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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之秘-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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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从走廊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随后,是开门的声音。听起来,可能有2、3个人。

“那个大坏蛋,在里边吗?”

“没有,这儿没人。”

一个年轻的警察说。

“有一个衣橱,里面有一道密门,尼古勒打电话时是这样说的。”

这是葛尼玛略显沙哑的说话声。

接着,又传来了一阵摆弄衣橱的声音,那一扇密门也响了。罗宾插上了这边的门。如此一来,又推迟了2、3分钟。

可是,这间密室并没有窗户,这样一来,罗宾和安莉萨两个人不就只能坐以待毙了吗?

但是,罗宾依然非常镇静;他在报纸上看到,在前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可是,关于那两个蒙面人(其实是尼古勒和他的一个手下人)出入的路径,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发现。

那时,他就猜测这所公寓里肯定有密室。后来,他被人用钢丝绑上,囚禁在这间密室里时,无意中给他的猜测提供了最有力的证实,果真是那样。

他坚信,尼古勒与他的手下人的逃离渠道,肯定就是这个密室。如此来看,这间密室绝对存在出口。

他非常仔细地对墙壁进行了一番检查,像他这样一位久经考难的怪盗,要想破绎这个密室的隐密,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大约没用1分钟,他就果断出手,按了一下墙上一个略显突起的地方。

安莉萨“咦!”地一声惊叫。

那面墙壁的一部分,毫无声息地居然打开了。外面黑乎乎的,可是,模模糊糊地可以发现那儿靠着一架梯子。

罗宾在一个本子上写了几句话,而后撕下那一页放在桌上,拉起安莉萨的手,沿着梯子走了下去。

那个打开的墙壁又没有一点儿声响地关上了。同时,外面的警察也用身体撞开了那扇衣橱门。

葛尼玛领着三个警察,闯入密室。

“这里也没有呀!”葛尼玛说。

这时,他正看见桌子上的那张纸。他拿起来念了一遍,急得他不住地咬牙顿足。亲爱的葛尼玛先生:

我先行告辞了,非常对不起!可是,我能够给你提供一个立功之机:马上去里昂火牟站,那里有一个蓝衣裹身、脖子上佩带一串珍珠项链的黑发贵妇,还有一个刚刚剃除胡须的肥肥的绅士,他们把去尼斯的头等快车票已经买好了。这两个人,就是你们的通缉犯女贼莫丽和梭哈医生尼古勒。你如果把他们抓住,自然是大功一件,因此,你应该感谢我。

另外,不久以后,在非洲的某个地方,会发生一个惊天动地的怪案,此案的主演,即本人亚森·罗宾。

由于咱们俩交情特别深,因此特地将此事提前通知你。

“唏,这个大坏蛋真是个玩笑大家!”

葛尼玛将那张纸撕得粉碎,而后扔在地上。由于他非常气恼,发了好半天脾气,就把一个很不错的立功机会给错过了。

尼古勒夫妻二人已经安全地登上火车,逃往南方去了。可是,这件事大约不会如此结束的。下一章

侯爵家的家徽之谜

罗宾与安莉萨回到了莫玛得——罗宾的隐身之处以后,又把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角取了出来,开始仔细观察。

在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徽。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人物的家中,都有一个不断流传的别致的家徽。他们还有一个传统,都将那个流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己的家具和武器之上,另外,他们也会把他们家的这种别致的标志印在日常使用的纸或信笺上面。

这张纸上的家徽,是一个后面两足立起,而前面两足捧着一个金盾的雄狮。在金盾上面横着书写有数行拉丁文字: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是我家宝……

“嗯,和我猜想得一模一样,这个文件夹,的确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寻找了它三年时间,才听一个做旧货买卖的商人说,这个旧文件夹已经以三法郎的价钱被一个盲人按摩师买去了。当时,急得我如同没头的苍蝇,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因为,有一张密图就藏在这个文件夹中,而此事,除我罗宾一个人之外,谁也不知道。”

罗宾对于旧城堡,以及那些原先的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已经远远地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通过这些渊博的知识,他已经很多次在古城堡里发现宝藏了。

通过研究,他认定这个家徽就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

而对于这个贵族家的那个似乎荒诞不经的传说,他也已经研究得一清二楚了。据说,这个家族中有一位祖先,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在图上标着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后来,这张地图落在了他的子孙手里。

这位祖先是十字军里的一个壮士。在遥远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占领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所以,在法皇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前去将圣地夺回。这支远征军,就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一共出征七次,从1096年第一次出征始,到1270年最后一次止,但每次几乎都是大败而归。

因为这七次远征的大败而归,各国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威开始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的文明,趁时输入欧洲。

