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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同人]媚祸传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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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意识到了首都底比斯的选址不佳,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那就是选择一个法老自己的地盘,达到平衡三个神庙的目的,只要一日维持现状,法老就和卡纳克神庙那些肃穆又沉默的花岗岩雕像一样,不过是神庙势力操纵下的傀儡,所谓的太阳之子不过是太阳在地上的影子罢了。

正因为如此,阿蒙霍特普四世要在上下埃及选择一个公平的地点,这时候他执拗而敏感的个性让他犯了第一个错,他把新城的地点选在了埃及的沙漠里,然后他真的就在埃及的中央,只有黄沙而没有土壤的地方建立了太阳神——埃赫那顿。但神灵眷顾他,他用他那枚著名的“阿顿神的占摆”找到了绿洲和水源,就是阿肯娜媚现在使用的工具。

提到阿顿,就不得不说阿蒙霍特普四世所犯的第二个错误。在他抛弃了地位超然的阿蒙神后,他原该将所有神祗摆在公平的位置上,不再给予任何特权,他却亲手又捧起了一个太阳光轮神阿顿,自然引起了阿蒙神庙的不满和反扑。神庙势力或许可以接受与别神平起平坐,但绝不可能接受自己遭别神取代。

阿蒙霍特普四世活着时手段酷烈,容不得任何人说“不”。然而这位法老偏偏始终身体虚弱,且不出意料的命短,留下孤儿寡妇。

他一死,辛苦开创的局面瞬间回到二十年前,而与他早就离心离德,受够了他生前暴躁多疑的纳菲尔提提立即听从权臣的安排,迁都回底比斯。至此,阿蒙神庙卷土重来,且因为图坦卡蒙的年幼,比从前数百年间膨胀得更为如日中天。

赛那沙一早就考虑过这件事,这也可能是他成为法老的最大阻碍。但他与历任法老不同的是,他没有那种必须成为太阳之子的执着,身为埃及人的阿蒙霍特普四世,到底还是避不开对太阳的执迷,摒弃了阿蒙,却又造就了个大同小异的太阳光轮神阿顿。他赛那沙一个外国人,有足够的理由不去做什么太阳之子。

何况太阳现在都要把他晒死了。

但让塞那沙奇怪的是,阿顿的占摆为什么会在这个女祭司手里?且不说那是非常珍贵的皇家圣物,就冲阿顿这个名字,这块占摆也应该和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名字和雕像的结局一样,被尽数捣毁,从历史上和无数建筑上彻底抹去。

拉姆瑟斯在一边连大气都不敢喘,看着阿肯娜媚额前的汗滴滴淌下来,把她蒙在脸上的薄薄面纱都浸湿了。塞那沙发现了她的虚弱,连忙一手扶住她的背部,阿肯娜媚连忙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眼睛将剩余四人一个个点过去:“你们还信不信我?”

塞那沙选择相信,拉姆瑟斯冲着那块占摆也不会有任何异议,夕梨只想继续走下去,无所谓走向哪里。约书亚和西德哈勒都是做人下属的,不会做出任何反对。

阿肯娜媚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也有值得旁人倚靠的自信,虽然这仍然来自于父亲的馈赠。这枚珍贵的曾经造就太阳之城的占摆,没有在神庙供奉,而是因为父亲的偏心被赠予了他最心爱的女儿,同样避免了被清除的厄运。

就在阿肯娜媚信心大增的同时,夕梨突然指着自己坠着小铁片的手环惊讶到:“你们快看,有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天红里的主角们似乎有自然元素超能力的设定,阿肯娜媚的占摆希望大家不要觉得雷。历史上确有其事,能够使用这种特殊磁场能力的法老中,最有名的就是拉姆瑟斯的儿子,塞提一世,也就是拉美西斯二世的父亲,他曾经在沙漠行军中用洋槐树枝找到了水井。

