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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王爷欠调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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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重!”

花无殇无比幽怨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好似在说,他现在是一个病人,她应该忍让着些才是!

伏云晓淡淡的别过头,不去看他,对着门外吩咐道,“将京里最好的大夫请来!”

“是!御风这就去!”门外一个样貌清携,五官端正着侍卫服的男子领命下去。

伏云晓将花无殇扶到床上,让他静躺着。

花无殇垂睑着眸子,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着,任人看不出他眼底的情绪。

须臾,一个背着医箱白胡子的老者匆匆匆忙忙的进来,放下药箱,看到花无殇那惊俊美如斯的脸时,只是微微惊讶,便敛下心绪,皇族间的一些事不该是他这样的人能探究的。一双老手探在花无殇纤白的手腕上。

老者是京城里赫赫有名的张大夫,专治各种疑难杂症。

御风站在门外,神色也有几分紧张。

伏云晓静静的看着他那双如玉的纤手,啧啧赞叹,心想,老天真是不公啊!

为何一个男子的手会生的比女子还好看?虽然手比寻常女子大了点,但并不影响其美观。

张大夫一手捋着他的胡须,一手探着脉,表情凝重,只字不语。

伏云晓看着大夫的表情,想着,他该不会要死了吧?当下看着花无殇道,“你有什么遗愿,可以告诉我,如果能做到的,我一定帮你完成。”

花无殇低垂着的睫毛微微擅动了几下,这个没心没肝的女子……

张大夫眉头拧成了川字,看着她道,“死到不至于,只是,若依照着他这么个身子骨下去,恐怕离死也不会远了。”

伏云晓眼角跳动,该不会这么准吧?真被她猜中了?“不知他得的什么病?”

“王爷原本体寒缠身长达数十年之久,理应调理好身子。可是看他的脉像,前几天应该是受过严重的内伤,所以导致病情加重。两重病情之下,是已王爷的身体便更加的虚弱了。近段时间内,王爷要好好的调养身子,并且要保持好的心情,病情才会慢慢的好转,否则……”张大夫慢条斯理的说着,说到后面顿了顿,轻瞥了眼床上的人儿,探查着他的脸色。

这古代的医术可真神奇,竟然真有望、闻、问、切这回事儿,可惜她那点雕虫小技,九牛一毛的医术真是上不得台面。

花无殇对着御风使了个眼色,张大夫便被带了下去,得了赏银就离了府。

伏云晓静静的听着,体寒缠身长达数十年之久?难怪花无殇的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药香味,应是积年吃药所带的吧。

前几天得的内伤?是因为燕宇的那一剑吗?伏云晓看着床上虚弱的人儿,心里气愤,怒道,“明知道自己身体差,还惩什么能?装什么大英雄!”

花无殇无言,“以后,我一定不当大英雄。”我只做你的小男人,花无殇在心里默默的补了句,得瑟起来。

“无知蠢货!”伏云晓忿忿不平的说着。

花无殇半敛的眸子微微睁开,病情似有加重的迹象,“大夫刚刚说要我要保持好的心情,病情才会好转。”所以,你不可以凶我,要温柔待我。

伏云晓皱了皱眉,想着刚刚大夫是有那么交代过。算了,她也就不和一个病人计较了!不过,天天跟着这么个病秧子实属无趣,先离开这里再说,“既然你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100 赖上她了?

伏云晓的话说到一半便没有说下去了,因为花无殇的表情看似很痛苦,紧紧的纠着胸口。

伏云晓连忙靠近了些,将他的身子半抚起来,却看到床塌上血迹斑驳,甚是醒目。

而花无殇后背原本应雪白的衣衫,此刻全都染上了鲜红的血渍。

“赶紧脱了!”伏云晓下命令,都染成这个样了,还怎么穿下去? ,“我没有力气。”花无殇看着她,满脸的无辜。

“我来!”伏云晓脱口而出,准备解下他的衣衫,当触及到他领口时,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她在脱男人的衣服!

花无殇没有反抗,唇角微勾,半眯着眼,惬意的看着她那张纠结的小脸。

不就是脱衣服吗?给他留条底裤不就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她那个时代,AV满天飞!她看完后都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有什么了不起。

伏云晓手摸向他的腰间,却看到了一枚玉质极佳的玉佩,上面刻着一个‘殇’字,这才记起,他将这枚玉佩已经送给她了。  , 可是,明明已经送给她了,为什么此刻却在他的身上?将玉佩摊在手心上,“你小人!”不愿送就不愿送嘛!干嘛还趁她不注意时偷回去!