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也参加了这支十字军,并在战斗中立下了大功,从而获得了侯爵这个爵位,并取得了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参加战斗前,总是准备好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这个酷爱饮酒,而且勇不可挡的老侯爵,同时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无论是参加战斗还是在家里,据说都随身带着一本装潢精美的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

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位于巴黎西部圣日尔曼森林的对面。在那儿,原来有他的高级住宅和花园,可是到今天,那些东西早已化为乌有了,仅留的是一片茫茫草野。

原来,老侯爵之后的连续三代子孙,全是好酒如命者,他们把祖宗的基业全部喝光了。当然,他们也都听说过,在某一地方埋着祖宗留下的大笔珍宝。他们也曾经费尽心机地寻找过那张暗示宝藏地点的密图,但结果却是白忙活一场。

到了第三代侯爵,即那位末代侯爵时,此人不仅爱饮酒,而且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了他手中。随后,又发生了一场大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他们的土地,卖给了乡下的农夫,仅余的一点儿杂物,便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时的侯爵独身一人。其实他有过妻子,但他妻子不能容忍他那种颓废的生活方式,很早就走了。他也没有一儿半女,最终在苦楚、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喝毒药自杀了。

这些都是罗宾经过细致地调查而得到的真实的故事。

在潜意识中,他认为那个暗示宝藏的地图,肯定是存放于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旧文件夹里。可是,他没有确凿的证据。

但是,凭着他的阅历推断,这个宝藏的密图,或是其他地图,通常放在一个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假如是一个女性的话,大部分会存放于胸花绺饰物之内。

同时,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看,似乎也能找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意义就是黑皮。因此,他断定,那张密围有八九成的可能是藏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中。现在,他的猜想已经被事实证实了,丝毫不差,因而,他感到十分得意。

可是,当他对这张图进行了一番仔细研究之后,又感到非常失望。

原来,这幅地图只是张密图的一半而已。那么,另一半在哪儿……他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反反复复地看那个家徽,而且,他把那上面的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自己都不清楚念了多少遍了。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是我家宝……哦,是我家宝……哦……是我家宝……没错儿,这位既是壮士,又是饮酒的泰斗的基督徒老侯爵,把“神人所言’与‘陈酿’作为宝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黄金、神人所言、陈酿、这三样物品,对于侯爵而言,全是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想来想去,脑海中便闪现出一位洒风豪爽的老壮士骑在马背上的威风八面的形象。他又想象出这位老侯爵在沙场上东挡西杀,所向披靡的豪壮,不觉露出了微笑。

忽然,他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云。随后,他“嗯”了一声。这是由于,他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战斗时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如果那个皮袋子是黑皮制的……嗯,事情就要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开上他的车,直奔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那儿以后,罗宾看到,原来侯爵的住宅所在地,现在已经变成了农夫的菜园和果园。

那栋在火灾中被烧毁的住宅,现在已经找不出半点儿痕迹了,但是,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着。有一座新建的二层的农家住宅,就建在地下室的上面。

在房屋的四周,是当年垒砌的非常高的围墙。

罗宾走下汽车,来到那栋农家住宅旁边,见大门紧紧地关着,还有几个村丁和警员守在那儿。而大门里面的菜园和果园里,有许多青年在来回走动,他们手里都拿着猎枪、木棍等武器。

“发生了什么事?”

罗宾问近旁的一个警察。

“小偷儿偷走了这儿的东西。”

“什么时候失窃的?”

“两周以前。”

“两周以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抓住?”

“没有。”

“早就逃跑了吧?”

“没有发现逃跑的迹象。因为,根本没有一条路可以使小偷逃脱从案发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紧闭着这扇门,而四周的高大石墙,是没有人能爬过去的。”

“那么,是不是在房间里藏了起来?”

“每个房间都仔细搜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地查过了……没有发现一点儿有价值的线索,但小偷却没有了踪影。”

“又一个如同罗宾一样的怪盗。”

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居然会有人与他争夺怪盗这个名称,他不禁感到很奇怪。

“不,不会是一个那么本领高强的人的,大概是一个乞丐。”

“什么?一个乞丐?”

“是的。这个老乞丐就在这个村子里要饭,尽管他年纪很大了,但仍然是一个狡诈无比的坏蛋。”

“根据什么判断是他呢?”

“在这个屋子里居住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看到了他。”

这时,有一个非常健壮的老农夫从果园的树丛里走了出来,他见到罗宾正站在门前与警察说话,便走了过来。还有一只老式猎枪在他手里,看样子攥得还挺紧。

“我是私家侦探,名叫莫博,由于要去调查一个案件,刚巧在这儿经过,听说你们这儿发生了一件很奇特的盗窃案,便跑了过来看看。需不需要我帮你们进行一下现场调查?”罗宾说。

听罗宾这么一说,村子里的警察和老农夫谷苏都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们经常在报纸上读到,私家侦探莫博帮助警察破获大案、难案及要案的报道。

那个警察花了两周时间也没有抓到小偷,一听罗宾说他要来帮忙,当然特别高兴。

于是,罗宾便就一些详细情况询问了谷苏。

“两周之前,我们父子五个人一块儿出去打猎,但非常倒霉,没有得到任何东西,只有失望地回来了。”

“你们回来以后,关上大门了吗?”

