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银色诱惑-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陆幸生
【由文】
前言、主要人物
前言、主要人物
以笔为旗,向腐败和邪恶宣战——谨把此书献给苦斗在“扫黄”、“打非”斗争第一线的同志们
本故事为虚构,如有与生活中人和事相吻合之处,纯属巧合,切勿对号入座,以免贻笑大方。——作者手记
银色诱惑
银《说文》:“银,白金也。从金,艮声”。
yin《广韵》语巾切,平真疑。谆部。
①化学元素,色白而有光泽,质软,富延展性,是热和电的良导体。化学性质稳定,在空气中不易氧化,用于电镀、制造合金器皿等,亦用以制造货币。为五金之一,古称白金,即白银。
②钱,货币。宋方勺《青溪寇轨》:“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
甲兵、花石糜费之外,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清会典事例。户部。库藏》:“银库为天下财赋总汇。”李大钊《马克思的经济学》:“资本家取利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增加劳动的时间,一是减少劳动的工银。”
③银印。《正字通。金部》:“银黄,谓先银印而后金也。银艾,
谓银印艾绶也。”《汉书。酷吏传。杨仆》:“怀银黄,垂三组,夸乡里。”
颜师古注:“银,银印也。”唐柳宗元《哭张后余辞》:“yin谀肆欲,银艾沦弃。”
——摘自《汉语大字典》
内容简介:某省“扫黄”办副主任郑东在出访欧洲期间,无意中发现走私光盘生产线的蛛丝马迹。之后,发生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与之相关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案件。回顾以往查处过的一些案件,其中渗透着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反映了社会转型期“扫黄”、“打非”与反腐败、反渗透、反走私、反黑社会斗争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现实及金钱、权力、美色、物欲对人性的异化。作品结构严谨、情节曲折、议论精辟、语言生动、人物形象鲜明。它是迄今我国第一部以“扫黄”、“打非”为题材的长篇小说,是作者对自己多年从事“扫黄”、“打非”实际工作的高度凝炼的艺术概括,也是对纪念“扫黄”、“打非”斗争开展十周年的献礼。
主要人物表(以人物出场先后为序)
郑东——A省“扫黄”办公室副主任。
李冬平——不法书商,作案潜逃后改名为李一帆、李奕平。
邬历——A省扬子江出版社社长,后任扬子图书贸易进出口公司总经理、H省宇宙出版中心古都市编辑部主任。
仲月清——A省出版厅副厅长,“扫黄”办公室主任,后任出版厅厅长。
谭冠——A省出版厅厅长,后退休。
南风——全国“扫黄”办公室主任。
惠光——全国“扫黄”办公室副主任。
江林——全国“扫黄”办工作人员,后任南风秘书。
荣主任——A省出版厅外事办公室主任,国际版权贸易专家。
魏铭利——A省出版厅信息研究室主任。
谭伯平——谭冠的长子,扬子江出版社经理。
任铭书——H省宇宙出版中心总编辑,大学教授,性学专家。
艾莉莉——原名艾君红,溪城日报发行部工作人员,后追随李冬平堕入黑道。
剑平——A省青少年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宁魁胜——C省青少年科技出版社常务副社长。
陆处长——A省出版厅财务处处长,外号“鬼子陆”。
崔牛牛——A省出版厅副厅长兼省新华书店总经理。
艾婷婷——原名艾彬红,艾莉莉的孪生妹妹,原中国国际旅行社溪城分社翻译,后留学德国,成为德国作家AMB公司董事长赫伯的“性伴侣”、赫伯夫人。
艾军伟——原溪城驻军副师长,以正师级离休,解放军大校,
艾莉莉、艾婷婷的父亲。
宋玉卿——扬子江出版社发行部主任,随邬历去扬子图书贸易进出口公司任业务部经理,后携巨款潜逃x国,化名朱毓文,成为德国AMB公司亚洲办事处雇员。
白金贵——古都市宝刹乡工商印刷厂厂长,后为宝达激光音影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赫伯——德国作家,原希特勒少年冲锋队队员、党卫军少年乐团指挥,AMB公司董事长。
张丽姗——台湾爱心出版社总经理。
谭儒文——国民党陆军中将,第55师师长,血战茅峰山的抗日英雄。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先后出任台北警备副司令、“国防部”资政等职。谭冠的父亲。
陈笑——德国留学生,以技术移民加入x国籍,成为MB公司驻亚洲办事处雇员。
海伦——赫伯之子,德国AMB公司总裁。
黄瘸子——名黄军、黄力军,音像贩子。
