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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布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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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了车,发现车准确地停在他的停车位上,这停车位是新租的,他自己偶尔都记不清位置,他只带何田田来过一次,没想到她记得这么清楚。
停车位离他住的楼有小段距离,孙立白慢慢地走着,活动手脚,放松绷紧的肌肉,路上遇到保安和邻居,他一改往常的冷脸,友善地主动打招呼,把好几个人都吓了一跳。
远远地,他望见了他住的那幢六号楼,抬头从上往下数,第十二楼是第三个窗户——已经亮起了灯。
有人在等他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要虐了……
☆、第三十九章 楼盘广告
门并没关拢,可能何田田怕他没有钥匙,孙立白先闻到一股子怪味,甜不甜酸不酸,光闻着就让人觉得倒了牙。
他进门看鞋柜,何田田今天穿的那双细高跟的靴子已经倒在旁边,他自己的拖鞋少了一双。
孙立白好奇地拎起那双鞋看了看,其实就何田田的身高来说,她穿38码的鞋很正常,也称不上什么玲珑可爱,但女鞋做得远比男鞋精巧,软皮尖头细跟,尤其是那鞋跟,细得像是用两根指头就能夹断。
“你在干什么?”何田田的声音忽然从后面传来,孙立白镇定地放下她的靴子,打开鞋柜,又拿起她的靴子塞进去,取了一双自己的拖鞋出来。
他若无其事地换好拖鞋,回头道:“你煮的东西糊了。”
“啊?啊!啊啊啊啊——”何田田果然也闻到了糊味儿,惨叫着返身就跑。
孙立白暗暗松口气,跟在后面也进了小小的客厅,第一眼便看到何田田把她的红大衣扔在深褐色的布艺沙发靠背上,那样鲜艳明媚的颜色,让他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
他把大衣拎起来抖了抖,帮她挂到角落的衣帽架上,发现大衣的下摆被她揉搓出了褶皱,又忍不住轻轻地掸平。
“完了!”何田田从厨房蹿出来团团乱转,“完了完了完了!”
孙立白回头看她,她在大衣里面只穿了件乳白色羊毛裙,大约还是贴身穿着,灯光底下那纤薄的织物近乎半透明,她又把围裙裹在外面,半遮半掩,愈引他浮想联翩。
“你……”孙立白不自在地吞咽了一下,“你在煮粥?”
淡淡的糊味和米饭的香气混在一起,其实并不难闻,孙立白算起来两顿饭没吃了,被这味道勾得饥肠辘辘,又吞了吞口水。
“因为你病了啊!”何田田又跑回厨房,找了一只几乎有她脸那么大的勺拼命在锅里搅,试图再抢救抢救,“我觉得做人应该公平,你做饭给我吃,你病了,我当然也该给你煮一回粥。讨厌,我特意买了山楂和红枣,一颗一颗去籽,我容易嘛,怎么就糊了!”
孙立白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她进厨房也不知道绑头发,又厚又密的直发垂到腰际,披风那样在背后扫来扫去,偶尔还随着她跳脚蹦两蹦。
长途跋涉加缺乏睡眠,他有一点感冒,轻微的一点,就是嗓子不太舒服,其他别无异状。整整十天,辗转数千公里,没有任何人发觉他病了,只有何田田。
只有她。
“哎?”何田田被从背后突然抱上来的男人吓一跳,她拎着那只巨勺猛然转身,差点敲到他的头。
孙立白轻轻巧巧地卸下了她的“武器”,握着她的手看了看,果然指尖红红的,既有染色又有压痕,左手小指的指甲还断了半片。
他盯着那半边缺痕看得太久,何田田不在意地道:“没事,我又不留指甲,早就该剪了,指甲刀放丢了还没空去买。”
孙立白吻了吻她的指尖。
“我帮你剪。”
那半锅有点糊的粥到底进了他们的肚子,味道不算太糟,考虑到何田田是第一次煮粥,称得上超水平发挥。
孙立白不让何田田再收拾善后,自己把碗收到锅里,煮了热水洗完碗,出来看到何田田无聊到翻出他茶几底下一堆废报纸和广告传单,居然看得津津有味。
他过去把何田田拉进怀里,两个人交叠着一起窝进沙发,牵过她的手慢慢地替她剪指甲。
他动作快,表现得又太过自然,何田田甚至都来不及尴尬。说也奇怪,她本来是极有距离感的一个人,好友如尤思和沈嘉齐,她也排斥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只有孙立白,似乎她从一开始就没办法抗拒他。
她不想就这个问题再深思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随便在传单里捡出一张,笑道:“我发现楼盘广告的文案比我这个半调子作者要有才得多,看这段:‘晨曦微现,雀鸣云巅,倾听千年自然山林的苏醒;星光流莹,晚风送歌,阑珊灯火与浩瀚山林交相辉映。’啧啧,人家这华丽丽的排比,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嗯,”孙立白小心翼翼地剪掉她那半片小指指甲,随口应道,“‘九月森林’的周边环境不错,就是户型太单一,都是复式,没有低于200平米的。”
何田田缓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翻过传单正面,果然印着硕大的楼盘名称:九月森林。
“你看过?”她以为他是在街上收到被派发的传单,没地方扔就顺便揣了回来废物利用——大多数人不都是这样?没想到,他不但认真阅读,且清清楚楚地记住了!