晚上八点还有一更,加更给桃花妹子的长评,么么哒~

文中提到公元前3100年,第一个统一上下埃及的法老美尼斯,自南向北由上埃及征服下埃及,在今天留下赫赫有名的上古时代帝王中,古埃及的美尼斯恐怕是年代最早的一个了。他是古埃及第一王朝的建立者,是古埃及国家统一的奠基者。古埃及是世界古国中的古国,而美尼斯正是站在这一切开端处的特殊人物,这个伟大的征服者最后行猎时死于河马手上Otz……

下图为著名的“纳尔迈石板”,正面威风凛凛的美尼斯头戴上埃及白冠击杀俘虏,皇权的象征鹰神荷鲁斯在站在他的前方保佑着他,抓住一只代表下埃及的眼镜蛇,背面美尼斯已经头戴下埃及的红冠,表示已经完成征服,此后埃及法老的皇冠都是红白双重皇冠哦,而且皇冠上同时会有眼镜蛇和鹰神,图片下次找机会放。

☆、第50章 〔给桃花的加更〕

其时铁是非常珍贵的,是远比黄金还要稀有的金属;交易价格更是为黄金的六十倍;且如果西台限制出口,根本就是有价无市;有限的铁用来供奉神明、制造武器尚且不够;是没有人舍得给女人做饰品的。也只有深爱夕梨的西台皇子凯鲁;才会给自己的侧室一只这样昂贵而难得的手环。

而夕梨确定此时没有风吹,手环上点缀的铁片却在往阿肯娜媚的方向微微晃动,就像是她上学时候用吸铁石做实验一样。

塞那沙注意到沙漠此时干燥无风,身侧的沙子却在往阿肯娜媚那里产生滚动;虽然他见多了西台祭司的神奇力量;也仍然为其惊叹,那颗仿佛很普通的菱形花岗岩;好像表面附着了银粉,若隐若现地闪光。拉姆瑟斯则咽了咽口水,喉结露骨地滚动了下,聒噪的他这回却只是直愣愣地看着,没敢出声打扰阿肯娜媚。

夕梨突然灵光一现,虽然她只是个高中女生,但是也学过基本的物理知识,她不知道这颗菱形粉色花岗岩是什么来头,但她确定这时周边这些异象产生的原因,一定是阿肯娜媚的那颗占摆产生了奇妙的磁场,也许这真的代表她感应到了某些东西。

阿肯娜媚是在太阳城出生的,她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是如何使用这颗占摆的,但是父亲告诉过她,只要沉住气并且满心虔诚必定会得到神灵保佑。阿肯娜媚或许别的不擅长,但她绝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所有孩子里最定性,最坐得住的。她的父亲没有看错她,她的母亲却轻视她,她的弟弟兼丈夫想要把她藏在深宫,两辈子以来阿肯娜媚第一次踏出底比斯,却才发现自己竟可以做到这样的事。

她几乎要喜极而泣。

夕梨激动得恨不得要尖叫,她连忙去拉席地而坐的阿肯娜媚:“快!快别发呆,只有一侧的沙子产生移动,是东北方向,我们一定是逃跑的时候过于偏向南方了。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个矿区,那我们可能位于那个地点的下方。”

“你说的没错。”阿肯娜媚起身拍开粘在斗篷上的沙子,但即便他们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面前的道路依然艰苦卓绝。马已经骑不了了,这几匹干渴之极的动物仿佛只要再走几步就会倒下去,余下的路程,他们依然只能靠脚:“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

感谢老天,阿肯娜媚出生在沙漠里的太阳城,虽然十岁之后移居底比斯,但是沙漠之城却给她的生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知道在沙丘何处下脚不会轻易陷入,也比她的另外五位旅伴更加耐渴耐热,但即便如此,她也不会轻易解下斗篷,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实在根深蒂固,就连想一想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都几乎要冒出一身的冷汗来。