彪形大汉——外号“大个子”,音像贩子。
高洪——A省出版厅离休干部,新四军战士,曾任出版厅厅长。
海牛——诗人,大陆偷渡去港人员,后创办香港海牛出版有限公刮。
杜天马——原名梁来春,中国大陆去港诗人,注册香港欧亚出版社。
小骗子——诗人,书号贩子,后被判刑。
老家伙——B省江汉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江灵王——江汉市市委书记。
梅韵贞——谭儒文遗弃在大陆的妻子,谭冠的母亲。
梅凤高——汉奸商人,溪城丝绸业巨子,梅韵贞的父亲。
刘科长——古都市石圩海关监管科科长。
王先生——李冬平的马崽兼保镖。
彼德——荷兰人,AMB公司设备安装工程师。
侯逐权——A省青少年教育出版社社长。
龙仕章——A省青少年教育出版社办公室主任。
郭斌——A省扬子江出版社副总编辑。
苏晓华——A省古都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
苏荣华——苏晓华的姐姐,军医,郑东的初恋女友。
李春平——李冬平的大哥,书商。
李夏平——李冬平的二哥,书商。
谭仲平——谭冠的次子,A省古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发行部工作人员。
田茅琳——A省新华书店宣传教育科科长。
丛妩——A省新华书店策划科科长。
江海民——A省新华书店课本部主任。
如素洁的玫瑰,将芬芳献给纯净的天空,去追随不能雕琢的永恒;像透明的玛瑙,将深山的浑璞袒露人间,用火红熔开黑暗的尘封,浑身贯注勇士的热血;仿佛高尔基笔下的丹柯,将红心高擎在手中,如蜡烛洞照人生的旅途,让心脏摆脱利欲的熏烘,把理想寄托给浩浩长风——这深情而瑰丽的诗句,是一名“扫黄”、“打非”战士向党和人民捧出的拳拳赤子心。在没有硝烟的文化战场上,人们仿佛看见
战士,举起投枪
战士,举起投枪
战士,举起投枪……(代序)
李晓晔1990年,江苏省“扫黄”办成立;
1991年,镇江市查处“9。18”非法出版案;
1993年,无锡市查处吕平非法出版案;
1995年,吴江宝碟公司制作、贩卖盗版、yin秽光盘案被查处;
1996年,南京市查处李红兵非法出版案;
1996~1997年,盐城大丰市查处唐葆春非法出版案;
1998年,淮阴市查处王士华非法出版案。
……
自江苏省“扫黄”办成立以来,江苏几乎每年都要查处一两起具有全国影响的典型案例。为什么呢?全国“扫黄”办的同志说:这首先是因为江苏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同志的悉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同时也与省“扫黄”办副主任陆幸生的工作和努力分不开。他们热情地说,你们真该去采访他。他会画画,当兵时他的画曾参加过军区、全军美术作品展览;会作诗;还会写小说,他的一本反映“扫黄”、“打非”斗争的长篇小说最近将要出版。不过,最重要的是,他是个爱动脑筋的人,善于思考,善于发现,善于总结,理论上有一套,管理上有创新,许多见解和做法对全国的“扫黄”、“打非”工作都有指导意义。至于冲锋在前,不避生死就更不用说了。1997年他被评为全国“扫黄”、
“打非”先进个人,1996年、1997年两年被评为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江苏省“扫黄”办也多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在江苏采访的日子里,我访问了不少基层的同志,听到了许多对陆幸生的评价——
公安部门的同志:表里如一,像一碗清水,眼睛里容不得沙子。
淮阴的同志:人品正,能力强,工作起来有一种“拼命三郎”的精神。
镇江的同志:把工作当成事业,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省“扫黄”办的同志:敢讲真话,敢于斗争。
……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人们常说,从事“扫黄”、“打非”工作要过“三关”:疾病关、生死关、人情关。自1990年调入江苏省“扫黄”办至今近10年来,陆幸生几乎每天都在冲锋陷阵,过关斩将,与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着殊死的搏斗。
1991年,陆幸生和镇江公安局的同志们一道赴安徽追捕“918”案件的主犯曹志欣。当时,大家对办这类案件没经验,非常需要他随行。不料从镇江出发刚2个小时他的胆囊炎就发作了。剧烈的疼痛使得他倒在车上直滚,豆大的汗珠不住地往外冒。大家都劝他回去治疗。他怕影响行动,说什么也不肯。从9月26日出发,到9月28日胜利返回,3天中,他与公安的同志们一道,吃住在简陋的招待所,往返于城乡间崎岖不平的马路上,硬是忍着巨大的痛苦完成了任务。他的胆囊后来被摘除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胆英雄”。
