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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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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芬芳仍然记得那个下午,最鲜艳的记忆源于女主人所用的“兰蔻”唇膏,它抹在女主人肥厚的嘴唇上,显得十分抢眼眩目。
那个肥胖蛮横的中年女人,也许是为了掠夺失去的时间,所以常将触目惊心的色彩恣肆的用在身上,但却始终不知道颜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了了冰块以后浓烈的红色被稀释,并不纯正,但是那种光泽带着肤浅直接的诱惑,深深地吸引了李芬芳的注意。它促使李芬芳重新发现自己——原来略加修饰的自己可以这样年轻漂亮。
在和我的对话里,李芬芳始终是羞怯的,她的声音柔和温软,已经掩盖了原来家乡的口音。那个来自于江北小镇的语音尖利,上扬的尾音常让人联想到被谋杀的尖叫,现在已经被消融在广义的普通话里。
李芬芳所唯一没有被改变的是皮肤对于温度的适应性,她说气温一升到38度她就燥热难眠,即使是在和她的男主人同居后住在有空调的大房间里还是这样。她皮肤上的热度已经永远停留在那个寒冷潮湿的江北小镇上,常常唤起她的记忆。
她说,我喜欢凉快。
我突然意识到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唯一缺点是太热了,这样的温度促使一切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腐坏。
至于如何和她的男主人由雇佣关系变成后来的同居关系,她说,因为那几天,女主人回娘家去了,她就在家里洗澡。
说“洗澡”这个词语的时候,她暧昧而牵强地笑了一下,后来,男主人回家来了。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这样。最后一个人洗变成了两个人洗。
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
他答应给她安稳的生活,现世的安稳,让她觉得心里沉沉,倘若她不伸手来抓,就会稍纵即逝。
他对你好不好?
他,也不是不好,他给我另外住着一套房子,还有人照顾我。他想起来,就会过来看我,忙的时候,就不记得了。不过有一次,被他老婆知道,带着自己家的兄弟打到门上,她揪住我的头发往门上撞,撞得额角都青了。她的两个兄弟更狠,一个拦腰抱住我,另一个使劲踢我小肚子,说是要打死我。
你有没有报警?
不敢。她有点惶惑地看我,头低下去。不敢,是我理亏。
所以以后她每次睡觉都要用铁链紧紧锁住门,生怕有人闯进来。李芬芳不喜欢自己住的那间房子,大而不当、装修俗气,白森森的墙映着黯淡的朱红地砖,潮湿、空气里泛着霉味,象一坐年久失修的古墓,在那里头,所有的一切静静的发酵、腐烂、死去。家里新添的一个小保姆名义上是照顾她,实际上随时随地监视她的举动,然后报告给那个男人。
我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那么,你爱他么?”
在我这个年龄,总是尝试用情感去看待两性关系,如果打算和一个人在一起,总认为多少要有爱悦的成分在里头。
李芬芳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还能怎么样?”她左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皮肤白皙的,那道蜷伏在臂上的伤疤显得更加可怖。这是另外一次,女主人找上门来刺的,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扎下去。
她叹了一口气,生怕死不了,扎完了,又补一刀。我家里人却跟我说,这是报应,是我自己造的孽,活该。
那个男人还是常常来看她,有一次过生日,她记起自己已经21岁了,他送了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咔嚓”一声戴在腕子上,象是锁犯人的铐子——这个比喻真不好,她笑。
但是他不要小孩,他已经有够多的小孩,全是前世的冤孽,现世来讨债的。他要她避孕。
不过我很喜欢小孩,真的。她的脸上浮现一个苍白而谦卑的笑。
我喜欢小孩,李芬芳说,她想办法生了个儿子,是偷偷地怀上,象是还了个心愿,儿子象她,脾气拧,常常哭闹到深夜都不肯睡觉,大概是不适应城市那种闷热的气候。
而她在很长时间里,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生活里只有她和这个孩子。他和孤单的她相依为命,她的世界里,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希望了。看见孩子安静地熟睡时,她觉得,平安喜乐,那种平安喜乐抵过了曾有的凄凉和无助。
那个不喜欢孩子的男人来看她,看见的是一个身形凝重的女子,敞着怀在喂奶,虽然不复轻俏灵活,但是倒更象一个妻,一个母亲。
“那么,你打算过你的将来么?”