行进的队伍非常沉默,若不是方才神奇的一幕刺激着人的求生本能,赛那沙自己都不信原来他们还可以走这样远的路程。太阳在他们身后沿着每天固定的轨迹渐渐西沉,仿佛死亡的阴影也因此褪去,但逐步下降的气温告诉他,不论日夜,你都不能对沙漠放松警惕,否则你会冻死在沙漠的夜里,然后第二天的日出会将你变作一具干尸。

因为无数次的失望绝望,乃至于真正的绿洲出现在他们眼前时,疲惫的人们还以为这是夕阳余晖下的又一个海市蜃楼,直到阿肯娜媚一只脚确实地踩到了一蓬野草。要不是河流就在眼前,赛那沙几乎确定自己会拔起那丛野草塞进自己的嘴里。

真美啊,沙漠里的绿洲!据说这条河的尽头就是阿肯娜媚所说的铜矿,太阳还未完全落下,整条河被晚霞映照得金灿耀目,好像流满了贵重的黄铜。河边的棕榈树、洋槐树以及方才见到的那种结着沙漠椰枣的矮树,油绿得仿佛是富有的腓尼基人也会为之欢呼的珍贵的绿松石。然而在饥饿干渴的旅人眼里,即便是珠宝金银如山,世上万物也没有比眼前更珍贵的存在了。

拉姆瑟斯是奔放惯了的,伸手就去扯自己皱巴巴的头巾,也因为如此,他的金发看上去还算干净,他坏笑着对身后的两个女人说道:“不好意思了,不过我实在忍不住……”

赛那沙相当了解他的话中之意,他身上的洋槐树长弓和铁剑先后落在沙子里,然后是他上身的亚麻长衬衫:“是该洗澡了。”

夕梨惊叫一声,连忙捂住眼睛转了过去,阿肯娜媚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男人身上,那双略略带着疲倦的绿眼睛却是警惕地扫视着绿洲周围,赛那沙哈哈一笑道:“就算绿洲里突然窜出一头狮子来,也不能阻止我。在它咬断我的喉管之前,我也得确保自己干干净净地去见冥神。”

他话音才落,长衬衫已落在地上团成一堆,拉姆瑟斯似乎是不甘示弱,一把扯开了自己的缠腰布,两个男人白花花地抖着健壮的大腿奔进了河里,惊跑了原先在河边喝水的野兔子和鸵鸟。约书亚和西德哈勒自然是有所忌讳的,他们一个不敢在卢克索穆特女神的祭司面前放肆,另一个不敢暴露于战争女神面前,只好委屈地躲到树后头,小心翼翼地脱了衣服,顺着河岸边的草丛下水。

阿肯娜媚看着畅快地游了几圈的男人们,拉姆瑟斯一脸坏笑,似乎是随时准备把赛那沙按到水里去。赛那沙则仰躺在浅滩上,嘴里叼着草根,最后晒一把夕阳。两个卫兵老老实实让水淹到胸口,就怕碍了女人们的眼睛。

阿肯娜媚瞥了一眼夕梨腰间的佩剑,原先她用过的拉姆瑟斯的佩剑已经被他当成飞刀扔了,她随手捡了一把他们弃在草丛里的铁剑,和夕梨有了默契,两人慢慢地把这块不小的绿洲转了个遍。

大约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她们才走到绿洲的另一头,同时也似乎是沙漠的另一头,因为那里就是层层叠叠风化的岩石,一眼望过去,渐次越来越高,仿佛无处下脚,已成了绝路。

夕梨正在担心到底有没有矿区,却见前头见过的两只羚羊正站在岩石的最高处,伸着舌头去舔石头缝隙的含盐晶体,发现夕梨在指着它们,它们碰了碰美丽的长角,似乎是知道人类上不来,慢悠悠地只顾自己的口腹之欲,过了好些时候才几个起落,消失在嶙峋的石头之间。