比起疾病,化装深入犯罪分子的窝点侦查就具有更大的危险性。1995年6月,全国“扫黄”办决定查处浙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经销非法音像制品的问题,派出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从明处出发,浩浩荡荡开赴义乌;另一路则先行一步,暗中调查。接到化装侦查的任务后,陆幸生二话没说,立即动身。临仃前他还刻意打扮了一番:换上一件花衬衫,把爱人最粗的金戒指戴E,平时不抽烟这回也赶紧学习,最后以一副书商模样和另一位扮伙计的同志出发了。在义乌,他们很快买到了十几种盗版带。有商贩见他出手阔绰,就问:要不要更好看的?于是又买到了20多种yin秽片。这时,有一个40多岁的女商贩走过来说:“这还有更好看的,不在这儿,在仓库里,离这里有二三里路,想要的话可以跟我走一趟。”于是陆幸生二人便跟着女商贩上路了。走到半路,女商贩突然用怀疑的语气说:“我看你们像雷子(指公安)。”陆幸生哈哈一笑说:“标准的生意人!”女商贩冷笑一声:“你们要是雷子的话,就栽了!”见没问出什么,女商贩终于把他们带到了窝点——迎江路××号,一幢居民住宅区,并从一间黑乎乎的小屋的房梁上拿下了几十盘yin秽带子让他们挑。在顺利拿到证据后,他们直奔杭州与中央检查组的同志会合,然后又直扑义乌。在陆幸生的带领下,
当地公安人员一举擒获了那个贩**秽录像制品的女商贩,并顺藤摸瓜破获了温州一个很大的团伙。
比起化装侦查,不法书商找上门来威胁、报复,则将生与死的考验直截了当地摆在了面前。去年的一天,陆幸生的爱人正在单位上班,忽然来了几个操东北口音的不速之客将她叫了出去。这人面含杀机,眼露凶光,冷冷地说:“你是陆幸生的爱人吧。我们是做书的,请他放我们一马,否则不要怪我们对不起他!”晚上,又打电话来威胁,半夜还让人用砖头把他家的书房玻璃给砸了。陆幸生在电话里义正辞严地说:“我活了40多岁,活得很充实。死就死,没什么可怕的!我是一个“朝闻道,夕死可也”的人,我倒是要请你考虑你们这样做的后果。”在陆幸生家,我问他妻子对此的感受。她说:“我和女儿当然为他的安全担心,但我和孩子都为他骄傲。我常对孩子说,你要有你爸的一半努力,学习成绩就一定会更好的。”
省“扫黄”办的同志告诉我,像这样的事多着呢。有一次,检查扬州彩印厂盗印挂历的事,不明真相的工人把检查车团团围住,后来打“110”才解了围。去年突击检查珠江路电子一条街时,一个老太太突然扑上来,把他的手臂都抓破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对于每一位从事“扫黄”、“打非”工作的同志来说,吃苦受累,履险赴危是家常便饭。而对陆幸生来说,善于思考,善于总结,从每一件案子中发现问题,并上升到理论层次予以解释,从中摸索非法出版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找出相应的对策,则是他与众不同的特点。
1991年江苏省镇江市查获的“9。18”案件,是1989年“扫黄”、“打非”斗争开展之后全国查获的第一例非法出版大案。在这一案件中,主犯曹志欣等人从1989年底至1991年7月不长的时间里,先后在安徽、山东、辽宁、江苏等省市的18家印刷厂非法印刷书刊25种,计135.9万册(套),总码洋491.1万元,其中130.5万册(套)已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多个城市的210家书店、书摊,经营额达487万元。
“9。18”案件暴露出来的非法出版活动的严重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也引起了参与此案侦破和审理的陆幸生的深深的思考。事后,他不仅写了长篇报告文学《“9。18”特大非法出版案侦破记》,同时还撰写了《试论非法出版活动的产生、发展及其防治对策》、
《论二渠道》等一系列颇具深度和创见的论文。陆幸生认为:“9.18”案件表明,地下非法出版活动已经由开始的单个、小股人员作案而逐步演变成了团伙性集团犯罪,并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地下编、印、发网络。而且不少出版、发行单位和国有印刷企业的人员也参与其中活动。不法书贩坐镇大宾馆,借助现代通信工具,在数天内俺可与全国数百个集体、个体销售网取得联系,十天半月即可通过铁路、公路将货发完并投放市场。这不仅对现行的出版发行体制诸成了严重冲击,而且对现行出版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挑战。
