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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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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很诡异,那个年代很少有人会因为这种事上法院告状。

翁:你知道他怎么瘫痪的吗?

于:因为中风吧?

翁:饭店关门之后他感觉很失落,每天泡在麻将桌前跟人赌钱。后来被民警抓住,算是“二进宫”了。交了一大笔罚款,又被狠狠教育了一顿,回到家就中风了。

于:真是报应。现在说说为啥田陌命不好吧。

翁:她从小就没过几天好日子。虽然学习成绩很好,可在高考那天被一辆自行车撞了。其实当时她没受啥伤,可撞她那位非要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检查完,考试时间也错过了。

于:那属于交通事故,人家骑车的是对她负责。

翁:可能吧。可是她第一份工作又怎么说呢?

于:工作怎么了?

翁:当时她等不起来年再考了,于是就到一家保险公司当了个业务员。其实这工作不错,能拿到不少提成。毕竟当时保险还是新鲜事物。可她才干了三四个月,就有人给老板写匿名信告状,说她在跑业务的时候“乱搞男女关系”。她老板出于保护公司形象考虑,炒掉了她。

于:呃,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吧?

翁:我以前也这么问过她。可是一个姑娘家有必要编这样的故事挤对自己吗?

于:她自己对“命不好”这事儿怎么看?

翁:她似乎一直无法走出这个阴影,后来她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灾星了。她试着找其他工作,可是总找不到。直到最后才到了那家低档宾馆,干上了这辈子最后一份工作……

于:她怎么想起来对你说起这些的?

翁:她的自卑感很强。我们第一次正式约会的时候,当我谈到我俩的将来,她似乎都不敢相信自己转运了。如果不是那次电梯故障,她绝对不会跟我约会的。她有点迷信,觉得那次电梯故障是天意。你们也知道,她碰上的倒霉事儿太多了。

于: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打算娶她吗?

翁:我们算不上正式恋爱吧,不过我们觉得那是早晚的事儿——只要我离婚了……

陈超很快听完了磁带,可他发现于光明几乎没发表什么评论。以往查案,那家伙有时是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次的书面记录里也没找到于光明的看法。

陈超站起身来,准备去煮一杯咖啡。这个早晨温度很低。窗外,一片枯叶从树上飘落,在风中飞舞。陈超想起,自己多年前读过的一部故事中也写到过这种情景。

他把煮好的咖啡放在床头柜上,拿着录音机重新躺到床上。

这会儿他脑海中浮现出于光明下围棋的样子——棋盘上黑白双方激战正酣,但局面尚不明朗——就像手头这件案子,至少现在还是如此,说不清道不明的。

说不清道不明。那个翁先生提到伴随田陌一生的“厄运”之时,也是这么说的。

老田算是罪有应得了,但“文化大革命”时大多数像老田这样的家伙依然逍遥法外。俗话说,杀鸡儆猴。估计老田就是那只“鸡”了,这也是他的命吧。

可田陌的事又怎么解释呢?高考那天被自行车撞上也许就是个交通事故。可后来那封匿名信就应该是恶意攻击了。当时她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谁会那么恨她?

忽然,陈超的手机响了。

打电话来的是那位叫白云的姑娘。电话那头的她柔声说道:“一起去城隍庙市场吃顿饭吧,我知道你喜欢那儿的小笼包。”

这倒是个好主意,至少可以稍微轻松一下。再说,跟这丫头聊聊,对写论文和破案也会有些帮助。

没等他回话,白云就抢先说:“那儿有不少卖旗袍的时装店呢。虽说档次不算高吧,起码挺时髦的。还有卖复古款旗袍的呢。”

复古款旗袍?陈超一愣。

“那咱们一会儿就在南翔小笼包店见面啦!”

