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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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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基拿着餐巾纸擦了擦酒杯,给许睿倒满一杯酒,还把两盘子烤羊肉和炒虾放到他面前,“一起吃点。”
吴哲又问:“这事到底怎么解决呢?你那什么报答她?”
“我会给她个满意的结果,当然,前提是我不能吃亏。”许睿端起酒杯,像喝水一样喝啤酒。
许睿连吃带喝的,还没吃几分钟,手机发出信息提示音,他马上放下筷子,掏出手机看,是倪娜发来的,问他到底有事没事,没事就去咖啡厅找她。
“哎,真麻烦,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吃了,我先走,有空再联系。”许睿匆忙离开。
吴哲、关宁、刘铭基三个人继续喝着酒闲聊,他们有的是时间,反正当兵积累下来的钞票多的是,不用为生活烦恼,他们几个就喜欢这样的生活,活的无忧无虑,还能想去那去那。
许睿可没他们几个潇洒,他没机会和一个女的保持长远的稳定关系,他现在还在想以后选择和谁在一起,如果选择一个,如何面对另一个。自己的兄弟里,刘铭基单身,没老婆没女朋友自由自在,关宁有一个固定的女友,生活相对平淡,吴哲有老婆,没事就陪老婆出去走走,要不就去商场一起闲逛,他们各个都活的自在而精彩,自己却疲惫不堪,是该做出个选择的时候,自己的心不能总这么疲惫。
许睿开车来到倪娜开的咖啡厅门前,他看倪娜穿着一身运动衣坐在马路边的台阶上,她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以前她从不坐在地上。他下了车,走到倪娜的面前,“你怎么坐地上,很容易着凉的,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
“你现在见了我说的最多的就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以前那样的呢?以前在你眼里我是个富家千金,需要坐有坐样,现在我不是倪家大小姐,我是个和你一样的自由人,我可以想坐就坐想站就站的,何必拿别人的规矩限制自己的自由呢?坐在地上,更像是个平民百姓吧?”倪娜双手拖着下巴,很舒服的坐在台阶上。
“哎,你是自愿变成这样,还是为了什么?”许睿想问倪娜‘是不是为了我才变成这样’,虽然这样说没什么错,但会显得自己太自负,所以他换了个说法。他知道面前坐的这个女孩很爱他,即使她什么都不说,他自己也能感受的到,她千里迢迢的跑到西北地区偏僻的小城市,不就是为了和自己在一起么。
“当然你为了你,知道你不喜欢贵族,我尽量平民化一点,我正努力的学呢,这身衣服如何?看不出我是富家小姐了吧?”倪娜见到他很开心,总感觉有太多的话说不完,一个月以前好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他还是匆忙的因为意外而离开,这次他回来了,应该有时间多和自己在一起呆一会。
“进去坐吧,你让保镖们休息一会。”许睿总感觉当着几个陌生女人的面,和倪娜聊天有点不自在。
“你们就在外边吧,我和他进去坐会。”倪娜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和他一起走进自己的咖啡馆。
咖啡馆里的生意在这个时段比较冷清,这么晚了谁还喝咖啡,除非他晚上不想睡了。
上晚班的服务员们站在吧台旁边聊天,老板在门外坐着,他们不敢回休息室偷懒,只能扎堆聊天,说些个人的私事儿,比如谁的男朋友给谁买了什么值钱礼物,还是谁租到便宜的房子,或者是去那吃饭吃的好了什么的。
服务员一见年轻的老板走进来,马上散开,该去那的去那,一个二十多岁的女领班快步迎上去,把年轻的老板和老板的男友领进一个单间儿,然后问:“需要点什么呢?”
许睿还是习惯的为倪娜拉开椅子,等她坐好,自己才入座,之后等着倪娜先好东西。
倪娜坐下以后习惯性的先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整理一下衣服,不紧不慢的问他:“你吃晚上饭没?”