“将来,”她显得局促不安,“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她迟疑地告诉我,前几天回家发现孩子丢了,她无法确认是怎样丢的,但她猜测和那个不喜欢孩子的那个男人有关。
她觉得报纸可以帮她的忙,因为以前报纸也帮过别人,自然就可以帮她。
说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一直微微颤着,低着头,我总觉得她不象李果私访过的那些女性,她比较诚实,没有更多虚设的辞藻来矫饰。
李芬芳这样的故事,到底写的不好,一路平铺直叙地写过来,无非存着一点点“了解之同情”。
老编审稿的时候说,说我写的一点情节都没有,“找孩子”,谁会愿意看这种东西,大家看报纸,总是有一定的阅读期待的。
我不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故事,峰回路转、回肠荡气,还是有刺激煽情的场面在里头。我知道“口述实录”这种玩艺在几家报纸的文艺副刊都有做,但只有中年男女的婚外情,E时代一夜情才受欢迎。
我很颓丧,但是还是要努力工作,老编让我去采访“二奶村”,还说,可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写,要深刻。老编认真的皱起眉头,“那里的二奶都是香港、台湾人包的较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那种。要写好不容易,我们要关注弱势群体。”
我想他更应该关心自己的身体。
我只好笑。
我觉得自己比较起来更象弱势群体。
我泡在“二奶村”一个星期昼伏日出,不过,我见进进出出的都象良家妇女,印象里应该是妖娆的类型偏偏很少,没有人穿紧身皮裙子或者将头发染作七彩擦黑色指甲油。中国以前是多妻制的,所以“二奶”的选择标准还是妻的标准,贤慧温顺的、得过且过的容忍,随遇而安。
并没有人愿意免费提供故事,而保安看我进出总是目光狐疑。
回到家,只好自己杜撰了一篇,讲了一下女主角沦落的身不由己,一切都是社会的错,逼良为娼,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危害,写得有血有泪,跟街头小报的格调非常靠拢。
老编看了以后说,写的不错,但是故事蛮老套的。
我笑说,老套的故事大家喜欢。
疲倦地想起李芬芳。李芬芳是真的,有质感的故事,不过,写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剥离了那些符合窥看的因素,会是什么样子。?
我靠在沙发上,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情形,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以及那种渐渐呈现颓势的美丽。她的故事里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和隐忍、委屈。我甚至觉得她的痛楚放在偌大的城市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孤单无依,含有太多的私隐性在里头,是无处可诉的真正的苦衷。
又是一个星期,李果从湖南老家回来了。
他和我看到的样子没有太大区别,因为日夜兼程赶回来微显憔悴。我听见他和老编在谈话,谈的是本市的新闻。
女子杀夫。
起因是她向和自己同居的男人追问自己孩子的下落,那个男人虐打她,将她推到墙上狠狠地用皮鞋底抽她,她忍无可忍竭力反抗,愤怒之下拿起水果刀一连捅了对方15刀,男人被刺中要害,最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我突然站在门口问:“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们吃惊地看着我。
是了。
和我猜测的一样了。