这可是为了查案,陈超自语道。虽说跟这丫头在一起挺不自在的,不过到时她也能充当一把时装顾问了。

为啥跟白云在一起就那么不自在呢?难道她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吗?自己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读了不少东西了,许多资料中倒是不乏类似描述。他曾经读过一份文学评论,文章作者认为崔莺莺之类的女子,就像现如今有些歌厅女服务员一样,出身不够清白。

还是换件衣服收拾一下抓紧出门吧,陈超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一副疲态。

二十分钟之后,陈超来到城隍庙市场,发现自己无意间走的还是以前常走的那条路。

对大多数上海人来说,城隍庙本身没什么吸引力。在他们眼里城隍庙只是附近这座市场的名字而已。这是一个主要经营当地小吃和杂货的市场,每到庙会时节就到处是各种小摊。而陈超感兴趣的其实是那些小吃,像鸭血汤、小笼包、切糕、三鲜水饺、牛肉面、炸豆腐和酸辣粉什么的……好吃又不贵。在那个吃大锅饭的时代,大家都挣着很少的钱,吃着粗茶淡饭,但依然很快乐。

这里的一切都在发展。豫园附近也建起了高楼大厦。这园子本是古代的私人园林,完全按照中国南方古代艺术风格建造,到处是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陈超小时候常常跟随父母去豫园游玩。当时他觉得,去不了有天堂之称的苏杭,来这里体验一把也不错。

穿过豫园,就来到了九曲桥边。顾名思义,这座桥共有九道弯,曲折迂回。桥上站着一对老夫妻,正在向深不见底的池中撒着面包屑,看到陈超走上桥来,他们冲他点了点头。天气很冷,应该不会有鱼浮上来吃食吧,不过这对老人依然在等待。走下九曲桥,就到了著名的南翔小笼包店。

饭店一层的布局似乎跟过去有些不太一样了。顾客们排着长队等待进店,望眼欲穿地看着厨房的窗户。似乎永不停歇的厨房里,厨师们在长长的木质台桌边熟练地把蟹肉和猪肉馅儿混合在一起。陈超沿着旋转楼梯走上二楼,在这层就餐要花两倍的饭钱,但依然是人声鼎沸。于是他转身上到三楼,在这一层吃饭,一个包子要卖三个包子的价。这里的桌椅都是老式的,不过实际坐上去并不太舒服。这层的人终于少了点。陈超选了一个靠窗的席位坐下,在这个位置能看到不远处的湖水。

一位服务员走过来,为他倒了一杯茶。这时白云从楼梯间走了过来。她身材修长,穿一件白色的人造革风衣,脚上是一双高跟鞋。陈超接过她的风衣,发现她里面穿了一件改良款的露背旗袍,完美地勾勒出了她的曲线。圣人的一句话立刻浮现在陈超的脑海中——女为悦己者容。

“刚才你走过来的样子,还真挺像早晨天空中的白云呢。”陈超说着,点了四笼蟹肉小笼包。服务员写菜单的时候偷偷瞄了坐在旁边的白云一眼。

“陈大探长今天对我态度不错嘛。”白云看起来对他的赞美颇为受用。她把钱包拿出来放在桌上,那包的颜色倒是很配她身上这件旗袍。

“真是秀色可餐啊。”陈超笑道。

“你变浪漫了。”说着,白云变戏法似的拿出几个酒精棉球,把俩人的筷子一一擦过。这里是老上海饭店中仅有的几家不用消毒碗筷的店之一。

“准确点儿是怀旧。”陈超一边说一边用姜片蘸着醋。有个装醋的盘子边上破了个小口,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依稀回想起多年前和表兄裴山一起来这里用餐的情景。

七十年代早期,裴山成了第一批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青中的一员。离开上海之前,他带着陈超来到这家小笼包店吃饭。那时这家店与其他饭店一样,只为“坚持艰苦朴素作风”的劳动人民服务。在当时那个年代,享用美食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为了革命,大家都是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许多高档饭店因此关门了。南翔小笼包店由于价格低廉,是几家幸存的店面之一。当时一笼包子只要两毛四分钱,劳动人民吃得起。那个下午,裴山和陈超耐心排了三个多小时的队才吃上那顿包子。最后他们点了很多,一人四笼。看着那让人垂涎欲滴的包子,裴山感叹道:“啥时候我才能再回上海吃上这美味的包子呢?”

