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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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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定就是烈说的钱不换先生了。
  “您是……钱先生?”我瞪大了眼睛问。
  眼前的这个老头,八字须,中等身材,褐色短褂。看上去比起做学问的,果然更像是个开当铺的。
  “正是在下。博古通今,晓得天文地理。诗词歌赋,尽得孔家真传。”
  唉,看来这开当铺的后遗症还真是严重,就连自我介绍都像是广告似的。
  在云曦国,类似的私塾都是教授一些八股取士的东西,孔孟伦理较多,之乎者也尔。唯独这雎鹿书院教的比较旁门左道。
  这书院分东南西北四书房。
  每个书房教的便是不同的门路。
  学取士的在北苑,学经商的在南苑,学从政的在西苑,学百科的在东苑。
  学生们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课程。流动性很大。比如今日学八股文学烦了,便可以去听听百科讲坛。
  也正因如此,书院办的有声有色。
  钱不换更是把做买卖的机制发挥出来,将家底里那些古书轶闻都拿出来分到各相关书院里。
  每天他都去一个苑内教学,剩下的三个苑便是自学的。
  也正因如此,钱不换发了。
  也正因如此,烈才得空照顾我。
  当然,而者并不是互为因果。
  用钱不换自己的话说:“自古重农抑商,可还没有轻教育的吧。这天子还得尊师重道呢!~”
  于是乎,钱不换打着教学的牌子,做起了商人的买卖,效果还真是不错。
  “这位小姐定是出自哪个大家吧?让我想想,咱们云曦国能穿这等丝绸的,要么是西边的诺家,要么是南边的许家。看姑娘不像是赶了路的,定是诺家千金吧。这怎么还拿着包袱呢?是来求学的?还是离家出走的?”
  这钱不换也太玄了,句句道中妙语。
  这私塾果真是寄宿的,唯独几个人申请了走读。烈是其中一个。
  “钱先生,我……我是来找人的。”
  “这进私塾不学习,还影响别人学习。既不成规,也不成矩。来人啊,送客!~”说着便升高了嗓音,惊醒了门口的两个书童。
  “老师,您看,我是来找人的,让我见他一面我就走。”
  一面说着,我一面喊了一声,“烈,你快出来啊。”
  一声喧哗显得特别刺耳。
  听到了我的声音,烈连书都未放下就飞快地跑了出来。
  当然,一同出来的还有许多男学生和女学生。
  我们云曦国是让女子读书的,烈在这里当然就成了万女空巷的楷模。
  用同窗的话说就是哪里有烈,哪里就有美女,哪里就有竞争。
  男同学是因为好奇,女同学是因为八卦。
  传闻烈同学一直一直的没有女朋友,也从未喜欢哪个女生。
  作为那么像花的一个美男,大家一直好奇,他是不是……(大家懂得的)。
  正在大家多年YY之下,突然出现了个女生直呼烈的姓名,能不让人好奇嘛。
  看烈那紧张的模样,同窗的王某,合上折扇说:“这场面,要看,要看。”一句话道破了多少人的内心。本来复习就枯燥乏味,大家都探出窗子,还有些走了出来,一瞧究竟。
  烈一向是极为沉稳的,比同龄人不知沉稳多少倍。
  我说:是我训练的
  烈说:是你逼出来的。
  多好的孩子啊,天性就被我给磨灭了。
  烈出来的时候,看到钱先生拦着我,一把就把我从钱先生手底下带了出来。横过身子挡在了我们中间。
  那距离相当地近,老师的脸都要贴到烈的脖子了。
  王某问旁边的苏某:“亲上没有?”
  苏某道:“我没看到亮点。你呢?”
  王某说:“笨蛋,我这边视线被挡上了,要么怎么会问你!~”
  这时候,无数个尖叫声从钱不换身后袭来。
  一个个女同学扯着袖口的,互相揪着衣服的,捂着嘴的,双手抱拳放在下巴下面卖萌的……但无论动作如何,大家的目前只有一个,就是看接下来到底是亲上了还是没亲上。
  钱不换停滞了两秒,随即退后几步。整理了一下衣着,说:“烈,你现在越发没有规矩了。连老师都敢轻薄。”
  后面又传来了无数个女孩子喊:“老师,明明是你轻薄烈的,我们都看到了!~”
  钱不换红着脸说:“你们有话快说,说完快点回去上课。”
  说罢,拂袖转身回到教室喝凉茶去了。
  本以为能把学生带回来的。可是大家都呆在院子里,执意不走。
  而烈俯下身帮我整理有些凌乱的衣服,慢条斯理地说:“冉裳,怎么就到这里来了呢?”
