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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后不好惹-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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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涣说纳矸荨�

那一次会晤,她选择相瞒,选择孤军奋战,而后,以一夜欢情相赠,就此恩断义绝,两不相欠。

古越就此与金焱誓不两立,立志要将金焱一家家族斩草除根,于暗中和萧恒结交,要将金焱赶下台。

在这个过程当中,曾经有过一个转折点,那一次,宫中传出了贵妃怀孕的的喜讯,肚子大的出奇,和实际诊断的月份有些对不上。

他曾怀疑过,那孩子会不会是他的,还乔装去见她,质问孩子的月份。

她满口咬定孩子是金焱的。

之后,他让御医暗中查,那时,他以为自己查到的是真相,结果,不是,全是她交代下来的谎言。

二十一年前,天龙寺祈福一事,发生过太多太多的事。

那一天,岑翡生下了一子,她怕儿子是私生子的事外泄,令他在外头寻了一些差不多在这个月份里生产的孕妇,在天龙寺地下室待产,到时好偷龙转凤。

那一天,萧夫人生了一个死胎。

那一天,迟迟不产的袁烟染也终于瓜熟蒂落。

她生产的时候,金焱正好在祈福,他在佛殿附近守着,看得到里面的人来来往往,听着她的惨叫声在哗哗哗的大雨中响彻着,产婆在那里叫“难产”,大人和小孩,只能保其一。

底下的想报皇上知道,祈福殿上,任何人进出,她的性命堪忧。

他发挥了国师的力量,以殿中有妖邪为由,令所有人离开佛殿,只留一个产婆在房里,理直气壮的闯进去除妖,亲自将一双兄妹接到了这充满丑陋和肮脏的人世上。

那一天,他被邪念控制,在金帝来之前,带走了甫出世一声不吭的老大,想让这个负他的女人偿偿失子之痛——那一天,他下狠心,弄死了那孩子。

三年后,岑翡和萧恒的事,东窗事发,萧恒被逼而反,大军入京,是胡为令人开的城门,也是胡为带人闯进未央宫,打算亲手把袁烟染拿下,想要向她证明,他不会比金焱差。

他要她后悔:她跟错了人。

结果,她带着天庆,早已暗中逃了出去。

他心有不甘,怂恿萧恒灭金氏满门,发下通辑令,千里追杀,活擒回京。

不想萧恒怕这个身负天命的公主将来会覆他王朝,传令就地处决。

胡为为留她性命,暗自追踪,想先大军找到她,但终究还是错过了。

李卫将军战死之后,她们母女就此失了踪迹。

隔了一年半,当容姑姑带着袁烟染的信涵来见他,告知金惠其实是他女儿时,他几近疯癫。

这辈子,因为种种误会,因为没有及时沟通,他们生生错过,酿成大错。

****

云沁也是在登基那天才知道原来她还有一个孪生哥哥,可惜早早就没了,胡为心头得有多悔不当初,她无法想象,听了这个故事以后,她开始反思:龙隽之对她的态度,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转变,这底下,会不会也另有隐情?

待续!

第九十二章,小别扭,药膳风波

暑热湿重的午后,太阳像生着谁的气一样,狠命地烤着这大地,连风里都蒸着热气。睍莼璩晓恼人的蝉,粘在树上叫得声嘶力竭。

洛楷才从防弹车上下来,那车上空调强劲,一下车被这热气一扑,如玉的面容上更添了几分桃花色。榄园的院门口,佣人提着水,正在洗那对齐腰高的汉白玉抱鼓石门当。洛楷一只脚跨进门里,停下脚步,微微抬头,漂亮的黛色长眉轻轻地皱了一下。

在前面让路的管事立刻会意,连声说:“鸢少爷,我马上叫人去粘了这蝉,马上去。”

他的目光投向院子深处,淡淡点头,“嗯,不然吵着了你家湘小姐,她睡不好,又乱发脾气。”

“是,是。”管事的一边答应着,一边掏出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他绕过前头养着锦鲤的小塘往里走,远远就听见敖湘屋子里传来什么玻璃碟盏落地的碎裂声,马上就看到新调过来负责敖湘起居的女佣燕子手里捧着瓷碎片之类的,从房间里奔出来,急促地步子吓得花圃里养的孔雀扑腾着跑开。他立刻跨开长腿几步上前攴。

“怎么回事!”