“没吃呢。”许睿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有什么说什么,以前他做梦都想和她在一起,现在可以自由的在一起,但还是感觉自己的角色调整不过来,内心深处还是把她当自己的东家,而不是当自己的爱人。
“回家吃我做的,还是吃我雇的厨子做的呢?”倪娜无聊的翻着菜单,她开的咖啡馆只供应品种不多的西餐,这里主要以饮料为主。
“就在这里吃吧,不麻烦你亲自动手做。”
“告诉厨房,做三份牛排,你去盯着他们,让他们把手洗干净,要两个樱桃果汁,两个荔枝果汁,在要一壶温的柠檬茶,两份炸鸡块。”倪娜自从开了这个店之后,才发现在自己店里吃东西比去别处要便宜。
“要这么多吃的下么,都九点多了,少要点吧。”许睿从小到大节俭惯了,虽然她点的东西不多,但他感觉还是有点奢侈。这里不同于她生活的南方,水果贵的要命,喝果汁的确很费钱。
“就按我说的准备吧。”倪娜把领班打发出去,她发现这个领班一直盯着许睿看,她很不喜欢有别的女的盯着自己喜欢的人看。
领班乖乖的记下来,退出去招呼厨房的人准备。
单间儿里只剩下他们俩,倪娜眯着眼睛看着许睿,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他并不喜欢他,可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他为保护自己挡了好几次劫匪的子弹,身上留下几处伤痕,从那以后她逐渐的对许睿有点好感,到底有多好她也说不上来,反正是很普通的喜欢,就在许睿在自己身边当完两年保镖,许睿离开她,她才感觉到一种很奇妙的空虚,总感觉有什么不对,没人在耐心的给自己讲故事,也没人耐心的陪她玩秋千、划船、打网球。在没有他的两年时间里,倪娜变的有些沉默寡言,有点自闭和孤僻,总是一个人安静的看书或者发呆,同学一起出去玩她参加的越来越少。
就这样熬过两年,她才发现自己喜欢许睿,这种喜欢不再是因为他救过自己之后的那种感激,也不是什么感恩,不是普通的喜欢,而是另一种自己没经历过的喜欢,她感觉自己自由和他在一起才幸福,才满足。
上次匆忙遇见,自己可能是心太急,给他的感觉或许不是很好,自己不该很着急的搂着他,也不该让他抱,不过这些全做过了,她才感觉自己心里更舒服。太突然的太亲密的在一起,或许他难以适应,自己今天保证不着急,慢慢的在温馨的气氛中培养感情,虽然自己很爱他,他也爱自己,但需要一个完美的过程。
“刚找到你,你就玩了一个月的失踪,只给我发了几个短信,连个电子邮件都没有,你不知道我很担心你?”倪娜终于鼓足十二分勇气,学着肥皂剧里的女主角去吃力的谈恋爱。
“我知道你很担心,所以才不敢先和你说我做什么去。你还记的我以前给你讲我在美国做赏金猎人的事么,我曾经帮警察干掉一个帮派。”许睿知道小孩子的承受能力不怎么好,倘若自己走以前和她说,我去缅甸,要和一个有私人军队的毒枭将军干一仗,不是毒枭死就是自己亡,这么说非让倪娜连安稳觉都睡不成,那样她更担心。
“你和我说过几次,这次还是那件事的后遗症么?”倪娜很吃惊,但尽量掩饰好自己为他很担心。
“当然是后遗症,那毒枭将军是死者的兄弟,他哥死在德州监狱里的行刑室里,他难肯罢休,追到美国查我,不过我还是先得到消息,所以我赶回缅甸找人把他干掉,他现在没地盘,军人也没少损失,我兄弟的还朋友在我离开缅甸后还和他大干了一次,没打死这个要复仇的毒枭,至少让他不敢打扰我。”许睿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一下。
领班亲自端着果汁进了单间,许睿马上停住不说,他不想让别人太了解他,他只想让倪娜了解自己,这就足够了。倪娜对自己太重要,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他最爱的,除她之外,最了解许睿的就是他的兄弟。
领班认真的把托盘里的果汁和茶放在桌上,还趁倪娜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的看了一眼许睿,然后拿着空托盘退出去。
这个女领班怎么也不明白,倪娜条件这么好的女孩,财貌都不差,家里也不是一般的人家,为什么她就喜欢这么个穷小子?看他那身行头,实在是太一般,还不如自己男朋友穿的像样呢,不就是有辆车么?倪大小姐到底喜欢他那?莫非是这个小子骗倪老板?但看不出来有什么骗的迹象呀,从倪娜里看不出来有别的,只能看出来她喜欢这个小子。
蛰伏 第一章 退入深山
连吃败仗的孟家军带着残兵败将远离雷鸣山谷,孟恩崇带着一身的伤骑在马背上,垂头丧气的领着队伍向泰国方向走,他已经决定把老巢让给常胜军,自己去缅甸军队少的边境上休整队伍。他看看手下几百伤兵,他已经死了争霸的心,再也不想成为坤沙第二,他现在对常胜军彻底服了。
他的错误决定是在情报不足的条件做出的,他不知道常胜军的两位主将先后离开这支队伍,也不知道常胜军此战也伤亡惨重,就剩下十几个兵的常胜军已经解体,因为两位副将的意见不一样。
坐在竹楼内的富安和江琦一边喝着茶,一边研究着下一步的行动,现在就剩下十几个人,该怎么使用,是征兵还是休整,是去人烟稀少的地方发展还是去贸易繁忙的泰国缅甸边境附近发展,两位意见不同。
江琦苦恼的说:“哥哥,我们就这点人马,要开到人少的地方怎么补充兵力?”