花无殇淡淡的扫了眼玉佩,轻轻的道,“这玉佩是你夜探王府的那晚遗落在我屋里的。”

伏云晓将这玫玉佩左摸摸右看看,玉佩上那条飞扬跋扈的龙,生动逼人,竟是爱不释手。可是,他已经救过她数次,现在她若强行抢占他的物品,是不是很不道德?默默的将玉佩放到他的枕边,将他腰间白祥云纹的宽腰带解下,然后将他的直襟长袍脱下来。

“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这玉佩既然已经送给你了,那就是你的物什,你若不要,那么我只好扔了。”花无殇说完拾起玉佩做投物状。

“别扔!”伏云晓匆匆托起他握玉佩的手掌,生怕毁坏了那块质地无双的好玉,将他手指小心的掰开,从他手间将玉佩取过来,揣入了自己的荷包。

花无殇因着她的偶尔触碰,心间悸动不已。指间留有她的余香,手不经意的从鼻间划过,淡雅的兰花香味飘过。

守在门外的御风嘴角狂抽,王爷明明就是很想将玉佩送给王妃,偏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样。要知道,这玉佩可是用千年暖玉所做,冬暖夏凉,并且能驱邪,别人想要都要不到!

“我的衣服还没换。”花无殇目光向着自己的里衣看去。

伏云晓手搭到了他的里衣边,立即缩了回来,他会不会和某些现代人一样,有不穿内内的习惯呢?思绪了半晌道,“毕竟男女有别,我还是让门外的侍卫给你换衣吧。”

“侍卫粗手粗脚的,很容易弄伤我的伤口,到时伤口有可能会加深。”花无殇慢条斯的说着。

想想也有道理,男人的手脚毕竟没有女人的细腻,“那我让府里的丫环给你换衣吧。”

毕竟是一个王爷,梳洗丫环总有吧!

“我府里全是家丁,没有丫环。”花无殇轻飘飘的吐出一句。

那这件事就赖在她身上了?伏云晓抚额,反正皇上送了那么多黄金给他,他现在是有钱人了,扔些金子给这美男找些对味的妞换衣服,总找得出人来吧?

“当然,库房有那么多金子,你可以去大街上撒金子,兴许会引来女子哄抢,但也不会有一个女子愿意为我更衣。”似洞悉她的思想一样,花无殇悠然说着。

伏云晓狐疑的看着他,这个男人难道也有洞悉人心灵的神力?他怎会知道她所想呢?莫不是神棍下凡?

“王妃,您快为王爷更衣吧!西楚国的女子怕没有人敢为王爷更衣的!莫说是更衣,就连三米之内都不许接近,否则轻者会被王爷浸河底,灌猪笼,重者一命乌乎,哪有人还敢为王爷更衣啊!王妃您敢紧吧!这血都凝在了王爷的后背上,凉飕飕的,会加重王爷的病情的!”御风一脸焦急的看着里面,这个王妃怎么就不知道个轻重缓急呢?也不知道王爷看中她哪点。

伏云晓惊讶不已,没想到这小子看似温和友善,居然会有那样的嗜好!知道他身上的伤口要处理拖不得,认命的将他的里衣慢慢解开,身后的衣襟和着血沾到了后背的皮肤上,需要极其小心剥离,才能避免皮肤被扯痛。

伏云晓屏住呼吸,小心冀冀的将他背后的衣衫轻轻的除去。只见后背靠心脏处,阔约一寸长,森骨外露,触目惊心的伤口映入眼睑,“你个白痴,难道受伤后没处理过伤口吗!”

花无殇唇角微扬,漆黑的眸子阖上。静静的趴在软塌上,背上的小手有些冰凉,指间划过的地方,如电流般穿过全身,引起体内的一阵酥麻。

御风看着那道深深的伤口,一瞬间说不出话来了,他明明记得王爷处理过伤口的,怎么突然又严重了呢?

伏云晓将他上身的衣物完全除去后,命人端来了一盆清水,用绸手帕轻轻褪去他背上的血渍。

御风走到檀木所制的储物柜前,将抽屉打开,拿出一个蓝色的瓶子,递给了伏云晓道,“这是止血灵药,是天机老人留下的,再深的伤口,五天就能愈合,十天后和原貌一样。”

伏云晓眼冒精光,赤果果盯着蓝色药瓶,这就是所谓的疗伤圣药吗?有那么神奇?这么深的伤口,恐怕就是在医术最发达,最先进的美国都望之兴叹的!这个天机老人是什么人?伏云晓体内的兴奋因子在叫喧着,有机会真要好好会会这个天机老人,多找他讨些灵药来。以后,若再遇到伏惜弱那种用下三滥手法下药的人,她也就不会怕了!