结果他再也没能回来。在那远离故土的山村里,精神失常的裴山跳进一口枯井了结了自己的性命。其实,即便他没有自杀,也可能会被饿死。

二十余年成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陈超不打算对白云讲述这段“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悲惨故事,因为那和现如今的怀旧情绪并不搭调。新一代的年轻姑娘也许根本无法理解那些。

眼前的小笼包与当年的美味一脉相承,码在竹制的笼屉里,依然香气扑鼻。咬上一口,鲜美的汤汁四溢,真是一种享受。

“书上说,小笼包里的汤汁是猪肉冻和其他馅料混合而成。上屉一蒸,这些东西就化成美味的汤汁。不过吃的时候要小心,否则会被烫到的。”

“这个你以前都说过啦。”白云边笑边小心翼翼地夹起一个包子。

“哦,我想起来了。当时在新世界你给我带过一袋这种包子。”陈超说道。

“能客串陈大探长的小秘,民女深感荣幸。”白云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帮我个忙吧,你不是有电脑吗,上网帮我查点东西好吗?”

“没问题,需要的话我把顾太太的笔记本电脑拿给你都行。”

“那倒不用,我平时也没什么时间,”陈超说道,“你可能也听说红旗袍杀人案了。帮我上网查查旗袍的事儿吧,查详细点,历史啊,发展过程啊,不同时期的款式啊什么的。反正就是跟这种旗袍有关的信息,直接的间接的都要。不只是当下流行的,还有五六十年代的。”

“没问题。不过你说的直接和间接是啥意思?”白云问道。

“怎么说呢,比如旗袍所占篇幅比较大的电影啊,书啊什么的。还有与旗袍有关的人啊,无论是做的还是穿的,还有评论之类的。当然,与红色旗袍有关的就更好了。”陈超顿了顿,继续说道,“那个,我还想请你帮我跑跑腿。”

“乐意为陈大探长效劳!”

“别怕花钱。我今年的办案经费还没用完呢。要是不抓紧用完,明年局里肯定给得就少了。”

“就是说咱们的陈探长不打算辞职喽!”

“这个……”话还没说完,陈超就不小心让汤汁烫了一下嘴,眼疾手快的白云马上递给他一张纸巾。陈超心想,当个队长也还不错,起码身边还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小秘”。

吃完饭之后,陈超正要掏钱结账,白云却在问服务员要发票。

“没事儿,这顿我埋单,不用再要发票去报销了。”

“我知道你埋单啊,可咱这不是为国家好嘛。”

服务员递给她两张发票,一张五十元的,一张一百元的。

“政府税收上个月增加了两倍多呢。因为现在的发票可以刮奖。”说着,她拿出一枚硬币刮了发票的奖区,“看,我运气多好!”

“咋了?”陈超问道。

“中了十块钱啊!”

“这玩意儿还真新鲜。”

“啥东西都不如钱好使。以前人们在饭店吃饭都不要发票,那些饭店老板们天天报亏损,逃了多少税啊。这下好了,有奖发票这么一弄,大家都开始要发票了。我听说有人还中过两万呢。”白云说道。

陈超也刮了一张发票,可惜啥也没中,不过他并不失望。此刻,白云的发丝正拂过他的脸颊。

他们离开饭店,去逛市场后面那些中式时装店。这里时常有外国游客,所以很多精明的生意人瞅准机会开起店来。许多店面的玻璃橱窗里展示着各色旗袍。白云挽着陈超的胳膊走进一家店。

“你要查的那种旗袍太老式了,估计这儿是没有。那家伙肯定是个变态,他就是想拿那样的旗袍羞辱被害人吧。”白云四下打量着店里的衣服说道。

“你是指凶手?说说看。”

“我看到报纸上登出来的照片了。凶手要告诉别人的就是,受害者是他的性幻想对象。那么高级的旗袍,做工那么好,却非要撕烂开衩,不系扣子。”

“你这话说得跟个警察似的。”陈超说道。如今城里所有人都想把这案子破了,但是很少有人像白云这样说到个点子上,“看来你对时装很懂啦。”

“别忘了我也有几件旗袍啊。有时候我也会慌慌张张地穿上旗袍,可是从来都没撕破过开衩。”白云说道。

“凶手也许是在受害者死后给她穿上旗袍的,当时也许她的尸体已经僵硬了,不那么好穿吧。”

“就算是那样,也不至于把旗袍撕得跟破布片儿一样啊。怎么穿也不至于撕成那样,”这时白云转过身对陈超说道,“要不咱们做个试验?就拿我试试。”

“怎么做?”陈超一愣。

“很简单。”她从架子上拿起一件红色旗袍,一把拉起陈超就进了试衣间。关好门之后,她把旗袍递给陈超,说,“给我穿上,动作怎么粗暴怎么来。”