“现在我们实力这么弱小,留在人多的地方,随便路过一支队伍就能干掉我们,不去人少的地方,去那?”富安把生存看的十分重要,主要考虑安全问题。
江琦是想把队伍带到金三角的核心部位,在这里好好的做几次生意,就找毒贩子交易的时候下手,把成捆的美圆都抢过来,再存进自己的存折里边,这样下半辈子都有养老金,趁自己还有帮手,趁自己还年轻,再干几次,然后就洗手不干。“我们趁手下还有人,再好好的干上几次,等我们成了光杆司令的时候,钱就足够花,到时候我们去找雷大哥去,我们也过几天太平日子。”
“我不打算收手,我要和那帮王八蛋继续干下去,直到把他们杀光。”富安拿起桌子上最后一瓶子XO喝了一大口,这可是他们最后一瓶子好酒,喝完酒,就该想办法弄东西喝,要不无聊的日子怎么熬过去。
“那就分开走吧,我们各带一波儿人,看看谁选的道路对,谁熬不下去,再汇合在一起,然后请示雷大哥。”
“也好,这么多年来都是他们两位替我们操心,现在也该我们自己为自己操心,分就分吧,每人八个兵,把多余的马匹带上,到有人的地方全买掉,我现在就去集合一班,二班我留给你,家当一人一半。”富安现在终于成为一个独立的指挥官,他可以自由的选择行军路线,选择发展道路,选择自己的地盘。
江琦很早以前就想当主帅,现在才当上,可手下的兵已经不多,曹秉打仗时候带着部队使劲和孟家军硬碰硬,把敌人干趴下,把自己人搞的伤亡惨重,现在招兵也不容易,先带着八个兵走吧,当初他们拉起队伍的时候也就四个人。
富安带兵进了一个小镇,他打算出售一些剩余的废旧武器,用这些钱当发展资金,准备招兵,然后购买粮食。他出来可没空手出来,光步枪都就带了上百支,总共十匹马,马身上驮着成捆的枪。
进了小镇,他命令士兵支起摊位,把从孟家军手里缴获的上百支AK-47步枪堆在一边,做起卖枪的生意。
其实他本人一点都不缺钱,银行里边存着几百万美圆,这都是以前战斗中赚来的,毒贩子们做买卖的时候经常都是大宗先进交易,用的都是美圆。常胜军打赢了,雷雨田就拿出一小部分钱来犒赏士兵,大钱除了买武器和粮食外,基本买完东西还有不少剩余,这些钱就分给其他几个好兄弟,曹秉、富安、江琦每次都能分几万美圆,他们也没怎么花,这些钱就放在银行里,积累了几年,就有了不少个人资产。
不过缅甸山区没有银行,想把钱提出来用,很麻烦,要先去泰国的银行取钱,再带钱回到缅甸壮大队伍。富安为了节省时间,干脆把缴获的枪买掉,得到钱直接买粮食,然后身上带上一切钱,办什么事都方便。
小镇上的来往的人都是当地山民,对枪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有不少猎户还用的是火枪,有的是用的是缅共游击队留下的56式半自动步枪,或者是美制M-1卡宾枪,火力都不怎么强,稍微新点的枪都是几十年前的美制猎枪,这些枪的设计精度很差,威力也随着枪管的磨损而减退,很多人都想买枪,无奈枪太贵,他们买不起。
现在可好,上百支比较新的AK-47放在那,对猎户们很有吸引力,猎户们三五成群的光临卖枪的摊位,还有不少职业土匪也化装成猎户,出来购买枪。
“走过的路过的,瞧一瞧看一看,正宗AK-47又好又便宜,50美圆一支,快来买吧,走过的路过的千万不要错过。”富安为筹集资金,站在摊位前大声叫卖。
一群穿着T恤戴着太阳镜的年轻人护卫一名中年男人来到买枪的地摊儿前边。富安的手下正看着摊位,他正刚买出几支AK枪,收几个猎户的钱,他见这群人来了,马上就意识到有大买卖可以做。
戴太阳镜的中年男人走到摊位前,用汉语普通话问:“你的枪多少钱一支?”