“湘小姐说要喝冰镇的酸梅汤,我……”燕子想说,她是怕湘小姐这个时候喝凉的伤身子,但想想这话当着鸢少爷的面这么明着说出来,也太伤他面子,于是含糊其辞说:“我想还是喝热的好,所以给盛的温热的,结果……她把杯子都砸了。”

他又习惯性地皱了皱眉,摆了摆手:“你去吧。”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才推开那扇雕花门走进去。

这榄园,有好些年份了。以前是晚清某官员府邸,后来又被军阀占了去,十几年前被敖家人买来做私宅,大肆修缮改装了一番,现在外头看着虽有点儿老式的陈腐,但里面却是顶顶奢豪的现代装潢,一新一旧这么搭配着,却有种奇异的旖旎。可是,敖湘这丫头的冷气也开得太狠了些,外面是碳炙火烤一般的三伏天,这屋里却雪洞一般,凉飕飕的,叫他的眉头再也没能舒展开去。他在前厅的桌子上找到空调遥控器,调高了室温。在那桌子上,还放着那个被她摔坏的瓷盅的盖子,她的IPAD也在桌面上丢着,界面并没有关掉,屏幕上还有刚才溅上去的酸梅汤渍。于是,他从桌面抽了张纸巾,轻轻把那水渍擦了去。

“别碰我的东西。”比这凉的变态的室温还冷的,是敖湘略显沙哑的嗓音。这么冷不丁地从那屏风里面传来,洛楷便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将脏了的纸巾准确地投去一旁的烟灰缸,然后走了进去。

敖湘枕在超大沙发扶手上睡着,身上也不搭个什么盖的,就一间素缟一样的宽大睡袍挂在身上。也不知道是睡袍太大,还是人实在太瘦,看上去孱弱得可怜。他又叹一口气,走到里面床上捞了条薄被,走到沙发前轻轻盖在她身上妁。

“又在我哥那里摇完尾巴了?”她抬起大而清丽的眼,明明是十八。九岁青春娇嫩的脸,偏偏带着与之不符的颓废和苍白。

洛楷并不答她的话,只是语重心长地劝,“身体是你自己的,拿来呕气,可不值得。一会儿你哥哥回来看到了,又要生气。”

又是这样云淡风轻的语气,这个男人一直就这么淡淡地,让她想的所有抗争和报复都好像是打在了棉花团上,每次她搜肠刮肚找出来的最恶毒的语句来骂他,丢过去却毫无杀伤力。家族联姻这玩意儿的重要性她不是不懂,可她就是想不通,这个鸢,除了长得好点儿,其他还有什么本事和条件,能让哥哥这样坚持地要将她嫁给他。最可恨的是,他压根不曾表现出为她神昏着迷的样子,只是这么淡笑着,把这份姻缘给笑纳了。

“贱!”敖家虽然刀头舔血,但敖湘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却是被千娇万宠精雕细琢而长大的,别说脏话,一两句粗野的都说得好,而今对自己的未婚夫用上这样的字眼,也不知心里恨到了什么地步。洛楷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他抬眼看敖湘倔强而绝美的小脸,这不过是个孩子啊,为喜欢的人跟亲人抗争,离家出走,甚至……为了别的男孩私奔,怀孕,那又怎么样?不过是在有资格放肆的年纪里,好好放肆一把而已。他拿什么去计较?他甚至,是羡慕她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的——披着两张画皮,时而潜伏在黑暗里,时而行走在阳光下。日子久了,自己都记不清了,画皮之下,是什么样的少年颜色?

敖湘被他这样定定的直视看得心底发毛起来。父兄们虽然都不让她参合那些事,但也听说了,敖家已经打算把南边水路那边的盘子,全部交给鸢去掌管,据说是因为他在白道的台子够硬,损货率能再减小一半。这个鸢,无父无母,赤手空拳行走打拼,这样的年纪就走到这样的江湖位置,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而刚才骂他贱,这种事情,也只有她敖湘敢做,换做别的人,大概立马就在本城的地界上消失了吧?