不到一分钟时间她就脱掉了衣服,蹬掉了鞋子,只穿着白色的内裤和胸罩站在陈超面前。

这是为了工作,陈超在心里对自己说。他深呼吸了一下,开始笨手笨脚地为眼前这位漂亮姑娘穿旗袍。

白云模仿着受害者的样子,尽量保持全身僵硬的状态。虽然她脸上毫无表情,四肢收缩,仿佛死者一般,心中却升腾起一种暧昧的感觉。当陈超为她拉下裙摆的时候,她脸上闪过一丝绯红。

不管陈超怎么用蛮力撕扯,旗袍的开衩都没被撕坏。

这时他发现白云的嘴唇有点失去血色。试衣间没有暖气,穿这点衣服一直这样站着,换谁也吃不消。

不过白云的说法的确是对的,受害者身上的旗袍开衩部分肯定是被刻意弄坏的。这是一个重大发现。

他坚持要为白云买下这件旗袍,说道:“就这么穿着吧,别脱了。你穿这件很漂亮。”

“算了吧陈大探长,这是为了支持你的工作,”她掏出一个相机,对陈超说道,“来,帮我照张相。”

陈超牵着白云的手来到店门口。她穿上外套,拍了一张照片。

“谢谢你,”她依依不舍地说道,“我得回学校了。”

陈超决定独自步行回家,一个人稍微清静一下。

他的脑海之中一会儿是白云在试衣间穿着旗袍挣扎的样子,一会儿是她在歌厅包间里裸体陪客人唱歌的样子。两种画面交替出现,让他的思维有些混乱。

他对自己很失望。白云明明是在帮自己查案子,自己却总觉得她是个歌厅小姐,甚至还猜想着她不穿衣服的样子。

关键是,自己居然还在为这种想法感到兴奋。

陈超想到了那些“红颜祸水”的故事。也许这就是“先入为主”的心态在作祟吧。他试着解读那些古典爱情故事时,曾经读过一篇后现代主义评论,其中就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也许是那些故事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

十三

星期五清晨,人们发现了第三具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尸。

这次抛尸地点又是一处公共场所——外滩的一片树丛,靠近九江路和中山路的交会处。

发现尸体的是退休老教师南华,当时他正要去那个路口附近一个叫太极角的小广场,走上石阶的时候,他看到了被弃于路边的尸体。死者一半身体被树丛遮挡,另一半露在外面。听到南华老师的大声喊叫,周围晨练的人们都围了过来。附近各种媒体和报社的记者们蜂拥而至。他们从各个角度拍了照片之后,才想起来要报警。

于光明带人赶到之时,现场看上去混乱嘈杂如早市一般,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着看法,像是在市场上讨价还价。

这里不仅是整晚车来车往的繁华之所,更是警方重点布控、附近居委会加强巡逻的“敏感地区”。凶手弃尸此处明显是在向警方炫耀,其挑衅意味远超之前两次。

这次,凶手应该是在开着的车上匆忙丢出尸体的。在这个地方,他无法像之前那样为尸体摆出个造型。这点从第三具女尸与之前两具完全不同的姿势上就能看出来。

死者仰面朝天,一只胳膊甩到头顶上,身穿与之前两名受害人一样的红色旗袍,开衩被撕破,未系扣子。左腿自膝盖向上弯着,露出大腿和阴毛。她看起来二十出头,脸上化着浓妆。

“这个狗娘养的!”于光明望着女尸,一边咬牙切齿地咒骂着凶手,一边戴上手套。

与前两名死者一样,这个姑娘也是窒息而死。从指甲颜色上看,于光明判断她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四个小时之前。死者身上只穿了一件旗袍。没有皮外伤,没有性侵犯迹象。生殖器内外、股沟和阴毛等处未检出精液痕迹。指甲缝里未检出血液、泥土和皮屑。四肢皆没有抓咬伤痕。

警方正忙于在案发现场收集任何一处可能被遗忘的细节,诸如烟蒂、纽扣、废纸等。不过现场早就被破坏了,于光明估计手下们也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忽然,他在死者左脚底部发现一丝淡色的纤维。这或许是她生前所穿的袜子留下的痕迹,也可能是她赤脚在某处行走时沾上的。他将这条纤维小心取下,装进证物袋中。