因为临近黄昏,光线模糊,夕梨差点就错过了那条羚羊经过的羊肠小道。她也算是跟着凯鲁外出见过不少世面的,但她敢保证,就算是白天,常人想要发现这条隐匿的小道也非常困难,不说那条小道狭窄得几乎没有,岩石可以落脚的末端也足有两个人那么高,因为潮湿,还覆盖着厚厚的苔藓,几难立足。

“这是通往矿区唯一的道路,”阿肯娜媚肯定了夕梨的猜测:“矿区的劳工都是苦刑犯,押送的时间也不确定,因此等人带路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沙漠太过危险,贝都因人还在搜捕,我们必须自己先行翻越。这个绿洲也并不出现在各国的地图之上,鲜少有人会路过,若是有人胆敢随意翻越的话,矿区最高的岗哨立即就会发现,你可能千辛万苦到了山顶,就会被飞箭射死。”

夕梨拿刀尖无意识地抠着岩石缝隙里的苔藓,她不想表现得对阿肯娜媚的话有所怀疑,因此小心翼翼地问道:“那矿区守卫为什么要对我们另眼相看呢,你也说了,那是法老的私产……”

阿肯娜媚给了夕梨一个“到时你就知道了”的眼神,二人慢慢往回走。隔着老远她们就看到了篝火的亮光和勾人的肉香,看来趁着她们巡视的当口,清洗一新的男人们也没闲着,难得他们把衣服也洗了,晾在树枝上还没干,四个人□都围着一张宽大的棕榈树叶,不过行动或者弯腰间,动作幅度一旦过大,那棕榈叶也并没有起到什么遮掩作用。

夕梨的脸立马红了起来,阿肯娜媚却觉得并没有自己在画卷上看到过的来得大,心里正满腹狐疑,在她的观念里,图坦卡蒙是因为经年的病痛才会像小男孩一样,但是为什么这些男人都像小男孩一样?

就算是她后来的丈夫阿伊,因为年岁大了,那东西不过是根半软的豆荚,他最爱做的事情,是让自己一手摸他上面的光头,一手摸他下面的光头,阿肯娜媚回想往事心里一寒,在夕梨奇怪的目光下跑到河边洗了洗手。

夕梨不敢像阿肯娜媚一样大喇喇地欣赏,只好让眼睛转到随便哪里的景色上去,因此她发现不知何时这个绿洲出现了别人,绿洲边沿最高的那处沙丘上扎着两顶帐篷,一个穿着肮脏皮袍的女人嘴里叽里咕噜地从沙丘上滑下来,把一个香料瓶子递给拉姆瑟斯。

拉姆瑟斯笑容灿烂地对人道了谢,往烤架上穿着的兔肉上均匀地涂抹上番红花的酱汁,女人的皮袍后面钻出一个脸盘脏污而怯生生的小男孩出来,赛那沙招呼他过来,撕了一只兔腿给他,因为一只兔子不够众人分的,边上还躺着一大只被开膛剖腹的鸵鸟,毛只被拔了一半。

看来是遇到旅伴了,夕梨正想迎上去:“是沙漠里的牧人,今晚或许我们可以不用睡在露天了。”

阿肯娜媚却拉住了夕梨,她下意识地不信任何人,回想到方才洋槐树上结的一个蜂巢,趁着天还没黑,她打算去干一件事:“你在这里等我。”

想了想,她又把自己羊皮口袋里的东西倒空让夕梨拿着,在夕梨惊疑的目光下,径直往发出“嗡嗡”声的洋槐树下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桃花娘娘的长评,你写给我挺久了,今天有机会加更了~~~你们看到这章滴时候,我正在出去玩的路上,接下去一周存稿箱大人请显灵,评论不能及时回复的,最后都会补上,经常的有积分或者红包来拿。