在这个热带38度的城市,李芬芳的故事演变成一则骇人听闻的传奇。
这个故事是赤裸而恶劣的。
我还从其他的报纸上读到李芬芳的故事,她被夸大成一个艳俗而淫乱的的复仇者,要向亏欠她的城市复仇,好象索命的王桂英、霍小玉之流,在故事中还附有肇事者的照片,带着验明正身的味道。
照片中的李芬芳,脸色平静,有一双波光潋滟的眼睛。不少人看了说,这个女人蛮好看的,这种好看透露出有着红颜祸水的迹象,所谓“红颜”都是“命薄”的根源。
在照片下还写着一句话,她真的后悔了,这一次酿成惨剧是不知法学法的后果。
也许,她后悔的是方式的暴力,至少,如果用温和的方式,结局不会那么悲惨。
我记得最后一次。李芬芳没有和我面谈,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我,她要找回自己的儿子,带儿子回老家,她要开间小餐馆,过好下半辈子。
她在那头幽幽地说,我的手工白菜馅饺子作的很好的,在寒冷的冬夜吃,会有一种从心底涌起的温暖与满足。你知道吗,有时侯我一个人做一大锅饺子,坐在一张大桌子前吃,倒不会觉着寂寞。
她说,可惜,小佳,你还没有机会尝尝呐。
我敷衍着,会有机会的。
最后,她踟蹰的问了我一句,“小佳,你会认为我是个坏女人吧。”
我记得自己这样回答她:“不会,至少你是坦白、直接的”。
坏女人从不问这样的问题,也鲜有自道身世,如果要讲,故事总要编排的好一些,圆滑一些,显得都是别人的错,与己无干,而且她们也永远不会反省和忏悔。因为她们内心没有畏惧,也没有信仰。
而芬芳,至少在我看来,她矛盾、痛苦,也很善良。
老编开始记起我的那些采访手记,都是一手材料,我居然和一个真的杀人犯做了面对面的访谈,她的堕落是有迹可寻的。他告诉我:“关键是你该怎样加工它们,——恐怕编排上还要再调整……”
关于一个故事的几种说法,怎样编排才是最符合阅读的期待。我去翻看这几日的报章,发现评论这件杀夫案件的都是男性,他们微言大义、提纲挈领地从道德式微的角度说起,所用的词语是“耸人听闻”、“震撼”、“可悲”,呼吁着城市中此类现象不容忽视。
我坐在家里听我和李芬芳的对话录音。我听见自己干净的声音,有条不紊地问下去,而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时起时落。
有一句是这样的,“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听了很多遍。最后,是一阵沉默。我想起她简单的理想,是回到家乡,开一间自己的餐馆,做最可心最温暖的饺子。这种简单就是她想要的幸福吧。
但是,并没有兑现。
我走到凉台上,重新看看我所居住的城市,心里泛起的是那种陌生感。我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知道我并不擅长描写这样的故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后失了性命。那似乎更象小说,充满了曲折、不可预知的逆转。
我只好将我它们丢进碎纸机里,切得粉碎。'手 机 电 子 书 w w w 。 5 1 7 z 。 c o m'
我们的城市,似乎容不下这样的故事。
文荻从家里搬出来,住在我这里。
我的房子不大,是租的,不过很干净。
房子里放着一张极大的红木圆桌,我的房东是广东人,对于饮食很注意吃饭时候一家团圆所以桌子选的大;但是我的床比较小,一个人睡的尺寸。
大概中国人的的“男女”是不可以象饮食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总是有问题发生:通奸、姘居、偷情……这些词都是因为遭到禁忌偷偷摸摸地进行而发明的。
文荻请了假,呆在家里,刚刚作过手术,脸上没有光泽,不过头发都扎起来,束成马尾状,穿着我的蓝色毛衣,牛仔裤,象学生的样子在客厅里晃荡。虽然她正常地饮食睡眠,但是我总是隐隐觉得不对,一开始我睡在沙发上,后来半夜听见响动,我跑进卧室,她坐在床沿上哭。脸肿肿的,眼皮涨起来,眼睛显得细而狭窄,有种怨怼的含义。
我梦见我的小孩了。她说。
你说什么?