“嗯。”孙立白仍是含义不明地应了声,把指甲刀在铺平的餐巾纸上磕,磕掉剪下来的指甲。
何田田不服气,从纸堆里又抽出一张,念道:“‘沐浴城市的阳光,享受浪漫的生活……’”
“‘广利佳苑’,在池塘庙路,太远了。”
“‘新理性、新生活。’”
“‘天成嘉苑’,运河附近,我记得你说不喜欢运河。”
“‘居住改变生活。’
“‘彩虹城’,户型和位置都合适,就是没有现房,我留了电话。”
“‘出尘之隐,山语之间。’”
“‘青城山语间’,那是别墅,”孙立白声音隐隐含笑,“我买不起。”
…………
话赶话的,怎么就到了这地步?是纯属巧合还是故意引导?何田田觉得脑子很懵,像是被人用大棒子敲了一下,一下还不够,又来一下,并不很疼,但是眼前金星直冒,小鸟转着圈儿吱吱乱叫。
不管她想象中的场景有多卡通,事实是气氛一触即发,她和他都猜到、感觉到有一句话就卷在他的舌尖上头,呼吸之间、蠢蠢欲动。
不,她几乎绝望地哀求着,不要……
“田田,”孙立白却轻而牢固地捏着她的手,不允许她临阵脱逃。
“嫁给我。”
☆、第四十章 金色旗帜下
逃吧!
何田田想,就这样当场从沙发上跳起来,鞋子和大衣都不要了,听从直觉的建议,仓惶逃往任何一个孙立白找不到的地方。
但她动不了,因为孙立白正轻轻地压着她的手替她剪指甲,他半侧的脸就近在咫尺,唇畔微微含一个笑容。他抬头看她,将那个笑容咧至耳畔,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起来远没有不笑英俊,还有点傻。
何田田突然心酸得不能自己,想着,不,她不能这么对他。
这个男人,至少值得一个答案。
“你说什么?”她问他,听得自己的声音居然很冷静,冷静得就像她真的只是凑巧没有听清,要他再重复一句无关紧要的闲话。
孙立白诧异地看着她,脸上夸张的笑容就僵在了那里,显得既滑稽又有点可怜。
何田田一把抽回自己的手,无名指上的指甲刚剪完第一刀,参差尖锐的边缘划过他的手背,立即留下一道白痕。
她忍住想抚摸那道伤痕的冲动,将五指收拢进手心,慢慢地推开他的胸膛,从他怀里站了起来。
她站了起来,孙立白依然坐着,他仰起头看她,何田田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睫毛原来天生上翘,黑眼珠如孩童那般大得出奇,这样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像一条忠心耿耿任人欺负的大狗。
“其实我听到了。”她说,“对不起。”
大狗的表情像被主人当胸踢了一脚,低下头默默地舔伤口,还要给主人找理由:“是我太心急?严格说起来,我们只认识了两个月,你拒绝我也是应该……”
“不不,”何田田连忙打断他,她搞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明明不想伤害他,但这男人太好,好到自虐虐人的地步。
“不是因为时间,我向来不相信‘日久见人心’,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了解另一个人,不用两个月,两天都完全足够了。”
她抿了抿唇,居高临下地看着孙立白。
“我了解你,或许比我想要了解得更多。”
她当然知道,孙立白是那一种男人:很小就离开父母,接受教条式的教育,在半封闭环境里循规蹈矩地长大;他尊敬长辈,友爱同辈,关心后辈,在他擅长的领域里兢兢业业地努力,每一分耕耘都能得到回报。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善意,但这并不代表他看不到世界的阴暗面,他只是从不怨天尤人,也不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宁愿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他眼前所见的世界变得好一点——君子慎独,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他是传统文化里最好那一类男人。