咦,你们问我和谁一起?当然是基友月头和愫头啦,话说如果我明天出现得晚,一定是被基友榨干了~~

沙漠观浴记分上下,分女人看男人和男人“看”女人,嘿嘿~~

上埃及的王冠像奶嘴,下埃及的王冠像天线宝宝,合在一起就是吃奶嘴的天线宝宝……还是最下面图图的那顶好看,给阿肯娜媚戴着肯定也好看~~~

上埃及的法老戴白色高冠,代表植物为莲花,崇拜秃鹰;中图为下埃及的法老戴红色低冠,红色象征沙漠,代表植物为纸莎草,崇拜眼镜蛇。右图法老所戴王冠象征上、下埃及统一的红白双冠,王冠上的秃鹰和眼睛蛇,分别象征上埃及的秃鹰女神纳贝克Nekhbet 和下埃及的眼镜蛇女神 Wadjet 。

☆、第51章

埃及三面环绕沙漠;固然天气酷热;然而由于尼罗河的存在,生活在下埃及尤其是三角洲附近的人时常会有罹患风湿的困扰。富有的贵族们常以吞食金粉的方式克服风湿带来的连绵不绝的痛苦;普通的平民则只能靠食用芹菜或者将自己全身埋在烈日下炙热的沙子中的方法,以求能够些微缓解病痛。

但是对皇家御医来说;还有一种秘方可以为地位至尊的人群服务;药材就取自一种危险的杀手昆虫——胡蜂身上,这种难以捕捉的尾带毒针的昆虫所酿的蜂蜜不但可以入药,其尾部的毒针还可以拔下做药材使用,起到治愈风湿的奇效。

阿肯娜媚对这种昆虫并不陌生;在她很小的时候;前御医哈图谢就曾带着几个胆大的贵族孩子去野外掏蜂窝。及至阿肯娜媚长大后,由于图坦卡蒙一直病弱;因此她更是潜心研究药典,甚至堪为哈图谢的助手,因此她现在要对那棵棕榈树上的胡蜂窝下手,可谓是自信满满。

夕梨发现阿肯娜媚不是开玩笑,竟真的往那个看上去像一个悬宕大球的蜂窝走去,即使身为一个现代人,不要徒手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近蜂群也是常识,更何况因为这个绿洲罕有人迹,这窝胡蜂已经过了很久无人打扰的日子,整个蜂巢呈现一种和沙漠环境浑然一体的棕褐色,仿佛已成了这处地界的无冕之王。

蜂群此时按部就班地劳作,然而不时传出的“嗡嗡”声仍然提醒着胆敢进犯的人,他可能马上要误入了一个隐藏着的沙漠陷阱,一旦被群起而攻之,必定就会浑身肿胀并痛苦哀嚎着死去。

卢克索神庙深处的医生圣地,就描绘过这样一幅几百年前勇敢的采药人被胡蜂叮蜇致死的壁画。然而时移变迁,人们早已基本掌握了驯服这种危险生物的办法。

夕梨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凭借的是现代人本能的趋利避害的尝试,抱着阿肯娜媚扔给她的东西上前两步想要叫住对方:“祭司大人,您快回来!这是大个的胡蜂,不是蜂蜜,您穿了再厚的斗篷也没用的……”

不想阿肯娜媚却绕过那棵棕榈树,借着已然昏暗的光线跪在地上到处摸索,不出她所料,很快她的指尖就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粗粝野草的触感,她一寸一寸摸下去,用手指抠开野草下面松软沁湿的沙土,轻松就把埋在深处的饱满的根茎拉了出来。

哈图谢教过她,在任何危险的动植物出没的地方,相隔不远之地必定会有它的克星的存在,如果造物之神没有予以它们天敌,而是任由危险的物种无止境地扩张领地,那么人类根本不会有生存的余地。

当然这个理论运用在那些诡计多端的野心家身上也是一样适用的,自图坦卡蒙去世至今,法老的九位朋友亦即埃及的九位执政高官,阿肯娜媚已然收服了其中两位,而经阿肯娜媚亲手拉拢并获得晋位的新任宰相哈扎,图坦卡蒙曾经信任的文书总监耶尔古拜亦是她的拥护者。