我梦见她了,她对我说很冷,我就醒了。文荻清清楚楚地重复她的梦境。
我不喜欢梦魇,但是我觉得只是因为她的心境不好引起的。劝说她休息。
文荻最终没有睡着。
她说,不知道赵越怎么样。
赵越过的不错,车也换了,房子也换了。我叹气,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是钱作怪,其实原因很复杂。我们抱在一起,小时候我们打架,但是晚上怕鬼所以抱在一起。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赵越家过年么?文荻仿佛记起来什么。
我想了一下,我知道她象起了什么。
那一年的新年,我和文荻一起去赵越家,以前没去过,赵越一直不是很积极,不过那一年,赵越说他的母亲要见文荻。
对于赵越我知道的不多,他是个沉默的人,但是很好玩,有点漫不经心,淡淡的,对什么都是那种样子。
那天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影子都是灰的显得旧,横横的肩人看着高上去高上去。文荻穿了一件蓝色的外套,简约的款式,是她花了4000块买的,小知识分子女性喜欢这样不张扬的奢侈,买了之后不断自我忏悔:“这么贵,真是罪过。”那时我小不懂这样的衣服何以这么贵,彰显气质也不必如此,但是我的姐姐文荻是漂亮的。
我还在念高中,梳着一个圣女贞德式的盖子头,学校规定女生不可以披头散发,平时的校服难看死了,象丧服白煞煞的圈着土气的藏蓝色边,没有腰身。为了我的青春期我恨死这样的衣服。
过年的衣服是新的,妈妈说,新年要穿的好看一些。他们当我是小孩子,买了一件红色的大衣,圆圆的领子,大大的钮扣,袖子还翻上去两寸露着黑白相间的方格里子,显得土气和幼稚,不过在新年是喜气洋洋,红的没有节制,真好笑。
一路上我不停地问赵越,你们家好玩么。
赵越对着文荻说,你妹妹真是个孩子,就挂着玩、玩。
赵越的家屋子很大,显得干净,闻得到菜香,我们进厨房,一个女人在做饭,闲闲地倚着墙在摘菜,然后麻利地开始切。
赵越叫她妈。每个人的妈妈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母亲比较符合时间流逝的概念,应分地老了。而有些人是活在没有时间感的岁月里。
赵越的妈妈叫杜锦虹,很艳的名字,和人一样。她穿着黯红的对襟唐装,领子卡住纤细的颈,露着一点牙白,黑的裤子,水红的拖鞋上面用金线描着牡丹俗艳地绽放着,手指头伸出来干干净净,身上还有熏香。岁月在她身上是不起作用的,她的脸上没有笑只有客气看的出来客气和周到是必要的。
她叫我们坐,说自己还在准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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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斜睨了文荻一眼,我听赵越说过,你们家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做事比较少是吧,让我来吧,你不会的——你们出去歇歇。
我们呆在客厅里,白天拉着窗帘,屋子是暗的,对面的墙上挂一把大的洒金扇子,上面一只孔雀托着华丽的大尾巴,旁边是无休无止的花,假的花不分季节全部开放。电视柜的旁边是大的照片,一个幽怨的女子对着镜头一笑,妖媚而无聊的笑,多半是被辜负的笑容。失魂落魄的笑容。
“我妈以前在剧团里唱青衣。这是她的剧照,演白娘子。”赵越解释。
电视的右边是一大瓶芍药,艳澄澄的,墙角的大花瓷瓶里插着新买的一大树桃花。
所有的东西都是旧的,象死了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透着激烈、虚假、不协调。
文荻坐在沙发上有些不安,想说什么,终于忍住没有说。
旧的沙发上摊着一本红楼梦,翻到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虐娇音」,看红楼梦的人总归是一心向着文化的,我把它放在一边觉得好笑,谁看,赵越是不看的,他好象向来就很鄙视这种儿女情长的的东西。
他的妈妈么?这么大年龄了。
我觉着滑稽。
文荻进厨房看她作菜,一条鱼身上划几刀、抹盐、洒上番茄、酸菜、姜片、葱,倒上酒、搁些油,然后放上去蒸。
她对她说,很快就好,你们去玩。
她出来,厨房是她的世界,她作不了主。
文荻坐在那里,赵越跟她说笑话,文荻有一搭没一搭。他就逗她揪她的耳朵,文荻却会回脸看看四周,好象周围有一双眼睛在看,沉默地监视着。
我想到白娘子的故事,被镇在雷峰塔下永远没有机会的一段爱情。大概漂亮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际遇,所有的艳遇都是以失败告终。
晚饭很丰盛,杜锦虹笑着布菜,还喝了一点双蒸米酒,喝的双颊绯红,象屋角那一大树桃花,眼睛里泛着细浪。我不自然地低着头在吃一尾鱼,都是细细的刺,小心吃才不至于被刺到,在作客时不可以闹笑话。