“立刻就关好了,而且我是在最后进来的,还把门上了锁。你瞧,这扇门与那堵墙一样,人是爬不过来的,上面都安着铁丝网。”

“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四个儿子从果园里穿过,刚走到房子附近,便听到了我老伴呼救的声音。我的四个儿子马卜往那边跑,他们亲眼看见一个人由房子里冲了出来,跑到果园田去了。那个人正是老乞丐图勒那。”

当谷苏和他的儿子们进屋后,发现他妻子已被勒得晕倒了。她在被救过来以后,也证实那个人就是图勒那。

有六张1000法郎的钞票被偷走了。警察和村丁被分成好伙,在房子里外四处搜查,总共用了四个钟头;所有地方包括地下室。棚、仓库、树上、草丛中都找过了,但就是没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堵石墙进行了仔细地检查,但没有发现一点儿有人爬过的迹象、那个小偷居然像烟雾一样,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如果那个小偷真的在里面藏着的话,前后已经两周的时间了,在此期间,如果不吃什么东西,大概能强行忍住,但是,如果不喝水总是不行的吧?”

“没错儿。如果人一天不饮水,就无法牛活下去。这里有没有水井?”

“没有。我们这儿有喷泉,为此我们特意在樱树底下修了一个水槽,把泉水贮存在水槽里,大家共用。”

“这么说来,那个小偷很可能会在夜里偷偷去水槽边喝水了?”

“我们也想到了这种可能,因此,派人整夜轮流守在水槽旁边。但是,水槽边始终没有出现过可疑的人,而且,水槽旁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在那上面也始终没有找到小偷走过的痕迹。”

罗宾一边听着,一边侧着头陷入沉思之中。可是,短时间内也搞不懂此事的奥妙处究竟在哪儿。

由老农夫和警察引领着,罗宾对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了仔细地检查。虽然他的眼光非常犀利,但同样不能发现小偷的隐身之处。

“嗯,这家伙真是一个比我更聪明的小偷。他到底是怎样一个来历呢?我一定要将他查出来,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因此,他决心仔细地侦察一番。

“可是,无论他是一个本事多么大的怪盗,两周时间内不饮水,肯定是活不了的。……噢,噢,差点忘了,是不是那个家伙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听罗宾这么说,谷苏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不会的。即使最大的水袋,也绝对不可能容下够两周用的水。常见的水袋,顶多只能盛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在厨房里挂着的一个水袋。罗宾的目光触及那个水袋,两眼马上放射出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那个水袋里……”

“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感觉特别累,因此,我的儿子们每天都用那个水袋装两三袋水供他们的母亲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他站起来走到水袋旁,在上面摸了模。里面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非寻常之物。在家里时,罗家就猜到,当年那位老侯爵用来装酒的皮袋子,很可能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

现在,在他眼前的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皮袋与文件夹样,都是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贵族徽上的三句话之中的“黄金”,大概指的就是皮夹;而“陈酿”所指的大概就是这个皮袋子。

那个家徽上的神秘语言,现在已经解出了2/3,只有那句“神人所有”目前还不知是什么意思。那么,这句话究竟指的是什么内容呢?

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激动和惊奇,罗宾又镇静自若地将那个水袋归还原位,随后又去其他地方搜查。

在老农夫谷苏、农夫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的引导下,罗宾找到了果园里的那个水槽。

“除此之外,再无蓄水之处了吗?”

罗宾为了谨慎起见,又问了一次。谷苏告诉他,这的确是仅有的一个喷泉。这时,有清水从水槽底部不断涌出,这些清水经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有人日夜把守在这儿,管道在地下很深处埋着,不会有一滴水让那家伙喝到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把水槽里的一根麦茎拾了起来,对他的儿子说:

“以后要留神点,这水可是供饮用的呀,看到树叶或麦茎掉在水里了,应该马上把它抬上来才对。”

说完,他就想扔掉它。

“切慢!”说着,罗宾把那根麦茎接了过来,细致观察了一下。这是一段麦茎,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一头早已破裂了。罗宾细心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一头,正是相对较粗的那一端。罗宾大惊失色他问谷苏:

“目前并不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怎么这水里会掉进麦茎呢?

“这是从那里落下来的?”

谷苏朝上指了指。

有许多大树枝由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正好盖在水槽上面。有一个稻草人,悬在浓密的枝叶中。

“那个稻草人虽然穿上了破衣服,也戴卜了破帽子,但由于它用麦茎扎成的,所以风一吹,就会有麦茎掉下来落入水中。”

“那个稻草人怎么会被悬在这儿?”

