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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之舞-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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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得知他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的职务,不过照年薪一万六千元来推测,绝对不会是什么总裁之类的职位。他在那里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离开。那时的年薪已经调到一万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从那时起,他就没再工作过。

回旅馆,那儿有我一封邮件。上面说我有资格加入国际退休警员协会,也可以参加在福特·劳代尔举行的年会。会员享受的权益有:会员卡一张、很酷的翻领徽章一枚,以及每个月出刊的时事通讯。时事通讯会有什么大事好登?讣闻吗?

另外有一个留言,要我打电话给约瑟夫·德金,我打过去时他刚好在办公室。他说:“我知道,光是瑟曼一个人还是不够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们所有的悬案都査清楚啊。”

“只是想帮点忙。”

“阿诺德·莱韦克怎么会扯上瑟曼的案了?”

“很可能一点关系都扯不上。”

“那可不见得啊。他在五月被杀,她则在十一月,两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来简直是预谋的。”

“时间有些不同。”

“嗯。她是被歹徒先强奸而后勒死,他则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里,我看那是凶手用来混淆视听的手法吧。说真的,你发现了任何有关莱韦克的线索了吗?”

“很难说。我希望能够知道他活着的最后七年之间到底干了些什么。”

“那还用说,不就在低级住宅区鬼混吗?不然还能干什么?”

“据我所知,他既没上班,又没领救济金,我看过他住的地方,房租要不了多少钱,可是,他总得有经济来源。”

“也许他刚好得到一笔钱,就像阿曼达·瑟曼。”

“嘿,这倒是让他们俩有了一些共同点。我喜欢你的论点。”

“我的脑袋从来都没停过,甚至连睡觉时都不休息。”

“特别是在睡觉的时候吧。”

“没错。你说他在生前的最后七年都没有再工作过是什么意思?他被捕的时候明明还在上班。”

“州政府的档案记录上可不是这么回事。”

“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档案。警察以猥亵罪名进去逮他的时候,他还是那家店的店员。莱韦克是个法国人,我猜警察可能是为了一些海报或相片之类的抓他。你还不明白?”

“他贩卖色情刊物?”

“安德烈奥蒂没告诉你?”

“他只告诉我犯罪条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点,还可以发现更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时代广场有一个很大的扫黄行动。那是选举前夕,市长希望看起来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选出来的市长是什么样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稣基督,要是让我选择当市长还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会说:‘快把绳子给我吧。’好了,言归正传,在那次行动中,他们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员,搬走所有的色情杂志,甚至还为此召开联合记者会。少数几个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结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销了。”

“而且连色情杂志都物归原主了。”

他大笑,“还有一大堆放在哪个不知名的仓库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纪也没人会发现它们。当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选回去增加警员们的闺房乐趣了。”

“真让人震惊。”

“对,我就知道你会有这反应。不,我不认为他们会归还被査抄的物品。前几天我们局里抓到一个街头毒贩,把他关起来,他老兄居然装腔作势问我们可不可以把毒品还给他。”

“少瞎扯了,乔①。”

①乔是约瑟夫的昵称。

“我发誓是真的。后来尼克森跟他说:‘听好,莫里斯,如果我把“东西”还给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来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吓他。结果那个混蛋竟然说:‘不,老兄,你不能这样做,你用什么名义抓我呢?’尼克森说你说的‘名义’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的名义就是我亲手把他妈的‘东西’交到你手上,又亲眼看你放进口袋里。莫里斯说不,这种罪状不会成立,没有人可以因为那样而关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吗?我想他是对的。”

约瑟夫把那家在时代广场上,莱韦克曾经工作、被捕的店址给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汇那一带,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门牌号码就已经知道是哪儿了,所以我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里工作过一天还是一年,要査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愿意帮忙,我看谁也说不出个确切答案来。

我重新翻阅一遍,跷起双腿,往后靠了一会儿。当我合上双眼,脑海中又闪过了在马佩斯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影像,一个慈父,温柔地抚着他孩子的头发。

我一定过分注意这个小动作并且把它夸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胶衣的男人到底什么长相,我一无所知。也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记忆就因此被唤醒了。即便是同一个人,难道凭着追査一个死掉的倒霉蛋身后快要褪色的蛛丝马迹,就能把他找到?