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领导的支持下,陆幸生和“扫黄”办的同志们经过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对策,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出版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些做法在全国具有指导意义。例如针对非法出版跨省作案的特点,他们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包括苏鲁豫皖冀京津在内的“五省二市联防”的设想,经全国“扫黄”办批准后实施。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国广泛推广。针对“扫黄”、“打非”牵涉部门多的实际,他们建立了文武结合、联合办案的大要案协调制度,避免了各部门互相扯皮、推诿,为江苏后来连破大要案奠定了基础。针对非法出版犯罪日益高科技化的特点,他们还在1994年与江苏省印刷研究所联合开发了“江苏省书报刊电脑管理系统”。目前全省各市新闻出版部门都已陆续配备了这一系统,从而使江苏的“扫黄”、“打非”工作较早地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同时,通过案件的查处和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他们还为江苏各地市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懂法律、善管理的队伍。不过,最为可喜的是,在实践中,他们逐渐摸索并建立起了一整套“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苏南出版物市场管理模式”,使苏南地区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同时,整个出版物市场长期相对地保持平稳、有序、繁荣、发展的态势。
在审理“9.18”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引起了陆幸生的极大兴趣。许多问题在当时的法律中尚没有明确规定。他意识到,在“扫黄”、“打非”斗争中,法律将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任务。
陆幸生过去在夜大学的是中文,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他又花3年时间业余攻读了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律学研究生班。在工作中,他运用所学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创造性地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出台。1995年,接受上级交给的任务后,陆幸生起草了《条例》的初稿。之后又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数次修改,该《条例》于1996年4月12日经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条例》总结了江苏省“扫黄”、“打非”斗争的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有许多创新之处。例如对违禁、非法书报刊的鉴定,《条例》明确规定“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成专门组织,确定专人进行”,并规定对省外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书报刊,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提出初步审查鉴定意见”,这就使省级管理部门对查处的非法出版物和省外正式出版物的鉴定速度大大加快,有利于案件的迅速查处。《条例》的出台使江苏省各地市书报刊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目前江苏省各地市对经营管理中实行的开业审批、资格审查和书刊准运、准提、售前送审及违章查处等各个环节都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程序。去年,为完善执法程序,根据新闻出版署的要求,他们又制定了一套20种《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并全面实施,使全省书报刊市场管理的法制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又起草了《江苏省扫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奖励举报“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
