他显得毫无气势。
尤其是看见她拿出自己打赏的银票,说是给那两人免单,他的眉心跳了跳。听她说道自己成婚三天夫君就早亡了,更无孩儿拖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对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
他就那样静静的站在窗前,看着大堂中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他们三人。
曼妙看时候不早了,自己明日还要早起,先告辞了。交代了厨子,若是客人吩咐,要赶紧起来做好饭菜。
她走出了客栈主楼,到了后院自己的房间,烟柳和风荷为她揉了好一阵子腿,才不酸软了。
“大姐真是的,何必去招待那个纨绔?依着我说,就该把他赶出去。”烟柳对那纨绔公子一点好感都没有,一边帮她揉腿,一边愤愤不平。
023客人5
“他也没对我怎么样,何况出手大方,要是把看不惯的客人都往外赶,过不了多久,咱就都得喝西北风了,到时我拿什么养得活你们?”曼妙看她气鼓鼓的,伸手捏了她的小脸儿,笑着说道,“我都没生气,你气什么?明天估计还有一大笔进账,快给我揉揉,我明天还要站着呢。”
早上起早惯了,到时间就醒了,再睡也难入睡,不如起来锻炼之类的。
漠城没有很高的山,客栈背后的那座山就算是比较高的了,每天早上爬个来回,正好还可以採些鲜花和野果之类的,就当锻炼身体了。
出了院门,遇见于寒和江尚,两人见她骑装打扮,好奇的看了她一眼,“你要出去骑马?”
这社会除了胡服骑装方便活动之外,其他的衣服都麻烦死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她扬扬手中的篮子,“我去锻炼一下,活动手脚,顺便摘点鲜花回来放在客栈房间。”
“这些是女人喜欢的东西,客商们都是男人,弄些花在房间,也没人看。”于寒蹙眉说道,他看见房间有些花呢,当时没在意,现在想起来,她每天去摘,也很辛苦的,这山对女人来说,不算矮。
古代商人都没什么情调,其实现代商人也是,只追求利润,不考虑其他。
“鲜花代表的是对生活的态度,一个家里经常出现鲜花,代表这个家,一直都对未来抱有希望。”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看法,不管是在哪里的房间,她都会放一些鲜花和植物,“家里有鲜花和植物,就显得生气勃勃的,很容易让心情好起来。
我这件客栈的客人大多都是客商,可能他们不会注意这些,客人睡觉的时候,能在花香中睡去,也是我希望能给他们留下的美好回忆,当他们想到要住在我的客栈时,会想到,哦,是那间有花香的客栈。”
江尚看着她兴致勃勃的说着,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点点头,温和的说道,“这倒是个特别的想法,我喜欢房间的那些花。”
自己的想法得到肯定,曼妙心情大好,“我先告辞了,今天多摘点,给你们房间换上新鲜的。”
“你每天要摘全客栈的?”江尚看着她手中的竹篮,要是都摘满,只怕是要跑遍全山去摘了。
男人在这些小事上,幼稚的可怕,她无奈的翻个白眼,“怎么可能,鲜花泡在水里,加一点糖就能放好几天呢,我一天摘一点,要真是一天一篮子,不得变成卖花姑娘了?”
说着就福了福身,朝着上山的路走去。
漠城人经常来这座山上踏青采药,慢慢的走出一条山路,还有人出资在半山腰风景好的地方盖了个亭子,供游人歇脚休息。
每次到了这个亭子,曼妙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篮子里面已经摘了有小半篮子花了,她只摘自己喜欢的花,长在山里的话,自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她喜欢野花这种坚韧不拔的生命力,每次看见都很欣赏这种到处都能生根发芽的本事。
这次客栈的两位客人,难得能欣赏她的想法,想到自己也如野花般的这么富有战斗精神和生命力,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了旺盛的斗志。
女配又怎么样?左右我已经脱离主线剧情了,你们男女主角怎么相爱相杀和我无关,我过好我自己的就行了。
中大奖的穿越一次,就算是不开金手指之类的,也不能委屈自己活一次异世界呀。
想着想着,心情大好,提起篮子继续往山上走,等她下山的时候,篮子里面差不多放满了花。
走回客栈,她把花整理一下,按照颜色和花型搭配好,提着篮子往客房走过去。
作为一个客栈老板娘,她要求自己要将每个客人的资料的都详细登记,自己按客人姓名首字母做了个排序,每个客人的来历、贩卖货物、喜好之类的,都记了下来,既然是要做长期生意,熟客就得把握住,每个熟客都是生客变来的,不能马虎大意。
只是毛笔实在是太难用了,她只好自己做了几个铅笔,就是挑些符合条件的木炭削制而成的,问题是,古代能经得住铅笔写字的纸是高价货,好点的纸都贵的要死,还好纸张都不算小,切开来做成笔记本大小,写字的时候,小一点写,能用蛮久的。
铅笔有了,橡皮实在是没办法变出来,要求一个文科生想出怎么搞橡皮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