  烈从不叫我小姐,他只叫我的名字“冉裳”。
  这时候,我才从刚才的场景里跳出来。想起我是来找烈的。
  大家听到了这话,不少男同学就开始吹口哨,拍手叫好,起哄,还有喊着:“烈,这是你发小吗?长得不错!~”
  还有的喊:“这还用问,人家是找你私奔的。包袱都收拾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师不太正经的缘故,学生也都不太正经。
  这时候,大家开始押注,押我们私奔的居多。
  

第六十章 家法
更新时间2012…11…14 23:59:22  字数:2036

 我羞红了脸,而烈却笑得开心。
  “你看,大家都以为你是我的发小呢。你猜我要是告诉他们;你是我带大的。猜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我想了想:“他们会输很多钱吗?”
  烈笑了笑,“一部分,他们还会跑过来问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说罢,烈还刮了一下我的鼻尖,“咱们冉裳可是长成了大姑娘了,水灵着呢。以后可不许这样往外面跑了。”
  “先生,我知道你能听见。我现在得送我主子回家。今儿的课就先请假了。辛苦先生,改天酒楼共饮小酒杯!~”
  烈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一点都没有游离开视线的意思。
  说完便牵起我走了。
  “你们真的相信那个是他的主子?”王某问。
  旁边的苏某用书敲了几下王某的头。
  “别傻了,刚才谁让押私奔的?你看看输了多少?我今天的饭钱都让你给下注用了。”
  苏某一幅痛改前非,悔不当初的模样,走回了西苑看书。
  无数的女生深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来。幸好不是,幸好不是!~这要是带着烈私奔了,她们可怎么活啊!~
  烈带我走在路上,步伐轻快,看得出他心情不错。
  烈打开我的包裹看了看,“怎么,真是要和我私奔啊?冉裳长大了呢。”
  “才不是呢,”我撅嘴道。
  烈笑了笑说:“那倒是,咱们在一起天经地义的。这辈子我都得跟着你,所以不用私奔。放心吧。”
  本来想让烈带我到处看看的,可是我额头的那朵莲花太过招摇。这身行头也太过招摇。烈便尽快地把我送了回去。
  原来传闻说诺家千金生来额头便有朵雪莲,如今很多人亲见了才信。
  我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从小就能在烈的身边长大。
  那天见过我的人都说,原来世上竟还有这般标志的人儿。
  那时我的确是沾沾自喜,若是我还有前世的记忆,我一定会扯出来白荀。有谁能比白荀还好看呢?!
  烈把我送回去之后,替我挨了一顿板子。
  祖宗的家法不得不遵循。那两寸宽的板子,硬生生地打在他的身上,竟是断了。
  一声声的板子,我忍不下心去听。
  烈本是咬牙挺着的,发现我在角落窥视,便冲我挤了挤笑容。可那笑容持续没有几秒钟,便被疼痛吞没。
  我转过身,发誓再也不做让烈受伤的事儿了。
  这时候,诺然从拐角处走了过来。
  他想递给我一个手帕,可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什么都是他?为什么他就比我好了?为什么男孩子就那么惹人喜欢?
  他不会明白我的感受。
  诺然举起拳头想还手,最终还是放下了。
  “只这一次。”诺然咬着牙对我说道。
  只是这一次?呵呵,诺然你可否知道你抢走了我多少的东西?你拿什么还?
  那一天,烈皮开肉绽。
  母亲把我叫到祖宗祠堂。
  “平日里我是怎样教你的?怎得你父亲回来就如此地丢我的脸?看来是我平日里把你宠坏了。”
  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后来母亲又说了好些事情,我便再也没有听进去。末了,母亲说:“阿忠,叫人拖出去打二十杖吧。谁要是打轻了,就一同受罚。”
  家里已经有些年头没有动用家法了。大家都下不去手。但是在上面的强压政策下,家丁还是打了下来。
  从开始第一声喊叫到后来晕厥,母亲竟然没有流一滴眼泪。
  我到底是哭了还是没哭已经记不清了。
  若是我哭了,也不会是因为疼的。顶多是因为伤心。
  晚上,我醒来已经是躺在软床上了。身子挨过板子的地方全都肿起来了。很渴,可是我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
  就这样躺着吧,或许活,或许死。
  我想着这些,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容易很脆弱。
  有人敲了敲门。
  我以为是烈,便说了句:“你总算是来了。”
  开门的却是诺然。
  他手中拿着瓶金疮药。
  青花瓷的瓶子装饰的分外好看,就像我们这庞大的诺家,分外地好看。
  “你来做什么?”我不知道是嘲笑自己,还是在笑他,总之是冷笑。
  诺然没有回答我,反倒是说:“这瓶药是我刚从药铺买回来的。涂上吧。”
  接过那瓶药,然后顺理成章地砸到了他的身上。
  “你就那么讨厌我吗?”诺然看着撒了一地的药粉。
  我本是不想说这些的,但是他既然问到了,我也就告诉他好了:“你的母亲抢走了我的父亲,而你将我仅有的宠爱都抢走了。像你这样成天浸在蜜罐里的人是不会懂得的,你有什么资格过来质问我。你可以嘲笑,也可以奚落,你更可以永远记着我今天说的。如果有一天,别人也抢走了你的这些,你就明白那种痛苦了。”
  我不想再说下去,说什么呢。
  身上的伤痛着,很疼。
  家里下了命令不允许任何人给烈送药。
  我如今都这样地疼了,烈定是更疼。他都忍着了,我想陪着他一起挨着。我是主子,一切都是我做的,可是承受这一切的却是他。
  书院那边,诺家大管家阿忠也就是烈的父亲去打了招呼。
  钱不换附在阿忠耳边问:“该不会是私奔了吧?”