可是,何田田怜悯地想,没有人爱他。不是因为他不值得爱,而是因为世事就是这样,他从不抱怨,人们便以为他无坚不摧,像一座山一棵树,没有人会去爱一座山或是一棵树。
孙立白不是一座山或者一棵树,他的内心深处也渴望被爱,因为这一线可乘之机,终于在适当的时候,他遇到一个不适当的人。
何田田想,孙立白不幸遇到了她,而她遇到孙立白是大欢喜,大欢喜过后便是大寂灭。
“我喜欢你,可能我已经爱上了你。”她点了点头以示强调,“我不确定我这一生剩下的日子里还能不能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就算遇到了,我也没有精力再付出同样多的感情。”
“所以这真的和时间没有关系,”她诚恳道,“也和你没有关系,我拒绝你,全都是因为我自己的问题。”
孙立白看着她,他一直耐心地保持着沉默,何田田很感激他这点,也承受住他沉默带来的压力。他在等一个理由,他值得一个理由。
要怎么让他明白呢?何田田想,孙立白不是沈嘉齐,他是个务实的男人,她没办法跟他扯什么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差异,那只会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虽然她已经是了。
“因为我……我有病。”何田田深吸口气,惊异地发觉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先天性输卵管畸形,引发异位妊娠……也就是说,我永远不能像一个正常的女人那样怀孕,我只会宫外孕,每一颗意外的受精卵都可能要我的命。”
孙立白的表情终于变得震惊,何田田有点恶意地想,果然,务实的男人只会为真实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事实动容。
她下意识地想从口袋里摸烟,手伸进围裙的口袋,没来得及抽出来,被孙立白一把握住。
他隔着布料紧紧地抓着她的手,掌心的热度和力度都给她带来安全感,何田田想,女人真是一种脆弱的生物,无论身体还是精神。
“怎么回事?你的病,”孙立白感冒没好,哑着嗓子问,“为什么?”
哪有那么些为什么?何田田漫不经心地想,似乎人们遭遇不幸的时候总要如此质问老天爷,为什么亿万万人里选中了我?为什么不是别的素不相识的倒霉鬼?
可是总有那么一个人的,偏偏我就是那个倒霉鬼。
所以她只是耸了耸肩,没什么可说的,这整件事完全乏善可陈,不过是在她度过青春期以后的某一天,某次例行体检的时候发现了,她甚至不记得接到病例通知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别误会,她没有感觉痛不欲生,也并未被彻底地改变了生活,在诊断出这个病症之前,她已经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婚姻和孩子并不在规划之列。如果说这病改变了什么,只能是堵住了她父母催婚的门。
但是孙立白显然不这么想,像他这样的男人,组建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是他认知里最理所当然的事,何田田残忍地想,相比踏踏实实的血脉传承,“爱情”更像建立在海滩上的沙堡,无论建筑得多么精致巧妙,费尽心血堆砌出无数华而不实的哥特式尖顶,仍然抵挡不住涨潮时海浪的一次侵袭。
没有为什么,她想,因为世事就是如此,我爱你,“我要从所有的时代,从所有的黑夜那里,从所有的金色旗帜下,从所有的宝剑下夺回你,我要从所有其他人那里——从那些女人那里夺回你。”
只是我没有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从所有的时代,从所有的黑夜那里,
从所有金色的旗帜下,从所有的宝剑下夺回你
我要把钥匙扔掉,把狗从石阶上赶去
因为在大地上的黑夜里,我比狗更忠贞不渝
我要从所有的其他人那里——从那个女人那里夺回你,
你不会做任何人的新郎,我也不会做任何人的妻,
从黑夜与雅各布一起的那个人身边,
我要决一雌雄把你带走——你要屏住呼吸!