碰到他们是上星期四在拳击场中,今天都已经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儿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么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经太迟了。

假如他决计要取那男孩的命,并让他的血渗流进地上的排水孔,现在很可能已经下手了。

可是为什么又要带他去看拳赛?也许他想和那个男孩共同创作一个小小的心理剧。又或者他想延长时间,慢慢等他的猎物进入情况。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里的少年看起来一无所惧,即使是被绑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死了,那么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就算他仍然活着,我也一样不能为他做些什么。因为距离足以指认那个穿橡胶衣的男人还有好几光年那么远,而我进展的速度却和蜗牛一样慢。

截至目前为止,我所有的线索只是死人一个,而这个死人又告诉了我什么?他叫莱韦克,死后留下一盘录像带,内容是一个穿橡胶衣的男子虐杀了一个少年。莱韦克死得很惨,可能并不是死于普通的背面狙击,这种事在那个区里多得是。莱韦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过。这在档案中査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几年。可是格斯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像是个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从电话簿找到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在对方的答录机里留下话,然后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我进去时,他已经坐在吧台边了。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镜,穿棕色灯芯绒外套,手肘处缀有两块皮制补丁,吸着一支烟管弯弯曲曲的烟斗。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馆里品尝一杯餐前酒,看起来会非常相称。只是他现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着加拿大苏打,就显得极不相衬。

“曼尼。”我说,“我刚才在你答录机里留话。”

“我知道。”他说,“刚进家门时答录机还在录音。你说会到这里来等我,我就直接转身出门,连外套都不用穿,因为根本还来不及脱掉,而且我住的地方离这边比较近——”

“所以你先到了。”

“正是,找个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兴,马修,总觉得见你见得不够。”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当成第二个家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里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个多小时,有时一整晚都泡在里面。他曾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CBS)做技术人员,就住在街角。他从来不多喝,来阿姆斯特朗是为了要解决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来这里找人聊天。

坐定之后,我叫了咖啡和汉堡,然后便开始互相问候近况。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我说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工作量还是和退休前一样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时帮以前的雇主做,有时替任何愿意雇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时又可以按月领退休金。”

“说到CBS——”我说。

“我们说到CBS了吗?”

“呃,我们现在就说。我跟你打听一个人,几年前你可能认识,他在那里工作过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离职的。”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点点头,说:“阿诺德·莱韦克。他终于还是跟你联络上了,我还怀疑他会不会打那通电话呢。你干嘛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打电话给你,但为什么——”

“你先说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因为那时他需要一个私人侦探。我在一次拍摄工作中遇到他,呃,这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

我心想,应该还要再久一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提起来的,他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私人侦探给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个人以前是干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后我报出你的名字,又说一时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馆。你现在还住那儿吗?”

“是的。”

“你还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给了别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说,“感谢还来不及,不过他始终没给我打电话。”

“是吗?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马修,我确定几乎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到现在他都还没有给你什么消息,我看你也别指望了。”

“放心,我不会。”我说,“而且,我敢说一定超过六个月了,因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你说什么?他死了?”他说,“他还年轻,虽然太胖了一点,也不至于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杀了。”

“天哪。他怎么被杀的?”

“很明显是被人袭击致死的。”

“什么很明显,我看事情另有蹊跷。”

“反正被人击杀这事本身的疑点就很多,可是警方并没有怀疑其他原因。莱韦克的死跟我在手上办的案子有关联,或至少有一点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私人侦探?”

“他没有说。”他皱皱眉头,“我跟他并不是很熟。刚进CBS时,他既年轻又热诚,职位是技术助理,属于摄影小组的一员,他在CBS并没待太久。”

“一年吗?”

“按我说还不到三年。”

“他为什么不做了?”

他扯着他的山羊胡子,“依我判断是公司要他走的。”

“你记不记得是什么原因?”

“一开始我不知道,不过照英国人的讲法是,他已经留下了污点。这个年轻人实在不怎么样,他长得像个发育过剩的呆子。这种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好像还有一些个人卫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说隔很久才刮一次胡子,或是两二天也不换套干净衣服,长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样胖,还是可以照常工作,至于阿诺德,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后来他就一直打零工?”