洛楷回过神来,见她表情紧张,伸手亲昵地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想什么呢?馋猫。”

“叫谁馋猫!”本该是撒娇的语气,但被她这样咬牙切齿地说出来,一点儿风情也是没有的了。但他似乎早习惯了,还是笑着说:“怎么不是馋猫,这么大人了,为了喝个酸梅汤还发脾气。你乖一点,这些日子不要吃凉的,空调不要开这么大,不要出去见风……”

“鸢,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她突然就有点绝望了。她私奔,怀孕,被哥哥抓住了强行流掉孩子,这些事他都能忍,他是藏了一颗多不安分的心,才能咽下这种羞辱,坚持娶她?娶她这个代价,他打算用什么来换?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这个疑问就被她不计后果地问出来了:“你到底……到敖家图谋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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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之后,沉淀了好一阵子,终于提笔写鸢的番外了。这个风格和前文可能相差较远,但是,樨觉得鸢的故事,就应该是这个调调的。里面很多见不得光的元素啊……耽美、黑道、禁忌,这篇番外真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换换口味,希望大家喜欢

文中开头有提到“汉白玉门当”这东西,门当本是封建社会官宦家庭或大户人家,安在大门口的木桩或石桩,门第越高,门当越大,越精美,自古所说的“门当户对”就是从这里来的。现在,一些喜欢古风的有钱人,也会在私宅门口安放门当,而且多半还是搜的老货,古董哦

第九十三章,一处柔情万丈,一处水深火热

秦逍觉得,这事,一定得点破,他们之间需要良好的沟通,而不是逃避,任由这个缝隙越裂越大。睍莼璩晓

一切隐患,必须适时的扼杀在摇篮里。

他认真的端详着她,白里透红的脸颊,泛着一层薄薄的明媚的光华,长长的睫毛,轻轻的抖动着,她的表情,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有点不知所措——

这令他不觉温温笑了一个,虽然,她已经生养过,虽然,她已经是一个母亲,但她在床第之间,还是有着少女般的羞涩和笨拙。

是男人,或者都会介意,自己的妻将人生的第一次经验给了别人,他曾经也介怀过,难受过,但他现在最看重的是他们的未来——真正拥有她的人是他,天天能抱她,亲她,能睡在她身边的人,也是他攴。

他爱死了她的羞涩和笨拙。

“对不起!”

云沁咬了咬唇,有些话,说出来难为情,但还是得说的妩:

“我……我还没准备好!昨天……有点突然……我一时没办法接受。所以,今天有点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你了。”

“傻丫头!”

他笑了,捏捏她的鼻子:“你躲着我,难道我就好受了吗?有问题,我们得一起解决才对,你说是不是?”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个:“嗯,以后不会了!”

“这就好。刚刚叫我好找,害我也胡思乱想了。生怕女皇陛下遗弃我了……”

一个吻,在她额头轻轻落下,两个人相视一笑。

“走吧,回宫,这里冷,把你冻坏了,我会心疼的!”

“嗯!”

她点头,却又拉住他,迟疑了一下,才轻轻唤起来:“秦逍……”

“嗯?怎么了?”

他转头看。

“我……”

她沉吟了一下,才道:“我知道我不该拒绝你,这样对你不公平……我们是夫妻,又同床共枕,你想要我,很正常,问题出在我身上,能不能麻烦你再给我一段时间……我会调整过来。等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或许可以试着造娃娃。你的确是该做父亲了。这个问题,我会认真对待……我保证……”

她许下了一个期限,神情很认真。

秦逍认真的听着,深沉的眼睛,因为最后两句话,亮了起来,他的唇角,嘴着勾出一条弧线,那是他喜悦的表情:

“真的吗?真的吗?真愿意给我生孩子?”

“我不给你生,难道让别人给你生吗?”

云沁眨眨美眸,瞪了他一眼,微微笑的勾住了他的脖子。

这一刻,她满怀诚意,的确很用心的想要经营好他们的婚姻。

“这是什么话?除了你,其他女人,你觉得我看得上眼吗?该罚!”

他低头,在她唇上轻轻咬了一下,这就是罚。

她捂嘴瞪,哼哼道:

“那可不一定,秦五爷这些年名扬在外,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

“在我看来,论美貌,没有人美得过你的!至于其他方面,我没法比较。不过,就算没得比较,我也知道,你是最好的……”

他突然很坏坏的挤眉弄眼了一下眼,凑到她耳边,低低道:“小时候,你这小身子扁平扁平的,现在,美极了……我喜欢的紧!”