“旧的五十美圆一支。”富安听他们说话就知道是大陆来的人,他打量着这伙人,看他们的穿不错,就更确定是从大陆来的,估计来缅甸不是买白粉的就是买枪的,因为缅甸毒品便宜,来这里进货之后卖出去利比较大,另外这里的枪很便宜,折合人民币四百圆一支,只要运进大陆,最便宜的AK也能加一个零买出去,大概四千多人民币一支步枪,一般在枪支管制严格的地区,连五四手枪都能买到五千,步枪卖四千,对于大陆的黑帮来说,就算廉价的。
“有新的么?”中年人问。
“新的我们自己用。”富安炫耀的从肩膀上上摘下,“这是奥地利施泰尔公司的AUG步枪,自带三倍光学瞄准镜,还有激光瞄准具,还能把三倍光学瞄准镜拆下来换上红外的瞄准镜,后坐力很小,还加了M203榴弹器,这是新的也是非买品,我自己用的,这东西去大陆卖不动的,因为子弹不好买。”
富安又拿出一支G36和一支M-16A2,“这两个枪,一个在美国卖千美圆,一个卖八百美圆,我是花了近一万美圆才买下一支,我喜欢收藏,所以才肯花血本进的,一般人用不起,在大陆查的严,用便宜枪就可以,枪是消耗品,关键时刻为了保命,必须都丢掉。”
从大陆来的一群人被富安糊弄的有点晕,他们除了在电影里,几乎没机会见到欧洲和美国的枪,尤其是欧洲的武器。
中年人还是被AK枪的价格吸引住,他拿起一支AK,看了看,准星和缺口都很没怎么磨损,精确度可以保证,另外枪身上的油漆很少有被磕碰掉的,看上去至少是五成新的,拿在手里,感觉很实在,大概才四百人民币一支,太便宜,这个价钱在大陆连支火枪都买不到的,甚至精致点的仿真枪都比这个贵。
“小伙子,你的货很便宜,我看你这里不过就百十来支,不如都全卖给我吧,但是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我过些时候还有进一批,你看如何。”中年人把一支样品枪放下,打量着富安问。
富安二话没说,从口袋里拿出个小本,拿出圆珠笔迅速写下了一个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还写上自己的名字,他把小本上的一页撕下来,递给中年人,“我很缺钱,但我货多,你下次要来晚了,或许我就没货了。”富安详细计算过,打了两次仗,总共从孟家军手里弄到两千多支枪,其中很少一部分还算不错,他们都深埋地下,打算以后留着自己用。
“恩,我尽量赶过来吧。”中年男人从跟班的手里拿过一个提箱,提箱的锁是密码的,他很轻松的打开箱子,从里边拿出一叠美圆,数了一下,总共是五千美圆,然后递到富安的手里。
“兄弟们,把货都给他们我们撤。”富安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招呼手下人点货。
一捆步枪是十支,人家共买下一百支,总共十捆,全部留下,其他士兵收拾着剩下的十几条枪,准备收摊儿。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一下就把手里的货出去这么多,富安很高兴,照这样倒腾下去,把两千支缴获的枪买掉,就能赚到不少钱,可以在山里过几天好日子,还能用这些钱养活自己的队伍。
中年人的跟班很多,每个人都背上三五支步枪,徒步离开小镇。
赚了钱的富安带着自己的兵走进一家小饭馆,让老板准备两桌酒菜,他要好好让自己的部下过几天好日子,这些人都是百战余生,也是常胜军的种子,未来的队伍能不能拉起来,全看他们八个人的。
第二章 东进
富安带了走了一半的部队,还带走一百多条缴获的步枪,等他的队伍出了雷鸣山谷向北部深山里开去之后,江琦抽完最后一支古巴雪茄,准备整好队伍出山。
江琦闻着雪茄的香味儿,把烟屁扔在草丛里里,他拉过自己的战马,背上步枪,吹了一下口哨,“集合,我们走。”他心里很不情愿离开这里,毕竟为了打下这个山谷花费了不少弹药费,另外为了守卫这里常胜军伤亡了三百多人,这里是浸透了弟兄们鲜血的地方,也是埋葬自己兄弟的地方,死去的三百多人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是江琦的好朋友,也是常胜军起家的底子。