“就在这个案子发生的前几天,有一只狐狸可能是无物觅食了,便爬到了这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了两排白白的牙齿,似乎在朝我们笑。我的一个儿子看见了,非常生气,立刻瞄准那只狐狸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但下落到空中时,被树枝接住了,直到今天,还搭在那儿。”

由于那个稻草人的隐身处枝叶茂密,因此,人们仰望时,忽隐忽现看不太清,只能看出那个稻草人的头垂着,摆出一种骑马的样子,直挺挺地挂在那儿。

突然,罗宾纵声大笑起来,并掏出手枪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扣动了扳机

一根大树枝中了弹。而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啊!”地大叫了一声,与树枝、树叶一同坠落于地,并撒脚就想溜。

罗宾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把那人打倒在地。谷苏和他的儿子们及警察,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把怪盗图勒那老头交给你们吧!”罗宾一边笑着,一边对那些警察说。

原来,那个叫花子老头图勒那扮成了一个稻草人。从他的破衣服的口袋里,那6000法郎也掉了出来。

“怎么推断出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里呢?”

村里的小伙子们听到枪声马上围了过来;大家也非常不解。

“我想请教一下,你根据什么得知那个稻草人是他扮的?”

“就是根据这个小东西呀。”罗宾递给大家看的正是那根麦茎。

“我一看到这个已经裂开的一端,就推测出,它肯定是与另一根连在一块儿。由于破裂了,才落入水中的。根据这一点可知,那个躺在暗处的小偷,肯定是依靠将一段段的麦茎连接起来饮水度日的。而且,我又看到有一个稻草人吊在水槽上面的树枝上,所以我猜测那个家伙肯定是伪装成了稻草人。由于你们非常熟悉这一切,所以也不会去特别注意这个稻草人。可是,在破案的时候,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即罪犯和证据就摆在眼前,明明看见了却像没看见一样。这些东西,有时会让人头昏脑胀的。当时,图勒那被你们赶得很紧,只好爬到了这棵高大浓密的樱树上,由于枝叶繁茂,你们没有发现他。你们也许从这棵树下过了千百次,但谁也没有格外留心过。图勒那原计划趁天黑时逃跑,但由于你们无论是黑夜还是白天,都有人在水槽边守卫着,所以他根本没机会从树上跳下来。大约三四天以后,他口渴得实在忍不住了,便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他装扮成稻草人,将一节节的麦茎接起来。每当黑夜里无人注意时,他就将接在一起的麦茎伸到水槽里去吸水解渴。这的确是一个精明之举。因为,在夜里,即使有看守水槽的人,也不会注意到这根很细的麦茎的。就是依靠这种办法,图勒那才坚持到今天。可是,麦茎经过水浸以后,很容易裂开,因此,就有最下面的那一节落入水中。说来也很巧,这一节麦茎,居然被我这个私家侦探观察到了。怎么样?图勒那,我分析的对吗?”

“唉!你的话完全正确。”图勒那老头灰心丧气地说。

“真不愧是著名侦探,有如此惊人的洞察力,真是叫人佩服。在你的帮助下,终于找回了那6000法郎,我送给你一些作为报酬吧!”谷苏说。

“不必给我钱。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当然我给别人办案是收费的,可是,今天的情况与以往不一样,我是在办其他案件时,路过这儿正好遇上的。因此,我不好收费。”

“但是,多亏了你的帮助……”

“如果你执意要这样的话,就把那个水袋送我作为纪念吧。”

“那么破烂不堪的东西,怎么能……那个水袋的确是太破旧了。”

“不要紧,我有一个嗜好,就是收集旧东西。每当我下乡办案后返回时,总要带上一些收集来的农家破家具。说实话,我是一个好奇心很大的人。”罗宾笑着道。

警察开始盘问图勒那。在这个村子里,幸好这个老头的名声还不错。大家都清楚,他在这个村子里住了很长时间了,但从未做过违法之事。这一次只不过是偶尔起了贼心,而且,被盗的6000法郎已经全都收回来了,因此,大家就没有再追究此案。

图勒那向大家鞠了一个躬,表示过悔意之后便走了。

众人都到了屋子里,罗宾将水袋里的水倒了出来,轻轻地拍了一下那个袋子,说:

“总算把这个案子彻底破了。从今往后,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能够把6000法郎都找回来,多亏了你帮助。可是,还有一件东西,没能找到。算了吧,那个东西也值不了几个法郎。”谷苏的老婆说道;

“噢?还丢了一件东西?是什么东西?”

“一部破烂的圣经。不过没什么要紧的,已经非常脏了,封皮也已经破烂不堪了,就算赠给图勒那了吧!希望这位老人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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