“秦逍……”

云沁大臊,没想到会如此调侃她。

他闷笑,抱紧她,往她脸上亲了好几下,才道:

“我说的是实情。真心喜欢。昨儿个,害我失控了……嘎然而止的感觉,可真难受呢……后来,我一直就睡不着……想的厉害……唉,你说这可怎么办才好?只能看,不能吃,这日子得怎么熬?沁儿,你是不是该补偿我一些什么?来来来,亲我一下,安慰安慰我这颗小小受伤的心肝。”

她脸上飞红:

“不亲!不亲……色眯眯的!秦五爷,你真叫我刮目相看了……”

平常看他温温雅雅的,原来也有这样一面的时候。

“陛下,您得明白一件,小的是您的男人,只能对你色眯眯……你不亲是不是,那我亲!”

他笑着双手捧着她的脸,低头衔住了她的唇,狂野深吻起来,不给她任何躲开的机会。

起初,她有抗拒,这人,吻的太凶,都吻疼她,渐渐的,他温柔下来,细细的缀着,含着,她跟着也温驯下来,在他怀里软成一池春水,双颊红胜朝霞。

阁楼上,他们相拥热吻,楼外,白雪静静飘落,无风,他们成为了垲垲白雪中一抹亮丽的风景。

吻罢,他满意的一笑,将她紧紧搂在怀。

而云沁,满面红潮,闭着眼,偎在他温暖的怀里,感受得他的怜惜和爱护,心里在叹息:她的人生已经这样,那就继续下去吧!努力淡忘过去,好好和他过日子,试着给他一切,因为他们是夫妻……

***

同一时间,洛京城某处冰冷的地牢中,龙隽之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裳铁栅栏正在忍受毒瘾发作的痛苦。

这世上,有一种药,名毒罂散,其效果,类似鸦片、大麻、冰毒,吃了会令人精神亢奋,飘飘欲仙,不吃,会委靡不振,一旦上瘾,很难戒掉。

龙隽之比任何人都知道吸毒者会出现怎样一种状况——

若是停用毒品,毒瘾发作时,首先会出现焦虑、恐慌、畏惧和想吸的渴望,第二天开始后各种症状就会达到高~潮,犹如万蚁啮骨、万针刺心、万嘴吮血、万虫断筋、万刃裂肤,难以忍受,痛不欲生,从而导致出现极度想吸毒品渴望;第三天,各种症状就会达到巅峰导致精神与行为失控,个别的还会自残自杀。

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况。

在现代文明,他是私生子,从小生活在美国洛杉矶,被当地一对普通夫妻收藏,在学校时,因为与身俱来的矫健身姿而被美特工系统的一个高层看中,后来,他秘密成为了特工组织的一员。十八岁,龙家认回了他,他受组织派遣,回国认祖归宗,实际上是为了将这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贩毒集团给连根拔掉。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毒品问题,一直就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他对于这种东西一直深痛悟绝,原因是,他养父养母的独生儿子,就是被毒品害死的。他亲眼见证了那样一个死亡,以及养父母哀恸失子的神情。

可悲的是,如今,他也成了毒品的受害者。简子怕他逃出去,将他捉来之后,每天定时定量的让人喂他吃毒罂散,如今,他的身体,已经对这种毒罂上了瘾。吃的时候,精神还好,不吃,整个人昏昏沉沉,毒瘾一犯,那种滋味,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生不如死。

简子并没有杀他,而是想尽办法的来折磨他,不仅喂他吃毒,而且还穿了他的琵琶骨,废了他一身的好武功。

现在,他只能待在地牢里慢慢的等死,受他百般叼难。每日里吃的呢,尽是馊菜霉饭,这么冷的天,外头都在下雪了,就只给了他一件破被褥。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还吊着一根长长的沉沉的链子,链子的一头穿在他的身体里——

这便是他现在的生活:像一条狗一样被人圈养着,吃喝拉撒全在这座四四方方的铁笼里。

这样的苦,龙隽之从来吃过,不仅要承受肉体上的折磨,还得来自精神的煎熬。

两个月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璃和,他的琉璃,他的沁儿。

他是那么的渴望逃脱出去,去把她抢回来。

那是他的妻子,他只要一想到她会和秦逍行夫妻之欢,他的心,就痛的厉害。

他必须出去的,若出去的晚,说不定真的就会彻底失去她。

这段日子,支撑着他活着的是那些烙印着曾经和她一起生活过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在他历转几世的人生历程中,在九重天上度过的年华,最最逍遥快乐。