  阿忠铁青着脸说:“钱先生,您这书院最近可是太闲了?若是这样,我便找人来活跃活跃气氛吧。钱先生这里古玩字画可是不少,有些是怎样来的,你知我知。别太过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就把嘴闭紧了。”
  钱不换没再开口。
  这里虽说已经是书院了,但是这里的古玩字画还是他的命根子啊!~
  再者这古董的来源当然有些是正道上典当的,有些却是通过一些手段才得以入库的。
  诺家财大气粗,钱不换当然相当的配合。
  烈被请了一个较长的假期。对外声称是帮诺家跑别的地方的生意去了。盐商嘛,总是要去很多地方的。也算得上是合情合理。
  钱不换也对学生一再重申,可学生们大多以为是私奔了。
  反正不知道奔去了哪里,至少是奔了。

第六十一章 有些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更新时间2012…11…18 14:56:00  字数:2003

 母亲第二天的时候给我带了金疮药。她看到我身上的伤的时候,应该也是有些难过的。毕竟也是亲娘,看到自家的女儿受到这般的伤,怎么会不痛呢?
  “这瓶是咱们云曦国最好的金疮药了。涂上连疤痕都不会有的。”说着母亲便将那药往我的伤口上涂抹。
  那是真疼啊,仿佛比昨天挨打的时候还疼。
  药效倒是不错,过了几天,我就能下床走动了。
  在母亲的心里似乎只有父亲是最重要的。虽然母亲也是待我好的,但是永远都没有办法和待父亲的那种好相比。
  在时间的长河里,谁苍白了谁的执着呢?
  从小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得不到的便不想要了。
  一周后,我能够走动了,便去看烈。
  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他趴在床上。
  血渍和衣服都在干在一起了。他披散着头发,对我笑着:“怎么,伤势好写了?”
  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平日里那么有美感的嘴唇都干涸的裂开了。脸色几近惨白。
  床的旁边凳子上放着些剩饭。想必是他吃剩下的。可那饭菜中几乎都没有什么可以补身子的东西。
  不用想都知道,他的伤势比我重得多。
  “是不是很疼?”我问道。
  烈摇了摇头,说“冉裳,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先回去吧。等我好些了,我就去看你。”
  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连如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亦然。
  我没有听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天知道,他后背上的伤,有多吓人。血把衣服都浸透了。阿忠是很效忠母亲的,虽然是他疼爱的儿子,但是他也不会怜惜。
  这就是祖训里面的家规。
  一如烈待我比待他的父亲还好。
  我叫丫鬟备了些温热的水和剪刀、纱布之类的东西。
  烈的脸红了,由于脸色本是惨白的,这会儿子倒是好了许多。
  我便是用温水一点点地将他的衣服和伤口分开。
  烈是有些瘦的男孩子,可是身上的线条倒是不错。这时候我可不是有意去看的,但是的确不错。
  肌肉的组合得分明,看着倒是挺健康有力的。
  我一边拨开他背上的衣服,一边擦拭干涸的血渍。“烈,恩……咳咳,身材不错。”
  烈白了我一眼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懂什么叫身材不错啊!~快点上药。”
  说完撇过头笑了笑。
  看他这么说,我直接扯了一下衣服,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你……”
  “我怎么了啊我,你什么啊你?”我得意的说。
  谁叫我好心好意夸他,他还那么凶。
  他的背当真是很有型的。虽然现在满是伤痕,但是也还是给人那种感觉。
  本是那么好看的皮肤,如今被打成这样。
  我暗自发誓,等我好了,一定要找机会打断那个狗奴才的腿。
  我的指尖接触他皮肤的时候,他有些颤抖。
  也许是因为太冷了吧。
  这药涂抹的时候是很痛的,所以我希望快点涂完。
  也许是痛得没有力气了,烈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昏睡了过去。
  他的许多上还是在屁股上,我还真的不好意思弄。
  于是我把阿忠叫来了。
  “小主子呦!~你看这要是你母亲知道你在这儿给他上药,肯定还是要责罚的。”阿忠惊呼状,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