之后,他站起身。伴着凄厉的呼啸,从河边吹来一阵刺骨的寒风。不远处海关大厦顶楼的大钟开始报时。光阴荏苒,这段旋律却从未变换,然而此刻它伴着天空中的阴霾,似乎更像是在为这位死于非命的年轻姑娘送葬。

于光明意识到自己应该马上回局里。于是他命令手下继续在现场调查,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寒风中的公安局大楼似乎也在瑟瑟发抖。返聘回来的门卫老梁,被冻得像霜打的茄子,哆嗦着对于光明点了点头。

市政府、媒体、社会大众……电话正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般打到局里。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连环杀手在向警方挑战的事情。

这样的事之前就已经发生过两次,而且很可能将继续发生。这给警方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连续三周都有人遇害,而警方对案件的调查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估计下个星期还会有人遇害。

于光明的同僚们都已经被紧急派出去,他们要对每一处可能的角落进行排查。技术部门正在复查案发现场的情况。局里设了一部临时热线,以便市民提供线索。所有配备了对讲机的警车都在街头巡逻。

于光明掐掉了手上的烟蒂,从早晨到现在他已经抽了四根烟。这时廖国昌拿着初步法医报告走进办公室。报告证实死者的确死于窒息,女士身上的尸斑与僵硬情况证明其死亡时间与于光明推断一致。与第二名死者类似,没有迹象证明第三名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

由于之前的第二名死者是三陪女,廖国昌表示他们正试着以排查色情从业者的方式调查死者身份。这与他的新推断一致。于光明也表示赞同。

上午十一点,死者身份被查清。果然,死者是一名陪唱小姐,叫汤秀眉,在一家歌厅上班,歌厅老板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廖国昌颇感得意地挥了挥手上的照片,对于光明说:“你看,我之前说啥来着!”

陪唱小姐在歌厅包间里干的那点买卖,其实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如果大款喜欢她们,那么她们的服务可就不仅限于陪唱了,还有所谓的“出台”。对于这些,歌厅通常都不会阻止。跟汤秀眉一起干活的小姐们都说那晚她没来歌厅。不过因为她以前也经常这样,大家就没当回事。

据歌厅经理说,事发之前两个晚上汤秀眉都没来上班。至于她究竟去干什么了,歌厅就管不着了。经理和其他小姐们的描述,排除了死者在歌厅遇到凶手的可能性。

警方对汤秀眉常客的调查也是无功而返。经常点她陪唱的几位顾客,那晚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她陪过的其他人都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于光明联系了死者以前居住社区的居委会。接电话的是刘云飞主任,也是汤秀眉同楼的邻居。

“对那样的丫头我还能说啥?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铜臭味。她有句口头禅‘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所以她就去歌厅混了呗,指望能傍个大款什么的。”刘主任不屑地说。

“最近几天您发现她有什么可疑之处吗?”于光明问道。

“她基本不跟邻居们打交道。就算她自己不害臊,我们也都为她臊得慌啊。”

“邻居们周四那天发现她有啥不对吗?”

“哦,和她住一层的熊婶说,那天那丫头走得挺早的,大概下午三点钟就出门了。一般她晚饭前是不出门的,那是她的习惯。当然,我们怎么搞得清她啥时候出去卖啊,您说是吧。”刘主任说道。

“那就是说她平时白天一整天都待在家里?”

“也不一定,她可能也去干些别的事。不过如果是去歌厅上班,肯定打扮得花枝招展才出门呢,又是丝袜又是高跟鞋什么的。所以我们都看得出来。”

“能麻烦您写一份书面材料给我吗?”于光明说道,“内容包括您和其他邻居所知的,关于这个汤秀眉的。”

随后于光明又给汤秀眉的邻居和同事们打了好几个电话,可忙了一个多小时也没问出啥新鲜东西。那些人告诉他的也还是刘主任之前说的那些。

没过多久,刘主任传真发来一份三页纸的书面材料。篇幅虽然很短,但细节还算详细。

汤秀眉的母亲在她很小时就去世了,后来,父亲又下岗了,她高中没毕业就去当了歌厅小姐。他父亲没脸继续住在弄堂里,就搬回苏北老家去了。从那之后她独自居住,偶尔带男人回来。居委会对此了如指掌,但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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