那能那么容易走出这里,江琦起着战马,回头看看山坡上的一排排木头墓碑,墓碑上的一个个名字是多么的熟悉,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打猎吃烧烤呢,转眼就成了两个世界的人,江琦端坐在马上,看着被他放弃的大营,真有点舍不得,住在这里多舒服,这些年征战四方,都很少睡在房子里,不是睡吊床,就是住帐篷睡防潮垫儿。
走吧,以后赚了钱再不回这里,带着钱去大城市住去,去投靠雷雨田去,这样老兄弟们又能在一起,现在曹秉或许已经和雷雨田坐在一起喝酒,自己好想也和他们在一起。
常胜军最后一队人马离开雷鸣山谷,出了南山口,队伍一直奔东边而去。
只要穿越东边的山区,就能抵达泰国边界,那里毒品生意非常红火,去了那一定能干掉几个毒枭,那时候钱包里的钱花都花不完。
带着八个兵的小股队伍的江琦也带了几是匹骡马,驮载了不少武器弹药,这东西用途多的很,吃的东西不够的时候拿枪去换粮食蔬菜,钱不够花的时候,卖掉几支枪手头就不紧,扩充队伍准备抢劫毒贩子的时候枪可以自己用,总之在金三角什么都可以不背带,惟独不能不带枪。
走到泰国边境的时候,三百支AK-47步枪已经全买掉,连同多余的骡马也买掉。因为八个人管不了这一大群牲口,不如让它们变成钞票放在口袋里,这就好管理的多。
“长官,再往前走几十里,就有一个小镇,是也是白粉的集散地。”亲兵跟随在江琦旁边,提醒长官准备战斗。
“哼,他们的买卖就别做了,大爷我来了这,他们想活命,最好举起手,把枪和钱都放下,那个不老实我们敲他脑袋,弟兄们准备战斗,看到可疑的马帮,挨个拿枪点名。”江琦在雷雨田和曹秉的领导下是一个虎将,打仗不含糊,投入战斗迅速,杀敌干净利索,打扫战场都是最快的,大小经历了百十余战,没输过,现在自己又当了主将,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他身上的那股匪气比以前可强多了,现在没人管他,他想杀俘虏就杀俘虏,毒贩子落他手里,得不了好结果,弄个全尸就不错。
刚下完命令,江琦就带着八个骑兵追上一个马帮,这队马帮总共三十多人,穿着缅人的衣裳,都背着AK-47,十几个骡子身上每匹都装着两个大麻袋,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
在北缅很难区分普通马帮和毒贩的毒品运输队,除非你打开他们的麻袋仔细检查,装鸦片和海洛因的那自不必说,倘若装着是一般货物,就可以确定是普通马帮。
江琦骑着马,迅速举起左手,打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八个骑兵马上勒紧缰绳,把马停下,江琦拿起望远镜看看前边的马帮。
看这些人的衣服都很不整齐,也很旧,像是很穷的普通马帮,但是他们的枪很可疑,全是清一色的AK-47,妈妈的,一支不做毒品生意的马帮那来的钱买这么新的枪,在看他们身上,几乎人人都有子弹袋,军绿色的子弹袋里边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弹药充足,肥的流油。
再看那十几匹骡子,走的都很吃力,骡子身上的麻袋似乎很重。什么东西这么重,还需要麻袋装呢?粮食没那么重,运粮食的骡子江琦见过,他以前在马帮里当过保镖的,走的货全是蔬菜粮食,整天卖点粮食能用的AK-47么,当年自己在马帮里用的最好的枪就是56半自动,还有的人用莫辛那干步枪和古老的波波沙冲锋枪。
麻袋里可能是军火吧,或许是枪或许是弹药,麻袋里除了枪还有不少填充物,所以很沉重,骡子才走的吃力。难道这是卖武器的商队?
江琦有点犹豫,这些人武器比较好,携带的货物重,绝对不是一般马帮,买武器的马帮和商队他也见过,一般保镖都上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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