接下来花无殇的话却让她兴致全无。

“你拿错药了,天机老人的药,已经用完了。”花无殇轻描淡写。

101 跟着身后擦屁股

御风身子一僵,不解王爷为何如此做法,可是王爷的命令,他向来只有绝对的服从,“是御风的错,御风记错了。”

御风说完将药瓶重新归放到抽屉里。

若是普通下人,称谓一定是奴才抑或是属下的,而这个御风却自呼其名,这么说来,他应该是花无殇身边贴心的人了。伏云晓暗自揣摩。

换了五六盆水,才将花无殇的背擦拭干净,伏云晓看着他背上截破的伤口自言自语道,“也不知这伤口要多久才能愈合。” ,“保持心情舒畅,加上有人体贴入微的照顾,一个月左右,就能愈合。”花无殇自作自的做着说客。

一个月?御风眼角抽搐,寒食节那个时候应该刚刚过吧!寒食节过后,最适宜迎亲接福了。

“你直接说把你当祖宗一样的供着,岂不是更好?”伏云晓狠狠的挖了他一眼。

“可惜,我比你大不了几岁,注定做不了你的祖宗。否则,每日享受一下你早晚三柱香外加跪拜,倒也不错!”  , “你想得倒美!”伏云晓气愤至极,这男子当真是一点男人的绅士风度都没有!和他在一起,恐怕会被他气死!“看你这个样子,伤应该不算很重,我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也就不需要我了,告辞了!”

花无殇面色不改,在她即将踏出房门的一刻悠悠的道,“你身上身无分文,出去拿什么活计?”

伏云晓即将迈出门槛的步子停了下来,她怎么忘了,燕宇临走的时候什么都没留下!怎么就没想着找他多要点钱呢?皇上送给痴王府的一千万两黄金却是给未来痴王妃的,她若离去,根本一毛钱都拿不到。

突然眼眸一亮,“我还有你送给我的玉佩,怕什么,我拿去典当了,估摸着能换不少银两。”

“那块玉佩倒是能兑银子,可惜如今你身陷西楚国,西楚国任何一家当铺都不敢收的。”花无殇眉眼间散发出慵散的气息。

伏云晓也不是傻子,他一说她就明白了,他的玉佩上刻着那么一条醒目的龙,再加上一个‘殇’字,只要是西楚国的子民,估计都知道这玉佩是他的,虽然他脑子不正常,可是他是皇上最宠爱的王爷,这是人尽皆之的,谁还敢收?

“而且我们西楚国是大国,治安比起东璃国那样的小国来要严得多,高手如云,若是有鼠窃狗偷,作奸犯科之类的事件发生,不出两日,定能抓出那作乱者,刑仗毙。”

他是在暗讽她在东璃国将丫环卖进青楼,殴打公主的事情吗?怎么就那么巧,那么糗的事情偏偏被他撞见。伏云晓糗得无地自容。

伏云晓忍无可忍,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这男人是欺负她穷是吧!双拳紧紧的攥起,然后缓缓的松开,脸上换上一副优雅迷人的笑脸,转过身,往回走,朝着软塌走去,“素闻痴王爷大度,你慷慨的借一千两银票给我吧,我日后还你。”

“我虽大度,可是我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我若将钱借予你,谁知道你拿着钱跑到什么地方,到时候我找也找不到你的人,我找谁要钱去?”

伏云晓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咽死,他居然拿她刚刚说过的话来噎她!这抠门鬼家里都成金库了,居然还计较屈屈一千两银票!爱借不借,不借拉倒!

“不过,我倒有个折中的方法。”花无殇一手半肢着身子,另手拖起下巴,一汪深潭的眸子,打量着她。文人小说下载

伏云晓突然被他看得魂身不自在,忐忑道,“说来听听。”

“我身边没有一个丫环,未来的一个月里,我身体又多有不便,衣食起居没有人照探……”

伏云晓的脸色越来越阴沉,这男人莫不是痴心妄想,让自己做他的婢女加保姆外兼轿夫?他想得倒挺美!冷漠的挖了他一眼,撒袖而去。

“等等!我还没说完。”花无殇不知何时拦住了她的去路,心里默叹,唉这女人怎么就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呢?看来追妻之路,遥遥无期啊!