在璃山初识,他还是一块魔胎石。

那时,他被埋在母亲的冰棺内,终年吸收着日月之精华,因为悟性好,天赋强,无师自通,在修炼千年后,终修成了一抹具有微弱灵力的灵魂,可惜没有一具肉身可以承载他与身俱来的煞气。

有时,他会飘出冰棺,会看到她,在林子里和妖精们嬉闹。

她生的美极,唱起歌来,声音是那么的好听,笑起来,是那么的动人。

不由自主的,他深深的被吸引。

他想认识她,于是第一次运用微弱的灵力,令冰棺重见天日,也终于将她招引了过来,然后,死皮赖脸的缠上她,然后,冒着被她的神力猎杀的危险,幻成小小少年的模样,闯进她的梦里,招她欢心。

他感觉得出,她也是喜欢他的,虽然,那时,他还不懂那是怎么一种情感,反正,她用她的神力,将他雕琢了出来,也是她身上神奇的力量,令魔胎石活了过来,令他渐渐的可以幻化人形。

她是他来到这世上第一个遇上的神女,美好,善良,带着小小的迷糊,令他着迷,同时也磨掉了他身上的魔性,塑造了他阳光一般暖洋洋的性子。

他记得的,那个时候,他特别的爱笑,也特别特别的喜欢逗她笑,嗯,不对,有时,还特别还惹她生气,她生气的时候就爱摆师父架子,指着他的鼻子直叫:

“我是你师父,现在,为师命你把刚刚那套拳法练上十遍。要是敢偷懒,再罚十遍……”

他会笑眯眯的和她讨价还价,然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些她喜欢的人间小吃,她见了,很容易眉开眼笑,忘了要罚的事。

无论是笑,还是生气,她永远是那么的好看,他喜欢的不得了。

那时,他最最高兴的事,就是她终于收起师父的架子,做了他的女人。

第一次偷偿禁果,还是她扑倒了他,而他满心欢喜的将欢情一遍复一遍的演练,不愿再放过她——曾经几天几夜闭关缠绵,很疯狂在那一片他们之前从来没有碰触过的领域里,孜孜不倦的摸索。

那时,他们彼此深爱,爱到一刻也不想让对方离开自己的线索。

那时,他们是那么的年轻,心思是那么的简单,总以为他们可以就此地老天荒。

那是一场短暂的幸福时光。

后来,他为了保护她,瞒着她,偷偷去天廷和天帝谈判,走的那么匆忙,在她还在甜甜酣睡的时候,离开了她,再没有回去。

他们就此失去了彼此,几千年来,他们一直在错过。

在白虎林,他们相守不相识。

三百年前,他们相遇不相识。

在中国时,他们相恋又相疑。

如今,在九洲,他们相爱又相离——她满怀委屈另嫁,他满心痛楚被囚。

他不甘心呐!

他要出去,他一定要出去……

璃和,等我!

在毒瘾发作前,他痛苦的忍着。

每一次毒瘾,他们都会给他一小包毒罂散,他不会一次性用光,只吸少量,留下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他要积蓄下来,找机会逃出去,吸这个东西,他至少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精神是亢奋的,他必须靠自己有力量的时候,弄到开链子的钥匙,出去。

他在等机会。

***

容姑姑收到了一封信,信里藏一块玉佩,另附一封信。

她看了那封信后,脸色顿时惨白,发颤:

云沁竟然不是当年的天庆公主?

这是怎么一回事?

待续!

第九十四章,真假难辨,家主邀见

还有,那个送信的人,是谁?

如何知道这等隐秘的事的?

重点在于,为何这个人早不送,晚不送,偏偏在公主登基之后,送来了这样一个告密信?

那个人到底想要达到怎样一个目的?

这是一件值得深究的事攴。睍莼璩晓

容姑姑抓着那信那玉,精神有些恍惚,忍不住一阵阵心惊肉跳:这玉,是错不了的,的的确确就是当年烟染主子亲手戴在公主身上的玉,信中所说公主臂部胎记之事,确有其事,而所提到的某些往事,也一一刎合。

这绝对不是一件偶然事件。

难道是秦逍他们在暗中把人换了吗妣?

这是容姑姑第一时间的本能反应。

当年,她并没有跟在小主子身侧,多年之后再见公主,但觉公主之貌,与主子有几分神似,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有点相像,加上对秦逍的信任,秦逍也的确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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