——茨维塔耶娃(1916年)
☆、第四十一章 黄金十月
“然后?”
“然后我就走了,”何田田把压得发麻的左腿挪到右腿下面,换了个姿势也换了杯水,一口气不歇地喝光,“总不能等人家来赶吧。”
“你就笃定他会赶你,而不是先抱头痛哭再不戴套的盘肠大战一宿?”
“何弃疗啊姐姐,”何田田白了尤思一眼,“我是不能怀孕,又不是不能受精,不戴套我死更快。”
尤思想了想,总算把其间的差别想通了。
“你不能生也好,记得以后把遗产都留给我儿子。”
“行啊,让他跟我姓。”
“丫折腾我十个月当然得跟我姓,”尤思大方道,“这样,我用你的姓给他做中间名。”
“还中间名,你儿子不是真洋鬼子好伐?”何田田深感无力,“说真的,你儿子的大名到底起好没有?”
“我决定把他过继给观音菩萨,所以不由我起,下午你陪我去灵隐寺求一个名字。”
作为九年义务教育出来的无神论者,何田田摇摇头,倒也没心思嘲讽她,起身又给自己倒了杯水,
尤思新租的房子不带厨房,她也没有保温杯,喝水需要用电水壶临时烧多少喝多少,何田田一会儿功夫已经喝光一壶,只好重新烧水。
她背对着尤思站在水壶前,先还能看到肩膀和手臂的动作,忽然都静止下来。
尤思觉得不对,这十分钟里何田田连喝了满满三大杯水,这已经不是“喝”,纯粹是在“灌”。她等了片刻,绕到前面去看。
何田田当然没有躲起来偷哭,她只是勾着头,像在研究手里的矿泉水瓶,手指无意识地一圈一圈抚摸瓶盖。
她看似专心致志,甚至没有注意到尤思,且尤思知道,如果现在出声唤她,何田田也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她在思考如何解决燃油危机经济衰退收复钓鱼岛早日实现世界和平。她绝不会说,她只是在发呆。
但尤思明白那种感受,那并不是他人以为的痛苦难过可以简单形容,那更像一种失落,因为世界一切如常,你却再也不是过去的你;因为找不到伤口却无时无刻被疼痛侵扰,不管你在做什么,无论你开心或是不开心,心里都永远有一处空洞提醒你它的存在。
人就是这么无奈,你失去了什么,哪怕理智不肯承认,本能却永远不会说谎。
尤思交叠起手掌,轻轻地按在自己的小腹上,还不到三个月,她的腹部平坦如初,手掌下理应什么也摸不到,但她能想象出一团暖暖的热气缓慢地在腹腔内旋转,仿佛初生的、混沌未开的宇宙。
午饭过后,两个女人慢悠悠地踱步出来,打了车去灵隐寺。
因为是周末,景区内限行,出租车司机绕了几圈终于进去,一路上车流不止,两边遮天蔽日的绿阴下不时有骑行的游人穿过,带起一阵风和半黄半绿的落叶。
每当这时候,何田田总会错觉杭州不是一座现代都市,倒像山麓林畔的小镇,或是她很早以前看过的一部不知名的动画片,里面有一座长在树冠之巅的天空之城,伸手即能触到林梢。
她让司机提前停了车,和尤思手挽着手爬坡,洁净细窄的公路两侧是铺着石板的行人道,再往外是树林,土壤上铺满落叶,深深浅浅的绿色中夹一点点偏红的橘。
步行的行人并不多,两人将要走到,被一群初中生模样的孩子骑着赛车从后面追上来超越,领头的小男孩儿回望,得意地冲她们挥了挥手。
何田田和尤思相视一笑,何田田逗她:“你儿子?”