不可否认,他们个个都是位居高位、身有所长的人,之所以愿意听从阿肯娜媚的差遣,就是因为阿肯娜媚本身有压制他们的特质。

譬如阿肯娜媚天生高贵的出身,她承袭自太阳之子的纯洁血统,她所行的一切只要不离经叛道,就是公义与权力的最高保障。

尤其在埃及法老死后,身兼伴侣皇妃并有公主之名的阿肯娜媚,其实在名正言顺的行权地位上是远高于埃及的任何人。

曾经的阿肯娜媚不懂,现在的她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其实在她年幼之时,父亲及老师便已经将这些至理教会了她,而她并没有体会到他们的苦心。

阿肯娜媚定定神,小心翼翼地将那块圆润饱满的根茎榨出汁液来,稳稳地拿手捧了,细心地擦在斗篷外的每一寸肌肤上,她想了想,终究还是决定谨慎为上,又多挖了两块同样的根茎涂满全身各处,甚至包括脸部,做完这一切,她才开始慢慢接近那只似乎摇摇欲坠又牢固无比地挂在棕榈树枝上的胡蜂窝。

采药人的守则之一就是做事不能做绝,阿肯娜媚命令夕梨站开,自己拿着锋利的铁剑接近矮垂的蜂窝,先试探了一下蜂窝的硬度,有几只工蜂警觉地从巢中飞出,开始盘旋于树丛周围。

阿肯娜媚对此毫不理睬,继续找蜂巢的脆弱处好方便自己下刀。那几只工蜂见侵略者并不停歇动作,竖起尾后毒针就要朝阿肯娜媚蜇过来。

夕梨抱着一堆杂物正想要提醒阿肯娜媚注意,不想那几只工蜂刚刚近身,就像被喷了微量杀虫剂一样,突然如喝醉酒一般,猛地往地上坠。在勉力沿着草丛盘旋几圈之后,纷纷栽进了沙里。

阿肯娜媚见抹在身上防虫的草药果然奏效,赶紧奔上前去紧着踩了几脚,将工蜂悉数碾死。原本安分待在巢中的大量蜂群察觉到了同伴的尸体,如一股黄黑相间的潮水一般涌出巢穴,聚集在工蜂的尸体周围。

见机不可失,阿肯娜媚趁着调虎离山之际,踮起脚尖挥剑,毫不犹豫地将一半的蜂巢削了下来。铁剑极其锋利,残余的另一半蜂巢几乎不受影响,阿肯娜媚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那条肥胖白嫩的蜂后优美地在里头蠕动。

她会心一笑,将守护在蜂后身边的一小拨工蜂悉数收入随身携带的羊皮袋里,手脚快速地捡起另一半的蜂巢,施施然地退到了安全距离之外。

等到蜂群的大部队发现自己的家园遭到严重又说不上灭顶的灾祸,它们会发挥勤劳的本性,在极短的时间内倚靠残余的半边蜂巢,重建自己的家园。这个蜂群很可能等不到下一个采药人的到来,如果又迎来不速之客,近东的采药人都会明白采一半留一半的道理。

夕梨看得目瞪口呆,这位身兼医术的祭司真是令她非常折服,西台的祭司们即便可以展示神奇的自然元素的能力,但不可讳言,西台的医疗水平相对非常低下,而且埃及人处理问题的手段,往往出乎她现代人思维的奇妙,而又非常奏效。

这令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高中历史老师曾经轻描淡写地讲述过身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但真实的埃及绝对堪称古国中的古国,而且远远比她想象得底蕴厚重。

夕梨欢天喜地地迎了上去,其实西台也盛产野蜂蜜,但是此时养蜂的风险还比较大,技术相对落后,因此愿意从事养蜂业的农人较少,产量也低。以蜂蜜制成的蜜浆或者甜酒都是价格昂贵的饮料,入药的经过提炼的蜂蜜和蜂针几乎价同黄金。

虽然已经喝了一肚子水,但是想到香喷喷的兔肉和鸵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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