陆幸生不但在书报刊管理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为“扫黄”办的工作人员,他还经常作为鉴定人出庭,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由于理论和实践经验非常丰富,他的辩论常常一针见血,一语破的。“扫黄”办的同志在谈到审理唐葆春案件中陆幸生出庭作证的精彩场面时,仍觉言犹在耳,余味无穷。
1996年,江苏省查获了以唐葆春为首的非法出版案件。唐葆春等人自1992年至1996g,共非法编写、出版、印刷、发行、销售6类95种图书计488万余册,非法经营额1000多万元。其中仅以某省“新闻出版中心图书出版社”的名义,非法编写、出版,印制、
征订发行的《小学语文家庭作业》、《小学数学家庭作业》等就有4套34种。由于这一案件涉及一家正式出版单位,图书内容又不属违禁之列,因此,在法庭上,具有大专文化水平的唐葆春气焰极为嚣张,滔滔不绝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所聘请的律师也不时提出一些咄咄逼人的问题,一时嘘声四起,法庭气氛变得紧张起来。这时,陆幸生作为鉴定人站了起来。他指出:首先,唐葆春及其所经营的服务部并不具备协作出版的主体资格,其行为系以协作出版名义所从事的“买卖书号”行为,系非法出版活动的一种形式。其次,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一切出版单位、非出版单位和个人擅自出版中小学教辅读物,因而唐葆春所编4种学生辅导用书显系非法出版物;第三,唐葆春等人注册登记的新风文化用品服务部只领取了图书零售许可证,不具备图书总发行权,因而其经营行为系非法经营……有理有据、义正辞严的证词驳得唐葆春哑口无言,不得不低下了头。顿时,法庭内掌声雷动。后来,唐葆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清气澄余滓杳然天界高
陆幸生非常欣赏历史上的所谓“狂狷之士”。他解释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进取意味着无论干什么事,要么不干,要干就是第一流的;有所不为则意味着视功名利禄如粪土。无私方登无畏,自调人“扫黄”办以来,他始终保持着一种旺盛的斗志,犹如鲁迅先生笔下的“手执投枪的战士”,向着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发起了一次又一次英勇的冲锋。
陆幸生酷爱读书,他的书房里几个大书柜顶天立地排满了两面墙壁。在近十年来不问断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他比一般人对“扫黄”、“打非”斗争的复杂性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在一个新旧体制交替的社会转型时期,书报刊市场的管理工作必然是处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种矛盾的交叉点上,“扫黄”、“打非”工作面对着一个空前复杂的局面:一方面要继续维护某些行将扬弃,但为了保护新旧体制平稳接轨,而又暂时需要保留的制度,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混乱;另一方面又要探索新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符合书报刊市场运作规律的市场管理和运作机制,在有序的交替中完成体制的新陈代谢和质的飞跃。由于体制转换,利益重组,再加上由此衍生的社会价值失衡,道德lun理变异,丑恶现象滋生,腐败行为蔓延等等由市场负面效应产生的消极现象的出现,使这些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因素交织在一起,从而形成诸多的矛盾综合体。在这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矛盾中,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做到两全其美是非常困难的。
然而,面对重重矛盾,陆幸生说,如果睁一只眼睛去看,使矛盾淡化,那么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责将是一句空话;如果随波逐流顺风扬帆,自然可以如高人雅士赏花饮茶那样悠闲自在;可是如果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在一些人眼里,只会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