伏云晓不耐烦的看着他,她可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她就不相信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高IQ分子,在这落后的古代生存不下去!她会成为有钱人的!顶多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衣,我自己穿;食,有厨子做;住,我有自己的房;行,我双腿完好,不用你背。你就……陪我说说话,陪我一起吃饭,陪我一起走走路……就行。”当然,能陪我睡觉,最好不过了。这句话他没敢说出来。

“我又不是你老妈子。”怎么听起来有些像唠嗑呢?伏云晓挑眉看着眼前的男子,不明白为什么上一刻还和她斗着嘴,下一刻就变软了,难道是他周围缺乏女性,甚至是缺乏母爱?伏云晓思考着他的用意。

可怜的她虽然IQ高,可惜情商却很低,前世虽然活到三十,大龄剩女一枚,可惜却是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原本想着到了三十岁还没谈恋爱,便去夜店,寻个牛郎解决初/夜,风流一场。可惜的是进了房,当那牛郎对自己动手动脚时,心里止不住的作呕,一拳就将对方打晕了,此事被不断扩大,众所周知。自此,她虽有着伏家家主的光荣称谓,却无一人敢前来勾搭,不乏部分人怀疑她的性取向。

御风看着他家王爷的变化,真正是目瞪口呆。虽然在外人面前,他都是一副装痴的模样,可是胡作非为,杀人放火的事没少做,从来都没吃过亏,告到皇上那儿,仅是一句‘怎能和痴儿计较’了结,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皇上跟着他擦屁股,安抚朝员,安抚百姓,安抚众怨。

102 恢复面貌

“我不需要老妈子。”我需要的是娘子!花无殇内心无限呼唤,知道此女感情愚钝,可是又怕逼急了她,将她吓跑了。

“你只需回答留还是走。留下来,一个月后,我府里的一千万两银子外加父皇赐予给我的二十万大军的虎符全都是你的。走的话,大门就在正前方一百米,恕不远送。”

花无殇话刚落,身子便再次摇摇欲坠起来,如一片柳絮,微风一吹就能飘走一样。 ,伏云晓连忙将他抚住,有些无奈,这人的身子也真是太差劲了吧!可真得好好补补了,怒瞪了一眼站在一旁发怔的御风道,“还愣着干什么啊!没看到你家王爷身子虚得很嘛?赶紧炖些补品去!”撂下话便扶着身边的金贵男进了屋。

御风忤在原地,有些不乐意,想他好歹也是杀手界排行第一的高手,多少人闻之丧胆,偏偏这小女子不知天高地厚,随处的使唤他。

花无殇在路过御风身边时,沉沉的看了他一眼。

触及到他的目光,御风只觉后背一阵阴风扫过,凉飕飕的,直打激泠,迅速的撤了下去,就是伏云晓不说,他也会自觉的给主子炖补品的。  , 天清气朗,暖风融融。几日来京城里全都传遍了一件事,那就是皇上最疼爱的三皇子痴王爷,恢复成正常人了,非但不痴,而且容貌也恢复从前了,据说容貌堪比花之,连女子见了都要羞涩。

皇上花明东一早便派人来痴王府请痴王爷和准痴王妃去皇宫作宴,为庆贺痴王不痴,花明东宴请了整个西楚国正六品以上官员并允许各自携带自己的子女共同一睹痴王爷的风姿。

不过,这次宴会最主要的,据说是皇上为了给痴王爷正名。既然痴王不痴,那么理当应当换称谓,就是不知到时给个什么称谓。

睿王府。

“乒乒!乓乓!”瓷器落地声响了一夜,只至辰时,声音才稍稍止住。

花无心将屋里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个遍,却仍没止住心里的怒气。还没等他想好对策,怎么除掉他中,这下好了,父皇开始想要为他正名了!据父皇身边的红人小木子来报,皇上有意立花无殇为太子。

想来,这么多年来,太子之位一直空置,并不是他没有能力坐上去,而是父皇偏心,他的心一直都偏向花无殇!他才刚刚好起来,父皇就想立他为太子了。

凭什么?!

这几年来,是谁替他忧民!是谁为他辅政!

是他!是他花无心,而非他花无殇,为什么他这几年的努力全都要付之东流,毁之一旦。全让给那个什么都没付出,却能坐享其成的人!