杜锦虹的装束常常使我想到小上的名妓,香艳而不俗,不动声色地招摇,故作端方地放浪。
她的故事有头无尾,说来话长,我们静静地听。
最后的收梢,我看她把手搁在赵越的肩膀上说:“赵越从来就很听话很懂事,我没有操心,不象他的爸爸,没有责任感,……”她太年轻,那么狎昵的态度会给人错觉。
文荻低下头。倒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赵越的爸爸跟了一个更加年轻的女孩跑路,杜锦虹一直抚养儿子成人,她应该象所有的母亲一样发胖、眼睛混浊下去,她没有。她也没有再嫁,尽管有很多的男人喜欢她。她是不会再吃亏上当的。
我听见她鄙夷地扬起细长的眼睛说,男人都是这样,成年的男人都是阴险老谋深算的。
她只是顽强地和自己委屈求全的生命抗衡。斗争可以使人不懈堕。
她是台上的白素贞、秦香莲、王宝钏、蔡五娘、秋胡妻……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是擦身而过,继续在寒窑里守着被辜负的情感终老。
她斜睨了一下文荻:“你的衣服好漂亮,很贵吧,听赵越说花了三千块……以后成家就知道钱的辛苦,现在年轻,不晓得,也是应该的。”文荻静静地坐着,看着她。
杜锦虹的眼神,一种怎样的眼神,我说不清。破碎、温柔、惆怅地看着赵越。至少那样的眼神我看的明白。
窗外有人开始放鞭炮,软红十丈,混着刺鼻的味道。
是新的一年了,也许一切没有改变,在杜锦虹这里时间是停滞的。
我跑到窗户边,看着街上的人隐隐地惆怅起来,我不喜欢这里,我巴不得马上回去。
我想,如果将来我的男朋友有着这样一个母亲,我会发疯,也许只能分手。她的爱出路太狭窄,最后放在了唯一的孩子身上,这样是不健康而恐怖的。但是赵越很明朗,至少看上去如此。
送我们回去的路上,赵越说话很少,文荻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里,爱娇地说:“好冷啊,赵越。”他安静地将手也放进去,赵越有一双很大很温暖的手,常常和文荻比较大小长短,文荻的手在他的掌握里是细白而小的,象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搂着她切切地说笑着。
我不知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杜锦虹怎们样想。我想到她的眼神,破碎、惆怅、温柔的眼神。就是那样的眼神。
我拢紧了大衣觉得寒冷。
赵越问我:“吃的饱么,凯荻?”我笑:“很饱,你妈妈作的菜很好吃。”
我睡在床上,文荻问我:“你今天高不高兴?”“我很好,”我问她:“你打算嫁给赵越,是真的么?”“为什么不。”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不喜欢赵越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不太正常。”“瞎说,她只是长期一个人带着孩子,心理比较寂寞而已。”“但愿如此。”我躺在床上,有些发呆,我还不习惯某一天失去文荻,我并不是讨厌赵越,但是我确实不喜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们的母亲不一样。细长眼睛里斜睨一切的风情,伶俐的眼风,对时间的痛恨。
我负气似地说:“我希望你们好,不过……”“不过什么,傻气的孩子。”文荻认为我是杞人忧天。可怜的杞人。
我盖上背子,想到文荻就要离开我了,眼睛闭着,眼泪一路流下来流下来。我听见她说:“好了,凯荻,又哭了,不要哭了……”后来文荻还是嫁给了赵越,她喜欢他,单纯的喜欢。
后来他们离异。
文荻说起旧事透着事后的清醒了:“现在,我想起那一次的事情,我有一点明白。”赵越的妈妈听说是心脏病突发而死,其实不是的,她是自杀,用丝袜自缢——我觉得她是一个戏剧性的人,到现在我都这样看。她死的时候很安静,面如桃花,赵越半夜起床摸到冰凉的脚踝,分明是死了。
他的情绪一直不好,他很尊重母亲,她那么爱他,没有再嫁给别的男人。她的世界里不会再有别的人。
赵越说,有一次半夜起来,看见母亲在流泪,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流泪的样子很凄惶,她在摸他的头:“友兰,不要走。”赵友兰是赵越父亲的名字。
他们应该是象的,连带外貌、性格、禀性。
遗传是可怕的。
我想,她说,友兰不要走。
她和他一起,用死亡的方式让他记得。永远不忘。
但是戏文里不是这样的,白素贞被救、秦香莲洗了冤屈、王宝钏封了诰命夫人、蔡五娘也从牛丞相女儿手里争取到她的丈夫……大家都会有好的结局,只要安时守分的等待。她等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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