“嗯,至少最后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处兼差,可是我们只一起工作过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还不错,起码外表看起来他可没少吃一餐。”

“他在时代广场的色情刊物店做过店员。”

“你知道吗?”他说,“这一点我相信,那种工作挺适合他的。我总觉得他这人有一点邪门,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个人偷偷摸摸进了那家店,和站在柜台后面的阿诺德搭讪,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你一个狡猾的眼神——”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个人都死了,看看我还这么缺德说人家。”他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燃手上的烟斗。“我把他说得活像是在邪恶的实验室里帮忙创造科学怪人的助手一样。嘿,其实他还真适合。正如我圣洁的母亲忠告我的,人们总是肆无惮忌地批评死人,因为他们没办法回嘴。”

第11章

“嘿,这件事情有一点邪门。”伊莱恩说,“他在跟你取得联络之前便死于非命,然后又死不瞑目地从坟墓里爬出来向你告阴状。”

“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怎么解释呢?他死的时候房里留一盘录像带,被房东太太连同其他的一起拿去卖掉——”

“她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她把带子卖给录像带店,又有人从店里租走那盘带子,接着找上了你,这和我刚才那个邪门的说法又有什么差别?”

“我、曼尼、莱韦克、威尔·哈伯曼还有录像带店,全都住这附近,这就像把针丢进一小堆干草堆里,范围缩小了很多。”

“嗯。你怎么解释这种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这么说。”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别之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她说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没力气,全身酸痛,还直打喷嚏。“那些可恶的细菌们,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维生素C和喝热柠檬水。

“你觉得莱韦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想他应该是摄影师。拍那种影片,一定还得有第四个人。它不像那种家庭录像带,只要把摄影机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摄影机是移动的。此外,焦距还推近拉远,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两人都同时出现在镜头内,摄影机还同时四处动以便拍到所有动作。”

“我倒没注意,当时我被发生的惨剧吓呆了。”

“你只看过一遍,我后来又多看了两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没错过。”

“莱韦克有摄影背景。他曾经在广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职员,后来独立接些案子,又到时代广场的一间色情刊物店当店员,还在科克竞选市长期间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电影的话,他应该是合理的人选。”

“可是你会让他把你杀人的过程拍下来?”

“也许他们付费很高,不需要顾虑这一点。或者说,这并不是预谋的。一开始他们只想让那个孩子受点罪,但是没料到后来他们干红了眼。这并不重要,反正那个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还把它录在另一盘录像带里。”

“应该说是把它‘藏’在一盘带子里。根据赫塔·艾根的说法,公寓里的录像带全部都卖给了菲尔·菲尔丁。但是这话说不通,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手边一定会有一些有别于出租电影的录像带。他是一个对老片特别着迷的电影狂,所以一定常常从电视上录东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电影应该也有备份。此外,他手上应该还有许多空白录像带,以备不时之需。”

“你认为她说谎?”

“不,没有。我在想当他曝尸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体温逐渐冷却时,有人曾到他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处去过。他的手表、皮夹都不见了,看起来像是遭人抢劫,可是他的钥匙也不见了。我想杀他的人一定把钥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电影的录像带拿走了。”

“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全都搬走呢?”

“也许他们不想看《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那些没贴标签的和自制录像带大概已经多得搬不动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东西,干嘛花力气去搬?”

“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被我们看到的那一盘吧。”

“嗯,也许他还替穿橡胶衣的男人拍过其他东西,而且都有拷贝。可是这一盘他却特别慎重藏起来,不仅录在出租的电影带子上,还让原来的电影先演十五分钟才开始录。如果有人快速检查这些录像带,那么他只会看到《冲锋敢死队》,然后把它扔一边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吓坏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马文与与其他的敢死队员冲锋陷阵,忽然间——”

“正是。”我说。

“为什么他要这么小心把那部色情电影藏起来呢?”