先前,皇上赐他一千万两和二十万大军的虎符他都忍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傻子,就算拥有了兵权又能怎样?又不能实战。

可是现在他开始坐立不安了,因为花无殇并不是真的脑子有问题,而是这么多年来一直隐忍不发,在夹缝中求生存。可见他的隐忍力和超脱的智力。毕竟不是每个人演傻子都像的,而且还是一演就十几年的傻子,令人惊叹!

同时花无殇还是天机老人的关门弟子,这种种的种种都让花无心坐如针毡,寝食难安!

最主要的是,花无殇还得到了伏云晓,那个寓言中的女子。想起那个水一般狡黠的女子,轻轻的抚了抚胸口,他一直以为,他没有心的……

伏惜弱战战兢兢地躲在门外,不敢进去,也不敢离去。这几日在外面的艰苦游历,苦不堪言。她发觉自己习惯了睿王府的锦衣玉食,习惯了被人捧得高高在上,让她再去当一个什么都不是的草民,她做不到,真的做不到。这就犹如从云端一下子跌落沼泥,摔不死让人半死不活的苟且偷生着,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花无心冷冷的扫向她,眉宇间尽是憎厌,她还有脸回来,欺骗他的感情,欺骗他的信任,浪费他的时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第一次遇见伏云晓洗浴时,她有些躲躲闪闪的,似不愿他见到她的后背。现在他才明白,原来她才是真正命定天下的女子,而眼前的伏惜弱,她根本就是一个冒牌货!

是他傻啊!居然被眼前的女子耍得团团转,亏他在她身上浪费了那么多时间!

花无心迈起步子,一步一步的逼近她,眼中的煞气外泄,似看仇人一般的盯着她道,“想赎罪吗?”那声音仿佛来自阴间七十二层地狱,阴森。黑暗。

伏惜弱双手颤抖,双腿发软,连向后退的勇气都没有,惶恐不安的点了点头。

“那好,你过来……”

……

今日的京城比往日更显繁华,街上行驶的马车,一辆比一辆气派,却是都向着一个方向而去。

而众多马车中,有一辆极为耀眼。翡翠为帘,玛瑙为珠,镂空雕窗,貂皮为软塌,玄铁为车轮,汗血宝马为驾骑,尽显奢侈。

而其中坐了一男一女。

男子一身雪白的直襟长袍,衣服垂感极好,腰束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乌发用一要银丝带随意绑着,没有束冠也没有插簪,额前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银丝带交织在一起飞舞着,显得颇为轻盈。那容颜如诗如画,偶尔一个回眸,尽是风流天成。

女子面貌极佳,耳上一对长长碧绿色的流苏状玉坠极为抢眼。很不对称的是,长长的乌发用一根麻绳散乱的缠着,身上还穿着一身男装,与旁边的男子极为不对称,也与奢华的马车格格不入。

103 淑妆斋

伏云晓闭着眸子,忤着下巴冥思,先前她怎么会觉得身旁的男人穷呢?若他这样的人都算穷,恐怕这世上就没有有钱人了!妄自己还傻乎乎的跑去跟皇上讲道理,要金子!她真是个二百五啊!谁说他穷了?这男人明明就是个有钱的主!这车上的随便一件物什,都价值不菲。心里思忖着,她随便挑一件拿去典当了,定能换得不少钱,若多拿几件,定能当小富婆了。

轻轻的捂了捂耳朵,摸了下琉璃耳环,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带过耳坠了,突然的有些不习惯,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死男人非要她带上这对耳坠。 ,一路上二人静默无语,各自悠闲的靠在马车上闭目养神。

“吁!”一声长啸,御风撂开了帘子道,“王爷,到了。”

“嗯。下车吧。”花无殇温润如风的声音传入她的耳间。

伏云晓狐疑的看着这对主仆,不是说去皇宫吗?怎么在这里停下了?

“你该不会这个样子就去参加宫宴吧?你现在可是我名义上的准王妃。”花无殇耐心的解释着。  , 伏云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装,挺干净,挺整洁的,没什么不妥,这几日在王府里不都是这么过来的。瞥开头朝着临近街道望去,只见两米开外,一块金碧辉煌的牌匾上烙着三个洞达跳宕,挥洒纵横的大字‘淑妆斋’。

眉头轻挑,看向了一脸坦然的花无殇,只见他正对着自己轻轻的点了点头,勾唇浅笑,那笑如夏日里盛开的百合,宁静淡雅,纯洁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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