  也是,在他眼里,如果有什么事情违背了母亲的吩咐,那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了。
  “没事儿,我担着。你把这个药给你儿子涂上吧。就用那热水先把衣服和血渍拨开。”
  说罢,我装作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回去。
  回到房里,我还特别不好意思地想了想烈的身材,很不错。
  养伤的日子,母亲每天都来看过我一次。但是时间已经把我曾经对母亲的喜爱弄得变了质。我依然很想像原来一般唤她娘亲,依然很想像原来一样在她的膝前绕来绕去。依然很想做那个快乐的诺冉裳。可是我知道了太多这表面背后的故事。
  是不是每一个浮华的家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呢?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
  

第六十二章 你若安好
更新时间2012…11…18 16:20:44  字数:2019

 虽然我转生了,已经到了人世间,忘记了过去的事情,忘记了青丘,甚至忘记了为何我要转生,但是命运的齿轮从不曾停下脚步。一切都将我推向那个结局。
  魔界里的时日是和天界同步的。而妖界的时日却是和人界同步的。
  白荀曾经造访地府查找生死簿,可上面却没有了白唯的名字。那天白荀慌了。若不是判官拦着,生死簿就让他给撕了。
  “不,一定是有白唯的,你们再查查。一定是哪里出错了。”白荀几近疯狂。
  最终是跪在地上喊的。
  “为什么,为什么?”
  桓飞一直立在旁边像是丢了魂。
  白荀平日里是不用刀的,但是那天却是带了天界赐给桓飞的利刃——蛟蚩。
  那剑是防身用的,并不长,只三尺又七。
  虽然不长却是见血封喉。
  虽不可用于打斗,但是行刺是绝好的。
  白荀说:“他何欢要了我妹妹的性命,我定要他血债血偿。若是我没能回来,至少我也算是对得起白唯了。我们白家与他不共戴天。”
  最后还好桓飞拉住了白荀,说:“他一个人能够还得清吗?要让他魔界陪葬。”
  白荀的头发零散着看着桓飞。
  而桓飞郑重地点了点头。
  天下众生,有生有死,有死有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何苦执着。
  小时候,我还是一只青丘狐,我蹦跶蹦跶着问白荀:“哥哥,哥哥,要是我不是狐狸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说:“笨蛋,我是你哥!~”
  我又问:“那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一面弄着仙药,一面说:“对你好。”
  我接着问:“那我要是一只猪呢?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把仙药筛选,一边晾晒一边回答:“恩,好。”
  我又问:“那我要是个鸟呢,你对我好吗?”
  白荀说:“恩,好。”
  我刚要开口,白荀忍无可忍地跟我喊了句:“笨蛋,我是你哥,你是什么都是我妹妹,我都得对你好。”
  我欣然欢喜地跳走了,白荀无奈地摇摇头。
  没想到在我经历生死劫的时候,白荀帮我渡过去了,今日倒是应景了。
  白荀深呼吸,仰面向上看了看,呼出了一口气。眼泪倒流回了眼眶。
  他冷静下来点了点头,问判官说:“这世间可否有白唯转世之人?”
  判官查了一下,回答:“是有的。”
  白荀问:“那么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方?”
  (这个问题怎么和当日书院里他们烈的同学想问的一样呢?但是当时白荀的确是这样说的。)
  判官在那簿子里看了看,略感奇怪。
  白荀看出了些端倪,便跑过去看了看生死簿上的记录。
  “年二十六,诺冉裳取苏玉人心一颗。”
  人心?那是妖才会要的。若是只为了取心,以白唯的功力取一颗凡人心绰绰有余。还是说白唯是因为这个人……?难道这一世这个名叫苏玉的欠了白唯一颗心吗?难道苏玉这前一世是妖?
  本以为一切都清楚的白荀,这一刻却想不通了。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诺冉裳、苏玉。
  判官处理案件太多,也实在是不记得这究竟是何时何日写的,甚至是不是自己写的都记不清了。但是这生死簿只能由他管理,不是他是谁呢?所以白荀相信是他自己写上去的,就连他自己也相信。
  不管怎样,能够找到转世的白唯也好。只要知道她平安就好。
  这个世界里,总有那么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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