“因为他很怕,这也极可能是他问曼尼打听私人侦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电话给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没。跟你通电话前我和曼尼谈过,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历,可以确定他和莱韦克的对话是四月的第三个礼拜,因为他记得他们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莱韦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杀。可能他还问过别人意见,或打电话给别的侦探,也可能最后他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要怎么处理?寄匿名信威胁人家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也许他拍过的色情电影不只这一部,而他要威胁的也不是那个穿橡胶衣的,杀害他的或许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户,这件凶杀案也不该我去调査。”

对街的大楼里有灯光闪烁。

我说:“穿橡胶衣的男人是谁更与我无关,我真正的工作是调査瑟曼那家伙,可是我什么正事也没干。”

“如果这些事情彼此有关联就好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这种巧合。”

她又说了一些话,然后开始打喷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说我明天会过去看她,要她继续吃维生素C、热柠檬汁,她说她会,虽然实际上她一点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会有什么用。

我坐在那儿,对着窗外发呆。那天晚上天气逐渐变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有一个叫迪克·特平的人,专干拦路抢劫的勾当,令人费解的是,在那时代他居然是个传奇人物。

八点差一刻,我打了几个电话试着联络加林德兹,他是个年轻画家,专为警方画人像。我和伊莱恩曾去找他,试图描绘出那个恐吓要杀掉我们的人。我告诉他有点事想请他花个一两个钟头帮忙,他说上午比较有空,于是我们便约好上午十点在西北旅馆大厅见。

八点半我到圣保罗参加聚会,结束后便直接回家。我以为今晚可以早点上床睡觉,可是却一坐坐了几个钟头。我读了几则割喉杀人事件,嫌犯都被处以绞刑。然后我便把书放下,直愣愣地瞪着窗外。

三点钟。我终于睡了。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

雷·加林德兹准时出现在旅馆大厅。我们一起到楼上我房里坐下。他把公事包搁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软芯铅笔和软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过后,我能想象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个人的样子。你抓到他了吗?”

“没有。不过也不需要再找,他自杀了。”

“这样啊?那你就没机会拿他和素描比比看了。”

其实我比了,不过我不想说出来。

“那张素描画得真的非常像,很多人看了之后才认出他来的。”

他面露得意之色,“你还跟那位女士联络吗?我还记得,她的住处,整个色调只有黑色和白色,可以眺望到河水的窗景,是个美丽的地方。”

“我不但跟她联络,还常常来往。”

“哦,是吗?她真是个亲切的小姐,应该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吧?一个人一定是心碎了才会搬出那里。”

我说她仍住那里,“而且你上次画的素描她还留着。”

“我上次画的素描?就是那男人的画像?”

“是啊,被裱起来挂在墙上,她说全世界都忽略了这类的艺术——疑犯素描。所以在我复印之后,她就把原版裱起来挂墙上了。”

“别开玩笑了。”

“真的,我发誓。原本是挂客厅,后来我要她挂到厕所去,要不然每次坐在客厅里都会觉得他在盯着你看。不骗你,雷,她找了一个精致的铝制画框,还配上不反光的玻璃。”

“哇,这种事我从没听过。”

“呃……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

“我想也是。不过,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因为她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我还记得她墙上的那一幅画。”说着他便开始描述挂在窗旁那幅抽象画。我说他的记忆力真好得惊人。

“艺术嘛,你知道,是我老本行啊。”他有点羞涩地转过头去。“好了,你今天要我画谁?一个真正的大坏蛋是吗?”

“一个坏蛋和两个孩子。”

事情进行得比我想象的顺利。虽然我只在录像带上看过那个少年,又从来没近距离端详那个男人和小男孩,却对他们三个都有鲜明的印象。因为我曾经这么专注地观察他们并且在脑海中急切地思索着。当然雷所提供的图像练习也帮了大忙。可是就算没有那些练习我也照样描述得出来,不需要很费力就能勾勒出他们的脸。我要做的只是闭上双眼,那些脸孔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不到一小时,他就把我脑中所见的影像画成三张八又二分之一乘十一寸的素描画像。那就是我在拳赛观众席看到的男人,坐在他身边的那个小男孩,和另一个被虐杀而死的少年。

雷和我配合得很好。有时他的画笔似乎能够洞悉我的思维,抓取住一些言语无法形容的印象。而那三张素描多少也反映出那三个人感性上的特质。男人看起来面露凶光,小男孩看起来很脆弱,而那个已经死去的少年则一副在劫难逃的样子。

素描告以段落,他放下铅笔,叹了一口气说:“他们像是直接从你的脑子里迸出来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只不过是坐下来画几张素描,这种工作我做了一辈子,但这次好像是我们一起把他们勾到纸上去的一样。”

“伊莱恩会说,我们在心理上是相联结的。”

“是这样吗?我隐约有个感觉,好像自己跟他们三个也有类似的联结,挺沉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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