“我儿子。”尤思毫不客气地点头,感叹,“这日子过得真快,多亏了菩萨保佑,一不留神我儿子都这么大了。”
灵隐寺附近有一小片商业区,与坡下的清静不同,这里人流复杂,嘈杂如同闹市。何田田不再说笑,紧紧挽住尤思的手在拥挤的人群中穿行,不放心地道:“干脆你进那边肯德基等我,我买了票来找你。”
尤思赚无聊,本想拒绝,看何田田的目光落在她肚子上,内心挣扎片刻,还是同意了。
这家肯德基就在灵隐寺侧方百米内,何田田把尤思送进去了,看她找了个角落规规矩矩地坐好,这才出来,快步赶往售票处。
排队的人也不少,大都是拖儿带女全家上阵,小孩子尖尖的嗓子叫嚷起来一个抵十个,何田田听得脑仁疼,摸出手机,把耳塞堵好。
这是她今天第一次拿起手机,她犹豫了片刻,轻轻摁亮屏幕。
她的锁屏桌面是一张约翰阿金森格雷姆肖(John Atkinson Grimshaw)的画,画名“黄金十月”(October Gold)。这位英国画家擅长细节,尤其善于描绘月光,他在自己所有的画里都以忧伤细腻的笔调描绘寂寥月光。何田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衷爱他,或许正因为他笔触间冷冷的不可逆的寂寞,正如这张“黄金十月”里在参差树桠和泥泞道路间驶远的马车。
桌面没有提示,没有人给她电话或是短信。
她不死心地解开锁屏,从通讯录里找出那个人来,察看来电,又翻出短信记录。
他们居然有过短信往来,她完全不记得,这时翻出来一条条阅读,有种大扫除时在口袋夹缝里捡到钱的惊喜。
——我明天又要离开杭州,十月底回来。
——知道了。
——十月可能来不及,我争取十一月初回杭州。
——好的。
何田田笑了笑,她想不起什么时候收到他的短信,也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回复,但她能想象当时的情境,她或许在焦头烂额地赶稿,或者不耐烦地上班中,或者只是兴致盎然地追着下一集美剧。
收到他言简意赅的短信,她随手点开看一眼,敷衍了事地回复,下一个瞬间即遗忘到脑后。
她从来没有想过他是以何种心情给她发短信,又是以何种心情收到她的回复。
她应该没有那么爱他吧,真爱一个人不应该是这样,所以失去,也不该如此寂寥。
何田田抬头看了眼,一棵香樟在她头顶蓬展开枝丫,这样的季节仍是裹着雾蒙蒙的绿,但到底比春夏时要深沉了许多,心事重重的样子。
“黄金十月”,她想着,结束在十一月。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南无观世音菩萨
很久没来上校家,不知道他们已经入乡随俗卖起了中餐,尤思倚在点餐台附近的一张单人椅内,津津有味地读着顶上的菜单,先不提实际滋味,配图就勾起她的食欲。
或许是肚子里添了一个,食量也随之增加,炸鸡汉堡不能吃,肉丸饭鸡腿饭总能来一份吧?她跃跃欲试地想,起身要凑过去排队。
队伍末端是一对青年男女,大约正当热恋时,短短几分钟里就没有停止咬耳朵,小声说话大声笑,还时不时地你推我搡。要搁尤思以前的脾气,就算现在无人捧哏,她自言自语的也非得嘲这俩几句。现在嘛,怀孕确实让女人改变许多,她觉得自己心态良好,从怒视SB进化为无视SB。
不过她不招人,不代表人就能放过她,尤思刚在那一对后面排好,姑娘娇笑着大巴掌拍男友,男朋友以非人的敏捷后闪躲避——撞向尤思!
尤思的反应神经可没那么好,眼看要被结结实实撞上,后方有人及时出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硬把她扯开。
“干什么?”她还没站稳,耳边已经响起沈嘉齐愤怒到破音的狂吼,这或许是他生平头一次当着这么许多人的面失控失声,“干什么干什么!?说你们,公共场合闹什么!?有没有一点素质,学校家长要没把你们教好,我他妈不收费再教一遍!”
哇……尤思啧啧感叹,所以女人任何时候都别印帕乘底约毫私饽腥耍魄疲獠偶柑觳患蚣纹攵佳Щ崴翟嗷傲耍�
何田田挂断电话,拈着单张门票,随人流徐徐走进灵隐公园。
沈嘉齐和尤思的事她之前不想管,大家都是成年人,愿意洒狗血也是他们的自由。但是这段日子冷眼旁观,她的想法改变了。
如果真的存心要一刀两断,尤思不会依然滞留在杭州;如果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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